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笔者曾在拙著《石与石神•石狮子:洪水的预言家》(学苑出版社,1994年)中写下这样的一段话:“石狮子眼睛出血,预兆城池将陷而为湖的传说,简括为陆沉传说,是洪水神话的一支和延续。”最近又发现了一些新的材料,促使笔者再作进一步思索。 陆沉传说与吴文化圈 陆沉传说,虽然在我国沿海一带有所流传和采录,但它应是吴文化圈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源远流长的传说类型。从本世纪30年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这种传说类型在吴文化圈内多有发现和记录。现根据这个主要流传在吴文化圈内的传说资料,略作归纳分析。 地处太湖之滨的嘉兴县,秦代或先秦时代就有陆沉传说流传。晋•干宝撰《搜神记》卷十三收入一则有当地地域特色的陆沉传说: 由拳县,秦时长水县也。始皇时,童谣曰:‘城门有血,城当陷没为湖。’ 有妪闻之,朝朝往窥。门将欲缚之。妪言其故。后门将以犬血涂门,妪见血,便走去。忽有大水欲没县。主薄令干入白令。令曰:‘何忽作鱼?’ 干曰:‘明府亦作鱼。’遂沦为湖。 魏郦道元《水经注》另据《神异传》引了此传说,并释曰:“《吴记》曰:谷中有城,故由卷县治也。即吴之柴辟亭。故就李乡,携李之地。秦始皇恶其势王。令囚徒十余万人,氵于其土,表以氵于恶名。改曰囚卷,亦曰由卷也。吴黄龙三年,有嘉禾生卷县,故曰禾兴。后太子讳和,改为嘉兴。《春秋》之携李城也。”⑴从干宝所辑录的传说中所引用的秦代童谣“城门有血,城当陷没为湖”来看,陆陷传说的滥觞期,可能在秦代或早于秦代。“城门有血”作为陆陷的预兆,在当时已成为此传说类型的基本母题。 就记载的时间来说,干宝的记录并非陆沉传说的最早记载。最早的记载见于西汉时期的著作《淮南子•亻叔真训》:“夫历阳之都,一夕反而为湖,勇力圣知与罢怯不肖者同命。”所记本事即情节极其简单。到东汉高诱作注,才将历阳陷湖传说大体勾勒出来: 昔有老妪,常行仁义,有二诸生过之,谓曰:“此国当没为湖。”谓妪视东城门阃有血,便走上北山,勿顾也。自此,妪便往视门阃。阍者问之,妪对曰如是。其暮,门吏故杀鸡血涂门阃。明旦,老妪早往视门,见血,便上北山,国没为湖。与门吏言其事,适一宿耳。一夕,旦而为湖也。勇怯同命,无遗脱也。 历阳陆陷传说,被后出的各种志异笔记类书多所引述。历阳在今安徽省和县,县治现在还称历阳镇。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注曰:“有注云:汉明帝时,历阳沦为湖。”⑵汉明帝刘庄即位时在公元58年,退位时在75年。和县与含山县为邻,其湖在和县称历湖,在含山县称麻湖。其地望在太湖之西,巢湖之东,与南京、湖熟一带相去不远。据考古发掘,含山凌家滩新时期时代墓葬中发现的玉版,其正面,围绕着中心刻有两个大小相套的圆圈。⑶如果像有的学者所说的,这两个圆圈象征着太阳的话⑷,那么,含山一带居住的族群,与生活在浙江余杭的反山、瑶山,嘉兴的马家浜、双桥,江苏吴县草鞋山、张陵山,上海青浦的福泉山、松泽等新石器文化遗址的族群一样,都是太阳崇拜的子孙⑸,它们应是有着相似或相近的文化特征的族群。把和县、含山的古文化看作是先吴文化,大概是说得通的。 历阳陆陷传说,到晋•干宝《搜神记》卷二十所收一则异文,其情节显然出现了重大变异: 古巢,一日江水暴涨,寻复故道。港有巨鱼,重万斤,三日乃死。合郡皆食之。一老姥独不食。忽有老叟曰:“此吾子也,不幸罹此祸,汝独不食,吾厚报汝。若东门石龟目赤,城当陷。”姥日往视。有稚子讶之,姥以告实。稚子欺之,以朱傅龟目。姥见,急出城。有青衣童子曰:“吾龙之子。”乃引姥登山,而城陷为湖。 其变异表现在:一,城门(阃)有血,国将陷而为湖,变成了石龟目赤,城当陷,出现了一个新的角色--石龟。⑹二,出现了对陆陷为湖起因的解释:合郡食龙之子的肉,遭龙的报复,城陷为湖。