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老舍创作风格得以形成的一部重要作品。作品中,张大哥和老李结构成了一个参照系,由此参照系而引申出一系列的二元关系,常识与诗意、群体与个体、秩序与混乱、现实自我与理想人格、陷入与得救等,从而在整体上形成一种二元观念,在这种二元观念中,老舍表现了一种知识分子惨烈而严肃的生活紧张。《离婚》中有一段话,“前面一堵墙,推开它,那面是荒山野水,可是雄伟辽阔。不敢去推,恐怕那未给人吸过的空气有毒!后面一堵墙,推开它,那面是床帷桌椅、炉火茶烟。不敢去推,恐怕那污浊的空气有毒!站在这儿吧,两堵墙之间站着个梦里的人。”这正是人们真实的生存状态:夹缝。人们在常识与诗意、群体与个体之间,在混乱与秩序、得救与陷入之间进退维谷,无法做到左右逢源。小人物们辛酸的世俗挣扎、强烈的内心冲突,反映了人生挥之不去的矛盾与纠结。这种二元观念并不表达绝对的对立,而是一种矛盾的关系,既相互排斥,又相互支撑。“离”是二元观念在具体状态上的表达。离是分离,是背离,是距离,更是欲离而未离。既是常识与诗意的分离,也是个体渴望与群体与现存秩序的分离;既是向着理想自我努力靠拢却最终越来越远的背离,也是在生命琐碎的快乐与痛苦中耗干了自己的人们,内心深处的渴望得救的隐秘愿望与横亘在面前的现实的距离。人生荒谬的始终是:渴望与之脱离的,偏偏亦步亦趋,寸步不离;渴望与之靠拢的,往往渐行渐远,无法企及。这样一种偏偏离不去与恰恰离去了的对立又构成了一种潜在的二元模式,无数的生命就是:在两堵墙之间无法转身。 常识·诗意 张大哥与老李互为参照,没有老李,就显不出张大哥的常识;没有张大哥,也显不出老李的诗意。他们的追求、理想、生活方式和思想之间的差异就表现为常识与诗意的斗争。 张大哥的常识,就是筛子加天平。筛子是张大哥的左眼,天赐的宝物。“凡事经小筛子一筛,永不会走到极端上去。”筛子是巨大的秩序世界的罗网,网罗一切新的、个性的违反旧秩序的东西,然后重重地丢掉,只剩下中规中矩符合社会规约的合格品。自由结婚,与离婚一样,是被筛掉的事物,老李和他的诗意同样是被筛掉的事物。 筛过的东西才拿到天平上去测定、去掂量。天平,就是要保持平衡。“走极端是使生命失去平衡,而要平地摔跟头的”。天平是社会秩序的左右手,它用左手拿起这样掂掂,再用右手拿起那样量量,对一切做着加减乘除的操作。理想高了,降低点;感情破裂了,麻木点;人生苦了,忍着点。给人们一种貌似公平的虚假承诺。张大哥永远有办法使生命两端保持平衡。麻子与近视眼平衡,汽车用花轿平衡,这都是张大哥的创举。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平衡:“趣味”与“必要”,肚子与脑子,生命与厨房、纸包、物价、瞎忙等等相平衡,诗意则泡在涮羊肉里来平衡。 平衡是一种技术,生命中时刻携带、时刻操练的技术。 有了筛子与天平,张大哥永不会走极端,永不会栽跟头,他拄着常识的拐杖走得四平八稳。“无论社会有什么样的变动,他老有事作,而且一旦进到个机关里,马上成为最得人的张大哥。” 老李有真才实学,有抱负理想,然而,缺乏常识的支撑,老李与张大哥比,张大哥像个伟人,他却够不上个小书记员。“说不上哪儿那样不起眼”,“说他是科员,人家得思索半天,才敢承认这是事实。” 老李追求的是诗意,他看不起常识。“我要求的是点诗意。家庭,社会,国家,世界,都是脚踏实地的,都没有诗意。”他“不敢浪漫而愿有个梦想,看社会黑暗而希望马上太平,知道人生的宿命而愿有个永生的乐园,不许自己迷信而愿有些神秘。” 然而,在现实面前,老李的诗意双重地掺了假。 