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红楼梦考源(2)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笨鸟 参加讨论

    二、红学研究的心理定势
    研究《红楼梦》,好比参加考试,交了试卷,却发现没有阅卷老师,成绩自然无从知道,于是人人以为考了好成绩,又人人都有点儿信心不足。人类对习以为常的事物,往往产生心理惰性,时间长了,就变成心理定势。《红楼梦》皇皇大著,高山仰止,笨鸟初涉红学,好比远离高山的小鸟,唯一的优势,就是得以冷眼远观,看清一些心理定势:
    一、想当然认为《红楼梦》隐了他家事。
    二、想当然认为贾宝玉原型对应曹雪芹。
    三、发现对应不上,就杜撰二次中兴说。
    四、二次中兴说被证非,就彻底否定《红楼梦》的自传性质。
    这四个心理定势的演变,就是一部完整的主流红学进化史。第一阶段的主流,是他传说。清代的学者,囿于文人不自传、小说多野史的固有观念,《红楼梦》又全景式展现了贾府的阴暗面,第一个定势得以形成。第二阶段,胡适先生成功突破第一个定势,打开红学圣殿的大门后,却转手送出第二个定势,将红迷领入宝玉对应雪芹的偏殿。这一阶段的主流,是以雪芹对应宝玉为基础的高度自传说。第三阶段,随着新材料不断涌现,很多学者发现,曹頫任职江宁期间,日子过得紧巴巴,曹雪芹根本过不上宝玉式生活,这些学者面临艰难选择:向左走,坚持雪芹对应宝玉,曹家就必须二次中兴,让雪芹体会一把富贵生活;向右走,既然曹雪芹过不上宝玉式生活,就必须否定《红楼梦》的自传性。最终后者占了上风,虚构说成为主流。很可惜,我们忽略了一个铁的事实:曹家事和贾府事,从整体上多对应得上;按雪芹对应宝玉的标准,从个体上对应,则多半对应不上。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在今天的学者看来,当然有很多硬伤。可是,正如技术精密的现代飞机制造师,无法超越卡特兄弟一样,胡适奠基新红学的丰功伟绩,后世学者也很难超越。批判胡适的时代,早已过去,有的学者,还在鸡蛋里面挑骨头,这样做和指责卡特技术粗糙,有什么区别!胡适的错误,不是不能碰,如果分析他的错误,能令红学有所寸近,这种分析,就很合理,也很应该。如果为批评而批评,恕笨鸟直言,则可以免矣。笨鸟现在做的,就是分析胡适的错误,目的是什么,读者诸君目光如炬,自可洞鉴。迩来细读《红楼梦考证》,着重于体察胡适赖以形成结论的逻辑推理,拭似如下:
    1、清朝有不少文人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
    2、雪芹出身于江宁织造曹家,而《红楼梦》中,有不少曹家家事的投射。
    3、所以曹雪芹就是作者,《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
    这个简单的逻辑,既清晰,又合理,为什么会带来近百年的纷份扰扰呢?原因就在于胡适偷换了概念,把曹寅家事偷换成曹家家事。更因为曹寅家事,本就包括在曹家家事中,所以很多学者,都忽略了这个偷换概念的行为。事实上,胡适考证出来的曹家家事,能投射到《红楼梦》前80回的,是且只是曹寅家事。有关追赔抄没的曹頫家事,正如胡适所言:“《红楼梦》虽没做完,但我们看了前80回,也就可以断定,贾家必致衰败,宝玉必致沦落”,是投射在80回以后的。基于此,笨鸟试着修正胡适的推论:
    1、不少清朝文人认为,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
    2、曹雪芹从未自认作者身份,只承认做了十年的责任编辑。
    3、在文网森严牵连甚广的清朝,身份未暴露时,没有人会主动站出来说:“我不是作者,我只做了十年责任编辑”——此地无银,同样逃不了主犯的惩罚。
    4、曹寅死于康熙51年,曹雪芹生于康熙54年,胡适考证的曹寅家事,不但不能增加曹雪芹对应贾宝玉的证力,恰恰相反,还削弱了曹雪芹对应贾宝玉的证力。
    5、贾宝玉的原型,跨越曹寅和曹頫两个时代,主要是曹寅时代,不可能对应曹雪芹,却很可能如裕瑞所言,是雪芹叔辈,这是基于胡适的考证,所能得出的唯一结论。
    上述四个心理定势,横向比较,自然是虚构说占了上风。纵向比较,则各领风骚数十年,谁也不比谁更强。由于他传说、自传说和二次中兴说,都可以归于本事说,所以纵观整个红学史,倒是本事说占绝对上风。撇开这些不谈,从《红楼梦》诞生之日起,有一个声音,贯穿了整个红学史,从未消失。这个声音,就是曹寅家事说。从脂砚斋开始,所有涉及“实文实事”的脂批,很多注明时间间隔的脂批,譬如“树倒猢狲散之语,今尤在耳,屈指35年矣”等等,均指向曹寅家事。对这些批语的分析,牵涉太广,限于篇幅,难以尽述,本文还是另辟蹊径,从一个美丽的误会说起吧。清代很多学者搞错辈份,认为雪芹是曹寅子,这个误会得以产生的前提,就是曹寅家事说——既然《红楼梦》隐了曹寅家事,曹雪芹又是作者,他当然就是曹寅子。这个误会,从雪芹的朋友开始,他们掌握情况多一点,误会较轻,只是误会曹雪芹随了曹寅任。譬如敦诚“扬州旧梦久已觉”句,就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如果《红楼梦》是写二次中兴的曹家,敦诚生于雍正12年,在时间上离乾隆朝近,离康熙朝远,为什么不说更近的二次中兴,要说更远的扬州旧梦呢?敦诚生于北京长于北京,在空间上离北京近,离扬州远,为什么要舍近题远呢?古人留名,或因作官,或因诗文,曹頫为官13年,亦有诗文传世,算是小有名气,如果曹雪芹就是曹頫子,以敦诚和雪芹的关系,为什么不直言曹雪芹曾随父任呢?