三,合郡皆食,独老姥一人不食,老叟(龙的化身,龙与水有关,龙的出现,有重要意义)将秘密--石龟眼赤,城当陷--告诉了她(报恩),因而得以逃生。三,“江水暴涨,寻复故道”--开始与洪水联系起来,但其解释还未达到合理程度。 到梁,任昉《述异记》卷上也记载了这个传说: 和州历阳沦为湖。昔有书生,遇一老姥。姥待之厚。生谓姥曰:“此县门石龟眼血出,此地当陷为湖。”姥后数往视之。门吏问姥。姥具答之。吏以朱点龟眼。姥见遂走。上北山,顾城遂陷焉。今湖中有明府鱼、奴鱼、婢鱼。 与《搜神记》所载相较,显然,这个传说在流传中,丢掉了江水暴涨、合郡食龙肉、龙惩罚人类的情节,老叟变成了书生,他以一个预言家的身分,把城将陷而为湖的秘密--石龟眼出血预兆--告知厚待他的老姥,地陷后只有老姥一人逃生。至此,陆陷为湖的传说,始形成为一种较为固定的型式。 历阳沉湖的传说,其变异一如上述。但,在唐•李冗所撰《独异志》中所搜集的文本,与《淮南子》注里的说法却并无多大差别,究其原因,可能是李冗直接从汉籍移植而来,而不是取自民间。而吴兴沉湖的传说,由于笔者读书有限,未见在晋•干宝之后的其他文献中有新的记载,但笔者相信,此传说不会在民间断流。 在明代无名氏小说《龙图公案》里有一篇《石狮子》,预兆洪水将至的角色,由以往文献中的石龟变成了石狮子。这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转变。这个转变,可能是由于民间流传着的这类传说中,石狮子已经取代了石龟的缘故。 以石狮预兆为标志的近代传说 本世纪以来,在吴文化圈内,在太湖周围的广大地区,搜集记录的陆陷为湖的传说,仅笔者读到的就至少有九篇:从南而北,浙江富阳两篇、长兴一篇;上海三篇(一篇是金山的、一篇是氵殿山湖的、一篇是阳澄湖的);江苏宜兴一篇、常州一篇、淮安一篇。其他地方不一定没有流传,只是笔者没有看到,或没有搜集到而已。(笔者在此呼吁,吴文化圈内各地同好,不妨留意此类传说,加以搜集,以便对这一文化现象作进一步的考察。)这九篇陆沉传说,大致可分为两个类型:1型:陆沉母题;2型:陆沉母题与兄妹婚母题融合。 先说1型:陆沉母题 属于陆沉母题的传说有七篇,与古代记录的异文有连续性,但也有变化,最大的变化是:城(陆)陷或洪水到来的预兆,由城门(阃)有血--石龟眼睛出血,变成了石狮子眼睛出血。这个类型以民族学家陈志良于30年代在上海记录的《沉城的故事》⑺为代表。情节构成大致如下: (1)东京城一孝子,仙人对他说,城隍庙前的石狮子眼睛里出血,此城将沉没。 (2)孝子天天往看,被杀猪的看见,盘问何故,孝子实告。 (3)杀猪的将猪血涂在石狮子眼睛上。 (4)孝子见状,回家背了老母逃命,东京城陷而为湖,崇明岛渐渐汆了出来。 宜兴的异文《水淹半边胡》⑻,陆陷的原因是玉皇大帝为了惩恶: (1)相传太湖有座山阳城,城里有七十二个留着半边胡子的异人,在街市上作恶欺人。 (2)为惩治恶人,玉皇大帝命地藏王于某日陷落山阳城。 (3)南海观音扮作小贩,卖油煎饼子,大饼便宜,小饼卖得贵。有一孝子,花钱来给父母买了一张小饼。南海观音把玉皇大帝决定陷湖的秘密告诉他。城隍庙前石狮的眼睛变红,就是城要沉没的日子。 (4)孝子天天去看石狮子眼睛是否变红,被屠夫发现。 (5)屠夫为了捉弄他,在石狮子眼里涂了猪血。 (6)孝子带了全城老百姓和老母逃出城去,山阳城陷于湖中。 这个传说比上海的异文多了作恶的七十二个留着半边胡子的恶人和玉皇大帝决定陷湖,以及南海观音考察实情的情节。情节与宜兴的异文大致相同的,还有采录于常州的一篇题为《氵鬲湖的传说》⑼。该传说前半部分与《水淹半边胡》相同,观音菩萨对恶人的作为生气,一跺脚,村子就沉了下去。然而,后半部分,即(3)(4)(5)(6)都在流传中丢失了。因而可以断言,这是一个残缺不全的传说。 长兴的异文《瓷州城与太湖》和淮安的异文《洪泽湖的传说》也有神仙惩恶扬善的思想,但在构思上强调了洪水是怎么来的。 