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的长篇小说《大家小事》(中国文联出版社2011年出版)中蒸腾着的感性、泪水、温暖、争斗的气息,就像一位絮叨琐碎又温暖贴心的媳妇,一会儿是泥泥水水、吵吵闹闹,一会儿又是柔情蜜意、含泪的微笑。 《大家小事》的两个大家庭中,以皇甫家二儿媳慧敏和陈家四女儿云葳为中心,为争夺房产而演绎了两段“小事”。慧敏试图联合大儿媳刘静、曾是三儿媳的亚美、现在的三儿媳孙红与老三建民、老四建设与四儿媳桂英,来争取属于自己的那份房产,结果不了了之;云葳则试图联合二姐云青、三姐云岚起诉伪造房产遗嘱的大哥云枫,最后云枫以“房产折价的补偿”“收买”了云青、云岚,云葳却要继续为自己的权益“诉讼”下去。两段小事中错综着父母子女之情、夫妻情、爱情和兄弟情,婆媳关系、妯娌关系、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等等也交叉其中;“感情”也好,“关系”也罢,都以“房产”、“金钱”为中心展开其量变质变与化合反应。 小说重点塑造了两位女性形象,如果说慧敏是女性“感性”的综合体,那么云葳就是女性“知性”的集成物。 传统的家庭观念中“长兄如父”,所以云葳姐妹反对长兄云枫的斗争可以看做是向父权社会的挑战。慧敏等反对父亲的房产遗嘱,本质上是向父权的挑战,现实中是以反对老皇甫的后妻即“母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老皇甫与前妻的关系是“夫权”至上,与后妻的关系是“妻权”至上;对老皇甫的儿女们来说,始而是父权当道,继而是母权当道,“父亲”成为“后母”的传声筒,母权披上了父权的外衣。令人惊异的是,在慧敏与建国、云葳与繁林的夫妻关系中,“妻性”中潜入了“母性”,“夫性”中渗入了“儿性”,难道这是母权对父权的一种颠覆形式吗?或者是一种对夫妻关系的憧憬或想象吗?如果说“男性中心主义”设计了以“父权”为中心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那么理论上相对的“女性中心主义”会不会设计出以“母权”为中心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 《大家小事》中的两个遗产故事以慧敏和云葳的工作地“财务处”勾连在一起,这里大概有“财”是悲欢离合聚焦点的暗示意味;大量口头语、俗语、谚语、歇后语等等的使用加强了作品的民间气息和平易的气氛;飞泻如瀑的爽利语言加快了作品语言的节奏感。那忽然间成群结队出现的蛐蛐、反复出现的蛐蛐、亚美和建设梦中出现的蛐蛐,以及那开花即谢、谢后渐死的葡萄树,其中所蕴含的复杂意味却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的。 “家”和“事”无疑是作品的着力点,但国事、天下事的光与影也参差闪烁于背景中。谚语云:摇动摇篮之手即支配世界之手;若将它引申为操办家事之手即支配天下之手,从深层角度而言,当不会离现实太远。 原载:《文艺报》2011年12月02日 原载:《文艺报》2011年12月0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