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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序》探微二则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张固也 参加讨论

    在南朝时期所编目录著作中,宋王俭《七志》与梁阮孝绪《七录》最为著名,对后世影响很大。二书早已亡佚,但唐释道宣《广弘明集》卷3收录了《七录序》,得以流传至今,成为研究早期目录学史最重要的原始文献之一。由于古代文体简质,叙述往往语焉不详,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20世纪上半叶,余嘉锡先生、姚名达先生在其目录学著作中对《七录序》涉及的许多问题作过相当深入的分析,同时也留下一些有待进一步探讨的悬案。可惜此后出现的大量目录学论著,往往陈陈相因,鲜有发明,基本上停留在两先生的研究水平上。本文通过对《七录序》中若干文句作出新的解释,探讨目录学史上的两个重要问题,希望能对两先生的研究作些实质性的突破。
    一、《晋中经簿》之分类
    西晋武帝时,秘书监荀勖在魏郑默《中经》基础上编制《晋中经簿》,采用了新的四部分类方法,这是中国目录学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七录序》中关于此事的相关记载,在现存史料中是最早的,其重要性向为目录学史家所周知。《七录序》曰:
    晋领秘书监荀勖,因魏《中经》,更著《新簿》。虽分为十有余卷,而总以四部别之。惠怀之乱,其书略尽。江左草创,十不一存。后虽鸠集,淆乱以甚。及著作佐郎李充,始加删正,因荀勖旧簿四部之法,而换其乙、丙之书,没略众篇之名,总以甲、乙为次。
    又序末附载《古今书最》曰:
    《晋中经簿》四部书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二万九百三十五卷。其中十六卷佛经。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
    前贤根据各自对“因魏《中经》,更著《新簿》”两句话的理解,对于四部分类法始于郑默还是荀勖这一关键问题展开过争论。我们比较赞同荀勖说,但还缺乏确切的证据,这里就不多谈了。而《晋中经簿》四部分类体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前贤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分析不够深入,甚至有些严重的疏误。这里提出如下三个问题略作讨论。
    第一,《晋中经簿》四部之外,佛经是否别为一部?近代目录学家姚名达先生认为:上引“其中十六卷佛经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这几句话,“语意不明,似此簿共十六卷,缺少佛经书簿二卷,故不知佛经共若干部卷。然则《晋中经簿》于四部之外固另有佛经一部。” 倪士毅先生也认为:其“四部之内不再分类外,还有佛经书簿。这是目录书中第一次收录佛经。”佛经的翻译从东汉末年至晋初,“将超出千卷,所以荀勖的《晋中经簿》中有二卷佛经目录,这是不足为奇的”。 来新夏先生则说:“十六卷目录除佛经目录二卷已失无法计数外,余十四卷目录是四部目录,其所计部卷数即此十四卷所载所载除佛经外的四部图书总的部卷数。所以原语如是‘其十六卷书簿,少佛经二卷,不详所载多少’,则词意明显易晓。”