《瓷州城与太湖》⑽的主要情节是:(1)瓷州城的人很贪婪,老神仙决定发大洪水惩治这些贪得无厌的人。(2)对小姑娘说出秘密:城门口石狮子的眼睛红,就快去逃命。要带上一把筷子,跑到一地,就插一根。(3)小姑娘每日往看狮子。一日,狮子眼红,带了筷子逃出城去。(4)瓷州人发现他们的水缸旁长出了许多笋,洪水从笋窝里涌了出来,瓷州城变成了太湖。(5)小姑娘每走一段路,便插上一根筷子,这些筷子成了一排排芦苇,挡住了洪水。 《洪泽湖的传说》⑾的主要情节是:(1)世人要遭难,观音老母下凡,变成卖馒头的老太。(2)没有一个人孝敬父母的人,只有一个小伢子心眼好,孝敬父母。(3)观音老母告诉小伢子,石狮子眼一红,大水就到,快带你妈逃走,不准泄露天机。(4)小伢子天天往看,被杀猪的察觉,小伢子照实告之。(5)杀猪的耍弄他,在石狮子眼里涂了猪血,小伢子带上奶奶就逃。(6)小伢子回去刨聚宝盆,大洪水从聚宝盆窝里往外冒,泗州城变成了洪泽湖。 传说中的瓷州城和泗州城,其地望分别在太湖之南和太湖之北,相距有一定的距离,其故事情节却惊人地相似。不同处在,一个是洪水从笋眼里涌出来,一个是洪水从聚宝盆窝里涌出来。 2型:陆沉母题与兄妹婚母题复合。其特点是陆沉造成洪水,洪水之后仅存兄妹二人,结为夫妻,延续人类。有两例:一例系叶镜铭于30年代采录于富阳县的一篇,题为《石狮嘴里出血》;一例系1988年出版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富阳县故事卷》中的一篇,题为《合石磨》。但后者是编辑者根据自己的理解综合流传于不同乡的三个讲述人讲述的多种异文整理而成的,无法看出其时代特点、情节变异的情况,因而并无研究价值。《石狮嘴里有血》⑿,其情节型式如下: (1)有姊弟二人。弟每日必以“镬焦团”一个投石狮口中。经三年。 (2)一日,石狮谓弟曰:“我口旁有血时,世间必遭大难。届时,你可入我腹中避之!” (3)越数日,弟果见石狮口旁有血。是某屠夫无意中所涂上之猪血。他即奔告其姊,相率入石狮腹中避之。狮腹甚大,且通大海。 (4)当姊弟俩出来时,世间已无人类踪迹。弟因向其姊提议,二人结为夫妻,以免人类消灭。姊说:“我们俩可以磨一具,搬至山上。再个人取一扇,向山下滚去。如能合,则我们俩结为夫妻。” (5)照话去做。两扇磨滚下山时,果相合。姊弟结婚。 这一型式,过去未见记载。该传说搜集和发表于1930年,尽管叙述语言简洁提炼,系由作者写定而非直接从民间讲述者口中记录的,但从叙事方式和风格来看,搜集者仍然是忠实的,在情节上没有主观的随意取舍。其中的一些观念及其由来,与1型诸式不同,颇值得深入研究。 这一型式中还有一个特例,洪水和血缘婚的因果与上例完全相反,不属于洪水后血缘婚母题。不在这里论列。 兹将上述陆沉传说的两种型式作一简单比较。 (1)1型与2型的前半部大体相同。门阃、石龟或后起的石狮,是天机(洪水、城陷)预告者,当它嘴边有血时,将有灾难,洪水陷城。 (2)1型故事结局是,一人(孝子或善心者)得知天机,负母逃脱洪水。2型的最大区别是,大难(大洪水)来临时,姊弟二人同入石狮子腹中躲避,洪水退后,二人出来,以占卜方式决定婚配。后半部分可能是融合了“洪水后再造人类”血缘婚神话。 (3)晚近流传的1型较之早期的流传的型式,增加了较浓重的晚期民间信仰色彩。角色也发生了转换:古代异文中作为预言家的是书生,晚近异文中则转换成为惩罚作恶者、贪婪者的神仙(玉皇大帝、观音菩萨)。有的异文(如宜兴)中,城陷时要拯救大多数人、淹没少数坏人的观念,显系搜集者主观加上去的,并非原来就有的观念。 (4)1型侧重在解释某城(地)陷落的原因。如东京城怎样陷落而崇明岛怎样汆起来的,苏州与无锡之间的山阳城怎样陷而为太湖的,青浦朱家角附近的氵殿山湖是怎么来的,历阳是怎样陷而为历湖的,泗州城是怎样沉没而成为洪泽湖的,等等。 陆沉传说的形成 许多学者把伊尹生空桑的古神话与陆沉传说列为同型传说。笔者在《石与石神》一书中,也接受了这种观点。在搜集和研究了更多的材料后,反而感到陆沉传说与伊尹生空桑神话相同的因素毕竟少于不同的因素。