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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元本《十三经注疏》误刻六则 ——兼谈古籍校勘中参校对象的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陈才 参加讨论

    《十三经注疏》是古代文史研究者不可不读之书。阮元主持刊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刻工精整,校勘精审,号称善本,向为学界所称道,故学者多用此本。然是书亦偶有误刻,或为错讹,或为脱漏。北京大学整理标点本据此标点,亦有未审之处,本文一并正之。
    (一)
    阮刻《毛诗正义》卷四《郑风·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其下《经典释文》曰:“青如字学子以青为衣领缘衿也或作菁音非纯章允反又之闰反”[1],《四部丛刊》影宋巾箱本亦同[2]。北大繁体标点本据此标点为:“青如字。学子以青为衣领缘衿也,或作菁,音非纯、章允反,又之闰反。”[3]此处“音非纯”,甚为不辞。《四库全书》本《毛诗注疏》“音非”下还有一“也”字。笔者核之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影印宋刻宋元递修本《经典释文》,发现此处“音非”下脱一“也”字。[4]再核之黄焯先生《经典释文汇校》,其所据之本,“音非”二字下亦有“也”字。[5]黄焯先生《经典释文汇校·前言》已经指出,阮刻《十三经注疏》所收的《毛诗音义》“所称宋本,系指叶钞”[6],也就是明末叶林宗据钱谦益绛云楼藏本所钞本。其有误钞,在所难免。故此处阮刻《毛诗正义》脱一“也”字明矣。则此处应标点为:“青,如字;学子以青为衣领缘衿也;或作菁音,非也。纯,章允反,又之闰反。”据《经典释文》的反切,这里的“纯”,今音读作zhǔn,今《汉语大字典》亦收此义项。常森先生谓朱子《诗集传》注文之“纯”音准,是也。但其据元明清诸家《诗》说,并据《仪礼·士冠礼》以补证,[7]是不知《经典释文》早有定论矣。
    又,两种《经典释文》“学子”皆作“学生”,尤其是黄焯先生的《汇校》,于此处并未出校,是其所见《经典释文》诸本皆同,但却与《毛诗正义》诸本皆异。此外,《四库全书》本《经典释文》作“学生”。此处《毛传》、《郑笺》均言及“学子”,而未提“学生”,则此处或为宋本《释文》误刻,故可仍按《正义》作“学子”,但宜出以校记,两存其说。
    (二)
    阮刻《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七《僖公三十三年》:“凡君薨,卒哭而祔。”杜预注曰:“既葬反虞则免丧故曰卒哭止也”[8]。北大繁体标点本据此标点为:“既葬,反虞则免丧,故曰‘卒哭’止也。”[9]此处“故曰‘卒哭’止也”,义甚晦涩。笔者点校清人汪由敦《松泉集》时,偶然发现此书刻本卷二十二《祔主》一文引此作“既葬,反虞则免丧,故曰卒哭。卒,止也。”[10]《四库全书》本《松泉集》同。北宋版《通典》卷四十八亦引此文,[11]《松泉集》之引文当据此。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万有文库本作“既葬,及虞则免丧,故曰卒哭。卒,止也。”[12]是“反”误为“及”。再核之《四部丛刊》本《左传》卷七,则为:“既葬,反虞则免丧,故曰卒哭,哭止也。” [13]敦煌写本《春秋经传集解》[14]、宋庆元六年绍兴府刻宋元递修本《春秋左传正义》[15]、汲古阁本《毛氏春秋注疏正本》[16]、《四库全书》本《春秋左传注疏》均同。尤其是六朝的敦煌写本《春秋经传集解》,传抄较早,讹误较少,是版本上的绝好证明。而宋庆元六年绍兴府刻宋元递修本《春秋左传正义》,被傅增湘先生誉为《左传》“注疏合刻最善之本。”[17] 亦可以作为版本上的一个力证。据这些版本上的证明,则杜注“止也”之上显乎脱一“哭”字。且增此一字,义较原文顺畅。孔颖达《正义》疏此,曰:“自初死至于卒哭,昼夜哭无时,谓之‘卒哭’者,卒此无时之哭。自此以后,唯朝夕哭耳。天子诸侯则于此除丧全不复哭也。” [18]是正以此处为“哭止”也。
