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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晴雯呜咽”中的三个词的理解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童力群 参加讨论

    一、说“横竖”
    第七十七回写道:“晴雯呜咽道:‘……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晴雯的这段话,明明白白的,说懂也好懂。但我挑出三个词出来,可能要惹你思考一番。这三个词就是“勾引”、“道理”与“横竖”。
    首先说“横竖”。“横竖”就是反正、无论如何、肯定。“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这句话怎么理解?“大家”是谁?“横竖是在一处”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晴雯说自己有“痴心傻意”?我想这么回答:“大家”就是宝玉和晴雯。“横竖是在一处”是说永不分离,宝玉和晴雯肯定会成为夫妻,晴雯将来肯定当宝玉的妾。“痴心傻意”有两层意思,一是晴雯没料到会有变故,一直以为能遂心如愿,二是晴雯暗恋宝玉是一片痴心。
    晴雯为何敢于肯定自己能当宝玉之妾?这原因有二:
    一是合乎贾母之意。第七十八回写道:“贾母听了,点头道:‘这倒是正理,我也正想着如此呢。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谁知变了。’王夫人笑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先只取中了他,我便留心。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
    王夫人话中的“贤妻美妾”,其偏义在“美妾”。贾母说的“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王夫人说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都是说的以前曾有过的打算——让晴雯将来当宝玉的“美妾”。对于贾母的这种打算,晴雯是心领神会了的。二是经第三十一回的“撕扇子作千金一笑”的情节以后,晴雯认定宝玉是把她当作丫鬟中的知己。
    晴雯和袭人都是贾母亲自派给宝玉的,将来都是要当宝玉之妾的。她俩彼此都是心领神会的。然而,晴雯有嫉妒之心。
    第三十一回写道:“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袭人羞的脸紫胀起来,想一想,原来是自己把话说错了。”
    为什么晴雯要讽刺?为什么袭人想到“原来是自己把话说错了”?关键在于对“晴雯和袭人将来当宝玉之妾”的事情,贾母只是“指派”,还没有“明说”。此“明说”,不仅仅是贾母一人说,还有待于王夫人说,还有待于贾政说。因此,“晴雯和袭人将来当宝玉之妾”的事情,在第三十一回时,只不过处于引而待发的状态而已,还处于王夫人的考察的期间(后来,晴雯就是被王夫人“考察”掉了的。)。袭人把话说向了前,把潜意思里的“我们”公开的说出了口,也就是把未来的事情提前说了。这就是晴雯要讽刺的原因,这就是袭人想到“原来是自己把话说错了”的原因。先有袭人说错话之事,后才有晴雯之嫉妒。
    因此,我以为,在一般情况下,袭人和晴雯是彼此可以相安的。
    晴雯现在不会去争夺宝玉的首席大丫鬟的位置,将来也不会去争夺宝玉的第一妾的位置。因为贾母已经把这个次序定好了,还因为晴雯是一个会享受的大丫鬟,平时尽量少做事、少管事。
    袭人在平时,是一个相当厚道的人。但是,到了抄检大观园的前夕,她就“花气袭人”了。这里有着深层次的原因。(请注意:“花气袭人”的主要意思还是赞扬袭人都在无微不至的照料宝玉)
    二、说“勾引”
    在荣府里,何谓丫鬟“勾引”少爷?
