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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碍语”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童力群 参加讨论

     
    
    一、永忠的三绝句与弘旿的批语
    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 (姓曹)
    永忠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
    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
    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
    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诗上有弘旿的批语:“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二、简介永忠、墨香、弘旿
    (一)永忠
    爱新觉罗·永忠,字良辅、敬轩,号臞仙、蕖仙,工诗,兼擅书画。
    永忠生于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卒于乾隆五十八年癸丑(1793)
    永忠是允禵的嫡孙。
    允禵是雍正帝的同父同母之弟,即胞弟。
    康熙帝着意重用胤禵,让他挂帅西北,掌握重兵。
    雍正帝上台后,对胤禵毫不客气,先削职,后软禁。
    吴恩裕先生在《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诗》中写道:“证据告诉我们:永忠和敦氏兄弟的过从开始的很晚。直到一七六六年(乾隆三十一年,丙戌)的春天,永忠才认识敦诚。……事实上,可能是:永忠在认识敦诚的那一年(一七六六年),他就也认识敦敏了。到了一七六六年,雪芹已经死三年了。永忠由敦氏兄弟那里,根本没有认识雪芹的可能性。”
    吴恩裕先生又写道:“永忠的祖父是康熙的第十四子胤禵。他和康熙第四子胤禛(即雍正)是同母兄弟。……胤禵为雍正禁锢,到乾隆时才被释放。……永忠的父亲在乾隆朝终身不得一实职……(永忠)他虽做了辅国将军兼满洲‘右翼近支第四族’的教长,但他却以诗、酒、书、画、禅、道,为自己的主要生涯。” 
    乾隆三十三年,永忠三十三岁。
    (二)墨香
    爱新觉罗·额尔赫宜,字墨香,是明义的堂姊夫。
    乾隆二十九年,墨香与明义的堂姊博佳氏成婚。
    墨香生于乾隆八年(1745年)九月三十日,卒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五月初九日。
    墨香可能与曹雪芹见过面。
    墨香,是敦敏、敦诚的叔叔,他年龄小,辈分高。
    永忠在乾隆三十三年戊子(1768年)写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弔雪芹三绝句(姓曹)》。
    可见,墨香藏有一部(纯爱情的)《红楼梦》。
    吴恩裕先生在《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诗》里写道:“特别是,这墨香也是个‘才子’一流的人物,敦敏描绘他说:‘墨公讲丰韵,咏物格调工’;永忠说:‘墨翁爱读情诗’,又说:‘知君年少爱风流’等等。”
    乾隆三十三年,墨香二十五岁。
    (三)弘旿
    

爱新觉罗·弘旿,字卓亭,号恕斋,一号醉迂,别号瑶华道人,又号一如居士。生于乾隆八年癸亥九月三十日,卒于嘉庆十六年辛未五月初八。

弘旿能诗,工书、画,以三绝称。跟随名重一时的宫廷书画家董邦达学画。

弘旿是允秘的次子。(允秘是康熙帝的皇二十四子,生于康熙五十五年。雍正十一年二月,封諴亲王。卒于乾隆三十八年,谥恪。)

乾隆二十九年至乾隆三十八年间,弘旿历任厢黄旗蒙古副都统、正黄旗满洲副都统、厢白旗蒙古副都统,镶黄旗满洲副都统等职。

乾隆三十三年,弘旿二十五岁。


    三、蔡义江先生的说明
    蔡义江先生著有《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团结出版社1991年版)。其中有对“永忠诗”的说明。(第473页)其文云:
    这三首绝句作于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一七六八)。诗上有乾隆的堂兄弟、永忠的堂叔瑶华道人(名弘旿,字醉迂)的手批说:“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从“闻之久矣”一语,可知《红楼梦》抄本流传远在一七六八年以前。所谓“非传世小说”,是这部小说只可以在少数知其所隐本事的亲友中私下传阅,不宜张扬开去的意思。所谓“碍语”,是指在政治上有“关碍”的话。瑶华不敢看它,是恐怕因而得祸。因为,在当时,不仅写“谤书”的作者要治重罪,看“谤书”的读者也要跟着获罪。
    四、胡小伟先生的剖析
    《红楼梦学刊》1996年第四辑,载有胡小伟先生的《睿亲王淳颖题红诗与〈红楼梦〉钞本的早期流传——兼评关于〈红楼梦〉曾在清代遭禁的几种说法》。(第317页)其文云:
    ……首先谈弘旿批语。我们知道,弘旿的话是批在永忠《延芬室稿》中《因墨香得观〈红楼梦〉三首绝句之上的。全文是:
    

