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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别具风格的红学专著——读舒芜《说梦录》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邓遂夫 参加讨论

    近年来,红学研究呈现出一派繁荣兴旺的景象。其著述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实,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其实,倘以曹雪芹和《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而论,目前这样的繁荣兴旺,还只能算是良好的开端——它当之无愧地应该具有不亚于国际上研究莎学那样壮阔的规模和前景。
     因此,就目前的状况看,无论如何不应当对红学著述的增多和研究队伍的扩大,有丝毫的责难。倒是应该为红学研究的路子还不够宽,百家争鸣的空气还不够浓,特别是其学术上的进展还远远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而感到遗憾。譬如,在目前众多的红学著述中,隔靴搔痒,人云亦云,乃至老调重弹的平庸之作,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真正是勇敢探索,大胆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对于解决学术上的实际问题有所促进、有所推动的,还为数不多。
     要使红学进一步繁荣和更健康地向前发展,学术界必须破除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的陈腐观念,对于那些大胆突破、独辟蹊径的探索,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评价。
     毫无疑问,舒芜同志正是这样勇敢的探索者之一。他新近出版的《说梦录》,便是一部颇有见地、别具风格的红学专著。
     作者在这本书的序言中,自称是“《红楼梦》的一个普通读看”,把自己这部著作说成是“一个普通读者的读后杂谈,同那些专家著作不是一类”。这当然是自谦。舒芜同志不仅是一位颇有名望的作家和评论家,而且早在五十年代中期,便主持编选过关于《红楼梦》讨论的文集,对红学知之甚深。但从另一种角度看,作者声言要在他的著作中极力追求“从普通读者来,又回到普通读者去”即以“最广大的普通读者对作品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为出发点,为归宿点,却不能不说是有感而发,着意而为,而且确实形成了他这部专著的一大特色。
     这使我们想起明代卓越的思想家和文学家李贽的话:“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焚书·童心说》)
     按李贽的解释,所谓“童心”,即“真心”,“最初一念之本心”;与此相对的则是“以闻见道理为心”。可见其强调的是一个“真”字,即作者的真切感受。当然,李贽所反对的“闻见道理”,是指流行于当时的封建道学教条。而今天,我们的学术研究,尤其是红学,是否也需要从另一种性质的“闻见道理”即长期受“左”的和右的思潮影响而逐步形成的各种偏见之中彻底解脱出来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因此我认为,舒芜同志之所以强调、“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其目的,也是希望从根本上消、除目前仍然流行着的因受“左”的和右的思潮影响而形成的各种偏见,突出一个“真”字。这其实也是《红楼梦》这部作品本身所体现的精神。曹雪芹为了冲破旧小说“千部一腔、千人一面”的樊篱,不也始终坚持“不敢稍加穿凿,致失其真”么?不过,古往今来,不论是创作还是研究,真正能坚持做到这一点的,却为数不多。因为它既需要才力,更需要胆识。舒芜同志经过勤奋实践而奉献在读者面前的《说梦录》,则足以说明,作者果然是说到做到了。
     《说梦录》分前编、本编、后编三部分。作者将他1979年以来,按预拟的小题目陆续写出的六十余篇漫谈《红楼梦》思想艺术的长短不拘的文字,作为本编;前面加上三篇饶有风趣的对话体长文,略近于概论,为前编,后面则附上另外几篇“可以算是余论”的专题文章,为后编。这样,既有专论,又有漫谈,长短相参,错落有致,加之议论精辟,文笔奇巧,读来如观郑板桥书法,“有乱石铺街之美”。比起某些专著来,它在形式上便易于为广大读者所接受。
