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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纳·韦勒克的文学史观述评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胡燕春 参加讨论

    雷纳·韦勒克凭借其非凡的学识与才高知深的资质以及学者的敏锐既成为了驰名寰宇的文学批评大师,又是文学史研究领域的渊博学者,同时还是颇有建树的比较文学专家。综观韦勒克的著述,从早期写就的《文学史的观念》、其后的《文学史上进化的概念》乃至晚年的重要论文《文学史的衰落》。以及其他散见的论述,都体现出了其对于文学史的诸种理论与实践的透彻研究。具体而言,他的著述凭借对于文学史料的有力把握,以积极、开放与动态的历史意识、较为辩证与整合的史实观念对诸多文学史现象与理论予以了扬弃与修正,其文学史研究囊括了对于翻译史、文体演变史以及思潮嬗变史等诸多文学史撰著中的问题的阐释。就韦勒克所追求的文学史境界而言,他反对仅仅限于文学话语系统内部的传统与秩序,而回避向社会、历史与文化系统的扩展与延伸。鉴于此,以下将论述他对诸种文学史观念所进行的梳理与阐释。
    一、文学史的他律论模式
    文学史研究的他律论模式主张文学的发展是由非文学的文化、社会与心理等外部因素所决定的。就韦勒克之于该种模式所进行的相关研究而言,一方面,他承认文学史、思想史与文化史之间具有极为密切的关联性,而另一方面,他还对他律论研究模式之中将上述诸种因素混同视之的倾向予以了纠偏正误的阐述。由此,以下将选取若干个案予以具体分析。
    首先,尽管韦勒克从未否认每个特定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时代精神”,任何人都无法超越自己的时代,但是,他曾经在其《英国文学史的兴起》、《文学理论》以及《近代文学批评史》等著述之中对于相关观念进行了反思,并且对其在文学理论研究中应用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可以说,对于那种将“时代精神”绝对化的研究倾向的批判是其研究之中一个具有贯通性的理论命题。例如:他曾选取德国的浪漫主义“精神史”研究等个案对此种批评方法提出质疑,揭示了其在观念与研究路径等层面所存在的谬误之处,进而表明:“当‘时代精神’变为一种神话式的整体,或被予以绝对化,而并非意指含混未定、难以理解的问题时,以此来解释文学的变迁就明显地暴露出其弊端。”
    其次,就文学史、文学批评史与思想史的关系而言,韦勒克承认,“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了目前称之为‘思想史’的方法,通过诸种不同的文本,对核心观念或艾·奥·洛夫乔伊所谓的‘单元思想’予以探本寻源的分析”。例如:他曾在其《文学史上的古典主义的概念》一文之中赞赏文体学家与词源学家列奥·施皮策的论文《世界和谐的古典主义思想与基督教思想》与《环境与气氛》所进行的将思想史与词汇史结合起来予以考察的努力。然而,与此同时,他也意识到,“纯粹的‘思想史’方法无力促进我们对于一些理论家个体的一些结构松散甚或自相矛盾的学说体系有任何概括性的了解,也不能协助我们去认识大批评家的个性、独特的态度及其感受力”。在他看来,文学史与思想史之间是存在着诸多差异之处的,思想史研究法只是研究一般思想史的一种特定方法,因此,那种仅仅将文学作为一种思想史的记录与图解的研究方式实际上是尤为不妥的。基于上述观念,在其所从事的文学史以及批评史研究之中,韦勒克对于思想史的介入范围与程度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定。
