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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屏”上的景象 ——论毛姆眼里的中国形象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葛桂录 参加讨论

    Among all the British writers, W. S. Maugham was unique. His works were filled with varied imaginations and intensive exotic flavor. He came to China to search for the glory of the ancient. The China he searched for was the China of Han-T'ang Dynasties, and that described by Chuang Tze's Qiushui. Through the ancient Chinese image on the Screen, we could see the pride and prejudice of W. S. Maugham, shaped by his Western cultural superiority.
     一
     20世纪英国著名作家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1874—1965)一生爱好旅行,屐痕处处,耳目所及,摇笔成文。他在来华游历之前,就在《人性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 1915)这部流传最广泛的小说里提到了一个中国人。这部作品以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为依据写成,因而也是一部叙写他成长的“教育小说”。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Philip Carey)是英国的一个留德学生,在柏林度过了成长阶段,曾有首度和中国人交往的经历。我们注意到,在海德堡大学,与毛姆住在同一公寓里的就有一个中国学生。菲利普初到德国时,寄宿在欧林教授夫人的家里。同时寄宿在此的有一个中国人宋先生。在菲利普的眼中,宋先生“黄黄的脸上挂着开朗的微笑。他正在大学里研究西方社会的状况。他说起话来很快,口音也很怪,所以他讲的话,姑娘们并不句句都懂。这一来,她们就张扬大笑,而他自己也随和地跟着笑了,笑的时候,那双细梢杏眼差不多合成了一道缝。”(毛姆 29)可见,菲利普对宋先生的初次印象并不坏,甚至还打破西方人优越感和宗教框框,认为像宋先生这样的大好人,不应该因为是异教徒就得下地狱。
     但没过多久,菲利普发现宋先生和另一位寄居者法国小姐凯西莉在谈恋爱。这一下子改变了人们对宋先生的看法。同住一处的几位老太太开始把这事当作丑闻来谈论,于是闹得整个寄宿家庭心神不宁。在房东教授太太眼里,宋先生“黄皮肤,塌鼻梁,一对小小的猪眼睛,这才是使人惶恐不安的症结所在。想到那副尊容,就叫人恶心。”种族歧视和黄祸心态左右着人们对宋先生的评价。菲利普也觉得寄宿家庭的整个气氛令人恶心。“屋子里空气沉闷,压得人透不过气来,似乎大家被这对情人的兽欲搞得心神不宁;周围有一种东方人堕落的特有气氛;炷香袅袅,幽香阵阵,还有窃玉偷香的神秘味儿,似乎逼得人直喘粗气。”(毛姆 91)他自己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奇怪的感情搞得他如此心慌意乱,他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极其强烈地吸引他,而同时又引起他内心的反感和惶恐。
