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写过一篇《从红楼梦研究说到曹雪芹反理学思想》,1971年,发表在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四卷一期,距离现在差不多十年了。在这十年中,我对于曹雪芹反理学思想作了更多的探讨,重新写了文章,对于大观园、皇商、抄家等问题也写过几篇文章。说到读《红楼梦》,我用的功夫与海内外诸位红学专门名家,相差甚远,根本谈不上什么研究。我好读清史,清代统治者的行政措施对于当时学术界影响如何,更是我有兴趣去探讨的问题。曹雪芹是乾隆时代大文学家,我对惠栋、戴震、钱大昕几位乾嘉大师的思想,都作过分析,写过文章,联想到曹雪芹,于是就从《红楼梦》书中寻找他的思想面貌。 假使没有诸位红学专家,对《红楼梦》及曹雪芹作出大量有贡献的研究,想去了解曹雪芹思想,岂能有现在这样容易?我写这篇文章基本上还是从历史事实与曹雪芹的思想出发,如果尚有可取之处,那是由于诸位红学专家早已奠定良好基础,给我开了研究方便之门。 从前有人对《红楼梦》作过索隐,本文虽有从人名推想之处,但我绝没有走索隐派旧路线的希图,仍是从历史事实去推测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构想,也可以说依然是从《红楼梦》故事中探讨曹雪芹的思想。限于见闻,有关红学的许多论文我没看过。我在本文中的说法不过是臆测,也可以说我不过是作“扪象”之谈而已。从研究清史来说,我是不务正业;从研究《红楼梦》来说,我是冒充内行。 贾元春省亲,是影射清圣祖(玄烨)南巡时曹家接驾,已有人说过。如果相信曹雪芹是在写曹家自己的事,则康熙、雍正、乾隆三代均不曾有过曹佳氏的贵妃。如果说是取材于别的人家,则无论贵妃皇后清代亦无有省亲的。若说明朝有后妃省亲制度,则清朝沿袭明朝这个制度的事,至今文字无记载,口头无传说。 大观园本无其地,是出于曹雪芹的构想,已有人说过(俞平伯开其端,宋淇、余英时扩充发挥)。说是南京随园固未可信,说取材于北京恭王府,恐也未必尽然。北京王公府邸有花园的很多,而保存到今日的大约只有恭王府了。对于《红楼梦》中的建筑与大观园印象深刻的人看见恭王府,发生联想,以为曹雪芹取材于此,再从历史上去考证,找到成为恭王府之前,谁住过,曹雪芹和从前住在这里的人有亲密的关系和交往,就证明了大观园与恭王府的关系。到我执笔写这篇文章时候,尚未见过周汝昌先生的《恭王府考》,他的说法究竟怎样,无从知道,所以我只是怀疑这一说法,并不能表示赞成或反对。 曹雪芹生于南京,江南的园林,他一定见过,如果他真作过两江总督尹继善的幕宾,更有重温旧梦的机会。曹家老一辈在南方住过的人,供给曹雪芹创作材料的、批《红楼梦》的,对江南园林很熟习,为不待言之事。圆明园已毁掉,今人无从亲见,颐和园则依然完整保存在那里,清朝皇帝建筑园林仿自苏扬,人人皆知。恭王府(前身的)园林,若建于乾隆时期,岂能不仿效皇家的园林,换句话说,它不直接或间接仿效苏扬的园林,那才是奇怪的事。 《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既本无其地,曹雪芹基本上应当取材于江南的园林,加进了些北方王公府邸的园林景物,或者有之,而可能性不大。他不直接地取材于江南园林,而去仿效北京王公府邸园林,未免失之迂曲。若说荣宁二府住宅形式近似北京王公府邸,则当然可以、不过也不一定只是与恭王府近似。 大观园不仅是出于曹雪芹的构想,应当说是清圣祖南巡时,接驾的苏、扬、江宁若于行宫与园林的混合体。这一说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大观园中有栊翠庵、玉皇庙、达摩庵三座庙,栊翠庵中有尼姑妙王,玉皇庙中有十二个小道士,达摩庵中有十二个小和尚。道士同和尚在元春省亲之后,都移住铁槛寺。《红楼梦》二十三回说:“玉皇庙并达摩庵两处,十二个小沙弥并十二个小道士,如今挪出大观园来,贾政正想着要打发到各庙去住。”平日清代皇宫内即有太监喇嘛、太监和尚;圆明园中则有小和尚、小道士。《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广储司》卷四则例说:“慈宁宫新进太监喇嘛初次各给染貂帽一顶、藤凉帽一顶、缎面羊皮袍一件、棉缎袍褂各一件、米心氆氇大领衣一件、偏衫一件、禅裙一件、裙子一件、坐褥一个。