    更何况,“扬州旧梦”本是曹寅诗谶,《不下带编》:“曹寅有句云:‘赚得红蕤刚半熟,不知残梦在扬州’,自谓平生称意之句。是岁兼巡淮鹾,遂逝于淮南使院,则诗谶也”,典出唐徐凝《忆扬州》“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在扬州”,和杜枚《遣怀》“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倖名”,曹寅《即事》亦云:“二分明月扬州梦,一树垂杨四百桥”。反观曹頫,并无任职扬州的经历,“扬州旧梦”,是且只能是指曹寅旧事。收录曹天佑在案的《五庆堂曹氏宗谱》,始于雍正13年,成于乾隆9年,曹顒死后,曹頫是家主,如果曹霑是曹頫子,为什么未被收录呢?敦诚和雪芹关系极近,为什么连曹雪芹没赶上曹寅班车都不知道?唯一的解释是,曹雪芹是曹顒子,只因曹顒是个悲剧人物,曹家对他讳莫如深,世上鲜有知者,再加上时过境迁四十年,就连敦诚、明义等,也不知道了。
    明义说:“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可见也是支持曹寅家事说的。裕瑞说:“闻其所谓宝玉者,系指其叔辈某人”,不但支持曹寅家事说,还对准了辈份。裕瑞是最早指出脂砚斋和后40回伪续的人,也是唯一描述过曹雪芹外貌的人,他的前辈姻亲,便是与曹雪芹相交的明义兄弟。他的记载不被取信,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不符合某些观点罢了。有的学者承认,元春探春的生活原型,就是曹寅的两个女儿,却不承认曹寅家事说,殊不知古人最重伦理,错什么也不会错辈份,曹雪芹不可能把姑姑当作姐妹写。错误的对应,是逼着曹家集体乱伦,以爱红之名,行害红之实,天下最荒唐之事,莫过于此。
    曹雪芹的朋友中,留下文字记录的,多支持曹寅家事说。稍后的学者,如袁枚、俞曲园等,由于缺少资讯,更把曹雪芹当作曹寅子。这样的学者太多了,今天的我们,对曹家家事的了解,远胜前人,当然可以指出他们的错误。问题在于,知其错不知其所以错,再进一步误解他们的错因,就三人成虎谬之千里了。最有意思的是,连胡适先生,最初也是支持曹寅家事说的,他后来改弦易辙,认定贾宝玉对应曹雪芹,用的考证材料也多是曹寅的——即使有少量曹頫的材料,也多凭脂批透露,出现在80回以后。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里吹嘘说:“打破了人们总以为曹雪芹所写繁华,乃是曹寅在时的盛况这一糊涂念头”,正正揭示了事情的真相,即前人皆以为《红楼梦》是写曹寅家事的。
    方豪老先生考证《红楼梦》的西洋钟表后,作出推断:“《红楼梦》的时代背景,不属于雍正、乾隆,而是康熙年间,可能是康熙初叶至中叶。”考证其它西洋物品后,又推断:“《红楼梦》所记西洋物品,其年代应该是在曹寅接驾期间,和接驾的前后若干年。”壮哉方老,的是真言。为了寻找佐证,方老对康熙年间出入过江宁织造署的西洋传教士,进行了细致的考察,既查阅了法文耶稣会通讯集的记载,也查阅了《熙朝定案》、《康熙实录》和《东华录》的记载,还是没有找到曹寅直接接触传教士的证据,方老对此不无遗憾,可是他把中、法双方的记载,互相印证后,还是充满自信地宣布:“这件事实的重要,在于传教士参与接驾获得证实。本年固为毕、洪二人进入非曹寅的织造署,但此后的其他传教士,必定亦进入曹寅织造署,乃因此可确定为必然的事。”考证曹寅同洋人接触,最直接的途径,当然是《楝亭集》。曹寅《砚山歌》有句云:“泰西郭髯持赠我。”古称南海以西为西洋,而欧洲的位置,更在“极西”,故称为泰西,后用来泛指欧美各国。方以智《东西均》:“泰西之推有气映差,今夏则见河汉,冬则收,气浊之也。”昭连《啸亭杂录》:“自明中叶泰西人入中国,而算法、天文精於中土。”黄遵宪《八月十五夜太平洋舟中望月作歌》:“大千世界共此月,世人不共中秋节。泰西纪历二千年,祇作寻常数圆缺。”瞿秋白《饿乡纪程》:“我却后悔不曾多受几年东方古文化国的社会教育,再到泰西去。”万历40年,有一本意大利传教士熊三拔讲授,徐光启整理的工程技术著作,被收入《四库全书》和《农政全书》,书名就叫《泰西水法》。循方老所言,这位多须鬼佬,既然能赠曹寅以砚,曹寅当然可以收到,或者购买到别的西洋物品。
    周汝昌老先生悟证曹宣,其功底之深厚,令人瞠目结舌,可惜他的大部分论断,都属于“梦想照进现实”。而方老的考证,虽朴实无华,却坚实无比。让我们记住搜罗红学资料的周汝昌同学,忘记悟证二次中兴的周汝昌大师,然后再把红学记忆,嫁接到方老的考证上吧。方老客死台湾,笨鸟想给他上一柱香,叩几个头,手书一纸《砚山歌》,也想在他坟前烧了,惜乎不得其便。笨鸟自幼听《外婆的澎湖湾》长大,闲来无事,也喜欢弹着吉它,浅吟低唱:“那是外婆拄着杖,将我手轻轻挽。”两岸形势最严峻时,笨鸟的心,都是悬着的,“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这些诗一样的场景,万一打起来,还复存在吗?更重要的是,我外婆会受到伤害吗?我外婆笑着凿我一榧子,说你亲外婆在这哩,哪里又跑出一个外婆来?笨鸟受责后,牛心不改,兀自担心。时至今日,两岸关系好转,这种担心没有了,可笨鸟还是痴心妄想:如果我们都自认澎湖湾有个外婆,两岸的前景,会不会好一点呢?两岸之间,除了感情上的融合,还应该有文化融合,则其重要内容——虽已开启却未深入的两岸红学交流,为什么不肩负使命,首当其功呢?2010年,是方老诞辰100周年和30周年忌辰,两岸学者,理应联祭。广东贵为经济强省,却无红学会,不趁此机会,牵头成立粤港台红学联合会,更待何时?
    笨鸟接触红学,自《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始。受刘先生影响,笨鸟不但补看了《红楼梦》,还借阅了顺德图书馆的红学书籍。令笨鸟惊讶的是,刘先生的秦学体系,不但被批得体无完肤,还成了无法反驳的死证。看着偶像轰然倒塌,有的拥趸会盲目维护,有的人却急于知道真相。笨鸟属于后者,从此对“自传说”深恶痛绝,觉得鸡蛋好吃,用不着寻找下蛋的母鸡,《红楼梦》的文学性,才是最重要的。更进一步祸及考证派,觉得索隐真事,附会历史,固属无聊,字字爬梳,句句钩稽,戴着放大镜搜罗曹家家事,也完全没有必要。受这种情绪影响,笨鸟重读《红楼梦》时,每从字里行间,挖出一条曹寅时代的素材,笨鸟就浮一大白,问:“这可是乾隆朝事?”似乎刘先生就站在面前似的。随着曹寅的素材越挖越多,这样的诘问,笨鸟竟然问了上千次,问题来了,《红楼梦》中的曹寅家事,如果是一件几件,就是素材,多达几百上千件,还仅仅是素材吗?
    再检讨过去,却蓦然发现,原来考证研究和文学研究,并不矛盾。考证派的学者,从来不否定《红楼梦》的文学性,相反,了解《红楼梦》的创作背景,对我们理解《红楼梦》的文学性,不是更有帮助吗?笨鸟受制于情绪,抵制考证派,究其原因,就在于“举世皆浊己独清”带来的优越感。这次检讨,让笨鸟渐趋平和,源于情绪,最终超越情绪,这就是笨鸟的涉红历程。等到平服心情,才发现自己反对的自传说,其实只是二次中兴说,并不代表真正的有限自传说。《红楼梦》中有曹寅素材,这是铁的事实,谁也无法否定,但它肯定不是纯粹的自传。曹公强调真事隐、假语存,何为隐?一缸米里藏一鸡蛋谓之隐,一缸米里藏一勺米,全是假事,岂能谓之隐?这说明真事肯定存在,但假事更多,每件事都找对应,每个人都找原型,既不必要,也不可能——更遑论某年某日某人衔玉而诞、某年某日某人魂游太虚了。可是,竟然真有以此质笨鸟者,其言振振有词,似乎《红楼梦》隐了曹家家事,《红楼梦》就不是《红楼梦》了,笨鸟招架不住,只好落荒而逃。
    拙文《红楼梦考源》,本是一连四篇,俗话说:“出水才看两脚泥”,没想到刚发一篇,就有网友猛赞:“你这篇文章,与刘同顺先生一篇文章,超越了胡适、周汝昌,将考证派的理论发挥到了一个极致的高峰,用青出于蓝胜于蓝来形容,毫不为过。你得出的结论,抹煞了主流红学的所有功绩,他们过往的一切考证,就全成了一文不名的过期朝报,他们因考证而获取的赫赫功名,也就值得人们去拷问了。因此,他们不会甘心,不会自动退出红学舞台,他们会像对待刘心武一样,采取群殴的战术的。这是本人对于笨鸟先生与刘先生的一点发自内心的忠告,不过我相信,凭你们的学力反围剿成功是没问题的。”这种夸奖,如果真心实意,就算言过其实,笨鸟出于天性,也会暗暗高兴。可惜他假得太离谱,几句话未完,其居心叵测,就暴露无遗。挑战主流红学,是某些人的骄傲,笨鸟并不打算享受这种“骄傲”。如果曹寅家事说能够成立,曹学、脂学和版本学的地位,不但不会降低,反会因为从背景材料转为本事材料,而变得更有活力。如果曹寅家事说能够成立,笨鸟只是在主流红学的基础上,往前迈了一小步,主流红学承认《红楼梦》中有曹寅素材,笨鸟却发现,这些素材未免太多,多到曹寅家事说足以成立了。
    二次中兴说错了,不代表曹寅家事说也会错。过去对应错了,不代表下一个对应也会错。这个逻辑并不复杂,有些学者,不知是故意偷换概念,还是欠缺逻辑能力,竟看不到这一点。这个巨大的逻辑漏洞,偏偏能推动“虚构说”向前发展,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广大红迷的情绪。自传派无凭无据,只凭个人感悟,就命令曹家二次中兴,命令曹家参与政变,命令曹雪芹毒杀雍正,命令谁谁谁是谁谁谁的分身,这些胡言乱语疯言痴语,一为之尚可称奇,二为之令人生厌,三为之只有使红迷避而远之。而虚构说从一开始,就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否定自传说,曹学只是背景材料,支持自传说,曹学就是本事材料,如果自传说稍稍有点道理,以曹学为基础的主流红学,怎么会放弃它呢?壮士断腕令人敬,这就是虚构说“看上去很美”的真正原因。可是他们忘了,索隐派是被自传说证非的,既然虚构说要否定自传说,就得重新证非索隐派。虚构说学者不做这件事,是因为潜意识里抹不去索隐派已被证非的事实。有一次笨鸟和朋友闲聊,故意说:“红坛争论不休,回想起来,顺治小宛说还是有道理的。”这位朋友马上反驳:“有什么道理!看看贾府,再看看曹家,这都是对应得上的,关顺治小宛什么事?”这位朋友是支持虚构说的,老虎来了,扔了的猎枪,只好又捡回来,用完了再扔。笨鸟对此毫无办法,只有笑笑。
