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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川(渝)黔边界始祖神话初探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巫瑞书 参加讨论

    一 始祖类别
    从原始文化史及民族学的史料来看,人类最初崇拜的祖先,是各民族(氏族,部族,下同)的始母。闻一多在《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一文曾经指出,高唐神话与涂山、简狄传说(神话、传说在这里为近义词,可通用)甚为相似,它们共同揭示出一个史实,即:好些民族最早的祖先皆为女性,系各该民族之先妣兼高神。这是缘于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对偶婚出现以后,相对稳定的定居生活及血缘关系,从而产生了对祖先灵魂的崇拜与奉祀。由于当时尚处只知有母不识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故而人们认为子子孙孙皆从最早的祖母那里来的,始母自然而然地成为最有权威、最有凝聚力的人并被神化。所以,夏之始母涂山氏,殷之始母简狄,周人始母姜螈,楚人始母女禄,皆为先妣兼谋神。湘、鄂、川(渝)、黔世界的女娲(汉族、苗族及中华民族始母)、辛女(瑶族)、萨玛(侗族)、“毛古斯”(女,土家)等,亦然。
    自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各民族的始祖也从女神变到了男神(俗称“圣公”或“圣王”)。炎帝、黄帝、尧、舜、禹、汤,以及伏羲、盘瓠、蚩尤、祝融、“八部大王”、“廪君、“彭公爵主”、“飞山令公”等,莫不如此。因此,人类及众多民族的始祖,远非一种。沿着历史发展的长河进行考察,就会发现湘鄂渝(川)黔边界始祖类别,大致有以下七种:
    (一)人类始祖
    此种人类始祖,一是前面说到的始母神,另一则是对偶神。在神话中,最初的“始母”,为“自足的母亲”,也就是毋需男性及婚配就可进行神秘奇胲的人之生命的创造。女娲抟土造人,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商,姜嫄踩了神的遗迹“感而生子”,沙壹(“哀牢夷”女人)触沉木而有身孕,都是很典型的单性母亲产子的神话故事。这当然是荒古、远古之时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母权制时代的折光反映。而对偶神的始祖则进了一步,人们不仅知道生育自己的母亲,也获悉抚养自己的父亲,这已是从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的时代。伏羲与女娲,便是典型的一对对偶始祖神。闻一多根据大量的口承文化、典籍资料及文物考古(如东汉武梁祠石室画像之二,重庆沙坪坝石棺前额画像等),指出“伏羲”“女娲”皆出自“葫芦”(伏羲、女娲均为葫芦瓢,只有阴阳二性之别);并称他俩是“兄妹配偶型的洪水遗民再造人类的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由伏羲、女娲衍化次及与之相类似的对偶始祖神,在湘鄂川(渝)黔边界还有盘瓠与辛女,姜郎与姜妹,雍尼与补所,等等。
    (二)图腾始祖
    在氏族(或部族)社会,每一个氏族、部族都有自己的族徽,作为区别于其他氏族或部族之标志;同时,亦作为本氏族或部族所宗奉的图腾。因而,人类始祖及部族始祖、姓氏始祖,如果主要是从血缘的角度说的话,那么,人文始祖、地域始祖、移民始祖,则既有血缘关系,更有人文关系(以文化为主)。关于后者,下面将分别谈到。这里,仍说与血缘关联的图腾始祖。