     但是切莫误会,不要以为这只是一部普及性读物。正如《红楼梦》这样优秀的文学作品完全可以收到雅俗共赏的效果一样,《说梦录》作为一部有创见、有新意的论著,它既可以指导普通读者阅读《红楼梦》,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像这样雅俗共赏的红学专著,以前也有过,例如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若以《说梦录》与之相比,在为广大的普通读者所叹赏方面,它不一定能超过蒋著,但在学术价值方面,则显然比蒋著更胜一筹。
     收入《说梦录》的许多篇章,在近两三年间曾陆续发表于国内各大报刊,因而在学术方面,它实际上已经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其中有一些论点,还在学术界引起过一系列连锁反应,给那些曾经使人见惯不惊的偏见以有力的冲击。
     举一个例子来说。《红楼梦》到底是写什么的?对这貌似简单而又始终争论不休的问题,直到最近,还是要么认为写了“爱情掩盖”下的“政治”,要么认为写了具有“政治意义”的“爱情”。而舒芜在列于本书篇首的《谁解其中味》一文中,则根据作品的实际情况,从普通人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出发,实事求是地指出:《红楼梦》写的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不是某一个女性的悲剧,也不止是一个婚姻问题的悲剧,而是那个社会里青年女性的普遍悲剧。”对于我们这样听惯了陈言老调的人来说,这已经是耳目一新了。但文章并未到此止步,而是层层深入地进而揭示出:《红楼梦》所写的实际上还应该是那位“爱博而心劳”,承受着“所有青年女性的悲剧的总重量”却找不到出路,只好被迫走上鲁迅谓之“爱人者败亡的逃路”的贾宝玉的悲剧。
     此论一出,影响颇深,使好些人在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上豁然而悟。以我个人的感受为例。我一向对于《红楼梦》中那块历尽红尘回归大荒山的“石头”,何以还要一再悲叹其“无材补天,枉入红尘”,感到大惑不解。对于历来各不相让的两种解说——或谓其反映了曹雪芹有“补天”思想,即试图挽回封建阶级乃至整个封建社会的衰亡之势;或谓其是“假语”、“反语”,流露出曹雪芹非但不愿“补天”、还想“触天”的叛逆思想——我虽然都有些怀疑,却始终不得要领。经舒芜同志上述论点一启示,才使我恍然大悟:“石头”慨叹其“无材补天”,恐怕应该与作品本身所表现的悲剧内涵相一致,才符合作者乃至书中艺术形象的感情逻辑吧!果然,在戚序本《石头记》第三回的脂批中有这样一句话(本来也是早就熟知的,现在突然觉得有了新意):“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
    这说明,在作者的亲人和著书助手脂砚斋等人的眼中。“石头”(或谓作者)想补而又补不了的“天”,原来是离恨天。
     离恨天亦称“孽海情天”,即书中女儿们的命运主宰者警幻仙子所居之地。那里,存放着与女儿们命运攸关的各种簿册,女儿们尘缘满了以后,便要魂归于此。可见“离恨”正是作者给书中女儿们总的命运所下的断语;以此命名的所谓“天”,正是女儿们悲剧命运的象征。于是可以理解,所谓“无材补天”,也正是作者(自然包括书中的“石头”)对于自己无法改变“当日所有之女子”的悲剧命运,或者说无法挽回其心目中的“美的毁灭”所发出的深沉愧恨的哀鸣。难怪脂砚斋会在“无材补天”一语的旁边批道:“是作者一生惭恨。”(见甲戌本)“自愧之语,呜咽如闻!”(见戚序本)
     像这样一戳就穿的道理,如果不是因为受了长期以来各种“闻见道理”的蛊惑,本来是不难理解的。古代一些《红楼梦》的普通读者,早就很自然地这么看了:
    天名离恨无由补,泪洒苍梧竹欲枯!
     一一范淑:《题直侯所评红楼梦传奇》
    凭伊炼石天能补,离恨天边措手难!
     ——李福备:《读花韵庵主人所谱红楼
    传奇六首》
    始信情天莫补,顽石空留。
    一一凌承枢:《红楼梦百咏词》
    燕返香魂,补离恨天。
     ——郑师靖:《续红搂梦序》
    看!在《红楼梦》普通读者心目中如此不言而喻的事情,却被我们过于求深的专家学者误解了这么长日子。
     仅此一例,即可见《说梦录》的学术价值及其对人们的启示影响之一斑。像这样学术性很强的论述,不仅在书中前、后编的专论里比比皆是,在本编的数十篇漫谈里,也每有所见。
