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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贵晨:古代小说考证同名交错之误及其对策——以《三国演义》、《西游记》考证为例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爱思想 杜贵晨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 古代史籍与小说中都有不少同名交错的记载或描写,《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籍贯“太原说”,与《(天启)淮安府志》著录“《西游记》”被认定为百回本小说《西游记》,进而以吴承恩为此书作者,都有同名交错之误的可能。古代小说考证要充分顾及作者、作品同名现象的严重性,把不能仅凭同名下判断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并“阙疑”能“缓”。当今《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籍贯的认定应该回到“东原罗贯中说”,百回本小说《西游记》作者的认定应该回到明世德堂本不题撰人的原点上来。作为学术研究进步的阶梯,虚假的明确远不如真实的模糊更有价值。
    【关 键 词】小说考证/同名交错/三国演义/西游记
    古代小说考证中的同名交错之误,是指因为人名或书名相同而造成的误判。这种情况虽然不是很多,但带来的危害不小;其误判不难发现,但纠正起来极不容易,所以不可轻忽,也不可放过。《三国演义》、《西游记》考证中这一现象最为突出,试以之为例就此种致误及其对策论说如下。
    一、古代有关同名交错之误的记载与描写
    我国自古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人物同名异实的现象层出不穷。很早并极著名的例子是《战国策•秦策二》“曾母投杼”故事: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出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1)(P252)
    《战国策》记这个故事的本意是为了说明流言可畏。但也显然可见的是,流言的源头却在于那杀人者确系曾参,只是他“与曾子同名族”而实非曾子罢了。
    这个故事迹近小说,但其反映生活的真实性无可置疑。而在古代小说特别是通俗小说中,也很早就有关于人物因同姓名而交错致误现象的描写。如一般认为与通俗小说源头有密切关系的唐五代变文中,《目连变文》叙目连成为阿罗汉以后,作为“圣者”赴冥间救母云:
    圣者来于幽径,行至奈河边,见八九个男子女人,逍遥取性无事。其人遥见尊者,礼拜相谒再三。和尚近就其前,便即问其所以:
    善男善女是何人,共行幽径没灾迍。
    闲闲夏泰礼贫道,欲说当本修低因。
    诸人见和尚问着,共白情怀,启言和尚:
    同姓同名有千姟,煞鬼交错枉追来。
    勘点已经三五日,无事得放却归回。
    早被妻儿送坟冢,独卧荒郊孤土堆。[2](P1072-1073)
    其中说到由于人世间“同姓同名有千姟”,地狱煞鬼勾人生魂有不少搞错了的,等“勘点”明白,无罪放还,却已经是尸葬坟冢,无身可附,不得复生,只好在奈河边徘徊。大约同时又同题材的《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也有类似的描写。[2](P1026)
    如果说变文的时代,这种同名交错的现象还仅是作为推动情节的因素被提及,那么到了明代“四大奇书”及其以后的清代小说中,这一现象作为构造小说情节的成分与作用就更加突出了。例如,《水浒传》第三十二回《武行者醉打孔亮,锦毛虎义释宋江》写王矮虎、燕顺、郑天寿等误捉了宋江,将动刀取其心肝:
    宋江叹口气道:“可惜宋江死在这里!”……燕顺便起身来道:“兀那汉子,你认得宋江?”宋江道:“只我便是宋江。”燕顺走近前又问道:“你是那里的宋江?”宋江答道:“我是济州郓城县做押司的宋江。”燕顺道:“你莫不是山东及时雨宋公明,杀了阎婆惜,逃出在江湖上的宋江么?”宋江道:“你怎得知?我正是宋三郎。”[3](P413)
    这里燕顺虽然知道了眼看被杀的人叫做宋江,但仍要问明是否“……逃出在江湖上的宋江”,以避免同名交错的误判。又,第四十三回写李达自述因兄弟李逵“见在梁山泊做了强盗”,被捉“到官比捕”,有财主替他“官司分理”,说:
    他兄弟已自十来年不知去向,亦不曾回家。莫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冒供乡贯?[3](P567)
    又,《西游记》第三回写孙悟空醉酒后被地狱使者错勾魂到阴间,仗金箍棒责问阎王:
    十王道:“上仙息怒。普天下同名同姓者多,敢是那勾死人错走了也?”悟空道:“胡说,胡说!常言道:‘官差吏差,来人不差。’你快取生死簿子来我看!”[4](P37-38)
    又,《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写牛浦郎冒名牛布衣招摇撞骗,后被牛布衣的遗孀牛奶奶揭穿责问,牛浦郎答曰“天下同名同姓最多,怎见得便是我谋害你丈夫”,向知县问案,竟也因此准了牛浦的辩护:
    向知县叫上牛奶奶去问。牛奶奶悉把如此这般,从浙江寻到芜湖,从芜湖寻到安东:“他现挂着我丈夫招牌,我丈夫不问他要,问谁要!”向知县道:“这也怎么见得?”向知县问牛浦道:“牛生员,你一向可认得这个人?”牛浦道:“生员岂但认不得这妇人,并认不得她丈夫,他忽然走到生员家要起丈夫来,真是天上飞下来的一件大冤枉事!”向知县向牛奶奶道:“眼见得这牛生员叫做牛布衣,你丈夫也叫做牛布衣。天下同名同姓的多,他自然不知道你丈夫踪迹。你到别处去寻访你丈夫去罢。”[5](P332)
