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爱情小说,如果仅仅歌颂与描述爱情的伟大力量,那么它就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如果它着意于描写爱情坚贞的青年男女冲破封建礼教的堤防,那么它就拥有了一定的社会意义。而假如这部爱情小说将人物置于特定的文化背景,在爱情中深刻揭示出人类某些永恒的心理需求与梦想,那么它就寓含了丰厚的文化价值。虽然两百年来,尤其是本世纪以来《红楼梦》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主题思想,它作为一部爱情小说的丰富的内涵却反而被漠视了,没有得到充分发掘,以致我们现在把《红楼梦》重新当作爱情小说来读时,发现它仍是那样饶有趣味,还有那么多殊异于其它文学作品的情感心理内容值得探讨。 一 《红楼梦》与《金瓶梅》 所有以两性关系为主要描写内容的文学作品,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爱情、性、婚姻这三种交往方式。虽然在理想化了的两性交往中,这三种关系应该形成一个继起的时间序列,比如由爱情达致婚姻,然后或同时加入性的交往(这个序列也经常有一些更改,但只要三者相继出现,到最后同时存在于两性生活中,就被视为理想状态)。但是实际上,三者毕竟有很大的区别;非但不同,爱与性、爱与婚姻、性与婚姻之间常常出现错位,甚至产生尖锐的矛盾与冲突,这种矛盾与矛盾与冲突通常是文学家偏爱的内容。 中国文学中多数爱情文学杰作并不让这三者同时出现在小说中,并不尝试着同时去展开及解决这三组矛盾,而总是让其中至少某一个角色退隐到黯淡的背景之中,从而使某一对矛盾凸现到人物关系的表层。中国爱情文学中两部最着力于描写两性关系的小说--《红楼梦》与《金瓶梅》所揭示的是什么呢? 《金瓶梅》对《红楼梦》的影响,已有许多专家论及。从爱情、性、婚姻三者关系的处理方式而言,两部小说则有本质的不同。 《金瓶梅》写的是西门庆与诸位女性之间的性交往,其中有因为具有性关系而导致的婚姻关系(如潘金莲、李瓶儿等);但毫无疑问,性在西门庆与所有女性的关系中,永远占着主角地位,爱则退居到相当次要的位置。 《红楼梦》的人物关系,与《金瓶梅》完全同型,都是一位处于核心位置的男性与数位女性间同时展开的复杂的悲欢离合,两部小说的人物关系可以视为最典型的轮辐式结构。一位男性主人公位于整个人物结构的轴心----当然是西门庆和贾宝玉,他与数名女性----《金瓶梅》中是从李月娘一直到春梅的一大串,《红楼梦》中则是从林黛玉薛宝钗直到袭人晴雯五儿的一大串,一同构成了呈放射状的人物关系网络,这个轮辐型结构正是小说精心构筑的人物形象世界的核心,把握了这一结构也就把握了《红楼梦》文化意义的关键。 《红楼梦》的人物构成在形式上同于《金瓶梅》,但是人物关系纽带却截然不同,《红楼梦》的人物结构中几乎没有性的地位,贾宝玉与所有女性的关系,都有意识地剔除了性的成份。这一人物结构的重心在宝玉对诸多女性出自内心的情爱。具体地说,宝玉与黛玉、宝钗、袭人、晴雯之间的情感交往,甚至与平儿、香菱的关系,都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人际交往,作者所着力渲染的正是超乎常人的无限关切与体贴,近乎神灵膜拜的心醉神迷,笔触所及,宝玉与每个青年女性的关系都明显地带上浓厚的情爱色彩,没有了这种情爱,所有人物之间的联系纽带就完全断裂了。而从另一角度上看,这种情爱又几乎完全是柏拉图式的,其中绝不掺杂入性这个角色。尽管在贾宝玉生活的环境里,贾琏、薛蟠之类次要角色都不惮性欲的放纵,而有他们作为陪衬,更突出地显现出在小说的核心,即宝玉与众多女性的关系上,性的交往有意被回避了;尽管在贾府这样一个环境里,在宝玉的生活方式与生活圈子里,与某些异性尤其是丫环们有性的交流也不会改变他们间关系的实质,但小说还是力戒于此。