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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武侠小说的泛滥与《武侠党会编》的误评误导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袁良骏 参加讨论

     据袁进先生统计,民国武侠小说总字数不下三亿言[1](P25)。如果这三亿言的武侠小说都像《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2]中的《武侠党会编》所赞扬的那样,中国人真该为这三亿言骄傲了。可惜,这三亿言中,绝大多数都是粗制滥造的文字垃圾。被《武侠党会编》推崇为“杰出”、“优秀”甚至“经典”的一些作品,不仅品位不高,而且都有这样那样的消极、麻痹甚至是毒害作用。三亿言的武侠小说,构成了中国现代文学中的一大灾难。它的泛滥成灾,是中国近现代文学的严重教训。今天,我们理当站在新的时代高度总结这一教训,以开拓中国文学的新境界。而《武侠党会编》那样的廉价的吹捧,却只能误导读者,贻害文学。民国三亿言的武侠小说,从文学史上讲,是一股文学逆流,它是五四新文学的对立面。《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高唱“两个翅膀论”,让五四新文学与“鸳鸯蝴蝶派的旧武侠、旧言情小说”比翼双飞,纯粹是异想天开,也是对五四新文学极大的亵渎。本文拟从七个方面剖析民国武侠小说的要害,以期对《武侠党会编》对民国武侠小说的误评误导作出某种理论上的批评和矫正。
     一、“江湖世界”取代现实人生
     在古代的侠义小说中,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侠客们虽然武艺高强、膂力过人,但总是吸食人间烟火、立足现实人生的常人。比如,最早的侠女《搜神记》中的李寄,是靠自己的勇敢和胆识斩杀毒蛇、为民除害的。唐传奇中的那些侠客,如虬髯客、古押衙、黄衫客、红线、聂隐娘等,虽然涂上了浓郁的神异色彩,但还是立足现实人生,主持公道,为弱者排忧解难的。宋、明以降,无论是赵匡胤的千里送京娘,还是鲁智深的拳打镇关西,亦无一不然。清代的《儿女英雄传》和《三侠五义》,是侠义小说的两大高峰,其中的侠义英雄同样都是立足社会现实、吸食人间烟火的常人。即使作为侠义小说一大分支的“剑侠小说”(或曰“剑仙小说”),其中虽然有许多荒诞不经的消极浪漫主义描写,但从总体上说,还是关心民间疾苦、惩治贪官污吏的形象居多。《绿野仙踪》可视为剑侠小说的集大成之作,它的主人公冷于冰修道多年,成了神仙,腰揣两名小鬼(“超尘”、“逐电”),但这位“仙人”念念不忘的还是惩治权奸严嵩,解救黎民于倒悬。凡此种种,应该视为古代侠义小说的一个优良传统。清末民初,蜕变期中的一些早期武侠小说,如《侠客谈·刀余生传》、《剑绮缘》、《刺马记》、《热血痕》等,仍然努力保持着这一优良传统。
    

     但到1923年以后的武侠小说中,这一优良传统却遭到了粗暴践踏。尽管平江不肖生的《近代侠义英雄传》塑造了近代爱国大侠霍元甲、大刀王五的光辉形象,尽管白羽的《十二金钱镖》中有许多行侠仗义的细节,尽管王度庐的“鹤铁系列”交织着人间血泪和侠骨柔情,然而,从总体上看,在浩如烟海的武侠小说中,现实人生被“江湖世界”所取代了。
     民国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世界”是纷纭而复杂的,一部小说就是一个独立于现实社会的江湖世界。比如顾明道的《荒江女侠》,“荒江”何在?完全是作家心造的幻影。而那位“女侠”,也就叱咤风云在这个心造的幻影世界中。再如朱桢木的《罗刹夫人》,虽然写的是云南黔国之事,实际上只不过借用一点云贵风光和少数民族背景,整个小说也纯粹是作家编造的幻影世界。有人说老舍先生的名作《猫城记》也是作家心造的幻影,其实不然,《猫城记》是借猫国寄寓作家自己的政治理想,从而鞭挞黑暗中国的现实以及国民劣根性,而《罗刹夫人》却是为侠客们创造一个随心所欲的打斗社会。郑证因的《鹰爪王》系列武侠小说,写的就是江湖上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帮派的角斗和厮杀。即使有不少行侠仗义细节的《十二金钱镖》,从总体上说,也是作家人为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江湖世界。包括王度庐的“鹤铁系列”,尽管作家很想将他的那个江湖世界和现实人生多多挂钩,但李慕白——俞秀莲——玉姣龙——罗小虎们的江湖世界,和真实的社会人生仍是格格不入的。
     如前所说,假如“江湖世界”的设计和制造并非寄寓自己的崇高理想,而只是为“侠客”们提供一个争强斗狠、刀光剑影的场所,它还有多少积极意义可言呢?不错,打打杀杀,刀光剑影,看起来很刺激,很过瘾,其消遣娱乐作用是不可抹煞的。然而,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灾难深重的旧中国人民,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去欣赏那些打打杀杀、刀光剑影的江湖故事吗?看了那些刀光剑影可以不觉得寒冷、不觉得饥饿吗?再说,这种刀光剑影有个三本五本、十本八本也就够了,何需一千、二千本?又何需二亿、三亿字?
