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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方言注》在辞典编纂中的价值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李清桓 参加讨论

    晋代郭璞的《方言注》是我们迄今见到的最早的一部为汉代扬雄的《方言》(是我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方言著作,亦是世界上第一部方言同义词词典)作注的著作。《方言注》又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词典的词典”。“词典的词典”,即给词典作注的专著,产生由来久矣,“始见于汉魏,成型于西晋。西汉犍为舍人、刘歆,东汉樊光、李巡,三国魏孙炎,先后编纂《尔雅注》或《尔雅音注》”。虽然郭璞的《方言注》较之今天的词典稚嫩、粗疏,若从历史发展角度考虑,我们不必苛求古人,何况今天词典也不是尽如人意。郭璞的《方言注》确实对我们编纂辞书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理论、操作及语料。
    一、规范词语,溯源探流
    语言的规范先秦就出现,迄秦即明确提出“书同文、车同轨”的口号,虽然当时之目的更多是从政治的角度出发,但借助国家的政治主张,在一定的程度上纯洁了语言,相应语词也得到了很大的规范,同时便利了人们的交流,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稳定。《方言》多奇字、记音字、异形词、假借字,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有的是调查方言时仓促之间写个记音字,有的是个人的力量有限,来不及细考,还有的是语言当中有这个词,但未必就有现成的字可供记载等(也就是说用来记载的字还未产生)。就是今天我们记载各地的方言词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当然今天好多了,当今研究方言的主要任务之一或者说难点之一,就是“考本字”,即寻求词源,规范词语。这项任务做得彻底不彻底会影响我们编纂的方言词典质量的高低。其实不仅方言之类的词典编撰在立条目时需要用规范的词语,就是在编撰语文词典时也需要;否则同一词重出,既误导了读者,亦未能达到溯源探流的功效,影响了词典的质量。郭璞在这方面为我们指点了迷津。他不仅对《方言》中部分的奇字、记音字、假借字进行了正本清源,而且明确提出了观点。下面,主要论述郭璞《方言注》为我们在编纂词典方面提供的有益理论、操作及语料。
    (一)不宜别立名
    蝇,东齐谓之羊。(此亦语转耳。今江东人呼羊声如蝇。凡此之类,皆不宜别立名也。)《方言》十一/12(引文有节省,括号里加黑的内容是郭璞的注文。“十一”指卷数,“12”、指条数,依周祖谟校本,下同)
    郭璞在上条注中明确指出“凡此之类皆不宜别立名也”。这种观点是正确的,是从规范词的角度出发的,也就是说不能把许慎在《说文》中所说的“营营青蝇,虫之大腹者”既叫“蝇”,又叫“羊”。有的学者(戴震、钱绎)就大不为然,戴震在《方言疏证》反驳说:“蝇羊一声之转。羊可呼蝇,蝇可呼羊。方音既异,遂成两名。书中皆此类。注以为不宜别立名非也。”戴震没有体会到郭璞的用意,才有上面的反驳。其实,“郭璞说的不宜别立名,指的是它们属于同一个词,不必用不同的字去表示。”赵振铎先生虽未明确对郭璞的观点置可否,但已经给我们道出了真谛。对这个问题笔者还想说明一下。郭璞的“不立别名”的观点是正确的,但郭氏和许多学者也许均误解了扬雄的本意。扬雄把“蝇”另记载为“羊”,这是由于古人记载方言时不能像今天可用国际音标记音,这是以字记音的缺陷。“羊”仅起表音的作用,不是字(词),因此不能表达概念(名)。许多学者误解的原因是汉字(词)一般都表达概念,亦即有“名”。所以郭璞所说一物不能别立名是对的,但他把“羊”看作是词(名)也错了。而戴震、钱绎在这两个方面都错了,即既把“羊”视作词,又认为一物可以有两名。