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谈论的美国文化主流,我把它限定为代表国家理念的主流价值观以及最能够体现民族精神的那些主要特征。美国文化精神的主旨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以个人自由、权利、价值实现为核心的一系列特征。 在人类历史上,从没有一个国家如此主张、鼓励一种个人化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个人在人类历史上从未获得过如此重要、神圣的地位。不仅在个人、公众、思想文化层面,甚至在政府层面,个人都是如此受到尊重和保护,并且这种保护行为本身也受到鼓励和尊重。美国政府公开地、自豪地宣扬、鼓励这种美国式的个人理念,不仅将个人权利、自由和意志写进宪法,也在身体力行地实践着这种理念。整个美国历史某种程度上就是一部个人在社会、国家、宗教、文化精神及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不断得以确立、提高、弘扬,及至成为在人类历史上、在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最强调个人理念的历史。这种理念不仅关乎人的生存、政治制度、社会权益、国际关系等现象,也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一种大众意识、一种民族精神,深深内化于美国社会和国民内心。 因此,当我们谈论美国式的“个人”概念时,我们所指的是一种典型美国式的理念,它不仅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和历史基础,也已成为一种主流思想和文化,既在民间又在政府层面代表美国文化的精神。 一.美国式“个人”的确立 个人主义作为概念并非美国本土产物,而是来自欧洲,最初在欧洲出现时,是一个贬义的概念。但个人主义的前身却是欧洲人文历史中关于人的意识以及人生而平等的思想逐步演化的历史。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即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希腊城邦制衰退后,作为个体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大量出现,为个人发展提供了契机。文艺复兴运动使人性从神权束缚中解放出来,产生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欧洲宗教改革进一步为个人在宗教上摆脱教会控制、运用一己独立意志扫清了道路。而欧洲一系列资产阶级革命则从世俗领域摧毁了贵族等级制度,为普通人争取平等权利开辟了可能,促成近代资产阶级个人平等、自由等概念的形成。欧洲历史对个人的观念,包括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个人意志的逐步确立的过程,为美国个人主义的形成提供了最初的思想背景。 这些关于人的意识在思想和现实领域中的一系列革命,包括人的自由、权利和独立意志以及最初的个人主义概念,随着欧洲殖民者远渡重洋被带到北美大陆,从此在这篇广袤而陌生的土地上生根,又在新的土壤和气候中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新的面貌和成分,既与欧洲个人思想传统渊源至深,又加入了独有的美国元素。而北美早期殖民者开疆拓土的经历、美洲大陆独特的历史地理和人文环境以及清教徒对于建立上帝模范公理社会的强烈意识,又进一步造就了美国个人主义的形成。及至《独立宣言》中明确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美国宪法及一系列修正法案又将这一思想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美国历史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殖民拓荒和国家建立后,个人主义思想逐步确立起积极的意义,进一步成为国家理念和民族精神。 美国个人主义与欧洲个人主义传统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欧洲个人主义是从封建君主制、贵族等级制以及神学统辖下几经挣扎抗争,脱胎换骨而来的近代思想,是欧洲资本主义产生的思想前提;而美国个人主义的演进,相对欧洲个人传统的艰难崎岖之路,则几乎是无所阻碍地发展。美国社会几乎是一个凭空出现的国家,它的优势在于无需经过人类历史的漫长演进而直接在现成人类文明的基础上建立起民主社会。