    图腾始祖,源于图腾崇拜。普列汉诺夫曾经说过:“图腾崇拜的特点就是相信人们某一血缘体和动物的某一种类型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其实,初民所相信的人与某物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只是动物,也还有植物和无生物。所以,原始人们分别奉为本氏族或部族的图腾的,当以自然物作为概括才比较全面。初民之所以要奉祀某种自然物为图腾,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生产及生活上缘于种种原因而依赖于某种自然物,或者曾经获得过它的庇护;另一方面则是思想观念上需要借助于某种自然物的影响,来肯定及强化本氏族或部族的血缘关系。与之相适应的,图腾崇拜、图腾始祖和图腾神话传说,也就应运而生,不胫而走。
    前面已经涉及,伏羲、女娲皆源自葫芦。葫芦(“匏瓠”,“包戏”)的发音、形状以及作为食物、器皿等,尤其是在创世神话中葫芦作为载体曾使伏羲、女娲在洪水泛滥时得以生存下来并繁衍后代,因而,伏羲、女娲部族及其后裔宗奉葫芦为其图腾,而且,以伏羲、女娲为其图腾始祖,乃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此种属于“植物灵”崇拜体系的葫芦信仰,与我国西南一带濮人及其族裔关系至为密切。据濮裔后代侗学家林河说,在濮语中,“濮”即“葫芦”之意;濮人认为,人类是从葫芦中走出来的,故以葫芦为图腾。而濮人是与楚、越等族(部族)及其后裔瑶、侗等民族有所关联,所以,特地提一下。
    不过,伏羲、女娲部族的图腾崇拜在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还是在于“动物灵”信仰体系中的蛇——龙崇拜。关于这个问题,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著名学者闻一多在《伏羲考》一文有过深湛而详尽的论述。他从大量的典籍资料、口承文化及文物考古的翔实材料中,不但阐明东汉武梁祠石室画像之二及隋高昌故址阿斯塔那墓室彩色绢画中的“人首蛇身”像(均为双人像)的人物是伏羲、女娲,而且从其为“交尾像”确定乃是夫妻关系;他进一步指出,石刻或绢画及古代典籍中的“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的化身,其来源为“延维或委蛇”,并着重阐述了蛇——“龙”图腾的演化,“龙”的基调是蛇,经过“人的拟兽化”、“兽的拟人化”及“全人型”三个阶段接受了兽的四脚,马的头、鬣和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从而形成了“龙”——作为部族的图腾,则是以大蛇为图腾的大氏族(或部族),兼并了以马、鹿、狗、鱼及兽类为图腾的一些小氏族(或部族),组成强有力的以龙为图腾的大部族。需要指出的是,闻一多结合南方越人、哀牢夷等部族流行的“断发文身”风俗习惯及“蜥蜴交尾”神话传说法,阐述了龙图腾及图腾始祖的产生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密切关系。龙图腾始祖的出现,并非完全臆造,而是以水泽之乡司空见惯的腾蛇飞舞、蜥蜴交尾的现实生活为基础,经过丰富的幻想的提供和概括,加进去“所愿望的,可能的,并以此使形象更为丰满”,充满着浪漫主义色彩的龙的神话及龙图腾始祖——也是中华民族“人类的始祖”,便产生了。
    以华夏族(汉族)为主的龙图腾信仰,缘于长期以来汉族在神州大地处于“优势地位”;而且,还对“祝融”、“匈奴”等“蛮夷”部族有着深远的影响;因而,“原始夏人”的龙图腾与“原始殷人”的凤图腾的耦合,遂成为以“龙凤呈祥”为标志的中华民族的象征。