因而对有学者所说的,陆沉传说“最初出现于山东与河南交界的有幸氏族故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传说开始向四周传播,在南北朝时已达安徽、浙江和四川,近代又传到了北至吉林、南至湖北的广大区域。”⒀的观点产生了怀疑。这一见解,恰恰没有提到古来以“五湖”为中心的吴地。笔者趋向于认为,陆沉传说最早出现于吴地的沼泽湖网地区,(《搜神记》记载的陆沉传说的发生地就在由拳--今之嘉兴),而且在吴地的流传比其他任何地区都更为密集。 吴地东滨大海,北抵长江,河港泾浜纵横交错,湖泊漾荡星罗棋布,史有“三江五湖”之称(《史记•河渠书》)。这样的自然环境,为农业文明的发展创造了极为优越的条件。在这广袤的水乡泽国之地,古来也时常因地壳变动或海水上涨而发生地陷为湖、洪水横流的事情。据《淮南子•亻叔真训》记载,历阳一夕沦而为湖。春秋时代越之武原乡,在汉顺帝(公元126-144年在位)时陷而为湖。《吴越春秋》也有记载:“海盐县沦为招湖。”海盐即武原乡,历史上曾属嘉兴府。《吴地记》记载:“当湖在平湖治东,周四十余里,即汉时陷为湖者。亢旱水涸,其街陌遗迹,隐隐可见。”据《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泗州在清康熙时沦入洪泽湖。1935年吴越史地研究会进行江浙两地的考古调查,一个很热闹的论题就是当地湖泊纵横地带的陆沉现象。据说吴稚晖先生说过,在无锡、苏州与太湖之间,从前曾有个山阳县,后来沉而为湖了。水清的时候,还能看到水底的房屋。(据陈志良文章)好端端的城池和村庄,在一夜之间,就陷而为湖,被洪水淹没。这种自然界发生的突发事件,足以造成惊天地泣鬼神的印象,给由于科学的不发达、迷信思想十分严重的附近的人群和后世的人们,留下了一个无法理解也无法解释的疑团。于是,关于陆沉的传说,就在一种特定的背景下产生了。开始时,这个传说还局限于陆沉的事实,但在不断流传中,就会像滚雪球一样,把若干本来与陆沉无关的东西,都粘连进来了,或把其它母题的洪水神话也兼并进来了。这就是陆沉传说为什么最早在吴地和吴文化圈里出现,并且流传比其他地区密集的原因。 在陆沉传说的两种型式中,有一个共同的骨干性的情节, 即神话学上被称做“母题”者,就是城门(阃)有(鸡)血--石龟眼出血--石狮眼出血(涂血),预兆着将陆陷为湖或洪水泛滥大难将至。这个母题,或这个表征,是怎样形成的?有何象征意味? 无疑,在这个“母题”中所包含着的,是一些古老的、甚至是原始的观念。据《史记•封禅书》载:“秦德公时,磔狗邑四门,以御蛊菑。”《六艺流别》十七引《尚书大传》:“季春之月,九门磔禳,出疫于郊,以禳春气。”《齐民要术》卷三引《四民月令》:“东门磔白鸡头。”古人为什么要在九门悬挂狗头或鸡头呢?《风俗通义•祀典》作者应劭解释说:“盖天子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独于九门杀犬磔禳。”古代帝王,多是重视城门的建设与安全的,认为城门是“生气之门”,是具有灵性的,所以在季春时,要杀狗杀鸡并悬挂其头以毕春气。春秋战国时的吴国,也是特别重视城门的建设和文化取意的。伍子胥到吴后,为吴王阖闾建苏州城和城门时,相土偿水,象天法地,赋予各个城门以特殊的文化含义。据唐•陆广微《吴地记》:全城十六个门,八个为陆门,象天的八风;八个为水门,法地的“八卦”。阊门即取于“天通阊阖风”之象征。古人认为,血是生命的象征,一切生物的生命都在血中。因此,磔狗于门,或涂血于门,乃是借助于血光之气来禳灾纳吉。 但是,以血涂门,也可以反其义而用之。《风俗通义》卷九:“世间多有狗作变怪,扑杀之,以血涂门户,然众得咎殃”。古人是普遍信巫的,吴越之地尤甚。从他们的巫术观念看来,牲血是一种禁忌,人类可以用狗血、鸡血、后来发展为用猪血来禳灾,他人(他种势力)自然也可以用牲畜的血来对付人类。