    周汝昌不昌,霍国玲不灵,刘心武不武,土默热不热……自传说学者,都被证非了。成功带来喜悦,这种喜悦,被复制多次,更加深了虚构说的心理优势(其实何尝不是心理定势),深到足以令他们忘记一个事实:虚构说从来没有从逻辑上证非有限自传说,他们只是不断证明,每一个提出自传说的学者都错了。问题是,自周汝昌以降,几乎所有的自传说,都是二次中兴说的花样翻新。和当初的建设性相比,现在的主流红学,更象一名救火队员,忙着灭火,少了建设,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个巨大的逻辑漏洞。
    话说回来,时至今日,连最普通的红迷,也可以研究红学,就缘于主流红学,搭建了一个共享的服务平台。有的学者,站在台上不思感恩,却端着冲锋枪四处乱射,尽干拆台的事儿,还动不动就宣布主流红学全面破产,结果主流红学没有破产,他自己倒先破产了。更可笑是不思己过,一旦被缴了械,就患上臆想症,觉得受了打压,跟着陷入半疯狂状态,自己的观点正确与否,且放一边,最要紧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让主流红学没好日子过。这些学者,自称受了压制,可是笨鸟眼中所见,却只有他们的咄咄逼人和极度专制,主流红学批评了,就冠以“围剿”的大帽子,主流红学不批评,就冠以“封杀”的大帽子——红学天下,宁有是理!笨鸟也颇读了一些受到“围剿”的“学术体系”,读后的感觉,正如曹操所言:“天下无我,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霸!”如果没有主流红学,不知几猿称霸,几猴称王,则今日红学,了无宁日矣。读者诸君但见“围剿”,却不想想,被“围剿”的,称得上“学说”吗?我们可以反权威,但是盲目反权威,视一切反权威者为勇士,就是一种社会性浮躁。某些精通社会心理学的反权威者,充分利用普罗大众同情弱者、反对权威的天然本能,挟持广大红迷情绪,强行推销荒诞学说,读者诸君,请戒之慎之。
    红学的整体性浮躁,究其原因,就在于《红楼梦》的自传性质,连盲公都看得出来,虚构说彻底否定它,令人太不心服。可虚构说却认为,自然每一位自传说学者,都被打翻在地了,为什么还有人跳出来捣乱呢?因此双方各有道理,各执一词。笨鸟在此大声疾呼,双方各退一步,高度自传说学者,承认《红楼梦》的虚构成分,完全虚构说学者,承认《红楼梦》的自传成分,或称有限自传说,或称有限虚构说,一种观点,两种表述,只为照顾原有情绪,其实都是一回事儿。超越对立情绪,跳出迷人圈子,站在全新高度,则红学天下,为之一宽矣。此功若成,则红学幸甚,曹公幸甚,事关重大,笨鸟当然要重新检讨自己的倡议。第一个检讨,二说合流,是和稀泥拉郎配,为了和谐而和谐吗?当然不是,曹公强调“真事隐”,何为隐?真中有假、假中有真谓之隐,全是真事,全是假事,岂能谓之隐?高度自传说和完全虚构说,本来就是荒谬的,双方理应各退一步。第二个检讨,有限虚构说内部较为团结,有限自传说内部,却矛盾重重,很多观点,无法共生——这正是笨鸟反对二次中兴说和曹頫家事说的真正原因。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只为曹顒,沉吟至今,些许闲言碎语,就由它去吧。
    红学研究中的心理定势,当然不止于此,笨鸟试着再举三例:
    五、认定80回后贾府将迅速衰落。
    六、认定贾宝玉反对“孔孟之道”。
    七、认定脂砚斋是“主子”出身。
    第五个心理定势,伴随了整个红学史。殊不知《红楼梦》的正文和脂批,有贾府将会衰落的预告,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的线索,就是没有贾府将迅速衰落的提示。“诸芳尽”和“贾府被抄”,是后文的重要内容,但细读文本和脂批,实在找不到两者同时发生,或者互为因果的证据。诸芳尽并不导致贾府被抄,贾府被抄也并不是诸芳尽的原因,相反倒有线索提示,两者在时间上是分离的,“此后文字不忍卒读”,是指前有诸芳渐尽,后有贾府被抄。《红楼梦》通部大书,能够证明贾府将迅速衰败的,似乎只有两处,一是元春的鞭炮之谜,一是甲戌本独有之文:“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可是贾府的富贵,连绵近百年,从元春封妃算起,已过四年,从元春省亲算起,也将三年,“乐”的时间,既然可以是三年,当然也可以十几年。“瞬息间”只是指由乐到悲转换之快,并不说明欢乐之短,同样的道理,鞭炮只能说明爆炸之快,不能说明存放时间之短。80回后贾府将迅速败落,似乎是拍拍脑袋就能得出的结论,很可惜,这个结论是错的。
    曹公说:“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其离合悲欢,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是否可以理解为,虽然书中多有假事,涉及诸钗离合时,却是真写实传?第71回批:“一提甄家,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明确指出后文中真事成分会有所增加,而《红楼梦》的离合悲欢,多发生在后半部书,两相印证,此言不虚。第77回王夫人赶走晴雯后,命令宝玉:“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搬出去心净”,脂批:“此亦是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曹寅《使院种竹》作于扬州,时在康熙48年春末,诗中有句云:“呼儿扫绿苔,随意列几凳”,可见康熙48年春,曹顒不但搬出西花园,更离开了江宁织造府,到了扬州,两相对看,若合符契。脂砚斋批:“对境悼颦儿”,可见二玉曾经分离,等宝玉回来的时候,黛玉已经去世,而曹顒的确于康熙48年送妹进京,黛玉氏(即黛玉原型)又的确存在于曹寅的诗集里,可见二玉分离亦是写实。第28回黛玉隔窗向宝玉说:“阿弥陀佛,赶你回来,我死了也罢了”,是作者惯用的谶语笔法,脂砚斋早知后文,她批:“何苦来,余不忍听”,原是有的放矢。基于此,笨鸟设想,80回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宝玉将送探春出嫁,一如曹顒送妹——正好落在康熙48年。而宝玉离开之前,很可能和黛玉“三月香巢已垒成”,却遭遇了“梁间燕子太无情”。宝玉一别经年,黛玉便感到“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最终泪尽而亡。等宝玉赶回,“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只能“寒烟漠漠,对境悼颦儿”了。施瑮有句云:“廿年树倒西堂闭”,与大观园的“寒烟漠漠”,从时间、用途和结局上三相印证,都若合符契。值得一提的是,曹顒为了感情,竟然真的“父子不相顾”了。这首诗的解释,必须和曹顒的人生经历印证,甚至要和曹頔曹颀互相印证,限于篇幅,只能下文论证了。
    80回后贾府并未迅速衰败,线索还有很多。巧姐的悲剧,在于以小姐之尊,嫁为农妇,我们虽然不能确定80回后,巧姐与板儿是定亲还是结婚,至少她已经可以纺线,说明年事已长,时间过去不少年。湘云的悲剧,在于“博得个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湘云的婚事,前80回内八字刚划一撇,80回后故事还会继续发展,不可能草草收场。宝钗的悲剧,是最终为宝玉所弃。脂砚斋批:“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之说,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指宝钗、袭人)哉?看过后文方知矣”,可见宝玉婚后,至少过了一段惬意的生活。褒黛贬钗的读者,可能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判词上明明说:“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怎么可以翻案呢?殊不知美中不足的前提,是先处于美的状态,只是因为更怀念黛玉,才会觉得美中不足。怀念失去的,不珍惜身边的,这正是很多人都会犯的错误。玉逝金去后,宝玉是“怀金悼玉”,而不是“鄙金悼玉”,这是曹公明确指出的,岂能翻案?脂批“悬崖撒手”凡三,第一处批甄士隐出家:“走罢二字,真悬崖撒手,若个能行?”第二处批宝玉续《庄子》:“宝玉有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此玉一生偏僻处。”第三处批宝玉被魇将愈:“叹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只有一处和宝钗有关,怎能武断认为,令宝玉撒手的悬崖,就是宝钗?此其一。其二,即便这一处批语和宝钗有关,脂砚斋在这条批语前,连批:“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宝玉重情不重礼,此是第二大病”、“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此是第三大病”,说明脂砚斋未认宝钗作悬崖。其三,宝钗是宝玉妻,既是“悬崖撒手”带来后果的承受者,又可能苦若相劝,请宝玉不要“撒手”,蒙府本第21回回前评:“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30回犹不见此之妙,此回‘妖嗔箴宝玉’,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这才是三条“悬崖撒手”批中,有一条批宝钗的真正原因。
