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一大批“革命历史”题材的小说涌现出来,它们也被称之为“红色经典”,“三红一创”是其中最突出的代表。评论家和文学史家认为这些小说是在既定的意识形态的规限内讲述既定的历史题材以达成既定的意识形态目的,它们讲述革命的起源和革命的曲折经历以及如何走向胜利的故事。在中国20世纪文学中,从鲁迅的《狂人日记》开始,仇恨叙事成为一个显性的叙事模式,仇恨叙事本身内部也存在着“深度模式”,“红色经典”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它是仇恨叙事模式最突出的表现。本文从伦理学和人类学角度简单分析了“红色经典”仇恨叙事的深度模式。选择《红旗谱》和《青春之歌》为例,是因为《红旗谱》反映的是农民的革命历史故事,《青春之歌》反映的是知识分子的革命历史故事,而农民和知识分子正是中国20世纪文学中表现最充分的题材,更主要的是因为这两部小说的仇恨叙事具有典型性:小说中的人物具有明显的单向度特征和明显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烙印。 一、仇恨之源:罪恶 在《红旗谱》和《青春之歌》中,作者写了众多的反面人物形象,并且把他们推向负面性格的极端。这些人物往往损人利已、放纵欲望、虚伪狡诈、心狠手辣,他们作恶多端、罪孽深重,双手沾满穷苦人民的鲜血。因此这些人物是人民大众仇恨的对象和根源,他们的罪恶有多重,人民大众的仇恨就有多深。 损人利已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林道风的人生信条;极端利己同时也是两篇小说中反面人物的共同特征。《红旗谱》中的冯老兰可以说是一个利己主义者的典型。冯老兰费了多年筹谋,费了多少心血,终于毁掉了大铜钟;他之所以这样不择手段,一方面是因为他可以毁灭证据借此可以长期霸占四十亩官地,使自家宅基升发;但主要是因为根据阴阳先生的推断,大铜钟照着冯家大院要家破人亡。极度利己必然损人,冯老兰不仅侵占了农民赖以活命的土地,而且活活气死了朱老巩。《青春之歌》中的地主宋贵堂就是一个极端利己主义者,他是一个极度吝啬的人,恨不得把钱都穿在肋骨上;他放高利贷夺得王老增的土地,而不顾穷人的死活。徐凤英把林道静当作自己的财产而丧失了人情人性,她对待林道静的态度完全取决于林能否给她带来利益。利己主义者的外在表现是自私,余永泽也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这些利己主义者,他们无视穷人的痛苦,却仍想尽办法损害别人以获得更多利益;利己可以不顾他人,利己可以泯灭良心,利己可以不择手段;利己的同时造就了罪恶,也给他人带来了痛苦。 欲望的放纵是作恶的心理原因。欲望是人生一种真实的自然存在,每个人都有着各种不同的欲望。然而欲望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它的至高无上,人们不能随心所欲。每个人面对欲望都应要有自己的取舍,有的人禁欲,有的人节欲,有的人纵欲。其中“纵欲是对人性的一种摧残与危害,是人性中一种非人性的追求,是导致恶的心理原因”①。斯宾诺莎也认为纵欲是一切恶的根源。情欲的放纵更使人陷入罪恶的深渊。冯老兰不但对财富有着无穷的贪欲,而且他可以不顾年龄差异(他比春兰大四十多岁)、血缘亲情(春兰是他的同族)而放纵自已的情欲,丧失了基本的人情伦理,因此他把魔爪伸向了春兰,他也是强奸朱老忠的姐姐的罪魁祸首,把他姐姐推到了生命的尽头。林伯唐为了满足自已的情欲,娶了好几房姨太太,买了不知多少个妓女,最令人发指的是以暴力的手段强娶了秀妮,把秀妮推向痛苦的深渊。胡梦安一直对林道静淫心不死,他试图以金钱来夺取女人,多次纠缠林道静。 虚伪是罪恶的面纱。作恶之人以善的面孔装饰自己,以甜言蜜语迷惑别人,以利益诱惑别人,其实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的枪口时时在暗地里对准别人,使人防不胜防。这样的伪君子是最可怕的,培根认为“作伪者绝不是高明的人而是邪恶的人”②。宋郁彬就是一个十足的伪君子,他在外嫖妓女养姨太太,在内却装正经做学问;他以小利迷惑穷人,以假象欺骗林道静,设圈套暗害林道静,其实他比宋贵堂更加恐怖。