因此,一旦在具有“象天法地”含义的城门(阃)上见到了他人涂抹上的牲畜的血(由拳县的那个老妪在城门上所见到的是犬血),此举便预示着外力(往往是神力)加给该城的灾难将至:城将陷而为湖或洪水将淹没城池与村庄。这种血的禁忌,在吴地大概也曾相当的流行。《搜神记》卷九:“东阳刘宠……居于湖熟。每夜,门庭自有血数升,不知从何来。如此三四。后宠为折冲将军,见迁北征。将行,而炊饭尽变为虫。其家人蒸炒,亦变为虫。其火愈猛,其虫愈壮。军败于坛丘,为徐龛所杀。”刘宠见血于门庭,而后被徐龛所杀,血成为灾祸的预兆。 早期的陆沉传说中,作为灾难征兆的是动物的血,见诸记载的是鸡血和狗血,后期的传说中则是猪血。以鸡作为祭牲和鸡卜巫术的习俗,较为广泛,在《山海经》等著作中多有记载,至今也还在西南一些属于百越族群系统的少数民族中流行着。“磔狗于门”是周的风俗。在周人看来,“犬者金畜,禳者却也”。周人的习俗也带到了吴族。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遗址也出土了狗的遗骨,作为河姆渡人的后人,吴族或越族也有以狗血涂门和禳灾的习俗。猪是农业民族的家畜。在河姆渡遗址出土有不少残缺不全的猪的上下颌骨和不完全的牙齿及一些破碎头骨、骨骼,以及造型精美的陶塑猪,说明河姆渡人已经饲养家猪。江苏吴江龙南新石器时代遗址(距今四千年前)在居住面旁边,出土了猪圈遗址和完整的猪骨架。(16)有研究者认为,葬猪的坑在房址附近,在史前遗址中是比较少见的,可能是以猪奠基,反映着当时的一种信仰。(17)猪在农业民族中是一种常见的家畜,猪与人有亲和的关系,在文化的意义上,猪与人处于同一阶梯上,可以用来作奠基之用,也广泛地用于祭祀和禳灾,猪血与狗、羊、鸡的血一样,既具有禳灾的功能,也作为禁忌用于模拟巫术,致害于他人,带来灾难。 龟是作为四灵之一,出现于中国古文化之中的。以往,一般认为龟是从殷商起成为人们观念中的灵物的。近年来,已经把这个时间大大提前了。在上文提到的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出土文物中,刻画有象征太阳的双层圆圈的玉版,就是夹在两片完整的龟甲中间的,说明当时的原始先民就已经把龟当做灵物来崇拜了。宋•吴淑《事类赋注》云:“伊神龟之效质,实瑶光之散精。负《河图》之八卦,标《礼经》之四灵。”⒁在这样的观念和信仰下,神龟取代城门,担任着预言家的角色,想来是势所必然的,尽管我们还未能弄清楚龟是在什么时间成为这个角色的。《搜神记》里同时收入了由拳县和古巢陷而为湖的传说,前者的预言家是“以犬血涂门”,后者则是“以朱傅龟目”,显然这两则传说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但至少在晋代(虽然干宝原书散佚,但后来的辑本,被学术界认为仍然大部是干宝原书)已经出现了石龟作为城陷或洪水预言家的传说。 笔者在《石与石神•石狮子:洪水的预言家》中说过:“到了辽宋金元以后,龟作为神授权力的象征,依然随处可以见到它驮着沉重的石碑,但它在世俗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下降了,甚至成了市井中人们讥讽嘲笑的卑物。”(15)狮子从汉章帝时代从西域传入中国后,已经逐渐进入了中华民族的民俗生活,在陆沉传说中代替了神龟,而成为新的预言家。 陆沉传说与洪水后人类再殖神话 前面所引的富阳石狮子预告陆沉的传说,即陆沉传说2型,其内容讲的是:石狮子把必遭“大难”(地陷?洪水?)的天机告诉了三年来喂它食物的弟弟,姊弟二人在灾难来临之前,从狮子的口中,进到狮子的肚子里躲避(洪水)。(狮肚通大海。)(洪水消退后)当他们从狮子的肚子里出来时,世上已经没有人烟,只剩下姊弟二人。于是,弟弟提出结婚的建议。姊姊提议以滚磨盘的占卜方式,来决定是否结婚。两扇磨盘在山下合在一起,“天意”让他们结为夫妻(人类得以延续)。