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蝶先生在 2008年底在《红楼艺苑·学术研究》上发表了《技术合成手段炮制出的“曹雪芹”和千疮百孔的“自传说”(下)》。 我将该文的第四节、第五节抄录如下(《“焚符破玺”令人惊!》之标题名是我取的): (四)不避祖宗讳及谩骂丑化列祖列宗的“自传说” 1.《红楼梦》中的不避讳现象说明作者绝非曹寅后人 避讳是体现社会等级、伦理观念的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 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 经过漫长的发展,形成的根深蒂固必须遵守也自觉遵守的社会规范。 避讳主要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 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 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 又称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 如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泣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正常情况下,是要求在言说和写作时完全避开祖父和父亲的名字,即根本不提。 比如杜甫的父亲名“闲”,杜甫的诗文中,从来都找不出一个“闲”字,尽管“闲”字是作诗时很常用的字眼之一。 所谓“临文不讳”云云,在后世仅仅局限于科举考试等极为有限的场合。 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用改字法、缺笔法或空字法等处理。 那么,书中的避讳情况究竟如何呢? (1) 曹寅的父亲叫做“曹玺”。 《红楼梦》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引《庄子》: 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 “焚符破玺”云云,曹玺的后人会这么写吗?类似的意思在《庄》、《列》中触处可及,作者若是曹玺后人,完全可以引别的句子,而不必辱及自己的祖宗。 (2) 曹宣是曹頫的父亲。许多人都说,《红楼梦》的作者若果真是曹寅的孙子,他只能是曹頫的儿子,而不可能是曹颙的儿子,那么,曹宣应该是《红楼梦》作者的亲祖父。 《红楼梦》中完全不避“宣”字,“宣”字比比皆是。 比如第四十回的回目“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又如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 (黛玉)因想了一想,联道:“射覆听三宣。骰彩红成点,”湘云笑道:“‘三宣’有趣,竟化俗成雅了。只是下句又说上骰子。” 这些地方,都可以不必用“宣”字。 (3)《红楼梦》多处用"寅"字,最典型的见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 薛蟠笑道:“你提画儿,我才想起来。昨儿我看人家一张春宫,画的着实好。上面还有许多的字, 也没细看,只看落的款,是‘庚黄’画的。真真的好的了不得!”宝玉听说,心下猜疑道:“古今字画也都见过些,那里有个‘庚黄’?”想了半天,不觉笑将起来,命人取过笔来,在手心里写了两个字,又问薛蟠道:“你看真了是‘庚黄’?”薛蟠道:“怎么看不真!”宝玉将手一撒,与他看道:“别是这两字罢?其实与‘庚黄’相去不远。”众人都看时,原来是“唐寅”两个字,都笑道:“想必是这两字,大爷一时眼花了也未可知。”薛蟠只觉没意思, 笑道:“谁知他‘糖银’‘果银’的。” 《红楼梦》中“玺”、“寅”、“宣”,这三个地方都绝非非用不可、不用不行的。如果《红楼梦》的作者果然是曹玺、曹寅或曹宣的后人,这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情。 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祖宗的名字开玩笑,就是在当今社会,诸位会轻易拿先人的名字编“段子”埋汰列祖列宗么?何以《红楼梦》的作者另类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就凭红楼一书中出现的“寅”字及这个粗俗低下辱没先人的笑话,可以断定它绝不可能是曹寅的子孙写的。 2、“我之罪固不可免”的曹雪芹为何反而谩骂丑化列祖列宗? 《红楼梦》的作者对于贾府的恶意仇视,时时流霹于字里行间,焦大、柳湘莲的当面嘲骂,尤三姐托梦时的从旁控诉(庚辰、戚本第六十九回),每每都表现作者对贾府的痛恨。 如果作者是曹雪芹,该忏悔的是“我之罪固不可免”的自己,怎么把帐算到列祖列宗头上,他为什么要诋毁列祖列宗到如此不堪的地步呢? 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哪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 “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王八。”【庚辰双行夹批:奇极之文!趣极之文!《金瓶梅》中有云“把王八的脸打绿了”,已奇之至,此云“剩王八”,岂不更奇!】 焦大都知道“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的道理,难道“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曹雪芹不懂,非得冒天下之大不韪 ,“白眼看鸡虫”,将列祖列宗骂个遍?天下有此荒唐透顶之事? (五)从特定创作背景和作者的意境看署名 1. 特定的创作背景决定了不具备署真名的文化氛围。 在满清康乾时期,统治者对汉人防范严密,文字狱极为酷烈,一旦查出有文字犯忌,动辄施用极刑。 到了所谓的“圣主”、“十全老人”乾隆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 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死,荒唐到极点。 乾隆43年的徐述夔案牵连出的殷宝山案,乾隆在上谕中称:“至阅其《岫亭草》内记梦一篇有云:‘若姓氏物之红色者是。夫色之红,非即姓之红也。红乃朱也,显系指胜国之姓。’......其心实属叛逆,罪不容诛。” 《红楼梦》中具有明显的反满思想和谩骂朝廷倾向,存在不少触犯当局的政治“碍语”。 “《红楼梦》一书,我满洲无识者流,每以为奇宝,往往向人夸耀,以为助我铺张。甚至串成戏出,演作弹词,观者为之感叹唏嘘,声泪俱下,谓此曾经我所在场目击者。其实毫无影响,聊以自欺欺人,不值我在旁齿冷也。其稍有识者,无不以此书为诬蔑我满人,可耻可恨。若果如尤而效之,岂但书所云骄奢淫佚,将由恶终者哉?《红楼梦》一书为邪说诐行之尤,无非糟蹋旗人,实堪痛恨。” 爱新觉罗弘旿在其侄永忠的《题红诗》上写有批语:“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请问在这样严酷的背景之下,作者又如何敢示真名于众呢? (童注:《红楼梦》第一回写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在严酷的文字狱的氛围里,“披阅者”照样难脱干系,与作者同样判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