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年来,对《水浒传》的评论与研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招安”问题。回想25年前,一些评论者以《水浒》作为其政治斗争的由头和工具时,也是以“招安”作为突破口,引用鲁迅那段著名的“语录”,说《水浒传》是歌颂“投降派”的。其实,古代民间武装斗争对当时统治者的态度及其采取的政策,与今人何干?就是毛泽东常爱说的,“‘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今人研究历史需要的不应是进行政治的分类和大肆张扬道德上的褒贬(当然,评论是非还是必要的),历史学者深入古代人们的生活世界时,所持的态度也只应是“同情的理解”,而不应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三道四,例如一谈到“起义”队伍的“招安”,马上就给被“招安者”送上一顶“叛徒”(叛谁呢?自发的以求生为目的的武装暴动谁也不代表,就代表自己)之类的帽子,然后大张挞伐。今天我们讨论这个问题,可以超脱一些,更客观一些。 招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一是《水浒传》所反映的现实生活中的“招安”,也就是宋代历史上的招安;一是《水浒传》中所描写的“招安”。因为有关“水浒”故事最初形成是在北宋南宋之交,因此这里我也多用北宋南宋之交的事例。 一、历史上的招安 1武装抗争与招安 历朝历代,坐稳了江山的统治者常常会遇到各种形式的武装反抗,也就是说,被统治者(如果按照阶级分析,有些反抗者虽然也属于“统治者”的行列,但他们不是主流派,并受到主流派的排挤压抑,他们也往往与“被统治者”站在一起)不安于自己的位置或处境,拿起武器,进行斗争,以求得改善(专制制度下,缺少妥协机制以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因此和平争取自己利益的机会极少,当对立的社会势力发生利益冲突时,多是用武力解决)。这些 反抗的本质都是争取自己权利的斗争。统治者对于武装反抗或是暴力镇压、或是和平招抚、或是两手并用,这是自古就有的,但相对来说使用和平招抚手段时少,用暴力镇压时多。唐代黄巢起义,流动作战到广州,军队号称百万,向唐王朝求为天平节度使作为停止暴力反抗的条件,唐朝统治者不答应,虽然这件事与主政者个人恩怨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名器不可假人”的观念在起作用。和平招抚这一手段在宋代是用得比较多的,多称之为“招安”,这个词在《水浒传》中也多次出现,然而并不始于宋代。 “招安”这个词儿,据我所见,最早大约出现在《旧五代史》卷九十五的“张廷蕴传”,张氏曾任“沿淮招安使”。可见“招安”已经成为当时统治者以和平手段处理武装反叛的专用术语,虽然“招安”代代皆有,但从五代才开始用“招安”这个词来表述这种社会现象。检索二十四史,以宋代用得最多,元代还偶尔用之,明清两代基本不用(官方语言中不用,民间却大量运用,这是通俗文艺作品影响的结果),大多是以“抚”来替代“招安”。我想大约是“招安”这个词儿意为“招”而使之“安”,别再闹事,但它没有突出朝廷在其中的主动地位,这当然为专制统治者所不取。 2待民较宽的宋朝 虽然历代统治者对人民的统治都是严酷的,但是“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孟子》)。相比较起来宋朝就是一个相对宽松的朝代(但在制度建设上,宋代的专制主义要比唐代强化),特别是与元明清相比。两宋三百多年中,基本上没有杀过文人士大夫,没有杀过“上书言事人”(据说这是宋太祖赵匡胤的政治遗嘱),对于老百姓的武装反抗也常有向皇帝说些“公道话”(只是一定程度的“公道话”)的官僚。北宋的刘敞在《患盗论》中分析“盗之源”时指出:“衣食不足,盗之源也;政赋不均,盗之源也;教化不修,盗之源也。”南宋初年中书舍人洪拟曾上书给高宗说: 兵兴累年,馈饷悉出于民,无屋而责屋税,无丁而责丁税,不时之须,无名之敛,殆无虚日,所以去而为盗。(《宋史•洪拟传》) 高宗也以为是。南宋的辛弃疾在《论盗贼札子》中十分透彻地分析了州县各级官吏如何巧立名目,与地方的豪门大姓互相勾结来层层盘剥老百姓,因此—— 田野之民,郡以聚敛害之,县以科率害之,吏以取乞害之,豪民大姓以兼并害之,而又盗贼以剽杀攘夺害之,臣以谓“去为盗,将安之乎?”谓是耳。 这些道理,也是常常见之于大小臣僚的奏章的。这样,在对待武装反抗者(也就是官话中的“盗贼”)的态度上就较历代温和,不仅“招安”这个词儿在宋代使用频率最高,而且,在实际的政治操作中,招安这一手段的利用率也很高,特别是北宋末、南宋初。 3两宋时期民间的武装抗争 考察两宋的农民战争,何竹淇先生于1962年编纂的《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是一部重要的参考资料。此书从宋代以来的史传及各类著作中辑录出各类武装反抗活动(不单纯是“农民战争”)433次(其中北宋203,南宋230次),为我们提供了分析的依据。本书虽编于“文革”之前,却出版于“文革”即将煞尾之时。其“出版说明”中云:“宋代的社会阶级矛盾始终十分尖锐,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不断发生。”这是当时史学界的套话,历史上没有一个时代“阶级矛盾”不尖锐的。表面上看,享国319年的宋朝发生于社会下层的武装反抗每年平均136次,不可谓不多,而实际上该书中所统计的433次,大多是只有千余人、数百人甚至数十人的零星暴动。北宋在方腊起义之前的一百余年中,就没有发生过震动北宋朝廷和影响全国局势的农民武装反抗。历史教科书上经常提到的发生于淳化四年(993年)的王小波、李顺起义,始终没有超出蜀,其持续的时间也就一年有余,最大的动静是李顺占领成都三四个月。被通俗小说所夸大了的贝州王则的武装暴动(罗贯中《三遂平妖传》)和宋江流动性的武装反抗,实际上一个是没有超出贝州城,而且前后只闹了两三个月,一个则是只有36人在京东一带横行的流寇。南宋高宗以后,大规模的武装反抗活动也很少。这与宋代实行“募兵制”有关,每当有大的天灾人祸,产生了大量的脱离土地的人口以后,军队都能予以吸纳。这样便减少了铤而走险分子,缓和了社会矛盾。还应该看到,宋代统治者常常采取的招安政策,有助于缓和不同阶层人们的对立情绪,降低了平弭动乱的社会成本,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因此我认为招安是有一定的正面意义的政策。 4如何看待“招安” 说到“招安”,近几十年来,特别是“文革”当中对它采取了极端否定态度。前述《汇编》一书的“出版说明”中就指出,宋代统治者“采取所谓招抚的手法,引诱个别起义将领叛卖,以瓦解破坏农民革命”。并称这种政策是“反革命招安策略”,对于接受这个政策的武装反抗的领导者,则定义为“农民革命”的“叛徒”。其实书中著录的403次武装反抗,许多是散兵游勇和社会游民制造的骚乱和动乱。即使我们把这些都看成是“农民起义”,也不能说“出版说明”所作论断正确。 首先我们应该弄明白的是:农民为什么要搞武装抗争,有人说为了“反压迫”、“反剥削”,我认为不对,这是我们自以为学到了一些马克思列宁主义知识以后对历史事件作出的分析。自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压迫”和“剥削”从来没有消灭甚至没有中断过,为什么有时就有武装抗争,有时就没有?实际上,中国古代农民的武装反抗是因为统治阶级过度的剥削和压迫,使老百姓没有法子活下去,老百姓的要求与愿望又没有正当的表达渠道,说话没有人听,或者根本不让老百姓说话,于是老百姓只好用武器说话。要认识到古代的农民(包括农民起义领袖)不是现代的职业革命家,把“革命”视为自己生活的目的,把武装斗争视为自己的权力与天职,不会为了暂时的、些微的物质利益出卖自己的“长子继承权”。他们都是普通老百姓,而老百姓如果“甑中有麦饭数升,床上有一故絮被,虽仪、秦(张仪、苏秦)说之于前,彭、韩(彭越、韩信)驱之于后,不能使之为盗”(宋•孙觌《鸿庆居士集•胡公行状》)。