     至于这些“江湖世界”的荒唐和滑稽,自然更不必赘述了。比如,生活在这种“江湖世界”中的“侠客”们,虽然不食人间烟火,但又往往免不了人间的饮食男女之事,他们要谈情说爱、争风吃醋,也要大吃大喝、享尽口福。“侠客”们一不工作,二不种田,却总是财源滚滚,银子要多少有多少。他们挥金如土,一掷千金。然而钱从何来?这在凡夫俗子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再如,“侠客”们有随意杀人的权力,只要他们认为谁有罪,就可以一剑将其刺死。即使认为你不到死罪,也可以任意点你的穴,抽你的筋,挖你的眼,或者打断你的双腿。在这些“江湖世界”里没有法律意识,也根本不需要法律,似乎谁武艺高强,谁是武林盟主,谁就是法律的代言人。试问,这样的“江湖世界”,成千上万地涌入中国的文学界,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是福还是祸?答案难道不是再明白不过吗?
     在这样的“江湖世界”中,争夺武林盟主成了“中心任务”。或者是争夺兵器(宝刀、宝剑之类),或者是争夺“秘籍”(宝书、宝典之类),或者仅仅是争夺一个“剑诀”、“剑谱”,便闹个血染江湖,尸横遍野。试问,这样充满血腥的争夺,对于读者而言到底有什么积极意义?是利民还是利国?又有何行侠仗义可言?
     二、侠义精神异化为“江湖义气”
     在民国武侠小说制造的一个又一个“江湖世界”中,江湖恩怨、江湖义气便成为这些江湖世界的主宰和灵魂。所谓“侠义”、“义气”、“义重于山”、“义薄云天”等,本来都是至高无上的赞词,古代侠义小说中也不乏这种大义凛然的篇章,但在民国武侠小说中,这个“义”也大大地变了味、变了质。所谓“江湖义气”变成了拉帮结派,抱成一团,排斥异己,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更糟糕的是,这种山头主义、宗派主义的“帮矩帮规”,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个个大小“帮主”的护身符:所有的“帮众”,都必须绝对地忠实于帮主(一般称“大哥”),胆敢“不忠”或“不尊”者格杀勿论。于是,一个个帮派变成了一个个“黑社会”,“江湖义气”变成了“哥们义气”,变成了帮主的“尚方宝剑”。
     既然“义气”与否决定了你对帮主的忠实程度,越忠实便越“义气”,不忠实便不“义气”,很自然,帮众们人人都要向帮主表这份“义气”,表这份“忠心”,这种江湖义气、哥儿们义气便越来越脱离了行侠仗义的原义,而变成了维护一个个帮派集团(即一个个武侠集团)的精神信条,成了纯粹的为帮派首领(帮主、大哥)所用的最高原则,可以说连一点积极意义都没有了。既然行侠仗义蜕变成了忠于“大哥”,这种江湖义气的封建性、奴才性也越来越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民国的纷乱社会中,以青、红帮为代表的帮会组织曾经遍布全国。他们开始阶段往往还有一点支持孙中山革命的积极意义,但到后来便蜕变成了抢山头、占码头、独霸一方的流氓组织或黑社会团伙。民国武侠小说中有些作品(如姚民哀的一些“会党小说”)倒是反映了这一社会现实,可惜,小说的纯自然主义描写往往变成了对这种江湖义气的赞美和宣扬。
     鲁迅先生曾将这种“江湖义气”形象地概括为“三国气”和“水浒气”。他说:“中国确也还盛行着《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但这是因为社会还有三国气和水浒气的缘故。”[3]鲁迅的这一概括,既指出了《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一大思想局限,也针对了民国时期“江湖义气”盛行的社会现实。《三国演义》、《水浒传》中的“桃园结义”和梁山泊一百单八将,历来被称为“义薄云天”。