    实际上,这些说法都是由于未读通序文而作的臆测。原文“其中十六卷佛经”,即此簿只著录了16卷佛经,语意甚明。在荀勖的时代,翻译佛经的总数已逾千卷,但当时译经传教者都是西域或外来僧人,士大夫很少与之接触,更不用说最高层的皇室了。桓玄答王谧书曰:“曩者晋人略无奉佛,沙门徒众,皆是诸胡,且王者与之不接。” 通过对早期僧传的考察也说明,“僧人在公元290年以前与有文化的中国上层阶级产生联系的例子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这证明佛教尽管在社会的某一部分或某一层面迅速传播开来,仍没有渗透到士大夫的生活中去”。 可以肯定,荀勖编目时,已经流入晋室宫廷的佛经只能是译经中的很小一部分。因此,《中经簿》作为晋室宫廷藏书目录,只收录了16卷佛经;此后佛经在士大夫中大为流行,一百多年后的宋元嘉《秘阁四部目录》,所收佛经才达到438卷,这是符合佛教早期传播的实际状况的。余嘉锡先生指出:“荀勖作《中经簿》时,佛经尚只十六卷。其书既少,盖在近世子家,道经当亦同例。” 这一解释比较可信。尽管如此,由于佛经属外来书籍,此簿在传统目录书中第一次收录佛经,意义重大,所以《古今书最》特意予以说明,这也是极具学术眼光之举。还有一点证据,足以说明佛经目录2卷之说有误。此簿四部目录14卷,收书近三万卷,平均每卷收书二千一百多卷。即便其尽收东汉以来译经千余卷,也只够编成1卷,而不可能分为两卷。总之,《晋中经簿》四部之外并无佛经之部,而只收录了16卷佛经,余嘉锡推测“盖在近世子家”,是比较有道理的。
    第二,《晋中经簿》四部之下,具体是如何编排和分卷的?余嘉锡先生论其四部之组成曰:“案荀勖《中经》,隋、唐《志》皆十四卷。然《七录序》云:《晋中经簿》‘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则勖原书当有十六卷。盖四部各得四卷,正是因书之多寡分合之以使之匀称。自梁时亡其二卷,《隋志》不注明残缺,而后世多不晓其意矣。” 这一推断初看似有道理,但中国图书史上失而复得的事例,可谓屡见不鲜,如《隋志》附录“梁有今亡”之书,唐代重新浮现而见于《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者不少。因此,《七录序》所谓“书簿少二卷”,隋唐时有可能重现于世;换言之,《隋志》著录的14卷本有可能就是全本。细读《隋书》卷32《经籍志序》,《晋中经簿》全本也只能是14卷。其序文有曰:
    荀勖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三曰景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
    这段文字中列举了《中经新簿》四部之下所包括的群书种类,从“六艺”到“汲冢书”,正好为14种。这14个名称是《隋志》追加,还是其原有的名称呢?考《七录序》在叙述《中经新簿》之后接着说:东晋李充“没略众篇之名,总以甲、乙为次”;《隋志序》也说:李充“遂总没众篇之名,但以甲、乙为次”。其中所谓“众篇之名”,显然是指《中经新簿》四部之下的分类名目,也就是上面这14个名称,其数目又正好与全书卷数相等,则所谓“众篇之名”无疑就是指每卷的名称。这14卷包括甲部2卷、乙部5卷、景(唐人讳丙)部4卷、丁部3卷,已经囊括了当时所有的四部图书,并无亡佚两个卷目之可能。余嘉锡先生“勖原书当有十六卷”、“四部各得四卷”、“《隋志》不注明残缺”的推测,看来都不能成立。所以《古今书最》所谓“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很可能只是南朝王俭、阮孝绪所见《晋中经簿》少2卷,这二卷所载之书的部卷数当时不得而知,《古今书最》所谓“四部书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二万九百三十五卷”,当为其余十二卷当时尚存的“书簿”所收图书的部卷数。至于《隋志》,既未注明此簿残缺,又能详列其14卷之名称,而且记载它著录图书29945卷,比《古今书最》的记载多出9010卷。这应该是因为南朝时一度亡佚的“书簿”2卷,隋唐之际又重新发现后所得新的统计数字。前人不明乎此,多指斥《隋志》所载卷数为误,但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卷2、宋王应麟《玉海》卷52记载或转引并同,说明这一卷数至少不是后人传抄之误,疑误之说并无任何文献依据。