首先,他追求诗意,排斥常识,然而在排斥常识的同时,他分明地又向往着常识。他带着英和菱出去买吃的,卖包子的客气地找来铜子与钱票两样,并用纸包好,说“两搀儿,花着方便。”这么一个小小的常识设计,就让老李的心比刚出屉的包子还热了,他感到“有家庭的快乐,还不限在家庭之内”。张大嫂在厨房忙碌着,他觉得既烦琐又羡慕,“设若他有机会到厨房去,他也许不反对。”邻居的马老太太送来一壶开水,又热心地传授了一些日常生活的常识,老李感到了温暖,甚至觉着“生活美满多了”。 其次,老李看不起常识,在他看来,“常识就是文化——皮肤那么厚的文化——的一些小毛孔。文化还不能仗着一两个小毛孔的作用而活着。”然而没有这些毛孔,老李——文化的占有者——却汗不敢出。他在张大哥的安排下步步后退,直到退到张大哥们的阵营界限里;他“顶不喜欢随俗,而又最怕驳朋友的面子,还是敷衍一下好吧。”不能不佩服张大哥的圆熟和老练;还要请小赵的客,为了要透着和气;不敢得罪小赵,害怕他捉弄自己,并让太太出丑。 事实上,常识是一样极难定义的东西,它能保存生命,对这一点老李并非没有认识。在东安市场,老李想给太太和孩子挑一些衣服,而太太挑的却是“小孩的饭巾,男人的卫生衣……所要的全是老李没想到的”。“妇女到底是妇女,她们有保卫生命的本能。”老李在心里感叹。在这里常识和诗意遭遇了一次正面交锋,李太太终于买了那条没有丝毫美感的灰蓝围巾暗示了老李诗意的理想注定要被灰扑扑的常识覆盖。 常识也能窒息生命。张大哥、小赵及其它人等固然在常识的空气里如鱼得水,老李却感到捉襟见肘,时时想要逃离。最下层的人在常识的空气里也难以存活。庸医——张大哥的“二兄弟”本着常识——治任何病永远下石膏,既便宜又治不死人——一次下了半斤,结果把苦水井姓张的给治死了。 常识就是这样既要不得又不可缺少的一种矛盾的事物,它既能保存生命,又能杀害生命;既能让个体在其中得以延续,同时又以个体丧失自己自主的意志和独立的个性为代价。然而任何矛盾的事物因其对立面的激励和牵制而生命力顽强。相反,诗意如果仅仅只有纯粹性和纯洁性,在这个世俗的世界里是寻找不到栖息之地的,它要么保持脆弱,难以存活;要么变质,掺上许多世俗的“灰面”,成为一样可以供人们果腹的点心。虽然诗意作为一种理想也反抗和否定着现实,但它终于太怯懦、太单薄,仅仅只能在瞬间用幻想的幸福虚假地抚慰,而现实痛苦毫无改变。 所以,老李美的理想、诗意的幻想,在常识阔大的嘴里,只是一块很快融化的糖果。在它的甜味之后就是落空。 群体·个体 常识与诗意的斗争不仅表现了张大哥和老李两种人生理想的背道而驰,而且在一种深度上体现了一种分离的渴望,即有个性的个体从无个性的群体中分离出来的渴望。 在写作《离婚》时,老舍说:“在我二十岁至二十五岁之间我几乎天天看见他。”以至“我看见了北平,马上有了个人”,“这便是张大哥”。 [1](P56) “张大哥是所有人的大哥。”“张大哥的生命是个完整的。”在《离婚》中,张大哥可算是群体与整体的代表。而常识就是张大哥们群体活动的工具和装备,常识因此具有普遍性和群体性的特性。老李与张大哥的分歧,常识与诗意的斗争就是群体与个体的斗争,体现了群体对个体的挤压和侵蚀。 “人可以在日常生活里消解自我,那时候人的自我将融化在常识里。这种自我消解所得到的很可能是个性的丧失。”[2](P553)常识是人们熟悉的公共世界,常识是所有人在所有人身上的存在,让所有人与所有人相似。张大哥、小赵、吴太极、邱先生及其太太们都是常识熟练的运用者,他们用常识来保存他们的文化和行为方式,通过种种礼数规矩来相互辩认,老李是没有被他们认出的一个人。放弃常识的选择就会令个人成为异类,就会受到社会、群体的惩罚。