然而,关羽、张飞对刘备的忠诚,梁山泊好汉对宋江的忠诚,都充满了封建性、愚昧性、奴才性。关羽、张飞认定刘备是“真龙天子”,所以对“大哥”忠贞不二。但是,假如“大哥”不是“真龙天子”呢?世界上有什么“真龙天子”吗?再说,什么“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又荒唐、愚昧到了什么程度?《水浒传》中李逵等梁山好汉对宋江的忠诚亦属于此类。宋江“替天行道”,反对社会黑暗和贪官污吏,你跟定他、忠诚于他当然是好的;然而,他要投降官府、接受“招安”呢?他要替官府去攻打方腊甚至要大家喝掉官府送来的毒酒呢?结果,李逵等虽然勉强但不是都跟着干了吗?轰轰烈的梁山事业不就被这种“江湖义气”毁于一旦了吗?这样的“三国气”和“水浒气”怎能肯定?而在鲁迅所处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特别是在上海,各种大大小小的帮会组织简直多如牛毛,许多帮会本身就是流氓大本营,严重威胁了社会治安和世道人心,鲁迅又怎能不痛加反对呢?
     三、张扬陈腐观念,讴歌国民劣根性
     除了江湖义气和江湖恩怨,民国武侠小说中还充斥着其他一些陈腐的封建观念,充斥着对种种国民劣根性的讴歌和颂扬。
     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帝王思想的“江湖化”,这可以说是民国时期许多武侠小说的致命伤。在许多武侠小说中,侠客们打来打去,以至于血染江湖,争的不过是那个“武林霸主”的位子。而所谓的“武林霸主”,说穿了不过是封建帝王的一个投影。不同的是,封建帝王靠的是政权,而“武林霸主”靠的是武功。而且这种“武林霸主”实际上是帝王思想的“江湖化”,是中国长期封建专制统治的产物。民国武侠小说沉湎于这种“武林霸主”的争夺战中,这正是它浸入骨髓的封建的陈腐观念的一个重要侧面。
     与此相适应,民国武侠小说中歌颂忠君思想,鼓吹报效朝廷、封侯拜相、封妻荫子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几乎与《江湖奇侠传》齐名的赵焕亭的《精忠奇侠传》,通篇描写的就是镇压苗民造反,镇压农民(白莲教)造反,让“侠客”杨遇春等在征战中屡建奇功,终于大获全胜,大受封赏。赵著出版于1923年,离辛亥革命胜利已经过了十二年,竟然还是这样不遗余力地进行这种忠君思想的说教,实在是匪夷所思!既然鼓吹的是“忠君报国”,结局当然是“皇恩浩荡”,这类武侠小说对封建奴才性的宣扬也就到了不遗余力的程度。
     三纲五常、封建节烈、一夫多妻等陈腐的封建伦理道德在民国武侠小说中也在在多有。即使在王度庐的“鹤铁系列”中也表现得十分明显。女侠俞秀莲的未婚夫孟思昭为救朋友李慕白而遇难,俞秀莲守了“望门寡”。实际上李慕白暗恋着俞秀莲,俞秀莲也爱慕着李慕白。然而,封建的伦理道德捆住了他们的手脚,使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李慕白认为自己若娶了俞秀莲为妻,那等于占有了为自己而死的朋友之妻,那是最大的不仁不义;俞秀莲则认为自己嫁给了李慕白,那就是背叛了自己已死的未婚夫,更是罪莫大焉,结果只能是供着孟昭思的牌位,烧香磕头,内心痛苦不已。“鹤铁系列”陆续发表于四十年代的日寇占领区,有人说作家的这种描写有“政治寓意”,表现了一种不好明言的“故国之思”。这虽然也不失为一种说法,但实在是太牵强附会了。