以后每三年一次,各给单纱袍褂各一件、棉缎袍各一件。据中正殿念经处奏准,咨文交衣库照数给与。”证明宫中有太监喇嘛。又说:“雍正十一年六月,奉旨‘圆明园佛楼小和尚十三名,小道士二十名,每年春秋二季,每季给衣服银六两,钦此!’届期银库送。乾隆十八年四月,本府遵旨议复,奏准于圆明园佛楼道士十名,御花园斗坛道士十名内,每处各减五名。”证明圆明园中,有小和尚、小道士。又说:“乾隆三十四年,十月,本府奏请,中正殿等处太监喇嘛每日每名,应领锅渣、豆腐等项,按月,伊等分例,折银四分四厘。万善殿太监和尚,每日每名,折给银二分六厘。教经和尚暨学经小和尚,每日每名,折给银四分一厘。等因具奏。奉旨,知道了!”证明宫内有太监和尚。所说教经和尚应当也是太监和尚,学经小和尚大约到了相当年龄,一定会照例被阉割。 在十七、十八两回中只提到十二个小尼姑、十二个小道姑,并没提道士、和尚,前后有些出入。为贵妃省亲修建的大观园,其中竞有三座庙,则不能不引起人想到康熙时候皇帝南巡游览各庙宇,给各庙宇题匾和对联的事,这都见于《扬州画舫录》。从《扬州画舫录》记载清高宗(弘历)六次南巡,其中至少乾隆十六年(1751年)、二十二年(1757年)、二十七年(1762年)南巡时,曹雪芹并未死。《扬州画舫录》记清高宗南巡,在卷一就提到天宁寺行宫、高????寺行宫。清圣祖南巡的行宫,后来供佛起于雍正时期,下文再谈。 扬州私人园林中有庙有僧是临水红霞的桃花庵,见《扬州画舫录》卷二。扬州御花园中供佛有和尚住在里面,见《扬州画舫录》卷四。《红楼梦》二十三回说凤姐对王夫人说:“这些小和尚道士万不可打发到别处去,一时娘娘出来就要承应。倘或散了伙,若再用时,可是又费事。依我的主意,不如将他们竟送到咱们家庙铁槛寺去,月间不过派一个人拿几两银子去买柴米就完了。说声用,走去叫来,一点儿不费事。”贵妃岂能常常省亲,只有隔几年皇帝南下巡幸,才可以说“出来就要承应”。贵妃省亲同于皇帝巡幸游玩,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 如果真有贵妃省亲,除了话家常以外,那里有时间出题要弟弟妹妹和亲戚们作诗,以及给园中各地景物题匾,这完全是仿效皇帝南巡中的行为。南巡时皇帝自己赋诗,要大臣和韵,又给苏扬等地的寺院、迎驾的名园,颁题匾额对联。《扬州画舫录》有记载,《南巡盛典》中也应当有记载(手头无此书)。曹家一定有躬逢其盛的人将这些事告诉了曹雪芹。 大观园在贾元春省亲后,传谕要姊妹们进去住。二十三回说:“贾元春在宫中自编大观园题词之后,忽想起那大观园中景致,自己幸过之后,贾政必定敬谨封锁,不敢使人进去骚扰,岂不寥落。家中现有几个能诗会赋的姊妹,何不命他们进去居住,也不使佳人落魄,花柳无颜。又想到宝玉自幼在姊妹丛中长大,不比别的兄弟,若不命他进去,只怕他冷清了,一时不大畅快,未免贾母、王夫人愁虑,须得命他进园居住方妙。想毕,遂命太监夏忠到荣国府来,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着进去读书。”这似乎是由皇帝的行宫不准人民入内想出来的,如果真有贵妃省亲的事,贵妃娘家如果都要造一座房子,供贵妃省亲,而省亲之后平时再不许别人进去,在北京的皇后贵妃娘家有多少,要造多少房子空闲起来?只有皇帝的行宫可以禁止别人入内,皇后都不能如皇帝那样有不许别人进入的行宫,何况贵妃?大观园要敬谨封锁,不是象征皇帝行宫是什么? 《扬州画舫录》卷四说:“行宫在扬州有四,一在金山,一在焦山,一在天宁寺,一在高曼寺……驾过后,各门皆挡木栅,游人不敢入。”这是私人记载行宫不许人进去。 《雍正朱批谕旨》有雍正五年五月十一日浙江巡抚李卫奏折说:“杭州西湖上,向有圣祖南巡时,驻跸行宫。内贮当日铺设玩器椅桌等物,设有兵役守护,并委宁绍分司掌管。雍正三年七月间,被贼逾墙进内,窃去炉盘等物……雍正四年十二月初二日,据报,又被贼逾墙窃去玉器等物。臣不胜骇忿,立传地方文武官面加严谕,行宫重地,岂容屡次失窃!皆以前怠忽,以致宵小觊觎。”清世宗(胤禛)批说:“朕为皇考驻跸行宫一事,曾再四筹度,尚未宣发谕旨。”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李卫奏折说:“臣前因杭州西湖北堤有圣祖仁皇帝驻跸行宫,不敢作为地方别项公所,奏请皇上钦定嘉名,御书匾额,延访高僧于中焚修颂祝,永垂不朽,等因。