    第20回脂砚斋批:“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历来学者,多以此斥袭人不贞,说她献身宝玉在前,抽身改嫁在后,是为不贞,乃为破鞋。殊不知袭人是签了卖身契的,按古时规矩,除非主子发放,无权自定去留,此其一。其二,袭人所嫁蒋玉函,是宝玉好友,品性相近,气味相投,据脂批透露,他还供奉过落难后的宝玉,畸笏叟亦批“蒋玉函侠文”,这样一个人物,岂会不知“朋友妻不可戏”的道理,和袭人发生私情?其三,未确立妾侍地位前,袭人已经不能随便见人,第51回胡庸医给晴雯看病,只能隔幔诊断,便是例证,她的妾侍地位被确定一半后,出府探母病时,也动用了很大阵仗,要周瑞家的“带一个媳妇和两个丫头小子,外头派四个跟车的”,共八个人跟着,也即是说,袭人和蒋玉函单独相见的机会不大,更不要说私通了。其四,袭人临走前频频叮嘱宝玉:“好歹留着麝月”,人虽去了,心还留着,怎会主动离开宝玉?其五,第76回尤氏说笑话,贾母没听几句就朦胧欲睡,第78回说:“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都是为贾母贾政将死伏笔。贾府规矩,长辈房中丫环,晚辈要尊重爱护,袭人本是贾母之婢,贾政又最守礼,既然宝玉可以自主安排袭人出嫁,贾母和贾政,就肯定去世了。这些情节,都耗时较长,也是贾府未立即衰败的例证。
    有的学者一边支持黛玉自由恋爱,一边骂袭人“再醮”是破鞋,殊不知前一个标准是现代的、进步的,后一个标准是古代的、落后的,执法标准不同,袭人能和黛玉同场竞技吗?标准尚未统一,就品评红楼人物,把宝钗袭人推向黛玉晴雯的对立面,是不符合曹公原意的。袭人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一个“枉”字,一个“空”字,明确指出错在宝玉,正因为如此,脂砚斋才会批:“骂死宝玉,却是自悔。”袭人的花名诗:“寻得桃源好避秦”,“寻”者,主动也,如前所述,袭人是主动不了的。这个主动者,只能是宝玉,宝玉既然决定“悬崖撒手”,当然要安排好袭人这个最亲近之人。蒋玉函是戏子优伶,在当时的社会地位最为低贱,和今天的明星完全不能相比,只有宝玉,才会超越世俗眼光,不以此为限,为袭人“寻得桃源好避秦”。反过来,如果说袭人贪恋虚荣,主动离开宝玉,又怎么会找一个低贱的戏子?又怎么会苦苦哀求宝玉留着麝月?曹公惯用以小见大因前见后之笔,第28回的茜香萝,是宝玉主动系在袭人身上的,则“寻得桃源好避秦”,当然也是宝玉一手安排的。
    第六个心理定势,是宝玉反孔。第51回宝玉说:“松柏不敢比,连孔子都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可见高雅。”第58回宝玉说:“纸钱是后人异端,不是孔子的遗训。”第71回宝玉说:“孔子桧,诸葛柏,都是堂堂正大之物,世乱则萎,世治则荣。”宝玉一再引述孔子的话,他当然不会反孔。第20回宝玉说:“只是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是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脂砚斋批:“听了这一个人之话,岂是呆子?由你自己说罢,我把你作极乘的人看。”第二回宝玉说:“这女儿两个字,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更加尊荣”,甲戌本批:“如何只有释、老二号为譬,略不敢及我先师儒圣等人?余则不敢以顽劣目之。”先师儒圣,自然包括孔子在内,在最了解曹公的脂砚斋眼中,宝玉是听孔子话和尊重孔子的,这和我们的固有观念,是多么的不同啊!由于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原因,我们总是站在主人公的立场上,入戏太深时,甚至会忘了心里的准则。我们为孔子学院遍地开花倍感自豪,可读《红楼梦》时,却恨不得把所有孔庙拆了。有一位认定宝玉反孔的学者,看奥运开幕时却泪流满面,深深陶醉在《论语》元素里,笨鸟终于明白,他只有躲在《红楼梦》里,才敢反对孔子。
    宝玉的核心思想,以自由恋爱、厌恶仕途和尊重女性为代表,那孔子会高举这三个代表伟大旗帜吗?我们知道,《诗经》中歌颂爱情的篇章很多,《国风》第一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是千古传唱。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先从总体上肯定《诗经》。又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再从个体上肯定爱情,可见孔子是支持宝玉追求真爱的。而自由恋爱的基础,是把女性放在平等位置上,再展开追求,可见孔子也是尊重女性的。孔子说:“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卷而怀之”,意思是说,政治清明就出仕,社会黑暗就隐居不仕。又说:“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意思是说,政治清明时,可以选择做官吃俸;政治黑暗时,做官吃俸就是可耻的。还说:“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者,耻也;邦无道,富且贵者,耻也”,意思是说,政治黑暗时,别说做官了,就连拥有富贵都是可耻的。《红楼梦》所描写的社会,王熙凤贪,马道婆邪,赵姨娘恶,贾琏俗,贾珍淫,众婆愚,群奴刁,官场黑,没有护官符坐不稳官位,草菅人命者倒能升官,平安州并不平安,刚从孝慈县回来的人并不孝慈,贾瑞贾天祥并不祥瑞。社会这样黑暗,大部分文人还要通过科举入仕,宝玉当然要冠以“禄蠹”啦。所以宝玉耻于仕途,是以社会黑暗为隐性前提的。孔子说:“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宁武子在政治清明时聪明,在政治黑暗时装疯卖傻。宝玉“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正好与宁武子一脉相承。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宝玉有点特别,他隐于女儿之中,这当然也是由他的生活条件决定的。
    康熙把朱熹视为儒家集大成者,其御用学者说:“吾辈今日学问,只是遵朱子。朱子之意即圣人之意,非朱子之意,即非圣人之意”、“三代以上,折衷于孔孟;三代以下,折衷于程朱”,就连曹寅的好友熊赐履也说:“孔子集列圣之大成,朱子集诸儒之大志”,可是曹公偏偏借探春之口,说朱熹“虚比浮词,哪里都真有的”、“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明确指出程朱学说是“背孔孟之道”的。程朱学说中,存天理灭人欲一类的“虚比浮词”,不是孔子提出的,而是程朱杜撰的,这再一次证明,宝玉只反对程朱理学,不反对孔子。“禄蠹”们首先偷换概念,强把程朱理学,当作孔孟之道,然后再诬指宝玉不服从“孔孟之道”,把真正信服孔子的宝玉,视为异端邪说。越压制越反抗,这当然会产生反作用,加重宝玉的“叛逆”,如果我们也认为宝玉反孔,与“禄蠹”何异?宝玉一再强调:“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除明明德外无书,都是前人不解圣人之书,便另出己意,混编纂出来的”,第78回更明确指出:“自为古人也有杜撰的,也有误失之处,拘较不得许多”,可见宝玉的叛逆,只针对后人的杜撰,不针对孔子,我们只有把“禄蠹”们偷换的概念,再转换回来,才不会随意扩大打击面。
    一个清朝少年,从《四书》中找到批驳程朱理学的证据,进而走向叛逆,这是有可能的,把他视为革命导师,就是浪漫的革命情怀在作怪了。宝玉在“表面尊孔子,实际反孔子”的年代,听孔子话谈恋爱,不赴科举不做官。他不知道国人最假,至今尤烈,说一套,做一套,汇聚成流,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宝玉没有顺从这股巨流,太过较真,注定要失败。曹公创作《红楼梦》的目的,是给后世的王孙公子作鉴,他对自家的衰败,不但不会鸣炮庆祝,相反还充满了伤感与怀念,这是谁也抹煞不了的事实。《红楼梦》是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而革命不过是一时的狂热,两者之间谁依附谁,这不是很清楚明白吗?