    第三,《晋中经簿》对古典目录的二级分类有何影响?姚名达从《七录序》语意推测,其“每卷并无种类之名称”,“然从《隋志》之所述,则此簿于四部之下,固犹有小类之分。” 《隋志》所述实即每卷的种类名称,已如上述,姚氏之说有误,而且将此14卷之名称,简单看作其所分之小类,其实也不甚妥当。这14卷的名称中,如六艺、诸子、兵书、术数、诗赋5种,就是刘歆《七略》中六略名之旧称,其中术数乃合数术、方伎二略而来,它们实际都相当于汉代六分法中的一级分类。只不过由于经书、诸子、兵书较多,各分为六艺和小学、古诸子家和近世子家、兵书和兵家二卷,以及把兵书、术数附入乙部,使其具有了一定的二级分类意义;别立近世子家一目,尤为目录学家所推许。但如果作进一步推测,各卷之内图书的编排顺序,肯定不会漫无条理,而只能参考《七略》二级分类即38种的顺序并略作调整来编排图书。严格说来,只有各卷内所暗分的这些小类,才是与其他目录的二级分类相对应的小类。丁部的汲冢书是当时地下出土的一批古文献,包括各种门类的图书,并非单纯哪一部的书籍。将其与诗赋合为一部,至少从分类上说只是一种特殊的权宜之计,对二级分类的发展没有什么影响。所以,作为四部分类法的草创之作,《晋中经簿》不仅是在部名的使用上,简单地采用甲、乙、丙、丁之称,也表现在它二级分类上的不够明确和完善。
    然而,《晋中经簿》丙部各卷之区分、丁部图赞一卷之设立,对于古典目录二级分类的发展却具有重大意义。汉代史书尚少,故《七略》、《汉志》附见于六艺略春秋等类之下。荀勖不仅将其独立设为一部,而且区分为史记、旧事、杂事等卷,即对史书作了初步的分类,这在目录学史上实属创举,其意义不言而喻。皇览簿、图赞两类的设立,尤其特殊,有必要略作说明。
    《皇览簿》原为魏文帝命诸儒臣编集的一部类书之名称,它把各种史事按类编排,以便文帝观览引作史鉴。但后世这类书逐渐增多,其体制和功用更趋复杂,不再是史书所能范围,于是改入子部,设为类事或类书一类。正如辛德勇所说:“类书在后世比较成熟的四部分类中,是归属于子部,这是着眼于它的工具性、技艺性功用。由于这种体裁的著述,在当时刚刚出现,人们对于其属性的认识,自然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类书是分类汇编旧言故事,与史传本有相通之处,所以,荀勖把它归入史部,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晋中经簿》丙部皇览簿类的设立,显然是后世子部类书类之滥觞。但是这里有一个前人没有注意过的问题:荀勖所谓《皇览簿》,是借用这一书名作为类名,还是单指这部专书?如果是指单书,它又何以能独成一类,甚至在整部书目中占据一卷的篇幅?要解答这一疑问,需要从《晋中经簿》的编撰体例说起。
    《隋志》总序曾经批评《晋中经簿》的编撰体例,说它“但录题,及言‘盛以缥囊,书用缃素’。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余嘉锡先生说:“‘但录题’者,盖谓但记书名;‘盛以缥囊,书用缃素’,则惟侈陈装饰,是其书并无解题。” 这一说法大致正确,但把“题”说成“书名”,义有未安。中华书局标点本《隋书》及今人引用这几句话时,首句大多标作“但录题及言”。如李致忠先生就是这样标点的,因而认为:“这是一句非常费解的话。”他又据《周礼》注“发端曰言”之说,勉强作出解释:“意即郑、荀两目只着录到每书开端之题名、书名。如果此解可通,这倒是中国传统目录书名著录的传统习惯。迄今著录中国古书,其书名之选取仍以卷端题名为标准。卷端,即每书卷一之开端。” 他似乎是把“及”字理解为“到”的意思,若直译该句,当作“著录书名到卷端”。这样解释在语法上实在讲不通,也无法进一步解释《隋志》的批评意图。如果这句话只是说著录书名的标准问题,那么不是“只著录到每书开端之题名、书名”,又该如何著录图书呢?实际上,理解这句话的关键在于,所谓“题”根本不是指书名,而是指篇题。