    再者,对于文学史与文学批评史以及社会史研究的关联性问题来说,韦勒克所进行的相关阐述可以说是较为辩证的。例如《近代文学批评史》首卷指出:古典主义时期的英国学者威廉·坦普尔认为多变的英国气候与该国人古怪的幽默气质有关,其相关学说是用气候条件来解释文学的最早例证之一。此外,该卷还阐述了罗斯主教的《关于希伯莱圣诗的演讲》根据周围自然景物的影响对于希伯莱诗歌的特质所进行的说明以及罗伯特·伍德的《论荷马的独创性天才与文本》通过对于特洛伊城遗址的研究而得出的荷马是自然模仿者等推论。在韦勒克看来,上述学者的相关论断不免有过于简单化之嫌。其后。《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四卷对于伊波利特·泰纳的《英国文学史》予以了探讨。韦勒克认为泰纳的确悉心阅读与研究了一些史学家,如奥古斯坦·蒂埃里、米什莱、勒南以及并鲁德等有关英、法、德等国历史中的种族因素的分析资料。基于此,韦勒克通过梳理泰纳的诸种观点指出:“与通常将泰纳简单化为一种伪科学家的观点相反,他代表了处于19世纪十字路口的极复杂、极矛盾的心灵:他结合了黑格尔主义与自然的心理学,结合了一种历史意识与一种理想的古典主义,一种个体意识与一种普遍的决定论,一种对暴力的崇拜与一种强烈的道德与理性意识。”可以说,韦勒克的上述论断较为准确地揭示了泰纳的文学观念之中所蕴涵的诸种外在因素,诸如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兰克的实证主义史学、理性主义的历史哲学以及进化论等等。与此同时,韦勒克还较为客观地对泰纳的文学观念予以了评价。在他看来,泰纳的相关成就仅仅是一种建立文学社会学的尝试,并未能提供科学与系统的文学社会学体系;此外,泰纳满足于显示文学得以产生的形形色色的外界情况,而根本未曾条分缕析各种成分的确切关联性或依存程度。因而,韦勒克认为应当只将泰纳看成是涉猎浅薄的印象型的先驱者。此外。他还以泰纳对于环境因素的有关论述为例,指出:泰纳不仅惯于谈论英国气候的阴晴无常,多雨、浓雾、寒冷、泥泞与海上风暴及其所产生的压抑性的影响,而且还时常地将之与风和日丽的南欧加以对照。然而,实际上,泰纳从未对自己的气候影响论的准确程度与适用范围产生过质疑,也未曾思考过人类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从气候影响中解脱出来。基于上述分析,韦勒克对于泰纳的文学研究体系予以了总体评价,从而表明“泰纳的整个方法极度轻视艺术的事实与价值,因为就他而言,艺术变成了只是生活的一个片段。艺术的本质一一形式与特殊想象的角度——被忽视了”。再者,《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四卷之中还对勃兰兑斯的社会心理分析法予以了论述。针对勃兰兑斯有关圣·伯夫在文本里看到了作家,在书页背后发现了人等阐释,韦勒克敏锐地洞见到:实际上,勃兰兑斯同时向两个方向发展,在采用他批评过的泰纳的历史方法的同时,发展了自己对于肖像与个体心理学的研究。在韦勒克看来,勃兰兑斯将其理论模式命名为“心理性”的,从而把“心理”构想成为“民族心理”,并且始终将文学视为全民的表现与生活的组成部分,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他的图式实际上仍然属于陈旧的历史主义的范畴,即:不仅将历史视为思想史。而且将其看作是民族精神或民众精神的体现。总体而言,韦勒克不但对于文学史的他律论模式进行了透彻的论述,而且还在明辨的基础上予以了纠偏正误的悉心阐述。
    二、文学史的自律论模式
    文学史的自律论研究模式倡导文学发展的动力源自于文学自身所具有的诸种因素。韦勒克曾经对于文学史的自律论模式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但是,由于所处的学术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的学养与取向等因素的制约,他对于他律论文学史观所进行的相关论说与之对于自律论文学史观的阐释相比照而言,明显缺乏学术力度,并时或表现出游移与困惑等矛盾的研究心态。由此,以下具体论述他对于文学史的自律论模式所进行的相关阐释。
    文学史的自律论模式肇始于俄国形式主义,而盛行于英、美新批评派的理论主张。两派之间虽然并未曾有过多的实际接触,但是,就将批评家与读者的视野与聚焦点由对于时代、社会与作家的关注转移到对文本本体的深入分析,对于传统的社会历史批评、历史传记批评与道德批评等传统理论的反拨以及对于文本的“结构”与“形式”等话语的侧重等方面而言,上述两者的确具有诸多共同特质,其文学史观也都隶属于自律论模式。同时,由于韦勒克曾经先后成为了两派的代表学者,因而其文学史观念不免与上述两派具有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鉴于此,以下将分别予以具体论述。