托克维尔说:“美国人所占的最大便宜,在于他们是没有经历民主革命而建立民主制度,以及他们是生下来就平等而不是后来才变成平等的。” 没有君权神授,没有贵族等级制,甚至连教会的管辖都相对微弱许多,这就为美国个人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其次,美国个人主义在早期殖民开疆拓土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美国特色的边疆个人主义。早期殖民者首先要面对的是严酷的生存环境,他们必须依靠自我奋斗解决生存问题,从而形成了独立、进取、富有冒险精神和崇尚个人英雄的美国式个人理念。第三,美国个人主义在形成过程中被赋予了与欧洲传统有别的一些积极意义和进取精神,这些在最初充满活力的积极的色彩成为美国个人主义的标志:对个人独立自主的推崇,对个人价值实现的大力提倡,对个人自由和意志的强调,进取务实精神,冒险意识和孤胆英雄精神,以及人人平等、机会均等、依靠个人能力获取成功的“美国梦”等。这些积极的新鲜的元素构成美国文化独有的特质,赋予美国国家上升时期以正面的、积极的能量和新生民族的勃勃生机,也造就了美国的崛起。 而美国个人主义在哲学、文化上的确立则是在殖民者来到北美大陆一个世纪、美国建国半个世纪之后。1836年,爱默生等人在美国波士顿的康科德组织了“超验主义(Transcendentalism)俱乐部”,作为美国本土上第一场重要的文化运动,超验主义在美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最初的十几名成员中有不少人都在美国文化发展史上留下了足迹。受其直接和间接影响,产生出一批具有世界声誉的作家。这场新英格兰文艺复兴运动确立了日后美国文化中的许多重要因素,对个人观念的确立便是其中之一。 1841年,爱默生发表《论自助》一文,在文化和思想上正式宣布了美国个人主义的确立。爱默生的个人主义思想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内容:首先,他将个人与超验的世界灵魂联系起来,认为个人的存在源出于宇宙之灵,将个人与世界整体、与自然天地融合起来,这是爱默生强调个人主义时最具哲学色彩的地方。其次,他强调个人的自由,强调尊重个人的权利,强调个人意愿的神圣。他宣称“人一定要卓然独立,使一切周遭之物显得无关紧要。每一个真正的人就是一个起因,一个国家,一个时代……” 第三,爱默生的个人主义思想倡导一种独立自主的人生态度,即自助。爱默生说:“一个人只有放下了一切外部援助,独自挺立于世,我才会看到他的强大和成功。” 爱默生鼓励实现个人自我价值,提倡一种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个人价值观,他说:“我必须成为我自己。我再也不能为你或别的什么人而毁了我自己。” 而强者和成功同样是建立在自主自立的基础上的。这种强调自立自助,主张积极进取、实现自我价值的人生态度已成为美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观念。 在当时,不仅仅是爱默生的《论自助》表达了鲜明的美国式个人理念,超验主义其他成员即使没有提出明确的个人思想,也从不同方面表达出对个人的理解,在他们的作品和生活中,个人是一个重要的思考背景,而这又与建立民族文化的自觉结合起来。美国文化中对个人的强调促使这些文化精英们站在民主国家的立场上思考个人与社会,同时也是思考美国的未来。对于一个新生的民主国家来说,个人与社会、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种族、个人与国家,这些问题所涉及的不仅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现象,也是一个关乎民主制度的根本性问题。除却爱默生的思想表述,梭罗的身体力行,钱宁、阿尔科特、富勒、皮博蒂等人的社会改良也可以算入其中。但是,尽管美国文化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对个人的高度关注,在这些知识精英中,对个人的理解并不尽相同。我们会看到,在其后的美国文化发展中,个人主义更多表现为了爱默生式的个人主义品质,或者说,爱默生式的个人思想构成了美国个人主义思想的主流。 二.谁是真正美国式的“个人”? “到了1863年,爱默生已成为美国公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爱默生的许多重要文章最初都是以演讲的形式传播的,他是一个天才的演说家,他的演说富有一种激越而宏大的魅力,他的如“密西西比河水” 般富有气势的语言配合其充满启蒙色彩和美国信念的内容,足以使他成为当时的文化先驱。听众们如痴如醉般地聆听他的演讲。爱默生的个人思想之所以被广泛接受,首先在于那个特定的时代。