这一型式的特点是融合了陆沉(洪水泛滥)与兄妹结婚两个原本各自独立的神话母题,成为“洪水后兄妹结婚再造人类”神话之一式。 中国的兄妹婚神话,以伏羲女娲神话为代表。关于伏羲女娲兄妹婚的神话,最早的记载,过去公认为是唐•李冗撰《独异志》中的记载:“昔者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妇,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18)但正如袁珂和钟敬文两位学者先后指出的,这个兄妹婚神话,并没有洪水的母题,因而只有兄妹结婚传衍人类的母题,而缺乏洪水后再造人类的母题。(19)近年来,敦煌写本伯4016《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的发现和考证,不仅使洪水后伏羲女娲兄妹结婚再造人类神话的文献记载的时间提前到了六朝时期(20),而且找到了洪水和兄妹婚两个母题连在一起的伏羲女娲兄妹婚神话文献。吕威指出:敦煌残卷中的伏羲女娲故事的特点是:(1)说明了洪水发生的原因是“天”为了惩罚“人民”之“恶”,而伏羲女娲能够存命,是因为他们“有德”。(2)二人所以能够在洪水中存命,是因为他们穿着龙衣。(3)出现了占婚的情节。(4)二人成为洪水后人类共同始祖。(5)与梵经及佛经中的印度洪水故事有较大差异,因而“可以推断伏羲女娲兄妹婚型的洪水神话是一个印度佛经洪水故事传入之前本土已有的传说”。(21) 富阳传说虽然记录简单,甚至显露出内容上的缺环,但它既有别于敦煌写本中的洪水后伏羲女娲兄妹婚神话,也不同于印度佛经的洪水故事,它是一个把主要流传于吴文化圈、以石狮子眼睛出血作为预兆的陆沉传说与兄妹婚传说融合在一起,从而进入中国洪水后兄妹婚再造人类型式的神话系列中。有些意见已经在《石与石神》一书中说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陈志良30年代在上海搜集到的另一则陆沉传说,其中包含了陆沉母题与血缘婚母题两个部分,但却与洪水后兄妹婚繁衍人类的神话型式迥然有别。由于材料较为难得,又值得研究,现全文引在下面: 从前某朝,天下大乱,人民四处逃难,骨肉分离。有母子二人,也在逃难时纷乱中失散了。几年之后,儿子已经成人,其母为贼人掳得,扎在麻袋内,称斤变卖。有人要买女人做老婆时,只能用手向袋中摸,不能用眼看,中意了称斤买去。其子因为要成家立业,摸得了年纪较大的一位妇人做了妻子,住在阳城县。后来生了一个孩子,可是那孩子的头发是逆生的,大家都觉得奇怪。据说母子相配而生的孩子,头发才是逆生的。他们才仔细地盘问各人的根由底细,方才明白他们原是分散的亲母亲子。但是,木已成舟,没有别法可想。这个消息却为阳城县大老爷查到了,以为母子相交,是个大逆不道的事,把他们都杀了。皇天见到阳城的百姓太坏,于是在一夜之间,将那座城池,沦陷到地下去,变成了湖,就是现在的阳城湖。(22) 在这个传说的情节结构和叙事逻辑中,不是陆沉为湖洪水泛滥造成人烟灭绝,仅存兄妹(姊弟、母子、父女)二人,天意令其成婚,而是恰恰相反,是母子结合的血缘婚,为人们所不容,惨遭杵杀,皇天对百姓此举恼怒,决定陷城以示对他们的惩罚。这种结构和价值取向显然与一般所论的洪水后再殖人类的结构和价值取向有所不同,因而显然不能认为属于同一型式的神话传说。百姓对母子杂婚这种血缘婚的大逆不道表示不容,与皇天对这种血缘婚的宽容形成鲜明对照,又当作何解释呢? 1996年12月26日 注释: ⑴任松如编《水经注异闻录》157〈作鱼〉,上海启智书局1935年;此据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 ⑵刘文典撰《淮南鸿烈集解》(新编诸子集成第一集)第76页,中华书局1989年。 ⑶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报告》,《文物》1989年第4期。 