当然如果一物确实可从两个或多方面的特征、性质等方面来命名,可以有多词。如,表达同一概念的——能驱逐腐虫的圆形物,既可从结果角度取名“卫生球”,又可从制作的原料取名“樟脑球”,也可从气味角度取名“臭蛋”(山西方言)、“臭丸”(广东方言)。这已经与我们上面讨论的问题有别。另外还有个重要的问题,就是音变构词的问题。我们知道许多词的音变能产生新词,但不是所有的音变都能构成新词。郭璞虽然没有明确提及这个问题,但是已隐含了。郭璞的观点遭到许多学者的诟病,还因为郭璞没有一一指明《方言》中哪些音变已经产生新词,哪些没有形成新词。这个问题对郭氏来说太难了,我们没有必要求全责备。
    (二)破假借、明正俗、辨异体
    假借字、俗体字、异体字等的运用在方言词典中尤多见,扬雄的《方言》亦常见。郭璞在《方言注》中阐发甚多。对这些字的辨认就是区分本字与借字,正字与俗字、异体字,也就是廓清了字(词)的源流,明辨了正俗,达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即是在进行规范词语的操作。
    (1)鞅,侍,怼也。(亦为怨怼。鞅犹 快也。)《方言》十二/37
    (2)倩,荼,借也。(荼犹徒也。)《方 言》十二/49
    (3)麋,梨,老也。(麋犹眉也。)《方 言》十二/51
    (4)娋,孟,姊也。(今江东山越间呼
    姊声如市,此因字误,遂俗也。)《方言》十二/7
    (5)蓝,(旧音蜂。今江东音嵩,字作 菘也。)荛,芜菁也。《方言》三/9
    (6)祓襦江湘之间谓之橙,或谓之筩襁。(枞即袂字耳。)《方言》N/39例(1)、(2)、(3)的郭注都是明假借的。例(1)的“鞅”有“怨怼”义,是借“怏”的义。“鞅”的本义是“套在牛马的脖子上或腹部上的皮带。”《说文·革部》:“鞅:颈皮也。”因此“鞅”与“怨怼”义无涉。但“怏”有“怨怼”义,与《方言》此条义同。《说文·心部》:“怏,不服怼也。”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说文》:‘怏,心不服也。’《仓颉篇》:‘快,怼也。”’两者由于古音同属古影母阳部字,所以郭璞注日:“鞅犹怏也”。例(2)郭注的“荼犹徒”,可能未完全溯源,因为笔者未发现“徒”有“借”义,尽管两者古音同属于定母鱼韵部字。“荼”的本字即“赊”。《说文·艸部》:“荼,苦荼也。”徐玄日:“荼,即今之茶字。”故与“借”义无涉,但“赊”有“借”义,与《方言》此条训释同。《说文·贝部》:“赊,贳买也。”段玉裁注:“贳买者,在彼为贳,在我则为赊也。”即“在我为借也”。《广雅·释诂二》:“荼,借也。”王念孙《广雅疏证》日:“荼盖赊之借字,荼赊古音近。”虽然郭璞在此注未能溯源准确,但不管怎样,探索之功还是值得肯定的。例(3)的“麋犹眉”是说“麋”为借字,“眉”是本字,严格地说当是“眉寿”之省称,两者古音同属明母脂韵字。“麋”无“老”义,《说文·鹿部》:
    “麋。鹿属。麋,冬至解其角。”“眉”有“老”义,《方言》卷一/18:“眉,梨,耋,鲐,老也。”郭璞在例(4)中直接说明了“把‘姊’读成‘市”’是随俗,且是错的,这样不但区分了正俗,而且辨明了正误。例(5)的“‘嵩’字作‘菘”’及例(6)的“褹即袂字”都是从字形的正异的角度溯源,说明了前者是非规范的词,而后者则是规范的。
    二、释义简约而不简单。注音用“互见法”
    释义是词典最重要的部分,因此辞书编纂者释义时既要深入浅出,言简意赅,方法又要灵活多样。郭璞是训诂大师,释义时常显大家的手笔,《方言》原文疑难之处,一经他作注,读者便心领神会。郭璞释词方法多样,用语极简,惜墨如金,但内涵丰富。“互见”之法是编纂辞书的一种体例,它的重要作用,正如毛远明先生说:“‘互详’、‘互见’、‘互参’法于字典辞书编纂是很有用的方法……它能既通过彼此联系,融会贯通,使全书体例严密,体系完整;又能避免重复解释,繁冗芜杂;还能够相互参证,彼此补充,扩大条目的含量,提高字典的使用价值。可惜《大字典》未能采纳。”“互见”之类方法有益于辞书编纂可知矣。兹例举说明。
    (1)默,塞,安也。(物足则安。)《方言》六/57
    (2)带,行也。(随人行也。)《方言》十三/64