    第三十回写道:“宝玉上来便拉着手,悄悄的笑道:‘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金钏儿不答。宝玉又道:‘不然,等太太醒了我就讨。’金钏儿睁开眼,将宝玉一推,笑道:‘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我倒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去罢,我只守着你。’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王夫人固然是个宽仁慈厚的人,从来不曾打过丫头们一下,今忽见金钏儿行此无耻之事,此乃平生最恨者,故气忿不过,打了一下,骂了几句。”
    可见所谓“勾引”,就是丫鬟主动用言语吸引少爷来“讨”自己为妾。关键在于是否“主动”。如果是王夫人正式批准了的、“明说”了的,就不算“勾引”。
    我们回到金钏挨打受骂这一细节上来。王夫人是极不公平的。即使宝玉和金钏的这一番对话能算作“无耻之事”,主要的责任者是她的儿子宝玉,而不是金钏。从小说里的这一细节的始末来看,明明是宝玉主动挑逗金钏,怎么成了金钏勾引宝玉呢?自己的儿子是宝贝,下人的女儿是祸水。王夫人的贵妇心理在作怪。
    金钏只说了这么几句话,王夫人就狠狠的打她骂她,实在是太重了一点。
    三、“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
    第三十一回写道:“宝玉笑道:‘我才又吃了好些酒,还得洗一洗。你既没有洗,拿了水来咱们两个洗。’晴雯摇手笑道:‘罢,罢,我不敢惹爷。还记得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也不知道作什么呢。我们也不好进去的。后来洗完了,进去瞧瞧,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也不知是怎么洗了,笑了几天。……’”
    这说的是大丫鬟和宝玉是可以一起洗澡的。晴雯“记得”碧痕和宝玉一起洗了“足有两三个时辰”,显然是夸张的说法。因为一个时辰就是两个小时,“两三个时辰”至少有五个小时。我想,应该是“足有一个时辰”。
    晴雯以前陪宝玉洗过澡没有呢?第七十八回里的《芙蓉女儿诔》写道:“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沐”是何意呢?《袖珍字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解释道:“沐——洗头发。也泛指洗涤:沐浴。”此“泛指洗涤”,包含洗澡。在“得于……栉沐之间”之后,紧接着有“亲昵狎亵”之句,所以,此“沐”很可能包含洗澡。因此,晴雯以前很可能陪宝玉洗过澡。
    “还记得碧痕打发你洗澡”,何谓“打发”。《现代汉语词典》解释道:“打发——照料(多见于早期白话)。”
    还有一个例证。第二十四回写道:“(秋纹、碧痕)只得预备下洗澡之物,待宝玉脱了衣裳,二人便带上门出来”。这说的是两个大丫鬟“待宝玉脱了衣裳”——或帮着“宝玉脱了衣裳”,或看着“宝玉脱了衣裳”,然后“带上门出来”。
    显然,怡红院里的大丫鬟和宝玉一起洗澡,是应尽之责。
    怡红院里的大丫鬟和宝玉一起洗澡,不仅是王夫人允许了的,而且应该是她规定了的。否则,是不可解释的。这一点,说明了宝玉的娇生惯养,说明了王夫人对宝玉的长期的溺爱,也说明了在荣府里,大丫鬟(指丫鬟的身份,而不是年龄)侍候年幼或年少的男性主子时,是不准存有害羞之心的。(当然,大丫鬟与她侍候的男性主子的年龄是相仿的。袭人比宝玉大两岁,晴雯比宝玉小一岁,等等。她们和宝玉一起长大。)
    怡红院里的大丫鬟和宝玉,不仅可以一起洗澡,而且可以一起睡觉。
    第七十八回写道:“用晴雯素日所喜之冰鲛縠一幅楷字写成,名曰《芙蓉女儿诔》,前序后歌。又备了四样晴雯所喜之物,于是夜月下,命那小丫头捧至芙蓉花前。先行礼毕,将那诔文即挂于芙蓉枝上,乃泣涕念曰:
    维  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得于衾枕……之间”,就是一起睡觉。什么是“亲昵狎亵”呢?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昵——亲热。亲昵——十分亲密。狎——亲近而态度不庄重。亵——轻慢。
    《简明古汉语字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的解释。狎——亲热、亲近。亵——不庄重地亲近;亲昵。轻慢。
    对于“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这一段,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中翻译道:“而我能够与你在起居梳洗、饮食玩乐中亲密无间地相处,仅仅只有五年八个月零一点时间啊!”
