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在云南民族大学于腾冲举办的 “中国多民族文学高层论坛 ”上做主旨演说,谈论确立多民族文学的视野,对于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意义,其中提及:“今天的实际状态是,谈论少数民族文学,不管创作还是研究,都只局限在小圈子里,没能进入更为广阔的公共视野。或许有必要编译一册少数民族文学读本,并在大学里开设相关的必修课或选修课。这么做,比简单地宣讲民族政策更有效果。”至于此举的目的,是“促使汉族学生更多地了解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及文学 ”。 以“读本 ”为中心,这其实是传统中国文学教育的基本方式。想想《文选》《唐诗三百首》《古文辞类纂》等“选本 ”所曾发挥的巨大作用,就明白 “文学教育 ”并非一定要以 “文学史 ”为中心。一九〇三年起,中国大学选择了 “文学史 ”作为主课,此举既使得学生们视野开阔,上下古今多有了解;又容易落下不读原著、轻视文本、夸夸其谈的毛病。以精心挑选的 “读本 ”为中心来展开课堂教学,舍弃大量不着边际的 “宏论 ”,以及很可能唾手可得的 “史料 ”,将主要精力放在学术视野的拓展、理论思维的养成以及分析能力的提升 —退而求其次,也会多少养成认真、细腻的阅读习惯。至于说这么一来是否回到了 “中学语文 ”的老路子,那要看你怎样编选、如何讲授。应该这么说,对于读过很多文学作品的人来说,文学史著作确实可以帮你总结与提升;但如果你没看多少作品,一心只读文学史,那只是为有心偷懒或假装博学者提供堂而皇之的借口。在我看来,文学教育应阅读优先,以形成趣味及提升判断力为主导;至于建构完整的文学史体系,那是个别专家的事。 说到 “读本 ”的作用,不妨就从一九三四年一月《文学季刊》创刊号所刊鲁迅《选本》一文说起:“凡选本,往往能比所选各家的全集或选家自己的文集更流行,更有作用。”当然,只读选本不看全集也会有弊端,你“自以为是由此得了古人文笔的精华的,殊不知却被选者缩小了眼界 ”;《文选》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后世无数畅销或不畅销的选本了。即便如此,鲁迅还是提醒:“评选的本子,影响于后来的文章的力量是不小的,恐怕还远在名家的专集之上,我想,这许是研究中国文学史的人们也该留意的罢。”补充一句,好的 “文学读本 ”,其影响力同样在文学史著作之上。尤其是在相对陌生的领域,卖弄若干新名词,或罗列一大堆作家作品,不如引导学生切实地阅读作品。还记得各种流行的《中国古代诗文选》,或者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外国文学作品选》吗?那起码诱导我们读了若干名篇。记得我读大学时,因时代潮流及授课老师的趣味,被灌输了好多亚非拉作家的名字,可惜没看多少原著,后来几乎全忘记了。这可是惨痛的教训。陶渊明《五柳先生传》所说的 “好读书,不求甚解 ”,其实是很高的境界;如今则反过来,变成了 “不读书,好求甚解 ”。这种风气,与我们以各种叠床架屋的文学史作为主导课程有关。 基于此判断,我认定,若想扶持或传播少数民族文学,编写文学史未必是最佳选择。一说文学教育或研究,马上就想到文学史,俨然此乃一指定乾坤。其实,作为一种兼及意识形态、知识系统、课程设置与著述体例的特定学科,“文学史 ”有其来龙去脉,也有其功过得失,需要认真辨析。以文学史作为文学教育的核心,这一选择并非毋庸置疑。二〇一〇年六月,宇文所安教授在北大称:“在哈佛,只有一门文学史课,就是中国文学史课,别的系,不管是英语系、法语系,他们完全没有文学史的课。为什么有中国文学史的课?中国文学的作者,他们做文章的时候,他们自己知道中国文学史,有中国文学史的意识。如果你不是从他们的观点里看他们怎么对待过去和传统,就没有办法理解他们。如果我们讲梵文的文学史,就完全没有意义,为什么?因为梵文作家虽然很多,跟中国一样丰富,但是他们写东西的时候,没有文学史的概念。”(参见宇文所安、陈平原等:《文学史的书写与教学》,《现代中国》第十三辑,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不设文学史课程的院系,怎么教文学呢?那就是以作品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且开设大量专题性质的选修课。 中美两国文学课程的巨大差异,并非缘于历史长短或作品多寡,而是对文学史功能的不同理解。