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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红楼梦》研究方法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张广文 参加讨论

    目前《红楼梦》研究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由于研究方法不当,使研究工作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关于《红楼梦》研究方法,目前流行的说法有三种: 评点派、索隐派和考证派。但三种方法都有优点和缺点。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一、评点派
    评点是我国的一种传统的小说评论方法,即在阅读小说时,偶有所感,便在书中相应的地方作批,或在页眉上作批,或在行间作批,或在回前回后作批。
    比起现在的评论文章,评点显得零碎,不成系统,但评点也有个好处,文笔自由、生动、趣味性强,和小说本文联系紧密。故这种批评方式至今还有人在沿用。为《红楼梦》作评点者,统被称为“评点派”。
    最早为《红楼梦》作评点的,是脂砚斋、畸笏叟和杏斋等人,研究者将他们的评语统称为“脂评”。(我认为统称“脂评”是不科学的,因为其中还有畸笏叟、杏斋等人的评语,“脂评”一词易造成概念上的误导和混乱。较为科学的说法应叫“原评”或“始评”。为了与大家的说法一致起来,本文仍称“脂评”。)脂评是与《红楼梦》的创作同时进行的。脂评有以下作用:
    1、披露了此书的创作情况。
    2、披露了作者的情况。
    3、对此书的思想、艺术特点作了总结。有些评注相当精彩。
    4、披露了此书的素材来源情况。
    由于有上述作用,所以脂评历来为红学界人士所重视,甚至有“脂学”之称。
    《红楼梦》早期的的评家脂砚斋、畸笏叟、杏斋等人因与作者熟识,甚至是书中的当事人,因而他们的评点揭示了一些故事背景,对书中隐晦的描写进行提示,以便读者理解。尤其是畸笏叟,读过完整的《红楼梦》,对佚稿中有关内容作了很多提示,对后来的红学研究者研究佚稿问题具有极大的帮助。
    脂砚斋、畸笏叟、杏斋的许多评语都没有署名,后来的研究者只好将它们统称为“脂评”,但由于脂砚斋、畸笏叟、杏斋等人的生活经历、立场观点和认知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因而他们的评点难免出现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的地方,因而给读者带来混乱的感觉。同时,有些评语语焉不详,含混不清,使读者如坠雾中。
    脂砚斋、畸笏叟、杏斋之后,尚有“护花主人”王希廉评,“太平闲人”张新之评,“大某山民”姚燮评,还有其他人的评点,如“桐花凤阁”评等等。
    后来的评点派的评点,或胡乱猜测,或乱发感慨,而发幽探微的评点并不多见。
    评点派最大的弱点是支离破碎,前后矛盾的地方多,给读者带来不少新的疑惑。
    二、索隐派
    索隐派是本世纪初红学研究中形成的一个派别。该派力求“索隐”出《红楼梦》所写的“真内容”、“真故事”。该派根据一些历史资料、野史杂记,来探究《红楼梦》素材的来源。代表人物及著作有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引》,蔡孑民(元培)《石头记索隐》,邓狂言《红楼梦释真》。
    王梦阮、沈瓶庵说:
    “然则书中果记何人何事乎?请试言之。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也。相传世祖临宇十八年,实未崩殂,因所眷董鄂妃卒,悼伤过甚,遁迹五台不返,卒以成佛。当时讳言其事,故为发丧。世传世祖临终罪己诏,实即驾临五台诸臣劝归不返时所作。语语罪己,其仟悔之意深矣。……父老相传,言之凿凿,虽不见于诸家载记,而传者孔多,决非虚妄。情僧之说,有由来矣。”
    《红楼梦索隐》还说黛玉就是董小宛,其论证方法如下:
    “小宛名白;故黛玉名黛,粉白黛绿之意也!小宛书名每去玉旁专书宛,故黛玉命名,特去宛旁专名玉,平分各半之意也……小宛爱梅,故黛玉爱竹。小宛善曲,故黛玉善琴。小宛善病,故黛玉亦善病。小宛癖月,故黛玉亦癖月。……小宛姓千里草,黛玉姓双木林。……且黛玉之父名海,母名敏。海去水旁,敏去文旁,加以林之单木,均为梅字。小宛生平爱梅,庭中左右植梅殆遍,故有影梅庵之号,书中凡言梅者,皆指宛也。”
    这就是“索隐”,介乎似与不似之间,有理无理之间。初看似无理,细思则有些道理,再想则又无理。
    蔡元培《石头记索隐》认为《红楼梦》是关乎政治的: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即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以上加以数层障幂,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并赞同书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的看法。因为贾宝玉说过,女人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而“汉”是水旁,满人亦称“達達”,而“達”字起笔为“土”。
    蔡元培由自己的基本观点出发,进一步推论,认为“贾府即伪朝”(指清朝——引者):“贾政者,伪朝之吏部也。贾敷、贾敬,伪朝之教育也(《书曰》敬敷五教)。贾赦,伪朝之刑部也,故其妻氏邢(音同刑),子妇氏尤(罪尤)。贾琏为户部,户部在六部位居次,故称琏二爷,其所掌则财政也。李纨为礼部(李礼同音)。康熙朝礼制已仍汉旧,故李纨虽曾嫁贾珠,已为寡妇。其所居稻香村,稻与道同音。其初名以杏花村,又有杏帘在望之名,影孔子之杏坛也。”
    在蔡元培看来,书中少女都是影射当时的“名士”。如林黛玉影射朱竹垞,薛宝钗影射高江村,探春影射徐健庵等等。又说:“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又说:“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烟脂,言拾汉人唾余也!” 