余敬唐也是一个伪君子,他留住林道静,替她找工作,其实是为了把林当礼物送给鲍县长,同时自己也心怀鬼胎;诡计不成功,就千方百计地冷嘲热讽。戴愉本是一个叛徒,一个特务,却伪装自己混入党内搞破坏;他作了女上司的情人,却假装上进赚取了王晓燕的感情。 残忍是作恶的必要条件。小说中的地主缺乏最基本的怜悯与同情之心,他们可以无视穷人的痛苦,反而变本加厉地剥削压榨穷人。他们心胸狭窄、睚眦必报,冯老兰仅因为大贵没有把鸟卖给他,就设计抓了大贵去当兵;因为朱老星参加了反割头税运动,就翻出了陈年旧帐;宋贵堂因为王老增割他的麦子就棍棒相加。他们手段残忍、心肠歹毒,冯老兰气死了朱老巩、逼死了朱老忠的姐姐,却一直未能对朱老忠斩草除根而耿耿于怀;国民党可以对参加示威游行的手无寸铁的学生枪口相向、监狱关押,他们也可以对闹学潮的二师学生实行围困、以饥饿相威胁;在监狱里,国民党可以对共产党员实施惨无人道的酷刑,如卢嘉川的“双腿被老虎凳轧断了;十个手指被铁扦刺得鲜血涌流;他被打得奄奄一息,已经不成人形了”③。可见一斑。 二、仇恨之果:正义 小说中反面人物如此罪孽深重,作者把他们推向伦理道德上不义的深渊,这就为正面人物的仇恨找到了情感上的原因,也为正面人物的反抗与斗争找到了合乎正义的理由。穷苦人民的仇恨绝不是无中生有,因为反动阶级不仅在经济上残酷地剥削压榨他们,而且在伦理道德上已经彻底败坏。这样以共产党为先锋的无产阶级的反抗与斗争就绝不是师出无名,他们是在与一个彻底腐朽堕落的阶级作斗争,解救人民大众于水深火热之中。由于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观念极其强烈,《红旗谱》和《青春之歌》一方面为以共产党为首的穷苦大众的仇恨情感溯源,另一方面为他们的行为赋予伦理道德上正义的理由,这是合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作者们并不是在简单强调“历史的要求”这样抽象的命题。“替天行道”这句古话是很有概括力的,要“行道”必先“得道”,以现在话来说就是要合乎“正义”。 具有崇高意义的正义。小说中正面人物的仇恨情绪,促发他们的替天行道的正义行为,同时作者们赋予这样的行为以崇高的意义。一方面,在《红旗谱》与《青春之歌》中,作者们选择了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作为小说的背景,因此人民大众的反抗与斗争不仅是具有单方面的阶级斗争的意义,而且具有挽救民族危机、拯救中华民族的崇高意义(这与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相区别)。这样宏大的时代背景,为小说中的仇恨叙事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红旗谱》和《青春之歌》中洋溢着浓厚的理想主义情绪,小说中的正面人物不管是身陷囹圄,还是濒临死亡,他们都对革命的前途和未来充满着激情和向往。如《红旗谱》的结尾是这样写的: 这时,朱老忠抬起头来,看着空中,辽阔的天上,涌起一疙瘩一疙瘩的浓云,风云变幻,心里在憧憬着一个伟大的理想,笑着说:“天爷!像是放虎归山呀!” 这句话预示,在冀中平原上,将要掀起壮阔的风暴啊!④ 再看《青春之歌》的结尾: 无穷尽人流,鲜明夺目的旗帜,嘶哑而又悲壮的口号,继续沸腾在古老的故都街头和上空,雄健的步伐也继续在不停地前进——不停地前进…… ⑤ 两篇小说的结尾异曲同工:即他们的斗争绝对不是无意义无结果的,而是意义伟大前途光明的;正如小说中写道:“参加革命并不是叫咱们去死,而是叫咱们活——叫咱们活得更有意义;叫千百万受压迫的人全活得很幸福。”⑥ 作为公平的正义。巴里认为:“任何正义理论的核心问题都是对于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的辩护。”⑦ 罗尔斯认为:“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⑧ 也就是说正义的主题在于公平,在于对不平等的否定;王海明也认为平等是最重要的公正。《红旗谱》和《青春之歌》中所描述的旧社会是一个极度不平等的社会,人民大众丝毫没有自由与平等可言,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受尽剥削和压迫,连最基本的生命与自由都无法保证。