    (3)依,禄也。(禄位可依凭也。)《方言》十三/109
    (4)魏,盈,怒也。(魏上已音。)《方言》七/28
    (5)钊,超,远也。(钊上已音。)燕之
    北郊日钊,东齐日超。《方言》七/24郭璞用寥寥的四个字“物足则安”,不仅把例(1)中的“(肙犬),塞,安也”贯通起来,而且告诉了我们“冒失”与“塞”同义,它们均有“足”义,即“充足”、“充满”、“多”之义。人们在物质方面充足了,才会心安、安逸,国家也才会安定。郭璞于此条不仅训释词义,而且体现了当今诠释学的内容。如果不看郭璞在例(2)中的注释,很难理解“带,行也”。笨拙如我便是,因笔者遍查文献,没找到“带”之“行”义。看到郭璞注以“随人行也”后,笔者茅塞顿开,疑难冰释,即“人们身上带的东西经常随人行而行也”。郭璞解释“依”有“禄”义,则是用揭示词的理据方法来释义,和上面两例比较,则是倒言之,即“禄”是可“依”的,而不像前面把扬雄所用的释词放在后面,这样显示了郭璞释词方法多样性和灵活性。其实,郭注胜义纷出,笔者仅例举罢了。例(4)、(5)中的“上已音”是告诉我们“魏”、“钊”在上文已经作了注音,此处就不必再注。笔者遍检《方言注》,发现郭璞在释义时没用“互见”例,注音也只见上面提到的两处。虽然不多,与今天的辞书比较也不够成熟,但已难能可贵。“互见法”是当今编纂辞书的常用的方法,顾野王《玉篇》用了互见法,慧琳的《一切经音义》也用了互见法,徐时仪先生说:“慧琳这种注明‘前卷已释’的方法,实际上已经开了后代辞书词目‘互见’的先河。”故徐先生的结论得修改了,郭璞的《方言注》早于慧琳《一切经音义》好几百年呢。
    三、阐释词的理据
    国内外许多学者早已提出了词典释义时要用阐释词的理据。皮埃特·H·斯沃涅波埃尔说:“理据信息的重要性对所有使用词典的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词典不仅仅是储存编好的实例的仓库,而且还被广泛地用作教学工具。在这方面,词典不仅仅供人查阅以弥补语言知识的个别漏洞或者解一时之疑惑,而且从本质上来说,词典还可以确定什么是正确的,从而免去东翻西阅之劳。”因为解释词时不仅要解说词的理性意义,还要解释词的理据,这样对全面理解词的意义有很大帮助,特别是对某些词释义时,有时很难阐释词的理性意义,那只好阐释词的理据。词的理据有多种多样,既有民族性又有多源性,既有稳固性又有微变性等。说明词的理据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既可从声音人手,又可从文化角度切入等。我国很有影响的现代辞书《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对词的理据还不够重视,“它们在释词时也有个别的涉及理据的地方,但是这仅仅止于个别的,而且是不自觉的”。郭璞在《方言注》中注释词义时候就采用了此种方法。具体情况可参拙文《郭璞<方言注>探求词的理据析》。
    四、订正增补辞书
    “订正增补辞书”不是指郭璞在《方言注》中直接或间接说明了对辞书的订正增补的理论或进行了实践操作,而是指我们可凭借郭璞《方言注》的材料(主要是郭璞释词时所用的双音词)对今天大型权威辞书——《汉语大词典》(简称《大词典》)进行订正增补。《大词典》是上个世纪下半叶五省一市的学术精英耗费了十年辛勤劳动才完成的浩大工程,可谓业绩辉煌。《大词典》收词“古今兼收,源流并重”,因此至今仍是语文工作者经常查阅参考的工具书。然而书成众手,难免参差不齐,瑕漏时有所见。下面是郭注在弥补《大词典》某些方面不足的价值。
    (一)添立词条
    《大词典》虽收了大量词语,但是疏漏一些,下面是郭璞的注文语料,应据补。
    健狡:《方言》十二/33:“妫,蜓,也。(烂馒,健狡也。)”“健狡”即“狡猾”之义,首见郭注,《大词典》失收,当增补。“健狡”亦在郭注后的文献中有用例,但相隔了好几个朝代。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儒学志》:“故为吏、为兵者,颇知自爱,少健狡之风,工商负贩亦罕闻巧伪。”