     可以这样说,陈旧的观念、陈旧的内容(保镖劫镖、占山为王、集团火并之类)、陈旧的氛围(诸如男人的辫子、女人的小脚之类)充斥在民国时期的武侠小说中,这些东西不仅大大污染了文学环境,扯了中国文学前进的后腿,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固了中国老百姓的麻木不仁。民国武侠小说的第一个高潮为1923年至1937年,众所周知,从1931年“9·18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便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1937年“芦沟桥事变”则拉开了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的序幕。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头,人民的思想麻痹客观上起了“为王前驱”的作用。民国武侠小说的第二个高潮是1938年至1945年,正是日本侵略军占领大半个中国的八年,其流行的区域主要也正是在“敌占区”,它们恰恰适应了日寇野蛮的法西斯统治的需要,让铁蹄下的老百姓都当“顺民”,到武侠小说中去讨生活、找麻醉。人们有理由怀疑:敌占区武侠小说的兴盛,是不是日冠有意推动和制造的?
     四、荒诞透顶的“剑仙集团”厮杀
     民国武侠小说中有不少封建迷信、荒诞不经的描写,其集中表现则是多个“剑仙集团”的打斗厮杀。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之所以一炮打响,轰动全国,这是一个重要因素。该小说中有四个“剑仙集团”:昆仑派、崆峒派、峨嵋派、邛派,每一集团都有能用剑光杀人的“剑仙”,他们皆为腾云驾雾、自由翱翔之辈,一张嘴、一吸鼻、一伸手,一道剑光便飞向目标,对方人头随之落地。这四个“剑仙集团”中各有“能人”,飞来飞去,打上打下,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1928年明星电影公司将其改编为18集连续电影《火烧红莲寺》,更是轰动了大上海,害得不少青少年弃学、弃工、弃商,前往峨嵋、昆仑等名山求仙学道。出走青少年们的家庭要求当时的国民政府禁演《火烧红莲寺》,禁出《江湖奇侠传》,进步文化界也纷纷撰文指斥该小说和电影的荒唐怪诞与误人子弟。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国民政府应民众之诉求而发布了禁演、禁出令。
     然而,一纸禁令并挡不住“剑仙”大火的蔓延,一时间剑侠小说成群结队,“剑仙”、“剑客”漫天飞舞,什么《八剑十六侠》(陆士谔)、《九义十八侠》(王浩然)、《九仙剑》(孙玉声)、《大破剑光阵》(何一峰)、《飞剑奇侠传》(江荫香)、《飞剑游侠传》(蔡陆仙)、《少林大侠传》(陈扫花)、《少林女侠》(汪景星)、《荒江女侠》(顾明道)、《神仙剑侠团》(陈浪仙)、《荒山奇侠传》(佚名)、《雍正剑侠传》(李蝶庄)……不下二百余部,闹得图书市场乌烟瘴气。
     正是有感于剑侠小说巨大的市场价值,还珠楼主李寿民的《蜀山剑侠传》从1932年便开始连载了。还氏的想象力远远超过了平江不肖生以来的所有的武侠小说家,《蜀山剑侠传》洋洋三百五十万言(原计划写一千万言),以峨嵋派剑仙为正宗,以反峨嵋派剑仙为邪派,展开了持久多变的剑仙集团之间的厮杀。书中峨嵋派创始人长眉真人,是一个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尊神”,峨嵋派掌门人则为其门徒妙一真人齐漱溟。他手下弟子众多,有所谓“三英二云”(李英琼、余英男、严人英、周轻云、齐灵云)。小说的主要情节即是他们求仙学道、降妖伏魔的过程。他们的后台除妙一真人外,尚有另一些散仙,如神驼乙休、怪叫化凌浑、矮叟朱梅、追云叟白谷逸、极乐真人李静虚等。邪派剑仙则有绿袍老祖、血神子、天残、地缺、万载寒蚿、艳尸崔盈、乌头婆、许飞娘等。小说情节之荒诞离奇常常超出人的想象。比如绿袍老祖,专吃活人的心、喝活人的血,在被飞剑腰斩后,仍然不死,上半身继续作恶。血神子则无肉身,只是一团血影,谁触到这团血影谁就会当即死去。乌头婆更可怕,她会发出一种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凄厉叫声,谁一答应,魂魄便被摄走了。正是靠这些胡诌八扯,小说像抻面一样,无穷无尽。书中的法宝更是层出不穷,什么紫郢剑、青索剑、南明离火剑,什么化血神刀、九九修罗刀,什么雪魂珠、火灵珠、阴磷神火珠,什么天遁镜、太虚神镜、两仪天昙镜,什么五行神雷、太乙神雷、无音神雷,什么九疑鼎、神禹令、九天元阳尺、九天十地辟魔神梭……简直应有尽有,而无不具有神奇效应。