围绕在爱默生周围的人们,尽管并没有一种严格、统一的观念将他们联结在一起,但当时美国文化界的状况却促使他们秉有共同的精神追求和文化旨趣,那就是他们经历着一个共同的时代。这个时代,美国正在从无到有地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家和政权体系,这将是一种创举,而这一创举是需要文化上的同步建设的。 超验主义团体中的成员们都在一种热切的探索中寻求着自己对人生、哲学、文学艺术和社会改革的理解,这场文化运动对美国这样一个从无到有的新兴国家而言,在建立民族文化的意义上功不可没。大量新思想的涌现,文化上的勃兴与自觉的本土意识,一批知识精英的出现,都为这场文化运动增添了意义。欧洲历史在“人”的观念上经历了一个从奴隶主、皇权贵胄和神权中逐渐脱离,获得人的尊严和权利的过程,而这些过程在美国这个新兴国家中已被大大省略或根本不存在。这使美国文化在一开始所要面对的不是皇权君威和尊卑有别的等级制度,不是神的不可测度,而只是人自身:早期殖民者首先要面对的是如何在一个充满危险动荡的严酷环境中生存下去,他们首先要学会运用一己之力对抗环境;其次,在殖民地自治、社团结盟、小政府大社会形态以及建立民主制国家之后,人们还要考虑如何在诸多社会关系中成为自身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这其中包括:个人的独立和自由,自我价值的实现,人与社会的关系等。美国人所考虑的是,人在社会关系中如何既能遵守社会秩序,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权益,并在此基础上,达成人与人的共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共处关系。 在没有等级束缚的情况下,美国式的个人可以在人的自我价值实现上充分发育,这使得美国式的个人比其他民族文化中的个人更加强调人的独立和自由,像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年轻人,因其缺少层层重压而无所顾忌,对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充满自信。人类的成长如同个人的成长,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人的历史才会因哀伤和悲悯而更加厚重,但这些在美国历史中是不存在的,短暂的历史造就了年轻的美国人,造就了美国式的自信和乐观。这在美国建国之初和国力上升时期无疑是最相宜的状态,而国力的渐强又大大强化了这种美国式的自信和乐观。这是爱默生关于个人独立自助、强调个人自由和自我实现的思想得以被迅速接受、广为传播的社会原因。 其次,爱默生的思想在融合欧洲思想后,将其改造成为美国式的思想,并赋予其更多正面的积极的意义。超验主义尽管发源于美国本土,但其组成来源却得益于欧洲母体文化。超验主义既有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康德哲学的成分,又受到欧洲浪漫主义的影响,同时亦有东方哲学的影子。如果单看这几种思想成分,我们就会发现超验主义者所感兴趣的是什么。康德哲学中的“超验”思想看重的是对实际生活经验的超越,它从先于经验的领域着眼,认为在人类经验之外存在着我们的经验所不能认识的领域。同样,浪漫主义者对自然、美、理想、情感的推重,对神秘事物的兴趣,与超验哲学相得益彰,仿佛是从艺术、纯美的角度对超越经验的理想和神秘之境所作的诠释。如果将“超验”作为对人生根本性问题的认识的基础,那么,浪漫主义者对世界的态度无疑是将哲学引入生活中的审美的超验。再往前走,超验主义者可能很容易就滑向神秘主义、宗教情绪或虚无。事实上,许多超验主义者都多少具有这种近乎宗教情绪的神秘和圣洁的倾向,追求纯粹的理想极致体验。如果这种对先验世界和理想世界的迷恋不能以某种准则固定下来的话,很可能会使人成为某种观念的牺牲品。布鲁克农场的失败即是一个实例。 但是,这种情形却没有出现在爱默生的思想中。一种类似青年人式的健康的热情使爱默生的唯心主义倾向在向神秘和纯粹的理想之境前进的途中,适当地将思想引向积极和富有力量的方向,而没有向着阴郁、疯狂、反理性、激进、怀疑主义、宗教迷狂、极端主义发展。这就使得爱默生的思想在所有超验主义者中始终能够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基调,这种基调最能够体现年轻的美利坚在上升时期的民族情绪,也最符合民族发展的诉求。 第三,爱默生的个人思想在注重个人之时,始终依傍着美国民族的身份、背景和发展需求。即爱默生始终站在美国的立场,谈论这个“个人”, 在强调个人自由、意志、权利之时,这个“个人”始终是美国的个人,作为美国公民而行使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我们可以梭罗为对比说明这个问题。