这番话虽是站在南宋统治者立场上说的,但确实是大实话,直到近百年来还是如此。 统治者的招抚政策能使更多老百姓活下来,无论在当时老百姓来看,还是从当代历史学的角度来看,都应该是一件好事。因为被招安的老百姓不必再用生命的代价去换得一日之裹腹(在许多武装反抗者看来,他们的抗争不过以求“晚死”罢了);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少破坏一些社会财富也有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从而有利于社会进步。为什么有的历史学家认为招安比镇压还坏呢?他们的逻辑是:镇压使得阶级矛盾更为尖锐,阶级斗争更为激烈;阶级斗争越激烈越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从历史事实看这显然是荒谬的。几十年的战乱造成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社会财富、人口几乎是扫荡以尽,“激烈”到这种程度还能“促进社会的发展”,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我以为这是“阶级斗争万能论”。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古代)是以适量的人口增长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为前提的。封建统治者实行的招安政策是有利于这二者的发展的。中国封建社会搞得这样长,中国农业生产率迟迟不能提高,中国农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古代的战乱、社会动乱之多肯定是一个重要原因。 北宋末、南宋初便是个很好的例子。由于靖康之乱,本来十分繁荣的汴京和中原一带马上陷入一片混乱之中。金人烧杀抢掠,不仅破坏了原有的生产力和经济结构,而且制造了大批的难民。南宋的叶适在《薛公(弼)墓志铭》中说: 自宣和失驭,天下安土乐业之民,皆化为盗贼,更起灭千万,剑槊不能胜,旗?ND054?不能绥,垂二十年,狙啖势穷,乃稍弭戢。 巨大数量的人口被抛出原有的社会结构后,所形成的宏大的、盲目的力量,如决堤的洪水,所到之处,都是破坏,而且使人无从收拾。北宋二帝被俘后,在南方立国的宋高宗赵构,外有金人大兵追击,内有战乱蜂起,在这种情况下,南宋统治者对于下层人民的武装抗争主要采取了招安政策,不仅较为迅速地使宋王朝得以在南方立足,而且为南宋一百余年的安定与发展奠定了基础。可以设想,如果当时宋统治者采取的是以镇压为主的话,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宋官军与民间的武装和入侵的金人处于混战之中(当时金人也有激烈的内部矛盾,很难一举灭宋),这会给当时的广大民众和社会带来什么是不难想像的。因此,我认为统治者实施的招安政策是具有正面意义的。 5最频繁的“招安时代” 总的说来,宋王朝对待民间的武装抗争的态度是比历代宽缓些,但具体说来各个阶段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从《汇编》一书中可以看出,王朝统治者在宋代初年就对所谓的“盗”实行过招安。太平兴国四年(978年),因常州、润州(今江苏常州、镇江)一带多“小寇”,宋太宗遂派名儒柳开知常州,转徙润州。柳开就采取了招抚政策,而且自己掏钱“以奉金给之,又解衣与贼酋,置之左右。或谓不可,开曰:‘彼失所以盗;不尔,则吾民也。始惧死,故假息锋刃之下,今推以赤心,夫岂不怀?’未半岁,镇内辑宁。”(《东都事略•柳开传》)大约这种政策是得到太宗默许的,有柳开那样正直而真诚的儒者去执行,招安是成功的。宋朝皇帝第一次下诏实施招安政策的是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九月,遣使谕在蜀中的造反者王均,其中说王均等人“如能递相劝率,效顺革心,当赐生全,别加录用”(《宋大诏令集》)。只是,当时蜀中斗争形势复杂,双方失去了信任,这次招安没有成功,后王均被捕杀。 宋高宗时期,天下大乱,下层民众的武装反抗此起彼伏,数量激增。除了大规模的、震动朝野的钟相、杨幺武装起义以外,《汇编》中著录的这个时期武装抗争就有92次之多,占全部著录的1/4左右。在上文我已经指出,由于统治者处于内外夹攻之中,为了在南方立足,必迅速稳定国内,于是,宋王朝在处理民间的武装反抗时,采取了以“招安”为主的政策。在这90余次民众反抗中,有名有姓的有80次,而被招安的就有23次之多,近1/3。而且,对于这些造反队伍的首领,大多委任以官。 这是很刺激一些平民百姓的,使他们心理不平衡,造反似乎成了做官的捷径。庄季裕在《鸡肋编》中说的“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就是这种心态的反映。这对于那些被抛出宗法网络、没有家业、过惯了冒险生活的游民尤其具有吸引力。 6失败的招安及其原因 招安之后,有的结局不错;有的还不免被屠戮的命运。其原因非常复杂,这与统治者招安的诚意、执行官员的水平,以及人们的阶级分野、社会地位、人治的方针和心态都有关系。 中国古代的主流思想中没有政治权利共有与政治权利平等的观念,统治者取得了天下,就认为天下的一切从此属于自己,天下都是自己的臣民,一切权力都出于皇帝,任何人不能染指,因此统治者本质上是要镇压人们对其统治地位构成威胁的武装抗争的。统治者在把天下看成是自己一家一姓的私有财产的同时,又不无欺骗地把自己与天下所有的臣民说成是一家,皇帝就是全体臣民的大家长,是代表一切臣民掌握和运用一切权力的。反抗统治者就是对抗天下,就是反对一切臣民,仿佛是家族中的逆子,天然地具有不合法与不合理性。人们之所以要铤而走险、武装抗争,就是因为自己的根本权利甚至是生存权利受到了威胁或剥夺。可是在统治者看来,老百姓没有争自己权利的权力(即使遭受了苦难,也要耐心地等待统治者去发现),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彻底消灭一切武装抗争就是天然合理的了。 那么为什么统治者有时又实行招安政策呢?大多情况下是因为其力量不足,或者是发生武装抗争的地区难以深入,想靠武装平弭动乱而不可能。当然,儒家的仁政思想肯定也有些作用,但远不是主要的。虽然统治者也常把“盗贼亦吾赤子”这类带有家庭温情的话语挂在口头,那个时期最宽容的统治者也只是把百姓的武装抗争看成是愚昧所致。西汉循吏龚遂谈到老百姓的武装反抗时,曾对汉宣帝说: 海濒遐远,不霑霑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汉书•循吏传》卷八十九) 这段话被压缩成“盗弄潢池”的典故,用以表示对民众反抗的某种程度的理解。但这段话另外一个涵义就是:现在皇帝对“赤子”的苦难已经有所了解了,百姓也已“霑圣化”,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从这些说法(不管温情的还是严峻的),可见统治者认为他们对老百姓是拥有一切权力的。 古代统治者也讲政策,对于“盗贼”分门别类地对待,有的杀,有的处罚,有的宽大,这些都是“天恩浩荡”。“招安”在统治者看来更是一种特殊的恩典。可悲的是,在古代不仅统治者这样看,大多数老百姓也这样想。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思想就是统治思想。这是非常正确的。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中,“招安”这个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双方都有利的策略(用时髦的说法是“双赢”的策略),只是被统治者看成权宜之计。这种做法天然地处于劣势,并且在贯彻之中始终缺少确定的保障。如果人们都把“招安”看成是统治者的网开一面的恩典,那么最高统治者也可以随时把它收回,而且这样做也是完全合理的。当然,“信义”在封建时代对有一定地位的人们还是有一定约束力的,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不是想推翻就推翻的;另外,宗教上报应的说法(如杀降不祥)也有些作用,但这些“约束”实在是软弱无力的。