所以老李就得请客谢罪,为了他居然想隐瞒自己的生活。 借助常识,群体介入了个体的生存空间。常识先于个体而存在,它是指令性的,它为个体指定选择,个体不得不遵循的选择。个体在群体中是单向的,片面的,它被压缩在极其狭窄的空间里,根本谈不上个人的意志和创造力。所以老李觉得“这个世界是给他们预备的”,而不是自己的。“他们是他的朋友,在某种程度上,他的审判官。他得为他们穿上洋服,他得随着他们嘻嘻嘻。”跟着他们敷衍,跟着他们瞎混。诗意在常识的覆盖下气若游丝的命运实际上就是个体在群体中被扭曲被压缩的命运。 所以老李痛恨常识,因为常识具有一种暴力,在这种暴力下个体成为面目全非的自己,成为碎片。 群体还以另一种方式侵入个体生存空间——仪式。仪式往往是一种多人参加的群体活动,在仪式中个体处于被观赏和娱乐的地位,个体的感受忽略不计,而观众对于仪式常有一种主人翁式的评点或干涉的自由。 请客是仪式的一种,人们聚在一起品味各种菜肴的同时品味个人的隐秘,给群体一种残忍的娱乐,个体心灵成为微不足道的下酒菜。小赵及其它科员在酒席上对老李家庭生活的肆意取乐,以及张大哥老于世故的解围,都显示了对老李个人生活的粗暴介入。小赵的回请并没有丝毫的表示,而是要进一步摸老李的底,了解老李“这个”人。 菱拜干妈是又一个仪式,“现成的木碗与银锁,现成的菱,现成的大嫂,为什么不联结起来呢。”他人又进入了老李的私人生活。这次,仅仅因为有符合仪式的工具和条件,个体又被迫地与群体联结了起来。老李感到恼火:自己的女儿,可爱。张大嫂的干女儿,俗气。老李与菱的父女关系原本是个人的排外性的个人伦理关系,现在成了一种多边的、包纳他人的公共伦理关系,是对老李家庭伦理的侵犯和剥夺。 离婚同样是一个仪式,不过它在文中未被实现。然而即使它没有实现,它仍在假想中以仪式的群体特点介入了个体生活。从张大哥的关注和劝解开始,老李的离婚就成了一个群体性活动,具有了示范、模仿、帮派等一系列群体效应。太太们纷纷为李太太出谋划策,丈夫们则隐晦地向老李示以不二法门,成为仪式中双方的观众。老李的离婚牵涉了一大堆人,而其它人的离婚也让老李牵涉其中。最终一个都没离,正是个体与群体决裂的失败。 秩序·混乱 常识与诗意的斗争引起了混乱,由老李追求诗意想要离婚而引发的吴太极、邱先生等纷纷开始离婚是第一场混乱的开始,张大哥借着常识前来调解。调解中,出现第二场混乱:天真入狱。张大哥的常识开始自顾不暇,老李幻想用自己的正义和理想去营救天真,是又一次诗意的设想。 老李想要离婚,张大哥用它的左眼望一望就明白了,他一定要用它的小筛子把它筛掉。离婚成为一种非个人的、非私密性行动,成为对现有秩序的破坏。张大哥一生的神圣使命:做媒人与反对离婚,他是联结旧有秩序的固化剂,“要联结,不要离散”。于是,任何对旧秩序的破坏无论巨细,都将遭到来自旧秩序和张大哥的反击。这时,张大哥俨然就是秩序,他自觉地承担起维护秩序的义务和责任。 老李的离婚正透着对旧有秩序不满,“苦闷并不是由婚姻不得意而来,而是这个婚姻制度根本要不得。”“这些男女就是社会的中坚人物,也要生儿育女,为民族谋发展?笑话。一定有个总毛病。”并认识到“这个臭地方不会有什么美满生活。”整个旧有秩序就是一个总毛病,根本要不得,必须改变,问题在于老李改变不了,他的不满与抗议没有力量实现。 张大哥原本是最不可能与现有秩序相分离的人物,可是也身不由己地卷入了混乱之中,因为,天真被当作共党嫌疑分子抓了起来!张大哥的世界坍塌了,他不再是秩序了,他如痴似傻,不再乐此不疲地加入常识和现有秩序的一切行动和规约了,他以消极的不参与加入了这场与现存秩序的分离革命,他也成了秩序排斥的人。小赵被杀死,是这场混乱的高潮。 