仰荷圣明俞允,……臣随即各处延访……知有僧人元度……差人前往该僧所住江宁祖堂山内相延,今已至浙。臣见其人颇有德行,质实老成,一面将各层殿宇供奉佛像,现在陆续安设。”雍正五年五月李卫奏报杭州行宫失窃,胤禛说还没想出看守行宫的办法。李卫想出钦定嘉名御画匾额,延请僧人人住行宫的办法,公开奏请,清世宗就准了他的建议。胤禛批李卫奏折夹行小字说:“延请各门高僧住持俱可,但不可号为祖庭。”那是因为他不愿意他父亲行宫被和尚称为祖庭。清世宗听从李卫这一办法,各地方清圣祖的行宫好多变成庙宇,所以到了乾隆时代,清高宗南巡的行宫,多数是庙宇。 康熙的行宫也有不改为庙宇的。《雍正朱批谕旨》有雍正五年十一月初七日,苏州织造兼理浒墅关税务郎中高斌奏折,说,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按到礼部咨文由于李卫奏请将杭州行宫钦定嘉名,延访高僧焚修。清世宗命“有行宫之处如何办理,方为妥协,着该督抚会 同该管官员悉心商酌,具奏请旨。”高斌奏说:“苏州织造衙门西边行宫,在于织造衙门之内,不比西湖河滨之地。若延僧居住,另开寺门,则闲杂人等得以出入,与衙门逼近,殊觉不便。以臣愚见,不必另开庙门,于行宫正殿供佛一尊,即派拨织造衙门内老成人一名,朔望虔奉香火,馀日敬谨封闭。”清世宗批说:“此议妥协,应如是。”皇帝的行宫不准人人内,有的要改为寺宇,有的虽不改为寺宇,却也供佛,清代官文书有明文规定。 曹雪芹撰《红楼梦》是真事隐(甄隐士)、假语存(贾雨村)。元春省亲许多排场都与皇帝南巡相类似,可以看出他的构想是以元春省亲象征皇帝南巡,也符合了真事隐、假语存的著作原意。不论元春省亲种种排场与皇帝南巡相类似,即以建造大观园来说,哪一个贵妃家有力量花若干万两的钱,为女儿省亲,造那么大、那么讲究的花园?如果贾贵妃是影射曹家之女,康熙时代曹家正在替清圣祖在江南经手弄钱,他又是包衣下贱之人敢为自己女儿回娘家造个大观园,纵使清圣祖能容忍,清世宗抄曹左兆右页家的时候,这座大观园为什么不见提起?若说大观园是随园前身,元春省亲只花了一天的工夫,她如何能去南京?从历史来看,从情理来推测,元春省亲是皇帝南巡象征,应是毫无疑问的事。 《红楼梦》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中有“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歌词指的是元春,后面“画着一张弓,弓上挂着一香橼”。香橼不仅“橼”字谐“元”字之音,更因为香橼是北京正月里,大多数中等以上人家厅堂上常摆设的果子(很香,不能吃)。用以代表“春”字,颇见巧思。香橼挂在一张弓上,意义是什么?过去尚无人解释过。推想起来,那可能是表示元春姓张,但康熙时候并无张贵妃。《清史稿·后妃传》“敬敏皇贵妃,章佳氏,事圣祖为妃。康熙三十八年薨,谥曰敏妃。雍正初,世宗以其子允祥贤,追进封。”按照汉军旗改满洲旗的规定,要在汉人原姓下加“佳”字,章佳氏原来应是汉人章氏。曹雪芹以章佳氏为贾元春封贵妃的素材,以“张”之音谐“章”。如果不坚持曹雪芹是在《红楼梦》中全部写自己的家事,贾贵妃就不必非姓曹佳氏不可,这一推测或者可以说不十分荒谬。 章佳氏死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不知在哪月死。康熙三十八年是己卯(兔),三十七年是戊寅(虎),如果她死在卯年初寅年尾,“虎兔相逢大梦归”一句岂不有了着落。至于“二十年来辨是非”这句似不是指章佳氏入宫二十年,既有“辨是非”三字,大有论是非功过之意。曹寅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出任苏州织造,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兼江宁织造,三十二年李煦任苏州织造,曹寅不再兼任,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曹寅死于江宁织造任上。从康熙三十一年到康熙五十一年,整整二十年。若自二十九年算起,则是二十二年,举其成数,亦可说二十年。