     各种各样的怪物也都耸人听闻。比如有一种曰文蛛,乃千年老蝎与火蜘蛛杂交而成,状如蟾蜍,腹生短足,浑身发射绿光,尖嘴则可射出火红的五色云雾,任何生物沾上便死。所谓万载寒蚿,更加骇人。它体如蜗牛,有六头、九身、四十八足,身长数十丈,谁被它缠住,即被吮咀而死。尤为可怕的是,它可以幻化成美女迷人,肤如凝脂,腰似细柳,嫩乳酥胸,玉腿圆润,星眸流波……一下子便把人的魂灵给勾走了。《蜀山剑仙传》的剑光描写也大大超出了平江不肖生等人的水平,什么“身剑合一”,什么“元神出窍”,什么“借尸复活”,都是还氏的发明创造。可以说,剑仙小说到了还氏笔下,的确已经登峰造极了。有些人倾倒于他的想象力,甚至说《蜀山剑侠传》的艺术价值远远超过了浪漫主义神魔小说《西游记》。显然,这是抽开了作品的思想内容和社会意义,把消极浪漫主义的胡诌八扯、胡打乱闹与积极浪漫主义的艺术想象力混为一谈了。其实,即使在《蜀山剑侠传》发表的当时,即遭到了一些有识之士的尖锐的抨击,认为它把中国的武侠小说完全引入了歧途。著名通俗小说作家和文坛掌故家郑逸梅先生曾指出:
     《蜀山剑侠传》内容极其荒诞……凡是它写的各种所谓剑侠小说,其中人物都是那几人互相穿插,几个派别争雄斗狠,什么“剑身合一”,什么“一道白光”,又加上种种鬼怪的名称,荒诞无稽达于极点。[4]
     《蜀山剑侠传》亦一系列,有本传、前传、后传等,共计三四十部,其中《青城十九侠》几与《蜀山剑侠传》齐名,但同样荒诞无稽。
     五、嗜血恐怖,黄色下流
     民国时期相当多的武侠小说充斥着嗜血恐怖、黄色下流的描写,根本无法给人以起码的美感享受。仍以《蜀山剑侠传》为例,即十分突出。请看绿袍老祖吃人的一段文字:
     了缘因在了一之前,正与绿袍老祖碰头,被绿袍老祖一把捞在手中。了缘一痛,手一松,铛地一声,盘子打得粉碎,一大盘的肉包子,撒了个满地乱滚。在这时众人但听一声惨呼,再看了缘,已被绿袍老祖一手将肋骨抓断两根,张开血盆大口,就着了缘软肋下,一吸一呼,先将一颗心呼在嘴内咀嚼了两下。随后把嘴咬着了缘胸前,连呼带咬,把满肚鲜血,带肠肝肚肺吃了个尽净。[5](P176)
     像这样赤裸裸地描写吃人肉、喝人血,却美其名曰暴露邪恶派人物的凶残,实际上是作家以嗜血为能,以恐怖为能,制造巨大官能刺激,其结果当然只能是调动读者的嗜血欲望,驱逐他们的善良情感。特别是对天真未凿的青少年,只能培养他们的野蛮和凶狠。而这样的嗜血恐怖的描写,也程度不同地散见于另外一些武侠小说中。
     至于黄色下流描写,更是屡见不鲜了。包括赵焕亭的《奇侠精忠传》,把白莲教女教主田红英写成一淫妇,小说中一再赤裸裸地描写她的淫荡行径,美其名曰“弄个娇滴滴有情有趣的红英”、“可意娘”。作家有意把道家盛行的“房中术”引入小说,把“御女”、“采补”之说形象化,甚至让朱仙娘、田红英等淫妇,施展“御男术”,小说有关章节形同春宫画,以致连书商也不得不删削“割爱”后再印了。在这方面,《蜀山剑侠传》同样是后来居上,它对“春宫”表演的描写令人作呕。
     应该指出,民国时期以淫秽描写为卖点的武侠作品相当多,无法一一指陈。有一位高产作家冯玉奇,言情、武侠之作不下二百部,除粗制滥造外,淫秽描写也相当突出,以致有些比较严肃的“鸳鸯蝴蝶派”杂志都不愿也不敢发表他的这类作品。
     六、粗制滥造,千篇一律
     民国三亿言的武侠小说,是一个臭气熏天的文学大垃圾场。此类作品之所以达到三亿言之巨,主要是竞相粗制滥造的结果。平江不肖生被《武侠党会编》誉为民国武侠小说的开山祖师,但平氏本人并不隐讳他在武侠小说创作中粗制滥造的倾向。他说:
     这部《侠义英雄传》在民国十五年(1926)的时候,才写到第61回,不肖生便因事离开了上海,不能继续写下去,直到现在已整整五年,已打算就此中止了。原来不肖生做小说,完全是为个人生计……似此一无所能,真是谋生乏术,只好仗着这一枝不健全的笔,涂抹些不相干的小说,好借此骗碗饭吃……在不肖生的心里,以为这种不相干的小说,买去看的人,横竖是拿着消遣,这部书结束不结束,是没有关系的。[6](第61回)
     如前所说,《近代侠义英雄传》塑造了大刀王五和爱国大侠霍元甲的英雄形象,不仅在平氏,即使在民国全部武侠小说中,也都堪称上乘之作。然而,即使这部小说也留下了粗制滥造的痕迹。小说并未集中笔力去写霍元甲和大刀王五,而是任马由缰地写了二百多位人物,东拉西扯,毫无剪裁,如此又怎能给人留下清晰的印象呢?“文章皆为稻粮谋”,作家写稿养家糊口并不为过,但是为了花天酒地而粗制滥造,这就对不起读者、对不起文学了。而民国时期这样的武侠、言情小说家简直可以说触目皆是。
     《十二金钱镖》的作者白羽,本名宫竹心,原来是新小说家,曾经受过鲁迅、周作人等新文学前辈的栽培。因为从事新文学不足以养家活口,为环境所迫而不得不改写武侠小说,并且一炮打响了。但对严肃文学创作的执着时时啃啮着他的心灵,他曾不止一次地表示:
     一个人所已经做或正在做的事,未必就是他愿意做的事,这就是环境。环境与饭碗联合起来,逼迫我写了些无聊文字。而这些无聊文字竟能出版,竟有了销场,这是今日华北文坛的耻辱。[7]
     他还写了一副自嘲性对联:“武侠之作终落下乘,章回旧体实羞创作。”由此可看出他的痛苦与无奈。
     可惜,武侠小说家中有白羽、平江不肖生这样清醒意识的作家毕竟太少,绝大多数都是为了赚钱而大规模地粗制滥造,结果就形成了千部一腔、千人一面,公式化、概念化、模式化的可悲局面。巨大的人力、才力、物力的浪费,造成了空前的文学灾难。《武侠党会编》闭眼不顾这些现实,硬说民国武侠小说如何如何调动了人们的“美感享受”,真不知编者们的“美感享受”为何这样与常人异趣。
     七、《武侠党会编》的一个“理论盾牌”
     在《引论》中,《武侠党会编》的编者们明确宣布:
     将放弃把武侠小说纳入现实主义价值体系的任何尝试……在文学创作中,“现实”、“客观现实”、“真实”始终是一个令人充满疑虑的词汇……提供一个真实的客观现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提供了嵌入某种观念、结构的“形象谱系”……武侠小说这一类型与现实主义的批评体系在根本上就是抵触的。[2](P443-444)
     一言以蔽之,现实主义滚开去!如果民国武侠小说真像编者们所吹捧的那样繁花似锦、眩人耳目,岂止现实主义,任何主义都一齐滚开何尝不好?可惜,如前所说,民国武侠小说不过是一座巨大的、臭气熏天的文字垃圾山。为了治理文学环境,为了不让这座大垃圾山毒化、窒息善良无辜的读者,任何人、任何主义、任何“体系”都有发言权。这就叫治理文学污染,人人有份。假如现实主义无权过问,浪漫主义无权过问,现代主义无权过问……那么,究竟谁还能对武侠小说说个“不”字,还有谁有权来治理、来清除这座大垃圾山呢?似乎《武侠党会编》的编者朋友们高度发展了古已有之的掩耳盗铃术:我这座垃圾山香气扑鼻,不许你们来说长道短!如果武侠小说真有什么“尚方宝剑”,真是文学领域的“独立王国”,人们当然只好多烧香、少开口;然而,有这样的文学“独立王国”吗?有可以拒绝批评的文学类型吗?再说,如果民国武侠小说真像《武侠党会编》的编者们所吹嘘得那样像一朵花,那又何必害怕批评呢?害怕批评不正好说明了自己心亏理怯,底气不足吗?