    宝玉“悬崖撒手”的原因,其实就在一个“悟”字。通部书中,和癞头和尚、跛足道士因缘际会的三个男子,甄士隐悟世,柳湘莲悟情,贾宝玉悟什么?第5回固然预示诸钗结局,更关系到曹公行文布局。有的人在某件事发生后,会惊觉这件事早就在梦境中出现过。这种现象,笨鸟无法解释,不过确实存在。甄士隐在梦中接近太虚幻境,醒来后,虽然“所梦之事,便忘了对半”,尤自能悟。宝玉梦入太虚幻境时,虽然阅历尚浅,对判词判曲,“竟尚未悟”,毕竟比甄士隐更进一步,暂时还记得梦的内容,醒后还能“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当然更能悟。随着诸钗渐尽,判词判曲中的预言,一个一个实现,终有一日,梦中的场景,会在宝玉脑海中重现,这时候,他悟不悟?“撒手”不“撒手”?
    曹公对此,是留有伏笔的。第17回大观园正殿牌坊下:“宝玉见了这个所在,心中忽有所动,寻思起来,倒像在哪里见过的一般,却一时想不起了。”脂砚斋批:“仍归葫芦一梦之太虚幻境。”这个宝玉暂时想不起来的地方,就是太虚幻境,可是他终归会想起,要不然这一段描写,就失去了意义,这正是曹公惯用的掩映之笔,此一染也。第63回麝月抽中荼縻花,诗注“开到荼縻花事了”,“宝玉皱着眉忙将签藏了”,此二染也。第79回薛蟠准备娶妻,宝玉听见“吵嚷了半年”,和香菱聊这事时,本是嘻嘻哈哈的闲聊,数次提到“桂花夏家”后,宝玉忽然冷笑道:“只我听这话,不知怎么倒替你耽心虑后呢。”这时太虚梦境尚在潜意识,故宝玉忽然有担心,却不知担心从何而来,此三染无痕也。
    第二回的宝玉,喜爱女子,厌恶科举仕途,第80回的宝玉,还是喜爱女子,厌恶科举仕途。这给读者错觉,似乎宝玉的性格,是一成不变的,很多学者甚至据此认为,宝玉生来就是革命者。其实宝玉的性格,是随着情节流动不断发展的,重点就体现在“悟”字上。以二玉为例,他们的感情,并非两小无猜,而是两小互猜,黛玉经常因为小事情产生猜忌,宝玉也经常莫名其妙令黛玉伤心,他们取得感情上的默契,是从第36回宝玉看到龄官贾蔷的小口角开始:“宝玉见了这般景况,不觉痴了,这才领会到“龄官划蔷”的深意。”痴了的宝玉,一定会思考,黛玉也和龄官一般口角,她是否象龄官一般深情呢?这一回叫“识分定情悟梨香院”,宝玉终于领悟到黛玉的深情。第36回,是宝玉情感发展的节点,遗憾的是,宝玉性格发展的节点,都在80回后。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对《红楼梦》的命意,不会误解这么多年。即便如此,这些性格发展的节点,在前80回还是留下了三处伏笔,也即宝玉的三个悖论。这些悖论,往往借人物对白予以揭示,第一个悖论,宝玉希望一辈子保护女儿,这个理想,当然无法实现。第71回:“宝玉笑道:‘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李纨等都笑道:‘这可又是胡说,就算你是个没出息的,难道他姊妹们都不出门的?’”第二个悖论,宝玉厌恶女人,喜爱女儿,可是哪个女人,不是从女儿走过来的?哪个女儿,最后不会变成女人呢?第76回写道:“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婆子们笑道:‘还有一句话我们糊涂不解,倒要请问请问。’”这句话被人打断,没问出来,却不失为一个好伏笔,80回后的宝玉,一定会对这个悖论有所感悟。第三个悖论,宝玉厌恶仕途经济,希望保护众多女儿,可是终有一日,宝玉会四壁南墙,他会发现,没有他仕途经济,别说女儿的人权,连温饱权都无法保障。宝玉对这个悖论的感悟,脂砚斋有太多批语,笨鸟就不赘述了。
    时间将会证明,成年后的宝玉,无法逃避家庭责任,他最喜爱的女儿,终究要出嫁,“情”各有分定,宝玉终究要避嫌,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的红尘体验,接近尾声了,他的理想只是一个美丽童话。从惹黛玉流泪,到金钏儿送命。从惹宝钗机带双敲,到晴雯命赴黄泉。以疼女儿之心,终致女儿不快,甚至灾难、丧命,宝玉一步步陷入自己的悖论之中。最厌仕途的宝玉,一旦进入仕途,必定被同僚看不起。碌碌无为的宝玉,一旦掌握经济,必定被老婆子们看不起。贾母贾政死后,宝玉身为荣国府第一顺位继承人,终有一日他会面对如此局面,而这些人本是他最看不起的啊。再加上“诸芳渐尽”,太虚判曲浮现于脑海,宝玉的“悟”字,终于写完了,他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才是令宝玉撒手的悬崖。没有革命和政变,一切都是情节的自然流动,革命红学可以休矣。
    无须讳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革命红学是存在的,现如今,革命红学的旗号是没人敢打了,可是它的影响遗毒至今。这很好理解,因为体制内官员有退休机制,有年轻化机制,而红学家没有退休机制,没有年轻化机制。到目前为止,掌握重要学术话事权、真正有号召力的红学家,还是从革命年代走过来的那批人。他们的学术日益精进,对《红楼梦》主题命意的理解,却沿袭了过去的观点。而新一代的学者,又是看他们的书长大的,革命红学的潜在影响,因此得以延续。周汝昌先生的大作《红楼梦新证》,总体成于解放前,所以见解还算清新:“若说他本意是要推翻那社会家庭制度,或者就要犯历史的错误了。曹雪芹不过如他自叙,满腔血泪,万分痛惜,如俗语所谓‘恨铁不成钢’,希望那样的社会、那样的家庭,还会好起来而已。”鲁迅先生被引为革命同志,就让我们看鲁迅是怎么说的吧:“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诚哉斯言,可为笨鸟一证乎?
    笨鸟见过一幅漫画,几句简单旁白,却足以涵盖一个完整的叛逆人生:
    ——5~~10岁:“爸爸什么都懂!”
    ——10~15岁:“爸爸也有不懂的地方!”
    ——15~20岁:“这也管,那也管,烦死啦!”
    ——20~30岁:“偏要和你对着干!”
    ——30~40岁:“爸爸说的,也有道理!”
    ——40~50岁:“这事得听爸爸的!”
    ——50岁以上:“爸爸走了!永远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很多人,要等到自己饱偿子女拖累后,才能够体会父母当年的心痛,要在“子欲养而亲不在”时,才觉得后悔莫及。这是每一个叛逆者,被注定了的人生轮回。解放后有成千上万的热血青年,反出家庭,背叛父亲,奔向革命,这些人有没有忏悔,只要问问大导演陈凯歌就知道了。从来忏悔多自辩,不因革命始著书。《红楼梦》是经历世态炎凉的曹公,向自己的叛逆青春投去的最后一瞥,他的心情是复杂的,有苦涩,也有甜蜜,有忏悔,亦有坚持。他的文字太优美了,描写太逼真了,以致读者物我两忘,如香入芝兰之室,如酒泻清流之溪,心中只有少年宝玉,而无老年曹公矣。脂批:“为天下父母痴心一哭”、“喝醒天下父母之痴心”、“写尽天下疼女儿的神理”、“几千斤力量写此一笔”、“四字(指孽根祸胎)是作者痛哭、四字是血泪盈面,不得已无可奈何而下”、“儿女累心,我欲代伊哭诉一回愁苦”、“父母为子弟处每每如此”、“父母之恩,昊天罔极”、“祖宗为子孙之心细到如此,余为天下痴心祖宗为子孙谋千年业者痛哭”、“写尽慈母苦心”、“我为创家立业者一哭”、“处处点父母痴心子孙不肖,此书是自愧而成”,皆是曹公深自忏悔的铁证,岂容翻案。青春期的特点,是拥有时嫌其长,失去时惜其短,曹公以晚年之世故,写少年之天真,既有对少年时期“不肖种种、于国于家无望”的痛悔,又有“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无奈和忏悔,倾诉无门,这才一字化一血珠,成就千古一红。返回到人生和人性的层面,再来研究《红楼梦》,岂不比阶级革命反封建,更具有普世价值,更有核心意义吗?
