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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大人怎么变成“河神”的?

http://www.newdu.com 2017-11-15 北京晚报 呼延云 参加讨论

    假如把每个人的一生都拍成电影,那么绝对类型不同、风格迥异,有的是悲情催泪,有的是荡气回肠,有的是极富传奇,有的是反派可鄙……但是假如有人要给道光年间的政治家栗毓美拍一部传记片,可就真的很难定型了,少年经历宛如悬疑片,壮年岁月恰似史诗片,而去世前后则成了神怪片,每次我在古代笔记中阅读到关于他的记载,总不禁感慨:一个人怎么会经历如此不可思议的一生!
     
    “以砖代石”治水患 
    正史永远是一本正经的,《清史稿》里的栗毓美也不例外。
    “栗毓美,字朴园,山西浑源人。嘉庆中,以拔贡考授佑县,发河南。历署温、孟、安阳、河内、西华,补宁陵,所至著绩。道光初,迁光州直隶州知州,擢汝宁知府,调开封。历粮盐道、开归陈许道、湖北按察使、河南布政使,护理巡抚。十五年,擢河东河道总督。”一长串的履历读起来如白开水一般,掩去了很多细节。
    比如他担任西华知县时,为了及时赈济嗷嗷待哺的灾民,他不按程序,在没有上级批复的情况下,依然开仓放粮,遭到上级“严斥驳之”。比如他担任安阳知县和开封知府时,多次捐钱购置公共墓地,掩埋那些买不起墓地的穷人的尸骨,并标明姓名和原籍住地,以便日后亲人寻找。
    再比如他“尤善折狱,民间以为今代之‘龙图’”。那时的官场对刑事案件往往采用“拖”字诀,从开审、复审到结案长达数年之久,主审官员不仅“吃完原告吃被告”,而且最终的“结案”,往往多以原告被告甚至证人都被活活拖死了事。而栗毓美在担任开封知府时,有“积案未结者五十余起”,他“念无辜被累之人往往拖延致毙,昼夜审理月余,胥清案内人证……无干者立予省释”。而且在处理罪案的过程中,他反对采用刑讯逼供,《庸闲斋笔记》一书中记载了他的一番体会:“谳狱宜旁敲侧击,使之不得不吐供实情;再察其神色,度以人情物理,自然判断平允。若徒事刑求(”刑求“就是刑讯逼供的意思),或将紧要供情,先出自问官口中,即案无枉纵,亦难信于心矣。”
    当然,在各类史料笔记中,对他赞誉最多的,还是他的“治河才能”。
    但栗毓美担任河东河道总督之后,经过多次栉风沐雨的实地考察,他上奏道光帝,认为“柳苇秸料,备防不过二三年,归于朽腐,实为虚费钱粮”,而采买碎石筑坝,不但道路遥远、费用高昂,而且那些碎石本身就需要航运,“滩面串沟,阻隔船运,亦属不易”,况且碎石入水易于滚转,遇到小风小浪还能起作用,真的赶上洪峰爆发,根本不能减缓和阻挡水势。他建议“以砖代石”,改碎石坝为砖坝,“砖性涩,与土胶黏,抛坝卸成坦坡”,就能挡住洪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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