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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修与《金瓶梅》的早期面貌(下)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周钧韬 参加讨论

    关于《金瓶梅》的早期面貌
    袁小修日记的价值之二,在于它让我们窥见了《金瓶梅》的早期面貌。
    《金瓶梅》以抄本传世,万历四十五年至四十七年间才有初刻本,即沈德符所说的“吴中悬之国门”的那一本。现存的《新刻金瓶梅词话》则是个“再刻本”。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现存的《金瓶梅词话》与抄本、初刻本的内容是否一致?学术界出现了歧见。而袁小修日记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依据。
    歧见之一:最初的《金瓶梅》是一部政治讽喻小说,与现存本在内容上有重大变异。台湾魏子云先生就持此论。
    魏先生指出,现存的《金瓶梅词话》的引词入话,说的是刘项宠幸事件,特别是刘邦宠幸戚夫人而欲废嫡立庶的故事。《金瓶梅》成书的年代,正是(万历)神宗皇帝宠幸郑贵妃,欲废长立幼。于是围绕着册立东宫问题,引起了一场轰动朝野,长达十几年之久的激烈斗争。魏先生由此推断,最初的《金瓶梅》,即袁中郎时代的《金瓶梅》“必然是一部可以楔入刘项宠幸事件——尤其是刘邦宠爱戚夫人有废嫡立庶心意的故事”,“极可能就是一部讽谏神宗皇帝宠幸郑贵妃,废长立幼的故事”,“后来迫于政治形势,遂有人把它改写过了”魏子云:《〈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在《贾廉、贾庆,西门庆》一文中,魏先生说得更明白:“早期的《金瓶梅》不是西门庆的故事,以西门庆作为《金瓶梅》故事的主线,可能是《金瓶梅词话》开始的。”这就是说,早期的《金瓶梅》写的是神宗皇帝宠幸郑贵妃,废长立幼的故事,现存的《金瓶梅词话》写的是西门庆的故事。前者是政治讽喻小说,后者是世情小说。后者是前者的改写本。
    魏先生把《金瓶梅》的成书,放在当时的上层政治斗争中去考察,寻找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其目光是敏锐的,在《金瓶梅》的研究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事实上,现存的《金瓶梅词话》中,确实留下了那个时代(笔者所指是嘉靖,而非万历)的政治斗争的记痕,深刻地暴露了时代的黑暗,封建统治集团的腐败。但由此推论早期的《金瓶梅》不是西门庆的故事,则是没有根据的。袁小修日记正好回答了这个问题。
    袁小修在《游居柿录》中指出,他从中郎处见到的《金瓶梅》,“大约模写儿女情态俱备”,是一绍兴老儒逐日记西门千户一家淫荡风月之事,“以西门庆影其主人,以馀影其诸姬”而成。这就是说,《金瓶梅》的题材来源非历史故事,亦非帝王家的争斗丑事,而以一西门千户家为模特儿;小说的主人公是西门庆,小说展开的场景是西门庆一家;小说的主要内容是写西门庆一家的淫荡生活。可以说,早期《金瓶梅》的这些基本情况,与现存的《金瓶梅词话》是完全一致的。这就直接否定了魏先生的早期《金瓶梅》不是写西门庆的故事而是写帝王宠幸废立故事的推测。
