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艺和其它任何艺术形式一样,之所以能够最终形成并且生存和发展下来,都是由于它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其实就是其社会功能和独特价值的体现。愉悦人的心灵,涵养人的精神,是艺术最为基本的功能与价值。特别是曲艺等表演艺术,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是必须要表演给人欣赏,除非是自娱自乐。但凡专门的艺术表演,由于其演出活动具有职业化的挣钱吃饭功能,所以观众须付费买票,因而具有文化消费的特点。这就使得专门职业的艺术表演活动,事实上具有了商品交换的属性,属于市场营销的行为。 换言之,包括曲艺在内的所有表演艺术的创作和表演,天然地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无不接受市场的检验。千百年来,一代代的曲艺艺人,都是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一边挣钱吃饭,一边发展自身艺术的。市场和艺术之间,从来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现在我们看到的传统艺术包括曲艺,不能很好地走向市场并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与发展实际,主要原因不是传统艺术与现代社会适不适应的问题,而是传统艺术的现代创作与表演,不能持续性地拿出为现代人所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道理很简单,那些传统的经典节目,尽管是过去时代的产物,但在今天的演出市场上依然具有不朽的生命力;而现在创演的一些新节目,由于其思想内涵和艺术表现均未达到上乘的水平,所以不能获得观众的青睐。说到底,艺术作品的质量才是决定艺术与市场良性互动的核心因素。至于现代化的经营意识与方式,仅仅是促使其顺畅地走向市场的手段,不是艺术发展和市场繁荣的最终决定性因素。 当然,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曲艺艺术表现形式的一些特点。一方面,曲艺的艺术表现形式较为简便,所需的演员、道具、伴奏乐器和演出场地,都不用很多和很大,经营起来较为方便,演出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几乎所有的曲种,都用地域方言表演,乡土性很强,地方色彩浓郁,极易拉近与欣赏者的情感距离。再加上其通俗平实的审美品格,属于大众性很强的艺术样式,受众面极广,因而,市场份额的占有几率相对较强。这些都是曲艺走向市场的“长处”;另一方面,曲艺的表演主要是靠人声的“说唱”,欣赏与接受也主要依赖于听觉。虽然那些具有音乐性构成的曲种同时具有旋律的美化与伴奏的烘托,部分具有舞蹈和杂技元素曲种的表演,同时又具有舞蹈和技巧的辅助点染,但使用的乐器和道具都比较简单,更无需许多现代艺术演出那样的声光电手段。这在当下过分追求娱乐表演的视觉面前,似乎显得很弱势,所以曲艺若想赢得受众,就必须要在思想内容上多下功夫,用内涵的极大丰富性来弥补形式与手段的相对简便性。遗憾的是,目前的许多曲艺创演,之所以不能令人满意,就是在适应市场的过程中,不是在创演富于思想内涵的精品节目上下功夫,而是在迎合受众的形式技巧上翻花样,本末倒置,南辕北辙。更有一些创演者,对于自身艺术缺乏自信甚至了解不深,在所谓创新的旗帜下,胡乱改革,消解自身。如将相声和说书表演“戏剧化”(小品化),将“唱曲”乱加伴舞“歌舞化”,将“二人转”等的表演“杂耍化”,致使曲艺的艺术特质日渐模糊,曲艺的艺术优长消解殆尽。长此以往,曲艺将会不再是曲艺,这是十分令人忧虑的。而当这种“创新”的所谓“曲艺”不再是曲艺的时候,属于曲艺的演出市场也就自然消失了。 像很多其它艺术形式一样,当下的曲艺创演也存在国营和民营两种经营形式。但是,在真正的市场面前,是无所谓“国营”、“民营”之分的,有的可能只是体制和机制的不同所带来的艺术生产和营销方式的某些区别。不可否认,过去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国有曲艺表演艺术团体的艺术生产与经营机制,较难适应当下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所以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来进行调整。而新兴的民营曲艺演出班社,较之国营团体,经营方式和方法较为灵活和多样。他们直接面对市场,成员没有固定的工资,全靠演出维持生计,因此班社经营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必然较之国营团体要强,对于创演动力的激发,较之国营团体来得要更加切实。 就目前情况看,一些国营的曲艺团依然是繁荣发展曲艺的核心与中坚力量,其艺术地位和社会作用也不是民营班社可以替代的。关键要通过深化改革,真正调动其成员的创演积极性,为社会奉献更多优秀的精品节目。特别是在包括曲艺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成为当下社会重要实践主题的情势下,国营曲艺创演团体责无旁贷地担负着保护曲艺的重任和使命。就曲艺的传承与保护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创作和表演更多的精品节目,培养和造就大批的优秀艺术人才,并通过不断推出大量优秀的曲艺人才和精品节目,在艺术的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持续激发和焕发曲艺的艺术生命力,即用“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有效地保护曲艺。而健康的文化市场,又是曲艺发挥自身魅力、彰显自身价值、发展自身艺术、赢得自身地位的最好土壤环境与繁荣途径。因此,成功地走向市场,对传统曲艺的传承和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关键是看用什么样的观念意识和方法手段来走向市场并且传承保护好它。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借助现代传媒促进曲艺的传播,进而打造传统曲艺在现代社会全新发展的生态链条,并藉此推动曲艺的艺术创演和传承保护是十分重要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比如戏曲电影《天仙配》的播映,使全国的受众知道并喜欢上了黄梅戏;戏曲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播映,使全国的受众知道并喜欢上了越剧;当年电视连续剧《四世同堂》的播映,也使为之配唱主题曲的骆玉笙及其京韵大鼓,走出京津,推向全国,在彰显京韵大鼓艺术魅力的同时,也培养并激发了大批受众对于京韵大鼓乃至整个鼓曲艺术的热爱与兴趣。这些成功的事例,带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那就是:借助新兴的传播媒介、推广普及传统艺术、培养观众、培育市场,是一种非常适宜和有效的手段。但在这个“内容为王”的传媒时代,最关键的还是要有大批的曲艺名家和名作,有优质的产品和引人的内容。否则,再好的媒介都无济于事。现在许多曲艺的业界人士,只知道新媒体的强大功能可以利用,而较少花费精力去打造属于自身的优质品牌化产品。其结果是在利用新媒体的过程中,无意间暴露了自己的浮躁与肤浅,放大了自身的缺失和苍白,而不是展示自己的特色与实力,彰显自身的价值与魅力,这是非常可悲的。为此,面对无限广阔的曲艺消费市场和功能强大的现代传播媒体,曲艺界只有不断推出代表自身艺术水准的杰出人才,拿出真正堪与匹配的精品力作,才能实现与市场及媒介的良性互动,实现自身在走向市场过程中与新兴媒体的有机契合。 原载:《文艺报》2010年07月16日 原载:《文艺报》2010年07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