曹寅在这二十年中为皇帝弄来了无可计算的财富,为应承皇帝南巡,为应酬皇室中人物花了不知其数的钱,结果自己却落得亏空公款。这个是非功过真应辨一辨,“二十年来辨是非”极可能是指曹寅。 章佳氏可能是汉军,也可能是内务府包衣人,她的娘家与曹家或者有亲戚关系,也极可能她的母亲与曹寅的母亲是亲戚,有极密切的来往。将曹寅的事叙在写她命运的歌词中,颇似清圣祖那样信用曹家父子祖孙,除了因为曹寅母亲孙氏是他的保姆之外,可能也是看在章佳氏情面上。雍正二年清世宗将曹左兆右页交怡亲王允祥照看。谕中说:“王子甚痛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不了你。”王子即允祥,是章佳氏所生。从“王子甚痛怜你”看来,允祥之关心曹家一定是由于他母亲的缘故。或者章佳氏是曹家的女儿嫁给章家所生,或者她母亲和孙氏是姊妹,否则允祥不会痛怜曹左兆右页;清世宗也不会说“王子也救不了你”。显然清世宗早知章佳贵妃曾是曹家在宫廷内大力支持者,所以要允祥对曹左兆右页负责看管,更警告曹左兆右页不要倚仗你这门好亲戚。这种一石两鸟的办法,实在厉害阴险! 章佳贵妃谧敏,林黛玉之母名敏,颇耐人寻味。或者章佳氏是曹寅母亲孙氏的干女儿?当然这只是猜测,并不能肯定说,史太君即是象征着孙氏,更没有说黛玉母亲是章佳氏之意。在小说人物贾政身上可能有曹寅、曹左兆右页的形象,也可能有章佳贵妃父亲的形象。 在《红楼梦》书中人大观园居住的都是女人,此外只有宝玉一个男人。大观园如果是象征皇帝住过的行宫,皇帝巡幸之后按规定男人都不能进去,在曹雪芹笔下却要一群女人住进去,包括小姐、丫环、寡妇。这是何等地反抗皇帝的写法!曹雪芹在第二回借着宝玉发挥了一番议论:“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可见他是如何地尊崇女人。第十六回宝玉将北静王赠给他的零苓香念珠串送给黛玉,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这个香念珠串是皇帝赏北静王的,说“臭男人拿过的”,岂不连皇帝包括在内?宝玉说男子是泥作的浊臭逼人,本来没将皇帝摆在例外,黛玉这样一说更证实从皇帝起所有男人,都是臭的浊物。曹雪芹以贵妃省亲象征皇帝南巡,并且要女人进住象征皇帝行宫的大观园。以上种种写法,曹雪芹反对男尊女卑传统礼教思想已表现得很明白了。 宝玉的爱人是黛玉,黛玉别号潇湘妃子(见三十七回),是探春给她起的。据《列女传》说:“舜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舜陟方死于苍梧,二妃死于江湘之间。”又《群芳谱》说:“斑竹即吴地称湘妃竹者,其斑如泪痕。世谓二妃将沉湘水,望苍梧而泣,洒泪成斑。”《博物志》则说:“尧之二女,舜之二妃,曰湘夫人。舜崩,二妃啼,以啼挥竹,竹尽斑。”湘水发源广西,东北流人湖南境,至零陵县西合潇水,所以名潇湘。林黛玉别号潇湘妃子,曹雪芹安排他是皇帝妃子之意,很明显,难怪有人猜她是影射董妃。 另一个爱宝玉的女子后来成为宝玉妻室的,是宝钗,宝钗别号蘅芜君。蘅芜据《拾遗记》说:“帝息于延凉室,梦李夫人授帝蘅芜之香,帝惊起,香气犹着衣枕,历月不歇。”《拾遗记》中所说的帝是汉武帝,李夫人是武帝的妃。宝钗称蘅芜君,曹雪芹以她为皇帝的妃子,又是很明显的。 宝玉另外一个妻子,是在后三十回中与宝玉患难中结婚的史湘云。湘云二字见于唐人张藉《楚妃叹》诗中。诗句是:“湘云初起江沉沉,君王遥在云梦林……楚兵满地逐飞禽,谁用一身骋筋力。西江若翻云梦中,麇鹿死尽应还宫。”金启琮先生说:“这首诗是说楚庄王好打猎,他的妃子樊姬劝他不听的故事,这个故事见于列女传。”[1]是很正确的解释,那显明是曹雪芹以楚王的樊姬比况史湘云,但金先生从楚王好猎去推想,认为与失掉的后三十回卫若兰射圃有关。我认为蘅芜君潇湘妃子均是曹雪芹有意将她们比为皇帝妃子。金先生也引了《拾遗记》,更引了三十七回探春说出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的故事,却和讲史湘云名字一样,都没有提出曹雪芹有将她们比作皇帝妃子的意思。[2] 乾隆未即位之前封宝亲王。《红楼梦》四十六回鸳鸯拒绝作贾赦小老婆,说:“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率性说我恋着宝玉……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坚不嫁人就完了。”