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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一个演绎于主题与客体之间的价值范畴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姚晓雷 参加讨论

    “民间”观点自从被提出之后,就一直成为文学批评界众说纷纭颇有争议的话题。一个概念的提出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这本身就说明了它所具有的巨大的现实拥抱力;但仅满足于此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么多争议的出现也说明了另一个现象,即人们对它理解的歧异。大致说来,目前人们对之争议的焦点有诸多方面,如“民间”作为一种理论对象,它到底是一种有社会学根据的客体的价值组成,还是一种当代知识分子新开辟出来的假定意义上的精神意境?它的存在是否可能?它是不是知识分子在逃避自己启蒙责任的一种遁词?所以造成这方面分歧的原因是多样的,而其中的一个关键,回头来看,就在它的首倡者陈思和先生对它的原初界定里,可以说就是同时包含了将其价值客体和知识分子认识主体这两种并非发展方向完全一致的理论因子。这也就导致了以后的批评家在面对它时很容易地出现了各执一端见仁见智的情况。那么该如何理解陈先生对它的原初界定里所包含的双重成分呢?我想,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将会成为能否进入对“民间”这一理论大厦并促使它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关键。
    陈思和先生是在1994年发表于《上海文学》上的《民间的沉浮》一文里,初步设定了“民间”这一观念的基本内涵的。文中阐述道:这里的“民间”既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民间,也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民间社会”或“公众空间”并非一回事,仅仅是指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已经出现,并且就其本身的方式得以生存、发展,并孕育了某种文学史前景的现实性文化空间。具体地说,自本世纪以来,学术文化势力分裂为三分天下,即代表国家权力意志的文化意识形态、现代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精英文化形态及保存中国民间社会的民间文化形态。三大领域包含的文化内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文化格局的分化和组合而不断地变动。所谓“民间”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是与前两种文化形态相对而言的,它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它是国家政权控制相对薄弱的地方产生的,能比较真实地表达民间社会的风貌;二是它意味着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的过程,自由自在是它的最基本的审美风格;三是它拥有民间的文化、艺术、宗教等背景,在体现一定民主性精华的同时又与封建性的糟粕纠结在一起,具有藏污纳垢的特征[1]。
    我们看到,在陈先生这种阐述里,他对作为客体的价值组成的“民间”的肯定因子表现在将其与知识分子的精英文化形态等的特意区别上,以及在对它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特征的界定上。对“民间”同其它话语方式的的区分、对它传达民间社会风貌的真实性的要求以及对它自身的话语背景的强调,都潜在着将它作为一种独立的、不以个人一厢情愿的心理意愿为转移的价值客体的指向。但在对其第二个特征的界定上,则未免有了把它涂上一种作为知识分子新开辟出来的主观精神意境色彩的可能性。因为“人类原始的生命力”、“自由自在”等都是一种特定语境下的知识分子词汇,是一部分敏感的知识分子在欲传达他们的现实反抗又没有更好的依托方式时的一种浪漫想象。