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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新红学----为甲戌年红学会议作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魏同贤 参加讨论
胡适于一九五一年九月七日在《对潘夏先生论〈红楼梦〉的一封信(与臧启芳书)》中不无感慨地说:“我自愧费了多年考证工夫,原来还是白费了心血,原来还没有打倒这种牵强附会的猜谜的‘红楼’”表达了一位严肃的学者的失望和激愤。但也似乎不必如此急切,因为,一部学术发展史早已证明,一个新学理的建立、新学派的形成,总有一个逐步完善、壮大的过程;而旧学理的被否定、旧学派的溃灭,也都有一个逐步衰歇、绝迹的经历;而新旧学理、学派之间的论争、较量,同样有一个不断责难辩驳的历程,这结果就是学术事业的前进。所以对于某些学术现象的反复,也就勿以为怪。其实这种现象在近年来的红学文章中仍屡屡出现,表示了红学界尚有部分学者对于索隐派红学的信服和眷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却也出入意料地出现了一些诬称胡适伪造甲戌本《石头记》,并由此否定胡适在考证《红楼梦》方面成果的文章,这里涉及对以胡适为标志的新红学的历史评价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红学的去向问题,因而就不能不对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再作一些历史的回顾。虽然难免炒冷饭,但似乎还有必要。如今恰逢中央大学文学院举行甲戌年红学会议,我就借此机会讲点意见,以听取红学同好的批评。
    一、胡适关于旧红学的概括是不全面的,但对索隐派的抨击却是致命的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是新红学派的奠基之作,它在一开始即对旧红学作出了批评,说是“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他进而把“附会的红学”又分为几派:“第一派说《红楼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诸名王奇女。’”“这一派的代表是王梦阮先生的《红楼梦索隐》”。“第二派说《红楼梦》是康熙朝的政治小说。这可用蔡孑民先生的《石头记索隐》作代表。”“第三派的《红楼梦》的附会家,虽然略有小小的不同,大致都主张《红楼梦》记的是纳兰成德的事。”
    胡适的这个概括,如果是针对索隐派而言,虽然略感粗疏,可还是抓住了代表人物的代表著述,并给予了致命的抨击。不过,如果把范围扩大到“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那就不够全面了。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假如从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同时并生的脂砚斋及其评语算起,按照郭豫适在《红楼梦小史稿》中的归纳,在索隐派之前,则有脂评、杂评、评点等形式和派别,远不是胡适所说的仅是索隐派一系或一家。退一步说,单单从“考证”的角度来检验旧红学,当然显得稀少零乱,与胡适所做的大量考证工作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如果不是胶柱鼓瑟,把考证工作的表述方式不要拘泥于某一固定形式,则从旧红学中一些关于《红楼梦》的著作和传播情况的记载中,实在也可以勾辑到一些考证成果的。
    像脂砚斋的评语,就对小说的作者及其家世的情况,提供了不少可靠的线索。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就有四条眉批就很值得注意。其中关于作者的:“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这自然就证成了曹雪芹的著作权:“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这不但进一步申明《石头记》为雪芹所作,且表明《石头记》是一部未完成稿,还注出雪芹是死于“壬午除夕”,是在悲伤中去世的。“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余亦于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误谬。”这又明白交代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之前先有一部其弟棠村作序的《风月宝鉴》,而后才经过十年的辛苦,创作了《红楼梦》的。而《红楼梦》素材的来源是曾有的事实,作者运用了各种文学手法将这事实描绘出来的。这当然只能算作知情者的批注,同考证工作还有差别,但却为考证工作提供了佐证。