     我们从菲利普的困惑,以及寄宿家庭的矛盾里,或可推测到毛姆早期对中西文化交流所持的不甚乐观的看法。正如他在小说里表达的结论——“生活是虚无的,现实无法改变的”——那种悲观论调一样,文化隔阂也是限制人们自由交往的精神枷锁。在毛姆眼中,异域文化是令人向往的(如开始时菲利普对宋先生的评价),但一旦异域文化侵入西方本土文化(宋先生竟然敢与法国小姐谈恋爱),威胁到西方文化的纯正,就是大逆不道、十恶不赦,就会遭到西方文化的抵制和攻击。西方种族主义文化心态昭然若揭。毛姆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认识到了如果西方文化泥古不变,一味排拒异域文化,就会如宋、凯最后上演出一幕私奔戏那样,一筹莫展、一团混乱。
     20世纪英国文学变化的重要特色之一,正是对异域文化(东方文化)有选择的接纳,毛姆也不例外。文化隔阂的破除在于相互了解,达到相互了解在于缩短交往距离。于是,毛姆写完《人性的枷锁》之后,开始了广泛的旅行,足迹所至遍及印度、缅甸、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地区、中国内地以及南太平洋中的英属与法属岛屿,还到过俄国及南北美洲,在积累丰富的见闻和创作素材的同时,也近距离试图了解异域文化。
     1919年,毛姆与他的秘书赫克斯顿(Gerald Haxton)一起,启程东来,到中国体验生活,收集创作材料,前后游历了四个月。12月底,他和赫克斯顿坐民船沿长江上溯一千五百英里,然后改走陆路。1920年1月3日回上海,在给弗莱明的一封信里,他吹嘘自己凭两条腿走了四百英里路。这次游历,大大丰富了他的创作素材,从1922年起写了一系列涉及远东(中国)的作品:戏剧《苏伊士之东》(East of Suez, 1922),散文集《在中国画屏上》(On a Chinese Screen, 1922),长篇小说《彩色的面纱》(The Painted Veil, 1925),中篇小说《信》(The Letter, 1926),短篇集《阿金》(Ah King, 1933)。这些作品所展现的异国情调,加之毛姆俊逸飘洒的文笔,精彩生动的故事描述,获得不少读者(观众)的青睐,构成毛姆“东方题材”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说以北京为背景的《苏伊士之东》1922年在伦敦最有名的王家剧院上演时,其场面之宏大,令伦敦观众惊叹。该剧头一场布景便是北京皇城根附近的一条热闹的大街,在伦敦唐人街找了40多个华人做临时演员,有拉车挑水的苦力,有蒙古骆驼商队,有游方和尚,甚至有个国乐班子,这是配乐作曲家古森在索荷的华工中物色到的。如此多的华人上台演出,在英国是破天荒,为此,剧院还特地雇佣了几个广东话翻译。《苏》剧于9月上演,连演209场,剧本本身并不太成功,但华人“龙套”特别令人满意,毛姆自己也说:“任何看过此剧的人都不可能忘记中国人的精彩演出,尤其是第四场暗杀未遂,伤者抬过来时,那惊恐的姿势表情,声音压低的激动交谈,真有一种戏剧性的紧张气氛。”(赵毅衡53)
     吉卜林(Rudyard Kipling)在《人生路险》(Life's Handicap,1891)里说过,一过“苏伊士运河以东”,那就是“圣恩不及”而“兽性”大发的地方。同样,毛姆《苏伊士之东》以殖民地为题材,将“具有高尚道德原则的白种人”与“残酷、狡猾、虚伪、容易犯罪的亚洲人”相对立,带有明显的“白人优越感”的倾向。这种文化优越论所造成的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傲慢与偏见,也不自觉地渗透进了《在中国画屏上》。
     二
