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形象的定位与红颜知已 一般认为史湘云是介于林黛玉与薛宝钗之间的形象,即脱俗清高的诗做顺,仕途径济的话说得出;既与理想主义的代表林黛玉在文化品格上有一致性,又与现实主义代表薛宝钗保持一种默契。“英豪阔大宽宏量”,这是她在现实中的魅力,“霁月光风耀玉堂”,这是她在理想中的魅力。二者在她身上的完美统一,使人们越来越想信她的中介地位。其实,这只抓住了表面。史湘云与林黛玉一样本性近道,她们的文化品格,她们的精神追求,与世俗的社会都有一种难以名状的隔阂。在深层次的精神领域,她们都是孤独、寂寞、苦闷、彷徨的。可是由了个性的差池,心理状态的不同,她们在本性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尖锐的对立:一心胸狭窄,一海阔天空;一悲观消沉,一乐观向上;一扭捏作态,一豪爽不羁;一心事重重,一无忧无虑;一孤标傲世,一白眼箕踞。然而这种尖锐对立,并不是本质上的,而是形式上的,她们更有走到一起的可能。史湘云与薛宝钗在表面上最先完成了接纳,但那大多由于宝钗对湘云的收服、利用,唯其如此,才能令湘云牵制住黛玉。而湘云的被收服,大多因了天真无邪的个性,孤苦无依的生活境遇。在二叔史鼎家,在贾府里,谁又真心待她好?无足轻重的人儿,谁又乐意待她好?可薛宝钗却做出了一种姿态,真心实意的待湘云,若开菊花社时,宝钗替湘云的筹备,想得既齐全又周到,既能欢聚一场,又不致得罪了别人。如此赤诚相待,如此精打细算,能不令湘云折服么?然而,这照顾体贴只是生活上的,她们在精神领域有着巨大的隔膜:一是不自觉的反叛着礼法与闺范,一是自觉的维护着正统与封建伦理道德;一是以放达的魏晋名士为楷模,一是高唱女子总以贞静为主;一是任自然的抒发性灵,张扬个性,一是人为的扼杀性灵,摧残个性;一是旷乐观,大说大笑,一是冷漠无言,矜持自守。精神的隔膜,是无法因为生活的体贴入微而消除的。所以湘云与宝钗的默契面临着根本决裂的危险。湘云在中秋夜里就不无抱怨地对黛玉说:“可恨宝姐姐,姊妹天天说道亲热,早已说今年中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大家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或许,宝钗对湘云的疏远,是由了她失去了利用价值,对自己人生目标的实现既构不成障碍,也起不了推动作用,而真正要小心在意的却是黛玉。由了世俗化的成份,由了赤诚相待背后的别有用心,湘云、黛玉在精神领域皆与宝钗隔膜了。宝钗就如同一座山峰矗立在湘云与黛玉中间,以冷漠为根基,以赤诚相待为表象,构成了二人的中介。当这个中介的本质逐渐暴露的时候,黛玉与湘云也就架空了她,不在意她的存在,于是二人走向了一种真正意义的接纳。 记得,我在论述林黛玉的文化品格时,曾引梅花的一段分析,说:“因为林黛玉太‘真’了!她相信真理的存在,而忽略人心的虚假,最使人折案兴叹的,就是她唯一的红颜知己,竟是她生命的刽子手。”关于所谓“刽子手”云云,我相信已有的论证已足以驳倒它。显然,薛宝钗不是林黛玉的红颜知己,也不是史湘云的红颜知己,而真正互为红颜知己的却是黛玉与湘云。对湘云来说,这是精神领域唯一的一根稻草。崔子恩在《史湘云论》中这样分析道:“史湘云呢?谁都爱她,谁又都不一心一意的爱她;谁同她都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谁又都不是她的知心朋友;谁也不敢怠慢她,谁又都不十分重视她。”这种分析的基本精神是正确的,但细节实在没有注意好。譬如,世上终会有爱她之人,与卫若兰的一段美满婚姻生活即是明证;她是有知心朋友的,即林黛玉。在“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我们分地感受到了什么是同命相怜,什么是乐去悲来,什么是求全之难,什么是知己相悦,什么是寂寞无主,什么是魂离影散。曹雪芹所构建的两种理想文化品格,终于在本性一致的基础上,完成了一种接纳,达到了一种融和,这对一个文人来说,多么值得欣慰啊。但是,末世注定这两种理想文化品格面临着悲剧。接纳之日,即是没落之时;谈笑之间,已成湘江水逝。谁都知道,丑恶的、腐朽的、落后的、衰败的终要走向一种没落,可为什么在末世,美好的、新生的、先进的、充满活力的,也要面临不可避免的悲苦呢?为什么愈是悲苦,曹雪芹愈是赋予她们那么多的文化内涵?难道曹芹没有想到,她们的悲苦愈深,她们所代表的传统文化的悲苦愈深么?难道曹雪芹忍心看到他所根植的传统文化挣扎于悲苦之中么?他并不相信,他所构建的理想文化品格是没落的,困此他的锋芒针对着摧残人性、摧残文化的末世。然后,到了二百年后的今天,那两种理想文化品格以及她们所根植的传统文化,确实面临着一种没落。虽然我们的时代还没有完全排拒《红楼梦》以及她所根植的传统文化,但现代文化、现代意识已如猛水猛兽般冲击了她们。如果曹雪芹泉下有知,他将面临更深的悲苦。但是他不会泉下有知,正是所谓“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他本身以及他呕心右沥血完成的《红楼梦》本身已与我们的时代无干了。