昨天,一则“江苏卫视被法院终审判决,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的消息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事实上,这是一场持续了三年之久的商标侵权官司。 早在2013年2月,温州“80后”小伙子金阿欢状告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称“非诚勿扰”是自己注册的商标,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近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支持金阿欢的诉讼请求。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金阿欢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案件审理阶段,他并没有提出任何经济索赔的诉求,只是希望江苏卫视能够停止使用“非诚勿扰”的名称。截至记者发稿时,江苏卫视对此并未作正面回应,相关工作人员只透露,近期会对事件作出公开声明。 温州小伙注册“非诚勿扰”商标 之后开了家“非诚勿扰”婚介所 金阿欢今年34岁,温州永嘉人。他自称是一位“从事婚姻介绍行业多年”的商人。钱江晚报记者根据知情人士了解到,金阿欢做过很多不同行业的生意,除了实体产业,还做过网络销售等。 2008年,冯小刚电影《非诚勿扰》火了。尽管没有看过这部电影,金阿欢仍敏锐地察觉到,这四个字肯定适合用在相亲上。“没有诚意不要打扰,还有比这个词更适合婚姻介绍行业吗?”金阿欢说。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相亲市场应该很有机会。”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大学读的是市场营销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市场管理类的工作。 2009年2月16日,金阿欢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繁体的“非誠勿擾”文字商标。当年9月7日获得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范围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十项内容。 取得商标注册证后,金阿欢迅速启动了自己的创业计划,创办了一个名为“非誠勿擾”的婚恋交友网站。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在拥有自己的商标后,金阿欢把自己的第一家婚姻介绍所开在了温州市区,取名也叫“非诚勿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