    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则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明清兴亡史”。他说,此书“原本为国变沧桑之感,在曹雪芹亦有朝闻道夕死可矣之悲。隐然言之,绝非假托。书中以甄指明,以贾指清,正统也,伪朝也。”曹雪芹增删五次,是指清代“祟德、顺治、康熙、雍正、乾隆五朝史”。“书中之宝玉、黛玉,皇帝与后妃也。”“林黛玉非他,乾隆之原配嫡后,由正福晋进位,后谱孝贤皇后之富察氏也。”
    近半个世纪,尤其是七十年代以来,海内外出现不少索隐派红学著述, 较突出的有潘重规的《红楼梦新解》,杜世杰的《红楼梦考释》,李知其的《红楼梦谜》,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的《红楼解梦》等。这些书或者继续钩沉索隐,寻觅《红楼梦》“反清复明”的寓意;或者说《红楼梦》原作者另有其人,曹雪芹三字是“抄写勤”的谐音,世上并无此人;或者说《红楼梦》是一部“梦谜”,既 然如此,对它的研究就必须用“详梦”的方法;或竟耸人听闻,说《红楼梦》隐写 的是这样一段“史实”:曹雪芹及其恋人“竺香玉”(林黛玉原型)合谋“弑帝”, 林黛玉“竟是谋害雍正皇帝的元凶”,如此等等。这种情况,从索隐派观点看来,可说是索隐派红学的复兴;从批评者观点说来,则是索隐派红学的复辟;而从《红楼梦》研究史的角度来说,则是当年胡适和蔡元培新旧红学争论的继续。
    胡适是一直对索隐派红学持批评态度的。1951年,胡适读了潘重规有关《红楼梦》的文章,曾发表《对潘夏先生论〈红楼梦〉的一封信》,表示 “不能赞同潘君的论点”,认为“潘君的论点还是‘索隐’式的看法,他的‘方法’, 还是我三十年前称为‘猜笨谜’的方法。”批评潘的论点和方法的非仅胡适,还有他人,如1974年发表的陈炳良《近年的红学述评》。
    索隐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索隐家的论题的提出则往往是来自某种先入之见、某种既定的主观悬念,其论题的提出具有强烈的主观随意性。在索隐派红学著述里,许多论题即所谓“谜”,并非《红楼梦》作者的寓意,而是这些猜谜家自己制造出来的。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过一个入宫为女尼后来又为妃子、为皇后,并且毒杀皇上的“竺香玉”其人其事,曹雪芹又何尝有什么“弑帝”的念头和行动?他有什么必要通过写作两首《西江月》词来“为自己与香玉合谋害死雍正打掩护”呢?可见两首《西江月》词这个所谓“谜”以及这个“谜”中隐藏的所谓曹雪芹的“用心”,都是索隐家主观设定、编造出来的。
    第二,索隐家在论证过程中,其思维方法的基本特征和走向是从结论到材料。索隐派著述中,其论证过程和方法往往是支离破碎、东拉西凑、想象、虚构真是无所拘束,自由得很,既不讲究科学逻辑,也不尊重客观事实和材料,有时是把事实和材料裁剪、组合得符合自己的主观需要,有时甚至随意设想、制造出一些“事实”和“材料”,例如根据自己的需要,想当然、牵强附会地构想出人物和事件的某种关系或联系。黛玉取笑湘云说话有点“咬舌子”,把“二哥哥”叫成“爱哥哥”,那““一二三”又该叫“么爱三”了。李知其就索隐说:“只见有一二三而无四,无四谐读胡死”,可知湘云口里叫宝玉“爱哥哥”,心里是在诅咒“胡人的死亡”。(《红楼梦谜》上篇第八节)这类情况不胜枚举。
    第三,索隐家得出的结论既然是主观猜想的产物,自难做到切实可靠。同时,索隐派主观猜测所得的结论是否正确,往往是死无对证、无从检验的。且问,人们有什么办法验证曹雪芹确实参与谋杀雍正皇帝?又如何验证他笔下人物史湘云口里叫“爱哥哥”而心里却是在诅咒胡人死亡?