一切都随风,不回头,难道就没有风了么? (七)离于情者最堪怜 《红楼梦》以秦钟暗示作品中许多重要人物皆为“情钟”,以秦钟的父亲名“秦业,任营缮郎”来“设云”作者是“因情孽而缮此一书之意。”以睛雯来喻于整部书皆为“情文”。旧红学家中有个叫花月痴人的,啰啰嗦嗦地玩了一段绕口令:“作是书者,盖生于情,发于情;钟于情,笃于情;深于情,恋于情;纵于情,囿于情;癖于情,痴于情;乐于情,苦于情;失于情,断于情;至极乎情,终不能忘乎情。惟不忘乎情,凡一言一事,一举一动,无在而不用其情。此之谓情书。”(据苏鸿昌《论曹雪芹在〈红楼梦〉创作中的“大旨谈情”》花月痴人确实是花月痴人,泡在《红楼梦》里出不来了,只是忘记了一个人物——秦可卿(情可轻)。红学家的高论,我们不必理会,倒是脂砚斋对“情”之把握还有一点道理,他把“情”分为三种:“情情”、“情不情”、“情之毒者”。私以为“情情”,即是以人之常情为情,说到底不足为情;“情不情”,即是施情于“不情”,大抵是痴于情;“情之毒者”,即是悬崖撒手,割断痴情,纵使铁石心肠,亦不忍为之,而宝玉为之,足以让人“呜呼”一番了。脂砚斋所下的评语,大抵从纵向考察“情”,且只局限在“男女之情”。在我看来,情之核心即是“男女之情”,局限于此是没错的,不过还应从横向考察一下“情”,具体到大观园文人集团第一梯队即为:痴于情、冷于情、离于情。黛玉是痴于情者,宝钗是冷于情者,湘云是离于情者。我最欣赏的即是湘云之离于情。 什么是离于情?我将用比较散漫的笔调表达出来,其中有的地方可能相牴牾,但确实是我所思所想。 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 若非一番寒彻骨,那得梅花扑鼻香,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问人间多少故事,最消魂梅花三弄。 我之不好,即在离于情。我不相信人类的感情,更枉论爱情。但不知为什么,我始终被感动着。“赋到沧桑意便工”,元好问实践了自已理论,所以那一问振聋发聩。以我之私心而论,元好问之三十首论诗绝句,虽继承了杜甫论诗的传统,并加以发展,却没有那一问更能确立他的地位。情之为物,非山非水,非风非月,亦山亦水,亦风亦月。欧阳修讲:“人生是自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这只是问题的一层。情与风月本无干,但情之抒发却离不开风月,这就涉及到了移情。主观的情思通过一定的形象表达出来,我们看到的只是那些形象,但那些形象却是以拨动我们心底最敏感的那一根弦,于是共鸣产生了,感动产生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私以为理亦是情,理是万物众生之常情的升华。如果情与理打起架,就相当人的左手打右手,是很正常的。情与理的矛盾,我们是不能否认的,有以理杀人者,即是以理压倒情;有以情撞破理者,即是“情之所至,理之所无”的反叛。基于这种矛盾,情本已成了人类的一种局限。故而,欲悟透情,劫破情,首先要离于情。离于情,对任何人来讲,都是不可能的。逆天行事,终是难受。所以我保留了最后一份感动。《梅花三弄》我没有瞧过,但曲子听过,还隐隐觉出点味来。如果从歌词来看,对于“情”之把握还是相当高明的。琼瑶之小说抑或改编而成的电视剧,若《几度阳红》、《在水一方》、《庭院深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情与爱本不分离,由情生爱,由爱生情皆可。偶然的相逢,可能成为永恒的惆怅,亦成为美好的开始。由相逢到相识,一见钟情者大抵如此;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如果知心成为可能,生死以之、铭心剖骨的情爱可能由之升华,达到一个高峰。所谓情之感天动地,人之生死相伴,大抵在这个时期。唯此间之情,方为真情、至情。如同霁月难逢,彩云易散;高峰过去,平淡随之而来,一切变得难以忍受。痴心的人们往往以婚姻维持这尴尬的平淡。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即是爱情的坟墓。人言: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信然。不管人们是否相信,男女双方的贞洁是唯一的,而那是维持质洁的根本。情之最高境地界,美好是一事实上的,时间短暂与难得亦是应有之义。由于人们对美好的一切,只是陶醉,而不思考,所以弄不清,所以要问。其实,纵使思考,也弄不出个所以然来。没有答案的问题,永恒的谜让一代代的人去思索,这就是上苍给予我们的最大财富。情同样离不开缘份。缘份大抵被看作之宿命论的东西,是唯心的,应该批判的。有时,理论在情感面前是很脆弱的。我虽然离于情,但我知深于情者,往往以宿命的东西来寄托深情。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谁人信得?