    第七个定势是关于脂砚斋的。二次中兴说认定脂砚斋就是湘云氏,殊不知湘云称黛玉为姊,至少要比宝玉小两岁,按二次中兴说的书史互证法,己卯年湘云氏34岁,甲戌年湘云氏才28岁,岂能自称“老货”?笨鸟对脂砚斋的考证,先从袁枚开始。袁枚说:“当时红楼中某校书尤艳”,很多学者把“校书”,误作“女校书”,加上袁枚引明义《题黛玉诗》于后,这些学者便认定,袁枚误把黛玉作女伎,根本没看过《红楼梦》。袁枚的疏误自有公论,但一错非致全错,女校书之误,原是我们的,不关袁枚事。
    我们知道,女校书的确可以代指女伎,唐朝名伎薛俦,素有文采,时人呼为女校书,王建题薛涛句云:“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里闭门居”,王祖望《钱尚书牧斋手迹跋》:“有与女校书诗者,辄戒之”,何光远《鉴戒录》:“蜀人称营妓为女校书”,皆可为证。可是“校书”一词,能作女伎解吗?笨鸟无文,无法考证,可曹寅有诗句《九夏将残扬州书院校书偶题》,题中已经带写校书事,其《雨寒书院小酌》注云:“予带织使校书”,其《南辕杂诗》有句云:“御史行中老校书”,《饮樁下》有句云:“待饮秋储酒,乘闲夜校书”,皆自述“兼校扬州书局”事,可见校书一词,自有本义,用不着另寻它义。曹寅《题徐文长墨芭蕉图》有句云:“丹黄横扫八十一”,胡绍棠先生注:“丹黄,点校书籍用,旧时校书,用朱笔书写,如误,则用雌黄涂抹”,《红楼梦》中,没有哪位人物是校书,现实中倒有一个,即脂砚斋。脂砚斋正是用朱笔校书的,两相对看,若合符契,袁枚所谓校书,很可能是批脂砚斋而言。我们理解袁枚文意时,犯了断句的错误,袁枚说“当时红楼中某校书尤艳”时,句意已完,其引用明义二诗,是另起文意了。
    可是我们对校书的误解,并非空穴来风。戚序本第18回回前评:“黛林宝薛传佳句,豪宴仙缘留趣名。为剪荷包绾两意,屈从优女结三生。”剪荷包自是黛玉常事,木石前缘又始于三生石畔,出句与对句,皆涉及黛玉,黛玉又是公认的红楼靓女,怪不得袁枚说“某校书尤艳”时,我们会顺势三级跳,先从校书跳到女校书,再从女校书跳到黛玉。可是二玉悲剧收场,根本没有结为三生,更何况批书人既熟悉红楼情节,当然不会误黛玉为优女。第18回出场的十二个优女中,点出名字者,唯有龄官一人,“优女”只能是指龄官。《豪宴》和《仙缘》,皆龄官之戏,颔联和颈联,皆前叙黛玉后述龄官,“屈从优女结三生”,当然是指贾蔷龄官事。关于这一点,《也谈脂砚是谁》一文有详细论述,此略。
    周汝昌先生指湘为脂,笨鸟不敢苟同,不过脂砚斋确是女性。第八回宝钗拧黛玉一把,脂砚斋批:“我也欲拧”,语近调笑,曹公的男性亲人,不会这样批。同回批晴雯:“娇憨活现,余双圈不及”,曹公的男性亲人,不会和晴雯互比,更不会甘拜下风,说自己“双圈不及”。第19回批:“可怜可怜,我也要哭”,第26回批:“我也要恼”,都是女性口吻。第26回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干脆直承女性身份。脂砚斋既貌比钗颦,袁枚把她划为偶像派,当然没错。袁枚乃当朝名士,既与明义有交,又认为自家随园是大观园原型,笨鸟疑他不仅看过《红楼梦》,而且还是看的脂批本——正因袁枚看了“将余比作钗颦”的脂批,才会在“校书尤艳”句后,引述明义题黛玉宝钗诗。不过话说回来,袁枚所说校书,虽为女性,还是不能作“女校书”解释,这是名词解释的基本常识,不应出错。再回头看袁枚的话:“当时红楼中某校书尤艳”,《红楼梦》本是小说,书中人物已成经典,无所谓当时不当时,更何况红楼并无校书,袁枚所指,只能是生活原型。考虑到袁枚和明义有交,明义和雪芹有交,明义的堂外甥裕瑞,又是明确指出脂砚斋的第一人,袁枚“校书尤艳”云云,就应该其来有自不无所本,当然是指红楼某人的生活原型脂砚斋啦。
    对“将余比作钗颦”的分析,其实还可以更深入,甚至可以据此推断,脂砚斋不是湘云的原型。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湘云的容貌性格,与钗黛相比有强烈反差,不具备被比作钗颦的条件。其次,湘云和钗黛相比,论外貌不相仲伯,论才气不相上下,论灵气差相仿佛,论英气勃发更胜几筹——退一步讲,就算稍有不如,也绝对是同级别的人物,将她比作钗颦,忽略她的独特个性,不是赞她,而是贬她,如果脂砚斋是史湘云的生活原型,她不生气已属万幸,又怎么会沾沾自喜“余何幸焉”?所以说,只要稍微了解女性心理,就不会错把脂砚作湘云,既然如此,脂砚斋到底是哪位红楼人物的生活原型呢?