    袁小修见到的《金瓶梅》,“乃从《水浒传》潘金莲演出一支”。主要人物除西门庆外,还有潘金莲、李瓶儿、春梅等。现存的《金瓶梅词话》正是假《水浒传》中的武松杀嫂故事,敷衍成章,形成洋洋百万言的巨著。主要人物与袁小修所说相同。可见,早期《金瓶梅》就是一部人情小说,而非政治讽喻小说。
    由此我们可以大体肯定,《金瓶梅》的早期抄本、初刻本与现存的词话本,其基本内容和情节是一致的,魏先生的《金瓶梅》二次成书说是没有根据的。我们今天所以能搞清楚这个问题,不能不归功于袁小修的记载。
    歧见之二:早期的《金瓶梅》“原无淫秽语”,现存的词话本才被掺入大量的淫秽语,成为一部“秽书”。
    早在清代,袁中郎的后代袁照就曾说过:“金瓶梅一书,久已失传。后世坊间有一书袭取此名,其书鄙秽百端,不堪入目,非石公取作‘外典’之书也。”袁照:《袁石公遗事录》。清末王昙更说:“金瓶梅原无淫秽语。”王昙:《金瓶梅考证》。今人朱星先生认为,《金瓶梅》原稿初刻本“无淫秽语”。原因是《金瓶梅》作者是“大名士”,“我相信这个大名士的个人创作是有为而作,其目的在深刻揭发其淫恶行为,不在其淫乐动作的描写,决不屑用淫词秽语来取悦世俗”,后来“到再刻时改名《金瓶梅词话》就被无耻书贾大加伪撰,因而成为蒙诟的主要口实”朱星:《金瓶梅考证》。。
    上述三说,其目的在于袁照是“为尊者讳”;王昙是为了把他和蒋剑人作了大量删削“淫秽语”的冒牌货说成古本《金瓶梅》,以此标榜他们发现了所谓真正的《金瓶梅》;朱星先生则出于良好的主观愿望。但事实上《金瓶梅》从它诞生起,就有关于性行为描写的所谓“淫秽语”。对此,袁小修日记又为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袁小修指出,《金瓶梅》是由老儒“逐日记其家(西门千户)淫荡风月之事”而成。《金瓶梅》是小说,我们当然不能认为它是某家某种生活的记事录。但是,既然《金瓶梅》以一个家庭为典型来揭露统治阶级腐朽糜烂的生活,作者所处的时代又是一个“淫风日炽”的时代,书中的“淫秽语”自然就不可能没有。袁小修还追忆董思白言及,此书“决当焚之”。袁小修自己更直斥《金瓶梅》:“此书诲淫,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新奇以惊愚而蠹俗乎”。董、袁二人对《金瓶梅》作此评价说明了什么?笔者将在后文论及。但这里不难看出,无论是袁小修还是董思白,他们所见到的早期的半部《金瓶梅》,确实存在不少关于性行为的描写,否则怎能戴上“诲淫”的帽子,又何致于落个“决当焚之”的下场。
    袁小修的记载是否可靠?我们可以用其同时代人的记载相印证。薛冈在《天爵堂笔馀》中说:“此虽有为之作,天地间岂容有此一种秽书,当急投秦火”。薛冈见到《金瓶梅》约在万历二十五年前后,与袁小修同时。沈德符初见《金瓶梅》在万历三十七年。李日华初见《金瓶梅》在万历四十三年。他们用“坏人心术”,“市诨之极秽者”来看待《金瓶梅》,如果付刻面世,则“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参见沈德符:《野获编》,李日华:《味水轩日记》。。他们的记载足以证明袁小修的记载,准确无误。
    《金瓶梅》的抄本和初刻本是一部人情小说而非政治讽喻小说,是有关于性行为描写的所谓“秽本”,而非“无淫秽语”的所谓“洁本”。它们与现存的再刻本《新刻金瓶梅词话》在内容上是大体一致的。虽然今天我们已无法看到早期《金瓶梅》的抄本和初刻本,但袁小修日记却使我们能够窥见它们的基本面貌,可见袁小修日记的价值非同一般!