作为爱默生最亲密的朋友,亨利•大卫•梭罗对自我的强调似乎走得更远,梭罗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孤独的思想者。爱默生曾认为没有再比索罗更真实的美国人了,“爱默生一直强调梭罗身上的‘美国特色’(‘他对英国与欧洲人的礼仪和鉴赏力的厌恶,甚至到了鄙夷的地步’)和创建精神。” 梭罗在瓦尔登湖畔的小木屋独自生活两年零两个月的经历,与布鲁克农场都带有实验性质。与布鲁克农场的超验主义试验不同的是,梭罗的湖畔独居生活所体验的是一种充分个人化的生存状态。因其对自我的修行式的思考和体验而与爱默生所提倡的进取的个人生存状态又有不同。爱默生的个人更多带有浪漫主义和积极进取的特征,而梭罗则想在一种脱离社会的自然状态下、在纯粹个体意义上思考人的存在,他说:“让我们自己首先变得简单而美好,如同大自然本身一样,驱散那垂挂在我们眉头的阴云,把小小的生命注入我们的脊髓。不去做穷苦人的先知,而要努力成为这个世界上值得去做的人。” 这是爱默生与梭罗对个人理解的基本差异。 另一重要差异是,梭罗始终坚持个人高于群体,高于社会。与爱默生相比,梭罗更加坚持个人意愿和判断的权利。即使在现代社会,梭罗的这种个人观念仍然具有超前性。这种观念表面上看来与无政府主义相当接近,在强调个人意愿和个人自由上似乎过于高调,这对社会和政府都具有潜在的威胁。“……梭罗总是那么不可接近,许多人都同爱默生一样隐约感到,梭罗身上那种无政府主义的活力其实是有害的,因为它源于具有毁灭性的隔离之井。蒙丘尔•康韦说他怀疑‘在瓦尔登湖的深处潜伏着一个险恶的妖王之女,把梭罗的生命给勾走了。’”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一个政府所代表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愿是错误的,或有悖于正义,形成民主社会中托克维尔所称之为的“大多数的暴政”,那么,那些少数出自良知的声音就会显出特殊的意义和力量。这是个人和民主社会之间的不可化解的矛盾。在民主社会中,一方面,没有独立而自由的个人也就无法构成民主社会,另一方面,正如专制社会里一个人的权利和意愿可以压倒大多数人的权利和意愿一样,在民主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权利和意愿也会压倒个人或少数人的权利和意愿,而“多数的权利和意愿”正是对个人权利和意愿的压制。“如果你承认一个拥有无限权威的人可以滥用他的权力去反对他的对手,那你有什么理由不承认多数也可以这样做呢?” 梭罗对自我的强调超出了社会范围和社会关系,个人的思考、意志,个人权利之不可侵犯,在梭罗这里得到了充分强调。爱默生是康考德的圣人,在他周围聚集起来的追随者的热情如同光环围绕四周,而梭罗则一直被周围邻居当做行为古怪的人,“梭罗身上几乎没有常人的热情,也没有多少常人味,对一般的人性弱点和欲望无法容忍。他内在自我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一种深厚的克己和自制的能力,一种不靠外界的能力,尤其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是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办到这点。这种说不、宁愿反其道而行之的能力使他在自己周围筑起了一座高墙。” 梭罗的古怪在表面上为他赢得了不可理解的声誉,而实际上,也许在当时,并不是许多人都能够意识到,他与周遭的格格不入,实则是一种反叛和不合作。梭罗是一个不合社会潮流的逆反者,一个反政府者,一个国家叛逆者。 梭罗在个人主义历史、在质疑民主政体的合理合法性上开了一个先例,他在个人与政府、个人与群体、法律与良知、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上提出了质疑,作出了反抗。这一举动影响了甘地的非暴力政策。尽管梭罗这个康考德的怪人,没有爱默生的名望与圣人地位,却从另一方面丰富了个人主义的内涵,注解了美国式个人的含义。尽管这一含义无法成为正统,却永远在拷问人们的良知:“人们不仅和他们的同伴交流,而且也和自己交流,后一种交流方式——我独处自存——为前者制定了某些规则。这些规则是良知的规则……”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爱默生尽管也提倡个人自由、意志高于群体和社会,但当个人自由和意志被摆在美国国家利益面前时,他却始终能够从美利坚民族发展的更长远和广阔的视野中考虑事件。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几乎所有超验主义者都是废奴主义者,但爱默生在反对蓄奴的同时并不反对西进运动,而梭罗在反对蓄奴的同时却可以因为反对大多数人通过的对墨西哥的战争而拒绝缴纳人头税。