至少到宝玉与宝钗成婚时至,除了与袭人“初试云雨情”和与麝月间若有若无的一点暗示之外,宝玉与其它女性的关系绝对限于精神领域。特别应该指出的是,阻止宝玉与其它女性发生与发展性关系的原因,并不是道德戒律与礼教的障碍,而是因为一旦介入了性的成份,宝玉对诸位女性纯粹精神性的一片痴情就受到了亵渎,《红楼梦》整个轮辐式的人物结构就变质了。 在这个意义上说,《金瓶梅》写的是男性对女性的无爱之欲,《红楼梦》写的是男性对女性的无欲之爱。王国维将宝玉的“玉”读作“欲”,认定《红楼梦》的根本在于写人生之大欲,其实正出于未能将爱与欲截然区分开来的误解,而认真读读《红楼梦》,不难看到这种区分是多么显眼。人类学家许光在比较中西文学的差异时曾经指出,在西方文学比如美国文学中,男女主角的结合是爱情故事的高潮,相爱的双方齐心协力克服了种种障碍,最后实现了结合这一最终心愿,而在这一努力过程中感情更加牢固了;但是在典型的中国小说中,性的结合往往发生在故事的开端,这并不是故事的高潮。小说所着重要描写的是男主人公如何排除种种困难,名正言顺地将女主人公娶为妻子。而在所有需要跨越的障碍中,最重要的是家庭与社会的制约而不是他们相互间的个人感受。他的概括确实适用于绝大多数中国爱情文学杰作,唯独不适用于《金瓶梅》与《红楼梦》,因为唯有这两部最著名的小说,前者把婚姻视为性交往的可有可无的手段,后者则进一步摒弃了那种旧模式,第一次把两性关系放在个人感受领域中来描写。 仅仅从《红楼梦》中的人物结构形态而言,这部小说“男性优位”的色彩依然存在,与《金瓶梅》一样,它也是一部完全从男性视点出发的“男性小说”。小说即使写的是两性间的情爱,那也是出自男性角度的,是男性如何地爱与如何去爱那些女性而不是相反。但是也必须肯定,《红楼梦》中两性间这种情爱交往与《金瓶梅》中两性的性爱交往形式相比,交往方式的不同导致了两性间心理倾斜程度的本质差异。在两性的性爱交往中,或多或少总是包含着从男性出发的攻击性的性侵犯意味,西门庆与潘金莲、李瓶儿等异性的关系,都由这种性侵犯肇始,继之以女性依赖性的缠绵,整个过程中女性都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而在象贾宝玉与大观园内诸多女性的感情交往过程中,双方的互动则更加重要,只有双方持续的不断升温的感情交流才能维持这一关系并将它推向高潮。因而这种关系中很少一方强加于另一方的侵犯意味,所以我们不难理解,贾宝玉对于诸位女性,根本连西门庆那种“勾引”的念头也没有,他只是一味希冀得到姑娘的垂青,反而显得是他处于被动的位置。 因而,《红楼梦》人物关系的轮辐状结构难免使女性处于人物关系的中心位置之外的边缘地带,处于结构上的劣势;贾宝玉对女性几乎可以说是曲意逢迎的态度,则在事实上矫正了这一失衡状态,它使女性在两性交往中不再是纯被动的因素,也积极地参与到小说结构中来。贾宝玉对他情感圈子之中的女性不分青红皂白一概予以近乎夸张的溢美之辞: 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静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元尊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比的呢!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 联系到《金瓶梅》中性交往领域女性对男性的“异性崇拜”,《红楼梦》中这两段关键话,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描写,都表现出在情感交往领域中贾宝玉对女儿们的“异性崇拜”。 因而,整部《红楼梦》的人物构成,都建立在一个“男性优位”的现实人物关系网络与男主人公带有“异性崇拜”色彩的情感态度的冲突上。