    此后的批、评、注、杂记中,尚有不少资料,不妨当成考证看待。如乾隆年间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就有关于《红楼梦》作者和书稿传播情况的记载,说“曹雪芹之父楝亭也”,又说“楝亭名寅,字子清,号荔轩,满洲人,官江宁织造,四任巡盐”。还说“乾隆庚戌五十五年(1790)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此书自抄本起至刻续成部,前后三十余年,恒纸贵京都,雅俗共赏……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景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约在康熙年间,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后红楼梦书后》)又说:“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也。而伟元臆见,谓世间当必有全本者在,无处不留心搜求,遂有闻故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人。伟元遂获赝鼎于鼓担,竟是百二十回全装者。不能鉴别燕石之假,谬称连城之珍,高鹗又从而刻之,致令《红楼梦》如《庄子·内外篇》,真伪永难辨矣。不然,即是明明伪续本,程高汇而刻之,作序声明原尾(委),故意捏造以欺人者。斯两端无处可考,但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者,其为补着无疑。”(《程伟元续红楼梦书后》)即使索隐派的代表作如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中,我们如果撇开那些牵强的附会,代之以作品的本事考察,也未尝不能吸取一些有益的资料,如他说“大抵此书改作,在乾嘉之盛时,所记篇章,多顺康之逸事。”这就很值得我们注意。
    在这里,我无意全盘接受上述各家所提供的结论,我只是借此说明,在新红学诞生之前,也曾有过关于《红楼梦》的作者、版本、本事等等的记载与考辨,尽管它们并不全都可靠和科学,有的问题直到现在仍有争论,从而不能把所有的旧红学统而言之一笔抹煞。即使是概括旧红学中的索隐派,也让人感到不够全面。更何况,正是由于旧红学所积累的有关资料,经过胡适的进一步发掘、丰富、爬梳,归纳问题,辨别真伪,引出结论,于是《红楼梦考证》乃至新红学才得以萌发、生长,从而从根本上代替了旧红学,开创了红学的新纪元。
    所谓开创了红学的新纪元,是指经过胡适的抨击,使得一向为人们接受并作为谈助的什么《红楼梦》本事的清世祖与董鄂妃说,康熙朝政治小说说、纳兰成德说等等的主观臆断、随意比附的颟顸荒谬、违反事理的可笑性,使得索隐派在红学史上彻底败落,代之而起的就是胡适用考证方法取得突飞猛进成果为内容的新红学。这种新红学虽然也有它的局限和偏颇,但较之旧红学无疑已是一种学术上的飞跃。
    二、新红学的构成和开拓
    新红学是一种历史的存在,因而它就不断地接受历史的检验,所以关于它的功过问题虽然已经谈论了半个世纪,但时至今日也还不断地被提出来,而且今后大概还会继续谈下去,这也许是一种历史的需要。
    考察任何事物包括学术现象,都应该将其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看它是前进还是后退 ,
    是取得了新的成果还是胶结于旧观念的桎梏,是开拓了新的领域还是陷入了陈旧的泥沼 。 这些无疑都适用于考察新红学。那末,胡适的新红学主要功绩又在哪里呢?
    我以为首先是他将考证的工夫和方法在《红楼梦》研究上的成功运用。按照胡适自己的说法:“我觉得我们做《红楼梦》的考证,只能在著者和本子两个问题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我在这篇文章(指《红楼梦考证》)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响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他又归纳其治学方法为“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单就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或小说考证来看,他的方法实在是我国传统的考证学的实践或运用,正如他一九六一年五月六日对胡颂平所说:“我是用乾嘉以来一班学者治经的考证训诂的方法来考证最普遍的小说”。考证或考据,是我国古代传统的治学方法,大多运用于研究历史和语言。这是一种依据事实的考核和例证的归纳,找出可信的材料,然后得出学术结论的研究方法。而今胡适将其引用到小说研究领域,这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和推动。试想,在戏曲小说不被重视的旧时代,有谁会冒着降低身份的风险,去花力气做小说考证的工作呢?!这是只有在戏曲小说的文化地位被提高以后,特别是由积极倡导白话文学的胡适来首创,这不能不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考证是同义理、文章相并列的三种治学方法之一(清姚鼐在《复秦小岘书》中说:“天下学问之事,有义理、文章、考证三者之分,异趋而同为不可废。”)它适用于对古籍的文字音义或古代的名物典章制度,根据文献资料,辩证核实。它的功用在此,它的局限也在此。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有关问题时,当他紧紧扣住作者及其生平家世和版本问题的时候,他便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当他超出这个范围,企图用文献资料去说明作品内容时,他便显得捉襟见肘,左支右绌,颇难自圆其说。
