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常常听到一种感慨,中国社会继拉丁美洲之后,已经成为一片荒诞的土地,没有出产伟大的小说家,实在无法理解。甚至有人说,把每天看到的社会新闻串在一起,就已经足够魔幻了。《李可乐抗拆记》的出现,说明的确有人在这么做,它也说明,这样做并不成功。 《李可乐抗拆记》讲的是一个男青年(即李可乐),因为买不起房感情出现危机,他买下丁香街即将拆迁的房子,想赚一笔拆迁费,结果女朋友还是甩了他,投入开发商儿子的怀抱,李可乐愤而加入丁香街的抗拆队伍,甚至成为这场“可歌可泣”的抗拆运动的领导者。 《李可乐抗拆记》不是李承鹏的第一本小说,却被称为第一部以“暴力拆迁”和“抗拆迁”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李承鹏说这部小说源于2009年发生的“唐福珍自焚案”。真实发生、而且距今不远的惨烈现实,赋予了小说一种正当性。但题材可以成为小说的决定性因素吗? 这个问题其实也并不遥远。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就曾经爆发过左翼文学和自由主义文学的论争,一方主张无产阶级文学,一方认为文学关乎普遍的人性,与阶级无关。鲁迅写下《文学与出汗》《“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痛骂梁实秋。事情往下推演,国民政府越来越失去进步知识者的支持,中日战争的爆发,又使得民族存亡变成压倒性的命题。主张文艺的社会功用,越来越成为“正确”的选择。 这些论争,和左翼文学的发展,都涉及这个重要的问题,文学和现实的关系是什么?题材在作品中占据什么样的比重?1949年之后的文艺思想,都是“题材决定论”,工农兵题材显然是正确合理的题材,可是放眼看去,绝大多数作品都已经尸骨无存。 今天,当拆迁成为文学的主题,似乎成为一个诡异的轮回,和当年阶级斗争作为主题一样,题材可以决定这个文学的价值吗?一个题材在政治意义上的进步,可以使之成为一个好作品吗? 伟大的作品不以题材论,托妮·莫里斯写美国黑人的命运,张爱玲写战争时期男女情爱,无论政治立场是什么,共同点是对于语言、对于小说形式的独特创造,对人心的真切体察。能通过这些,记录一个时代的心灵,在战争、贩奴都已经过去的时候,仍然被阅读,这才是好的文学。 当有一天,中国不需要面临拆迁的烽火,这还会是一本被人提起的小说吗?甚至不用等到那一天,已经很容易看到,这是一本红色记忆、网络言情文学加上社会现实合体产生的小说。小说主体结构是很经典的,男人因为爱情失败,投入到一项事业中去,只是碰巧这个事业就是抗拆。书中人物形象之单薄刻板,也足以和“文革”文学媲美。 文学的价值在于真实、高超的书写,它不能和一个作家、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混为一谈。 原载:《新京报》2011年01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