     《在中国画屏上》是反映毛姆中国题材创作的主要作品,也是他心目中的中国形象的集中展现。在这部作品里,毛姆并没有因为踏上中国土地,实地考察,增广见闻后,更为现实地认识中国,反而随着距离的缩短,看待文化问题的角度越发狭窄,基本持续了《人性的枷锁》对中国的看法。如作品题目标示的那样,这是一个画屏上的中国,就像济慈看到的希腊是古瓮上的希腊一样。原来,毛姆来中国最想寻觅的是昔日的荣光、古典的绚烂。他就是手持这样的滤色镜来看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的。中国是神秘国度,百姓幽雅,风度翩翩,像宋先生一样。而全然不顾当时中国军阀割据,民不聊生,革命频起,新旧交替的现实。像欧洲人心目中的中国只是历史的、文化的中国,而非现实的中国一样,踏上中国国土的毛姆也隔着历史的薄纱看中国。我们首先来看看他慢慢打开的幕帷:
     你进得城来,走上一条商店鳞次栉比的狭窄街道:许多木雕铺面都有它们精美的格状结构,金碧辉煌。那些精刻细镂的雕花,呈现出一种特有的衰落的豪华。于是你会想到那些发暗的龛橱里,都是出售各式各样的神秘莫测的东方的稀奇物品。这时,一匹毛色光鲜的骡子,踏着沉重的步伐,拉来一辆北京轿车(The Peking cart),向着茫茫暮色中走去,静静地走去。于是你猜想,坐在里面的是什么人呢?一位博学通儒,正要外出访友,“共同伤感时乎不再的唐风宋采”;或是一个歌妓,“穿着花团锦簇的刺绣缎褂,青可鉴人的头发上簪着一块翠玉”,正要外出赴宴,和那些风流蕴藉的公子哥儿们,优雅地应对。北京轿车终于在越来越浓的暮色中消逝了:那车上似乎满载着东方的神奇与奥秘。(W. S. Maugham 2—3)
     在当时满目疮痍的中国土地上,最让毛姆感兴趣的正是那暮色里消逝的东方神奇与奥秘,也就是用那种衰落的豪华寄予着自己的怀古忧思。其实,通读全书,我们可以看到,从历史帷幕里走出来的不是别人,而是他(毛姆)。而且一手捧线装书,一手持放大镜,正在六朝的清谈中左顾右盼,在柳永杜牧的水榭楼台上缅怀苏杭。他心目中理想的中国形象正是这古典中国,是汉宫魏阙,是唐风宋采,是一种凭借其自身文化优越感抉发出的异国情调。(李奭学 219)
     毛姆来中国时,那场声势浩大的五四运动刚过后不久。我们虽然没有看到他对此有什么直接评价,但那位清癯、文雅、忧郁的内阁部长的一段话,可以想见毛姆此时的所思所想:
     他用一种忧郁的中国方式和我谈话。一种文化,最古老的世界知名的文化被粗暴地扫荡着,从欧美留学回来的学生们,正把这种自古以来一代接一代建立起来的东西无情地践踏掉,而他们却拿不出东西来替代。他们不爱他们的国家,既不对它信仰,也不尊敬。一座一座的庙宇,被信士们和僧侣们糟蹋,让它们衰败以致坍塌,到现在它们的美除了在人们的记忆里什么也没有了。(W. S. Maugham 14)
     毛姆与这位“内阁部长”一样,基本上为中国古文化之现代命运感到“忧心”和“惋惜”。因而,尽管他发现内阁部长是一个恶棍,一个压榨的能手,中国之衰败到如此悲伤的危险地步,肯定有他的一份。“但是当他抓起一只天青色的小小花瓶在他手上时,他的手指似乎用一种着魔的温情扣住它,他的忧郁的双眼爱抚地瞅着它,而他的双唇微微地张开,好像要抽出一声贪欲的叹息。”(W. S. Maugham 16)毛姆的心情有点类似“内阁部长”注视花瓶时那种抑郁不安的感觉。他们都只看到历史的美好、眼前的衰败,却对未来展望视若无睹。(李奭学 220)我们可以不怀疑毛姆对中国传统文明的真诚喜好,但也无法忽视其中夹杂着的那种居高临下的文化心态。这种文化态度也适用于中国的苦力(the Coolie),毛姆将之称为“负重的牲畜”(The Beast of Burden)。