    第二,由此我们应该讲到他的红学考证的成果了。关于此点,胡适自己也是一再提起的。
    他在《红楼梦考证》中就说:“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
    (A) 胡适通过考证,证实了《红楼梦》的作者确为曹雪芹,并且发掘了不少曹雪芹的生平、家世材料。当时,胡适对著者问题曾“得出六条结论:
    (1) 《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2)
    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家传与环境。他会做诗,也能画,与一般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3) 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4) 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5) 《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6) 《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
    我们今天来看这六条,可以说前五条基本上还是站得住的,尽管还不断受到挑战,但却被不少红学家所接受。值得注意的是,在前五条中,胡适一连用了三个“大概”,一用于关于曹雪芹的生年,二用于曹家被抄没的原因,三用于《红楼梦》的写作时间。在这三个问题上(当然不仅仅是这三个问题,其他如曹雪芹是否为曹頫儿子,曹雪芹的卒年等等也都在后来的红学研究中一再被提出、争论),在胡适发表《红楼梦》的当时,尚不具备准确论定这些问题的条件,因而胡适只提出了一个“大概”意见。这不但不应对胡适提出超越客观条件的苛求,而且倒应该赞赏胡适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的。当他对上述三点感到尚无可靠材料获得确证时,他的意见仅仅当作一个估计、推想提出来。这种估计、推想对于学术研究仍然具有相当的启发、引导作用,仍然应该受到欢迎。
    至于第六条,虽然在指出《红楼梦》创作素材的来源或作品本事上有其道理,而径把“甄贾两宝玉”当作“曹雪芹自己的代身”,从而提出“自叙”传说,这就有失偏颇了。
    (B)
    至于《红楼梦》的版本,胡适在仅仅看到程甲本、程乙本和戚蓼生序本的情况下,得出:“《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后始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证明《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这以后抄本的不断被发现,首先是他发现了甲戌本《石头记》之后,才使他关于版本的研究有了逐步的发展。
    一九二七年胡适得到了甲戌本《石头记》,他在惊喜之余写了长文《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他“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他据该本“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十五个字,得出:“《石头记》在乾隆十九年已有‘抄阅再评’的本子了。可见雪芹作此书在乾隆十八九年之前。”他又将甲戌本与戚蓼生序作了比较,“推想得两个结论:(1)《红楼梦》的最初底本是有评论的。(2)最初的评注至少有一部分是曹雪芹自己作的,其余或是他的亲信朋友如脂砚斋之流的。”又说:“脂本与戚本同出于一个有评注的原本,而戚本传抄在后。但因为戚本传抄在后,《红楼梦》的底本已经过不少的修改了,故戚本有些地方与脂本不同。”由于得到了甲戌本《石头记》,他还从脂评中推想到被“迷失”的八十回后原稿的一些情节:“
    (1) 史湘云似嫁与卫若兰,原稿有卫若兰射圃拾得金麒麟的故事。
    (2) 原稿有袭人与琪官的结局,他们后来供奉宝玉、宝钗,‘得同终始’。
    (3) 原稿有小红、茜雪在狱神庙的‘一大回文字’。
    (4) 惜春的结局‘在后半部’。
    (5) 残稿中有‘误窃玉’一回文字。
    (6) 原稿有‘悬崖撒手’一回的回目。”(《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
    到一九六一年,他在《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的时候,又对八十回抄本的《石头记》曹雪芹的原稿面貌和流传情况作出了深入分析,详细列出了六条意见。
    胡适关于《红楼梦》版本问题的研究,从一九二一年的简略结论,到一九六一年的六条归纳,是他对该问题研究的深入发展。这种归纳不无悬空无根和主观穿凿之处,诚如吴世昌先生所已经指出的那样,如第一条讲“甲戌本止写定了十六回”;第五条讲前八十回稿本在两个圈子中流传而形成的两种结果等等。但他对庚辰本的充分肯定,对一百二十回本的续作出现过程,等再认识,看来都是有根据、有道理的,因而能给人以相当的启发。