混乱状态使稳固的现有秩序出现裂缝,老李的离婚牵涉到许多其他人,丈夫们蠢蠢欲动,太太们则哭闹着、撕打着,为这场混乱撒上一把盐。然而,结果呢?婚是一个也没有离成,老李也没有与马少奶奶出走,而是带着太太回到了乡下;天真出了狱,张大哥又开始体面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又做起了积极维护旧秩序的顺民,接着作媒,为二兄弟找事,接着种莲花。一切恢复原状。“张大哥死而复活,世界还是一个最甜蜜的世界。”张大哥又是过去那个一模一样的张大哥。小赵和老李的位置被其它人迅速填补。混乱归复平静,伤口愈合了。秩序仍旧是那个结实的秩序,它注视着一个过去的、已被取消的混乱状态,这个混乱状态象被蒸发了的水气,连一丝潮湿的回忆都没有保持多久。 在这两场混乱中,常识与诗意的斗争的最终结果是:诗意固然全线溃败,常识却并非取得了全面胜利。老张的常识看来是无处不在、无坚不摧,然而在紧要关头却显得无能为力并且毫无用处。天真被捕入狱后,他无计可施!他的常识在被重重摔倒在地然后摇摇晃晃站起的时候已经虚弱不堪了。张大哥常识的破败和无能已经开始显示出群体组成的秩序的缺陷。然而在经历一切之后,张大哥仍旧拾起原来的常识,再一次表明了秩序的胜利。在这场决裂中,秩序牢牢抓住了人们,安然无恙。 张大哥为儿子的出狱请所有人的客,表示他不计较任何事,不记任何人的仇,这一热闹的时刻,也是秩序为自己的胜利举行庆贺仪式的时刻。众声喧哗中,秩序默然地沉思着自身的稳固性和永恒性。老李的辞职在这个庆典时刻激起的微弱反响就是:“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着吧!他还能忘了北平跟衙门?” 现实自我·理想人格 在跟外部世界——群体和秩序决裂与分离的同时,还有惨烈、持久的内部世界的冲突与背离。老李被张大哥打败,被战败的原因,不在思想上,也不在口才上,而是在他自己不准知道自己。 “没法改造!要是能改造,早把我自己改造了!” 老李的生存处境就是在两堵墙之间,就是夹缝,外加恍惚。“怎么当上了科员?似乎想不起。家长?当科员或者不是件坏事,没有科员的薪水怎么当家长?科员与家长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衙门的“那个黑大门好似一张吐着凉气的大嘴,天天早晨等着吞食那一群小官僚。吞,吞,吞,直到他们在这怪物的肚子里变成老丑枯干闭塞——死!”“可是恍惚不定,到底呕——没有到底,一切恍惚不定。” 老李常常思索社会、家庭、自己,向现实世界索求意义。老李到处都遇到自己,他的思想,他的意识,他的渴望。在张大哥家的羊肉火锅旁,在西四楼市场,在衙门里,在马家院子里,到处到处。然而他够不着自己。 拉康说:自我是一种想象结构,一种人们在事后认同的虚构,即与社会和家庭指令构成的人物认同。[3](P328)老李想象自己“应当是哲学家,应当是革命家”,不应当是个小科员,不应当是个老老实实的家长;应该是有勇气,而不是这么懦弱;能够浪漫地同马少奶奶逃到南洋的赤道边上,而不是同太太回到乡下。他对自己的想象与对现实中的自己的定位存在巨大差距,因此他的恍惚与决裂就是长久而不可弥合的。事实上,老李已经开始怀疑到“自我”人格的不自足性,不再相信完美的自我人格能包涵一切。 传统的中国文人总对塑造完美的自我人格信心十足,并把这种自我人格影射到社会历史中, “只要个体人格坚持注重自身的修养,不仅内心可以得到安慰、快乐、充实、博发,而且可以解决历史社会和自然宇宙的一切问题。”[4](P97)可是,老李在社会历史中遗失了,社会是这样一个有着“总毛病”的社会,家庭是这样一个不值得留恋的家庭,千百年的历史都是如此。