     来华西人在对中国人的观感中每每提到中国苦力,多数还带有怜悯与同情之心。在毛姆眼中,那不堪重负的中国苦力构成的却是一幅非常有趣的图景:“当你第一次看见苦力挑着担子在路上走,触到你的眼帘是逗人爱的目的物。……你看那一个跟着一个一溜上路的苦力,每人肩上一条扁担,两头各挂着一大捆东西,他们造成一种令人惬意的图景。看着在稻田水里面反射的他们匆匆忙忙的倒影,是非常有趣的。”面对这些牲畜一样的苦力,毛姆是空怀一肚子无用的怜悯与同情,这让他感到沉重的压抑。他进而联系到所有的中国人。因为中国人“由于为颠连困苦的人生所烦扰,同时人生如白驹过隙,一个人不可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难道不是可怜的事实?无休止的劳动,然后没有日子去享受果实。精疲力竭,突然饮恨而亡,一切茫然不知所措,这不恰好就是悲哀的所在吗?”(W. S. Maugham67—69)毛姆觉得如是展现了中国的神秘。
     这种对中国人“终身役役,莫知所归”的见识,大概来自于毛姆对老庄思想的体悟,同时也得益于早年在海德堡大学期间对叔本华悲观哲学的熏陶。确实,毛姆喜欢读《庄子》,这甚至已经成为他的中国渊源的标签,只不过他看重的不是南华真人出世的逍遥游,而是等同于近现代主流思想的“个人主义”。(李奭学 226)在《雨》(“Rain”)一篇里毛姆就这样说道:“我拿起翟理斯教授的关于庄子的书。因为庄子是位个人主义者,僵硬的儒家学者对他皱眉,那个时候他们把中国可悲的衰微归咎于个人主义。他的书是很好的读物,尤其下雨天最为适宜。读他的书常常不需费很大的劲,即可达到思想的交流,你自己的思想也随着他遨游起来。”(W. S. Maugham 95)
     道家强调个人的内在自由,顺乎自我个性。从这点来看,在中国哲学中,道家与个人主义最为相近。然而,道家的思想和态度又与西方现代个人主义完全不同。因为他们唯一的反叛方式不是隐居高山名川,就是逍遥于醇酒诗画。道家的齐物论,将世界万物等量齐观,这就有可能否定个性。可以说,中国思想家中从来没有像穆勒那样,提出要给个人保留一方领地,连政府也不得干预。因而旨在使个人权利合法化的个人主义从来在中国没有发展的机会。(钱满素216)毛姆将庄子轻松地解读为一个“个人主义者”,显然是一种文化误读。不过这种误读也用不着奇怪,关键是经过庄子思想的洗礼(当然是毛姆所理解的),苦力再不是那样美好而有趣的印象了:这时候,“一群苦力戴着大草木帽正对着你走来,……雨把他们的蓝衣服打湿粘贴在身上,瘦削而褴褛。路上铺的破了的石块都是使人滑跤的,你带着劳累挑拣着泥泞的路。”
     现实与历史在毛姆那里是永远的矛盾。历史的辉煌渐已逝去,只残留着一点点痕迹依稀可辨。毛姆笔下的那个汉学家“只借助印刷的纸张去认识真实。莲花的悲剧性华美只有供奉在李白诗篇中,才能感动他,而端庄的中国女孩的笑声,也只有在化为完美又精雕细琢的绝句时,才会激动他,引起他的兴趣。”(W. S. Maugham 215)而毛姆自己同样是拿着放大镜来中国寻觅古风远韵,结果还真是让他找到了一个,就是辜鸿铭。与后者形成对照的是戏剧改造者、新派学者宋春舫。
     宋春舫是中国现代话剧的先驱者。我们知道,废除旧戏曲(包括文明戏),以西欧戏剧为榜样创建新戏剧,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戏剧改革的基本主张。钱玄同说“如其要中国有真戏,这真戏自然是西洋派的戏,决不是那脸谱派的戏,要不把那扮不像人的人,说不像话的话全数扫除,尽情推翻,真戏怎样能推行呢?”(钱玄同 79)在胡适看来,中国戏曲中乐曲的一部分,以及脸谱、嗓子、台步、武把子等,都是早该废除的“遗形物”。只有把旧戏中这些“遗形物”淘汰干净,中国才会有纯粹进步的戏剧出世,这才是中国戏剧革命的希望。(胡适 311)可是,“那脸谱派的戏”、旧戏中的这些“遗形物”,正是西方人所热衷的。在这种情形下,宋春舫就中国戏剧改革求教于西方的戏剧家毛姆,其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
