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伯托·艾柯(Umberto Eco)的小说《玫瑰之名》因为既具有扣人心弦的侦探故事情节,也充满了从神学、历史学到犯罪学等各种学问,因此可以从不同的小说流派入手进行解读,也可以用不同的理论加以阐释。本文把《玫瑰之名》看作一部玄学侦探小说(英文为metaphysical detective fiction,也译为“后设侦探小说”),通过分析该书在故事情节、人物、叙事手法等方面对传统侦探小说的戏仿与颠覆,揭示作者力图反映出理性的脆弱和世界的不确定性。 一、淡化的情节 对于传统侦探小说的基本故事套路,读者是非常熟悉的。由艾伦·坡首创,经过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发展完善的西方经典侦探小说的情节程式一般包括:“侦探上场,描述犯罪情况和线索,调查案情,宣布破案,解释破案经过和结局六个部分”(朱洁, 1998)。虽然六种因素在不同的小说中渲染各有不同,出现顺序不一,但是缺一不可。最重要的是,传统侦探小说以情节为中心,作者以匠心独具的巧妙安排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解谜的过程中。 作为玄学侦探小说的《玫瑰之名》在情节设置方面却与传统侦探小说颇为不同。一方面,《玫瑰之名》中确实体现了上述六个因素,安排了一系列有关犯罪情况和线索的情节,也有侦探调查案情、宣布破案的经过;而另一方面,作者对这些因素有意地进行了淡化,插入了许多“会分散读者注意力的情节”。 首先以侦探上场为例。传统侦探小说读者一般都期待着见识一下神探主人公超强的判断推理能力,而本书在描述主人公巴斯克维尔的威廉出场之前,却用了一定量的篇幅介绍本书手稿的发现整理过程,还给出了对该手稿的注释。这样,从一开始就把读者对侦探的注意力转移开来,缺少了悬疑气氛的烘托,淡化了主人公出场的情节。 再来审视“犯罪-侦探”这条线索的发展。《玫瑰之名》中并不缺少古怪离奇的命案和惨不忍睹的尸体。威廉和他的学生阿德索两人一到修道院,就听说图书馆员阿德尔莫不明不白地死去,师生二人产生好奇,决心调查这个死亡事件。就在调查过程中,又接二连三地有修士死去,而且都死的古怪、蹊跷。但是小说并没有把情节浓缩在这些案情的发展上,而是在两桩案情之间插入各种与追凶无关的事件和信息,使“犯罪-侦探”这条线索断断续续。例如,在第二天的案件中,从得知维南蒂乌斯死去开始调查,到第三天贝伦加出事,全书用去了近100页的篇幅(中译本共616页),但是案情却进展十分缓慢。这其间,却可以读到阿德索“思考圣洁和魔王的丑恶”、修道院生活的阴暗面、威廉与约尔格有关“笑”的争论以及基督教斗争的历史等等。诸如此类大量的信息插入,转移了读者对凶案的注意,极大程度上淡化了追凶情节。 《玫瑰之名》中结局这一情节也得到了淡化。通常的侦探小说结局是封闭式的,伴随着真相大白,凶手遭到惩罚,一度混乱的秩序得到恢复。而《玫瑰之名》并没有提供期待中的“释然”,约尔格杀人、毁书的罪行没有得到阻止。正如胡全生(2007)所说:“犯罪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凶手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它将问题的解决交给了读者,这就使它具有了开放性。”结局的开放性让故事直接显示自身所蕴含的多维性,所宣扬的不是理性主义的胜利而恰恰是人类认识的局限、理性的脆弱和世界的不可知。玄学侦探小说审视了建立在“理性”、“有序”、善恶终有报的思维基础上的传统侦探小说,认为现实世界更多的是被“偶然性”等不可知的力量占据统治地位。 