这几句话里的“宝天王、宝皇帝”大有坦率说出以宝玉比拟宝亲王、比拟作乾隆皇帝之宝亲王的意思。宝玉所爱的、所娶的与续娶的女子都以皇帝妃子相比拟,从与女人关系这一点上说,以宝玉象征皇帝,应当是符合曹雪芹写《红楼梦》构想的原意。入住大观园的都是女人,此外只有宝玉一个男人,岂不正是宫中只有皇帝一个人是男人的象征。既是宝玉一个人入住大观园,从这一点上说,此时大观园又是象征皇帝平日居住的园子。 贾兰随在李纨身边,如有人说那样是大观园中有了两个男子。这一说法,并无妨碍。贾兰是宝玉的侄子,年纪尚小,容他随着李纨住在一起,本是人之常情。从他名兰去推想,似乎曹雪芹给他起这个名字别有用意。《左传》宣公三年记邓穆公卒,穆公名兰。他母亲名燕姑。《左传》说:“吾闻姬姑耦,其子孙必蕃。姑,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姑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红楼梦》后三十回原本已散佚,书中的宝玉极可能没儿子,过继一个侄子为后。曹雪芹既从与女人的关系上以宝玉象征皇帝,给他侄子起名曰兰,是借用《左传》上公子兰之名,象征他将来可以继承为君。容许贾兰住在大观园中,等于皇子幼小未分出宫去,应当说与曹雪芹的构想并不抵触。 曹雪芹身遭抄家之痛,对于清世宗之痛恨一定是刻骨铭心。清代自清圣祖提倡理学,清世宗(雍正)、清高宗(乾隆)继续提倡理学,他们作了若干违反儒家伦理道德的事,却以程朱所讲的儒学(即理学)来斥责别人,曹雪芹反理学即由于此。 曹雪芹写宝玉、黛玉爱情的悲剧,高鹗在后四十回续书中,写成是遭受贾母、凤姐破坏。我则以为原本不是这样。周汝昌先生1976年印行的《红楼梦新证》已否定了贾母、凤姐破坏之说,但周先生说(是)由于元春、贾政、王夫人、赵姨娘(的破坏)。对于周先生这一说,我认为可以修改,元春、贾政等人反对宝玉、黛玉结婚,是由于有选秀女的规例,并非尽出于私人爱憎。 《红楼梦》第四回说:“近因今上崇诗礼,征揉才能,降不世之隆恩,除选聘妃嫔外,世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郡,以备选为公主、郡主人学(的)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又说:“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进。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已说明了清代有选秀女的制度。第十八回,贾元春对王夫人说:“常日既送我到那见不得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娘家一会儿,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又对贾政说:“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是借着元春的话,写出曹雪芹之反对选秀女。 周汝昌先生1953年写成的那本《红楼梦新证》页四八一一页四八三引了《啸亭杂录》卷十,《八旗之制》条:“阅选秀女以三年为率,届期户部移文造籍申选,有隐匿不报者罪之。”又引卷八《内务府定制》条:“选宫女于内府三旗佐领内管领下,女子年十三以上者,造册送府,奏交宫殿监督侍等引见。入选者留宫,余令其父母择配。其留宫之女,至二十五岁遣还选配。”又引卷十《宫女四万》条:“本朝定例,从不拣择天下女子。惟八旗秀女,三年一选,择其幽娴贞静者入后宫,及配近支宗室;其余者任其自相匹配。后宫使令者,皆系内府包衣下贱之女,亦于二十五岁放出,从无久居禁内者,诚盛德事也。” 据《清会典》(光绪修订本)卷九十四,内务府会计司职掌:“凡选宫女,书其氏族、年龄以备阅。既入选,则侍其及岁而遣还焉。”据《清会典事例》卷一二一八,康熙十六年准凡宫女年三十以上者遣出;雍正元年改为年至二十五岁令其出宫。《啸亭杂录》所说是雍正以后的制度。《清会典事例》又说:“乾隆二年奉旨,凡看过内府不人选女子,无论内府佐领、内管领八旗,悉听其适人。”