正是这种冲突使《红楼梦》的文化心理价值无可比拟地高于《金瓶梅》。要深刻理解《红楼梦》,不能不重视这一冲突。 二 “大观园”意象 情感生活与现实环境的冲突在人的一生所有时期都有可能展开,但它最简洁的形态,是在成人之际,也即个人的情感与理智都趋于成熟之时。其中,情感的成熟受到内分泌系统的影响与推动,理智的成熟则由独立进入社会的惯例所决定。处于文明前夜的原始部落盛行形态各异的“成人仪式”,它是个体以独立方式进入社会的分水岭;在文明发展程度较高的社会中也有某些约定俗成的文化惯例,个体达到某个年龄段就被视为成人,这个年龄段与性成熟的时期大致吻合。在中国,婚姻也被作为进入成人期的重要标志。贾宝玉处于情感已逐渐成熟但尚未独入进立社会的特殊时期,情感生活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冲突就纵向地表现为某种非常简洁明快的方式,即未婚前纯净而丰富的情感世界与因婚姻而不得不陷入复杂的社会生活漩涡之中的矛盾,曹雪芹解决这一矛盾的或者说展开这一矛盾的方法,就是构筑了一个奇特的“大观园”。 不管论者们如何褒扬《红楼梦》的“批判现实主义”倾向,如何把“四大家族”的命运视为中国封建社会没落的象征,如果我们真正从文本出发,只能说一部《红楼梦》的中心意象是大观园,而这个大观园是一个纯然虚构的幻境--所谓“太虚幻境”在地面的投影,贾宝玉那个挈领全书的梦境的实现。它是一块游离于现实社会之外的净土,一个令人心醉的乌托邦。 在这个乌托邦式的特殊情境中,众多女儿如众星拱月般地围绕着宝玉而行动,她们无不是贾宝玉情感生活的对象。由于曹雪芹拒绝将性这一角色引入大观园中,也就方便于宝玉将他发展情感生活的对象扩展到他的姐妹,直至尼姑庵中的妙玉。在大观园里,宝玉可以处处留情处处用情,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多情公子”,与数位女性同时建立紧密的、超乎常态的情感联系,构筑出那个纯粹以情爱为纽带的轮辐式人物关系网络。这样一种特殊的环境很类似于《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宅第,而且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它可称为皇帝后宫的民间翻版,当然是非常贵族的民间。一个男性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地操纵着数名女性,而那些女性没有一个哪怕暂时地想过要离开他,这就是这类奇异环境的精神实质。如果说皇宫里数千后妃宫女面对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与国家机器,所以她们不可能也无从表示异心;如果说西门庆以性的吸引力征服了他身边那些女性,那么贾宝玉呢?他是以纯粹感情的力量保卫着他大观园的中心位置的。因而,大观园意象是皇帝后宫这样一个封建社会男性的最高的理想环境异质的再现,这个虚构的世界在日常生活中非常离奇,在人们(男性)的幻想中却并不陌生。尤其是作者构筑完成了这个幻想天地之后,还不断有新的女性(诸如宝琴、邢岫烟、香菱、直至五儿等)加入这块贾宝玉的情感领地,更充分表现出男性对异性世界永无餍足的征服欲。在这场征服战中,宝玉永远是胜利者,而且,在这里他几乎是唯一的征服者,并且绝对是唯一的胜利者。 大观园意象的乌托邦实质,还表现在大观园里的所有女性,都是贾宝玉适宜的情感对象。在两性关系中,性爱关系与情爱关系有相同、相似之处,更有相异。性爱的前提只要求双方的生理构成与需要,感情的相互吸引则需要更多因素,相互间的要求更多方面,也更苛刻。曹芹在设计安排大观园里诸多女性时,显然都注意到这多方面的苛刻的要求。首先,她们都处于情窦初开的妙龄,生活在大观园中的几年恰好是从情意萌动到情感成熟的青春期。