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灵毓秀的四川,是一个有着多民族成份的大省,有彝族、藏族、羌族等14个世居少数民族,幅员面积达30.21万平方公里的民族地区,占全省总面积的62.14%。少数民族人口460万人,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惟一的羌族聚居区。流光溢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已经成为全省一道绚丽璀璨的文化风景线。民族文学作为民族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川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硕果累累,取得了突出的成就,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中青年作家,在中国文坛乃至国际上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少数民族作家的个性化创作呈现了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的繁荣景象,民族题材的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影视作品等各种现代形态的文学体裁均有创新和发展,大量文学作品获得各种全国性和全省性的文学奖励。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四川省作协、四川省民委就成立了民族文学工作委员会,举办了四川省少数民族青年作家讲习班,与兄弟省区联合召开了彝族、藏族等民族文学创作会议。甘孜、阿坝、凉山三个自治州创办了以刊登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为主旨的多种文学刊物。为了繁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省民委和省作家协会自1980年起,先后共同召开了七次全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举办了三届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评选活动,从大量的文学作品中评选出了优秀少数民族文学作品,获奖作品代表了四川省民族文学事业发展的最新成果。1992年省民委和作家协会共同编辑出版了四川少数民族文学丛书《环山的星》;2003年又出版了12卷250万字,反映四川省少数民族作家创作成果的文学丛书《四川少数民族作家选集》,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这些由彝、藏、羌、白、苗、土家等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作品,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风格独特,从各个不同层面展现了我国少数民族大家庭多彩多姿的时代风貌,也彰显了四川省少数民族作家的艺术才华和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对四川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四川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彝、藏等少数民族作者还以母语进行文学创作,使得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母语环境中得以继承和发扬。 新时期的民族文学创作,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中国的当代文学,既是多民族的,又是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文学,是中国56个民族共同的文学。只有坚持文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保证各民族文学的社会主义性质,各民族文学才能健康发展,才能代表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民族文学还要保持和发扬民族特色,使民族文学作品成为表现本民族群众心声的作品。民族特色愈突出,文学作品联系本民族群众愈广泛,就愈能为各民族读者所珍视。因为每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传统、心理素质、风俗习惯和地理环境等方面都与其他民族有一定差异,各民族文学既有共性,又有不同的特色。这种特色是一个民族的文学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学的标志,是民族文学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在继承民族优秀传统的同时,又不能拘泥于传统,还需要大胆创新,符合现代的审美意识和潮流。 在新的历史时期,少数民族文学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决定了民族文学创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 紧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反映各民族的心声。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更深入地以各民族喜闻乐见的形式,歌颂新时代的主旋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四川民族文学事业在新时期将更加繁荣,在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为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四川省民委社会事业处处长) 原载:《文艺报》2008-8-2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