以这条谕旨结合《啸亭杂录》有“隐匿不报者罪之”、“余令其父母择配”来看,内务府佐领属下旗人女子十三以上者,必须报名听候选择。吴械《养吉斋丛录》卷二十五说:“八旗选秀女或备内廷主位,或为皇子皇孙拴婚,或为亲、郡王及亲郡王之子指婚。典礼各有等差,而挑选之制,则无异也。”曹寅、李煦皆是内府包衣,所谓下贱之人,内廷主位即指贵妃、妃嫔而言。曹雪芹如果以贾家影射曹家,而贾元春封为贵妃,则与《啸亭杂录》所说“后宫使令,皆系内府包衣下贱之女”的制度似乎不相合。 《啸亭杂录》作者礼亲王昭梿,以天潢贵胄身份看包衣人不起,是理所当然,却不尽如此。《清史稿·后妃传》中从清世祖(福临)起有恪妃石氏,庶妃有陈氏、唐氏、纽氏、杨氏等人均是汉人。孝康皇后佟佳氏生圣祖,佟氏本是世祖妃,是汉军。康熙元年才尊她为皇后,将佟氏改为佟佳氏。此后清圣祖、清世宗、清高宗在位时均有汉人之女被封为妃或贵妃的。前面已说到章佳贵妃是清圣祖的妃。清高宗妃魏佳氏生清仁宗(颙琰),乾隆六十年立仁宗为皇太子,追封她为皇后。如果说这些汉人之女封为妃的,其中绝没有内府包衣人之女,则不能如此断定。清高宗所封的贵妃还有高佳氏、苏佳氏、金佳氏等人。高佳氏为高斌之女,即内府包衣人。可见下贱之女,也可以作贵妃。魏佳氏是内管领清泰之女,也应当是内府包衣人。清圣祖妃章佳氏及清高宗妃苏佳氏、金佳氏是汉军或内府包衣人之女则尚待考。在曹雪芹的构想中,贾元春是内府包衣人之女,被封为贵妃,颇合于历史事实。 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1976年印本)上册有《红楼纪历》从第一回排至八十回,共十五年。第一回宝玉出生,此时是十五岁,黛玉小宝玉一岁,是十四岁,按照规定她应去报名听候选秀女,岂能与宝玉订亲,极可能八十回以后就提到此事。原稿或者是这 样写的:贾母有意为宝黛二人订亲,而元春、贾政、王夫人等以为不可,因为未经过皇家挑选,不能私自婚配,因此黛玉更加病重来不及参加挑选即死掉了。宝玉、黛玉婚姻之遭受破坏,一定不是完全因为要遵守父母之命。传统礼教的约束,阻拦他们俩结合的基本原因是未经皇室挑选。贾政王夫人纵使反对,岂敢不遵贾母之命?只有朝廷选秀女的制度,才是人人无法反抗的。 宝钗比宝玉大二岁,到八十回时她十七岁了,第四回叙她入京候选,到这时可能她已报名候选而没选上。如果原稿真的如此写,则后四十回宝玉之娶了宝钗,与曹雪芹原意并无什么出入。不过是否如高鹗续书那样,蒙骗宝玉才拜堂成亲,恐怕不见得,而且宝钗后来又生了个儿子,那似乎距离原书更远。 明义《绿烟琐窗集》有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是最早见过曹雪芹《红楼梦》抄本的人,吴世昌先生著《论明义所见红楼梦初稿》,认为明义所见应是初稿。那时尚没有什么遗失的问题[3]。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下册页九0五~页九一六《八十回后之宝钗》亦引明义的诗。明义诗第十九、二十两首最关重要: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是能言也枉然。(十九)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 惭愧当年石季伦。(二十) 看诗中之意,黛玉死了自不用说,而宝钗也没有了。宝钗是病死或自杀?诗中未透露。极可能在抄家时家属入官,宝钗自杀了,所以才以绿珠之事相比,有“惭愧当年石季伦”之句。曹左兆右页抄家,家属是否人官,并无明文,李煦家属入官则有明文可考。曹雪芹当然可以用李家或别人家被抄时家属人官为创作素材。据《晋书·石崇传》赵王伦的部将孙秀想要石崇的歌伎绿珠,石崇不肯给,孙越劝赵王伦杀石崇。兵士到门时,石崇对绿珠说我现在为你而得罪!绿珠跳楼自尽,石崇被抄夺了财产全家都被杀害。明义用石崇(字季伦)的典故人诗,是否宝玉因宝钗得罪?则不可知。或者《红楼梦》原稿写到抄家时家属入官,官家中有人想要宝钗,宝钗因而自杀;官家对宝玉就更虐待了,但宝玉未死。明义看过原稿,诗中的“惭愧当年石季伦”是说他比石崇幸运。 宝钗既先死了,宝玉、史湘云在患难中遇救,二人结为夫妇的事,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下册页九一六一页九二四已有详论。