如果统治者收回了招安政策,那些已经被招安的“盗贼”,此时也没有武器可以自卫了,自然陷入了任人宰割的状态之中。 宋代收回招安的例子很多,但由最高统治者直接收回的少,多是下面执行政策的官吏干的。在资讯不发达的时代,即使皇帝不愿意也无可奈何。例如宋太宗时,虔州刘法定兄弟八人“皆有身手,善弓弩”,带领数百人起事,杀伤许多官军。江南西路转运使张齐贤派刘法定的朋友徐满去招安,并答应“赦其罪,许酬以厢镇之务”,不到一个月,法定兄弟八人“束身归命,以求自雪”。而当地武官同巡检殿直康怀琪,以勇武自负,但他没有捉到过刘氏兄弟一人,而张齐贤只用了片纸就招安了刘氏兄弟,康怀琪有些嫉妒,于是就与知州等密谋,并上奏朝廷,说刘氏兄弟勇武过人,旧党还散在山谷,有水旱之灾,必为州郡之患,“乞用酷法杀之”。结果是刘氏兄弟八人被“活钉于市”(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 这个悲惨的事件,表面上看是出于同僚之间的嫉妒,实际上是有着很复杂的背景的。其根本点首先是刘氏兄弟的武装反抗不管有无理由,在当时人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由此注定刘氏兄弟一辈子都被看成是与朝廷对立的异类,都是坏蛋,并认为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给朝廷制造麻烦,他们活着就要提防,所以早杀了早省事。 其次是老百姓的生命贱如蝼蚁,平常说人命关天,其实在制度化(正式处决要有一定的手续,在这方面古代还是很严格的)以外,草菅人命的事情时时都在发生。对待刘氏兄弟,尤为酷虐。 第三,人治就是这个样子,或宽或严都是统治者一句话,不必遵守什么规范,特别是对这些“异类”。而法治就要麻烦得多。在古代主持这种非规范的操作的官吏,还会被视为干员,被看作是灵活干练,没有书呆子气。 第四,古代通讯手段落后,许多情况很难核实。皇帝知道了也没有办法。 即使比较成功的招安,由于阶级地位与社会地位的差距,当过“盗贼”的官员和其他官员也很难和谐地相处。宋神宗时期福建廖恩被招安之后,补右班殿直,当他在填写自己履历时写道:“历任以来,并无公私过犯(任职以来没有犯过错误)”(《文昌杂录》)。这句话本来没有什么错的,因为讲的是做官以后,但“见者无不笑之”。这就是说人们永远忘不了过去,廖恩会永远背着“盗贼”的黑锅。 南宋高宗时,福州“海寇”郑广被招安后负责统领福州的水军,每当初一、十五到帅府站班公参时,其他官员没有理他的,认为与自己不是一类。有一次,到了帅府,群僚正在谈诗。郑广到了,群僚依旧,仿佛没有郑广存在。郑愤愤不平,突然站起来说:“郑广粗人,欲有拙诗白之诸官。”大家一愣,倾耳静听: 郑广有诗上众官,文武看来总一般。众官做官却做贼,郑广做贼却做官。(岳珂《?ND055?史》) 岳珂没有记载郑广念了这首诗后,造成了什么后果,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双方的隔阂会越来越深。被招安后的“盗贼”不愿意出席“公参”(到长官处参拜),这往往又成为不赞成招安政策的官员的口实,说被招安者没有诚意。从郑广这件事来看,它是有深刻原因的。 这些社会背景造成的互相猜忌,也可能导致被招安者再度拉起杆子,重新下海,统治集团中一些反招安派往往会据此说被招安者贼性难改,他们本来就是投机招安,并以此论证招安政策的错误。这些官吏不懂得或故意掩盖了一点,即他们反对招安也是造成被招安者心怀疑忌的重要原因,正是统治集团的不信任和猜忌才导致了招安的失败。 7如何实现成功的招安 实施招安政策的全过程中,是否对被招安队伍有个全面的、妥善的安排,是招安成功与否的关键。招安不是把几个搞武装反抗的头领拉过来,授之以官,就完事大吉了。有着丰富的政治经验的北南宋之交的宰相李纲,在上给高宗皇帝的奏状中说,招安多是以“官其首领”为终结,对于部队中的广大徒众往往只是解散了事,不再管了。这样,“其徒党中桀黠者,又复纠集徒众,自为头首,以俟招安,复得名目,递相仿效,无有穷已”。另外“其招安出首领,虽已补授官资,或与差遣,多是不离巢穴,不出公参,依旧安居乡土,稍不如意,或资用阙乏,则又相率为盗”(《李忠定公奏议》卷十五)。有的招安本身就不牢靠,它是宋统治者没有力量镇压武装抗争时无可奈何的一个选择。例如当时江西一带的状况就是: 所至,州县之间,既无城池,又无兵食,不过裒率金帛,以为犒设,书填官告,以议招安。才得片檄之申,便谓巨盗已息,孰敢定其要约,散其徒众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十一) 这里所谓“招安”只是用来蒙蔽朝廷的,统治者根本没有能力控制武装造反者,还谈什么解散其武装呢?他们所实行的不过是“官匪”合作,把招安做成一笔被招安者得官、招安者得利的交易。于是,已经受了招安的人们再度拉起杆子、重新下海的现象就不可避免。招安—反水—再招安成为一个公式,在许多地方出现。 为了使招安能够名副其实,李纲主张对被招安队伍的首领及“强壮桀黠之人”,要“结以恩信,使之改过自新”,并把他们调“赴军前使用,以除后患”,“头首与补正官资,及其强壮人并刺手臂,分隶诸军下使唤。若能用命立功,优与旌赏,或又作过,必杀无赦。其不能悛改,逃亡复归本土之人,许诸色人捕斩,籍没田产,编配妻子,以系累其心”。当然,这是最理想的状况。当时内忧外患,把造反人员编为对外的作战人员还是很容易的。调宋江去打方腊,不管是否符合历史真实,但小说家的这种想法确是许多被招安人员的出路。南宋绍兴时期,“海寇”大多是被招安的,招安后大多被派到海上镇压后起的“海寇”,上面说的郑广就被派去攻打有60艘兵船的陈小三,一举而胜。 不过要统治者实现对招安全过程的稳妥的控制(如李纲所设想的那样)是很难的。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上面说过的宋代地方武装力量的薄弱(无兵、无城、无食)和统治者的腐败。如谎报军功、杀良冒功、同僚之间互相掣肘、上下交相欺骗等等,都是官僚专制制度下官员们的拿手好戏。所以在招安过程中只要有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失败。 8被招安人员的想法 民间的武装抗争中,最倒霉的还是没有介入武装抗争的平民百姓。宋仁宗庆历年间,荆湖南路(今湖南省)少数民族因民族矛盾而酿成武装反抗。为了迅速平弭动乱,“杀一人头,赏钱十千”。于是,“军人利于厚赏,道上逢人,即以为贼而杀之,至有头插标识,以免官军之害者。由是标识者,贼人杀之,无标识者,则官军杀之”(余靖《武溪集•余襄公奏议卷上》)。当时的有识之士如欧阳修、包拯、张方平、余靖等无不为民请命,谴责这种以民命为儿戏的暴行。生活在这种情境中的老百姓自然是深切盼望停止动乱,让自己过上安生日子。湖南转运使王逵,被包拯称为“凶暴无识,残恶有余,列位簪绅,心同蛇蝎,因?缘奸?诈,遂忝职司”(《包孝肃奏议》卷六)。在湖南时,横征暴敛、苛待百姓、杀人甚多,导致湖南少数民族叛乱。当他事发被撤职时,“潭(今长沙)父老数千人,共设大会,以感圣恩,与人去害。在城数万家,三夕香灯彻曙;又被苦之家,并刻木作王逵之形,日昔笞挞,其人心憎恶如此”。在皇权专制下,可怜的人们没有权力去追查是什么人把如此贪渎酷虐的王逵派到湖南去为害一方的,更不可能对此追究其责任,人们只有感谢的义务。然而,长久生活在无权状态下的人们的感谢的确是发自内心的。 参与武装抗争的普通民众怎么想?可供参考的资料很少,但可以想见,既然大多数人是为了活下去即吃饭而参与武装抗争的,那么随着这个问题的解决,必然使他们失去抗争下去的动力。何况皇权社会中,大多数人还笼罩在忠君意识之下呢?建炎四年(1130年)是南宋朝廷岌岌可危的时期,就这个时候还发现湖南茶陵被卷入武装叛乱的乡民,在自己的脸上刺上“聚集兴宋”四个字,其意在希望朝廷招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一)。 发起和领导武装抗争的领袖人物的想法会因人而异,但他们会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就是要通过武装斗争以求得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有的历史学家把古人现代化,用现代职业革命家的面貌给古代武装斗争的领袖画像,这是十分可笑的。