汉代刘向校书,为每书撰写一篇叙录,其中包括篇目、叙录两大部分内容。篇目部分一一记录该书每一篇的篇题,叙录部分叙述作者生平、评论书籍内容、介绍校书经过等。“目录”一词的原意,正是篇目、叙录的合称,这些都是目录学的常识。而“小题在上,大题在下”,也是古籍版本学上的一个通例,“小题”正是指篇题而言。只是由于后世大多只著录书名,而不一一记载篇题,人们忽略了《隋志》总序中这个“题”字也是指篇题。明乎此,这几句话的意旨也就迎刃而解了。《晋中经簿》的叙录体例,一方面是仿效刘向叙录的写法,在每部书的书名之下详列各篇之标题,这就是“但录题”;但是它未能像刘向那样撰写出介绍图书作者、内容等情况的叙录部分,只在记录篇题之后简单交代了一下图书的装帧情况,敷衍了事,这就是“及言盛以缥囊,书用缃素”。《隋志》的批评,则是针对其后一点做法而发,即写不出像样的叙录,“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因此,这部书目的主要篇幅,都用在了详载所收近三万卷图书的篇题上。这近三万卷图书合编于十四卷目录内,平均每一卷目录收书二千多卷。古书或一篇即成一卷,或多篇合为一卷。《皇览》一书,《三国志》卷2《魏文帝纪》称“凡千余篇”,同书卷23注引《魏略》称“合四十余部,部有数十篇,通合八百余万字”,显然是部一千多卷的大书。后世节抄本卷数多寡不一,《隋志》注曰:“梁六百八十卷”。荀勖之时,《皇览》全书尚存,《晋中经簿》中详列其千余卷之篇题,虽然不足二千余卷的平均数,但基本上可以独立成为一卷。
    丁部之图赞,与诗赋并称,似当为一种特殊文体。辛德勇先生说:“是指一种图文相辅的文章体裁,在人物图像下配以赞文,又称画赞、像赞”。 但刘宋王俭《七志》设立《图谱志》,似与此有关,而《隋志》说:“《图谱志》纪地域及图书”,即主要收录地理书。大概图书的种类很多,如人物图、名物图、地图等,其中地理书往往地图与文字并行,其数量较多,也最为重要。辛德勇先生认为,《汉志》中只有《山海经》一部“确属地理书,但含有大量荒诞不经的内容”,故列在数术略形法类下。由于“地理书籍大量涌现,所记内容也日趋平实,不仅不可能再把它归在术数类中,甚至单列在各类子书中也不尽合适。” 梁代阮孝绪在《七录·纪传录》中设立了土地一类,《隋志》改为地理类,归入史部。在荀勖的时代,地理类产生的条件尚未成熟,因而将其夹杂在图赞内。荀勖因其包括各种图文相辅的书籍,无法归入某一类,于是将其附在丁部,这与汲冢书是同样的道理。因此,图赞类的设立,一方面对王俭《七志·图谱志》有直接的影响,又对后世书目史部地理类的正式设立产生间接的影响。
    二、王俭《七志》之纪亡书
    《七录序》云:
    (王俭《七志》)其外又条《七略》及汉《艺文志》、《中经簿》所阙之书,并方外之经佛经、道经各为一录,虽继七志之後。而不在其数。
    《古今书最》又曰:
    《七略》书三十八种,六百三家,一万三千二百一十九卷;五百七十二家亡,三十一家存。
    《汉书艺文志》书三十八种,五百九十六家,一万三千三百六十九卷;五百五十二家亡,四十四家存。
    袁山松《后汉艺文志》书,八十七家亡。
    《晋中经簿》四部书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二万九百三十五卷。其中十六卷佛经。书簿少二卷,不详所载多少。一千一百一十九部亡,七百六十六部存。
    宋代文献学家郑樵《通志·校雠略》提出著名的“编次必记亡书论”,其中说:“王俭作《七志》已,又条刘氏《七略》及两汉《艺文志》、《魏中经簿》所阙之书为一志。阮孝绪作《七录》已,亦条刘氏《七略》及班固《汉志》、袁山松《后汉志》、《魏中经》、《晋四部》所亡之书为一录。”他说王俭纪亡书,显然是据《七录序》而云然;说阮孝绪纪亡书,则是指《古今书最》而云然。但近代以来,目录学界对王俭《七志》纪亡书一事论述不多。来新夏先生说:“我认为《七录序》中有一段话(指上引首段)一直被忽略。”“这段话意义很明显:一个附录是晋《中经》以前各目录书的阙书目,其中有阙列的,也有是后出的,这正是《今书七志》之名的由来。所谓‘今书’乃指今存之书而非当代著述。这种著录方法不仅扩大了著录范围,而且也为后世提供了检核典籍存佚的方便,作访书目之用。”古今二氏之表彰,后先辉映,诚为有识,但他们似乎都不知道《古今书最》所载存亡书的数字,其实就是转抄王俭《七志》而来,在此有必要予以说明。