爱默生是支持扩张运动的,他的《年轻的美国人》一文可以被看做是大张旗鼓地宣扬扩张的先驱。“这篇论文(指《年轻的美国人》)已作为波尔克领导下的扩张运动的先驱而经常阅读,实际上爱默生也真的对波士顿每年新建的一千二百或一千五百栋建筑留下深深的印象。他的确说过:‘道路建筑的这种狂热是有益的’,美国是‘未来的国家’” 。我们今天所知的美国发家史是一部西进和扩张的高歌猛劲与种族灭绝的血泪斑斑交织的历史。但当时的爱默生对西进运动是持肯定态度的,他所提倡的乐观和进取的价值观很合适地代表了那个时代美国发展的主流。美国要发展,要扩张,要走在人类命运的前列,就必须采取一系列合乎民族利益的强有力措施,哪怕这些举措是以牺牲其他群体的利益为代价的。“更为正确的是,当他反对吞并德克萨斯时,他坚信历史会证明吞并是不可避免的。” 这似乎更像是运数所定而非国家政策。而这个运数就是美利坚的不可阻挡的崛起和发展。爱默生比梭罗更有预见性地认识到美利坚民族发展的不可阻挡以及所必须要做的事,他不是对是与非不能分辨,或者可以这样说,他比梭罗对待是与非的标准更加灵活,更能够适应时事,只要这个是与非的标准是针对美利坚的。“爱默生在《年轻的美国人》中说:‘有一种庄严而友好的天意,人类就是被其指引的。’这意味着,就爱尔兰铁路工人这一事件来说:‘我们制定控制费用的法律,替代的法律,但人口的原则总是把工资消减到最微薄的状况,但用这微薄的收入的生活可勉强维持下去。’这就是爱默生的逻辑所在,而且他并不满足于此,也不满意于一个仅以商业为重的国家。‘这是贸易的好处与邪恶,它将一切均置于市场:才能、美貌、道德及人自己。’” 在这一点上,林肯的例子更为典型。林肯在历史上一直为人所质疑,人们质疑他究竟是出于对黑人和白人平等的正义感,还是基于联邦统一的考虑而发动内战。这里,“好人”和“好公民”的问题再一次显露出来,成为拷问良心的审判官。所谓“好人”,即具有良知的人,他只对良知负责,而不会对社会或群体的恶行说是,而“好公民”则是代表这个社会利益和行为准则的人,然而,“‘好人’和‘好公民’绝不是一回事” 。 在关于做“好人”还是“好公民”的问题上,梭罗选择做“好人”,他按照自己的良知行事,不惜以个人之力反抗社会,而爱默生则更像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从美国立场出发,爱默生的所为合于时宜而显得更加明智和正确。如果说爱默生是美国文化的塑造者和代言人,是对美利坚民族发展充满信心的梦想家和正确的预言家,是能够反映美利坚民族性格和精神的美国人,那么梭罗则是美国的良心。 梭罗的个人不同于爱默生,爱默生的个人是年轻的个人,充满生机、朝气、进取精神和力量的个人,而梭罗的个人更具有一种宁静的孤独的力量。表面上看来,梭罗的个人近似东方的隐修者,他远离城市和人烟,放弃人们孜孜以求的名利、诱惑和享乐,独自享受着生存的孤独的宁静和充实,体会着个人与自然完美融合的愉快,体会着人在简单的本质上作为人的存在。梭罗式的个人试图离开社会、群体而独自存在,他只作为个人意义上的个人,只以自己的本心判断事物,他只面对自然,面对自己和自己的内心。在一定意义上,梭罗的个人是反社会、反群体的,带有无政府主义和叛逆色彩,这样的个人,其价值更多在于其所具有的哲学意义,而绝不会在任何时代成为政权所提倡的个人范式。汉娜•阿伦特在评价梭罗时所说:“梭罗足够坚定,他承认并且接受人们指责他不负责任,这是对‘好人’最陈旧的指责了。他明确指出,他‘不对社会机制的成功运作负责’,他‘不是工程师的儿子’。” 爱默生的个人是一个年轻的美国人,一个与他的国家同样处于上升期的人。而梭罗式的个人在与自然融合过程中所体验到的是带有反思和哲学意味的经历:一个更多褪去美国公民的身份而专注于人的自我生存的个人,这样一个“纯粹”的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究竟如何生存才是正确的方式? 也正因为梭罗的这种对个人纯粹性的执着要求,使得他更多地要求人的自由意志,并在社会干预下敢于保护个人的自由意志,不惜成为群体的叛逆者。梭罗的这种对个人意志的绝对追求所造就出的可能正是反政府、反规则的个人。时至今日,梭罗的这种不合作已成为当今社会中人们反抗权力、政治、规则的先锋。 爱默生另一个合于社会主流的表现是,他是超验主义者中唯一不反对商业主义的人。这是爱默生的过人之处。他不是看不到的商业主义的危害,但他依然可以在认识到这些危害之时也预见到商业主义为美利坚的未来带来的巨大益处。“虽然爱默生明白商业的泛滥和它有可能是潜在的另一种新的暴政,但他仍在《年轻的美国人》中赞扬了商业精神,因为它同样代表了一种比封建主义更为民主的、新的社会结构形式。在美国作家中,实际上只有爱默生一人孤立地承认商业原则。大多数美国作家都是反对商业的,很多——包括梭罗——如此强烈地反对。爱默生意识到他的朋友们的反商业情绪;他自己也认识到这样一种社会的缺点,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件事、每个人都得忍受罗伯特•弗罗斯特称之为的‘市场的审判’。