既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线索,依据脂批推断,他俩结为夫妇必与雪芹原稿吻合无疑。 宝玉、黛玉爱情之破灭,由于存在着选秀女制度,虽可推想出来,但是哪两家子女之事,则无从知道是曹雪芹自己有这一段悲剧,或是他的叔伯,或是他的兄弟,均有其可能性。这件事一定给了曹雪芹极大刺激,曹雪芹痛恨选秀女制度,是毫无疑问的。这与他痛恨清代皇帝大讲“存天理、去人欲”的理学,却作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可以联在一起。曹家被抄,人都知道。曹家(包括曹雪芹本人在内)有人曾经因为选秀女使得个人爱晴受到破坏,则似乎尚未见人提出这个推测。曹家虽然作江宁织造、两淮运使,有方法弄到钱,但是绝大多数的钱都为供给皇帝和皇家的人贡献出去了。清圣祖了解这一些,清世宗则可能因为作皇子时,曹家献给他几个政敌兄弟的礼物比献给他的多,或者以为曹家生活那样奢侈,一定存有丰富的私财,所以抄了曹左兆右页的家。在康熙、雍正、乾隆三代选秀女,曹家的女孩子被选人宫作宫女或贵人的可能有,而未必有作贵妃的。曹家亲戚中女孩子同曹家男孩子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发生爱隋的被选入宫,更可能有。 曹雪芹将他对清代皇帝两种行为的痛恨结合在一起,成为《红楼梦》全书构想的基础,于是大观园以南巡的行宫和巡幸过的园林为素材,贾元春之被选为妃则以章佳贵妃为素材。章佳生前只是妃,曹雪芹将她地位提高,是依追封而言。林黛玉可能是他或曹家别人的爱人被选人宫,更成为曹雪芹书中主要人物的素材,写黛玉病死,可能是隐喻生离等于死别。 曹雪芹既如此痛恨皇帝,而又不敢直接写皇帝南巡耗费金钱如泥沙,所以只好写省亲而以皇帝南巡为素材。元春在他笔下就成为皇帝的象征,既避免直接写皇帝,也为因选秀女制度而被强迫选人宫的女孩子们泄愤。凡是曹雪芹在书中替婢女丫环打抱不平的,应当说那是他反对选秀女制度的表现。鸳鸯反抗贾赦不肯作妾,更突出曹雪芹反对秀女人宫后,皇帝一时高兴收用了她们,给以答应、常在、贵人等低下名号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下被皇帝玩弄的女人,一生难得见到皇帝几次,却终生不能出宫。皇帝在皇后之外还有不少的贵妃、妃、嫔,那能顾到许多的女人,正如贾赦有好多姬妾一样。 宝玉入住大观园,有许多女人围绕着他,有如皇帝一般,而他的爱人、先娶的妻室、续娶的妻室又都以帝王妃子为名号。在女人和宝玉的关系上,曹雪芹以宝玉象征皇帝,正由于《红楼梦》用作素材的男主角,其人的爱情因选秀女而被破坏,其人的婚姻因家属入官而被破坏,都是皇帝搞出来的。曹雪芹由于痛恨皇帝而反抗皇帝,从书中男主角宝玉与女人的关系上构想,以宝玉象征皇帝,正是他反抗皇帝思想的结晶。如果有人想讨论《红楼梦》是以反对清代皇帝的理学统治为主线抑或以爱情悲剧为主线,据我的看法根本上只有反对清代皇帝那样统治一条主线,反对理学统治与反对选秀女结合为一,不能分成两条主线。 在后三十回中,对于选秀女、抄家、家属入官,黛玉因不能订婚而要报名候选,以致病重而死,宝钗因家属入官不肯受辱而自尽,湘云、宝玉遭难等等情节,曹雪芹一定都有很深刻的描画,很尖锐、很厉害的讽刺。读过全书的人可能觉得这样写,未免讽刺皇帝太露骨,大有招来文字狱之虞,于是劝雪芹删改八十回以后的文字,因此,可能发生两种情形:一是将八十回以后暂不给人传抄,等待修改好了再拿出去,但未改好曹雪芹就死了。一是曹雪芹死后,别人将八十回以后的太露骨犯忌讳的几回或若干页抽出毁掉,以致八十回以后的残缺不全。 高鹗不能了解曹雪芹心中痛恨清朝皇帝用理学统治人民自己却去做伤天害理事情的思想,所以宝玉不去应科举考试,不读程朱之书。更不了解曹雪芹痛恨皇帝选秀女,痛恨皇帝将罪人家属当作官奴赏给别人或拿去变卖。那些罪人多半是替皇帝出力弄钱的奴才,只是前一代皇帝死掉,后一代皇帝忽然翻了脸,不仅抄家而且罪及家属。曹雪芹以贾元春象征南巡的皇帝,以贾宝玉象征平日享富贵受女人围绕的皇帝,以大观园象征皇帝行宫和平日皇帝起居之处。《红楼梦》中这一系列的构想,正是基于曹雪芹痛恨皇帝那些可恶行为而产生的,高鹗的环境、遭遇、思想均不同于曹雪芹,何从去了解?