    考《古今书最》录汉至梁代十部书目及《七录》各部类所收书之部卷数,唯于上引四种目录又附记存亡之家、部数,与序文所称王俭“条《七略》及汉(当兼包两汉)《艺文志》、《(晋)中经簿》所阙之书”正合;而自《晋元帝书目》至《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六种,则皆不记存亡。显然,这里所记存亡乃是转引自王俭的统计数字。阮孝绪在编撰《七录》时,并未作过书籍存亡的调查工作,这从阮氏自述可以推知。《七录序》云:
    凡自宋、齐以来,王公搢绅之馆,苟蓄聚坟籍,必思致其名簿,凡在所遇,若见若闻,校之官目,多所遗漏,遂总集众家,更为新录。
    可见阮氏是根据宋、齐以来官私目录而编成《七录》的,其目的是“总集”宋、齐以来尚见著录的所有书籍,至于这些书籍在梁代的存亡状况,阮氏以一介处士的身份加上时代太近,难以作出全面的统计。所以《七录》著录之书,梁代不一定尚存于世。《隋志》说:“普通中,有处士阮孝绪,沉静寡欲,笃好坟史,博采宋、齐已来,王公之家凡有书记,参校官簿,更为《七录》。”这显然是从阮氏自序改写过来的,但唐人似乎没有意识到上述道理,故《隋志》往往根据《七录》附注“梁有”某书,至今似亦无人能察其非。
    揭开了这一千古之秘,我们就可以看出郑、来二氏之说实有不妥。郑樵说王俭记亡书,依据的是《七录序》称王俭“条《七略》及汉《艺文志》、《中经簿》所阙之书”一语,而在《中经簿》前臆增一“魏”字;说阮孝绪记亡书,则是依据《古今书最》,又误增《魏中经》一书,俨然王、阮二家所记书目有多寡之异。今从《古今书最》并无《魏中经》,而《中经簿》不作《晋四部》,可证其明显有误。来新夏先生既有如上表彰王俭之说,又称:“《七录》将其所引用的古代目录列于序后称《古今书最》,使后人借以了解古代目录著录图书数量及存亡残缺”。 大概同样以为阮氏曾自行统计书籍之存亡残缺。然而他又说:《晋中经簿》的“可取之处在于记录图书的存亡”, 它“著录的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二万九百三十五卷是包括西晋时存、亡书在内的总数,其中亡书一千一百一十九部,存书只有七百六十六部。卷数虽无记载,假如以平均每部有十一、二卷书算,那么西晋的现存书不过八、九千卷”。 竟然又将《古今书最》记载的《晋中经簿》所著录之书至南朝时期的存亡状况,说成了荀勖本人的记载,这不但自相矛盾,更是谬之千里了。
    王俭《七志》编于宋元徽年间,略早于阮孝绪之生年。《古今书最》所记存亡出于王俭而非阮孝绪之统计,当时汉代图书已十无一存;即便西晋藏书,经过短短的两百年,也已经亡佚太半。这使我们更加可以想见古代书籍散佚之迅速和严重。王俭的记载,无疑为中国古代图书史以及目录学史研究提供了一份珍贵的史料。但是,这一记载也有些难解之处。如:“袁山松《后汉艺文志》书,八十七家亡。”既未记亡书卷数,更无总的家、卷数及存书家、卷数,不知是后世传抄脱误,抑或是原本如此。《汉志》注称较《七略》省十家,入三家;而《古今书最》记《七略》书六百三家,《汉志》书596家,适相符合,则二目所收其它书籍理应相同。但它又记《七略》书572家亡,31家存;《汉志》书552家亡,44家存,则其所收书籍当至少另有十家相异,不知当以何解为是?
    原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8年第0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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