总之,淡化了的“犯罪——侦探”情节颠覆了传统读者专注于解谜的期待,摈弃了一元的、非此即彼的线性思维。这种情节设置是一种充满错位式的开放体的结构,反映出了错综复杂的现代世界中事件的不确定性和非连续性,体现了玄学侦探小说的本质——它试图回答的问题是: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人将在这个世界上扮演何种角色(任翔, 2002)。 二、失败的神探 《玫瑰之名》的主人公叫做巴斯克维尔的威廉,这很容易让人起柯南·道尔的名作《巴克斯维尔的魔犬》,从而联想起神探福尔摩斯。事实上,威廉同福尔摩斯从外貌到习惯确有很多相似之处。小说中这样描述威廉的形貌:“他身高超过常人,又因为瘦削,反显得更高。眼光敏锐,入木三分,薄薄的略呈钩形的鼻子,显出为人的机警。”这与福尔摩斯如出一辙。另外,威廉也时常借助药品打发无聊的日子,或缓解紧张情绪。最明显的相像之处在于威廉也具有超人的洞察判断能力和广博的知识。如小说中“找马”一节,他能通过对微小细节的观察,判断出修道院长爱驹的体貌,走失的方向,甚至推测出马的名字。诸如此类的例证还有很多,威廉的推理能力令人敬佩,读者期待着他能解开修道院凶杀之谜。 但是,作为玄学侦探小说主人公的威廉却没有像福尔摩斯一样,总是能战胜狡猾凶恶的罪犯。在书中,他是一个失败的神探。第一,虽然他发现了凶案的一些事实真相,但这一发现并不是经过精密的推理,而是通过偶然获得的。以解谜最关键的部分(发现“非洲的终结”的秘密)来说,威廉在判断失误情况下,偶然通过学生阿德索的提示才发现了入门的密码。更有甚者,威廉关于犯罪动机和凶手的假设,居然是受到了阿德索梦境的启发,连他自己都承认:“假如我在用你的梦推断我的假设,那么,阿德索,请原谅我。我知道,这样做很可悲,很不光彩,也许根本不应该…”。非理性的因素在这里成了破案的关键,压倒了理性因素。最失败的是,威廉根据理性原则,认为件件凶案都是有内在联系的,是按照《圣经·启示录》的预言进行的。但是他最终发现,犯罪并没有固定模式,他的推理只是根据假设而非事实。非理性因素又一次战胜了理性,这是对传统侦探小说理性始终占据上风的颠覆。 第二,威廉没有最终击败凶手,保护《诗学》第二卷的任务没有完成。小说中威廉与凶手的最后对决结果是:被困的修道院长没有救出,《诗学》第二卷也被约尔格毁掉了,约尔格自杀前还引起大火,焚毁了图书馆。结尾时,神探的形象相当狼狈: 他(威廉)的脸被烤焦了,衣服冒着烟,手里拿着一口大锅,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我觉得他很可怜。…威廉精疲力竭地倚在门框上,对我说:“不可能了,即使修道院所有的修士都来,我们也做不到了。图书馆保不住了。”…威廉哭了。 神探居然哭了起来,而且还无助地叹息:“这里太混乱了,主啊,不要那么混乱,不要乱了。”这是他对秩序的诉求,但是秩序不可能恢复了。回想福尔摩斯、波洛之类侦探的辉煌,这些智者们向读者做出理性的承诺,他们要人们相信,世界可以靠理性掌握。人们的信心是由智者的庇护而产生的安定感。而玄学小说中的侦探再也不能为人们提供这样的智力保证了,他们只能迫使读者承认,我们对这个世界还不能完全了解。 总结起来,神探的失败代表着理性的脆弱。换言之,“《玫瑰之名》…通过一系列歪打正着的侦破行动表明在传统侦探小说中无所不能的理性在这里显得多么荒谬可笑。”(袁洪庚, 1998) 三、反常规的叙事 除了情节和人物方面,《玫瑰之名》在叙事策略上也对传统侦探小说进行了颠覆。这主要表现在叙事者设置和悬念处理两方面。 表面上看,《玫瑰之名》与经典的侦探小说一样,设置了一对黄金搭档——侦探(如福尔摩斯、波洛、本书的威廉等)和他的助手(如华生、黑斯廷斯、本书的阿德索等),并起用侦探的助手作为叙事者。