    如此等等,都是借了同名交错之误构造情节的例子。这在古代小说中并不少见。其作用是在为小说别增一番情趣的同时,也启发无论从古代小说的里里外外所做的研究,都要顾及这一生活的常识,认真对待每一个可能发生名实错位的情形,循名责实,做出尽可能准确的判断。
    二、《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籍贯“太原说”为同名交错之误的可能
    《三国志通俗演义》(本文以下简称《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虽有大量明刊《三国演义》、《水浒传》或其他小说的署名,以及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称作者其人为“东原罗贯中”,但自1931年明蓝格抄本《录鬼簿续编》“罗贯中”条资料发现以后,却突然有了一个罗贯中籍贯“太原说”,并几乎完全排斥了有《三国演义》古版本为据的罗贯中籍贯“东原说”,长期成为通行中国文学史教材的定论。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东原说”与“太原说”虽然屡有争论,但多不得要领。近年来笔者重新审视,发现罗贯中籍贯“太原说”的产生,其实源于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那就是主张者诸君未能就资料所称“罗贯中”之名是否符合《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之实,做出应有的判断。为了说明这一问题,仍引该资料如下:
    罗贯中,太原人。号湖海散人。与人寡合。乐府、隐语,极为清新。与余为忘年交。遭时多故,各天一方。至正甲辰复会,别来又六十余年,竟不知其所终。
    《风云会》(赵太祖龙虎风云会)、《蜚虎子》(三平章死哭蜚虎子)、《连环谏》(忠正孝子连环谏)[6](P171)
    这条资料是记载“罗贯中”生平当然是不错的。但其所记载的罗贯中是一位戏曲家,而不是一位小说家,也是明摆着的事实。研究者倘能顾及我国古今同姓名现象大量存在的社会实际,特别是作为古代小说学者,对于以上引证《水浒传》、《西游记》等书中由同名交错生发出的故事有所了解和注意的话,就绝不会轻易地把《录鬼簿续编》“罗贯中”条当作研究《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的可靠资料,而一定会取存疑的态度与做法,也就不会发生治丝益棼的罗贯中籍贯“太原说”了。
    对《录鬼簿续编》“罗贯中”条采取存疑的态度与做法,并非简单否定这条资料对于《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研究的价值,而是说在没有建立起这条资料所称“罗贯中,太原人”与《三国演义》版本所署名“东原罗贯中”是同一个人,或从其他渠道建立起与《三国演义》小说的确切联系之前,它对《三国演义》作者研究至多有潜在的价值,而不能作为否定乃至代替“东原罗贯中说”的根据。这个道理,对于有大量明本为据的“东原罗贯中说”来说是“信以传信”,而对于仅与《三国演义》的作者同姓名的“太原人”罗贯中来说则是“疑以传疑”。《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籍贯“太原说”的错误,不在于罗贯中一定不是太原人,而在于持论者仅凭这位“太原人”与《三国演义》作者都使用“罗贯中”之名,就判定《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一定是“太原人”,而完全不考虑这位“太原人”罗贯中有可能是与“东原罗贯中”同姓名的另一人,甚至连明刊多种《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白纸黑字“东原罗贯中”的记载也一点不顾,岂非过犹不及了!
    这也就是说,《三国演义》罗贯中籍贯“太原说”固然是个学术性的错误结论,但这一谬误的产生,却是由于有关学者发现心切,而忘掉了中国社会多同姓名人的社会常识,有似于办案仅凭同姓名就抓人判刑一样的荒唐与危险,是肯定要不得的。
    三、《淮安府志》“《西游记》”认定同名交错之误的可能与作者“吴承恩说”
    《西游记》的作者被确定为吴承恩,虽然前后有学者提出了诸如书中有淮安方言、吴做过荆府纪善、诗文中可见其对释道了解的痕迹等等的证据,但那些并不具排他性的资料与得出淮安吴承恩是《西游记》作者的结论,即使不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关系甚微。《西游记》作者“吴承恩说”提出的真正根据其实只有一条,那就是《(天启)淮安府志》卷十九《艺文志•淮贤文目》下载:
    吴承恩《射阳集》四卷□册,《春秋列传序》,《西游记》。
    “吴承恩说”的持论者就是从上引记载中“《西游记》”的题名判定吴承恩为百回本小说《西游记》的作者的。对此,且不说同是记吴承恩《西游记》的清初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著录吴承恩的《西游记》就把它归入“舆地类”,认为它是一部地理纪行的游记类作品,已经使《淮安府志》所载“《西游记》”属于哪一类作品的天平偏重于地理纪行的游记类作品一端了,即使单从《淮安府志》的记载看,怎么就能够判定其一定是百回本小说《西游记》,进而把这位吴承恩说成是这部小说的作者呢?