    (一)对于俄国形式主义文学史观的超越
    韦勒克曾经凭借自己与俄国形式主义学派诸位学者相交甚厚、有利地占有一些学术资源等得天独厚的学术优势,对于该派的诸位批评家的文学史观分别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说。
    俄国形式主义者认为文学文本有别于其他文本的独特性,在于其主要存在于文本的语言层面。基于此。该派学者纷纷从语言形式的角度人手,重新界定与阐释文学的性质、特征、功能以及发展规律,并试图创立一种独立的专门研究文学材料的文学科学。其中,雅各布森倡导。形式化的言语”,什克洛夫斯基强调日常语言的“陌生化”,而托马合夫斯基则注重“节奏的韵律”。可以说,在该派的诸位学者看来,由于文学文本的意义、价值存在于文本的形式之中,因此文学批评的任务在于探讨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内部规律与本质特征,即文学性。与之相应,该派学者们认为文学作为自足的系统科学,其演化过程即为内部形式的进化与发展,因而传统的文学史研究那种借助于社会、历史与作家等因素考察文学的历时变迁的外缘性研究方法是根本无法触及文学内在属性的演变轨迹的。
    客观而言,此种独特的文学史观对于文学发展的内驱力的倚重及其对于体裁、类型以及技巧等因素及其流变历程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他律论文学史模式所表现出的庸俗决定论的倾向,从而为文学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域。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该派理论观点之中的确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与理论盲点。例如:其研究模式偏重从体裁或技巧等文学内部因素以及读者接受关系等角度人手谈论文学演变,失却了基于深广的社会背景层面对于文学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动因予以把握的契机,遮蔽了文学与社会生活的有机联系以及文学的历史承传性等问题,从而导致其理论缺乏较为坚实的根基,无法真正从宏观层面洞见文学发展的历史进程。因此,该派在处理具体的文学史现象时,时常显得捉襟见肘或无所适从,从而使其缺陷暴露无遗。
    如若对于韦勒克与该派诸位学者的理论体系予以辨析,便可发现如下的事实,即:他与该派理论家的相关观念在诸多方面实际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韦勒克不赞成该派试图以“形式”囊括一切因素的作法,也批评了该派的“陌生化”理论,并针对该派某些学者将“创新”视为历史评价的唯一尺度等理论观点提出了质疑。
    具体而言,以该派干将穆卡罗夫斯基的相关观点为例,他主张文学史与文学批评的分隔,认为审美因素属于批评而不属于文学史,进而将文学史的评价标准定位为仅仅在于其创新程度。针对上述观点,韦勒克在其《文学史上的演变概念》一文之中明确指出:尽管进入文学史的资料必须是基于一定价值标准而选定的,其建构模式也必须建立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之上,但是,穆卡罗夫斯基同其他形式主义者一样不能回答如下关于变化方向的基本问题:如果变化因素交替作用与反作用。那么,其必然围绕同一轴心永不间断地重复进行。但是,事实上演变是否总是沿着相反的方向进行?相反的东西又究竟为何物?抒情诗是否如黑格尔所说的是史诗的反面?依据音节重音划分的音律是否就是按音节数划分的音律的反面?转喻是否是隐喻的反面?由此,他批评穆卡罗夫斯基的理论牺牲了文学文本的独创性,认为其弊端在于“凭着穆卡罗夫斯基的唯一标准,完全创新是一系列文本的唯一起点,这就要求我们给予创新者高于艺术大师的评价,将马洛置于莎士比亚之上,认为维亚特胜过斯宾塞,而克洛普斯托克则比歌德更为伟大。这就期待我们忘记创新之物未必就具有意义与价值,毕竟还有开先河的废品出现”。