将文学史写成了英雄谱,这已经有点过分了;将编写文学史作为提升少数民族文学地位的重大举措,更是不得要旨。一九五八年,中宣部下发关于为各少数民族编写文学史的指令,而后,“从一九五九年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白族文学史》(初稿)和《纳西族文学史》至今,蒙古族、藏族、满族、回族、朝鲜族 ……五十五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民族的文学史。其中,壮族、蒙古族、藏族、满族、维吾尔族等民族的文学史有多种版本,这些族别文学史的作者大都为本民族学者,他们了解自己的民族文化和历史,占有了大量具有原生形态的文学史资料,这些文学史以史料的丰富翔实而著称,使人们能够比较完整地认识各民族文学真实的历史面貌 ”(参见李晓峰、刘大先:《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二〇一二年版,22页)。若在公开场合,你问我怎么看待五十六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学史,我不会表示异议的;因为,这属于 “政治正确 ”。可从学术考虑,我对此举是否大大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学的传播,持严重怀疑的态度。 恕我直言,不是每个民族都适合于拉开架势撰写一部功能齐全的文学史。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有壮族、满族等十八个民族;其他的呢?人口最少的珞巴族,在中国境内只有两千三百人。对于那一半以上没有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来说,编民族志比写文学史更可行,也更有意义。 一九六〇年四月八日老舍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做大会发言,称“以汉族文学史去代表中国文学史显然有失妥当”,“今后编写的中国文学史,无疑地要把各兄弟民族的文学史包括进去 ”(老舍:《兄弟民族的诗风歌雨》,《人民日报》一九六〇年四月九日)。这我完全同意。问题在于,采取什么立场、视野、手段,才能妥善地将各少数民族文学 “包括 ”进整体的中国文学史。这里的困难,不在独立撰写各民族的文学史,只是作为统编教材的《中国文学史》中,如何恰如其分地呈现各少数民族作家的风采及贡献。其中牵涉语言、文体、时代、思潮等,还有各民族文学到底是单列还是混编,评价标准侧重文学成就还是种族意识,还有,怎么讲述那些用汉语写作的少数民族作家。尤其是后者,众多研究成果有利于我们了解特定时代的文化环境与文学风貌,但对具体作家作品的评价,并没因此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或者说,整个中国文学史的叙事框架与评价体系,是否因 “民族文学 ”的建构而发生剧变,目前还看不出来。 文学史家的考证、辨析与裁断,确实带有某种 “暴力因素 ”。尤其是很具权威性的统编教材,其居高临下的姿态,必定对被表述者带来巨大压力。“老舍是满族作家,年轻的时候游学西方,见识过欧洲民族国家的状况和多元化的世界;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委员,还当了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分管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他对 ‘中国文学史 ’的看法,就有以往被表述一方之代表的意味。”(参见徐新建:《多民族国家的文学与文化》,人民出版社二〇一六年版,310页)这里突出老舍的官方身份,且强调是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发言,拥有“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 ”这一尚方宝剑,理论上完全站得住。问题在于,立场之外,还需要修养、趣味与表达技巧——准确描述这类文学的贡献,不是一件易事。所谓摆脱 “被表述 ”的命运,一不小心,会走到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因应特定年代的政治需要,刻意拔高少数民族文学的成就。