例如南宋初年在湖南洞庭湖一带聚众抗争的领袖钟相,因未被招安,被历史学家评价甚高。他曾说“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近几十年,许多历史学家认为“等贵贱,均贫富”是农民的革命思想,实际上这是儒家“大同说”的通俗版),可是他却接受信徒的朝拜和财物,被人们称为“老爷”,并借此聚敛了大批钱财。可见其追求个人发展的愿望还是很强烈的(皆见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三十七), 并非沉溺于“等贵贱,均贫富”的理想主义之中。当然,这里不是厚责古人,而是使读者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实际上这种做法一点也不奇怪,民间武装抗争的中坚与领袖人物是以游民为主的,他们多是失去土地或失去了正当职业,脱离了宗法网络,浪迹四方。他们或是江湖人,或是秘密宗教职业传教者,或是从事各种迷信宣传的人,或是被打散的军汉,也有少数处于边缘状态的士人和心怀不逞又进不了官僚队伍的文武吏员。这些人都对自己的未来有想法,“下半辈子的快活”、“封妻荫子”都是他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他们梦想“发迹变泰”,武装抗争显然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舍此,游民根本不可能进入仕途,不可能成为主流社会的核心人物。 如建州范汝为,出身于贩私盐(宋代茶、盐皆为国家控制物资,私贩要靠武力,多是浪迹江湖的游民才敢从事这个行当)之家,因打人致死,才拉起杆子,领导当地饥民造反。他是向往招安当官的,因为他的造反军中有一些士人参加,因而对招安以后缺少安全保证有较清醒的认识,所以他被招安后始终不肯放手军队,也不解散军队,充“民兵都统领”,而且把朝廷派去招安他的官员拉到自己一方,增加自己的安全度,但因为他时顺时叛,最终还是被将领韩世忠消灭。 9统治集团内各色人等的想法 任何时代都有不称职和不负责的官员,在专制制度下则更多,宋代也是这样。像建炎、绍兴那样危险的时期,许多文武官员依然是缺少责任感,这些官员如被派去平弭动乱,他们对待所谓的“盗匪”,则多是“玩寇自重”,力主招安,并在招安过程中为自己捞取好处。这在范汝为的“招安—反水—再招安”的反复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不仅最初朝廷派去镇压的神武副军都统制、福建制置使辛企宗畏首畏尾,怯懦不前,遇到范军躲着走,就是被派去专职负责招安的官员谢响、陆棠、施逵等,竟秘密为范汝为出谋划策,告诉他如何在招安中讨价还价,为自己争得最大的利益。这从范汝为角度看自然是大大的好事,可是从宋王朝角度看,他们就属于“叛贼”一类,后来三人被追究,谢、陆自杀身亡,施逵改名换姓,跑到北方的金国,为其消灭南宋出力,官至翰林侍读学士。在“武官怕死,文官要钱”的政坛风气中,许多招安成为了造反者与执行招安者之间的交易。范汝为一案闹得太大太久,最后还是被揭了出来,许多官员因此获罪。 那些尽职而又称职的南宋官员中,反对招安政策的居多,尤其反对没有统筹安排的、盲目的招安。这方面在南宋建炎、绍兴间以李纲、赵鼎为代表。这些官员认为招安不仅不能平弭武装反叛,而且只能进一步刺激武装抗争,因为一些不逞之徒通过招安吃到了甜头。这些我在前面已经谈到。至于南宋初的名将如张浚、岳飞、韩世忠等,都是直接镇压民间武装反抗的骁将。钟相、杨幺、范汝为等南宋较大规模的武装反抗被镇压,他们都出了很大力量。 南宋高宗赵构在登基之初是力主招安的,那时他的帝位还不稳定,被金人赶得一直向南奔窜,一度还被赶下海。高宗主张招安不仅是因为他没有力量去镇压,更希望这些有组织的武装抗争能够去与入侵的金人战斗。到绍兴年间南宋政权逐渐稳固了,他的态度就有所转变。绍兴二十八年严州遂安出现民间的武装反抗,事情报告到高宗那里,高宗对宰相说: 招安非良法,命之以官,是诱之使为盗,不若移此以赏捕盗之人,盗知必见获,则可使无盗。”于是,大臣们颂扬说:“圣虑高远,非臣等所及。”(《中兴小纪》卷二十八) 自此以后,招安也就日渐其少了。 10余论 读者可能要问:你在行文中那么啰嗦地用“民间反抗”、“武装抗争”、“武装反抗”,为什么不用“农民起义”、“农民战争”这类通用词语呢?这里说一下原因。 第一,何竹淇先生那四大本书虽然题名曰《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实际上所收录的许多不是农民起义,特别是北南宋之交时,许多是散兵游勇叛乱,茶盐私贩的反抗,有的是占山为王的盗匪。但是不管这种武装抗争是什么性质的,共同点都是来自下层社会的人们对现存政权的暴力反抗。 第二,因为记载缺略,许多武装抗争甚至连具体内容也闹不清楚,史书只是概而言之曰“盗贼”,今人就翻译为“农民起义”,这是不准确的。所以本文使用了“武装抗争”这类较为中性的词语,以示慎重。 第三,即使参与武装斗争的群众大多是农民,其领袖与中坚人物也多是游民,其破坏性很大,也很难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最后以失败告终。对于这一类的武装反抗如何定性分析,我还未完全想好,所以这里笼统地称之为“武装反抗”。 近几十年来,历史学界一贯把“招安”作为批评对象,用极端的语言丑诋被招安的古代造反者。从这种逻辑来看,一旦造反以后只能有两个前途:一是推翻了统治者自己做皇帝(真做了皇帝也有罪名——背叛农民起义),起义者都做文臣武将;一是做烈士(这是被现代史学家认为最光荣的前途)。为什么这些造反者就不能与统治者达成妥协,造反者回家重新当老百姓,或被招募当兵或为官呢?为什么就不能尊重古人的这个选择呢?这是我读了一些关于评论招安的文章后百思不解的一个问题。 要推翻旧王朝、夺取天下自己做皇帝,不是轻而易举的,这是需要许多条件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有许多有知识者参加,也就是说要有政治经验的文人士大夫的加入,并成为其谋主。没有游民或农民单独打天下而能成功的。北宋时的欧阳修曾指出,当时京西“盗贼”虽多,但没有为他们出谋划策之人: 若使其得一晓事之人,教以计策,不掠妇女,不杀人民,开官库之物,以赈贫穷,招愁怨之人,而为党与。况今大臣,不肯行国法,州县不复畏朝廷官吏尚皆公然迎奉,疲民易悦,岂有不从?若凶徒渐多,而不暴虐,则难以常贼待之,可为国家忧矣。(《欧阳问忠公集•论募人入贼以坏其党札子》) 这段话可以说基本上概括了两宋时代的民间武装抗争的状况,大多数民间的武装反抗是不能与打家劫舍的“盗匪”划清界限的,他们做不到“不掠妇女,不杀人民”,而且也是不能杀富济贫的。他们的武装反抗还没有构成政治行为,缺少宏谋伟略,因此,他们存在时间都不长,旋生旋灭。在没有新的意识形态传入时,要取得天下,必须遵从并灵活运用传统的政治文化。所谓传统政治文化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融合兵家、法家、纵横家部分思想意识的综合体,包括其理想主义和操作性两部分。那些秘密宗教不管是属于佛教系统,还是道教、祆教、摩尼教系统,也不管这些秘密宗教在鼓励造反中起过如何重大的作用,但是它们都不能成为取得天下的工具,都不能把造反者推上皇帝的宝座。这一点被无数造反失败和成功的事例所证明。太平天国坚持“拜上帝会”,把传统的孔孟的著作统称为“妖书”,付之一炬,要靠洪秀全创造的教义打天下,虽然太平天国闹的声势很大,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这从反面证明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威力。武装反抗的第二个结局是被镇压下去,这对统治者来说是寤寐求之的好事,对于造反者则是个悲剧。 武装反抗的第三个前途就是被招安,当造反者的力量还不足取代统治者的时候,又不想死,如果统治者来招安,这就是惟一的选择,也是自然而然的事。