    笔者有如上质疑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古代不乏同名异书的先例。如《世说》有汉代刘向的《世说》早佚,而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本名《世说》(取鲁迅说);元人有《子不语》已佚,而袁枚《新齐谐》初名《子不语》,后改今名;查袁行霈、侯忠义编《中国文言小说书目》,题作《见闻录》的自五代至清有四种,题作《传载》的宋代有两种,题作《说林》的自晋至清有五种,题作《异林》的自晋至明有四种。如此等等,可证《(天启)淮安府志》吴承恩名下“《西游记》”这样一个可以是小说也可以是地理纪行的游记类作品的书名,并非不经证明就可以认定是百回本小说《西游记》的。换句话说,如果一定认为它就是百回本小说《西游记》,那就要拿出直接相关的证据来。而至今持论者所举出的证据,都至多不过表明吴承恩很像是百回本小说《西游记》的作者而已,但因此说他是《西游记》的作者,岂非一分材料说十分话了吗?
    事实上,在“吴承恩说”出现之前,形成《西游记》作者的“长春真人邱处机说”的误判,就是由于“处机固尝西行,李志常记其事为《长春真人西游记》,凡二卷,今尚存《道藏》中,惟因同名,世遂以为一书”。[7](P134)所以清人焦循《剧说》卷五辨曰:“按:邱长春,登州栖霞人。元太祖自奈蛮国遣使臣刘仲禄召诣行在,自东而西,故有《西游记》,非演义之《西游记》。”[8](P184)以此对照持百回本小说《西游记》作者“吴承恩说”论者仅仅根据《淮安府志》吴承恩名下“《西游记》”的著录立论,岂不是很有可能重复以百回本小说《西游记》为邱处机所作的错误吗?在同一部书作者的认定上先后出现同样性质的误判,如果第一次还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重蹈覆辙,就太不应该了!至于有的学者在并无旁证的情况下,一面以《(天启)淮安府志》著录之“《西游记》”一定是百回本小说《西游记》,一面又以周弘祖《古今书刻》著录之所谓鲁府本和登州府本“《西游记》”一定不是百回本小说《西游记》,就完全是意为进退,信口而谈了。
    以上我们是就《(天启)淮安府志》著录吴承恩《西游记》书名无误而论。但《(天启)淮安府志》著录吴承恩《西游记》却未必无误。近读沈承庆《话说吴承恩》一书,其论《(天启)淮安府志•淮贤文目》吴承恩“《西游记》”当为吴作“《西湖记》”,“游”字系“湖”字草书的误抄,很有道理。倘果是如此,那么近百年来研究《西游记》作者的学者,真是被这一个字的抄误给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
    四、古代小说考证同名交错致误的对策
    第一,古代小说考证要重视史料真伪及其证据力的考核。古代小说考证属史学的范畴,一切要凭史料说话。一方面没有史料是不行的,另一方面史料本身也存在真伪与证据力有无或强弱的问题,使用前必须做出合乎实际的认定。这正如冯友兰所说:“真正的史学家,对于史料,没有不加以审查而即直信其票面价值。”[9](P1)本文所论古代小说考证同名交错致误的原因,根本就在于相关学者忽略了对所用材料证据力的审查,以其“票面价值”为实际价值,而直信其所载一定是自己意中所求之结果,从而得出了没有说服力的结论。
    第二,古代小说考证要充分顾及作者、作品同名现象的严重性,把不能仅凭同名下判断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近世许多学者正是在这样做的,如王国维《曲录》、《宋元戏曲史》,孙楷第《元曲家考略》等都曾考证曲家同姓名、同姓字者。而叶德均《元代曲家同姓名考》文末《补记》合诸家所考计之,得“曲家二十八人,与其同姓名或同姓字者三十六人至三十八人,共六十六或六十四人。此为今日所知至少之数,未知者则尚有待于资料发现也”。[10](P341)因此他特别提醒:“元代曲家同姓名或同姓字者极伙,为历代稀有之事……苟误同姓名者为一人,则史籍难明矣。”[10](P325)这个提醒对于各时代小说考证的类似情况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第三,古代小说考证既充分利用资料,又要“阙疑”能“缓”。在小说乃至一切学术考证中,任何资料都是可宝贵的。对于诸如《录鬼簿续编》“罗贯中”条、《(天启)淮安府志•淮贤文目》吴承恩“《西游记》”条一类资料,虽不能据以做出可靠的结论,但毕竟其名与所考有相关处,所以不应遽然摒弃;却又毕竟不能据以判断其与所考罗贯中或《西游记》是一是二,所以又决不可以做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所谓“文献不足故也”(《论语•八佾》)。在这种情况下,学者唯一能做的就是“多闻阙疑,慎言其余”(《论语•为政》),也就是能“缓”,即“悬而不断”(胡适语)。
