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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三国演义》研究学术失范的一个显例 ——论《录鬼簿续编》“罗贯中”条资料当先悬置或存疑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杜贵晨 参加讨论

      民国二十年(1931),赵斐云、郑振铎、马隅卿三位学者访书天一阁,合抄明蓝格抄本《录鬼簿》二卷附《续编》一卷,不久由北京大学出版组影印行世;二十五年,《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十卷五号又刊出马隅卿校注本;其后刊本渐多,大显于世。其中《续编》所载“罗贯中”条尤为学者所重。该条原文是:
    罗贯中,太原人。号湖海散人。与人寡合。乐府、隐语极为清新。与余为忘年交。遭时多故,各天一方。至正甲辰复会,别来又六十余年,竟不知其所终。
    《风云会》(赵太祖龙虎风云会)、《蜚虎子》(三平章死哭蜚虎子)、《连环谏》(忠正孝子连环谏)
    《续编》承《录鬼簿》记元及明初杂剧作者,本条从其体例,述罗贯中生平,录其剧目。学者由此能够知道的,应不过是字面所表明罗贯中为杂剧作者等情况。然而不然,因为《三国演义》的作者也叫罗贯中,早在《续编》未被现代学者注意之前,“罗贯中”就已经是家喻户晓的演义名家,却几乎没有可靠的生平资料留传下来;所以,《续编》“罗贯中”条初被发现,学者如获至宝,竟不是出于对资料本身的兴趣,其注意力也根本不在此一罗贯中为元杂剧作者之上,而径以其为《三国演义》作者生平资料的一大发现。鲁迅写于1935年1月的《〈小说旧闻抄〉再版序言》称:
    此十年中,研究小说者日多,新知灼见,洞烛幽隐……自《续录鬼簿》出,则罗贯中之谜,为昔所聚讼者,遂亦冰解,此岂前人凭心逞臆之所能至哉!
    这个看法代表了当时学者共同的意见,其影响至于后来各种小说史、文学史著作,以及论议《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的场合,大都以此“罗贯中,太原人”云云为据,罕见否定或存疑者。看起来也就如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全集》相关的注存所说:“关于他(罗贯中)的籍贯生平,历来说法不一。自发现《续录鬼簿》中所记罗氏生平事略以后,有关争论基本得以解决。”
    这也就是上个世纪中后以至今天盛行的罗贯中籍贯“太原说”的由来。许多学者因对这条资料的信任而持“太原说”甚坚,诚无足怪;可怪不主“太原说”,而从明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及多数明刊本《三国演义》题署等相关资料称罗贯中为东原(据今本《辞海》指今山东省东平、宁阳、汶上等县)人者,也往往从《续编》可能误抄“东原”为“太原”处立论,其话语背景仍然是以这条资料对研究《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身世具基本可靠的价值。从而“聚讼”未断,但争论各方对此一资料所称罗贯中为《三国演义》作者一点并无异议,分歧只在“东原”之“东”与“太原”之“太”谁为误抄。这当然是无可究诘之事,从而讨论陷入僵局。至于有学者称发现了太原罗贯中的家谱,进而考其为山西某地人,一时惊动学界,并引起该地方为罗贯中《三国演义》大兴土木,也好像是合乎逻辑的发展。
    但是,这一切的判断和做法都是错误的。问题出在对《续编》“罗贯中”条资料的适用性缺乏实事求是的鉴定。学术研究的常识告诉我们,资料的价值在于对课题的适用性,即它与研究对象关系的有无和这种关系确凿与密切的程度。而此条资料貌似与《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相关而实经不起推敲,在没有旁证的情况下,不足为论说《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生平的根据,理由有四:
    首先,《续编》“罗贯中”条并无一字半句表明此一罗贯中即《三国演义》作者。从其内容看,一如《录鬼簿续编》全书是一部戏曲史料著作,所记皆戏曲家,本条所载这位戏曲家的罗贯中除作有三部戏曲之外,“乐府、隐语极为清新”,而绝未及稗官小说,更不曾说到《三国演义》。虽然这并不完全排除他有与《三国演义》作者为同一人的可能,但是学术重证据而不可想当然。从而《续编》本条既未明载,学者就不便无中生有。换句话说《续编》本条资料只对研究山西太原的戏曲家罗贯中直接有用,而对明庸愚子弘治甲寅序及多种明刊本题署《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的研究,至多具有潜在的价值,而不可用为现实立论的根据。
    其次,这条资料与《三国演义》作者相关的惟一之点是同名“罗贯中”。但是,从古今中国人称名多重复的情况看,这一联系未必就有实际的意义。多年来,研究者除了从所谓《续编》作者为明初人贾仲明(注:《续编》作者未必即贾仲明,今当以无名氏作品看待。参见王钢:《录鬼簿三种校订》,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前言》,第27-29页。)生卒年推论此一罗贯中与《三国演义》作者为同时代人之外,绝无另外的根据说明他与《三国演义》的作者为同一人。而在另一方面,旧有关于《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的资料也绝无与《续编》“罗贯中”条相关的任何信息。所以,仅仅根据从并不可靠之《续编》作者贾仲明推得之所谓时代相同,就认两罗贯中为同一人,实乃大失学术论断应有的谨慎。而且,这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在《续编》发现之前,《三国演义》作者是否元末明初人并无定论:高儒《百川书志》称“明罗本贯中”,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称其为“南宋时人”,王圻《稗史汇编》称“宗秀罗贯中,国初葛可久”(按此当以罗贯中为明“国初”以前人,即元人),何尝有罗贯中为元末明初人的可靠证据或学界共识?所以,以《续编》“太原罗贯中”与旧说“东原罗贯中”为同时代因而为同一人,并不是用后来发现《续编》之资料与各旧说相互印证得出的判断,而是把由《续编》推考得出之所谓“太原罗贯中”的时代加于《三国演义》作者“东原罗贯中”而后生出的比附。无论有意无意,这种做法给人的印象是:先造了一个《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为“元末明初人”的莫须有之成说,然后拿了从《续编》考得“太原罗贯中”是元末明初人的己见与之相并观,其做法之有悖学理,其结论之不足为典要,显而易见。
    另外,众所周知。我国古来人口之众和同姓名人之多为世界之冠,以致要有一部专门的辞典供查考之需。在历代层出不穷的重姓名现象中,同时同姓名又都有一定名气的文学家也大有人在,如五代有两张泌,南宋孝宗、光宗朝有两李洪,宋元之际有两李好古,金元间有两周驰,元明之际有两王翰,明正统、嘉靖年间有两陆釴,明嘉靖、万历间有两吴鹏和两李春芳(并见谭正璧《中国文学家大辞典》),等等。众所周知,当今同姓名人之多更是公安等部门工作一件头痛的事,而文坛两李准并相辉映以致当时读者不得不作大小(指年龄)之别,还只是十几年前的事。更有治古典者当所习知刘向《新序》载“郑人有与曾参同名姓者杀人”的故事。其或为寓言,却可说明如两罗贯中一样不同籍贯而同时同名者向来众多,考论中国人之事,当先对事主“验明正身”。即使同时同地又同姓名者亦不难见,如近年《文学遗产》曾载文考清初山东毗邻之新成(今山东桓台,属淄博)、淄川(今属山东淄博)同时有两王士禛。更何况一在太原,一在东原,其为同名不同人的可能性自然更大一些。此皆常事、常情、常识,学者只须不存成见,即可对《续编》“太原罗贯中”是否《三国演义》作者取怀疑态度。而学贵有疑,学术考证又当如老吏断狱,超越常人之可疑而更加慎重,必使无可反证才最后定案,岂能在常人都不免生疑的情况下,径以《续编》所载之“太原罗贯中”与《三国志通俗演义序》及多种明刊本题署之“东原罗贯中”为同一人?正如明朝人把吴承恩的《西游记》混同于元朝人长春真人的《西游记》,造成长期的误会一样,焉知这不是把戏曲家的“太原罗贯中”误认作是小说家的“东原罗贯中”呢?总之,置我国古来层出不穷的大量同姓名人现象于不顾,而坚执此一罗贯中即彼一罗贯中,殆不仅有失学者的谨慎,更有武断之嫌疑,难得服人。