作者们认为这种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私有制,而私有制是一个极度不公平的制度,因此他们把私有制社会穷形尽相;同时他们也憧憬:“中国将要成为一个独立、自由、平等而繁荣的国家。”⑨ 革命者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新的社会制度:共产主义社会,实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的愿望。因此不但革命者的革命行为是合乎正义的,而且他们的革命目标也是合乎正义;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⑩,这样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作了有力的正义诠释。 三、仇恨模式:“战斗—逃遁” 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人类有一种“二分的本能”,即人类总是把人和事分出好坏,分出你我和敌友,最常见就是“我们—他们”模式。多兹尔分析了“我们—他们”这种模式的巨大力量,他认为“‘我们—他们’作用机制的力量与产生这种划分的人脑的巨大力量一样,十分错综复杂而且难以预料”{11}。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残酷的斗争环境强化了革命者这种“二分的本能”、稳固了革命者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我们—他们”模式简化为“同志—敌人”模式。在《红旗谱》和《青春之歌》中“同志—敌人”的思维模式与仇恨情感是相伴的。朱老巩临死时的语言很有典型性: 儿啊!土豪霸道们,靠着银钱、土地,挖苦咱庄稼人。他们是在洋钱堆上长起来的,咱是脱掉毛的光屁股骨碌鸡,势不两立。咱被他们欺侮了多少代,咳!我这一代又完了!要记着,你久后一日,只要有口气,就要为我报仇…… {12} 朱老巩“我们—他们”的思维模式是显而易见的,同时朱老巩对“他们”怀着刻骨的仇恨。多兹尔提出了“仇恨四要素”说,他认为:“仇恨有四个核心要素,过分而强烈的反感、负性的二分化的刻板化印象和概括、对仇恨对象缺乏情感领受以及容易引发攻击行为(战斗反应)的敌意”{13}。朱老巩对“他们”负性的刻板化印象是稳定持久的(他们欺侮了多少代),当然朱老巩对“他们”感情绝不是简单的“反感”可以概括(势不两立),他不仅亲自寻求报复,而且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复仇(攻击行为);如果他能看到冯老兰之流的最后结果,他绝不会生同情之心,而会认为冯老兰之流罪有应得(对仇恨对象缺乏情感领受),因为“仇恨能够扭曲我们发自本性的同情,进而制造出一种倒错的情感领受”{14}。林道静的语言也是如此:“……永泽,我憎恶这个万恶的社会,我要撕碎它!”{15}《青春之歌》中郑德富开始对林道静的仇恨更能说明“我们—他们”思维模式的根深蒂固,小说中这样写道:“受压迫的人,对压迫他的人和那个阶级,他不能不仇恨。这不能怪郑德富仇恨你,他并不知道你已经和他站在一条线上了呵”{16}。从个人的自发仇恨到阶级的自觉仇恨,共产党员发挥了它的作用,“和姑母谈话以后的这个夜晚,她才真正地感受了阶级仇恨的滋味,也真正地、深深地恨起地主阶级和一切压迫阶级。同时,也恨起自己身上被这个阶级所沾染上的污点”{17}。阶级仇恨是阶级斗争的动机,共产党点燃了人民大众的阶级仇恨之火,轰轰烈烈的阶级斗争就风起云涌了;这样小说中的仇恨叙事就实现了它的叙事愿望。 达尔文在《人与动物的情感表达》中从进化论角度首先提出了“战斗—逃遁”反应的仇恨模式,后来多兹尔加以详细分析,并且将之应用于人类学分析。多兹尔认为:“仇恨是一种初级情感,当我们遇到威胁自身生存或种族繁衍的事物时,会表现出‘或攻或躲,不战即逃’的反应。”{18} 他进一步分析:“在仇恨反应中,自发的冲动是‘战斗’这种攻击性反应;如果对手更加咄咄逼人的话,第二个冲动就是逃跑这种防御性反应。”