    当然,一方面“悬而不断”不等于最终放弃,而是等待后来有了新的资料,充足了,再得出答案。古代小说考证中同名交错致误的情况就大都发生在不能“缓”上。例如鲁迅是相信《录鬼簿续编》“罗贯中,太原人”的,他写于1935年的《小说旧闻钞•再版序言》中说:
    此十年中,研究小说者日多,新知灼见,洞烛幽隐……历来滞碍,一旦豁然;自《续录鬼簿》出,则罗贯中之谜,为昔所聚讼者,遂亦冰解,此岂前人凭心逞臆之所能至哉……然皆不录……其详则自有马廉、郑振铎二君之作在也。[11]
    其所谓“自《续录鬼簿》出”显然指的是书中“罗贯中,太原人”那条资料。他可能是受了马、郑二位学者的影响,遂信之不疑,以为那位“太原人”罗贯中,就是“众里寻他千百度”的《三国演义》的作者了。而全没有想到他与《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是一人还是二人的问题,岂不是太急于下结论了吗?
    另一方面“悬而不断”也不等于无可置喙,而可以并且应当说明悬而不能断的原因,客观上有可能为问题的最终解决指示方向,有时甚至可以做出阶段性的结论,即有几分资料说几分话。如余嘉锡《宋江三十六人考实》水浒人物虚实云:
    此篇所列十有四人,除宋江外,考其平生事迹,可确定为梁山泊降将者,杨志、史斌(疑即史进)二人而已。龚圣与赞大刀关胜,胜称其义勇,亦可信其即济南死节之关胜。其余诸人,虽见于史传,姓名时代亦复相合。然人之同时同姓名者正复不少。宋时武人,多喜名“胜”、名“顺”、名“俊”、名“平”、名“横”、名“青”,而名“进”者尤多。裒各书所见,可得数百人。其名既如是之同,若其姓又为张、王、李、赵,则名氏皆易同,无由别其为一人二人也。今于显有可疑者,附著案语,余但条举事迹,以俟论定。盖与其过而废也,宁过而存之耳。[12](P8)这里既尽资料证明力之可能做出可信的判断,又“阙疑”能“缓”;既不超越资料证明力的限度做出过头的结论,又珍惜任何有价值的资料不使湮灭,以待后学。可谓实事求是,用心良苦。
    总之,本文所涉及的问题虽然均为学术界聚讼已久的大是非,但究其实质,不过是小说考证中不要因为同姓名或同书名而交错以致张冠李戴的常识。至于罗贯中籍贯的“太原说”与《(天启)淮安府志》“《西游记》”是否百回本小说《西游记》,进而其作者是否吴承恩的具体问题,笔者向来持否定的意见;但也不仅尊重二说各自主张者发表意见的权利,而且认为其所主张也还有存在的理由与必要,即余嘉锡所谓“盖与其过而废也,宁过而存之耳”。至于现阶段一定要就《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是哪里人有一个结论的话,那当然是有版本署名等为据的“东原罗贯中”。而百回本小说《西游记》的作者,虽然“吴承恩说”聊备一格,但其可靠性实不在“长春真人邱处机说”之上,那么为稳妥计,还是回到今存世德堂本不题撰人的原点为宜。这不是学术研究的倒退,而是作为学术进步的阶梯,虚假的明确远不如真实的模糊更有价值。
    【参考文献】
    [1]刘向集录,范祥雍笺证,范邦瑾协校.战国策笺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2]黄征,张涌泉校注.敦煌变文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7.
    [3]施耐庵、罗贯中著,李永祜点校.水浒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7.
    [4]吴承恩著,李卓吾、黄周星评.西游记[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6.
    [5]吴敬梓著,李汉秋辑校.儒林外史(会校会评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6]王钢.校定录鬼簿三种[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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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焦循.剧说[M].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八)[Z].北京:中国戏曲出版社,1959.
    [9]冯友兰.冯序[A].罗根泽编著.古史辨(第六册)[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重印本).
    [10]叶德均.戏曲小说丛考[M].北京:中华书局,1979.
    [11]鲁迅.小说旧闻钞[M].济南:齐鲁书社,1997.
    [12]余嘉锡.宋江三十六人考实•杨家将故事考信录[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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