    如前所述,脂砚斋首先是位女性。其次,脂砚斋对应的红楼人物,应从整体上低于宝钗黛玉,很可能是副册或又副册人物。其三,古人最重伦理,曹公赞脂砚斋堪比钗颦时,她羞人答答,柔情蜜意,可见不是曹公长辈,而是平辈。其四,脂砚斋对曹公的生活细节了如指掌。第三回黛玉入荣国府,有三四个丫环争着打起帘笼,脂砚斋批:“真有是事,真有是事”。第八回贾母问李嬷嬷,众人不敢直说家去了,脂砚斋批:“有是事,大有是事”。第20回李嬷嬷责怪宝玉:“你只护着那狐狸,哪里认得我了,叫我问谁去?谁不帮着你呢”,脂砚斋既批:“真有是语”,又批:“真有是事”。这些批语都有很强的现场感,多年前的生活细事,重见于《红楼梦》中,其又惊又喜的表情,如现眼前。类似的批语还有很多,所批的细事,多发生在宝玉房中。我们以往认为,最了解宝玉细事的人,是父母叔舅,殊不知宝玉不是住商品房,而是住独立别墅,这些人的住房,离宝玉二三里地,远着呢,最了解宝玉细事的,只能是怡红婢女。第七回宝玉吩咐丫环去看宝钗,说:“论理我该亲自来,就说才从学时来,也着了些凉”,脂砚斋批:“余观才从学里来几句,忽追思昔日形景可叹。想纨绔小儿自开口云学里,亦如世人开口便云有些小事,然何尝真有事哉?”可见宝玉这句借口,亦是脂砚斋熟悉的昔日情景。熟知少儿心理者,都可以想象,以曹家的礼仪,少年曹公当着长辈面撒谎不大可能,当着贴身丫环面撒谎却有可能。
    其五,脂砚斋批语,有时会暗透婢女身份。第8回批晴雯:“娇憨活现,余双圈不及”,曹家的主子,岂会和丫环互比,还说自己“双圈不及”?第19回袭人对宝玉说:“再耐烦一年,明年就赎我出去”,脂批:“即余今日犹难为情,况当日之宝玉哉”,贾府素来善待下人,“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作丫环的说出这等无情话语,脂砚斋身为同侪,当然觉得难为情。正因为如此,当脂砚斋了解袭人用心,看到袭人哭闹后,她才会批:“我也要哭”,身份相同感受相同,所以要和袭人同哭,蒙古王府本批:“同心同志,更觉幸遇”,直截了当指出了这点。第20回袭人道:“要为这些事生气,这屋里一刻站不得”,脂批:“实言,非谬语也”,亦是感同身受之言。李嬷嬷骂袭人:“一心只想装狐媚子哄宝玉,哄的宝玉不理我,听你们的话”,脂批:“看这几句话把批书人吓杀了,幸有此二句,不然石兄袭卿扫地矣”,如果脂砚斋是曹公的叔舅,或者湘云氏,都不会被李嬷嬷“吓杀”,只有怡红婢女,因为与袭人地位相近,被李嬷嬷包括在“你们”之内,要承担连带责任,才会被“吓杀”。李嬷嬷又说:“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脂批:“虽写得酷肖,然唐突我袭卿,实难为情”,说这话的是奶妈,只有怡红婢女,才会感同身受,觉得难为情。李嬷嬷还说:“叫我问谁去,谁不帮着你呢,谁不是袭人拉下马的”,脂砚斋除了批“真有是语”、“真有是事”外,还批:“冤枉,冤哉”,很明显,这个情节也是实文实事,而最有资格替袭人喊冤的,当然是怡红婢女。
    其六,怡红婢女中,能长随宝玉者唯有麝月。第20回脂砚斋批:“袭人出嫁后,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曹家的善长仁翁,不会代麝月自谦,写出这样的批语。畸笏叟有条批语:“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鼻酸,正所谓对景伤情。”令畸笏叟感动的事太多了,这段批语,不象批麝月,倒象批麝月氏(即麝月的生活原型,因佚名,故称),其时脂砚斋过世不久,畸笏叟故有是批。第20回写道:“宝玉听了这话,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脂砚斋批:“岂敢”,不象作批,倒象现场作答。同回袭人对宝玉说:“伏侍得好,是分内应当的”,脂批:“这却是真心话”,这样的批语,由麝月氏写来最为合适,曹家的善长仁翁,既不会这样想,也不会这样批。第一回顽石口称:“弟子蠢物”,脂批:“岂敢岂敢”,顽石自称:“质虽粗蠢性却稍通”,脂批:“岂敢岂敢”,固然带有玩笑口吻,亦是妾侍身份的下意识反映。
    其七,麝月虽是丫环,未可小觑。第51回麝月既不知道钱柜在哪,取出银后又不会看戥子星儿,可见不惯俗务。从个性上讲,她就象吉诺比利,马刺队的最佳第六人,是典型的微波炉性格,平时不显山露水,一旦需要,即可派上用场。怡红院每有外敌入侵,晴雯只知道急,只知道怒,这时袭人就会请麝月:“我不会和人拌嘴,晴雯性太急,你快过去震吓他两句”,麝月出场,往往三言两语搞掂,获得压倒性胜利,笨鸟每读此等文字,总觉得心胸大快,要拍案大喊一声:“好麝月”。分析到这里,我们会发现,麝月容貌固然姣好,稳重负责堪比宝钗,牙尖嘴利不下黛玉,与钗颦相比身份偏低,就宝玉而言接触更密,的是脂砚斋的最佳人选。畸笏叟等诸公在前,脂砚斋说“余比钗颦”,当可取信。
    其八,麝月的地位,还有上升空间。第63回占花名,麝月占到荼縻花,题曰:“韶华胜极”,诗曰:“开到荼縻花事了”,苏轼诗云:“荼縻不争春,寂寞开最晚”,任拙庵诗云:“一年春事到荼縻”,宝玉看了麝月的花名后,皱着眉把签藏了,不是因为签不好,而是因为此签暗示,麝月繁花似锦时,别的花却要败了。《博雅》云:“荼,僭也”;扬子《方言》云:“荼,借也”,王淇《春暮游小园》云:“一从梅粉退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开到荼縻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以花喻女子,说梅花落了,海棠又开,这位才卸妆,那位又抹红,当然有僭替之意。我们知道,袭人去后,麝月确实替了袭人的位置,可仅仅和赵姨娘一样,算得上“韶华胜极”吗?有古本说宝玉悬崖撒手后,宝钗难产而死,这种说法虽然无法证实,可金钗雪里埋,宝钗是进了薄命司的,麝月有可能代宝钗照顾孩子,她的地位有上升空间。现实生活中,麝月氏还可能是曹雪芹或者棠村的生母,奴才出身却做了主子——至少算半个主子,这才叫“韶华胜极”。“天棘”一名本出佛家,杜甫《巳上人茅斋》有“天棘梦青丝”句,本是为僧而赋,罗大经《鹤林玉露》和叶石林《过庭录》均认为“此出佛节”。麝月是宝玉的妾侍,她的谶语,既隐指她的的前途,又暗示宝玉将会出家做和尚,戚蓼生赞曹公一手二牍一声两歌,所言自是不虚。第20回宝玉说:“只是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是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脂砚斋批:“听了这一个人之话,岂是呆子?由你自己说罢,我把你作极乘的人看”,完全口头化的语言中,充满了柔情蜜意,这时的脂砚斋,已经进入了《红楼梦》的虚拟世界,恍惚中看见曹公从书中走出,情不自禁地向心上人儿喁喁私语倾诉衷肠。
    其九,脂砚斋的传统。第八回回后诗:“早知日后闲争气,岂肯今朝错读书”,脂批:“余则谓读书正为争气,但此争气与彼争气不同”,诗中所谓闲争气,是指宝玉秦钟和金荣争气,脂砚斋所谓争气,却是指读书考取功名。同回秦业“恭恭敬敬封了24两贽见礼”,脂批:“是特为近日守钱虏而不使子弟读书之辈一大哭”。第22回批:“余云恐他二人(指二玉)一悟则无妙文可看,然欲为开我怀,为醒我目,却愿他二人永堕迷津,生出孽障,余心甚不公矣。世云损人利己者,余此愿是矣”,很明显,脂砚斋认为二玉情事,不过是“永堕迷津,生出孽障”而已。第27回庚辰本眉批:“奸邪婢(指小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署年己卯冬夜,可见是脂砚斋之批,畸笏叟说“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己卯年脂砚斋有没有看完全书另议,至少这条批语透露了脂砚斋的风格,红玉并无过错,脂砚斋却有是批,也许是身份相同,价值取向却不同的缘故吧。脂砚斋很尊敬黛玉晴雯,可是把宝钗袭人看得更高,第25回宝玉有心接近红玉,又怕袭人寒心,脂批:“是宝玉心中想,不是袭人拈酸”,其担心袭人受误解、忠于袭人之心,一至如斯。第八回批:“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矣,余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真真不错”,更是直接亮出观点。第12回批:“王夫人之慈若是”,第33回王夫人舍身保护宝玉,又批:“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对王夫人的尊敬,不言自明。
    其十,脂砚斋的文化水平。贾府丫环中,鸳鸯是有文化的,不但能提牙牌令,还替王夫人接令。麝月有无文化,书中没有直写,不过她身为怡红婢女,位清而闲,学习条件是有的。近年来,不断有人质疑脂砚斋的文字功底,如果脂砚斋就是麝月氏,以她的特殊身份,半路学文,也许看过女四书类启蒙读物和一些闲情小说,却不可能接受严格的文学训练,和那些四书五经背得滚瓜烂熟的科举仕子,根本没法比,她只能接受质疑。