    蔡先生的翻译自然是对的,因为他面对的读者是大众。我想,如果面对研究者,或者是面对学中文的大学生,除译文之外,还应有专门的解释或解说。而蔡先生在《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里对这一段,恰恰没有专门的解释或解说,因为他面对的读者是大众。
    “起居”,什么样的起居呢?是“得于衾枕……之间,……亲昵狎亵,相与共处”的起居。虽然在第七十八回之前的正面叙述中没有说,但在第七十八回的《芙蓉女儿诔》里说了。这种写法,脂批称为“不写之写”,实为继承了《史记》的“互见”之法。
    怡红院里共有八个大丫鬟:袭人、媚人、晴雯、麝月、檀云、绮霰、秋纹、碧痕。能被宝玉“得于衾枕……之间”的主要是袭人和晴雯,次要的唯有麝月。第五十一回写袭人回家,凤姐特地吩咐派“两个”大丫头值班照料宝玉,晴雯要求麝月“往他外边睡去”,麝月才有机会睡到宝玉的“外床”上。所谓“得于衾枕……之间”,即与宝玉同房而不同床,大丫鬟睡在房内的暖阁里的“外床”上,与宝玉的大床相距只有几步。
    第七十七回写道:“一时铺床,袭人不得不问今日怎么睡。宝玉道:‘不管怎么睡罢了。’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发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况虽无大事办理,然一应针线并宝玉及诸小丫头们凡出入银钱衣履什物等事,也甚烦琐;且有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嗽中带血,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今他去了,袭人只得要问,因思此任比日间紧要之意。宝玉既答不管怎样,袭人只得还依旧年之例,遂仍将自己铺盖搬来设于床外。宝玉发了一晚上呆。及催他睡下,袭人等也都睡后,听着宝玉在枕上长吁短叹,复去翻来,直至三更以后。方渐渐的安顿了,略有齁声。袭人方放心, 也就朦胧睡着。没半盏茶时,只听宝玉叫‘晴雯’。袭人忙睁开眼连声答应,问作什么。宝玉因要吃茶。袭人忙下去向盆内蘸过手,从暖壶内倒了半盏茶来吃过。宝玉乃笑道:‘我近来叫惯了他,却忘了是你。’袭人笑道:‘他一乍来时你也曾睡梦中直叫我,半年后才改了。我知道这晴雯人虽去了,这两个字只怕是不能去的。’”
    在上述引文中,有一小段值得注意。“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发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显然,以前在“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袭人“与宝玉”有“狎昵”之事,只不过是“这一二年间”没有“狎昵”之事。
    “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王夫人看重袭人,事在哪一回呢?事在第三十二回。从第三十二回到第七十七回,小说写了两年四个月的事情。这两年四个月,就是“这一二年间”。在第三十二回之前,在“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袭人“与宝玉”有“狎昵”之事。
    从第十九回起,宝玉不敢吃袭人嘴上的胭脂(不敢接吻)。从第十九回到第三十二回,小说写了四个月的事情。在这四个月里,袭人“与宝玉”仍有“狎昵”之事,不过比被“吃胭脂”(接吻)轻微一些。
    所谓“狎昵”,在宝玉和袭人之间,在宝玉和晴雯之间,就是不涉及“云雨”的亲热。
    宝玉和袭人,在小说的第六回刚开始时,依警幻仙姑所训“偷试”了一次“云雨”之事,以后他俩再绝无此事了。
    四、宝玉的“吃胭脂”
    宝玉有个难以改掉的习惯——“吃胭脂”——实为接吻。
    第十九回写道:“袭人道:‘再不许毁僧谤道,调脂弄粉。还有更要紧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在第十九回之前,宝玉肯定吃过袭人“嘴上擦的胭脂”,以后对袭人不敢如此了。
    在第十九回以后,宝玉改掉了“吃胭脂”的毛病没有呢?