就它作为一种传统的批判方式而言,中国古代文人们常用来讥叹现实的话语“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里,所包含的对“民风敦朴”的往古社会的美好蓝图的想象就是如此;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时期卢梭等一些启蒙思想家所高高张扬的对抗现实秩序的“自然人性”童话是如此;在西方一些现代主义哲学家那里所弘扬的价值立场,诸如柏格森的“生命意志”、尼采的“超人”等,亦莫不如此。事实上,“人类原始的生命力”和“自由自在”也都有且只有在这种假定性的处境下才能取得对现实证伪的功能,若是从作为一种科学的描述话语的要求看,它们从来都是语焉不清的。这也可以分别从两个方面去考察。首先,众所周知,人类是一种不断演化的动物,这一演化已经经历了包括从猿到人到今天状态的人好几百万年的历史过程,人性的内容也随之处于一个连续不断的变化中,设若“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的存在是一种真实的状态,我们又能从何处划出一条界限,证明它以前表现出来的生命力内容是原始的,它以后表现出来的生命力内容变成了不原始的呢?又何以确认我们今天的哪些话语方式所传达的这种原始的生命力是自由自在的呢?再次,退一步说,即便我们可以暂不去考虑“人类的原始生命力”是否存在的问题,或者我们干脆就认定它是一种符合我们生命本质的内在求生本能,而人的生存本能也已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复杂化了,甚至包含了出于生存需要而派生出来的种种互相对立的成分。几乎所有的社会学著作都会告诉我们,任何一种以人为核心的话语方式都有着一定的符合人内在的本能需要的特性,它们并不因为你是知识分子话语它是民间话语而有截然的不同,所差别的只在于它们选定的本能立足点和对之阐发的方式而已。当一种话语系统从它自己的立足点出发以它的赋值方式对这种本能内容进行张扬时,不可避免地要使本能结构中那些与之相关成分受到贬抑。对受到张扬的那一部分本能内容来说,它们是获得了一种自由自在;对受到它贬抑的那一部分本能来说,恐怕就无法自由无法自在了。所以对人在社会中所面对的每一种话语形态来说,单纯地从思辨的角度上看都是一种悖论式的存在,都同时既是一种自由自在又不是一种自由自在。因而就严格意义上而言,以“意味着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的过程”和“自由自在”的最基本的审美风格来界定“民间”的一方面特征,除了作为构筑知识分子精神意境的手段外,实在既不全面也无以彰示其独特性。而在陈思和先生最初对“民间”的设计里,在欲将它所指的这一价值实体客观化处理的同时,也将这种与前者不同的颇有主观化之嫌的因素也包孕了进去。
    一言以蔽之,这两种因素实际上也就是隐藏在“民间”这一概念里的一组对抗性矛盾,分别倾向于把“民间”的概念拉向不同的两极,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它们尚处于蛰伏状态,冲突不是那么明显。然而尽管包蕴着这种矛盾,这也丝毫无损与它的倡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这一语汇在90年代所显示出的不同凡响的意义。因为评价一个人文语汇的价值并不能仅仅看它本身之所指,还要看相对于它的现实大背景以及它对于这种背景所起的效应。人文学科常常是这样一种学科,即它的每一个术语都可以包含丰富的作为“题外之旨”的背景意义,甚至有时候这种借以寄托在该术语上的背景意义,才是它的命名者所要追求的最高目的。“民间”这一概念的提出在我看来,也不是没有这方面的策略性考虑。在陈思和先生的学术思想里,对现实的真诚关注和一丝不苟的使命感一直是其生命力的核心,而他在“民间”这一语汇里所以要汇集两种并非完全一致的成分,恐怕也并非忽略了概念标准的一致性所致,同样是为了借以传达一种强烈的现实关怀的需要。它主要是针对在现实社会中占主流地位的话语空间里,民间这一社会群体作为最庞大的有机构成,却总是处于被压抑被阉割状态的不公平处境,企图为他们自身的价值方式争一席之地;从而也就带有某种在价值状态领域里为民请命的成分。