     林以亮在《毛姆与我的父亲》一文里说得更清楚:“毛姆心目中的中国戏是京戏,所谓象征手法和思想性是他认为京戏中所特有而为当时欧洲舞台剧所缺少的。毛姆自己写惯了写实的舞台剧,当然对中国京戏那种表面上简单而又经过提炼的手法羡慕万分。可是我父亲,同他那一时代的参加五四运动的知识分子一样,总希望文学能对时代发生一点作用,对改良社会有所贡献。”(林以亮136—137)而这并不是毛姆所关注的问题,所以难怪他对宋春舫所代表的少年中国缺乏同情,对于五四前后崛起的新文学运动颇表怀疑。
     《戏剧学者》(“A Student of the Drama”)里的宋春舫“原来是一位年轻人,个儿矮小,有一双小巧、文雅的手,一只比你看见过的一般中国人大的鼻子,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虽然这天天气暖和,他还穿着一套厚花呢西装。他似乎有一点点拘谨。虽说他的嗓子并没有倒,他说话用一种高亢的假声,由于这些尖声的音调,使我不能凭声音弄清和他的谈话里有些什么不真实的感情。”先入为主的偏见如此之深,期待着毛姆对中国戏剧改革贡献良策,声援新文化运动,何其难矣!果然,谈及戏剧问题,宋一心要更新中国戏剧的模式,“他要求戏剧须要使人激动,要剧本优良,布景完美,分幕恰当,情节突兀,戏剧性强烈。”而毛姆认为“中国戏剧具有它的精心设计的象征手法,是我们经常大声疾呼寻求的戏剧理想。”言下之意,不解宋何以一味崇外,而不求诸己,以至贻笑大方。宋对社会问题大有兴趣,期求毛姆指点一二。而毛姆呢,有意回避社会问题,说“这是我的不幸,我不那么有兴趣。于是我尽我的灵巧把谈话引到中国哲学上去,在这方面随意谈了一些东西。我提了庄子。教授哑巴了。”毛姆自愿放弃讨论戏剧,而宋却是有备而来,对戏剧技巧大感兴趣,并求教于毛姆技巧的秘密。毛姆说写剧本是个水到渠成的事情,哪里需要什么技巧。当宋离开之前毛姆问他如何看待戏剧文学的将来时,“他叹气,摇头,举起文雅的双手,成了个泄气的化身。”(W. S. Maugham 178—182)
     作为一个新派作家,对西方作家表示敬重似可理解。不料宋春舫过分拘谨,竟不敢与咄咄逼人的毛姆辩置一词,如此在毛姆笔下成了一个漫画人物,像个怯场的小学生,一败涂地。
     毛姆眼里的新派人物像个小丑,滑稽可笑,笔调亦尖酸刻薄,讽刺连连。然而碰到了那个文化守成者、“旧派”人物辜鸿铭,他那种倨恭心理也好像有点“泄气”了。在他眼里,辜像个巨人,口吐珠玑,顾盼自雄,而自己则有如慕道信徒,洗耳恭听,笔调亦谦恭有加,敬仰频频。
     《哲学家》(“The Philosopher”)就是毛姆这种心态的展示。他说要去看这位有名望的哲学家是自己这次艰巨旅行中的有刺激的愿望之一。在他看来,辜是中国儒家学说的大权威,虽过着退隐生活,但仍为探讨学问和传授儒家学说而开门讲学。
     尽管毛姆自以为拜望辜鸿铭有如晋见伟人,却也不得不秉客观之笔,细写初进辜府所见的破败与萧条,亦可见辜氏代表的旧传统(也是为毛姆所心仪的)之缩瑟局促:“我走过拥挤的市街,又走过冷僻的街道,直到最后来到一条寂静、空荡荡的街上。……我走过一个破旧失修的庭院,到达一间狭长低矮的房间,里面稀疏摆着一张美式折叠书桌,两三张黑木椅和中国小几。……地板上没铺地毯。那是一间空洞寒冷,令人感到不舒服的房间。”(W. S. Maugham 138—139)毛姆就在这“令人感到不舒服的房间”里耐心倾听辜氏针对西方文化歧视的那种愤激“发泄”:
     就说你们,你晓得你们正在做什么?是什么理由你们认为自己比我们高出一筹?难道你们在艺术上或者学术上能胜过我们吗?难道我们思想家的造诣不如你们的深吗?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及你们博大真纯、艰深缜密、精益求精吗?不对吗,当你们还在穴居野处身上披着兽皮的时候,我们已是开化的民族了。你们知道我们在尝试做一个世界史上独一无二的实验吗?我们在寻求不用武力而用智慧治理这个大国。若干世纪来我们一直追求着。那么为什么白种人看不起黄种人?要我告诉你吗?因为他发明了机枪。那就是你们的优越性。我们是无防御的人群,而你们就能够把我们置于死地。你们已经把我们哲学家的梦砸得粉碎,说是世界能够由法律和命令的力量来治理。你们已经将你们丑陋的发明强加于我们,同时现在你们已经又要把你们的秘密教会我们的年轻人。你们不知道我们有机械学的天才吗?你们不知道在这世界上有四万万最讲实效的最勤劳的人民吗?你们想到这需要我们有较长的时间去学习吗?当黄种人能够把枪炮做得和白种人的一样好,射得一样准,那你们的优越性又在哪里?你们诉之于枪炮,也要受到枪炮的审判。(W. S. Maugham 146—147)