这样的叙事者非常重要,他们可以与侦探一道,亲临犯罪现场,参与事件调查,为读者叙述第一手材料,从而拉近叙事距离,造成叙事的真实感,使读者更容易感受到悬疑和紧张的气氛。 但是《玫瑰之名》的叙事者要比表面看来复杂得多。小说一开头就交待了:“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手稿。”接下来可以发现,这篇手稿有四个经手人:它首先出于14世纪末一位名叫阿德索的德国修道士的原稿,为拉丁文,是阿德索年老时对其青年时期经历的回顾;后于17世纪末经马毕伦校订;到了19世纪,瓦雷根据马毕伦的拉丁文本将之译为法文;最后由“艾柯”将法文本“意译”为意大利文。虽然故事中的叙事者依然是“我”——阿德索,虽然他也希望“逐字复述所看到、听到的一切,不敢添枝加叶”,并祈祷“愿上帝把恩典赐给我,让我充当坦率的证人”,但是手稿在其年老体衰时写就,回忆难免偏差;又几经周折,很难相信,手稿的原始事件会得到充分的传译。这种故意造成的叙事距离,实际上是作者对传统小说故弄玄虚营造逼真效果的戏仿,旨在含蓄地质询了理性虚构的小说世界以及其中理性的存在方式。 另外一点与传统侦探小说不同的是,《玫瑰之名》在手稿编辑的形式下,给每章前面都加上了标题,对将要发生的事件进行提示,例如第四天的事件:“晨五点到六点,东方呈鱼肚白叙述威廉和塞维里努斯检验贝伦加的尸体,发现舌头发黑;这在溺死的人来说是异常的迹象。接着他们讨论了剧烈的毒物以及过去的一桩被盗事件”。此举一反传统侦探小说叙事后顾性的特点,舍弃了悬念的制造。这种做法体现了玄学侦探小说的自我观照性,“含沙射影式地将批评表现出来”,“不仅是针对传统侦探小说、侦探小说批评的,也是针对包括现代主义在内的以往文学思潮的”(袁洪庚,1997)。它试图说明,传统小说中理性的最终胜利是因为侦探小说刻意牵着读者沿着事先确定的小径前行,因而胜利也只是一场谎言。 四、结语 《玫瑰之名》利用传统侦探小说外壳,对传统的情节予以淡化,对人物刻画和叙事常规进行了颠覆,把各种信息拼贴和杂糅在侦探故事中。这样就消解了故事的可信性,使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大为增加。由此说明理性在复杂、多元的世界中是脆弱的。理性的最后结果也许同样于事无补,逻辑推演最终可能将自己否定。 《玫瑰之名》与其他玄学侦探小说一样,不再崇尚理性的力量,不再信任逻辑的说服力。“理性”依靠逻辑的力量企图建立一个皆大欢喜的完美的虚幻世界,营造出一个井然有序的局面,但这只是一个表象。正如弗·迪伦马特指出:“我们只有谦卑地把这种荒谬性包括到我们的思想体系里去,承认在理智企图诚实地面对现实时,人类的理智不可避免地是有裂隙的,总是有扭曲的时候的。” [参考文献] [1]朱 洁.英美侦探小说两大创作模式浅论[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 1998(2): 64-66. [2]袁洪庚.旧瓶中的新酒:玄学侦探小说论[J]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 26(1): 127-134. [3]影射与戏拟:《玫瑰之名》中的“互为文本性”研究[J].外国文学评论, 1997(4): 44-51. [4]安伯托·艾柯.林泰等译.玫瑰之名[M].重庆:重庆出版社, 1987. [5]任 翔.后现代主义文学的一朵奇葩——略论“反侦探小说”[J] .东南学术, 2002(6): 135-140. [6]胡全生.在封闭中开放:论《玫瑰之名》的通俗性和后现代性[J].当代外国文学, 2007(1): 96-103. 原载:《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