造反队伍中的领袖人物有可能比一般造反群众更热衷于招安,这虽然有企图投靠统治者和往上爬的嫌疑,但须知,把跟随自己造反的群众带出死境也是这些领袖人物义不容辞的职责。招安对大多数参加者来说不是最坏的结局。 上面说了那么多,其意在于说明“招安”这个政策,不管统治者在其中耍了多少手段,而且有些招安也不成功,成为统治者残酷镇压的另一种形态,但造反者对于招安的认同不能完全否定。如果统治者认真执行这个政策,它在历史上也是具有正面价值的。虽然招安是统治者的政策,往往也是他们主动实施的,但应该看到招安政策也是专制统治者无可奈何的一种选择,而不够强大的武装抗争的领导者和广大参加者往往愿意接受招安,以不多的成本换取自己所向往的东西。 招安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许多招安最后以失败告终,这里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专制统治者不承认老百姓有权力争取自己的利益。 宋代一些文人士大夫更希望“招安”最好行于民间武装反抗之前,因为这种政策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国家和百姓,其中最关键的是安抚好可能成为武装反抗的领袖人物。宋代的重文轻武的政策不仅使得尚武之风下沉,而且把许多可以为主流社会所用的“豪杰之士”赶到了造反者一边。华州狂士张元(他曾写下“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的诗句)就是一例,当他在主流社会不得意时,科举屡考不中,便抛弃了家园,跑到西夏,鼓励夏主元昊造反,给宋王朝造成严重的边患。北宋的秦观认为:“臣以为销亡大盗之术,莫大于笼取天下之豪俊。”(《淮海集•盗贼》)苏轼说得更具体:“昔者以诗赋取士,今陛下以经术用人,名虽不同,然皆以文辞进耳。考其所得,多吴楚闽蜀之人。至于京东西、河北东西、陕西五路,盖自古豪杰之场,其人沉鸷勇悍可以任事,然欲使其治声律、读经义,以与吴楚闽蜀之人争得失于毫厘之间,则彼有不仕而已,故其得人常少”。而这些人中的“德不足而才有余者,困于无门,则无所不至矣”,因此苏轼主张,“不专以文辞取人”,“别开仕进之路”,并打通“吏”与“官”,使优秀的“吏”可以晋升到“官”,让那些豪杰秀士得以脱颖而出,而不至于成为民间造反者的领袖或中坚(《东坡七集•上皇帝书》)。南宋末叶的华岳还在《平戎十策》中说要注意访求沉沦在社会下层、但又特别具有才能与能量的胥吏、将校、江湖领袖、“山林标准”乃至干犯刑法的罪犯和流放犯(转引自《反刍集•再论宋江》),把他们招致到主流社会中来。从消极方面来说,这有利于稳定;从积极方面来说,可以有效地抗御外敌。有眼光的士大夫主张招安于出乱子之前,而平庸的统治者只是在出了乱子之后,把招安当作不得已而采取的手段。 二、《水浒传》中的招安 《水浒传》中的“招安”是很令读者瞩目的故事,首先,“招安”是《水浒传》精彩篇章的终结,读到这里,仿佛是《三国志通俗演义》读到“陨大星汉丞相归天”,《红楼梦》读到“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从此而后,一回比一回更败人意。似乎中国古典小说作家都不善于写收尾。招安给人的负面印象是如此之深,向慕“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英雄的读者,对“招安”故事感到扫兴,进而发展成为气愤,近几十年来更是把它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加以口诛笔伐;思想较为正统的读者,认为老当“强盗”也不是个了局,“招安”也不失是一条出路,但对施耐庵写的那种悲剧性的招安不满(这是“大团圆”意识作怪),有的续写者甚至把《水浒传》剩下的残余好汉送到海外去当国王,给喜爱《水浒传》英雄好汉的读者一些安慰。至于那些现实生活中的“梁山好汉”怎么看待“招安”?当他们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可以“招”正统王朝“安”的时候,他们也是常把它挂在口头的,作为一种向统治者讨价还价时进退自如的手段。例如到了明代,“招安”这个词儿已经在官方文书中隐退(这与明统治者对民间的反抗镇压更为严厉有关),而那些民间的造反者仍然常常据《水浒传》而大谈“招安”。崇祯十五年(1642年),刑科给事中左懋第上给皇帝的《题本》中说,“盗贼”李青山等窃据梁山,“日日破城劫狱,杀人放火,而日日讲讲招安,以为玩弄将吏之口实”,并且研究如何“招安”(转引自《水浒传资料汇编》卷四)。可见“招安”不仅在统治者那里是弭“盗”之策,在“盗贼”那里也成为一种斗争策略,所谓“打打谈谈”也是这一策略的发展。因此《水浒传》中“招安”故事给民间武装抗争的影响也不完全是负面的,这一点后面还要详述。 1“讲史”体例的约束:《水浒传》为什么写“招安”的原因之一《水浒传》写了梁山“招安”这个情节,使得现代一些研究者感到迷惑不解。刘茂烈提出梁山两赢童贯、三败高俅,宋王朝倾其全力,想要一举消灭梁山全伙, 但最终以惨败告终。此时“按照事物的发展逻辑,梁山军理应乘胜追击,‘杀到东京’,推翻黑暗腐朽的徽宗王朝,建立梁山军的政权,实现‘八方共域,异姓一家’的社会理想”。令刘氏感到“奇怪的是,宋江并没有这样做,甚至连想也没有这样想”,而是积极筹备招安。(《坐游梁山泊•梁山军何以走向毁灭之途》香港中华书局) 其实说穿了也很简单,因为关于宋江36人纵横京东一带的故事,正像鲁迅先生所说,是属于“讲史”系统的。既然是“讲史”,细节尽管可以创造,但大的走向是不能改变的,不管作者或说书人如何崇敬关羽,如何爱戴诸葛亮,写“三分”和说“三分”都不能改变他们抱恨而亡的结局,更不能不让晋朝一统天下,而像《反三国》似的把取得天下者换成蜀汉。宋江是被招安了,归顺了宋朝,这一点谁也不能改变。历史上宋江一伙,本来人数不多,但因为流动作战,冲击力大、威势大、影响力也大(不排除有许多冒充宋江一伙的小股造反者也在汴京四周和中原一带活动),所以为江湖艺人津津乐道。最初创作和演说宋江故事的艺人的感情倾向都在宋江一边(为什么会形成这种“一边倒”的情形,现在已很难确切知晓,可能与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有关,也可能与痛恨朝廷军队有关,更可能的是最早创作和演说宋江故事的艺人就是宋江的追随者甚至是部下),《水浒传》的作者在感情倾向上继承了这一点,因此他要为梁山、宋江张大其事,要把梁山写得“打遍天下无敌手”。作者凭借着艺术上的想像力,把梁山泊写成造反的英雄好汉的坚不可摧的革命根据地,把梁山团伙写成拥有数万精兵悍将的强大的革命武装集团,又有一流的军事领袖与谋士,并且得到广大老百姓的热烈拥护和真诚支持。梁山的事业正是如日中天,只要与宋王朝打仗都是事事遂心,一个成功接着一个成功,梁山的八面威风是做足了,于是,在处理历史的真实时就未免捉襟见肘(现代历史小说《李自成》也犯这个毛病)。在这一点上《大宋宣和遗事》写得比较简单,言宋江等人大闹东岳以后,“朝廷无其奈何,只得出榜招谕宋江等”。宋江等人顺水推船,“归顺宋朝”。而《水浒传》不仅张大了梁山反抗烈火之不可扑灭,而且还有忠奸斗争一条线索,朝中“四贼”处处破坏招安,这更增加了招安的难度。从小说情节所展示的生活的逻辑性来看,招安几乎是没有可能了。作者要写“招安”这个情节,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突出宋江对招安的积极性,而且积极得有些不近人情,为此,他不惜自降身份、自取屈辱,对一切可能有利于招安的人低声下气地表白和求助(注重“革命气节”的一些评论家便据此对宋江大加谴责),这与前七十回宋江的形象有很大的不同,例如梁山好汉对年轻女人多是采取斥拒态度的,对妓女更是这样。前七十回的宋江对阎婆惜的冷淡和仇杀都与其他好汉是一致的,可是在七十回以后,宋江对李师师的态度则与其他好汉大异;另外,高俅,这个梁山的死敌和许多英雄好汉悲剧的制造者,在被俘而受到宋江礼遇后,与他恩怨甚深的好汉并没有做出应有的反应。这是《水浒传》写作艺术上的一大缺点,每当情节的发展可能令作者尴尬时,他就如此处理。如秦明一家与扈三娘一家被杀后上山的表现。不知道作者是不善于描写这种内容的文字,还是作者不关心这类问题,或是认为这类问题无足轻重。 