{19} 在《红旗谱》和《青春之歌》中也体现了这种仇恨模式,代表正义的同志们与罪恶的敌人相互仇深似海,两条道路摆在同志们面前,要么与敌人殊死战斗,要么或忍气吞声或自杀或逃跑。结合上文的分析列图如下: 上图是《红旗谱》和《青春之歌》仇恨叙事的基本模式,而在其它红色经典小说中也有体现。在这个模式中,同志/敌人(我们/他们)之间的仇恨是核心,在仇恨的驱使下,同志与敌人双方殊死战斗;由于缺乏党的领导,也由于敌人过于强大,“我们”中有的人采取逃遁的方式以应付,这些人还没有成为“同志”。 在《红旗谱》中,朱老巩大闹柳树林、朱老星等人与冯老兰打官司,可以看作一种自发的战斗行动,但是“我们”都以失败而告终,“他们”的阴谋得逞;在共产党员贾湘农的暗中指挥下,朱老忠等人发动了反割头税运动,后来江涛、张嘉庆等人又发动了保定二师学潮,这是两次重大的自觉的战斗行动,由于共产党员的参与,“同志们”达到了目的,“敌人”处于失败局面。在《青春之歌》中,在共产党员的筹划组织下,开展了北京大学南下示威游行、三·一八游行、五一游行、一二·九游行、深泽县农民抢麦子等一件件重大的针锋相对的对抗行动;小说中也写了卢嘉川、江华、林红等一些战斗人物,在战斗过程中发生了流血冲突,有的同志英勇牺牲了,却成就了共产党员的英雄形象。敌我之间的战斗模式是小说的叙事重点,但是面对凶恶的敌人,“我们”如何逃遁则是十分复杂的,当然逃遁的“我们”还没有转变为“同志”。老百姓受欺压已成习惯,因此有的人甘于懦弱,忍气吞声,诸如老驴头、江涛的奶奶等人。也有的人不甘于压迫,采取逃跑的方式,诸如严老祥几十年毫无音信,死不见人、活不见尸;林道静为了反抗包办婚姻,离家出走。无论是忍气吞声、逃跑还是自杀,它们都程度不同地展现了“我们”的痛苦心理;而自杀这种行为是最能体现仇恨情绪和痛苦心理的。多兹尔对此有过精辟的分析,他认为“就仇恨和自杀的关系来讲,仇恨一般具有三种形式:自憎,对生命的仇恨以及这两种的综合。自憎能够单独引发自杀行为,当这个人将攻击倾向对准深恶痛绝的自己时。但是,许多自杀行为并不涉及自憎,只有出于一种对生命的仇视。这是由于无法忍受痛苦而造成的结果,包括抑郁症造成的不可言喻的精神折磨。在这种情况下,自杀者可能毅然决然地认为,最好的一件事就是让自己从痛苦困扰中解脱出来”{20}。也就是说痛苦已经使人无法忍受了,生不如死,人们才会选择自杀;同时也说明了仇恨之深了,仇恨已经压倒了人对于死亡的恐惧。朱老忠的姐姐的不堪受辱,投河自杀;秀妮与祖父相依为命,秀妮被抢走后,祖父投河自杀了;后来秀妮无依无靠也投河自杀了。小说中这三个自杀的人物本来就是弱者,而“他们”对之仍不手软,迫使这些人家破人亡、走投无路。因此自杀最有力地强化了“我们—他们”之间的仇恨。逃遁这种模式是单向度的,它并不能引发“他们”的报复(尤其是自杀),甚至连最基本的同情也都不会有,它只能是使亲者痛而仇者快。 注释 ①李建华:《罪恶论:道德价值的逆向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0页。 ②[英]培根著,何新译:《人生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页。 ③⑤⑥⑨{15}{16}{17}杨沫:《青春之歌》,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第197页、第636页、第185页、第401页、第51页、第316页、第318页。 ④{12}梁斌:《红旗谱》,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第476页、第14页。 ⑦[美]巴里著,孙晓春译:《正义诸理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 页。 ⑧⑩[美]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 页、第3 页。 {11}{13}{14}{18}{19}{20}[美]小拉什·多兹尔著,王江译:《仇恨的本质》,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43页、第131页、第29页、第15页、第16页、第107页。 原载:《理论与创作》 2007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