    第四,索隐派有时从书中的只言片语中,能看出些情节之外的某些“微言大义”,但有时求之过深,反而不易为人理解。书中的素材来源,是多渠道的,但索隐派不会表述,只好一会儿说一个人物是现实中的某某,在另一个地方又说这个人物是现实中的另一人,常常破绽百出,不能自圆其说,使读者如坠雾中。
    索隐派研究方法最突出的性质和特点就是它的主观随意性,这是整个索隐派红学自身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和严重缺陷。
    三、考证派
    红学中的考证派是与红学中的评点派、索隐派相对而言的。所谓考证,其实就是根据一些历史资料,经过综合、分析、推论,得出符合实际的、新的结论。但此处的考证派指的是一种方法,即偏重于史料的发掘、整理、推论的一种方法,并不是说“考证派”的所有结论都是符合实际的、正确的。考证派的研究重点有以下几处:
    1、关于《红楼梦》作者及其家世的研究。如《红楼梦》作者是谁?后四十回作者是谁?曹雪芹祖籍何处?曹雪芹生卒年等等,此等研究,又被称为“曹学”。
    2、对《红楼梦》版本的研究,各版本间的源流、异同,以及何种版本最接近原著风貌?
    3、对脂砚斋、畸笏叟、杏斋等人评语的研究,又叫“脂学”。
    4、根据脂批或其它一些材料,对后四十回“佚稿”情节的探求,又称探佚学。
    5、对《红楼梦》研究史的研究,对有关《红楼梦》资料的评价、整理、探考,对《红楼梦》中的典章制度、饮食服饰的研究等等。
    《红楼梦》考证派以胡适、俞平伯开其端,尔后周汝昌、冯其庸、吴思裕、吴世昌、刘世德、邓绍基、胡文彬、邓遂夫等人,也在考证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
    考证派的贡献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的研究方法;二是搜集了大量的史料,为红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考证派也存在明显的不足。考证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大多数考证派学者坚信《红楼梦》中的贾家就是指江宁织造曹寅的家,书中的贾政就是指曹頫,因而将大量的精力放到曹寅世系及曹寅、曹頫有关史料的考证上,这与索隐派一样,同样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
    应当先从书中故事及脂砚斋、畸笏叟、杏斋的评语中找出作者是谁家之后的线索,然后再对有关家族进行考证,从而找出故事的真实背景和人物原型。但考证派因有先入为主的思想,认为书中的贾家就是曹寅家,试图从考证曹寅家世入手对曹雪芹的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因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
    从理论上讲,作者曹雪芹与曹寅、曹頫并没有必然联系,曹寅家谱中并没有曹雪芹其人,没有可靠证据证明曹雪芹就是曹寅、曹頫之后。
    事实上,曹頫的实际经历和景况与贾政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年龄相差也很大。对此我在《曹颙曹頫都不是曹雪芹的父亲》一文中有过详细阐述。《红楼梦》中的贾家并非指曹頫家,书中的贾政也非指曹頫。如果按照曹雪芹是曹寅之后的思维定势来研究曹雪芹的身世及其相关情况,势必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2考证的“史实”与《红楼梦》书中的故事联系不甚紧密,易出现历史考证与书中考证结论相矛盾的现象。
    作者在楔子中写道:“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这段文字无异于说:书中所写的都是真人真事。第一回中写道:“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脂砚斋在旁边批道:“据余说,却大有考证。”脂砚斋批语的意思也是说:书中的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都是可以考证的。《红楼梦》正文及脂砚斋等人的评语都说是写的真人真事,“大有考证”。第一回中还写道:“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脂砚斋批道:“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这就是说,书中故事皆取材于真事,并按现实事件的脉络展开故事情节。对历史的考证与对书中描写及脂砚斋等人评语的考证所得出的结论应当是一致的。