大家知道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时,为了忠于作品中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作者甚至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和感情倾向,人们称这是“现实主义的胜利”;而中国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只是受到作者意志的干预,叫他死他就死,叫他活他就活,任意性很大(《红楼梦》是个例外)。作者用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倾向左右人物的命运和走向是司空见惯的,这在江湖艺人的作品中更为普遍。既然宋江“招安”的历史不能改,那么只有在宋江这个形象上做手脚了。 古代绝大多数平民百姓也把招安看作民间武装反抗者的惟一出路,因此,《水浒传》的作者特别注重招安这个情节,还是体现了古代社会大多数人们的善良愿望,他们希望宋江等人能有个“正果”,作者这样写也表明了他的感情倾向。 2江湖艺人的寄托:《水浒传》为什么写“招安”的原因之二《水浒传》这部小说虽然成书于明代,但其作为平话故事早在南宋初年就已经流传。北宋南宋之交,不仅“国已不国”、民族矛盾十分尖锐,而且游民人数激增(如前面所引叶适的话 “宣和失驭,天下安土乐业之民,皆化为盗贼”),为求生存,他们也是空前活跃。江湖艺人应该是属于游民范畴的,他们脱离了宗法网络,在城乡娱乐圈中为自己闯天下。他们在演说故事时,必然会选择一些城镇听众极感兴趣、又为自己所熟知的游民冒险的故事,这样宋江等人的造反活动就成了他们的首选题材。从历史的真实来说,宋江等人的武装反抗活动只是一股力量不甚强大,但是却十分强悍的、流动作战的绿林好汉。他们只有36人(江湖艺人把他们夸大为36伙),纵横驰骋于京西、河北、山东、淮北之间,有时剽掠至海边。36人之间团结十分紧密,有“来时三十六,去后十八双。若还少一个,定是不还乡”之说。这一伙人采取的是“打了就走”的游击战策略,以致“官军数万,无敢抗者”。这样的绿林英雄不仅特别勇敢,而且其行动必有传奇性,人们都具有好奇的天性,那些生活在宗法网络中的人们一生过的都是安全平庸、周而复始的生活,游民的冒险故事自然会对他们有吸引力;宋江等人驰骋江湖的经验和他们之间的团结精神,又会使得那些流落江湖、无依无靠、只是凭技艺糊口谋生的艺人们羡慕不已。演说宋江的故事不仅城市人爱听,艺人们也爱说。 中国人在审美习惯上是喜欢大团圆结局的,特别是宋代以后的通俗文学中,大团圆倾向更为明显。这与通俗文艺面向市场是密切相关的。日常生活中多有缺欠的平民百姓,为了求得心灵上安慰,更是喜欢大团圆的故事,买主既有这个要求,卖主就要使买主满足。古人早就认识到这一点。《古今小说》卷末所附的《绿天馆主人叙》中说:“大抵唐人选言,入于文心;宋人通俗,谐于里耳。”如果我们把这点不只理解为语言,其内容的“通俗”(例如大团圆的情节)也是为了满足广大听众的要求。不同类型的人,有不同的大团圆。青年人的大团圆是才子佳人,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文人的大团圆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官员们的大团圆是出将入相,连升三级;平民百姓是生活富足,子孙满堂……,那么什么是武装反抗的游民的大团圆呢?我想应该是发迹变泰,具体说就是成为帝王将相,最高的当然是做皇帝,最低也是招安做官。不仅江湖艺人这样想,观众听众也是这样企盼。宋江没有做皇帝是历史事实,谁也改变不了,于是,便采用了招安做官。这样的故事不仅寄托了创作者的理想,也反映了平民百姓的心理需求。所以说“招安”这个被现代人所诟病的“投降主义”,恰恰反映了广大平民百姓的善良愿望,它更是游民重要的爬升之路。 3民族的共同愿望:《水浒传》为什么写“招安”的原因之三南宋初年,北方蜂起的抗暴的武装力量大多转化为抗金队伍,蜷局在西子湖畔的南宋统治者感到昔日的“盗贼”,现在是他们的同盟军了。南宋初年,许多武装造反的人们被南宋朝廷招安,有的还被派往北方参加与金人的战争。这是因为金人大举南侵的铁骑,踏碎了各个阶层人的正常生活,引起全体汉族人民的一致反抗。此时游民领袖与最高统治者有了共同点,统治者用“官”的虚名(由于时局艰难,当时许多官已经没有了俸禄)招诱时时刻刻想改变自己门庭和地位的游民。北方游民与广大民众的奋斗屏蔽了南方,也给在南方刚刚安定下来的宋统治者以喘息的机会。这些造反者被南宋褒扬为“忠义人”,有的还遥受官号,给他们以鼓励和表彰。朝廷的做法受到举国上下的认同。用现代的说法,这就是民族主义的高涨吧! 宋江的故事本来发生在北宋末,后来被招安,这是与南宋建立后在北方的“忠义人”不同而又有相似之点的。江湖艺人在演说宋江等人故事时特别强调“忠义”这一点,在现在来看就是利用民族情绪给人们造成误读,仿佛在北宋宣和年间就已经有了招安造反者去抵抗异族侵略者的“忠义人”的故事。《大宋宣和遗事》中把宋江等人的根据地——“梁山泊”前面非要加上“太行山”三字,仿佛“梁山泊”是太行山的一部分。南宋龚开的《宋江三十六赞》中更是多次提到“太行”,如玉麒麟卢俊义赞中有“风尘大(太)行,皮毛终坏”;燕青,“大(太)行春色,有一丈青”;张横,“大(太)行好汉,三十有六”;戴宗,“汝行何之,敢离太行”;穆弘,“出没太行,茫无畔岸”等。这种地理的错位,《水浒传》研究者的解释是除梁山故事外,还有一个太行山的故事系统,只是这个故事没有流传下来罢了(王利器《耐雪堂集•〈水浒全传〉是怎样纂修的》)。我认为宋江故事的原始创作者之所以强调“太行”,是顺应了当时的民族情绪的。因为南宋初年王彦所率领的太行山上的“八字军”是被视为北方“忠义人”代表的。 “八字军”,北宋末在河北都统制王彦率领下聚兵太行山,所部一万余人,皆在面上刺有“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字,用以表达自己的决心。他们是北方汉人坚决抗金的一面旗帜。绍兴三年随张浚入蜀,后来频繁在北方(汴京一带)、南方与金人作战,屡建功勋。绍兴六年七月,在王彦率领下“八字军”万人赴杭州,王彦官浙西制置副使(《宋史•王彦传》)。这些必然给杭州人留下深刻印象。宋江等人故事最初就是在杭州瓦子里演说的,把宋江等人与太行山的“忠义人”联系起来,这一方面是为了使听众对这些武装造反者更为理解,对他们的故事不再敏感,以取得合法性;另一方面也是借此指出宋江等人的招安行为就像“八字军”“忠义人”一样,在抗击外来入侵中是起积极作用的,他们的故事是应该受到全社会的一致欢迎的。 南宋初年是民族精神高涨时期,要把宋江等人的故事演说成为具有报国精神的故事是符合时尚的,后人在梁山聚义故事之后加上“征辽”也是这种精神的延长,然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接受宋王朝的招安。基于上述的种种理由,所以《水浒传》写作过程中前后作者都未放弃宋江等人被招安的情节。 4《水浒传》的“招安” 提到《水浒传》的招安,宋江的思想和作为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最深,所以毛泽东发动“评论《水浒》”运动时就指出:“《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实际上所有的农民起义本质上都不反皇帝,即使是反对在位的皇帝,其目的也在于谋求自己做皇帝)。屏晁盖于一百零八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义,把晁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让人招安了。”仿佛招安都是宋江一人的过。梁山的一百零八将中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游民,如李逵、武松、鲁智深等;二是各个阶层的边缘人物,他们多是官方文件所说的“不逞之徒”,如宋江、柴进、林冲、卢俊义等;三是朝廷大小官员——主要是各级将领、武官,宋代朝廷的“重文轻武”政策,使他们往往受到文官的排斥。