在我看来,过犹不及。 都说我们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但不同时期的 “中国 ”,疆域变动不居,民族差异很大,若能和平相处,互相借鉴,那是一种了不起的力量。但如果民族矛盾激化,则很可能狼烟四起,就像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苏联或南斯拉夫,那是很悲惨的。文化多元与政治民主、社会稳定之间,需保持必要的张力。大家都在引费孝通的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可到底如何理解,以及怎样运用到各民族文学关系的论述中,依旧是未知数。这不是纯粹的学术研究,还包含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特定时期特定地区的政策导向,须兼及原则性与灵活性。我不是民族问题专家,也非守土有责的官员,谈论这个兼及理论与实践的话题,真的是小心翼翼,从不敢放言高论。但有一点,我认准,所有 “平等论述 ”,都受人口比例、文化传统、经济水平等因素的制约。请记得,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如何处理主流与支流、中心与边缘、对话与对抗、输出与输入,都是一门大学问。 描述多民族且多语种国家的文学史图景,其实是很棘手的。都说借鉴国外经验,可日本基本没有民族问题(阿伊努族人数很少),美国乃民族大熔炉,以英语及国家认同为根基。美国文学史家注重各族裔文学,但那都是英语作品;假如你加入美国国籍,但仍坚持用中文写作,写得再好,也无法进入美国文学史。有学者以一九一一年汉莱克的《美国文学的历史》、一九九八年艾略特主编的《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以及二〇〇四年盖瑞的《美国文学史》为例,说明族裔问题、民权运动以及多元文化兴起,如何影响此三书的章节安排及论述立场(参见李晓峰、刘大先:《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 278—281页)。我承认少数族裔意识的自觉以及主体意识的确立,确实对美国文学研究产生了很大冲击。但有一点,进入美国文学史的,都是英语作品(包括华裔美国作家如程抱一、汤婷婷、谭恩美、裘小龙、哈金等)。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学者处理 “多民族文学 ”时,其实比我们简单多了 —只需照顾到创作主体因其身份认同而呈现出来的不同文学风貌即可。撰写中国文学史,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均得兼顾许多非汉语书写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 我们的难处在于,如何真诚地面对自己的阅读感受与学术困境,而不是动辄追问政治立场,或死守若干教条。在历史进程中,激进与保守,文雅与通俗,单纯与混杂,并不具备绝对价值;就看你如何审时度势,移步变形。前些年,美国学院中人大多不谈审美、文学性以及形式感等,怕被讥为保守或落伍。弄到最后,“谈文 ”几乎变成了 “论政 ”,表面上很深刻,实则自毁根基。长久下去,文学批评(研究)将失去存在价值。我以为,在国家大政方针与个人阅读感受之间,须保持必要的张力;以文学为根基,兼及政治、文化、历史、艺术与宗教,这是我们编写少数民族文学读本的基本前提。 谈论编写 “文学读本 ”,为何是 “少数民族 ”,而非目前流行的 “多民族 ”呢?我了解最近十几年诸多学者努力提倡 “多民族文学 ”的苦心,那就是超越原先相对狭隘的 “少数民族文学 ”视野:“由民族学的角度放眼现实,在中国文学的总格局下,已经不再是 ‘汉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 ’的‘二分 ’态势,而应该是也必然是每个民族都各居一席的 ‘五十六分 ’的可喜态势。缤纷多姿的民族文化和民族文学,在此情景下显然可以得到更加绚丽完美的展示,得到更加科学准确的诠释。”(关纪新:《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见汤晓青主编《全球语境与本土话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〇一四年版,9页)这里说的是作家的民族属性,可我更关注文化认同、写作姿态及使用语言 —假如不是 “汉族文学 ”与“少数民族文学 ”二分,而是 “汉语书写 ”与“非汉语写作 ”的差异,是否能被广泛接受? 