但杜丽娘的起死回生谁又不愿信?“莫非前世那一眼,只为今生见一面”,这亦是宿命论,但那陶醉与感伤不是同样撼人心魄么?林觉民的《与妻书》中写道:“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为悲。”情语从来不讲道理,却同样的感人。故而,对缘份,我还是信的。缘份是根,真情是果。信缘份,不信真情,人之矛盾若是,岂不哀哉?人间的真情能相信么?梅花一弄断人肠;梅花二弄费思量;梅花三弄,固能黯然消魂,可消魂之后又将如何?槁木灰么?冷淡冷漠么?深于情者,痴于情者,在“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底风”之后,往往成为毒于情者。深情完美者寥寥,注定为悲剧者居多。惟有阻力,惟恐有考验,惟有阻障,惟有愁苦,惟有求不得,惟有缠绵,惟有哀惋凄怆,惟有不容于尘世,惟有在天荒地老中找不到归宿,才能成其为深情。《千古绝唱》中所歌咏的,大都是这样,若“孟姜女哭长城”,“雷锋诺压白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她们所包涵的内容未必多,主题是一遍遍的重复,重复的深情,重复的感动,重复的陶醉,重复的梦醒了无路可走。其实,真正的深情未必在那里,普通的、不被人重视的感情往往更有深度,若“石壕村里夫妻别,泪别长生殿上多”,“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都不容易。既然不易,又何苦?空谈者,譬如我,总爱钻空子。世间的道理本来就有两套,人之情感在两套中浮动,取其所需。殊途同归是一定的。人生自古谁无情?我不会傻乎乎的答道:“鄙人”,针尖对麦芒最有效,反问一句吧:“人生自古谁有情?”“无情”抑或“有情”对问题本身不构成任何影响,即问与反问实则是一个问题,还是“笑而不答心自闲”的好。扣问,是迷惘中自觉,也是自觉中的迷惘。“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是的;“水中月,镜中花”,是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的;“风月无情人暗换,旧游如梦空肠断”,是的;“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是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是的……情,如果从审美的角度看,最好带上温情脉脉的面纱。要的就是那种朦胧。远远的看,有;伸手触摸,什么也没有。我最欣赏这样的境界,所以唐诗中我最喜李义山的七律和七绝。情之为物,决不仅仅是那种朦胧,还有心灵之相通、相融,物质的基础亦不能排除。如果不重视情之整体,而单纯强调一个方面,譬如“赤裸裸的爱”,至少让常人难以接受,对于不可捉摸的东西,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离于情如同情本身一样,都是一种朦胧的状态,心灵的微妙感觉。我虽不能用很理性的话表达出来,但我坚信它的存在。史湘云“从未将儿女心事略萦心上”,即是一种离于情。我们可以说林黛玉具有纯情美,但决不会说史湘云具有纯情美。她何曾介入过爱情的纠葛?对于爱情,史湘云一直似懂非懂。对于宝钗、黛玉、宝玉之间的斗口,闹别扭,生气,她从来就不去揣摩其中微妙的内涵和复杂的心境。她既不反对宝、黛之间的爱情,也不支持宝钗与宝玉的婚姻。在爱情的长河中,她是一个旁观者。她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别人爱怎样闹就怎样闹,爱怎么玩就怎么玩,但有一个前提:你必须与她玩,不能不理她。大伙儿一块玩儿,热热闹闹的,才有意思。可能湘云太小了,太像个小孩子。然而,这种离于情,自有一种美。她不同于纯情美,也不同于一般的小儿女情态,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美。这种美,给人们带来的陶醉,是没有私心的陶醉。史湘云所具有的理想文化品格,使她之形象光彩照人,具有独特的魅力。她所具有的“离于情”之美,同样使她的形象光彩照人,具有独特的魅力。她所具有的“离于情”之美,同样使她的形象光彩照人,具有独特的魅力。而她之“离于情”,已成为未代儿女情一个不可或缺的构成。她之离于情,较之妙玉、惜春更有其独特的审美价值与人生意义。我知道,真正意义上的“离于情”,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局限在人生的一段时期。在那段时期内,我们可以享受应该享受的快乐,陶醉应该陶醉的甜蜜,做出应该做出的业绩。所以史湘云式的离于情,我喜欢,我乐意,我陶醉! 诗云: 依依渺渺水如烟, 如梦枕霞是旧缘。 岂是胸中无挂碍, 离于情者最堪怜。 辛 若 水 二000年六月二十九日于冷月斋 原载:惠稿 原载:惠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