    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类始祖、图腾始祖、部族始祖等有所不同,人文始祖主要侧重于人事与文化的肇始和创造。中华民族是世界四大文化古国之一,早在5000~7000(或9000)年前已经有了光辉灿烂的、闻名于世的古文化。黄帝不仅统一了中原大地,跨入了文明门槛,被当时诸多部族尊奉为“帝”(因中原一带位于我国中央地区,从“五行”说,故称“黄帝”);而且,文化建树良多,功垂青史。诸如作文字,定乐律,始甲子计年(天干地支,六十年为一“花甲”)之术,等等。中华古国创国务实之用,文化生活之需,可谓已臻初备。黄帝时代文化之威,于兹可见一斑。而且,这些文化创举,千百年来一直流播不衰。它以强大的凝聚力,把海内外“龙的传人”之“夷”夏子孙统一起来,使他们感到无比的自豪和光荣。因此,黄帝作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而被千秋敬奉,是完全当之无愧的。出于景仰,湘鄂川黔边界世代口承着一些黄帝的神话传说。
    (四)部族始祖
    远古之时,我国曾经出现华夏集团、东夷集团和苗蛮集团三大部族集团。也就是说,在黄帝时代前后,除了以黄帝为首的华夏部族集团以外,还同时存在着“二昊”(太昊,少昊)及蚩尤等著名人物的东夷集团,以及包括大名鼎鼎的伏羲、女娲和欢兜、祝融氏的苗蛮集团。在华夏部族集团内,还必须特别提到与黄帝为昆仲的炎帝。黄帝与炎帝,蚩尤和欢兜,以及太昊、少昊和三苗、祝融等,既是部族的称号,也是部族头领的名字。他们作为各该部族的头领,同时又是各该部族的始祖。借助于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隆重祀典,以及与之伴随的礼仪、乐舞、神话传说等载体的传承,部族始祖的英雄业绩、品德佚事、史诗歌谣等,也就在各该部族及其裔族千秋流传,铭心刻骨。湘、鄂、川(渝)、黔边界长期流传的关于炎帝、黄帝、蚩尤、欢兜、祝融等的神话传说,以及《苗族史诗》、《古老话》、《摆手歌》、《梯玛歌》等史诗古歌,就是这样代代相承地口传下来。
    (五)地域始祖
    缘于人口不断增多,宗支日益宏大,而其资源(土地等)相对狭窄,收益日渐见绌,因而“树大分杈,人多分家”。此种“分家”,不是一个家庭的兄弟、子侄就地分庭别户,而是一个姓氏的宗支易地择居,分别蕃衍。往往由某个或多个宗支的头领率众迁往他地,另谋生计。于是,这一(或这些)宗支头领在若干世代子孙繁衍之后,也就被某一地域的族裔奉为当地的“开基公公”(或“开基婆婆”),即地域始祖。当然,有的地域始祖的神话传说,可能反映的现实生活较为曲折离奇,带有厚重的荒诞的外壳。不过,通过一定的故事情节敷演某一主人公开拓某一地域,蕃衍子孙后代,成为当地的地域始祖,则基本上是与前述传说佚事大体一致的。前者(宗支头领率众易地而居)如宋末元初从湖北红土迁居湖南石门(时属澧州澧阳都)的添平土司覃友仁,后者如鄂西山区流传的谭氏始祖“佘氏婆婆”,其传说故事皆属地域始祖中很有代表性的范例。
    (六)迁移始祖
    部族迁徙的原由,除了上述宗支蕃衍以外,往往还有政治、经济、历史、宗教以及开发等方面更多的更重要的原因。尤其是对于“湖南人来自天下”的湖湘大地来说,更是如此。
    洞庭湖(原系古云梦泽一部分)及湖湘大地,历史悠久,土地肥沃,气候温暖,民风淳朴,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开发较迟。据《晋书·地理志》、《宋史·地理志》载:“荆湖南北路(按,指今湖南、湖北)……其土宜稻谷,赋入稍多。而南路(按,指湖南)有袁、吉(按,指今江西宜春、吉安)壤接者,其民往往迁徙自占,率致富饶。”可见东晋、南宋以降,湖南的开发与江西移民有所关联。纵观湖南的开发和移民,大体上可分三个主要时期:东晋至五代,其移民多来自北方;五代以后,则以来自东部诸省较多;南宋前移湘居民多自江西,南宋后来湘蕃衍者苏、皖、赣、闽、豫皆有。自东晋至明清,可谓“湖南人来自天下”,其中苏、浙、皖、闽、赣等东部之人“居其什九”,而江西人又居东部之“什九”。这是由于“晋之渡江,浔阳郡(按,指今赣东北九江一带)已为多数侨民(按,指从北方迁居而来者)所归注;且唐以降,江西人才辈出,其资源、财富足可与东南之浙、闽相颉颃,而此时的荆湖南北尚处土旷人稀之际,故江西往湖南移民,势在必然。”此种史实,在湖南的迁移始祖传说中,颇不罕见。