    《金瓶梅》作者“绍兴老儒说”的价值
    袁小修日记的价值之三,在于它较早地提出了《金瓶梅》的作者问题。
    袁小修指出,《金瓶梅》的作者是一个“绍兴老儒”。“绍兴老儒”说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 这是关于《金瓶梅》作者的一个较早的信息。
    早于袁小修见到《金瓶梅》的有董思白、袁中郎,他们均没有谈到《金瓶梅》的作者问题。约与袁小修同时见到《金瓶梅》的文在兹、薛冈,亦未谈及。沈德符的《金瓶梅》作者“嘉靖间大名士”说,在万历三十七年以后;谢肇浙的“金吾戚里门客”说在万历四十四年前后,而袁小修的“绍兴老儒”说,虽见之于文字记载在万历四十二年,但他获得这一重要信息的时间,则可能是万历二十五年。由此可见,袁小修在得悉《金瓶梅》的作者又有记载存世的人中间是较早的。袁小修得到的信息,离开《金瓶梅》作者创作的时间较近,而且袁小修第一次知道有《金瓶梅》其书是出于董思白之口,第一次看到《金瓶梅》是出于袁中郎之手。而董思白、袁中郎又是今天我们所知道的接触《金瓶梅》最早的人。因此,袁小修的“绍兴老儒”说,就很可能获之于董思白或袁中郎。虽然笔者并不完全同意《金瓶梅》作者为“绍兴老儒”说,但作为一个重要信息,其研究价值是不容否定的。
    二、 “绍兴老”儒说指明,《金瓶梅》的作者是南方人,而非北方人。
    《金瓶梅》的作者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鲁迅先生在一九三五年写的《〈中国小说史略〉日本译本序》中指出:《金瓶梅词话》“对话却全用山东的方言所写,确切的证明了这决非江苏人王世贞所写的书”。言下之意必为山东人作。郑振铎先生说得更明白:“我们只要读《金瓶梅》一过,便知其必出于山东人之手,那末许多的山东土白,决不是江南人所得措手于其间的。”郑振铎,《谈〈金瓶梅词话〉》载《文学》创刊号(1933年)。他们纯以山东土白来推断作者必为山东人,证据显然是不足的,但影响不小,无形之中形成了一个框框。后来吴晓玲、徐朔方先生寻出了一个李开先,张远芬同志寻出了一个贾三近。李、贾均为山东人。
    《金瓶梅》假《水浒传》武松杀嫂故事而敷衍成章,故事就发生在山东,主要人物多为山东市井间人,故人物对话用山东土白,这是毫不足怪的。这不能说明作者必为山东人。语言是可以学习的。某地的民情风俗也是可以熟悉的。为了写作的需要,南方人在山东生活过一段时间,为什么就不能写出反映北方生活的《金瓶梅》呢?早在八十多年前,姚灵犀在其著《瓶外卮言》中就指出:《金瓶梅》“既叙述山东事,当然用当地土语。京师为四方杂处之地,仕官于京者多能作北方语,山东密迩京师,又水陆必经之路。南人擅北方语者所在多有。《金瓶梅》之俗语,亦南人所能通晓。为南人所作,抑为北人,此可疑者一。”《瓶外卮言》,天津书局1940年版。
    实际上,《金瓶梅》的语言是很复杂的。除了大多用于人物对话中的大量的山东土白以外,叙述语言多用官话。另外,字里行间还夹杂着许多南方吴语。沈德符说,《金瓶梅》初刻本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由陋儒补入,“时作吴语”。其实除此五回外,吴语在全书中随处可见。例如,称东西为“物事”(八回),称抓一付药为“赎一贴药”(五回),称青蛙为“田鸡”(二十一回),称螃蟹为“蟹”(二十一回),称仍旧为“原旧”(三十四回),称白煮猪肉为“白煠(音闸)猪肉”(三十四回),称粮行为“米铺”(九十回)。此外,还有什么“不三不四”,“阴山背后”,“做夜作”,“馋劳馋痞”等等,均属吴语。《金瓶梅》故事既然发生在北方,人物多为北人,如果作者是北方人的话,吴语在书中毫无立足之地,或者说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而《金瓶梅》中却偏偏出现了大量的吴语。这一奇怪现象只能说明,作者是南方人。他在有意识地运用北方语描述北人、北事时,无意识地将自己习惯使用的南方语言夹杂于其间。今人魏子云、黄霖等都从吴语的使用情况,推断作者必为南人,这是有道理的。黄霖同志还发现,《金瓶梅》在抄录《水浒传》部分所作的改动之处,直率地暴露了作者的用语特征。例如,《水浒传》第二十三回写武松打虎:“原来慌了,正打在枯树上,把那条梢棒折做两截”。此句《金瓶梅》改成:“正打在树枝上,磕磕把那条棒折做两截”。