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这个公案涉及三人,我们不妨逐一分析之。
    第一个是永忠。他是读过《红楼梦》,并且极力赞许其“传神文笔足千秋”的。作为雍正主要政敌允禵的嫡孙,在政治斗争中利害最切,也最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早就明哲保身,唯谨唯诺了。偏偏是他敢于借阅,敢于赞赏,敢于将赞赏形诸笔墨,传示他人,留存后世。可见他显然是没有考虑顾忌所谓“碍语谤书”云云说法的。
    第二个是墨香,他是《红楼梦》的出借者或推荐人,作为被“论死”的英亲王阿济格的后人,他虽然早已被摈除于权力漩涡之外,但如果有“碍语谤书”说法的话,他敢不敢把《红楼梦》拿给永忠这样的危险人物看,也是有疑问的,更何况永忠还把他明白表示在诗题,夸示他人,传诸后世了呢?
    第三个是弘旿,他是有关三人中唯一没有看过《红楼梦》的人(至少在批诗中)。从政治利害关系上说,他是最没有关碍的人;即使从当时文字狱缉拿访查,锻炼罪名的惯常做法来说,他也是最没有干系的人。何况他还敢于在永忠赞誉曹雪芹与《红楼梦》的诗上批点“此三章极妙”呢?仅以他有“碍语”之说,便坐实《红楼梦》为“谤书”,显然不足以服人。
    五、我的重新思考
    2009年2月18日,我在中国文学网上发表了《“碍语”问题》。
    我今重新思考“碍语”问题。
    为何要重新思考“碍语”问题?
    1、我对“甲午八月泪笔”问题及“己卯冬月”“庚辰秋月”“凡四阅评过”问题的思考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2、我对“鸳鸯剪发”本事的探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我对“碍语”问题的重新思考如下:
    (一) 墨香所藏、永忠所观的《红楼梦》,是曹雪芹撰写的《红楼梦》。其内容,见于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
    (二) 弘旿“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的《红楼梦》,是无名氏甲(江宁高士)正在“增删”的《红楼梦》,即《石头记》。
    《红楼梦》共有五个书名。《石头记》之名前后反复两次。
    “《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
    无论是《红楼梦》还是《石头记》,读者圈都极小。
    是否有这种可能性:除作者与脂砚斋、畸笏叟外,《石头记》读者圈对《石头记》仍习惯称为《红楼梦》。
    (三) 永忠写出《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 (姓曹)》,其时间已经到了乾隆三十三年。
    (四) 乾隆三十三年四月之前,《石头记》处于无名氏甲(江宁高士)“第三次增删”阶段即脂砚斋“第三次阅评”阶段。
    乾隆三十三年四月之后,《石头记》处于无名氏甲(江宁高士)“第四次增删”阶段即脂砚斋“凡四阅评过”阶段。
    (五) “鸳鸯剪发”的本事有可能是“乌喇那拉皇后剪发”。
    乾隆三十年,乌喇那拉皇后“从上南巡,至杭州,忤上旨,后剪发,上益不怿。令后先还京师。”
    乌喇那拉皇后“三十一年七月甲午,崩。上方幸木兰,命丧仪视皇贵妃。”
    (六) 《石头记》“第四次增删”本增写了贾赦、邢夫人的故事。
      “鸳鸯剪发”情节属于贾赦、邢夫人的故事系列。
    “鸳鸯剪发”情节里有“碍语“。
    弘旿在永忠《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 (姓曹)》上写出批语“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其时间在乾隆三十三年四月之后,《石头记》正处于无名氏甲(江宁高士)“第四次增删”阶段即脂砚斋“凡四阅评过”阶段。
    总之,弘旿“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的《红楼梦》,正是一部有“碍语“的《红楼梦》!
    “碍语”是什么呢?
    鸳鸯赌咒时所言“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应该就是“碍语”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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