    拙著《荆楚始祖神话传说探索》第三编“迁徙族系编”中的“彭公爵主”、“飞山令公”、“大二三神公”诸始祖,其人其事(含“附会”、拈连之人物及有关事件)可以说或多或少皆与江西移民有关。“彭公爵主”的原型彭士愁及其父彭王瑊、其伯彭(王千),皆江西人,并先后为吉州(江西吉安)刺史。后彭(王千)奔楚(五代后晋所隶属之楚王),为郴州刺史;复委任为溪州(今湘西永顺)刺史。他们所带领的士兵及族众之迁移方向,十分符合前引《宋史·地理志》所载“袁、吉壤接者,往往迁徙自占”的史实。彭士愁及其所率之人,进入湘西以后,渐自为当地世代土著的“板楯蛮”(或“廪君蛮”)、“比兹卡”(本地人)所融化而成为土家人。而从其渊源考察,“彭公爵主”还应属于荆楚迁徙族系中的始祖之一。
    湘西靖州(原为诚徽州)侗族始祖“飞山令公”,是附会捏合好些传说人物及历史人物而形成的另一种类型的迁徙始祖。其中重要的历史人物南宋将领杨再兴,亦与江西有缘。杨再兴原是岳飞部属、江西割据势力曹成的部将。曹成败后,杨再兴在岳飞的统领之下,曾大战郾城;单骑闯入金军,杀敌数百;又以三百骑歼敌二千余;最后,英勇阵亡。但宋史上有两个杨再兴:一是此骁勇善战、壮烈牺牲的杨再兴,《宋史》有传;另一为湘西南新宁(旧属武冈州)瑶酋杨再兴,唐末五代以其族姓(杨氏)掌握溆州等州的峒民,号称“十峒首领”,且死后有人立庙祭祀,称之为“飞山令公庙”。《湖南通志》卷七六七七载:绥宁、会同、通道诸县皆有飞山庙,云祀杨再思;城步(县)飞山庙则云祀杨业。这一带民间称杨再思、杨业均为“飞山令公”,于是,就把唐末五代“十峒首领”的杨再兴和其时自封诚州刺史的杨再思以及宋代杨家将“老令公”的杨业混淆起来,经过附会捏合而成为诚徽州侗家始祖“飞山令公”。
    湘西桑植(原为澧州路柿溪州桑植长官司)白族始祖“大二三神公”,其原型是“寸焚军”(南宋末在云南大理组建的以民家人[白族]为主的一支军队)中的谷均万、王朋凯、钟千一。由于蒙古忽必烈统治集团内讧,“寸焚军”溃散后曾流落长江流域。谷均万、王朋凯、钟千一率领小部分溃军,正是从江西溯江而上,经洞庭湖,再塑澧水至其源头的桑植,并在它的北源支系的刘家坪、麦地坪、芙蓉桥分别定居下来,从而成为桑植白族(旧称“民家人”)的迁徙始祖。
    无独有偶。“飞山令公”、“大二三神公”以及前述“彭公爵主”,皆曾这样或那样的与江西有缘。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唐末五代及宋明期间,江西各种各样的“移民”确实对湖南的开发曾经有过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对湖湘“蛮”、汉演变及土司制度兴废之影响更大。
    (七)姓氏始祖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姓氏的含义、嬗变、地位十分复杂。大体说来,古代女子原称“姓”,后改为“氏”;男子则原称“氏”,后多称“姓”。郑樵《通志·氏族略序》云:“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以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我们这里着重说的,是宋明以来荆湘“望族”姓氏始祖。比如,南宋末年元代初中期湘北石门(县)大姓“豪酋”覃友仁及添平所“土王”(土司王)覃顺添的覃姓始祖及宗裔;流传于封建时代却遗存氏族图腾信仰颇多的鄂西谭姓始祖“佘氏婆婆”;湘西苗族五大姓之一的龙姓始祖大明,约在200年前(清代中叶)从外地迁来花垣(最早称“吉多营”,后升永绥直隶厅,寻改永绥县,解放后定为花垣县)溜豆、广车一带;湘西南侗家“阳”、“杨”、“唐”、“常”等十二姓(总称“十二阳王”)的共同始祖——“金沙女神”;以及湘西北土家的向姓始祖等,皆是。