     至于《武侠党会编》的编者们为什么要特意封杀现实主义,那也十分容易理解,因为武侠小说的胡编乱造,不食人间烟火,最经不起现实主义的检验。其实,尽人皆知,真、善、美的要求乃是人们对文学艺术作品的最起码的要求,不符合这个起码要求的文艺作品,究竟还算不算文学艺术作品,恐怕早已大成问题。既不真,又不善,更不美,这样的东西要它何用?还奢谈什么现实主义、浪漫主义?
     让人十分开眼的是,为了维护民国武侠小说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武侠党会编》的编者们竟然向现实主义大泼污水!在法律上,有所谓“恶人先告状”的说法,想不到这样的说法竟然被《武侠党会编》的编者们移植到了文学上!众所周知,无论古典现实主义还是十九世纪盛行于欧洲的批判现实主义,都是人类文学史上的宝贵遗产,产生过无数优秀作家和优秀作品。五四以来的中国新文学继承、发扬了中国文学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做出了具有新的时代特色的艺术创造。不错,前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曾经对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文学产生过一定的不良影响,但那首先是曲解、亵渎了现实主义。何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学界已经正本清源,清算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危害。《武侠党会编》的编者们对现实主义的挞伐确乎也不是针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而是针对现实主义的一些最根本的东西,诸如“现实”、“客观现实”、“真实”等等。这些现实主义的要素在《武侠党会编》的编者们的眼中,都变成了“始终是一个令人充满疑虑的词汇”;要求真实地反映客观现实,则必然导致概念化。显然,这是对现实主义(无论是文艺思潮、创作方法)的赤裸裸的歪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艺的客观现实也充分展示了现实主义的不朽魅力。《武侠党会编》的编者们可以不喜欢现实主义,但没有理由歪曲和攻击现实主义,更不应为了维护民国武侠小说这一座垃圾山而把现实主义否定得一干二净。正是植根于这一错误的批评态度,才导致了《武侠党会编》对民国武侠小说的严重的误评和误导,才出现了那么多不着边际的廉价的吹捧。鉴于笔者将在《<武侠党会编>质疑》中专门与之商讨,这里就只好从略了。
    【参考文献】
     [1]袁进.鸳鸯蝴蝶派[M].上海:上海书店,1994.
     [2]范伯群.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
     [3]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叶紫作《丰收》序[A].鲁迅全集:第六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4]郑逸梅.南社丛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5]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传:第1-5卷[M].长沙:岳麓书社,1988.
     [6]平江不肖生.侠义英雄传[M].上海:世界书局,1923.
     [7]白羽.话柄[M].天津:正华学校出版部,1939.
    原载:《齐鲁学刊》2003/0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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