“磕磕”为吴语“恰恰”、“正好”之意。同回又将武松“偷出右手来”改为“腾出右手”;《水浒传》第二十四回写潘金莲勾引武松:“武松吃他看不过,只低了头,不恁么理会。当日吃了十数杯酒,武松便起身”。《金瓶梅》改成:“……吃了一歇,酒阑了,便起身”。如果《金瓶梅》作者是北方人,在这些地方是决不可能改成吴语的。这只能说明作者是南方人,所以在抄录时无意间使用了自己的习惯用语。试想,除了这个原因之外,我们还能寻出什么理由来解释这种奇怪的改动呢?因此,笔者认为,“《金瓶梅》的作者必为南人,而非北人,如果我们一意在北人中,特别是局限在山东人的框框中去寻找《金瓶梅》的作者,可能将是徒劳的。正是在几百年中,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关于《金瓶梅》作者问题的争论中,我们才愈来愈看清了袁小修关于“绍兴老儒”说的价值所在。
    晚明文坛对《金瓶梅》的早期批评
    袁小修日记的价值之四,在于它真实地记录了《金瓶梅》传抄时期学术界对它的批评概况。
    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金瓶梅》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在抄本阶段就震动了当时的文坛。人们感到“惊喜”,读之甚“奇快”。但他们到底是怎样批评《金瓶梅》的呢?袁小修日记为我们留下了一份极其珍贵的资料。
    目前所知名的、接触《金瓶梅》抄本较早的人是董思白。他对《金瓶梅》的批评意见无疑是十分宝贵的。遗憾的是在他的著述中没有留下片言只语。他的见解恰恰赖袁小修日记而得以存世。
    据袁小修日记说,在他以往拜见董思白的时候,一起谈论小说。思白曰:“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从“近”字可见,这次谈话当在董思白见到《金瓶梅》抄本不久的时候,具体时间在万历二十三年前后,董思白的第一个评价就是“极佳”。显然在董思白看来,在当时流行的“诸小说”中,《金瓶梅》是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但是董思白又说,此书“决当焚之”。为什么“极佳”的作品“决当焚之”?显然董思白使用了两种批评眼光。从艺术上看,《金瓶梅》“极佳”,他已敏锐地看到了《金瓶梅》在艺术上的不同凡响之处;但是,从思想上看,《金瓶梅》又“决当焚之”。首先,《金瓶梅》是一部反抗的书,它对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治的腐败的无情揭露,必为封建统治阶级所不容:其次,《金瓶梅》中存在不少性行为的描述,也必为当时占统治地位的道学思想所不容。董思白的这些观点在《金瓶梅》传世的当初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袁小修就深受他的影响。
    袁小修日记还为我们保存了他本人对《金瓶梅》的批评观点,大体有三点:
    一、 《金瓶梅》“琐碎中有无限烟波,亦非慧人不能”。显然这是袁小修对《金瓶梅》的艺术成就的评价。袁小修抓住了《金瓶梅》在艺术上的一个重要特征:“琐碎”,琐碎中又详尽逼真,曲曲折折,雕镂入骨。袁小修对《金瓶梅》的这一艺术特征的把握,是和《水浒传》等名作的比较中所得出的。与《水浒传》相比,《金瓶梅》所展开的社会生活面更广阔、描写的人物事件更复杂,特别是对市井小民的日常生活的摹写,对错综复杂又十分琐碎的人与人关系的揭示,逼真地再现了一个社会的人情世态。近人阿丁把《金瓶梅》的这一艺术特征概括为:“在平凡处透不平凡,琐屑处见不琐屑”,“能在平淡中曲曲传出各人的心情,社会的世相来,这就是不可及处,也就是《金瓶梅》的出色之处”阿丁:《〈金瓶梅〉之意识及技巧》,载《天地人半月刊》第4期。。阿丁的这段论述,对《金瓶梅》艺术的根本特征把握得十分准确。这也可以看作是对袁小修的观点“琐碎中有无限烟波”的绝妙的注脚。在历史小说《三国演义》,英雄传奇小说《水浒传》,神魔小说《西游记》盛行的时代,以描写凡人凡事,揭示社会人情世态的《金瓶梅》的出现,可谓异军突起,非同凡响。而袁小修在《金瓶梅》刚刚诞生不久,就能准确地把握其重大的艺术特征,亦足见其艺术见解之高。