    翻开中国整个20世纪的文化地图,我们就可能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在各种话语“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一片喧哗里,民间无疑是一个屡屡出现又最面目不清的东西。这儿的民间尚是指社会学意义上的存在实体而言的,即民间社会。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人们还给它制造了一大堆名称虽异但所扮演角色都差不多的兄弟词语,像“民众”、“人民”等。它所以在各种理论话语里这样频繁地登场是因为20世纪的各种话语方式,基本上都是以“救国救民”的旗号来标榜的。民间既然是一种他们的话语方式获得生存执照的重要砝码,为了赋予自己的理论以充分的合理性,他们便各取所需地将其随意分割随意描绘。从整体上来看,这种以对民间的拯救为旗号反过来却对民间的真实身份和愿望进行抹杀的文化体系,主要包括国家意识形态和以“五四”以来的启蒙基调为核心的知识分子精英话语两大板块,它们在20世纪的文化格局里都反复凸现。国家政治意识形态自不必说它的出发点历来只能是自身政权的巩固和稳定,即便它有时也张扬民间的力量和地位,并且以民间的代言人自居,但它更需要的是一个惟命是从的、没有自己独立意志的民间。而在启蒙知识分子那里,他们多以西方的近代文明模式为范本,头脑里给自己虚拟了一个民主、自由的理想王国。在他们眼里,中国所以没有达到这种地步就是因为老百姓太愚昧了,需要有他们来进行教育。民众本来有落后的一面,这原本也没错,但问题是,民间的落后也是被他们生存的环境制造出来的。 在政治、经济等的重重压迫下,民间的生存要付出比书斋里的知识分子能想到的艰难得多的代价。由于启蒙知识分子大都是在照搬一些外来的现成话语,兼以他们高高在上的态度从而使他们严重脱离了实际,以至于他们的启蒙思想基本上无法有效地为民间提供具体的价值支撑。好比鲁迅笔下的阿Q,他固然可以是个靠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混日子的典型,启蒙知识分子固然可以对之“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单纯靠启蒙的价值意识除了洞见和强化了它身上滑稽可笑的一面外,真能使他获得一种有效的生存出路吗在他所处的弱势环境下让他怎样抗争,怎样面对他自己的处境而获得一种生存勇气?既然民间的名义总是被国家意志曲解,启蒙知识分子的理想蓝图又无法为民间提供一种能与自己的生活处境进行肉搏的力量,所以民间在表述自己的愿望时,经常只有在庙堂意识形态以及知识分子精英话语以外的旧有的各种文化话语的碎片中,进行着实用主义的选择,以维护自己的生存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陈思和先生在他的“民间”理论里,一方面发挥了把“民间”作为一种独立价值客体的意向,使其从国家权力话语和知识分子精英话语的双重遮蔽下挣脱出来,取得同它们鼎足而立的资格,并以其体现民间愿望的真实性而格外引人注目;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曲折的表达方式,他刻意用了一个非常富有意境化的形容词“自由自在”为“民间”构筑了一个审美乌托邦,这一审美乌托邦是以对民间自身生存方式的极度同情来寄予着它的倡导者的人文良知,并以对现实鲜明的批判姿态而获得深刻的当代意义的。
    先以客观的态度承认它,再以浪漫的态度张扬它,乍看起来,陈先生的这一“民间”术语似乎造成了一种意义混乱,但放在它所诞生的特殊环境里边,我们也未尝不可以理解。公平地说,使这两种本来方向相反的东西在这里维持住一个巧妙的联盟,从而使“民间”这一价值空间能从人们长期以来出于各种动机所制造出来的话语偏见中破冰而出,正是陈先生“民间”概念所体现出的又一个技术上的策略,而且一开始实行这样的策略并非多余。因为在现实的社会空间里,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的民间尽管拥有庞大的空间,但无论在经济力量的占有上,还是在政治文化力量的分配上,其劣势地位都是不言而喻。而当一旦企图将“民间”升华成一种价值形态来对现实民间的生存权利进行一种维护时,这种维护不可能不是艰难而曲折的。