高鹗续书与曹雪芹原书有好些处相违反,是必然的。 我这样解释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构想,或者有人会问,《红楼梦》八十回以后,贾家被抄,宝玉遭难,如何能说宝玉象征皇帝,大观园象征皇帝行宫?《红楼梦》是小说,小说中每个人物不能只是象征一个人,每一个小说人物,可能是好多实在人物形象的集合体。在贾府兴盛时,宝玉某些形象是象征皇帝,到贾家被抄,宝玉遭难,其形象就是李煦或曹左兆右页家族中某些成员的象征。即在平时,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也并非时时象征皇帝,只是从住进大观园,一群女孩子围绕着他,和他与女人关系,这两项故事上说他象征皇帝而已。大观园在贾贵妃省亲时象征皇帝行宫,贾贵妃传谕令人住进大观园也有此象征。及至曹家被抄,则象征普通官员的园林而已。小说不同于历史,曹雪芹汲取若干实有人物形象塑造成小说中的人物,更汲取若干地方的景色,渲染成小说中的景色。《红楼梦》不是曹雪芹的自传,也不是实事纪录,岂能要求每个小说中的人物与实在人物完全符合。不能在小说中寻求历史,是人人知道的事。本文说宝玉与女人关系象征皇帝,贾元春省亲象征皇帝南巡,既指明只是从某一些行为上说,则当然不能从宝玉、元春所有一切行为与语言上去找皇帝的形象,更不能说他们的遭遇与皇帝完全符合。 附 记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是高鹗所续,与曹雪芹原著相违之处甚多。如第九十五回说:“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康熙十三年(1674年)甲寅,十四年乙卯,据道光刻本《万年历》,康熙十四年乙卯正月初九立春,与《红楼梦》第九十五回所说不合。清圣祖(玄烨)即位时,康熙十四年他二十二岁,岂能有四十三岁的妃?曹雪芹原著决不能如此写元春之死。 下一个甲寅是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三年乙卯。据《万年历》,雍正十三年正月十二立春,也与《红楼梦》所记不合。清世宗(胤禛)死于雍正十三年八月,时年五十八岁,他有个四十三岁妃先他而死是可能的。他父亲清圣祖的妃有死于此年的,四十三岁也有可能。贾妃之死,关系贾家的兴衰,贾家被抄,在贾元春死之后,如果以贾家象征曹家,曹家被抄在雍正六年,曹雪芹岂能如此安排? 再下一个甲寅是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乙卯是乾隆六十年,《红楼梦》一书早已流传海内,曹雪芹墓木已拱,说不上取材了。称乾隆六十年乙卯正月十五立春。高鹗的续书,不知何据?如是康熙十四年之前的甲寅,那时是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清朝尚未入关。我手头虽无明朝《万年历》,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立春,应当在正月初七或初八,即阳历的二月四日或五日。从1614年到1794年,前后一百八十年的阴历均没有高鹗所说的甲寅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其为杜撰无疑。曹雪芹原稿,极可能写元春死于寅年除夕亥时,不会写明是甲寅或戊寅。第三十四回王夫人说,“我已经快五十岁的人”,据《红楼纪历》,是《红楼梦》十三年说的,那时她应当是四十八九岁。八十回写到第十五年。元春死于八十回之后,王夫人不过五十一二岁,岂能有四十三岁的女儿 1980年8月7日写于九龙。 [1]《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一辑,金启孮《红楼梦人名研究》。 [2]同[1]。 [3]《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一辑,吴世昌《论明义所见红楼梦初稿》。 原载:《海遗杂著》1990年 原载:《海遗杂著》1990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