    二、 “此书诲淫,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新奇以惊愚而蠹俗乎?”将《金瓶梅》视为“诲淫”之作,似小修为始作俑者。与董思白相类,袁小修认为,《金瓶梅》是为求“新奇”以“惊愚”而创作的有害于世教的“蠹俗”之作。显然他是站在名教的立场上,从封建道学的观点来看待《金瓶梅》的,这是对《金瓶梅》的思想内容的否定。《金瓶梅》中确有不少不干净的描写,这是它的糟粕所在,应予否定。但这毕竟是该书思想内容的支流,而非主流。正如鲁迅所说:“就文辞与意象以观《金瓶梅》,则不外描写世情,尽其情伪,又缘衰世,万事不纲,爰发苦言,每极峻急,然亦时涉隐曲,猥黩者多。后世略其他文,专注此矣,因予恶谥,谓之‘淫书’;而在当时,实亦时尚。”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正如鲁迅所说的那样,袁小修没有看到《金瓶梅》思想倾向中反封建的主流一面,而恰恰“专注此点”,把眼光盯在那些秽亵的文字上,以致给它定了个“诲淫”的罪名。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严重地影响了袁小修对《金瓶梅》的批评的成就,使他最终不可能对该书作出全面的准确的评价。
    三、 袁小修认为,对《金瓶梅》“不必焚,不必崇,听之而已。焚之亦自有存者,非人力所能消除”。袁小修这一主张,显然比董思白的“决当焚之”,薛冈的“急投秦火”的主张要开明得多。晚明时代,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的发展,作为资本主义萌芽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反映,出现了以李贽为代表的进步思潮。这一思潮在如何对待人欲这个问题上与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相抗衡。李贽明确提出:如好货,如好色,如勤学,如进取,如多积金宝,如多买田宅为子孙谋,博求风水为儿孙福荫,凡世间一切冶生、产业等事,皆其所共好而共习,共知而共言者,是真迩言也。李贽:《焚书》卷一,《答邓明府》。李贽肯定“好货”、“好色”为人的正常欲望,人对这些欲望的追求是善的,而非恶的。这种观点集中反映了新兴市民阶层的利益和要求,也必然反映到文学作品之中。
    如何对待反映人欲、表现人欲的文学作品?袁小修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受李贽的进步思想的影响,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假道学,对《金瓶梅》这类书,主张“不必焚,听之而已”,烧是没有必要的。而且这是社会的潮流,是不可抗拒的。另一方面,他又深受道学思想的严重束缚,仍将《金瓶梅》判为“诲淫”之作,而“不必崇”。这充分说明,袁小修在接受进步思想、与程朱理学的斗争中比李贽软弱得多。正如他自己所说:“公(李贽)直气劲节,不为人屈,而吾辈胆力怯弱,随人俯仰。”袁小修:《李温陵传》。这就是他在对《金瓶梅》的批评中出现这种矛盾态度的重要原因。
    在《金瓶梅》的早期流传期间,学术界对它的批评有十多家,可以概括为三派。以袁中郎、谢肇浙为代表,充分肯定了《金瓶梅》的思想价值和艺术成就,这显然是新的解放思潮在文艺批评中的表现;以沈德符、李日华为代表,则直斥此书为“坏人心术”,“市诨之极秽者”,而基本全盘否定。这是旧的道学思想在文学批评领域中的顽固表现;以袁小修为代表,包括东吴弄珠客、廿公等人,则介于两派之间。对这三派的观点,我们都应取分析研究的态度,弄清楚它们得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及其和各种社会意识形态的联系,从而把《金瓶梅》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原载:《周钧韬金瓶梅研究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8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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