首先,它要获得一种生存就不可能和由有国家背景的权力话语直接冲突;其次,现实民间也因为自身杂话语体系的混乱状态,无法从内部产生出一个足以和其它话语的价值方式构成有效对话的口号,还需要从知识分子话语里发掘到一个能曲径通幽的招牌;其三,面对民间的庞大实体,即便知识分子暂时想从自己的话语里来找到一个能进入它的具体途径,也不容易,只好用一种浪漫性的态度去触摸它。所以陈先生干脆这样采用了同时以两个不同意向联盟的形式来规定“民间”的内容,既保留了以它作为客体存在来召唤一种应有的生存权利的初衷,又通过借助于知识分子话语中常用的一个反叛现实的模式,即对某种虚幻意义上的“自由自在”的憧憬,来建立自身的言说方式。这种言说方式是以审美话语的形式出现的,自然回避了直接为民间呼唤生存权利所难免会遇到的尴尬,然而试想当民间生存意志被借助于“自由自在”的旗号得以高高扬起时,难道不正是对民间社会在其它话语的压抑下所曾承受的曲解和忽视的一种有力的反抗吗?另外,我们还不应该忽视的是在陈先生对“民间”下的定义时曾特意声明道,这里它“仅仅是指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已经出现,并且就其本身的方式得以生存、发展,并孕育了某种文学史前景的现实性文化空间”。就是说“民间”这一概念只是在这种特殊语境下起作用的。而这种特定语境的限制,又给该概念里客观化倾向和意境化倾向两种不同的因素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下携手作战提供了可能性前提。我们看到,它只是在描述特定时期的一种事实,而不是在抽象地概括一种规律。这一事实就是前边我们已经指出的,在20世纪文学史上的特定范围内民间只有把自己的真实利益和愿望寄托在种种民间固有的藏污纳垢的话语形态里。从相对于过分地忽视它扭曲它的主流话语的比较上讲,说它体现了一种人的原始生命力在紧紧拥抱生活过程中迸发出来的真实爱憎欲求,说它是属于“自由自在”,也有一定理由。
    也就是说,对“民间”这一概念里所包含的两种不同倾向,我认为它们的价值不应该是同等的。在陈思和先生对“民间”的倡导中,那种本着一个人文知识分子的良知传达出的他对民间生存权利的现实关怀,无疑是其中最光彩动人的地方,而将对象视作一个有自己生存背景和功能的、需要人们去尊重它和认真地去了解它的组合而成的价值客体,无疑是通向这种现实关怀的最佳途径,应该居第一位。自然,若单纯沿着这个路子走下去的话,是不应该在“民间”前面加任何限定性的修饰词的,是什么就什么,老老实实对待它就行了。所以又标榜它“原始的生命力”在紧紧拥抱生活的过程中的“自由自在”特征,只能是一种特定处境下的策略性使然,是服务于前者的一种间接手段,对它的运用范围要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评价一个理论概念的成功与否,归根到底还要由实践说话。毋庸置疑,借助于这种方式,“民间”的倡导获得了很大的成功,而倡导者所隐藏在这一概念里的苦心孤旨也随着该概念的备受关注而初步得到实现。但任何事情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都要面临着新问题。毕竟由于“民间”这一概念里包含了以上两种不同的倾向,又由于目前我们的批评界对常常忽略了二者之间的微妙关系而将其机械地分开来,各执一端,运用在不同的场合,已不可避免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含义混乱。特别是目前一个令人无法不关注的现象是,一些人们在对“民间”阐释过程中,有一种将其所包含的“自由自在”特性无限扩大的趋势。起初,他们对之还强调其作为一种反叛方式所应有的现实指涉,渐渐地就变成了完全失去客体制约的主体随意发挥和创造,甚而至于像古代文人开辟出来的山水意境一样,他们也借机专门炮制些“在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生活着一群自由自在的人们”的当代意境来自我安慰和麻痹。这实在是对“民间”的扭曲,也为“民间”招来了诸多不必要的非议。
    那么,应该怎样去正确把握这种民间自由的界限,它的最高限度到底在哪里呢?
    也许这很难划出一个绝对的界限,但无论如何它不可能是随心所欲的。 我们只要肯继续追问这样一个问题,就能很清楚地弄明白这一点。这里所要追问的问题即:倘若不是由于特殊背景下知识分子的精英文化表现的偏颇,倘若从长远的角度去考虑,传统的民间话语和知识分子的精英话语到底哪一个更能体现民间的利益?到底哪一个的赋值方式更能赋予民间以更大的生存自由?