这三类人,虽然地位差别悬绝,处境也有很大不同,但他们也各有自己的不如意之处,这些人也多有改变自己处境的意识,民众的武装抗争就可能成为这些人改变自己处境的一个契机。如何利用民众的武装抗争,道路只有两条,一是推翻现有政权,自己做皇帝;另外就是被招安做官。实现第一条路,需要许多条件的配合,而“招安”只要统治者愿意就可以了,因此,宋江努力争取招安的行为并没有受到梁山好汉们坚决的抵制和根本的反对。一百零八将中的活跃人士大多赞成招安,即使有些反对宋江过急做法的人士,也非反对招安,而是不赞成不讲任何条件的“招安”。这种“招安”不仅不能使他们变泰发迹,而且威胁到个人生命的安全。他们反对的是不成功的招安,要的是成功的招安。 “评论《水浒》”时期的许多大批判文章都把武松说成是反对招安的好汉,实际上,《水浒传》中最早说出“招安”两个字的就是武松。在第三十二回中,武松被宋江救下,二人同榻而卧,长夜谈心,宋江邀武松去清风寨,武松怕连累了他,要上二龙山,并说: 只是由兄弟投二龙山去了罢。天可怜见,异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时却来寻访哥哥未迟。 这也是《水浒传》第一次出现“招安”。在“评论《水浒》”的运动中为了把罪名坐实在“投降派”宋江头上, 不引武松说的这句话(因为武松已被定为反“招安派”),而突出之后宋江与武松告别时所说的:“入伙之后,少戒酒性。如得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杨志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刀一枪,博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可见在招安问题上他们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除此而外,江州小吏出身、已经在梁山入伙的戴宗,在遇到游民石秀时挑动他说: 如此豪杰流落在此卖柴,怎能够发迹?不若挺身江湖上去,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 石秀表示自己不能发迹时,戴宗鼓动他上梁山,并说: 如今论秤分金银,换套穿衣服,只等朝廷招安了,早晚都做个官人。 这一席话不仅为石秀等人赞同,而且引起他的无限歆羡,当前的享受,未来的前程,都是游民所向往的。社会下层人物如此,至于那些朝廷命官出身的好汉,其招安意识则更强烈。 许多研究者认为,梁山好汉中反对招安的领袖人物是军师吴用,他数次破坏宋江的招安计划,把宋江置于尴尬境地。这确是事实,然而,吴用也不是根本反对招安,作为军师,他要全面考虑到梁山的现实利益和招安以后梁山全体人员的安全问题,这是他的职责所在。所以他不能像宋江那样简单地、一心一意地想快点招安。当被奸臣蔡京、高俅所左右的招安使陈宗善到山东招安梁山好汉时,吴用向宋江建议说: 等这厮引将大军来到,教他着些毒手,杀得他人亡马倒,梦里也怕,那时方受招安,才有些气度。 可见吴用主张在实力的基础上才可以谈判招安,不能胡乱受招安,给将来留下隐患。高俅攻打梁山作了俘虏,曾许诺梁山若放他回京,他将在皇帝面前力奏保举梁山,并请皇帝派人来招安。高俅走后,宋江有些不相信他,吴用便对宋江说,梁山应该再派两个“乖觉的人”,多将金宝前去京师,探听消息,打通关节,让皇帝了解真实情况,实现招安。吴用在招安问题上也是尽其军师的责任,破除朝内奸臣对招安的破坏,实现完满的招安,并非一味反对梁山排座位后争取朝廷招安的总方针。 实际上,梁山泊中出身于社会最下层的英雄好汉们也是认同招安的,他们从开始进行武装抗争时就有招安意识。劫取生辰纲的好汉在抗拒官府逮捕的战斗中,渔民三阮唱的渔歌中已经表现出来这一点。他们不满的是贪官污吏,而非宋朝皇帝,而且他们与贪官污吏的战斗正是用以报答皇帝的。 例如阮小五唱的: 打鱼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 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阮小七唱道: 老爷生长石碣村,秉性生来要杀人。 先斩何涛巡检首,京师献与赵王君。 “报答赵官家”、“献与赵王君”的前提都是“招安”做官。 5宋江招安疑案的解决 历史上的宋江是被招安了的,这一点,过去也有些争议。史书上关于宋江的记载很少,有的还互相矛盾。但在马泰来先生于1981年第一期《中华文史丛刊》上发表《从李若水的〈捕盗偶成〉诗论历史上的宋江》的文章,披露了李若水的《捕盗偶成》以后,宋江被招安就成为定论。 这首诗是这样的: 去年宋江起山东,白昼横戈犯城郭。 杀人纷纷剪草如,九重闻之惨不乐。 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 狞卒肥骖意气骄,士女骈观犹骇愕。 今年扬江起河北,战阵规模视前作。 嗷嗷赤子阴有言,又愿官家早招却。 我闻官职要与贤,辄啖此曹无乃错。 招降况亦非上策,政诱潜凶嗣为虐。 不如下诏省科繇,彼自归来守条约。 小臣无路扪高天,安得狂词裨庙略。 这首诗坐实了宋江一伙人是被招安的。此诗第五至八句描写宋江等36人受招安入京觐见皇帝时的情景,与《水浒传》第八十二回的“宋公明全伙受招安”中的描写是很相似的: 宋江传令,教铁面孔目裴宣,选拣彪形大汉,五七百步军,前面打着金鼓旗幡,后面摆着枪刀斧钺,中间竖着“顺天”、“护国”二面红旗,军士各悬刀剑弓矢,众人各各都穿本身披挂,戎装袍甲,摆成队伍,从东郭门而入。只见东京百姓军民,扶老挈幼,迫路观看,如睹天神。 从这首诗看,宋江一伙被招安这个历史疑案基本上可以定了下来。从中可见老百姓是赞成招安政策的。诗中已经写明“嗷嗷赤子阴有言,又愿官家早招却”,因为老百姓想的是少受些战乱之苦。李若水从统治者长远利益着想是不同意招安的,他认为招安政策会有不良后果,不仅官吏的选取要有一定的标准,而且从长远来看,招安政策也会鼓励不逞之徒群起而效尤。他还认为要使人民不为盗,根本还在于轻徭薄赋,减轻对老百姓的压迫剥削。 6从历史上的宋江到小说中的宋江 因为缺少记载,对于历史上的宋江我们知之甚少,我们只知道他是36个武装造反者的领袖,这群人活跃在北宋最繁华的地区——汴京四周,数万官军对他们无可奈何。侯蒙推断,宋江“其才必过人”,龚圣说他“识性超卓,有过人者”,都是有道理的。他能把36人的作战能力发挥到极致,并把数千倍于他们的官军搞得团团转,没有谋略、勇气行吗?没有才智行吗?他必定还有强悍、富于进击精神的一面。作为36位英雄好汉的领队,与做数万人的寨主不一样。作为大寨主,他不必身先士卒,只要在后方指挥若定就可以了。可是作为36人的领队,他必须冲锋在先,撤退在后。这种生活对他的性格必然有决定性的影响。元人陈泰从“长老”那里听说的宋江为人是“勇悍狂侠”,这是接近宋江的本来面貌的。《大宋宣和遗事》中的宋江还有其粗犷豪迈、敢做敢当的一面,杀了阎婆惜,还要在墙上题诗,不诿罪于他人。 可是到了《水浒传》中,宋江面貌、性格有了很大改变。首先在宋江还没有正式出场时,作者就把他定位为名满江湖的英雄好汉。他号称及时雨,受到见过面与没有见过面的英雄豪杰的爱戴与拥护。这种称赞调动了读者的想像力,以为我们将面对的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大英雄。待他出场之后,除了慷慨大方、该花钱的时候决不吝啬而外,宋江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普通人罢了。他没有什么武功,不能像鲁智深、武松、李逵那样去打抱不平,也不是像吴用那样的聪明智慧,大者能够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小者也能为人排难解纷,主持公道。当面临死亡时,他也不能像石秀、史进那样英雄气十足,视死如归。在上梁山以前,他还做过几件漂亮事,如为晁盖通风报信,杀阎婆惜,结识武松,等等;待上了梁山之后,所作所为,多是现代读者难以接受的。最令人难以忍受的是,每次梁山与朝廷作战,梁山好汉得胜,俘虏朝廷的文臣武将,押到大营,作为主帅的宋江都要为俘虏亲解其缚,并跪拜在地,向他们请罪,甚至对梁山的死敌高俅也是如此,而不考虑与高俅仇深似海的林冲会作何感想。这种屈辱的表现,并非是礼贤下士,而是要表达他对朝廷的忠心,为实现招安作铺垫,而不考虑这样做是否符合宋江的身份以及由此决定的思想意识和性格。