不仅如此,他还认识到自己的缺陷,人性的缺陷。因为他也在内心深处向往肉色的袜子,腥红的嘴,没来由地厌恶太太,看她哪个动作都不顺眼,虽然她也可怜,并真的关心他。因此他叹道,“人心的狠毒是没办法的!”痛恨的还是自己。所有这一切还是因为自己是一个人,一个有着一切人都有之缺陷的人。他无法安排自己的生活,想忘了自己,把自己的平衡暂时地苟且地保持住。甚至看不起自己。越看不起自己,越觉得不认识自己。“什么也不会。学问,和生活似乎没多大关系。在衙门里作事用不着学问。思想,没有行动,思想只是以使人迷惘。最足以自慰的是自己的心好。可是心好有什么标准?有什么用处?好心要是使自己懦弱,随俗,敷衍,还不如坏心。” 对于人性、人格的怀疑找不到解释,归根到底,正如兰波的诗句里写的:谁的灵魂是没有缺陷的?又不能放弃理想自我的设想,老李的手合不拢现实人性与理想自我的巨大鸿沟,因此他只有恍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个自己站在“黄土道”上,另一个自己在“月亮”上,他怎样努力地跳,也跳不到月亮的高度,复杂混顿的人性和单纯简单的理想就是灌满他双脚的沉甸甸的铅,拖着拽着他越是努力向着自己靠拢却越是远离,让他无休止地向自己致歉,向理想致歉,向一切人致歉。 陷入·得救 现实的琐屑与平凡象“华丽的袍上的虱子”(张爱玲语),慢慢咬噬着人们的渴望,使之成为粉末。人们在这个世界的快乐和痛苦中,越陷越深,渐渐耗干了自己,他们渴求抓住某种东西得救。 老李被一群科员包围着。苦闷寂寞,理想失落,幻想诗意而不可得。在诗意与常识对抗之后的溃败中,在个体遭受群体的压制中,在社会秩序的强制性要求中,在与自我的强烈分裂中,老李的内心经历着一种严肃而惨烈的紧张。“生命似在薄雾里,不十分黑,也不十分亮,叫人哭不得笑不得。应当来些日光;假如不能,来阵暴风也好吹走这层雾。”因此他时时想要突破这种“雾蒙蒙”的生命状态。于是他想抓住爱来得救。雪莱说:去爱,去希望,直到希望/从自己的残骨里创造出它所企望的东西。然而老李的希望并没有给他带来他所企望的东西。马少爷回来了,声音很大,马少奶奶无声,或慢慢答应两声,最后吵起来,终究又无声了。马少奶奶没有带他飞到月亮上,而是让他重重地跌到地上,老李更清楚地看到“生命只是妥协,敷衍,和理想完全相反的鬼混。”在对家庭、自我、他人、工作、社会从里到外一层层剥离之后,老李发现得救是无望的,他又沉了下去。从希望的残骸里生发出来的就是辞职,回到乡下,他从世俗的生活中撤退了,然而他逃得掉吗? 少年维特发现“个人的存在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他开枪自杀了”。“与其让暧昧的世界以一种使人不能接受的方式赢,不如自己以一种绝对肯定的方式让它输。”[4](P75)老李没这么决绝,他只是撤退了,退得远远的,他赢不了,只得让自己输得体面一点。 其它人莫不如此。张大哥想抓住儿子得救。“儿子是他的心病”“到底是儿子”。为儿子把请客变成了艺术,结果对儿子还有点怕,“儿子回来,弄好吃的。问儿子,儿子不说,只板着脸笑,无所谓。儿子是不好伺侯的,因为儿子比爸爸维新着十几倍。”天真被捕后,他整个的人生完全萎缩在地。曾经多么意气风发、多么认真严肃地敷衍着的张大哥变成了一个“没法活下去的人”,财政局的事也不要了,媒人也不做了,头发一下子白了许多,老了许多。不是哭死就是疯掉。他没想到“整天际把生命放在手里捧着,临完会象水似的从指缝间漏下去!”饶是如此,儿子却并不以为然,老是谋老子的财产,认为冲着他坐过牢,家里就该养他一辈子,并理直气壮地没有成为张大哥理想中的儿子。 