     鸦片战争以降,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对中国实行军事侵略、政治控制、经济文化渗透的同时,也极大地滋长了对于中国的文化优越感,以及建立在这种优越感之上的侵略合理意识与安适感。这种优越感又被一些传教士、汉学家、商人游客等关于中国的充满偏见的著作所强化,变得更加根深蒂固。辜鸿铭在此以中国文化的优越性迎击西方人的优越感,一句“你们诉之于枪炮,也要受到枪炮的审判”,就足以让自视甚高的毛姆哑口无言。毛姆的复古偏见遮蔽了他所没看出的辜氏的矛盾,不了解因应适变是文化融合的常态。如此一遇到“偏见”比他深,“辩才”高过他的辜鸿铭,焉能不俯首称臣?可以说,毛姆和他所代表的观点,完全忽视了世界潮流的趋向和中国本身对现代化的迫切要求。仅就此点而论,他和部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中国人士是相同的。宋春舫在傲慢下矮化了,辜鸿铭又在偏见下升华了。两者都是毛姆心态的展示,也都是隔岸观火的西方心灵的牺牲品。(李奭学 235)
     三
     这种出于文化优越感心态的傲慢与偏见,也同样呈现于作家笔下那些在华英人的观念里。毛姆在中国游历期间,遇到各色各样的中国人,但其注意力却一直集中在一些在华的各种身份的英国人身上。他们当中有那些已在中国工作20年,知道如何与当地人打交道的海关人员;有那些大公司的年轻职员,他们每天上英国俱乐部看看伦敦报纸;有那些读罗素,承认社会主义思想,却斥责街头人力车夫的人;有那些心里憎恶中国人,一辈子在华以改造这个国家为己任的牧师;有那些沾沾自喜的皇室代表团成员;还有那些想为伦敦客厅复制一些北京庙宇里的艺术品的妇女。
     《在中国画屏上》展示了这众多在华英人的速写,其中洋商、政客、教士三类人物,更是把西方文化对待中国的方式一展无遗。他们尽管性格不一,职业不同,但有一条是相同的,那就是在内心深处憎恨与鄙视中国人。这些西方民族自大与文化优越论的典型代表,其所思所想暴露在毛姆锐利的目光下。我们注意到,毛姆在描述他们时很少插话与评判,自己的态度往往在沉默中显现,有时还不免对其同胞的言行附和几句,以示同道。
     先看传教士。毛姆所见的在华传教士,多数有一共同特征:一面虚心奉主,一面倨傲待人。即如毛姆所言:“他们可能是圣徒,但他们不常常是绅士。”《恐惧》(“Fear”)里的温格罗夫先生是一位来中国已有十七年的“绅士”。他经常说起中国人的善良天性,孝敬父母、疼爱孩子,有崇高的品德。如他妻子所说,他“不喜欢听一个字反对中国人,他简直就是爱他们。”然而圣人心中也有魔鬼:
     这时有人敲门了,接着走进来一个年轻的女人。她是个穿着长裙子,没有包脚的本地基督徒,同时在她的脸上立刻现出一种畏缩的绷着脸的不高兴的颜色。她向温格罗夫太太说了些什么。我恰好瞥了一眼温格罗夫先生的脸。当他看见她时那脸上不自觉地流露一种极其鲜目的厌恶的表情,好像是有某种使他恶心的气味把他的脸弄歪扭了。但这立刻消失了,他的嘴唇骤然扭变为一种愉快的笑。但是这种努力太大了,于是他仅只现出一种歪曲的怪相。(W. S. Maugham 42)