就象《金瓶梅》中西门庆的猎取对象都是处于性饥渴状态中的成熟女性,《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情感对象无一不是具有既朦胧又强烈的情爱要求的女儿;其次,她们一进入大观园,与外界社会的联系就被切断了,在情感发展的这个关键时期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外界力量来干扰其情感世界,因之可以与宝玉自由地进行情感对话;再次,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她们都是各具感情特色的绝色美人。所以,这些拥有如此高度理想化特征的诸多女性,每一个都是宝玉可以用情且值得用情的对象,因之保证了大观园简洁、明快与纯净的构成。 大观园意象代表了贾宝玉、他的创造者曹雪芹、进而可以说古往今来无数有丰富情感要求的男性们永恒的梦想,是男性的情爱理想国。然而也正因为它过于理想化了,必定也就非常脆弱。《红楼梦》的伟大就在于它不仅构筑了大观园这个多情男子世代相袭的梦境,同时还尖锐地揭示了这一幻象的脆弱,指出了婚姻对这一幻象几乎无法抗拒的破坏力。《红楼梦》之前的小说家常常用“携数美同归”的廉价结局为多情男子们圆梦,唯有曹雪芹以其对人性与人心的深刻洞察,昭示了在婚姻侵入爱情领地时,这种梦想是如何不堪一击。 随着大观园里各位主人公们年龄的增大(客观地说,这群少男少女长得已经够慢了),越来越接近于社会学意义上的成人,无论对大观园里的人们还是对园外的人们而言,婚娶都渐渐开始成为话题。但是在整个大观园中,婚姻从来都不带有喜庆色彩,相反,无论是哪位姑娘与这个令人伤感的话题联系起来,在贾宝玉心理上都必然引发强烈的抵触情绪。显然,这是因为任何婚姻都必然破坏大观园的现存格局,进而损害大观园这个完美的理想幻境。婚姻必然要让性这个忌讳的角色玷污了这块净土,而且更重要的是,任何类型的婚姻都必然破坏与缩小了宝玉的情感领地,某个女儿和园外的男性联姻对宝玉固然是无可弥补的憾事,倘若宝玉本人与某一位女性结成固定的婚姻,对大观园,对贾宝玉永不满足永无休止的情感征服事业更会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事实也是如此,《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诸位女性以情感为纽带建立了关系,最后则崩溃于婚姻的介入。因为先后被安置于大观园中的妙龄女郎们开始一个个被婚姻夺走(宝琴的迟迟而来、匆匆而去是一个不祥开端),一股忧伤情调渐渐在大观园弥漫开来,宝玉自己的婚事更是最致命的一击,终于宣告了大观园“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凄惨结局。在这个意义上说,大观园这个理想世界的覆灭,正表现了婚姻与爱情的尖锐冲突。 三 钗黛----永恒的两难选择 我们说《红楼梦》归根结底还是一部男性小说,因为贾宝玉可以任意穿行在诸多女儿组成的花丛,而诸多年青女性在情爱上只能系于贾宝玉一人。大观园里真正的男性唯有贾宝玉一个,其它人都是这座情感舞台的背景,至多也只能来跑跑龙套。 这部男性小说迥异于其它爱情小说之处,在于它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主人公非专一的、却又极其真挚的爱情。 专一的爱情观从来都是爱情领域的伦理道德规范之要义,但是这种规范同时也反衬出它的另一面,即男性非专一的爱情要求。中国文学史上爱情专一的忠贞女性形象比比皆是,同样的男性形象却少得可怜。它意味着中国男性人格对专一的爱情内在的不满足,只不过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压抑了这一内在要求,它才折光地表现在爱情文学之中。