在韦勒克看来,此种以新奇性为唯一标准的研究方法必然导致该派研究者在其学术实践之中过于倚重首创者,相应地忽视了对杰出人士予以应有的重视。由此,就他而言,文学史家在选择值得讨论的对象时,已经隐含着在一套价值体系之内进行了价值评估,创新并非是其唯一的尺度,而只有在建构起了一个以某种价值取向为依据的发展系列时,才能体认其创新之处。与之相应,他不仅关注文学文本的符号功能,而且重视考察这些功能本质上的社会性成分以及社会背景对于符号使用者的影响等问题,因而明确反对将文学与现实的关系予以割裂的作法,认为如此实际上无力对有关文学发展与流变的方向等问题进行较为科学的阐释。基于此,他对于该派一些学者的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对于社会学与哲学的倚重予以了褒奖。可以说,韦勒克有关该派的上述评价是切中肯綮且极富力度的。
    概言之,韦勒克在借鉴俄国形式主义学派的诸种文学史观念的同时,无疑是有所扬弃与超越的。较之该派的诸位学者而言,他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对于文学史的研究洞见到了文学与社会之间所存在着的诸种关联性,明确地将文学看作是一种社会实践,进而悉心考察了作家与社会之间所存在的联系、文本本身的社会内容以及文学对于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等关乎社会形态的诸种问题。
    (二)对于英,美新批评派文学史观的承续与突破
    韦勒克作为英、美新批评派理论的集大成者,综合了该派的理论要义,不仅从诸种可被界定的视角对声音层面、意义单元、象征系统、叙述形式与文学类型等不同层面予以了总体描述与分析,而且还涉及到对于文本评价以及文学史等问题的深入探讨。由此,以下将对韦勒克之于该派文学史观的承续与突破等问题进行具体阐释。
    首先,针对此前学界所存在的将英、美新批评派视作缺乏历史意识的批评派别等观念,韦勒克进行了具体的辨析与驳斥。一方面,他对于该派一些研究者的文学史研究之中所存在的症结(诸如:由于非历史的立场与过度倡导内在的研究方法,令其在进行文学史研究之时,过于专注对于单一文本的审美特性的解读,并将文本的生成过程予以了过于简单化的处理,从而导致文学史沦为单维的文本史等等)表示出深切的忧虑;另一方面,他还注意到与文本中心论相反,该派学者中的确也存在着充分关注文学史研究的一些学者。由此,他曾经明确地指出:“在我看来,新批评家曾经正确地倡导文学文本是具有一定连续性与完整性的文字结构,认为文学史研究时常变得与此种整体意义无甚关联,进而经常变成有关传记、社会情况以及历史背景等等的外在知识。然而,新批评家的该种论断并不意味着也不能被理解为标志着该派为解读诗歌而否认了其与历史知识之间所存在的关联性。”基于此,他还以该派著名批评家克林斯·布鲁克斯的文学批评观为例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字词有其历史,文学类型与手法也源自于传统。诗歌经常涉及当代现实。克林斯·布鲁克斯,这位长于对诗歌进行细读的新批评派批评家在其一系列文章(主要是关于17世纪诗歌)之中非常确切地表明对于一些诗篇的解读需要借助于历史知识才能予以理解等某些策略。在对于马维尔的《贺拉斯颂》进行讨论时,布鲁克斯反复参照历史情况予以阐释。他论证说批评需要历史学家的帮助,但是,与此同时也强调诗必须作为诗来读,认为批评家所要回答的问题是诗之所言为何物,而且历史证据本身无论数量多大也不能最终决定诗之所指。看来这是一种调和的、明智的态度,既坚持了批评的观点而同时又承认历史知识的辅助价值,从而当然也就不否认文学史的独立任务。”此外,韦勒克还在其《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六卷之中肯定了布鲁克斯与该派其他批评家对于英国诗歌史所进行的重新书写工作。在他看来,该派批评家的诸种研究实绩,诸如为德莱顿、蒲柏重新正名,对英国浪漫派诗人进行筛选并区分高下、偏重华兹华斯与济兹而非雪莱与拜伦,以及为摆脱维多利亚时代与爱德华七世时代的诗歌主张而辩护等等,实际上都是修改英国诗史的富于历史想象力的举动。同时,他还对布鲁克斯的《一部修改过的英国诗歌史札记》(1939)与温特斯的《发现的形式》(1967)予以了褒奖,从而指出:“我宁愿论证新批评派选取了一种全然历史性的纲要,信奉一种历史哲学,并以之作为判断的一条标准。”可以说,韦勒克对于英、美新批评派的上述论说,较为准确地揭示了该派的历史意识及其诸种文学史观念的实质。