     温格罗夫先生向毛姆介绍她是一个教员,有非常好的品德,因而非常宝贵,对她寄予了无限的信任。这戏剧性的变化让毛姆看到了“真相”:凡是温格罗夫先生在意志上所爱的,他灵魂上都厌恶。这位传教士言不由衷地赞美中国人,但在骨子里却嫌恶和憎恨中国人。当被问起:“假如中国人不接受基督教,你相信上帝会判处他们以永恒的惩罚吗?”温格罗夫先生的回答十分肯定。也许正是由于这种信念,他尽管感情和灵魂上厌恶中国人,但理智和意志上还是愿意呆在中国,因为“他们很需要帮助,所以要离开他们很困难”。毛姆于此传达了“白种人负担”的讯息,温格罗夫先生这位“圣人”和“绅士”的灵魂也昭然若揭。
     伴随西方船坚炮利而来的基督传教士的“宽厚仁慈”有目共睹,而支撑他们的不仅有上帝的召唤,更有白种优越论的心理基础。这后一种心态也表现在那些在华的洋商洋客身上,毛姆对他们亦多加顾盼。
     《亨德逊》(“Henderson”)里的主人公就是一家信誉卓著的外资银行的经理。他刚来上海时,拒绝乘用黄包车。因为“那违反了他的观念,那个和他自己一样的同属人类的车夫,要拉他从这里到那里到处转,这有损对他的人身尊重。”这位心胸“仁慈”不下温格罗夫先生的银行经理,还借口走路可以锻炼身体,口渴可以喝啤酒,为自己如此的“高尚”作风找理由。然而,这位经理的道德理想终究抵不住现实的诱惑。因为“上海非常热,有时他又很忙碌,所以他不时被迫要使用这退化堕落的交通工具。这使他觉得不舒服,但那东西的确方便。现在他变得经常乘坐起来了。但是他常常想这两根车杆中的这个伙计是一个人和一个兄弟。”(W. S. Maugham 56—59)
     亨德逊的转变,实则仍有心理上的文化优越感支持。未为现实所屈时,优越感或可保持距离,以“仁民爱物”的面貌伪装,就像菲利普初不认为异教徒宋先生应入地狱一样。然而若涉及自身利益,羊皮下的虎皮就显露出来,就像宋凯恋情一旦曝光,东方尊严在西方瞬成猥亵一样。(李奭学 223)
     三年后的一天上午,亨德逊和毛姆一起乘黄包车从一家商店到另一家商店,黄包车夫热得汗流浃背,每一两分钟就用破烂的汗巾在额头上揩着。当亨德逊想起他非得要现在就去俱乐部买刚到上海的罗素先生的一本新书怕赶不到时,他要车夫停下来,打回转。毛姆说:“你想是不是午饭以后再去?那两个家伙汗流浃背得像猪一样了。”
     亨德逊的回答:“这是他们的好运道,你不必对中国人有任何关心。你明白,我们之所以在这里就是因为他们惧怕我们。我们是统治的民族。”最后当亨德逊正准备评述罗素《自由之路》(Roads to Freedom)的某些观念时,那个黄包车夫拉过了应该转弯的地方。“在街角上拐弯,你这该死的蠢货!”亨德逊气急败坏,为了强调这一点,还在那车夫的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
     与亨德逊的先恭后傲比起来,另一个英国洋行大班丝毫不掩饰他对中国人的憎恶和鄙视。《大班》(“The Taipan”)里就有这号人的速写。“他是这儿社会上最突出的人物,什么都是他说了算。甚至领事都要注意站在他那正确的一边。虽说他在中国这么久,他并不懂得中国人,在他的有生之年,从没想到须要学习这种该死的语言,他用英语问两个苦力他们在掘谁的坟。他们不懂他的话,他们用中国语回答他,而他骂他们为无知的蠢家伙。”(W. S. Maugham 183—194)
     那恐怖的敞开的坟走进了大班的梦里。他憎恶那些袭进他鼻孔的气味,憎恶这里的人民。那无数的穿着蓝衣的苦力和商人们,地方官吏圆滑的笑,以及他们不可思议地穿着黑长袍。他们似乎都用恐吓压迫着他。他恨中国这个国家,当初他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他现在是惊慌失措了。他一定要回去。要死也要死在英国。他不能忍受埋葬在所有这些有着斜眼睛,和露齿而笑的脸的黄色人中间……如此等等,毛姆写尽了白种人的傲慢与偏见。