    脱字或可为“卒”,于义亦通,是以“止”释“卒”。然“卒哭”是祭名,实为一词,不必拆词为训,故当仍以脱一“哭”字为是。此处应标点为:“既葬,反虞则免丧,故曰卒哭,哭止也。”标点本《春秋左传集解》作“既葬反虞则免丧,故曰卒哭。哭止也。”[19]似亦可商。
    (三)
    宋刻宋元递修本《经典释文·毛诗音义》于“召南鹊巢第二”下有“召,亦地名也,在岐山之阳,扶风雍县南有召亭。案:周、召皆周之旧土。文王受命后,以赐二公为菜地。二南之风,皆文王未受命之诗也。《周南》十一篇,是先王之所以教圣人之深迹,故系之公旦。《召南》十四篇,是先王之教化,文王所行之浅迹,故系之君奭。”等九十六字。[20]黄焯先生据徐乾学通志堂本为底本所撰之《经典释文汇校》亦有此九十六字,并于“文王受命后,以赐二公为菜地。” 有校语:“宋本同,卢本‘后以’二字互倒。”[21]是卢文弨抱经堂本亦有此九十六字,惟有乙文而已。《四部丛刊》影宋巾箱本《毛诗》亦有此九十六字[22],《四库全书》本《毛诗注疏》此处无此九十六字。阮刻《毛诗正义》于“召南鹊巢故训传第二”下无此九十六字[23],是漏刻也。北大整理本《毛诗正义》失校,亦无此九十六字[24],当据以补入,并依照体例在其前加上“陆曰”二字。
    (四)
    阮元刻《毛诗正义》于《召南·甘棠》一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之“翦”字所附音义为“翦,子践反;《韩诗》作‘笺’,初简反。”[25]初简反的所切出来的读音和“笺”字声纽不同,很明显,阮元刻本这里有误。核以宋刻宋元递修本《经典释文》,这里的作“勿翦,子践反,去也;《韩诗》竹‘刬’,初简反。”[26]而黄焯《经典释文汇校》作“勿翦,子践反,去也;《韩诗》作‘刬’,初简反。”[27]宋刻宋元递修本这里的“竹”显为误字。据《经典释文》,这里当作“刬”,而“刬”字正读作初简反。所以,我们可以断定,阮元刻本中的“笺”字为误刻,当改作为“刬”字。《四部丛刊》影宋巾箱本《毛诗》此处正作“翦,子践反;《韩诗》作‘刬’,初简反。”[28]《四库全书》本《毛诗注疏》亦与此同。北大整理校点本仍按阮元刻本点校,一仍其误[29]。愚以为,这里北大整理点校本可以直接将“笺”字改作“刬”字,再出校记点明阮刻之误。
    (五)
    阮元刻《毛诗正义》于《邶风·简兮》“赫如渥赭,公言锡爵。”句下未录《释文》。[30]此处宋刻宋元递修本《经典释文·毛诗音义》中有“赫如,虚格反。渥,於角反;厚也。赭,音者;丹也。有畀,必寐反;与也。煇,字亦作‘韗’;暄愿反,刘昌宗音运;甲吏之贱者。胞,步交反;肉吏之贱者。翟,乐吏之贱者。阍,音昏;守门之贱者。一散,素但反;酒爵也,容五升也。厚傅,音付。”八十字。[31]黄焯先生《经典释文汇校》与此略异,有七十九字:“必寐反”作“如寐反”,“素但反”作“素旦反”,“容五升”后无“也”字。黄先生又有校语曰:“‘如’为‘必’之讹,宋本作‘必’。”“宋本‘升’下有‘也’字。阮云:‘小字本所附有,当是《释文》旧如此。’”[32]从黄先生的校语来看,阮元所见《经典释文》中应该有此一段,而且《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当中应该有对此段文字的校勘记,但为董事者或手民所漏刻。《校勘记》于“渥厚渍也”下有阮元校语:
    台本同。案:此《正义》本也云“《定本》‘渥,厚也’,无‘渍’字。”考《释文》‘渥’下云‘厚也’,亦无‘渍’字,故下不为‘渍’字作音。《释文》本与《定本》同也。[33]
    这也是阮元本《毛诗正义》于此处有漏刻之证。
    《四部丛刊》影宋巾箱本《毛诗》此处有“赫,虚格反。渥,於角反。赭,音者;丹也。畀,必寐反;与也。煇,字亦作‘韗’;暄愿反,刘昌宗音运;甲吏之贱者。胞,步交反;肉吏之贱者。翟,乐吏之贱者。阍,音昏;守门之贱者。散,素但反;酒爵也。厚傅,音付。”七十一字。[34]惟误未以“翟”字作阴文。这里较宋刻宋元递修本少九字:“赫如”之“如”、“厚也”、“一散”之“一”、“厚傅”之“厚”,以及“容五升也”。《四库全书》本《毛诗注疏》与此略同,惟“必寐反”作“如寐反”,“素但反”作“素旦反”。核之《毛诗正义》所附《毛诗音义》之体例,凡释义与《毛传》、《郑笺》同者皆不录,故阮元本《毛诗正义》知应于《四部丛刊》影宋巾箱本之七十一字外,再补上所脱“容五升也”四字,为:“赫,虚格反。渥,於角反。赭,音者;丹也。畀,必寐反;与也。煇,字亦作‘韗’;暄愿反,刘昌宗音运;甲吏之贱者。胞,步交反;肉吏之贱者。翟,乐吏之贱者。阍,音昏;守门之贱者。散,素但反;酒爵也,容五升也。傅,音付。”七十五字。北大整理本虽于“渥厚渍也”处按语中参引阮元《校勘记》的成果(但是标点略有错误),但是未审阮元本《毛诗正义》之有脱文,一仍其误,[35]亦当据以补入此七十五字。