但他认为,最终‘世界上的历史学家会发现贸易是自由的原则,贸易培养了美国,摧毁了封建主义,它创造和平又保持和平,将会废除蓄奴制’。” 第四,爱默生的个人主义建立在对人性的乐观态度上。不仅是个人主义,爱默生思想整个都建基在这种乐观精神上,这既是美国上升时期的国家和民族心态的一种映射,也与爱默生情性中的乐观坚定和个人思想中的积极有力有关。在爱默生的个人主义思想中,既有超验空灵的一面,也有进取强力的一面,这一点对尼采有很大影响。而美国精神中更多体现和承续下来的是其进取强力的一面。 爱默生的个人主义思想从最初的倡导个人自助、自立、个人自由、个人价值的实现,直至为美国文化精神奠定了基调。这种个人主义与美国上升时期的乐观自信的国家心理结合起来,与美国民族情绪和宗教上的天命意识结合起来,从单纯的哲学和文学转变为具有更多国家民族内涵和广阔发展空间的、甚至具有不可测量的张力的一种思想现象。爱默生个人主义及其文学哲学不仅仅是单纯的学术,当它与国家文化和民族精神结合起来时,便有了更重大的意义。任何学术都不单纯是学术,它背后是无限广大、风起云涌的社会背景。但学术本身又具有其自身倾向并蕴涵着思想的力量,这种力量有时会通过现实显现出不可测度的结果。爱默生提出个人主义正是适时地为美国文化奠定了基础,并在其后演变为美国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 由于爱默生的乐观人性观、个人主义思想与当时美国上升时期的国家心态最为吻合,或者说,爱默生的思想表达了美国文化的主流倾向,传达出美国精神的特质。在思考美国人和美国精神方面,爱默生表现出其中最积极和主旋律的一面,“爱默生是一位自我信赖、自我调节以及强调灵魂或精神活力的伟大美国斗士。他从不仅仅满足于断言,他总是在寻找力量的源泉。” 这也就是何以爱默生的思想会成为美国文化精神中的重要元素,何以会对美国文化发生如此深远的影响。是美国文化选择了爱默生,还是爱默生恰巧印证了美国文化?美国文化在选择爱默生之时其实就已经选择了将人性的无限可能性发扬光大的乐观态度,这也就是何以美国文化中个人能力可以无限制地发展甚至超越群体和政府的原因,这也就是美国梦得以制造和变成现实的根源。 三. 思想造就历史,还是历史选择思想? 爱默生的个人主义思想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乐观向上和积极进取。这既是它的最大优点,也是它的最大问题。查尔斯•艾略特•诺顿 曾这样评价爱默生思想中的一些潜在危险:“如此根深蒂固、持之以恒的乐观主义虽然在爱默生这种性格的人身上可能只显出其可爱的一面,但对一个民族来说是危险的理论。” 爱默生的这种乐观主义不是没有理由的。北美殖民者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殖民拓荒后,终于在一块新大陆上以一己之力几乎是凭空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国家。美国宪法及一系列修正法案的颁布,从法律上明确宣布“人人生而平等”,其后,从华盛顿、约翰•亚当斯、汉密尔顿等人以联邦政府治国的政策,逐渐转为杰斐逊民主自治的构想,并在杰克逊时期进一步变成实现。当初漂洋过海来到这里的欧洲清教徒们所信奉的建立一个模范公理社会的理想到这里似乎终于实现了。美国的建立,不仅仅是淘金者梦想的乐园的实现,从美国形成和所建立的国家体系来看,更多意味着建立一个“山巅之城”的理想国的实现。早期登陆北美的清教徒移民,为逃避宗教迫害来到这里,他们怀抱着宗教理想,希图建立起一个能够实现宗教理想,并在政权管理方式上能够自由地行使民主自治的社会,这个社会将是人类的模范。在温斯罗普 所作的题为《基督教慈善的典范》的布道文中这样写道:“以色列之神……挑选了我们这个民族,我们就像坐落在山顶上的城市,全世界的目光都在注视着我们。” 这种理想和信念驱使清教徒们相信,他们所做的事是上帝的旨意。而他们则是“被上帝亲自撒在一片预定的大地上的伟大民族的种子。” 美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使美国没有经历其他民族漫长演进的历史,没有经历人类文明必经的一些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而直接在当时文明的高度迅速进入到现代社会。这是美国得天独厚的历史条件。当欧洲徘徊着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当马克思以阶级斗争为欧洲寻找出路,当欧洲进入到帝国主义时代,各种矛盾激化之时,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却在向西部进军的凯歌声中,在土地扩张和资本扩张的运动中,在机器化进程的轰鸣中,在财富积聚的热闹中,迅速崛起。