    因篇幅关系,只能简说鄂西谭姓始祖“佘氏婆婆”。鄂西长阳、巴东、建始等县流传的“佘氏婆婆”传说,主要讲述从灾难中逃出的年青姑娘佘香香,在山鹰救助之下来到落婆坪,后梦双鹰入怀,孕而生下天飞、兰芝姐弟,并指身旁的潭为姓(姓谭)。其后,谭天飞又生八子,分别住在苜蓿坪、大田坪、水流坪、双社坪、象社坪、三羊坪、磨石坪、落婆坪,统称为“八坪谭”,散布于湖北长阳、巴东及四川(重庆)巫山等县。“八坪谭”后裔共尊佘香香为“佘氏婆婆”,并奉鹰为“鹰氏公公”。此传说故事中,除鹰驮佘香香脱离险境及双鹰入怀而生子女具有神话因素外,其余情节主要是与世俗生活关系密切的民间传说,尤其是故事开头的香香逃难(用机智摆脱追兵)和结尾的八子蕃衍八坪,传说色彩更浓。八子蕃衍八坪中的历史、地理、民俗、语言等方面的地域、民族色调甚为显著。其一,八坪中除三羊坪(谐音“三阳坪”,在四川)有待于落实外,其它七坪都实有其地,且皆在清江及其支流沿岸。其二,直到现今,清江流域的长阳、巴东、建始等县的谭姓,仍是人数最多的大姓。其三,“谭”与“覃”皆源自武落钟离山(位于长阳县境内),巴人五姓——巴、樊瞫、相、郑。其中“瞫”后演变为“覃”、“潭”、“谭”等姓。而“覃以湘西为多,谭以川东(按,今渝东)为多,鄂西则两姓皆不少”。可见这些散布于鄂、湘、川(渝)边界的覃、谭姓氏,与“比兹卡”(巴人——土家)有着血缘关系。其四,湖北民间文学家韩致中根据长阳《谭氏宗谱》及邻近的明代容美土司(故地在今鄂西鹤峰五峰县,亦清江流域)所立石碑考证,《佘氏婆婆》传说中的谭天飞,可能是一个名叫谭天辉的千总的“移花接木”。“因为当地‘辉’与‘飞’音同,所以,有的同志认为,他可能就是谭姓认定的始祖”。
    综上所述,始祖类别实质上为两大类,即血缘始祖与人文始祖。人类始祖、图腾始祖、部族始祖、地域始祖、姓氏始祖,血缘关系均较明显且直接一些;而人文始祖,则侧重于文化与人事方面,血缘关系既蕴含其中却又表现得甚为繁复。关于这一问题,拙著《荆楚始祖神话传说探索》第十五章“万民共始祖”有专门的探讨。
    二 荆湘始祖神话传说的繁富与体系
    如上所述,自古以来华夏(汉)民族只以文化之异同辨夷夏,不以血统的差别歧视别的民族;同时,以宽广的胸怀犹如“长鲸吸百川”般地吸收别的民族(部族)的文化精华,使自己得到充实、茁壮。所谓兼收并蓄,“有容乃大”。因而,“以文化之异同辨夷夏”且相互吸纳相得益彰,正是中华民族及其文化之伟大、广博、精深并独具特色之处。具体到湘鄂川(渝)黔边界或者荆湘始祖神话传说,也不例外。
    由于“湖南人来自天下”,且“夷”夏(汉)演变甚大(自春秋战国时“夷”多夏少到近现代夏多“夷”少),故而湖湘大地自古迄今,各种类别的始祖神话传说十分繁富。在某种意义上说,湖南甚至可以称始祖神话传说流存的“王国”。其类别之繁,族系之茂,数量之多,同一单列民族诸多祖先神话传说之全,始祖文化的发达,在国内许多地域及民族中,是罕见的。
    先说类别之繁。前面分别阐述的人类始祖、图腾始祖、人文始祖、部族始祖、地域始祖、迁徙始祖和姓氏始祖,湖湘大地类别齐全。始母神及“圣公”,湖南境内各民族、各地区皆有流传。关于始母神,前已阐说。这里,再简说一下作为男始祖神的“圣公”。如果说始母神标志着母系氏族社会的“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蒙昧时期的话,那么,“圣公”则是父系氏族社会男子在政治、经济、宗教、文化上掌握统治权以后的野蛮时期的产物。伏羲、盘瓠以及炎帝、黄帝、尧、舜、禹、汤等,均为各旧部族显赫之“圣公”,同时,又是中华民族远古(乃至荒古)时代的睿智人才、民族英豪和杰出领袖。伏羲、盘瓠、炎帝、黄帝、舜帝,大禹等,他们的神话传说在湖湘大地千百年来不绝于耳。湖湘大地各个民族土著“圣公”的神话传说,亦复不少。土家的“八部大王”,苗族的“雅溪三王”,侗寨的“树神罗永”,瑶山上的盘获三郎,白族的“大二三神”等,都是。