    (六)
    阮元刻《毛诗正义》于《邶风·北风》第一章“其虚其邪,既亟只且。”句下未录《释文》。[36] 此处宋刻宋元递修本《经典释文·毛诗音义》中有:“其邪,音馀,又音徐;《尔雅》作‘徐’,下同。既亟,纪力反,急也;下同。只,音纸。且,子馀反,下同。‘虚,虚也’,一本作‘虚,徐也’。之行,下孟反。”四十五字。[37]黄焯先生《经典释文汇校》与此略异,惟少“子馀反”下“下同”二字。并有校语:“宋本、叶钞、朱钞反语下有‘下同’二字。阮谓:‘小字本、相台本所附亦有,卢本未补。’”[38]《四库全书》本《毛诗注疏》同黄焯《经典释文汇校》。由此可知,此处阮刻本亦属漏刻,其误同上则。依照阮刻本所附《毛诗音义》体例,当补入“邪,音馀,又音徐;《尔雅》作‘徐’,下同。亟,纪力反,下同。只,音纸。且,子馀反,下同。‘虚,虚也’,一本作‘虚,徐也’。行,下孟反。”四十字。《四部丛刊》影宋巾箱本《毛诗》此处正有此四十字,惟未以“虚,虚也”作阴文。[39]北大整理本亦延阮元本之误,未补入此处脱文。[40]
    由上六则辨明阮元本之误刻与北大整理标点本之失误,笔者无丝毫贬低其价值之意,惟愿藉此以觇古书校勘之难。校勘者不仅应以某书的诸多版本为参校本,还应尽可能多地利用与之相关的材料来参校。此当为校勘之公认法则。请以第一则为例。孔颖达《毛诗正义》,实际包括《毛传》、《郑笺》、陆德明《释文》和孔颖达的《正义》。我们在校勘《毛诗正义》的时候,不仅应在辨明版本源流的基础上,以《毛诗正义》的不同版本系统进行对校,还应参校以《毛传》、《郑笺》和《释文》的不同版本系统的单行本,以及敦煌和其他出土文献中的相关内容;甚至还应参校以后人书中之引文。至于《毛诗正义》中的引文,则应再核对以原书之不同版本。当然,后人书中所引《毛诗正义》之文者,应对有所考辨,方可决定是否作为参校对象。比如,今北大整理本《毛诗正义》以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和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为参校本,校证《毛传》、《郑笺》和《孔疏》文字异同则大可不必。廖廷相在广雅书局本《毛诗传笺通释》跋中已经明确指出:“马氏著此书,草草刻成,未及详校,其中引用不免讹舛。”比如,《邶风·北风》:“北风其喈,雨雪其霏。”毛传:“霏,甚貌。”北大整理本出校勘记曰:“‘甚’,《毛诗传笺通释》作‘盛’”[41]则大可不必。今核以他书,如陆德明《经典释文》[42]、宋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43]、清胡承珙《毛诗后笺》引《毛传》[44],此处均作“甚”,无有作“盛”者。此显系马氏之误,故整理时不必出校勘记。王氏《诗三家义集疏》更为后出,虽然其征引《毛传》、《郑笺》等内容非出自阮元本《毛诗正义》,但其间如同马瑞辰征引文献不加核对之毛病亦不能尽免,北大整理本《毛诗正义》有一些“某字,《诗三家义集疏》作某”的校勘记,其实本是王先谦著述时所产生的讹误,根本不必作为异文处理,而撰写校勘记。北大整理本之《毛诗正义》以马、王二书校异文,是不合适的。
    但是,历代《诗经》注疏,特别是清人的著作中的一些校勘成果,其中不乏创见,我们在整理《毛诗正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忽视。清人解《诗》注重校勘者,尤以段玉裁《毛诗故训传定本》、胡承珙《毛诗后笺》、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和陈奂《诗毛氏传疏》为要。比如《毛诗后笺》于《大雅·绵》“其绳则直”条,认为《毛传》“言不失绳直也”当为“言不失绳直之宜也”[45];《毛诗传笺通释》于《邶风·凯风》“睍睆黄鸟”条,以为《毛诗》古本当作“睆睆黄鸟”[46] ,《诗毛传疏》校《卫风·考槃·序》下脱一“也”字,皆为创见,整理时宜撰写校勘记,吸收这些成果。
    总而言之,校勘古书,实非易事。此虽非一日之功,亦非一人之力所能及。然吾辈众人亦当勉力为之,才可以尽最大可能地做到完善,以还古书原貌。