    (C)
    研究《红楼梦》的著作和版本问题所取得的成果,实际上形成了新红学的两大学术支柱。其功不可没是显而易见的。至于胡适提出的自叙传说,虽然他自己一再论证,影响也巨大,可是其合理的因素和失误的成分可以说同时并存。在这方面,胡适所花费的精力和笔墨是大量的,他先是将考证曹雪芹的生平和家世的有关资料,同《红楼梦》的部分情节和全书框架相互印证,得出“自叙传”的结论;后来又将脂砚斋评语所提供的信息,完全同曹雪芹的身世挂起钩来,进一步发挥了他的“自叙传”理论。
    胡适用考证所取得的资料来检验《红楼梦》的创作,如果是用来证明曹雪芹的创作并不是凭空虚构,而是根据他的生活阅历进行加工提炼而写成的,这是合理的,符合文学创作是社会生活的艺术反映原理的。但是,如果把《红楼梦》径直当作曹氏家族的衰败实录,把贾宝玉当作曹雪芹的化身,这就钻进了牛角尖,违反了文学创作的常理了。而胡适的自叙传说恰恰走上了后一条道路,他先是:“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我们看曹寅一家的历史,决不像一个贪官污吏;他家所以后来衰败,他的儿子所以亏空破产,大概都是由于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刊行精本的书;结交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收缩不回来:以至于亏空,以致于破产抄家。《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红楼梦考证》)对此,他后来讲得更加直接了当:“《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是写他亲自看见的家庭。贾宝玉就是曹雪芹;《红楼梦》就是写曹家的历史。”
    在小说创作中,的确是有一种称之为自传体的小说,最著名的如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我国晚明小说中也出现过一些纪实小说如叙王阳明生平的《皇明大儒王阳明出身靖乱录》、叙戚继光平倭的《戚南塘剿平倭寇志传》、叙阉宦魏忠贤生平的《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等等,这可以称之为他叙传。这些小说的特点是以史事为内容、以文学描写为手段,比较严格地尊重史实。但《红楼梦》的创作却绝然不同,甲戌本《石头记》凡例明说:“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又说:“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第一回又说是当初女娲炼石补天剩余了一块无材补天、幻形入世的石头,被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对于这些说法,我们大可当作小说家言、文人笔墨,不要被作者“瞒蔽了去”,不能过分认真的。因而也就既不能当作女娲神话的衍生部分看待,也不能作为一段实事的记录研究,只能作为一部是以作者的亲历、亲见、亲闻的社会生活作素材,经过文学的加工提炼而升华成的一部现实主义名著。
    因此,《红楼梦》虽然熔进了曹家世系、曹家的接驾、曹寅“树倒猢狲散”的谶语、凤姐点戏、金魁星事、寅字写法等等故实,并对写法的某些情节出来证明“嫡真实事,非妄拥(拟)也”、“真有是事,经过见过”,这也只能说明曹雪芹确实采取了他和他的亲朋辈的某些生活素材,而无力证明《红楼梦》即是曹家的家史、贾宝玉即是曹雪芹。这是胡适不了解文学创作和将考证工夫用过了头而产生的偏见。但他为此所发掘的资料、他将这些资料同《红楼梦》内容所作的某些比照,对于我们研究《红楼梦》的创作仍然是有价值的。
    第三、胡适重视考证,重视材料的发掘,他为此作了艰苦的工作作取得了卓著的成绩。比如关于曹雪芹生平、家世的材料,他就会同顾颉刚、俞平伯等查考了《船山诗草》、《南巡盛典》、《寄蜗残赘》、《楝亭诗抄》、《楝亭集》、《楝亭五种》、《郎潜纪闻》、《诗人征略》、《居常饮馔录》、《八旗通志》、《江南通志》、《曝书亭集》、《有怀堂集》、《八旗氏族通谱》、《上元江宁两县志》、《浙江通志》、《东皋草堂记》、《国子监题碑录》、《雪桥诗话》、《四松堂诗文集》、《鹪鹩轩笔麈》、《懋斋诗钞》、《八旗人诗钞》、《八旗文经》、《随园诗话》、《珠批谕旨》、《小浮梅闻话》、《昭代名人尺牍小传》、《杨州画舫录》、《丙辰记》、《掌故丛编》等等。应该说这是一个很长的书目,从这个书目中所取得的有关材料,正好反映了胡适在红学研究领域辛勤的耕耘足迹。
    关于《红楼梦》版本的搜集研究,在他来说也是不遣余力的。他所认真研究过的版本就包括了戚蓼生序本、程甲本、程乙本、甲戌本、庚辰本,特别是甲戌本的发现,使他大为惊喜,并写出了长篇文章,他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又在《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中说:“我们现在回头检看这四十年来我们用新眼光、新方法搜集史料来做《红楼梦》的新研究总成绩,我不能不承认这个脂砚斋甲戌本《石头记》是最近四十年的‘新红学’的一件划时代的新发现。”又说:“这部‘脂砚斋甲戌钞阅再评’的《石头记》的发现,可以说是给《红楼梦》研究划了一个新阶段,因为从此我们有了‘石头记真本’(这五个字是原藏书人刘铨福的话)做样子,有了认识《红楼梦》‘原本’的标准,从此我们方才走上了搜集《红楼梦》的‘原本’‘底本’的新时代了。”