     毛姆笔下的西方在华政客,更是集白种优越与傲慢无能于一身。《领事》(“The Consul”)里英国领事彼特(Pete)先生的官场经验可谓丰富,在领馆工作了20多年,只是一直处于极端愤慨的情况之下。洋商们住在中国三十五年,没有学会在街上问路的话,彼特说因为他们学的是中文。他不屈不挠地尽全力查禁鸦片买卖,但是他是全城惟一不知道他的雇员们把鸦片藏在领事馆的人,而一种忙碌的鸦片交易就在那院子的后门里公开进行。他比绝大多数同事们精通中国文史,更为了解百姓,“但是从他的广泛的阅读中,所学到的不是宽容而是自负。”这种自负与传教士、银行经理大班们的优越感没有什么两样。
     而他的一次接待,却让这种自负心理受到很大刺激。那天他接待了一个自称为余太太的女人。这是一个嫁给了中国人的英国女人。领事先生理所当然地没对她表示同情。因为一个白种女人要嫁给一个中国佬这本来就使他不可思议而充满愤慨。他的话官气十足,不容置疑:“你必须立刻返回英国”,“你必须从此永远不回那里去了”,“我坚持你要离开那个人,他不是你的丈夫。”
     有如宋先生与法国小姐的恋情,一旦危及到西方文明的纯正,奋起抵制是意料之中事,否则怎能体现出自身的优越感,又怎能让人尊敬。作为副税务司的范宁(Fanning)让人尊敬的法子很简单,就是首先让你惧怕。因为他有一种恶霸作风,无事生非,鲁莽唐突。他没有一次对中国人说话不是提高嗓子到粗声大气的命令声调。虽然他说得一口流利的中国话,但是当某个下人做了什么不如他意的事情时,他总是用英语骂得他狗血淋头。然而,他的粗暴寻衅只不过是隐盖一种胆怯而痛苦的企图,那就是去慑服那些将和他打交道而尚未被他吓翻的人。以至于他妻子当有客人来了,总会说:“这些中国人都怕我丈夫,但是,自然他们尊敬他。他们如果试图在他面前玩什么鬼把戏,那是没有好下场的。”他会皱着眉头回答:“所以,我晓得应该怎样对付他们,我在这个国家二十多年了。”(W. S. Maugham 114—118)
     如何对付中国人(或对待中国文化),这是在华英人的主要功课。“宽厚仁慈”也好,“鲁莽粗暴”也罢,都免不了要露出他们骨子里的那种文化优越感。我们借助于毛姆那小说家的慧眼看到了这一切。当然,毛姆不只是个旁观者。作为一个文化纯粹论者,他喜爱古韵之中国,冷淡新文化运动之中国,漠视20世纪现实之中国。当我们掀起遮在毛姆中国形象上的那块彩色面纱,源自于西方优越论的自负心理也就展现无遗了。确实,无论如何,毛姆都难以逃过那傲慢与偏见的文化心态,而其他西方作家与思想家又何尝不是。
    【参考文献】
     [1] Maugham. W. S. On a Chinese Screen, London: Heinemann,1922.
     [2] 胡适:“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新青年》,1918年第5卷第4号,第308—314页。
     [3] 李奭学:“傲慢与偏见——毛姆的中国印象记”,《中西文学因缘》,李奭学著,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年。
     [4] 林以亮:“毛姆与我的父亲”,《前言与后语》,林以亮著,台北:仙人掌出版社,1968年,第131—145页。
     [5] 毛姆:《人生的枷锁》,张柏然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
     [6] 钱满素:《爱默生与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
     [7] 钱玄同:“随想录十八”,《新青年》,1918年第5卷第1号,第79页。
     [8] 赵毅衡:“毛姆与持枪华侨女侠”,《西出洋关》,赵毅衡著,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8。
    原载:《英美文学研究论丛》2007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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