    参考文献:
    [1][8][23][25][30][33][36] [清]阮元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45页上、1834页中、283页下、287页下、308页下、312页上、310页中。
    [2][13][22][28][34][39] 不题撰人:《十三经》(影《四部丛刊》初编初印本),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194页下、997页下、160页下、162上、172页上、173页上。
    [3][24][29][35][40][41] [唐]孔颖达:《毛诗正义》(繁体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67、74、92、193、203、203页。
    [4][20][26][31][37][42]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影宋刻宋元递修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年版,第253、212、215、228、229-230、230页。
    [5][6][21][27][32][38] [唐]陆德明撰,黄焯汇校:《经典释文汇校》,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49、2、125、126、135、136页。
    [7] 常森:《“纯绿”还是“纯缘”:一个〈诗经〉学的误读》,《文献》2010年第1期,第106页。
    [9][18] [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繁体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51、552页。
    [10] [清]汪由敦:《松泉集》,清乾隆汪承霈刊本,卷22,第12页上。
    [11] [唐]杜佑著,[日]长泽规矩也、尾崎康校订,韩升译订:《北宋版通典》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0页。
    [12] [唐]杜佑著:《通典》第2版,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77页。
    [14] 李索:《敦煌写卷〈春秋经传集解〉校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8页。
    [15] [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宋庆元六年绍兴府刻宋元递修本,卷13,第52页。
    [16] [唐]孔颖达:《毛氏春秋注疏正本》,明崇祯汲古阁刊本,卷17,第26页。
    [17] [清]莫友芝撰,傅增湘订补,傅熹年整理:《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04页。
    [19] [晋]杜预:《春秋左传集解》,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15页。
    [43] [宋]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影《四库荟要》本,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版,第67页下。
    [44][45] [清]胡承珙撰,郭全芝校点:《毛诗后笺》,黄山书社1999年版,第210、1248页。 [44] [清]马瑞辰撰,陈金生校点:《毛诗传笺通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24页。
    原载:《船山学刊》2012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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