    胡适的这些话是并不过分的。不仅如此,由于新红学的注重考证,将研究工作的基础建立在切实可靠的材料之上,从而使红学真正成了名副其实的科学意义上的学问。而且,它还为红学的深入发展、建立许多分支学科开了先河。像关于作者的研究,后来者就有不少新的建树,对曹雪芹的生平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找到了曹家抄家的档案,发现了曹氏《五庆堂谱》并产生了像冯其庸的《曹雪芹家世新考》那样的专著,因而可以毫不含糊地说:一门相对独立的学问----曹学已经诞生了。
    由甲戌本《石头记》的被发现,引导了红学界不断搜求各种版本,并对之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整理,这些相继被发现的版本,单抄本即已达十二种,由此足可窥见曹雪芹原稿的基本面貌了。因而很自然地形成(或说提出了)《红楼梦》版本的两个系统:一是八十回的抄本系统,一是百二十回的印本系统。围绕着版本上的这两个系统的研究工作,已经在胡适研究的基础上有长足的进展,已经在版本的考定、版本的特点、版本的价值、版本的流变等诸问题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以至使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说:红学的版本学早已经诞生了。
    其他,经过新红学的催化作用,诸如脂评学、探佚学、红学史学等等,也都在不断地发展,逐步形成了一些专门的学问。
    以上,我从考证工作、具体成果和对红学的推进等三个方面,对胡适的新红学功过作了一个大概的分析,以作为我的另一篇文章《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在红学史上的地位》的补充和申说。
    三、新红学的功过是个老题目,但总有人逼着我们炒冷饭
    胡适在《一九六一年二月十八日与胡颂平的谈话》中说到:“当年蔡先生的《红楼梦索引》,我曾说了许多批评的话。那时蔡先生当校长,但他并不生气,他有这种雅量。他对《红楼梦》的成见很深,像寿鹏飞的《红楼梦本事辨证》,说是影射清世宗与诸兄弟争立的故事,我早已答复他提出的问题。到了十五年(1926),蔡先生还怂恿他出这本书,还给他作序。可见一个人的成见之不易打破。”类似的话,他早在一九五一年《与戚启芳书》中也讲到过。
    其实,被胡适所批评的“猜谜”式的索隐派红学在那以后的七十多年来,似乎从未绝迹,时至今日,不是仍然有人声称自己是索隐派,并继续做着索幽探隐的工作吗?!当年蔡元培容忍了胡适的批评,但并不改变自己的观点,被胡适赞为有“雅量”;胡适面对着索隐派的存在,只是无可奈何地说:“若不能说服‘索隐式的红学’,我们只能感到惭愧”,有些遗憾,但同时也表现了一种学术雅量。其实,学术上不同观点、不同派别的并存、驳难、辩争是常见的、正常的现象,本来无须务必定于一尊,因而也就不必要求对方折服,否则便是帝王思想。但是,真理也总是愈辩愈明,通过充分说理的论争,与其说要争取学术上的对手,毋宁说是在争夺学术上的群众,使自己的观点能够为群众所接受,能够凝聚着越来越多的学人,更加深入发展这种学术观点,北大学派力量,这便达到了目的。
    但是,这种学术上的争论应该是有条件的,即应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不能凭空虚构,说黑道白,不能胡搅蛮缠、拉扯不休,不能随意指控、谩骂伤人。可是,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在红学领域中却又的确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文章。这种文章如果单就其提出某种新见解来说,本来无可非议,而且应当受到欢迎,人们即使不赞同,更可以通过辩论将问题引向深入。可是细读其行文,就感到往往是抓住一点,引向极端,直至钻进某个牛角尖中,而且时常前后矛盾,随意引申,这就涉及一个不良文风问题,像说乾隆甲戌本《石头记》是伪造的赝品,并进而怀疑到《四松堂集》等的真实性,甚至连其他各种抄本也打上了问号。乍听,这话有点石破天惊,对于我们这些一直对甲戌本等文献深信不疑的人来说,吃一大惊。可是细读这些文章,就又感到“大胆的假设”有余,“小心的求证”不足,看来急切中是证不成胡适等人作伪的。因为,《红楼梦》的抄本已经先后发现了十二种,再加上敦诚的《四松堂集》等等,早已构成了关于《红楼梦》的资料网络,由于这个网络的相互关联,彼此依存,多处补充,从而使这些资料获得了无限的生命力。而且,从各种资料的发现看,又都有一个各自独立的过程;从各种资料的外部形态和内容特点看,又都彼此不同,各有个性。因而,要说这么多资料都是某些人的伪造,这倒是天方夜谈了。既然是天方夜谈,那也就不妨姑妄听之,与认真的学术研究是绝不相干的,那对胡适等所开创的新红学也就毫无损伤了。
    感谢中央大学文学院举办的这次甲戌年红学会议,给红学界朋友提供了相互交流切磋的机会,使我也能在这里喋喋不休,占用大家的宝贵时间。
    1994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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