    其十一,脂砚斋的南方口音。第24回批:“阿经过否?”《辞海》:“阿,吴方言,作语助。”《孽海花》:“耐阿急弗急?”《官场现形记》:“太太阿曾同来?”脂砚斋能看出“吴新登”谐“无星戥”,“戴良”谐“大量”,“钱华”谐“钱开花”,也是因为她的南方口音。
    其十二,庚辰本第22回朱笔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斋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乎。”有的学者据此认为,凤姐点戏的故事情节,是脂砚斋创作的,笨鸟对此不敢苟同,这条批语后有畸笏叟批语:“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这不痛杀。”这两条批语告诉我们:一、“前批知者寥寥”时,至少雪芹、脂砚、杏斋和畸笏叟是在生的,“今知者寥寥”,足证知者原本不寥寥,远在四人以上。二、曹公作书时,需要安静的环境,就算他一时兴起,让脂砚斋代笔,悼红轩也不是大秀场,旁边围着大群观众轰然叫好。三、凤姐点戏的正文:“然后便命凤姐点,凤姐亦知贾母喜热闹,更喜谑笑科诨,便点了一出《刘二当衣》,贾母果真又喜欢”,这样小小一段,并无出色之处,如果也拿出来献宝卖弄,未免小觑了脂砚斋。四、这段文字另有批语:“写得周到,想得奇趣,实是必真有之”,是双行批,当为脂砚斋所批,难道脂砚斋会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不成?五、脂砚斋明明说“实是必真有之”,可见是有事件原型的。六、点戏固然可以看戏牌,可凤姐不识字,还是要令人代笔,再说了,以凤姐之性格为人,就算识字,也有可能命人代写。七、此回听戏是在贾母内院,按贾府规矩,长辈在场时,凤姐只有敬陪末座的份,没有劳烦亲戚的理,指湘为脂命湘代笔的说法,实谬。八、和“凤姐点戏”这段文字,只隔了短短六个字:“后便命黛玉点”,又有批语:“先让凤姐点者,是非待凤姐先而后玉也。盖亦素喜凤嘲笑得趣之故,今故命彼点,彼亦自知,并不推让,承命一点,便合其意。此篇是贾母取乐,非礼筵大典,故如此写”,如谓脂砚斋执笔创作“凤姐点戏”,其自写自批已奇,自批自赞更奇,正文短而批语长尤奇,一段短文两条长批,就更是奇上加奇!九、此回宝玉尚未迁入大观园,住在贾母院内,贾母宴客,麝月适逢其会,执笔替凤姐点戏,正当其时。纠缠于细节,老认为脂砚斋是为己而怨,“知者”不断死亡,每死一个,脂砚斋就掰着手指感叹,知道自己执笔的人,又少了一个,不怨乎?这根本不符合脂砚斋的淳厚个性,所以脂砚斋之怨,是为知情者逝世而怨,“凤姐点戏,脂砚斋执笔”,不是指脂砚斋参与了创作,而是指麝月替凤姐执笔点戏。从大处着眼,来分析这条批语,就不会一叶障目,犯这样的错误。据笨鸟假设,凤姐点戏的事件原型发生在康熙45年,斗转星移时光流逝,到了乾隆中期,知道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少,脂砚斋感伤同侪之逝,才发出了“今知者寥寥,不怨乎”的感叹。
    笨鸟的脂砚斋研究,是建立在曹寅家事说基础上的,脱离这个基础,上述研究不复存在。也即是说,笨鸟认为,脂砚斋就是曹顒的妾侍麝月氏。我们知道,曹家被抄后,蒙恩谕留有蒜市口十七间半房屋和家仆三对,大家想想,曹家会留下谁?毫无疑问,曹顒和曹頔的通房大丫头,肯定会在其中,对应在《红楼梦》中,就是麝月和平儿。凤姐走后,平儿坐了半个主位,袭人走后,麝月坐了袭人位,宝钗进了薄命司后,麝月也应该有半个主位。这两人身份虽低,却能独当一面,未可小觑,对应在现实中,麝月氏很可能就是曹雪芹生母,最不济也抚养了曹雪芹长大,劳苦功高,曹家要留下三对家仆,不留她们俩,更欲留谁?笨鸟不厌其烦地讨论这个问题,就因为庚辰本的批书人,除麝月氏和曹頫外,还有曹頔和他的妾侍,对应分明,铁证如山,限于篇幅,且看下文分解。
    也有读者说,脂砚斋的批语,明显有男性口吻,怎能认定脂砚斋就是女性呢?笨鸟的回答是,因为他们例举的批语,本来就不是脂砚斋的,而是畸笏叟等诸公的。这些批语的考证,涉及到曹頔曹頫的晚年生活,枝蔓太多,容后再述。这里只简单说明一点,畸者,数之零余也,笏者,品官所执手板也,叟者,老头也,按字面意思理解,畸笏叟就是被罢了官的老头。我们知道,最早的批书人,都是曹公至亲好友,这一点很重要,意味着只有曹頫最适合做畸笏叟——第二人以此自称,就是当着秃头说灯炮,故意刺激曹頫。
    脂砚斋是谁,是红学四大谜团之一,以往侧重于此,却忽略了真正的问题所在。第一个问题,脂砚斋明明用了《石头记》这个本名,为什么我们看到的三脂本,都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以麝月氏的身份地位,她能拥有《石头记》的冠名权吗?第二个问题,脂砚斋的批语,多和《红楼梦》的主旨相“抵触”,不但不叛逆,还相当传统,其时曹雪芹尚在人世,为什么袖手旁观,允许这种事情发生?这个问题被欧阳健先生紧紧揪住,用以质伪脂砚斋,很多学者对此无法解释,只好避而不答。其实这个问题,根本无须回答,因为《红楼梦》本来不是革命小说,不是给封建大家族的战斗檄文,而是为“后世王孙公子作鉴”的忏悔小说。更何况,麝月氏既是袭人之副,写出这样的批语,又有什么出奇?欧阳先生的问题,好比矮人国出来的小矮人,见到正常人就问:“你怎么这么高呢?”我们之所以回答不了,是因为我们也是小矮人,本身就有相同的疑问,仅此而已。
    第三个问题,假设麝月氏和曹顒差不多年纪,到乾隆24年己卯年,已经70高龄了,还抄得了己卯本吗?就算抄得了,还能用几个月时间,接着抄完庚辰本吗?第四个问题,既然有己卯冬月定本,为什么“己卯冬” 的24条批语,会批在庚辰本上?难道她奋笔疾抄庚辰本之余,尚有暇批阅己卯本?己卯本和庚辰本,都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字样,如果两个底本都是脂砚斋抄的,这条记载本身就互相矛盾,脂砚斋当然不会未读先抄,甲戌年开抄前,她至少有一次阅读,甲戌年抄写算作二阅,丙子年对清三阅,抄写己卯本算作四阅,己卯冬月批书五阅,抄写庚辰本六阅——其它姑且不计,脂砚斋抄写庚辰本时,应该记作“脂砚斋凡六阅评过”才对,为什么和己卯本一样,记作“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呢?笨鸟还偏偏认为,“脂砚斋凡四阅评过”,是正确而且合理的,这是为什么?第五个问题,泛指的脂批中,男性口吻明显多过女性口吻,这些批书人是谁?
    第六个问题,蒙古王府本有位批书人,也很了解曹公细事,把“不肖种种大承挞笞”一文,批为:“一激再激,实文实事”,对贾政毫无怨言,这位批书人,又会是谁?第七个问题,香港红学家梅节老先生,认为把《红楼梦》版本划分为《红楼梦》和《石头记》两个系统,比以脂本为标准的传统划分法更为合理。我们知道,《石头记》的最早版本,已经注明了《红楼梦》总名,脂砚斋的批语中,也多次出现《红楼梦》书名,明义看过的《红楼梦》,亦是很早的版本,冯其庸先生甚至认为,时间早在乾隆19年甲戌年。笨鸟是支持梅老观点的,认为《红楼梦》系统版本,虽迟于未分章回的原本《石头记》,却早于脂砚斋抄阅再评的《石头记》。笨鸟甚至认为,《红楼梦》版本,是在外流传本,而《石头记》版本,却属于私人典藏,没有大范围传抄——甲戌本庚辰本在家人手中,己卯本戚序本在至友手中,蒙古王府本在至亲手中。这个观点,有证据支持吗?
    第八个问题,既然宝玉只能对应曹顒,则“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云云,就是指乾隆9年到乾隆19年期间(或稍前),曹雪芹在曹顒隐居的悼红轩中(这也有据可查,下文详),披阅增删未分章回的原本《石头记》。而“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却是指曹顒在悼红轩著书十年,此十年非彼十年,是雍正6年至乾隆9年间的某个十年。可曹顒明明死于康熙54年,能死过翻生吗?第九个问题,曹公春秋笔法虽多,让石头说话,却是最严重的腹诽。《左传·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晋候问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冯焉,不然,民听滥也。抑臣又闻之曰,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凋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石头本来不会说话,政乱民怨时,就有人借石头说话,不管《石头记》本名,是不是化用其意,最起码要避嫌。我们知道,古时士子为了科举中式,四书五经都能倒背如流,“石言于晋”的典故,当然不会不知道,“诸公”弃用《石头记》本名,是有道理的,可脂砚斋为什么要恢复它呢?就算她不熟四书五经,不知道这个典故,一心想帮情郎恢复本名,诸公能听之任之吗?
    欲知笨鸟如何解答,且听下文分解。
    原载:投稿
    
    原载:投稿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