欧洲已经衰老了,地球上许多民族都在停滞不前,古老的帝国摇摇欲坠,而美利坚却正当年轻。这种大的世界背景怎能不使美国人感到乐观呢?正如亨利•詹姆斯笔下的许多美国人所表达出的那种对美国的自豪感一样:“他们(美国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他们可以把整个欧洲装进他们的裤子口袋里。一个美国人说他们的坏话就应该用铁链子把他绑了送回家去,逼着他生活在波士顿。” 这种普遍的乐观心态正是爱默生式个人主义乐观基调的背景。爱默生的乐观主义代表了当时美国社会的普遍心态。可以说,乐观的个人主义是美国上升时期思想和文化的基调,反之,美国的迅速强大也加剧了这种个人主义的乐观主义。这也就是为什么爱默生的许多过于乐观甚至自大的言论能够为时人所接受、并不见怪的原因。对于许多美国人,他们不是对自己的缺点毫无察觉,也并非没有一点反省精神,但在新生国家的迅速崛起面前,对未来的憧憬、自信和希望感常常会战胜对自身理智冷静的反省。 亨利•詹姆斯是美国作家中对美国精神有过最多自觉而深刻的反省的作家。在爱默生不遗余力地赞美这个新兴国家的时候,在惠特曼慷慨高歌美国精神的时候,亨利•詹姆斯已经从更为客观理性的角度,通过将美国文化与欧洲文化相互映照来反思美国精神了。他对自己的祖国怀有一种复杂的深深的热爱,但这种热爱并没有像当时多数美国人那样盲目乐观甚至自大。詹姆斯小说中刻画了一系列典型的美国人形象,他在他们身上既赋予了与欧洲没落贵族气息迥异的新鲜蛮荒的气质,又不无深刻地暴露出美国人的无知自大。然而这种难能可贵的反省并没有唤醒大多数美国人的自省。里昂•艾德尔在评论詹姆斯的小说中对美国人形象的刻画时这样说:“詹姆斯一开始就明白,而许多美国读者却愿意闭上他们的眼睛。” 美国文化对自身的态度从一开始便形成了赞颂与反省两条线索,也正是有了詹姆斯这条反省的线索,使得美国文化在高歌行进过程中不会过于失衡。但这两条线索的发展并非一直并驾齐驱,乐观的一支常常是占据上风的。美国发展需要这样乐观的高歌猛进式的自信,这个新兴国家太需要一种鼓动、支持和颂扬了,或者说,他们本来就认为这个新兴国家具有着旧欧洲及至全世界所不具备的先进性,除了文化和历史,美国国家的一切都正在建立着这个世界上最合理、公正而优秀的制度模型,而美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也为这一切加速助力。对年轻的美国的充满希冀的展望不仅是当时绝大多数美国人的心态,也是全世界许多人的憧憬。 而随着历史发展,这种年轻的乐观的个人主义逐渐显露出它过于乐观和自信的问题。当这种乐观、进取与美国上升时期的开拓精神和民族活力结合起来时,美国文化就成为了当时人类历史上对个人给予最多尊重和鼓励的文化,同时也是富有活力的文化和令无数人向往的“美国梦”的文化。而当这种乐观、进取的个人主义与国家利益,与清教徒的上帝选民意识,与美国人的全球领袖意识结合在一起时,美国文化就成为了地球上最具霸权意识和侵略色彩的文化。从美国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当个人主义逐渐走向膨胀,并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时,便通过国家主体的方式以国家面目表现为一种国家强权意识。随着经济崛起,美国有能力在政治和国际事务中发挥影响,操纵时事时,这种以国家面目出现的美国式个人主义便表现出强劲的霸权色彩。 爱默生一直强调个人的自立自助:“当一个人知道人的力量是与生俱来的,他之所以软弱,是因为他从自身之外和其他地方寻求善,当人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他便会毫不犹豫地依靠自己的思想,立刻改正自己,挺身而立,驾驭自己的躯体,去创造奇迹,正如一个用双脚站立的人比一个用头倒立的人更强大一样。” 如果说美国个人主义带有强者色彩和张扬的特质,那么这种强者色彩便体现在进取精神上。进取是许多美国人所尊奉的信念,它在本质上是对自我生命的肯定和对自我能力的信赖。在个人自我实现这一点上,美国个人主义较欧洲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革命时代对人性解放的吁求,更加注重个性彰显和个人成功。这样强力进取、注重自我实现和成功的个人主义造就了独立、进取、务实的美利坚民族性格,也同时将社会达尔文主义、强者理论、文明进化论带进来,如果这种推崇进取的价值观再与种族主义和文明冲突论等结合起来,则不可避免地产生出种族歧视和霸权逻辑。 这种以国家面目出现的个体意识的盲目乐观的膨胀即使不是由爱默生肇始,其中所蕴含的文化元素应该说最初是由爱默生所明确下来的。爱默生的观念典型而集中地体现出当时美国社会从精英到大众阶层的普遍心态。与清教徒的上帝选民意识相呼应,爱默生也将美利坚民族看做天生的领袖。