如同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雅各宾所说: 当社会中没有可供心理宣泄的公共事物时,文学就提供这种渠道……在意识中存在的压抑,而继续不断地用语言表现出来,并且透过公开而制度化的程序,如萨满治疗,冬季祈神会,岁时祭仪,女性成年礼与婚姻仪式等加以解决的,它们就没有必要投射在神话上。压抑的紧张情绪一如地下水流,必要寻找出路,因而会在文学中露出端倪。 男性,尤其是内心世界丰富的多情公子有着从情感本身出发的情感要求,但是在一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有许多,甚至是太多的外在因素介入人的情感生活,种种非情感因素都可能对男女间发展感情交往产生影响。换言之,因为很难完全排除各种与感情无关的外在因素的干扰,人们实际上无法纯粹只限于情感领域来选择其情感对象。比如说,外在的容貌经常是影响选择的最直捷的因素,外貌的吸引力经常湮没了许许多多应该在人类情感交往中占据更重要位置的内在因素;对象的身世、家庭环境及经济政治地位也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因素,这个与两性内在情感交往并无直接关系的因素却以强大的力量横亘在两性之间,至少它妨碍了两性平等的交往,而平等却是爱情最基本的特征。大观园这个高度理想化的环境不仅为贾宝玉这一情爱主体排除了上述一切非情感因素的干扰,而且还满足了追求爱情的中国士大夫特有的感情取向--围绕着宝玉的女性个个能诗善赋,是一批闺阁才女。于是他所作的所有选择,就被完全局限于对象的性情方面,大观园中所有女性都有可能在纯粹的情感领域发展与宝玉的感情,而性情,肯定是人类交往过程中最触动双方心灵深处,因之也具有最重要的情感价值的人类本质特征。 大观园有可能让宝玉自由地从人的本质特征--性情方面出发选择他的情感对象,但是面对众多性情各异又各具魅力的女性,贾宝玉却显得犹豫不定,无所适从。在一般场合,爱情受到诸多社会的外在因素的干扰,迫使人们在社会地位与性情之间作择一的选择,比如“梁祝”故事中的祝英台所面临的选择就是如此,《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李甲面临的也是这种选择,这类内在的情感要求与外在的社会压力的冲突,却掩盖了男性在面临大观园这种真正需要从女性内在本质方面进行选择时的困窘。如果说以前的爱情文学只涉及了青年男女与外在的社会势力及其代表--封建家长之间的冲突,那么《红楼梦》则进了一步,它表现了主人公内在的心理冲突--具有丰富复杂的情感要求的男性面临不同情感对象必须作出选择时的困窘。“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的同时并存,就是这种困窘的象征。 薛宝钗与林黛玉这两个女性形象,代表了男性情感世界中两方面的典型追求。 薛宝钗性情温和。也许她太深于人情世故,因为她过早地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但是她毕竟善解人意,待人体贴入微。《红楼梦》在这方面的描写渲染真是不惜笔墨,而宝玉对她的感情投入,显然远远超出了大观园里除林黛玉之外的所有女性。“宝姐姐”是能给男性、尤其是青春期少男以温馨与爱抚的那类女性的化身,以成熟的少女之情,满足了男性从幼年走向成人、从家庭走向社会之际对温暖的家庭怀抱的留恋心理。在薛宝钗身上,积淀了汉民族几千年来所充分肯定的堪称典范的女性品德,这些标准由于渗透在人们家庭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故而早已内化为生于斯长于斯的贾宝玉自觉的追求、向往与情感要求。象宝姐姐这样“懂事”的女性向来为中国式的生活结构所称誉,因而她毫不困难地成为贾宝玉感情生活的重镇,自是不难理解。 