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学:当代中国文学的宏观认识 我主要在两个层面上观察当代中国文学的生态环境及其性质和特点,一是国家层面,二是社会层面。一般的个人文学写作也在广义的社会层面范畴中。 从国家层面来看,当代中国文学可谓之国家文学。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新的国家的文学制度就已经启动形成了。文学的制度化可谓新中国文学的显著特征,相应地,国家利益也就是新中国文学制度的核心利益。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或在一个更长时段里,包括整个“十七年”及以后,文学的生态演变过程就是一种被国家组织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目标就是国家对文学的有效领导,文学的合法性和价值观开始由国家意识所规定。中国文学的性质随之发生变化,自觉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国家文学的建构历史就构成了当代文学史。另一种稍微时尚点的说法,当代文学也是新的国家权力的一种国家想象或“现代想象”。这种主要是被国家权力所规定和支配的制度化的文学,我称其为国家文学。我现在对于“国家文学”这个概念的使用,主要是一种历史描述,而非着眼于具体的价值判断。它是我对当代中国文学在政治形态特征方面的定性。当我说当代中国文学这个概念时,从政治角度上,我其实就是在说国家文学。 显然,国家文学主要是个政治概念,或者说,既是一个从政治角度来界定当代中国文学的概念,也是一种从政治角度去观察当代中国文学的视点。由此也就决定了当代中国文学进程中突出的以政治为轴心的变化和评价的特色;“去政治化”的企图和努力,其实是对政治轴心地位的一种反证。因此,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对中国文学的制度化建设,向来、也是必然地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甚至往往产生着直接的规定性作用。以至于我们在大多数时候就是以具体的政治实践来判断特定的文学活动或一般的文学制度的性质与特点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以为对于当代中国文学制度的研究主要不在制度理论层面,而在制度实践层面。也就是说,只有获得了对于当代中国文学的制度实践的充分理解,才能真正理解当代中国文学的实际意义及其文学的或政治的动机与价值。我所谓的国家文学的界定和研究,就是要突出当代文学研究中的政治视野,突出政治视野中的国家权力核心,突出国家权力核心影响下的文学制度的具体实践,突出制度实践对于文学利益的导向作用,由此认识当代文学历史书写的程序、过程及特征,完成对于当代中国文学的宏观概括和基本把握。 在此我想强调的仍然是,国家文学不仅是一种理论概括,也是一种历史描述或观察视野;它是对当代中国文学的“当代”特征的某种强调、概括、描述或观察。国家层面或政治层面上的所谓国家文学,相对应(并非相对立)的就是社会层面上的民间文学。这里的民间文学概念,强调和突出的是当代中国文学中的“非主流”的文学表现或性质。“非主流”是相对于“主流”而言的,但“非主流”的动机和价值取向可以有多种复杂的表现和关系,并不必然呈现为“反主流”;包括 “去主流”甚至还有“泛主流”的倾向等,都可以认为是“非主流”的表达。不过,凡是与政治主流发生自觉互动的“非主流”,哪怕看上去是社会民间的文学表现,但在当代中国的环境里,这种非主流其实已经完全或主要进入了国家政治层面。我无法确凿地概说当代中国的社会空间,但能够单纯地说,当代中国的政治空间是非常巨大的。可是,只要我们还能承认政治生活、政治空间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取代社会民间日常生活空间的事实,那么在文学领域里,“非主流”性质的民间文学表现就不仅会在理论上而且也是在实践中完全可以存在的。有两个显例可以用来说明这一事实,一个主要是“文革”期间的“手抄本”文学现象,另一个则是20世纪90年代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手抄本”文学现象中固然有与现实政治直接互动的内容,但这种内容显然并非其中的全部。应该说“手抄本”文学表现的主要是中国民间社会中的巨大的文学能量,这种文学能量是以“非主流”(纯粹民间传播)的方式存在和表达出来的。(笔者本人在小学时代也是“手抄本”文学的生产和传播者。)“国家文学”的概念对此不能提供全部或主要的解释。《长恨歌》则直接提供了一个国家政治既无所不在又无法完全遮蔽或取消的市民(民间)日常生活世界的顽强存在,写作者的主观动机和作品的人物世界,互文式地形成了一个“非政治主流”的文学存在个案。在国家文学(政治主流)的意识形态制度中,“非政治主流”的文学存在,说明的是民间文学作为主体价值存在的事实和意义。 