    为治古代小说论此“太原罗贯中”有“验明正身”的必要,当可据小说说法,而且就是相传罗贯中为作者之一的《水浒传》,其第32回《武行者醉打孔亮,锦毛虎义释宋江》写王矮虎、燕顺、郑天寿等误捉了宋江,将动刀取其心肝:
    宋江叹口气道:“可惜宋江死在这里!”……燕顺便起身来道:“兀那汉子,你认得宋江?”宋江道:“只我便是宋江。”燕顺走近前又问道:“你是那里的宋江?”宋江答道:“我是济州郓城县做押司的宋江。”燕顺道:“你莫不是山东及时雨宋公明,杀了阎婆惜,逃出在江湖上的宋江么?”宋江道:“你怎得知?我正是宋三郎。”
    这里所写燕顺三问,所疑正就是缚中宋江是否为与“山东及时雨宋公明”同名的另一人。《水浒传》妙体世情,燕顺之问无疑是必要的。准此,学者研究《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而以《续编》“罗贯中”条为据,是否也应该问一问“你是那里的罗贯中?”“你莫不是有志图王不得而传神稗史写了《三国演义》的罗贯中么?”这应该是此项研究者基本的“规定动作”,舍此则有失规范。
    因此,尽管学术考据不能如写小说的随意布置更起古人而问之,但当尽可能从不同角度作有理有据的推考,争取信以传信,否则疑以传疑,不当在白纸黑字载罗贯中一为“太原人”一为“东原”人的情况下,为了定《续编》“太原罗贯中”是《三国演义》作者,而不惜把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东原罗贯中”之“东原”说成是“太原”之误抄;相反地坚守罗贯中为“东原”人的主张,更不必把《续编》“罗贯中,太原人”之“太原”说成是“东原”之误抄。这里,抄误的可能并非全无,但是无可实证,也就无可断定《三国演义》作者为“罗贯中,太原人”或是“东原人”误为“太原人”。同是在罗贯中的研究中,据旧本题署等罗贯中名本,而1959年上海发现元人《赵宝峰先生集》卷首《门人祭宝峰先生文》列其门人31人,中有当为慈溪人罗本者,遂有人认为即《三国演义》作者罗本,从而又有罗贯中籍贯慈溪人之说。对此,袁行霈主编,黄霖、袁世硕、孙静本卷主编之《中国文学史》第四卷第一章注(5)以为:“但此‘罗本’与《三国》作者罗本是否一人,尚缺乏确凿证据。”此种态度实为审慎,而作存疑处理无疑是聪明的做法,可用为对待《续编》“罗贯中”条的借鉴。
    复次,从“罗贯中”取名所自看,“太原罗贯中”与“东原罗贯中”也未必就是同一人。我国同姓名人多的一大原因,在古代就是取名好用经典,而罗氏之“贯中”当自《论语·里仁》“吾道一以贯之”和《尚书·大禹谟》“允执厥中”等语而来。这两句是经学——理学的时代士人烂熟于心的古典,从中提取出“贯中”之名很可能是无独有偶,从而概率上又加大了《续编》之戏曲家罗贯中与《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为同姓名之二人的可能。此说“贯中”出处或有不确,但是,纵然“贯中”之名别有出处,而人所熟悉之经典文献有限,这因同源而重名之可能性的概率也并未减低。因此,目前情况下,笔者并不要作出两罗贯中一定不是同一人的结论,但是,认两罗贯中为同一人的结论也不可靠,甚至更不可靠。
    最后,上已提及《续编》本条于罗贯中戏曲之外,仅称其“乐府隐语”的成就,而没有提到《三国演义》,其作有《三国演义》的可能性已然不大。《录鬼簿续编》列“罗贯中”为全书第二条,是见录诸家中行辈较早的。《续编》作者称此罗贯中“与余为忘年交”,又说“不知其所终”,是作《续编》时认他早就去世了。据此,可以认为此一罗贯中比《续编》作者要年长许多——这是学界的共识,——其与《续编》作者初会结交时或已届中年,而“至正甲辰(1364)复会”时当已垂暮。如果是时尚无《三国演义》,则其后有作的可能性也就极小,从而又进一步减小了这位“太原罗贯中”为《三国演义》作者的可能性。若以该书体例不便载而失载,则本条下“汪元亨”也是“至正间与余(《续编》作者)交于吴门”的一个人,却记他“有《归田录》一百篇行于世,见重于人”,《归田录》当即笔记小说一类,与《演义》相去不远。于汪元亨能载其《归田录》,却不载此罗贯中有《三国演义》,正表明其并未作有此书。