在《年轻的美国人》一文中他这样写道: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时代都有一个领袖民族——这个民族较之其他民族更宽宏大度,他们中的优秀公民愿意对普遍的公理与人道表示支持,甚至甘愿被时人称为狂妄分子。除了我们这个国家,有哪一个民族能够担当起领袖的角色?除了新英格兰,谁能领导这场运动?除了年轻的美国人,谁又能指引领袖的步伐? 爱默生这段如今看来依然相当狂妄的话是对美国崛起的准确预言和发展的真实描述。这种乐观精神至此已远非进取向上的积极精神所能容纳。不加节制、缺乏自省的乐观会演变为狂妄,乐观至此已成为狂妄。美国人深信他们所开创的是这个世界上完美的制度典范,一个真正自由、平等、民主、公平的国家体制。美国人已经按上帝的旨意建立起山巅之城,他们完全有能力实现上帝的旨意,开辟一个尽善尽美的社会。爱默生目睹着美利坚民族的崛起,同所有美国人一样深信这种“天定命运”说,他也曾满怀激情地号召人们向西部进军。美国民族内心深处的这种全球领袖意识绝非经济强大之后的产物,而是从一开始就萌发于内并伴随着、激励着美国成长的。在一块完全崭新的大陆上按照人类自己的理想建立一个现存国家制度的典范,这一理想不仅是远渡重洋、艰苦创业的清教徒们的理想,也是美国开国元勋和许多普通人的理想。这种对自我理想和价值的高度乐观的肯定和全球领袖意识也是美国强行向全世界推行美国的民主和价值体系,推行美国文化的心理动机。 让我们再回到“好人”与“好公民”的问题上。 爱默生对公众的影响在当时即已发生,听众们如痴如醉地听着他那充满激情的演讲, “然而,正是爱默生对公共事务最为审时度势的反应,越来越取代了作为个人生活的爱默生。” 这里我们将再次面对“好人”与“好公民”的问题:爱默生所提倡的独立自由的个人究竟是一个独立自由的个人还是一个独立自由的美国个人? 林肯曾将爱默生称为“美国的孔子”。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爱默生思想之于美国文化的意义与孔子思想之于中国文化的意义相当。孔子学说之所以成为中国两千年帝制社会的官方思想和正统思想,自然有其被接受的理由,那么与此类似,作为美国的孔子,爱默生的思想也同样很好地为国家采纳,成为文化正统。这并非巧合,而是因为二者的学说中同样具有符合国家利益和发展需求,适合社会发展形势,可以为政府所用,对社会稳定前进有益的因素。林肯将爱默生比作美国的孔子其实是非常切近的,不论林肯当时提出这一说法出自什么样的考虑,至少,这一说法道出了一个深刻的现象,不论中国的封建社会,还是美国现代民主社会,在选择主流文化价值观和一国思想之本时,都基于同样的考量标准:对执政者管理社会具有最大化的意义,当然,这一意义也是被前者最大化了的。 孔子的学说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中不断被改造,在改造中不断适合统治者的观念和需求,这是一个学说再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再利用的过程。与此类似,爱默生的思想也在不断在为美国社会的需求做着注解。“当超验主义者因爱默生激动人心的演讲而大受鼓舞时,一些巧取豪夺的暴发户也同样热切地引用爱默生的话来为自己的无限扩张辩护。没有一位思想家能把自己的本意强加于读者,也没有一种理论能逃脱被误解和庸俗化的命运。” 这是孔子和爱默生所始料未及的。理论的产生都有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和文化背景,我们必须将理论还原在当时的语境中去理解。“爱默生对个人主义的许多说法都具有超验主义的性质,如果不从超验角度来理解,它们便可能导致误读和负面的社会效果。” 这里我还想补充两句,没有一种理论能够逃脱意识形态的语境而独立存在,理论被误读、利用、滥用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没有一种理论能够始终保持原初的纯洁性。我们不能因理论与某种现实的对应而简单地认为一种理论必然产生某种现实,或一种理论有问题。但是,另一方面,理论对实践虽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那么简单,但从理论中追根溯源,或许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现实。因为没有一种理论能够最终逃离意识形态的语境、政治的干预以及历史的裹挟,而成为真空中生存的无菌思想。 这就是为什么爱默生的思想会成为美国文化的主流并且长期发生着影响,正如孔子的儒家思想成为中国文化正统一样。不是孔子选择了历史,而是历史选择了孔子;同样,不是爱默生迎合了美国社会,而是美国历史选择了爱默生。文学、思想在塑造文化、历史的同时,反过来,历史、文化也选择了同时也塑造了一种文学和思想。 作者:任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