    其次,韦勒克还对于英、美新批评派一些学者的文学史观予以了较为详尽的阐释。由此,以下选取托·斯·艾略特的文学史观为个案进行具体分析。正如韦勒克不承认自己是英、美新批评派却为该派理论的系统化进程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尽管艾略特本人从未以该派的鼻祖自诩,但是其理论体系之中的文学整体论、非个性化观念,批评风格论及其文本细读法等相关观点,的确为该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因而与瑞恰兹共同被公认为是该派的开山大师。学界一般认为,上述两位学者共同开启了新批评派的两种研究类型,即:在该派的理论体系之中,一方面,存在着由瑞恰兹开创、经燕卜逊等研究者发展而来的专注于文本细读的研究模式;另一方面。则存在着肇始于艾略特、并由韦勒克等学者予以深化的力求将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与文学史融于一体的研究路径。艾略特曾将以瑞恰兹、燕卜逊等为代表的学者视为教授批评家,而把自己定位为诗人批评家。与该派其他学者相比照而言,他对于诗歌以及其他形态文本的分析明显表现出卓然的历史意识。
    对于韦勒克来说,艾略特的创新之处在于其打破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改变了固有的按系谱学方式将“传统”等概念理解为一种消极的传递过程的认知路径,并通过重新界定,从而将之置于过去与现存、暂时与永恒等多重维度予以了较为成功的考察。但是,韦勒克也认识到,艾略特的相应观念,其所指仍为文学话语的内部秩序,而并非意为文学以外的社会历史系统或文化传统。由此。他表明:艾略特的文学史观与某些俄国形式主义学派学者的相关观念相类。其忽视文学史的社会与文化质素等缺憾是相当明显的,就本质而言仍属于自律论的文学史研究模式,因而仅具有片面的合理性。
    整体而论,无庸讳言的事实是,尽管韦勒克对于俄国形式主义与英、美新批评派等诸种批评流派的撰史观念都有所继承,但是,他的文学史观又的确存在着诸种特质。就韦勒克而言,无论是对于自律论的文学史观念还是对于他律论的撰史模式的研究与汲取,他都未曾拘泥于其中而无以自拔,而是长于较为深入的综合分析与融会贯通的处理,并且由此逐步实现其超越之途。具体而言,一方面,他悉心描摹了单一的文学文本在历史进程当中的动态变迁过程,另一方面,他还参照作者类型、风格模式以及语言传统等诸种因素,将文学史的建构模式厘定为类型史,系统变迁史以及整体的民族文学史等层面。可以说,由于韦勒克注重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打通文史哲的壁垒,因而其相关研究可谓硕果累累。他凭借其在哲学、美学与文学理论等层面的深厚储备。对于相关史料予以了选择、取合、组织与重新建构,从而使其对于文学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呈现出一种具有自身逻辑结构的知识体系。诚然,同时也不可否认,由于受到其时学界较为侧重文本理论与批评等研究倾向的影响,因而他对于文学类型史较为重视,相对而言,其对于题材史以及主题史的评价却显得缺乏客观性。
    概言之,韦勒克的文学研究,无论是其对于文本的分析还是对于现象的把握,都表现出视野开阔、立意高远的历史意识。可以说,他在历史哲学观、历史诗学观、文学史观与批评史观等层面所表现出来的融会贯通的治学精神与卓越见识,为后世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研究空间与无尽的学术资源,从而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原载:《社会科学》 2007年第1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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