所谓中国文学绝对平等的 “五十六分 ”,不但不可能,也不应该。这里牵涉 “民族学 ”与“文学史 ”之间立场的歧异——前者关注 “民族”,后者侧重 “文学 ”。在后者看来,首先是好作品,至于是哪个民族的作家创作的,那是后面阐释的问题。当然也会有反对意见:少数民族文学之所以被低估,因历史上汉族人口、经济及文化均占有绝对优势,故评价标准及审美趣味本身就蕴含着阶级以及民族的偏见。但只是这么抱怨,并不解决根本问题。某种意义上,今天谈论“少数民族文学 ”(尤其是历史上的),是带有保护性质的。一定要说五十六个民族地位平等, 文学评论也该不分彼此,否则便是 “歧视”,如此论述表面上很替少数民族作家争气,可实际上不仅无法落实,还可能削弱少数民族文学的竞争性、传播度与阐释力。 这里想引入美国的经验——他们讲多元文化比我们早,论述强度也大得多。可到今天为止,人家仍讲 “少数族裔 ”。美国白人(欧裔)一亿八千万,约占总人口 63%,此外,西班牙裔三千五百万,黑人(非裔)三千四百万,亚裔一千万,印第安人及阿拉斯加原住民两百五十万。不管是非裔或亚裔的作家 /学者,他们并不忌讳,甚至是刻意强调 “少数族裔 ”的立场,站在边缘处发声,要求特殊照顾。而在中国,让占总人口不到 10%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与汉族同台竞争,这对他们是很不利的 —赢得了面子,弄不好会失去了里子。正因此,我有点怀疑 “多民族文学 ”这个概念的有效性。若实在需要,不妨含糊点,就说 “民族文学 ”,即从 “民族 ”的角度谈文学,或阐释文学作品时更多关注作家的民族属性。 考虑到很多少数民族作家因教育背景、文化认同以及对于读者及市场的预设,选择了用汉语书写(不说晋人陶渊明或清人纳兰性德,就说现代的苗族作家沈从文、满族作家老舍、回族作家张承志、藏族作家阿来等),他们的作品早就活跃在 “文学史 ”大传统中,若编辑 “少数民族文学读本 ”,建议不必收录,只在 “导言 ”中提及即可。相对于纳兰性德或沈从文,我更关心那些只用本民族语言写作的作家作品,因其在汉族地区即便不被遗忘,也难以得到深入的阐释与广泛的传播。 文学不同于相对直观的音乐或舞蹈,文学史也不同于社会学或民族志,这里的关键在语言。明知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回族、彝族等有很多好作品,可因语言隔阂,必须借助翻译才能阅读。于是,牵涉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翻译的重要性,二是怎么看待只用本民族语言创作的作家。 若承认多元文化立场,我们必须尊重那些只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写作,且基本上只在本民族活动范围内流通的作家,以及他们或明显或潜在的对抗汉化、儒化、一统化的努力。据李晓峰、刘大先著《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一九八一至二〇〇九年《民族文学》上十六个非汉族文学作者用母语创作而后译成汉语的作品为一千零二十八篇,对照这些民族作家用汉语在《民族文学》所刊发的作品,结论是:“维吾尔族母语汉译作品占 88.03%,哈萨克族母语汉译作品占 82.39%,朝鲜族母语汉译作品占 64.56%。这种情形说明,在上述三个民族中,母语文学书写占主要地位,而汉语书写占次要地位。这种情形与整体的中国当代文学书写以汉语为主的情形正好相反。”(211页)但是,第一,投稿给《民族文学》的少数民族作家,对此刊物的性质早有了解(如早年的张承志以及今天的阿来,很可能更愿意将好稿子给《人民文学》而不是《民族文学》);第二,少数民族作家之所以选择母语写作,有的是文化自觉,有的则因汉语不太好;第三,同样是少数民族作家,生活在民族地区还是国际性大都市,其教育背景及写作姿态有很大差异。考虑到传播途径及效果,当下中国,应多关注那些坚持本民族语言及文学传统的 “自觉 ”的“民族作家 ”——当然不希望变成一种政治姿态。 接下来是翻译的意义,以及翻译家的作用。提及现代汉语的形成或现代中国文学的建构,我们都会特别表彰翻译家的贡献。像严复、林纾、周氏兄弟、朱生豪、傅雷等翻译家,是得到文坛及学界充分尊重的。相比之下,翻译少数民族文学或学术著作的翻译家,就没有得到如此礼遇。