    回答这个问题恐怕不需要费多大踌躇。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我们这样问当然也是建立在对知识分子精英文化的本质如是理解上,就是说所谓的知识分子精英文化,它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以知识和真理为本位的文化,而不是一种以知识者身份为本位的文化。还借用陈思和先生的话说,是一种“知识”文化,而不是一种单纯的“分子”文化。知识分子所持的应该是一种现代知识立场,而不应该是一种身份立场,他只是他所拥有的现代知识的代言人而已。这种知识范畴又是一个可以不断发展更新,可以把人类所能感知的一切都尽可能纳入它的视野并代表着人类最高理解力的系统。我们20世纪的精英文化,自然应该是它的一个分支,尽管它现在尚属特殊时期的一种不正常状态下,尽管它还没有足够成熟的知识储备来建立起一个能和民间的传统话语真正对话并取代它的有效系统,但它的起点决定了它能赋予人的自由终究是要优于传统的知识话语系统的。因为现代知识发展的本身就是为了进一步解放人类,它就是为了制造一套话语系统能给更多的人们提供更大的生存自由空间。民间的各种传统话语尽管也能给人提供一定限度的自由,但毕竟是相对于落后的社会背景产生的,在正常的情况下是无法和前者相提并论的。我们不妨将这之间的情景打个比方。现代精英文化所能赋予人的自由好比是电灯的光亮,而传统的民间价值方式能赋予人的自由好比是煤油灯的光亮。并非一个人因为有了电灯光更明亮的知识,就可以颐指使气地对其他人发号施令:“把你们的煤油灯快快都抛掉,不然就是阻碍历史的发展!”这样的话说着容易,但落实起来就实在困难了。因为真要这样做,你要懂得的就不能仅仅是“电灯光比煤油灯明”这个现代常识,你还需要拥有包括从电力开发、输送到灯泡的制造和安装等一套完整的知识储备。即使这些你都不缺了,你也还需要考虑那些使用煤油灯的人们有没有马上安装电灯所需要的各种现实条件。否则你想武断否定煤油灯仍有的价值,那只能证明你的幼稚和不切实际。本世纪中国启蒙分子准备不足而又自以为是的情况就颇类似于此。然而电灯光从整体上是优于煤油灯光的,煤油灯无论如何不能和电灯在完全对立的意义上凌驾于电灯之上,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这也就是对民间的自由价值张扬时所需要遵守的限度。
    总之,我个人的看法是,对“民间”这一概念所借重的以一种人的原始生命力在藏污纳垢的发泄中的“自由自在”的审美姿态,作为其反抗现实压迫的一面旗帜,只要它被控制在一个不违背自身真实利益的限度内,我们应该持一种理解态度。而且只要有朝一日现实社会里民间还存在着被种种主流话语的偏见所压抑,所忽视,所出卖,它的这种反抗姿态就始终有一席之地。然而,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在陈思和先生对这种策略性审美姿态张扬的背后,还给我们留出了一块更大更有意义的可以开发的空间,那就是民间作为一种客体存在所具有的丰富的人文价值。它不仅是隐藏在“自由自在”的反抗姿态后的支配力量,并且最终解释着“民间”的发展方向和意义:“民间”不是为了其它,它最终是在倡导一种“人的话语”,它是要我们以一种更富有人道情怀的态度去进入社会低层的庞大空间去,对这儿人们生存的方式要有真实的了解,并把他们看成是我们的同类,看成是和我们有平等的人生权利生命欲求的人。他们在他们那种处境下,尽管所采用的方式不同,但他们为抗衡命运所付出的努力、为捍卫尊严所表现的不屈,以及对幸福的追求愿望,一点也不比我们差。理解他们,尊重他们,这样我们的人文话语在维护他们的权利时才能找到坚实的落脚点,才不至于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我想,透过“民间”的盔甲而发现“人”,在最终意义上实现和知识分子精英话语异曲同工的目的,这才应该正是“民间”这一理论的最终追求。
      注释:
    [1]见陈思和《鸡鸣风雨》第26页、28页、34-35页的有关论述,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
    (作者通讯地址:复旦大学中文系 邮编:200437)
    原载:《文艺争鸣》2001年01期
    
    原载:《文艺争鸣》2001年0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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