    恶腹:《方言》十二/33:“钳,疲,(疲惶,恶腹也。)憋,恶也。”“恶腹”是“腹部不适”义。《大词典》失收,不始于郭璞,汉时已见,特别中医典籍习用。不解何故,同为中医常用语,《大词典》收“恶寒”,却不收“恶腹”。汉·张机《金匮要略·九痛丸治九种心痛》:“附子(三两炮)、生狼牙(一两炙香)、巴豆(一两去皮心熬研如脂),人参、干姜、吴茱萸(各一两)……兼治卒中、恶腹、胀痛、口不能言。”隋·巢元方《巢氏诸病源·中恶病诸候·中恶候》:“中恶候者是人精神衰弱,为鬼神之气卒中之也……凡卒中、恶腹大而满者,诊其脉系大而浮者死。”
    治作:《方言》七/28:“立句,貌,治也。(谓治作也。)吴越饰貌为立句,或谓之巧。”《大词典》未收“治作”,但收“制作”、“造作”。“治作”是汉魏常用词,亦是个多义词,除了《方言》及郭注把“梳妆打扮”称“治作”外,另有“造作”、“制作”、“烹制”等义。汉·荀悦《前汉纪·前汉孝元皇帝纪》:“臣闻:北边塞至辽东外有阴山,东西千余里,草木茂盛多禽兽,本胃顿单于依阻其中,治作弓矢,是苑囿也。”晋·葛洪《抱朴子内篇·极言》:“抱朴子答日:‘无也,或随明师积功累勤,便得赐以合成之药,或受秘方,自行治作,事不接于世,言不累于俗,而记著者止存其姓名,而不能具知其所以得仙者,故阙如也。”’
    《大词典》未立的词条,但见于郭注的还有“析破”、“往适”、“举索”、“举眼”、“顿闷/顿愍”、“强
    取”、“强欲”、“强语”、“恨伤”等,不赘举。
    (二)增补义项
    《大词典》虽然收录了某个词,但提取该词义项时不是很完备,其中遗漏的某些义项,郭璞《方言注》中双音词的意义恰恰能增补。
    抚顺:《方言》十三/54:“膜,抚也。(谓抚顺也。)”“抚顺”为“抚摩”义。《大词典》收“抚顺”,列了5条义项:1.顺应。2.安抚迁就。3.安抚归顺者。4.招抚。5.犹爱抚。但没有“抚摩”义。如果从词义的源流来考虑,“抚摩”之义还应排在“抚顺”各义项的最前面,因为“抚摩”才是本义,其他的则是引伸义。
    操持:《方言》十二/16:“赋,与,操也。(谓操持-也。)”“操持”是“给与”义,钱绎解释“操持”为何有“给与”义,是“操以授之也”。《大词典》失收此义。遗憾的是除了郭注有此词义外,笔者另未找到它证。
    苛责:《方言》十二/16:“凭,蚧,苛,怒也。陈谓之苛。(相苛责也。)”“苛责”是动词,“严厉责备”之义。《大词典》收“苛责”,只有名词用法,即“严厉的责备”之义,未收动词用法例。
    《大词典》还在所收“充壮”、“救倾”、“将护”等词的义项方面未赅,而郭注可补,不赘举。
    (三)补充书证
    大型词典在例举书证方面不仅要举始见书,而且一个词若在各个朝代有用例,尽可能各举一例,以便了解词的源流,建立词史观念。
    缠约:《方言》三/16:“慰,廛,度,尻也。(周官云夫一廛,宅也,音缠约。)”“缠约”是注音用语,用来注音的词语一般是习见、常用的。虽然郭注未能直接告诉我们“缠约”义,但是我们可以考释出其义为“缠绕束缚”。《玉篇·糸部》:“缠,约也。”《说文·糸部》:“缠,绕也。”《大词典》收“缠约”,首书证例举唐‘孔颖达的注,晚于郭注,笔者尚未找到别的用例,故郭注的“缠约”是始见书。
    封缄:《方言》5K/5:“盔,械,(封缄。)盏,柸也。”“封缄”也是注音用语,《大词典》亦收,释作“封缄标记”,首书例举唐·李适之《大唐故法现大禅师碑铭》,晚于郭注。笔者也尚未找到比郭注早的书证,故郭注的“封缄”是始见书。
    注视:《方言》七/34:“傺,眙,逗也。南楚谓之傺,西秦谓之眙。(眙谓注视也。)”《大词典》收“注视”,第一义项是“注意地看”,正与郭注同,其首书例举唐·韩愈《答刘正夫书》,晚于郭注。笔者还未发现比郭注早的用例,因此郭注是始见书。
    《大词典》所收的词同时见于郭注,但在举书证时晚于郭注的还有“光艳”、“勤剧”、“书卷”等,此不赘举。
    笔者以上只是例举说明了郭注对我们编纂辞书的价值,其中的语料众多,限于篇幅,未能穷列,读者可参考笔者的博士后报告《郭璞<方言注>研究》。
    原载:《学术论坛》2006年第1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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