    第二十三回写道:“金钏一把拉住宝玉,悄悄的笑道:‘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
    第二十四回写道:“宝玉便把脸凑在他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着,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鸳鸯便叫道:‘袭人,你出来瞧瞧。你跟他一辈子,也不劝劝,还是这么着。’袭人抱了衣服出来,向宝玉道:‘左劝也不改,右劝也不改,你到底是怎么样?你再这么着,这个地方可就难住了。’”
    可见宝玉没有改。
    晴雯一直没对宝玉下过不准“吃胭脂”的禁令,就难免此事了。我想,《芙蓉女儿诔》里说的“亲昵狎亵”,最严重的应莫过于“吃胭脂”(接吻)的行为。
    五、说“道理”
    第七十七回写道:“晴雯呜咽道:‘……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这“道理”因“已担了虚名”而言。晴雯担了什么虚名呢?
    第七十七回写道:“晴雯呜咽道:‘……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虚名”就是“私情密意勾引”宝玉的“狐狸精”。
    怡红院的大丫鬟,与宝玉一起洗澡,与宝玉同房睡觉,都是应尽之责。她们嘴上的胭脂被宝玉吃了(实为接吻),乃迁就宝玉自小就养成的习惯。因此,这三种事情,都不能算作“勾引”。比这三件事严重的事,应是“云雨”之事。
    《红楼梦》里的所谓“道理”,往往是“特殊的行为”的代名词。
    第三十四回写道:“王夫人听了这话,如雷轰电掣的一般,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不尽,忙笑道:‘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想的这样周全!我何曾又不想到这里,只是这几次有事就忘了。你今儿这一番话提醒了我。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这样好。罢了,你且去罢,我自有道理。只是还有一句话:你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
    王夫人话中的“我自有道理”一句如何理解?“道理”是什么?
    第三十六回写道:“王夫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
    这就是王夫人的“我自有道理”。“道理”就是给予特殊的待遇。这种给予,这种安排,是一个大家族的家务管理的一次施政行为,可以说是“特殊的行为”。推而广之,“道理”可泛指“特殊的行为”。
    晴雯说“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就是要作出一个“特殊的行为”。这个“特殊的行为”应该达到的目的就是名符其实。这个名,其实是个虚名——私情密意勾引宝玉行“云雨”之事的狐狸精。晴雯呜咽时后悔自己“实”不符其“名”。“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就是晴雯想到“当日”值班与宝玉同房睡觉时——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有许多机会可与宝玉行“云雨”之事,也应该象袭人那样“偷试一次”。
    晴雯说“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说的只是一句气话。因为晴雯是一位冰清玉洁的芙蓉女儿!
    晴雯“当日”是如何看待袭人的“偷试”呢?
    第三十一回写道:“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晴雯非常鄙视袭人的“偷试”!
    既然当日“鄙视”,为何后来要说“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呢?
    我想,一方面是晴雯表达了自己的怨恨之情,另一方面是晴雯表示了遗憾之情——今生今世不能和宝玉结为夫妻,尽管这“妻”只是个妾。
    如果一切象宝玉所希望的那样发展下去,宝玉将有一妻(黛玉)三妾(袭人、紫鹃、晴雯)。也许还不止三妾。也许还要加上麝月。如果金钏不死,也许还要加上金钏。
    站在晴雯的角度,她不可能想这么多。“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袭人、晴雯现在都是宝玉的同房而不同床的大丫鬟,将来都是宝玉的妾,到时候老太太、太太说一声就够了。我估计,晴雯的想法可能就这么多。
    宝玉是泛爱的理论家和实践者。对人类,他是泛爱者,同情年轻的女性,同情低贱者。在爱情上,他是泛爱者,“见了姐姐,忘了妹妹”。
    宝玉在爱情上,又是极其认真的。在小姐范围里,他的真爱,唯有黛玉。在丫鬟范围里,他的真爱,唯有晴雯。
    晴雯在临死之前,她愤恨,她想不通。同时,她非常感谢宝玉。唯有宝玉,始终平等待她,宽容待她。她认宝玉为“知己”。
    因此,晴雯呜咽道:“……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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