谈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只讲西学东渐还不够;既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则中国境内各民族文学 /学术的译介,其意义同样不能低估。可实际上,后一种译作,即便精雕细琢,也极少被当作 “范文 ”看待(比如进入中小学《语文》课本),也很难在大学课堂上得到充分表彰。很多译作只是配合自家研究,如西北民族大学的老前辈王沂暖,撰有《藏族文学史略》,但在我看来,其将毕生心血倾注到《格萨尔》的整理、翻译、研究事业中,独译或合译《格萨尔王传》二十余部,更值得表彰。正是基于此考虑,若编少数民族文学读本,除了选择译文时需格外慎重,且不妨借助 “题解 ”或“延伸阅读 ”,谈论那些为少数民族文学的汉译及整理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物。 编写作为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学读本,不同于个人著述。若文化遗产整理,必须 “不厌其烦 ”,功夫下得越细越好;可作为文学传播,则必须考虑读者的趣味及接受能力。以藏族文学为例,现存《格萨尔王传》据说有一百二十多部,两千多万字,是世界上最长的英雄史诗,比《吉尔伽美什》《伊利亚特》《奥德赛》《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等五大史诗的总和还要多。问题在于,走出藏族地区,若非专门研究者,没有几个人真的读过《格萨尔王传》。照理说,既然是中华民族的文学宝典,所有修过中国文学史的大学生或研究生多少总会有所了解吧?实际状况并非如此。除了部头太大,还有就是我们历来重整理而轻传播。对比古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在西方乃至全世界的广泛传播,你就明白其中的差距。这与十九、二十世纪西方文化在全球占绝对主导地位有关,但也与人家严谨的整理、精致的改写以及灵活多样的传播方式密切相关。对于流传广泛且变异很多的民族史诗来说,所谓 “原汤原汁 ”的整理,几乎不可能。在哪个时代由哪些专家整理定型,就必定带有那个时代的审美趣味及技术能力。今日中国,要想让《格萨尔王传》进入千百万大学生的视野,在民族政策、“非遗 ”保护、文献整理之外,还得有审美趣味及传播技巧方面的考量。 说到精致的翻译以及创造性的传播,不能不提及仓央嘉措的诗歌。从一九三〇年于道泉刊行《第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情歌》开始,近百年间,不知有多少真真假假的仓央嘉措 “情歌 ”在汉族读者中流传。一首《在那东山顶上》,让无数 “文青 ”或“小资 ”如痴如醉。至于拉萨八廓街东南角的玛吉阿米餐厅,更是将神话、诗歌与饮食融为一体。文学传播遭遇商业化运作,必定有所扭曲与变形(包括近年影视作品对于仓央嘉措诗歌的过度消费),但这起码激起了公众的阅读热情。回顾历史上众多文学革命,大都兼及政治、文学与商业。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完全拒绝商业介入,不是好主意。关键在于如何适时地进行自我调整。这就好像面对老建筑,只说保护不够,最好是 “活化 ”。所有的经典作品(不仅是少数民族文学),如何借助与当下读者的对话,不断地自我更生,是个普遍性的难题。在强调学术价值的 “整理 ”与注重读者趣味的 “传播 ”之外,还有第三条道路,那就是相对清高、不太受资本逐利影响的大学课堂——这也是我对编一册少数民族文学读本寄予很大期望的缘故。 若能兼及文学家的情怀与教育者的责任,在高校开设 “少数民族文学 ”课程,包括编辑相关读本,是件大好事。具体怎么操作?概言之:第一,在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大格局中,思考各民族文学的价值及贡献;第二,以中华民族大家庭中非本民族的大学生为拟想读者;第三,考虑到中国历史的复杂性,不求完整叙述,更多关注具体作品;第四,选择文本时主要考虑文学及文化价值,而不是各民族人口比例;第五,借助 “题解 ”与“延伸阅读 ”,展开较为宏阔的视野,尤其注重文本的历史性与对话性。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初稿,五月十八日改定于京西圆明园花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