小赵油滑老道,惯耍手段,似乎刀枪不入,一切束缚普通人的规范对都他失效。廉耻道德,女人爱情,在他眼里全无价值,几乎没有人能伤害得了他。他以娶妻为名,贩卖了不知多少女人,也就对秀真有那么一点点真心,由她而发现自己身上“有种比猫捕鼠玄虚一些的东西”,结果真的想娶她,想“由享受而去负责任”,但还没来得及去负责任就死在丁二手下。太太们——张大嫂、李太太、吴太太、邱太太等都想抓住丈夫和家庭使自己得救。张大嫂与二妹妹拉家常时,不自禁地“惨笑”两次。“谁叫咱们是女人呢……认命。”张大嫂惨笑。二妹妹点头:“不奔儿女奔谁呢。”张大嫂一气之下跑回娘家,然而“只走了半天,到底舍不得这个破家”,说到这里,张大嫂又惨笑了一下。就象张爱玲在《谈画》中描写的:“她还是微笑着,眼睛里有惨淡的勇敢——应当是悲壮的。但悲壮是英雄的事,她只做得到惨淡。”[5](P201)没错,没有谁是英雄,因此也没有人得救。太太们容忍了丈夫们的不忠,丈夫们继续在敷衍和鬼混。同为科员的老邱说:“生命入了圈,和野鸟入了笼,一样的没意思。我少年的时候是个野驴,中年,结了婚,作了事,变成个贼骨溜滑的皮驴;将来,拉到德胜门外,大锅煮,卖驴肉。我不会跳出圈外,谁也不能。”只是渴望,得救的渴望,在世俗沙漠中渴到枯死!开花结果的总是妥协,总是对生命、理想和自己的歉意。 毕竟,“生活和时代是那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6](P173) 跳不出,跑不掉。想要从中逃离出来的,却偏偏离不去,想要保存下来借以给人生一些暖意的,却恰恰眼睁睁地离去了。《离婚》中这种二元模式集中体现了人生的矛盾与纠结,夹缝中生存,人们就是这样被卡在两堵墙之间,无法逃离。 参考文献: [1]老舍.我怎样写《离婚》[A].老舍论创作[M].北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2]余华.虚伪的作品[A].作家的处女作和代表作[M].兰州:甘肃省人民出版社,1998. [3]萨特.关于《家庭的白痴》[A].萨特文学论文集[C].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 [4]刘小枫.拯救与逍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5]张爱玲.谈画[A].张爱玲文集(第四卷)[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 [6]张爱玲.自己的文章[A].张爱玲文集(第四卷)[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 [作者简介]:胡旭梅(1975-),女,湖北大冶人,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中国当代文学专业研究生。(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广东广州510631) 原载:《海南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4期第15卷(总60期) 原载:《海南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第15卷(总60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