所以,民间文学既可以作为国家文学的一种结构性因素而存在,主要体现国家文学制度内部的一种复杂性;同时也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考察视野,超越特定的制度范畴而进入具体、直接和感性的日常世界,其中的文学存在呈现出的就是一种文学主体性存在的意义。 当代中国文学生态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国家文学和民间文学的“命名区分”,并不是一种二分法的结果,更不是一种二元对立的逻辑关系。我并非在用这两个概念来处理当代中国文学的共时性形态关系,甚至将其置于对立并举的相互地位。这两个概念的意义是分别突出了两个观察当代中国文学的宏观视野立场,提供的是思考有关价值判断的两种不同方式(路径),彼此的参照关系远重要于可能的矛盾性或对立性。倒是重视其各自内部的多元样和复杂性,要显得更加紧要些。 国家文学或民间文学都不是单一性的文学概念,其本身就显现出了当代中国文学生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国家文学虽然归根结底受制于国家权力的支配,但在其成型、流变中,伴随着的是具体的制度实践,所以不难理解,在这过程中所发生的文学“反作用”也会形成面向政治的冲击波。同时,国家文学内部的某些可称为“裂变”的现象,也会提醒我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不能简单化。特别是贸然做出价值判断会是相当不明智的。文学利益的考量不可能挑战国家政治利益,国家政治利益必然优先于文学利益。只有完成了“国家文学”对于“中国文学”的全面整合和改造,制度内部的矛盾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消弭。所以,文学观点之争的“失败”,导致的都是政治后果,但这并无碍于国家文学的建构。而在民间文学的范畴视野里,情况恐怕更复杂。试看世纪之交以来的“网络文学”——我找不到更确切的词——和习称为“80后”“90后”作家的文学,作为一种宏观的文学现象,我以为“非政治主流”已经不足以说明其与当代政治的关系,无意于政治关怀的“政治无意识”或许更是其特征。互联网的发达既提供或开拓了新的民主空间,国家文学必须在这种新的空间里重新定位,同时也为“政治无意识”的“民间”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民间”也存在于虚拟空间里。可以说,当代中国的民间文学从来没有像在互联网时代这样发达过。但是,“民间”的政治和非政治不仅更加复杂地纠缠在一起,而且,“非政治”的空间仍然会被政治因素所侵入或定位。不妨这样说,在理论上互联网敞开了所有的空间,一切阻挡的界限都不复存在了。但是,完全的敞开和极度的封闭在某种意义上或许是一回事。国家文学的空间当然需要重新定位,民间文学的真实价值或许也会因为失去了原先的语境支持而反显得暧昧了。 真正受到考验的是我们重新建构价值观的思想方法。如上一再说明的,国家文学或民间文学都不意味着完全的价值判断。或许,简单的价值判断倒是最容易的。如果尝试对当代中国文学进行一种明确的判断,并非完全不可能。但是,这种判断的意义何在呢?当我提供或进入国家文学的历史分析视角时,时刻提醒自己的是,我要得到的首先是一种历史的图景,一种构图的方式,一种逻辑的关系。其中虽然包含有相当的价值判断,但这显然不是我的主要或全部的目标。我的主要目标是阐释历史,或检验阐释历史的方法。 国家文学建构指向的是当代文学的制度实践。正是在制度实践的视野看来,当代文学的历史远未完成。上个世纪90年代差点就被认为是一个“历史终结”的时代,可是,即便是在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后,原先意义上的(甚至是狭义的)国家文学也仍然是新的文学格局中的主要力量。显然,当代文学的历史还在继续。也就是说,以国家文学建构为表征的当代文学的制度实践在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以后,依然发挥着影响乃至决定历史走向的主要作用。当代文学离我们实在是太近了,而且它的历史远未中断,那么相关的历史评价在我看来就还显得有些匆忙,得出的结论总有些冒险或莽撞。甚至包括“十七年文学”或“文革文学”,现在也还未到历史定位的时候。“文革”结束之初,我们的文学资源有限,曾经求援于“十七年文学”——因为“文革”的出现,我们只能上溯历史。但是十几年之后,历史反思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十七年”与“文革”的历史关系得到了强调,原先的评价和态度就不能不发生动摇。到此并未完。最近的十几年里,直到目前,因为当下利益博弈的连带引发,“十七年文学”的资源价值又重新获得审视,只是共识已经不再存在,对立观点倒是壁垒分明。这在我看来恰恰说明我们关于“当代历史”的建构还远未完成,我们自身仍深陷在当代历史的纷乱之中。 原载:《文艺报》2010年5月19日 原载:《文艺报》2010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