     这里也举一个小小的例子。本编里有一篇短文,针对自1954年开展《红楼梦》问题讨论以来,在评论与研究中讳言宝玉、晴雯的爱情关系问题,作了极有说服力的辨析。作者认为,宝玉“拒绝典型的封建淑女宝钗,而忠贞于封建阶级叛逆女儿的黛玉,这是他的爱情观中的进步因素,是他的爱情接近于近代爱情的地方。但是,接近于近代爱情,并不是已经等于近代爱情。宝玉的婚姻爱情观,其实仍然没有越出封建多妻制(更准确些该是封建妾媵制)的范畴。”由此出发,作者进一步指出,“宝玉也正是从这个制度的观点来处理同钗黛晴袭之问的关系……妻,在一般情况下,只能有一个,故钗黛不可得兼。而妾与妻并存则并不矛盾”。宝玉“对于晴雯,虽‘亲呢狎亵’而终于‘各不相扰’……已经是包含着尊敬的爱情。然而,他并不觉得对晴雯的这种爱同对黛玉的爱有什么矛盾,晴雯黛玉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矛盾,这正是未能摆脱封建多妻制观点时合理的现象”。别看这只是一个小问题。在当前,提出和澄清这样的问题,同样是十分有意义的,且具有举一反三的作用。本来,宝玉和晴雯之间纯洁的爱情关系,在曹雪芹所处的时代,不仅是值得歌颂的,而且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若以我们现代人的标准去衡量,则不仅不合理,而且觉得有损于正面人物的形象。于是不免强使之符合我们的理、作出违反事实的解说。这样来“合理化”,恰恰又成了歪曲。笔者不久前即曾在一篇文章中干过这样的蠢事。这便涉及到在文艺评论工作中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这也正是《说梦录》一书的重要特点之一。的确我们很难从里面看到大段的引经据典和空洞枯燥的说教,但字里行间,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说梦录》自然也免不了有些小小的失误。如将十二钗图册中显然是咏探春的“才自精明志自高”一绝,误为“概括地预言了史湘云的一生”将第二回贾雨村自述其在南京所见的贾府“老宅”,当成了“《红楼梦》故事主要发生”之地的“都中”的“荣国府(及其别院大观园)”,以致误认为贾雨村对那“冷落无人”的老宅外景的描述,便是书中写荣国府大门的“第一个粗枝大叶的全景”镜头(其实脂砚斋在甲戌本的这个地方已经批明。“好!写出空宅。”)当然,这些只不过是白璧微瑕。
     值得着重一提的是,读完《说梦录》我有一个隐约的感觉:似乎作者对《红楼梦》的特殊性方面还注意得不够。作者在序言中说:“我尊敬一切声关曹雪芹传记的科学研究,但我谈《红楼梦》中的人物风景就谈《红楼梦》中的人物风景,决不把曹雪芹的生平、家世、谱系、姻亲、交游、府邸乃至大观园遗址之类念念不忘的记在心儿里。”作者的本意,固然是在强调艺术与生活的区别,突出对《红楼梦》艺术特性的研究。但这种说法的本身,不免失之于偏颇,恰恰容易导致用一般小说学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从而不知不觉地忽视了对《红楼梦》艺术特性的深入阐发。
     舒芜同志是深通红学的艺术家,其看待《红楼梦》的眼光也决非一般化。但由于他在分析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时,对于红学的其他方面——他不无偏颇地称之为“有关曹雪传记”的研究一一过分地抱有戒心,便在《说梦录》绝大的优点之中,掩藏了一个令人遗憾的缺点:即把“从普通读者来,又回到普通读者去”这一本来正确的命题,过分拘泥地强调到了近乎褊狭的程度。
     诚然,一般的读者较少机会看到不大通行易得之本(如脂评本之类),也不大知道曹雪芹的生平、家世和所处的社会环境等等。但是,不能见到或不大知道,决不等于不希望了解,不值得了解。既然这样的普通读者已经到了不仅爱读《红楼梦》,而且爱读评论《红楼梦》的学术专著的地步,那就说明他们的脑子里或多或少已经带着一些与读别的小说有所差异的独特而难解的“谜”,带着对这部小说作者及其创作情况的某种兴趣,在寻求指导,寻找答案。因此,一部评说《红楼梦》思想艺术的著作,即便只是为了帮助普通读者认识这部作品的价值和特点,也大可不必仅仅局限于就书中的人物风景而谈论书中的人物风景,完全可以适当地、恰如其分地联系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特殊历史背景,联系他的独薅生平、家世、思想、素养,甚至还可以联系与他同时代的人,特别是他的亲友对他的为人、作品、著书情况等等的评介,联系普通读者不易见到的其他版本的某些微妙差异,去作更深入的剖析。
     这里面自然有一个如何掌握好分寸的问题,也有一个对有关材料如何去伪存真的问题。但不管怎样,试图绝然回避这方面的问题,甚至唯恐沾了边会有损于文艺批评的“纯洁性”,却不能不说是对《红楼梦》研究的一种误解。值得引起注意的是目前类似这样的误解,在很大程度上正左右着学术界的舆论,客观上起着有碍于研究工作的深入,有碍于红学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的不良作用。
    原载:《天津社会科学》1983/06
    
    原载:《天津社会科学》1983/0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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