作者随意决定文艺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的思想意识和动作行为,不尊重人物形象的性格本身发展逻辑,目的在于实现作者为作品所设计的情节。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谈到。为了实现“招安”必须把宋江写成这样,它既远离历史真实,也不符合艺术的逻辑。因此,评论家在论及宋江形象的意义时分歧最大。赞美者说他“忠义仁厚”、“忠义之烈”、“农民的革命领袖”;反对者说他是“犬彘不是”的“盗魁”,“虚伪猥琐”的反派人物,说他是“农民革命的叛徒”、“投降派”等等。这种认识都是只抓住《水浒传》所写的宋江形象的一面,而且不懂得江湖艺人在创造宋江这一形象时,是寄托了他们在反抗主流社会同时又有所妥协的态度。这种态度他们要寄植在游民领袖人物身上,也就是说寄植在他们的“大哥”的身上。 这种“大哥”类型的形象还没有被人们认识到。《水浒传》中宋江艺术形象成为了江湖艺人所创造游民团体中的“大哥”的典型。这种“大哥”不是像现实生活中游民群体的“大哥”一样带领着弟兄们去冲锋陷阵,而是游民弟兄们向主流社会进击时的制动机,防止游民的反社会行为发展到为主流社会所不能允许的地步。当宋江还没有上梁山的时候,虽然江湖好汉们也称他为“大哥”,但他还没有“大哥”这个位置,所以“制动”作用还不明显。他上了梁山以后,在与官府特别是与朝廷较量时,才变得处处委曲求全起来。这样塑造“大哥”的形象,几乎成为通俗文艺作品的一种模式,为许多江湖艺人所模仿。如《三国志演义》中的刘备(此书是在游民艺人创作的“说三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带有强烈的游民倾向),《精忠说岳》中的岳飞,“西汉”、“东汉”长篇评书中的刘邦、刘秀,“说唐”中的秦琼,都是具有这种倾向的“大哥”的形象。江湖艺人之所以塑造“大哥”这种类型的艺术形象,目的是在于取得主流社会对于游民文学的认同。为什么具有明显的反社会倾向的文艺作品能在主流社会中通行,甚至受到最高统治者的爱好,原因很多,江湖艺人有意识地用“大哥”的形象作为游民群体抗争的制动阀也是其原因之一。在社会斗争中的制动作用,说白了也就是向主流社会靠拢,不把反社会斗争搞得那么激烈,从而在求生存、求发展的道路上倡导多种选择。这样宋江是一身而二任的形象,他既是游民造反的领袖,攻城掠地,给宋王朝造成很大的威胁;又是呼群保义,时时不忘招安,比孤臣逆子更能效忠尽孝。这除了表现出游民在社会斗争中投机的一面之外,也是主流社会所倡导的“中庸之道”在游民中的反映。我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中,反复强调不能用现代意识去解读古代和近代的游民斗争,他们斗争的目的就在于求得“发迹变泰”,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游民不在乎 7招安的悲剧 论者在谈到《水浒传》的招安问题时,常常强调梁山好汉中的“反招安派”,把吴用、李逵、武松、鲁智深等看成是“反招安派”的代表,还把吴用说成反对招安的总后台。这是不符合书中实际的。在招安问题上,吴用是与宋江发生过分歧,而且两人就此问题也辩论过。吴用的态度实际上是代表了作者的意见。作者也是把招安看成是梁山好汉的惟一出路,但是他不同意宋江那种饥不择食、委曲求全的招安。从《水浒传》对梁山被招安过程的描写中,我们可以感到作者把招安看成一种交换,朝廷以不同等级的官位来换取江湖好汉们的效力。这种交换应该是有担保的,这不仅要朝中有同情江湖好汉、并能为江湖好汉说话的大臣当政,而且江湖人要保有一定的实力,时时可以作为讨价还价的本钱。这两点都没有具备,而宋江等人急于成交,才导致招安的失败。作者(也就是吴用等人)反对的不是招安,而是不成功的招安,失败的招安。一些论者笼统地说他们反对招安,这是不准确的。 本篇前面说过,宋朝一代武装抗争中被招安的很多,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从概率上说失败的大于成功的。既然成功不是一点希望没有,那么人们就要探讨如何争取成功、避免失败的问题。可惜仍是无规律可循。上面说的两点有些作用,但也非牢靠的办法。 第一,支持招安的大臣不可能永远当权,他不当权了怎么办?如果他在权力斗争中垮了台,力主招安就会成为他的一大罪状。 第二,保存实力,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不把枪杆子交出去。这样做分明是对朝廷不信任,朝廷如果不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决不会答应的。 被招安者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这是因为封建专制社会实行的是“人治”而非“法治”,招安的成功、失败都只系于皇帝和主持者“一念之间”。因此《水浒传》的作者对梁山好汉征方腊以后所处的悲惨境地的描写,实际上是对不成功招安的批判,其中也包含着对当时社会制度的批判, 虽然这一点作者还不太理解。 宋元两代史书关于宋江招安以后境遇如何都失去记载,但从现存的宋元两代有关“水浒”的文艺作品中来看,选取悲剧结局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从说话分类上看,这些作品属于“朴刀杆棒”类,这类作品主题是写游民奋斗的,但奋斗结果一定要“发迹变泰”,“发迹变泰”则是大团圆。《水浒传》这部小说虽然还有“大团圆”的痕迹在(如第七十一回写一百零八将排座次,有的研究者认为最初的《水浒传》就是写到这里),但最后还是以英雄寥落,“神聚蓼儿洼”作结,完成了悲剧结局。这可能与全书完成于明代中叶有关,明代对于各种反抗镇压的严酷在历史上是数一数二的。特别是明朝初年的洪武、永乐两朝,不要说对被统治者的反抗,就是对统治阶级内部镇压的恐怖也是骇人听闻的。那些特别忠心的臣民,如对某皇帝稍有拂逆,往往下场更惨。南宋的岳飞自不必说,明代靖难时的忠臣方孝孺、天顺时期的于谦,都是令有心人扼腕浩叹的。在镇压人民的反抗时,明代统治者虽然也有时使用“抚”的一手,但是当他们有力量时,反攻倒算、“杀降”也是常见的。《水浒传》作者也许有感于此,把宋江招安后的结局写成悲剧性的,其所批判的不仅是招安,其中也包含了对于“忠”的观念怀疑。 总之,招安是个复杂的历史现象,《水浒传》中的所写的招安折射出的历史现象更为复杂,对此,是很难用肯定或否定来判断的。 8作为好汉话语系统中的“招安” “水浒”的故事流传之后,形成了一套反映游民意识并得到主流社会某种认同的话语,“招安”也是其中的一个。“招安”是宋代统治者处理武装反抗者的策略,武装反抗者也会运用各种手段与之对抗。南宋的范汝为在与统治者斗争中反反复复,连朝廷派来的与他谈判招安的官员都被他收买了,为他通风报信;招安之后,不肯放松手中所握的重兵,党徒也未遣散,就这样最后也未成功。这是现实斗争中的招安。而《水浒传》中写的“招安”主持者是那样反复变诈(作者把这个责任推到奸臣的身上),一而再,再而三地不遵守自己的诺言,节外生枝,并对梁山好汉的人格加以摧辱;而梁山的领导者宋江委曲求全,对朝廷一片忠心,向往招安之心,几经挫折,始终不变,最后还落了一个悲剧下场。这样,通过《水浒传》中对梁山好汉受招安的描写告诉读者,正义在梁山一方,不义在朝廷一方。这个情节的设置不仅具有悲剧的震撼力,而且把“招安”这个专制统治者对待造反者的政策,变为不被朝廷理解的、主流社会以外忠臣孝子向朝廷尽忠的行为表现。 《水浒传》及其有关通俗文艺作品的流行,使得“招安”成为造反者乃至江湖人的流行话语,他们用它作为一种手段,向统治者讨价还价,在生存斗争中争取到一个最好的结局。他们懂得招安的底线在哪里,梁山好汉的遭遇给他们以教训。主流社会、特别是文人士大夫谈到“招安”也能理解,认为这是造反者的出路,是协调社会矛盾的最佳选择,如果不是实际操作者,谁不相信这一点呢? 前面说过,宋代以后官方文件中基本上已经不用“招安”这个词了,但在“水浒”一类作品的影响下,“招安”与《水浒传》中其他反映游民思想意识和性格情绪的话语构成一个系统,并被频繁地使用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