    然而遗憾的是,两者的考证往往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如关于葫芦庙失火,绝大多数考证派认为是写江南曹頫被抄家一事。据故宫档案,抄没曹頫南京家产的谕旨是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达,经内务府登记留档再传达下去,不论从水路还是陆路送达南京,到最后执行抄家,没有一二十天下不来。仔细算来,范时绎负责抄家的人马进入曹家,已是雍正六年元宵节的光景。第一回癞僧对甄士隐说:“……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旁有两条脂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伏后文”。这就是说,葫芦庙失火的时间是雍正六年正月十五日。葫芦庙失火,就在香菱被拐的那天。然而我按书中给出的时间坐标计算,香菱被拐时间并非是雍正六年正月十五日,而是雍正三年正月十五日。我在《“饯花会”的真相是什么?》一文中已经论证过发生在乾隆元年四月二十六日的大观园“饯花会”实际上是宝玉的十二周岁生日。以此计算,宝玉应生于雍正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饯花会”的同年正月二十一日是薛宝钗十五岁生日,因此宝钗应生于康熙六十年(农历庚子年)正月二十一日。第六十三回中说香菱、晴雯、宝钗、袭人四人同庚,因此香菱也生于康熙六十年。英莲走失的这个元宵节,时为四岁,算来此时为雍正三年,这与考证派所说的曹頫被抄家的雍正六年大相径庭。因考证派往往拘泥于“史实”,而缺乏对书中故事本身的研究,不能将历史事实与书中故事有机地结合起来分析,从而造成考证的结论与书中故事脱节甚至相矛盾的现象。
    3、考证的证据来源于各种不同的版本,由于各种版本在抄录过程中的讹误,书中正文文字以及最早评家的评语出现诸多不一致的情况,有时使考证陷于自相矛盾。
    如叙述元春宝玉出生的矛盾(参俞平伯《红楼梦研究》,页二六0),第二回:
    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甲戌)(庚辰)(全抄);
    不想後来又生了一位公子(有正);
    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程乙)。
    以上究竟哪种说法正确?考证派无法考证。即使考证了,也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4、考证的问题同样是支离破碎的,或以脂砚斋、畸笏叟、杏斋某一两个评语为依据,或以清宫史料或前人某些记述为依据,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因而造成前后说法矛盾的现象。结果是,有人好不容易找出两个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而另外一个人则可以很快找出相反的证据证明此人的观点不正确,从而造成谁也说服不了谁局面。
    四、原旨派
    针对评点派、索隐派和考证派存在的不足,我采取另外一种研究方法。为了区别评点派、索隐派和考证派,姑且称之为“原旨派”。
    我的这种研究方法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推理,避免主观猜测和臆断。
    二是坚持以原抄本和脂砚斋、畸笏叟、杏斋等人的评语为直接证据的原则。我认为,庚辰秋月定本是经作者修改、整理后的版本,是最能体现作者创作思想的版本,也是相对而言最为完善的版本,因此研究《红楼梦》应当以庚辰秋月定本为依据。研究应当坚持“以内在证据为主,以外在证据为辅”的原则。内在证据则是书中的描写和脂砚斋、畸笏叟、杏斋等知情人士的评语。外在证据则是历史资料、有关人士的记述等。在研究过程中注意内证与外证的联系。
    三是坚持系统研究方法。对全书各章回进行系统研究,避免见首不见尾和管中窥豹式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应当是前后一致、左右协调、上下贯通。
    按照以上原则,我的研究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通过分析论证和逻辑推论,对原书抄录讹误和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评语讹误进行校正,消除原书在整理、抄录、评点过程中造成的错误。
    2、根据书中描写的节令和脂砚斋、畸笏叟评语中指出的时间,结合某些史实研究,厘清故事发生的准确年代及时间。
    3、根据书中的描写和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评语,弄清书中是写谁家的故事以及作者是谁等问题。
    4、根据书中的描写和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评语,理清作者与书中人物的关系。
    5、基于书中描写和脂砚斋、畸笏叟、杏斋等人评语中给出的线索,理清故事情节及发展脉络,并在此基础上,推论原书迷失部分的内容。
    6、根据书中的描写和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评语,对书中的人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帮助读者正确的理解书中的人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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