林黛玉富有情调。她虽是心高气傲,一逢知音却是风情万种,半颦半笑、时颦时笑,最是勾人魂魄。尤其是她无法捉摸的情绪变化,使两性的交往充满活生生的灵动,时时会出现悲欢离合的情感波浪。同时,她身上又集中地蕴含了中国古典的情感交流方式之精华,用非常含蓄的、灵犀一点的暗示、用欲言此物却言它物、“不质直言之而比兴言之”的方式寻求双方心灵沟通的契合,正是中国文化中使文人雅士超越平凡琐屑的日常生活的特殊形式,因而也成为传统文人战胜生活中的庸俗成分,在某种更高的生活层次上证实其生命价值的方式,对于正处于情感由萌动而成熟这一特殊时期的贾宝玉,“林妹妹”的多愁多病恰与他敏感的青春期骚动相吻合,极容易触及他心底那根最秘而不宣的心弦。林妹妹的“可爱”,对于追寻情感相契的中国才子是臻于极致的理想,故而对于深受中国“雅文化”即“才子文化”熏陶的曹雪芹而言,她显然是贾宝玉最合宜的情感对象。 宝姐姐与林妹妹在性情上截然对立,但是这两位性情各异的女性,又因其特殊的性情,同时成为贾宝玉内在情感追求的对象。懂事的宝姐姐给他以日常生活中的温馨与宁静,可爱的林妹妹给他以超越日常生活的雅韵与情致。悲剧就在于女性的“懂事”与“可爱”不可能同时并存于一身,因而贾宝玉始终在这两极动摇不定,无法作出选择,因为无论何种选择都意味着无可挽回、无可弥补地失去了另一极,意味着他在一种情感要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却永远失去了另一种情感要求得到满足的可能性。贾宝玉在整部《红楼梦》中所面临的正是这样一种两难抉择,对一位侧重于从社会学角度认识、解读《红楼梦》的学者而言,这部小说似乎只是表现了追求爱情自由的宝黛与封建力量抗争未遂的悲剧;而当我们从美学的角度,从文化心理层面重新读解《红楼梦》时,则看到了宝玉面临钗黛这两种截然不同类型的理想情感对象,无法作出择一的决定,它是主人公们拒斥婚姻的根源,是宝玉最终因无法选择的焦虑而陷入精神失常状态的根源,同时也是整部《红楼梦》悲剧结局的根源。 而大观园中其它女性的存在,更丰富了《红楼梦》的人性意义。这些女性并不仅仅作为薛宝钗与林黛玉的陪衬人物而存在,实际上她们自身也有各自的性情特色,因为她们也能在某一方面满足贾宝玉的情感要求,就为宝玉的选择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唯因其可供选择的空间更广阔了,择一的选择也就意味着更多的失落,这种选择的悲剧色彩也就更加浓厚。 《红楼梦》的伟大正在于揭示了这种超越时空限制的永恒悲剧。它以文学形式尖锐地指出,即使青年男女能以爱情为动力冲破种种非感情的外在因素的干扰,战胜封建伦理道德的压迫,得以不再陷入无可选择的悲剧结局,即使男性可以自由地选择他的情感对象,最终也仍然无法逃脱选择的悲剧。“无可选择的悲剧”具有深刻的社会学意味,“选择的悲剧”则更有形而上的意味,或者说宿命的意味。 人类只有摆脱了性与婚姻的干扰,才有可能纯粹在情感层面上进行两性交往。然而,即使人类实现了这一目的,也不能能解决文明发展在人类文化心理层面上造成的所有问题。正象获得了某种程度的自由时,人类又会产生逃避自由的欲望,这并非意味着对自由的追求具有负面的人类价值;在爱情领域的选择权首先是人类追求的目标,而指出这一领域必然存在的选择的悲剧,促使我们更深刻地思考这一悲剧的根源,必将使人类认识自身的步伐向前跨一大步。因而,揭示选择的悲剧非但不否定选择的价值,相反,因为它指出了选择权不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就使选择具备了与文明发展特定时期密不可分的历史价值。 原载:《感性美学》第三章1997年5月 原载:《感性美学》第三章1997年5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