    综上所述,《续编》“罗贯中”条资料不载其作有《三国演义》,今见有关《三国演义》各种资料也没有与《续编》所载“太原罗贯中”任何相关的信息,即使这并不完全排除二者有某种联系的可能,而当下却举不出这种联系的任何证据。考据如审案,首发信任《续编》“罗贯中”条用为《三国演义》的作者研究资料的学者,负有以确凿证据在二者之间建立这种联系的责任!但从郑振铎、鲁迅以来,似从没有人注意于此,遂以可疑为可信,以讹传讹久而仿佛就是不刊之论,实属学术上不可思议之事。至于本文并无肯定或否定的主张,仅是对此近百年一贯以“太原罗贯中”为《三国演义》作者判断之合理性的发问。我们充分尊重学者主张“罗贯中,太原人”为《三国演义》作者的权利,但是,我们也有理由期待持论者于《续编》本条之外举出对其主张有利的充分证据。
    笔者深知此一献疑对《三国演义》作者研究将会带来一定影响。近百年来,治小说史特别是研究《三国演义》的学者,很少不对《续编》的这一记载信之不疑,用为《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研究的部分甚至全部的基础。换句话说,近百年来《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研究的相当大部分成果建立在对此一资料的信任之上,将因为这一资料有可疑之点而面临被动摇或需修正的前景。这是一个事实,还可能是一个遗憾。但如宋儒所言:凡事求一是处。学者追求真理。自应义无反顾,以求取正确结论为归,只论当不当,不计得与失。而且,从学术发展看,本文的质疑应能促进《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研究有实质性的进步。即使这进步只是对以往过失的纠正,那也不仅是针对某一位或几位学者,特别当今学者包括本人多半因前人而误。总之,这是《三国演义》研究界较为普遍的疏误。即本人虽久已有所怀疑,却也有时把“湖海散人”与《三国演义》作者联系起来,实乃把笔之际,以为《演义》作者自当如此,殊不知还是为这一记载所惑。至于前代学者致误之由,大约不过欲解“罗贯中之谜”心思太切,雾里看花,以似为真,痴人说梦;而由笔者之有怀疑尚且不能自止,乃知学术上慎思明辨之难。所以,本文欲对此问题作彻底清理,固然是有憾于前辈之失,而更多是检讨自己,切盼时贤不要对号入座的好。
    近百年来《续编》“罗贯中”条资料的误用,突出表明古典文学研究资料鉴别工作的重要。这本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未必有很大的困难。但是,包括鲁迅等某些大师在内,数代众多学者对此一资料有失精鉴,又可见做好这项基础工作亦非易事。但是,学术本来常在纠正错误中前行,所以这一具体的失误决不掩抑前辈学者于古典文学研究多方面程度不同的重大贡献。但教训应该总结和记取。诸葛亮曰:“非宁静无以致远。”这里首要是能以学者的平常心对待哪怕是宝贵资料的发现,其次是要有重新检验前人的研究成果和有独立判断的精神而不人云亦云。以此条论,当年我国早期治小说史的一批学者偶然得之而欢喜,欣然用之而不疑,后世治小说史、研究《三国演义》的学者因于前辈而不疑,遂因此资料的适用不当铸成百年不解之惑。究其深层原因,正就是梁启超早在《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五章论“鉴别史料之法”所指出的:“似此等事,本有较详备之史料作为反证,然而流俗每易致误者,此实根于心理上一种幻觉,每语乃长城辄联想始皇,每语及道教辄联想老子。此非史料之误,乃吾侪自身之误而以所误诬史料耳。吾侪苦思养成鉴别能力,必须将此种心理结习痛加涤除,然后能向常人不怀疑之点能试怀疑,能对于素来不成问题之事项而引起问题……”
    最后,为着可能发生的讨论不致横生枝节,笔者再一次明确本文用意:并不要把这一资料说成一定与《三国演义》作者无关,而更希望它真正能成为研究罗贯中生平的根据。但是,现在我们缺乏资料所说这位“太原罗贯中”与《三国演义》的作者“东原罗贯中”为同一个人的合理而坚强的证明。为今之计,一种做法就只好是在《三国演义》研究中把《续编》“罗贯中,太原人”云云这条资料暂时悬置,待有进一步的证据再加论断;另从其已造成很大影响计,可本疑以传疑的原则,采用时作存疑性说明,如上举袁本文学史注说罗本之例。至于对《三国演义》作者正面的说明,还应回到旧来“东原罗贯中”的基本共识,并顾及旧有各说的存在。这看来好像是这一研究的倒退,实际是走出不慎陷入的误区,踏上了学术守正以求发展的希望之途。
    原载:《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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