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陈久金、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张敬国《含山出土玉片图形试考》,《文物》1989年第4期。 ⑸陈勤建《中国鸟文化》第65页,学林出版社1996年。 ⑹陈建宪在《中国洪水神话的类型与分布》(《民间文学论坛》1996年第3期)中说:“到了南北朝以后,这个母题(案指‘神谕奇兆亚型’,即本文所说陆沉传说--刘注)则变成了石龟眼中流血。”此论不确。在南北朝之前的晋代干宝所撰《搜神记》异文中,石龟眼里出血已取代门阃涂血而代之。 ⑺陈志良《沉城的故事》,《风土什志》(成都)第1卷第3期,1940年。 ⑻韩荣、正秉群搜集《水淹半边胡》,韩金山等口述,收入江苏省宜兴县文化局编《陶都宜兴的传说》第89-93页,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3年。 ⑼潘晓艳采录《氵鬲湖的传说》,潘克勤口述,收入常州市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编《常州民间故事集》第212-213页,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年。 ⑽《瓷州城与太湖》,钦利群口述,收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编《中国民间文学集成•长兴故事集》第172-173页,1990年编印。 ⑾华士明、陈民牛搜集《红泽湖的传说》,王步生口述,《江苏民间文学》(内刊)1981年第2辑,第68-70页,江苏省民间文学工作者协会编。 ⑿叶镜铭搜集《石狮嘴里有血》,刊《民俗》第107期,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民俗学会编,1930年4月9日。 ⒀陈建宪《中国洪水神话的类型与分布》,《民间文学论坛》1996年第3期。 ⒁宋•吴淑撰、冀勤等校点《事类赋注》第559页,中华书局1989年。 (15)马昌仪、刘锡诚《石与石神》第119页,学苑出版社1994年。 (16)苏州博物馆、吴江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江苏龙南新石器时代村落遗址第一、二次发掘简报》,《文物》1990年第7期。 (17)钱松林《吴江龙南遗址房址初探》,《文物》1990年第7期。 (18)唐•李冗、张读撰《独异志•宣室志》第79页,中华书局1983年。 (19)袁珂说:“这个神话(指《独异志》所录)本来是以洪水遗民、再造人类为主题的,但这里所记并无洪水,所以神话所写只是创造人类而不是再造人类。”《古神话选释•女娲伏羲》第4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 钟敬文说:“这个所谓‘女娲兄妹’的故事,主要只有这类神话的后一母题--兄妹结婚传衍人类。像许多较古记载没有这后一部分的母题一样,它缺乏前面洪水为灾的母题。”《洪水后兄妹再殖人类神话》,见《钟敬文学术论著自选集》第235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 (20)郭锋《敦煌写本〈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成书年代诸问题》,《敦煌学辑刊》1988年第1、2期。 (21)吕威《楚地帛书敦煌残卷与佛教伪经中的伏羲女娲故事》,《文学遗产》1996年第4期。 (22)陈志良《沉城的故事》,《风土什志》(成都)1卷3期,1940年。 原载:《吴文化论坛》1999年卷,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