    以雅溪三王为例,略见一斑。《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夜郎者,初有女子浣于遁水,有三节大竹流入足间,闻其中有号声,剖竹视之,得一男儿,归而养之。及长,有才武,自立为夜郎侯,以竹为姓。武帝元鼎六年,平南夷,为祥柯郡,夜郎侯迎降,天子赐其王印绶,后遂杀之。夷僚……求为立后,……天子乃封其三子为侯。死,配食其父。今夜郎县有竹王三郎神是也。”这一始祖传说(《南蛮西南夷列传》所载竹王三郎神佚事,其中主体当来自民间流播的神话传说),历经千载口头传承,清代光绪年间湖南《乾州厅(按,今湘西吉首市)志》,近人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均有“雅溪三王”传说故事的转述。(1)其中变异稍大的在于:第一,三兄弟的降生,由水漂竹中儿演变为井水祥光(龙神潜伏井内的折射)射女,女有“感”而生“儿”。从原来的“植物灵”(竹)生人变为“感生”。第二,三兄弟之死因,《南蛮西南夷列传》含糊其辞,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则点明皇帝害怕三兄弟武功非凡,隐有后患,便馈赠“御酒”(毒酒)杀死。第三,归途中三兄弟喝“御酒”猝死,白马拖尸返籍。后因“苗民之变起”(按,即民族起义),“变”平之后为笼络人心而封三兄弟为“三王神”。现今载于《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的《雅溪三王》,基本情节与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所载《三王出身之略历》大体相同,只是结尾的“封三王”和“立三王庙”以及三王精灵福佑“上湖南人”各族民众,又略有变异。民间口承作品正是在不断变异、积淀融化之中,日趋丰富、深厚、完善的。
    次说数量之多。有关人类始祖(伏羲、女娲)“洪水造人神话”在国内一些地区(主要为西南、中南一带)长期口头传承,但在保存的古老、完善,分布的普遍、广泛,型式之繁茂,数量之众多,可能要以湖南为最。笔者20世纪60年代参与湖南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调查、采集,80年代参加《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编纂,接触省内各民族各地区此类神话传说140余篇。其时湖南县级单位(含市及厂矿)为95个,平均每县1.5篇。其中以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湘西南怀化地区更多一些,凤凰、花垣(均苗族)、保靖(土家族)、新晃(侗族)、江华(瑶族)、沅陵、涟源等县均多达4—5篇。
    再说同一单列民族诸多祖先神话传说之全且有的连贯。以土家族为例,从反映母系氏族社会始母神的毛古斯(女),到父系氏族社会“圣公”的“八部大王”(早期部落联盟酋长);从向外扩展疆域的“君长”(晚期部落联盟首领及阶级社会创业英雄)廪君,到封建社会羁縻府州政策之下溪州刺史(今湖南永顺、龙山等县,同时也是该地首任土司王)“彭公爵主”,以及土司制度行将崩溃的添平千户所土王覃添顺(添平所土王肇始者,也是湘北“蛮区”覃氏始祖可溯至宋末当地大姓豪酋覃友仁)。“比兹卡”(包括巴人及土家)各个重要历史阶段,诸多不同类型的始祖及其神话传说,皆囊括无遗。
    像这样种类齐备、且能“蝉联”的同一民族(部族)始祖神话传说,国内各民族中恐怕是不多见的。
    最后说始祖神话传说体系(族系)。湖湘大地类别众多、型式繁茂、分布广泛、数量可观的各民族各地区的始祖神话传说,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此类作品的独特的、完整的体系。那就是包括华夏(或炎黄)族系、“蛮夷”族系、迁徙族系等三大系统。具体地说,华夏族系,有女娲、伏羲、炎帝、祝融、黄帝;“蛮夷”族系,则有盘瓠、辛女、蚩尤、“毛古斯”、萨玛、“八部大王”、廪君;迁徙族系,也有“彭公爵主”、“飞山令公”、“大二三神公”、覃友仁等,蔚为奇观,辉映古今。 
    原载:《河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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