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俄苏对《红楼梦》的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姜其煌 参加讨论

     有人早已说过,欧美人知道《红楼梦》这部著作,是比较晚的。所谓比较晚的,是同他们知道我国其他著名古典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和《西游记》的时间相比。欧美人在上个世纪写的一些世界文学史,也很少提到《红楼梦》。如十九世纪末德国人卡尔·布塞写的《世界文学史》第一卷,在讲到中国小说时,提到了《三国演义》、《今古奇砚》、《金瓶梅》和《聊斋志异》,就是没有《红楼梦》。类似情况,也出现于欧美各主要百科全书。据我所知,整个十九世纪,似乎只有《法国大百科全书》和俄国《勃洛克豪斯百科全书》谈到过《红楼梦》,但也没有对它作出任何评价。
     由此可见,在整个十九世纪,欧美学术界对《红楼梦》是不太清楚的。不过,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还有少数学者在对《红楼梦》进行认真的研究。据吴世昌提供的资料,1842年,《中国文库》就刊载了卡尔·居茨拉夫的《红楼梦或(梦在红楼)》一文。1885年,又有赫伯特·贾尔斯的文章,题目是《红楼梦,常称为<红楼之梦)》,发表于“皇家亚细亚学会华北分会会刊》新20卷。1901年,贾尔斯出版了一部《中国‘文学史》,其中用二万多字的篇幅来谈《红楼梦》。这些学者,都可说是英美人研究《红楼梦》的先驱。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俄国人对《红楼梦》的研究,似乎也并不落在英美人的后面。我在这里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俄国早期汉学家瓦·巴·瓦西里耶夫(1818—1900年)。瓦西里耶夫1837年毕业于喀山大学。1840年随宗教团体来北京,一住十年,研究汉语、藏语等等。1851年起,任喀山大学和彼得堡大学教授,后为俄国科学院院士。他是俄国第一个掌握了汉、藏两门语言的人。著作有:《佛教,它的意义、历史和文献》(1857)、《元明时代之满族》(1859)、《东方宗教。儒教、佛教和道教》(1873)等等。他还编纂了俄国第一部学习中文的文选材料,分三册出版,并有详细注释。这三册的书名是:《中国象形文字图解。第一部汉俄字典试行本》(1867)、《中国文学史概要》(1880)、《中国象形文字分析》(1866--1884)。
     就是这位瓦西里耶夫,在他1880年出版的《中国文学史概要》中,对《红楼梦》作了这样的评述;
    小说主人公宝玉是个美男子,他时而聪明,时而乖张,时而善良,时而顽劣。总之,他不是别人,正是女娲[1]补天时用剩下来的那块石头。他不满于别的石头之受到重用,于是便投胎人世,因而造成了无数眼泪和种种痛苦。宝玉生长在一个人口鼎盛的富贵之家,他是啣玉而生的。在这个家庭里,住着一位许配给他的未婚妻,聪明端庄的王(原文如此——笔者),但他更爱他有病的表妹林,因为她更加可爱,而且对他也并非无意。但结局是:宝玉丢失了他的护身符,即保护他的那块石头,而陷于昏迷状态。远处出现了一个和尚(佛教的和尚)和一个道士(这是两个敌对教派的人物,但小说表明,在人民的概念中,这两个教派有着紧密的联系,因为两个教派都指出了一个神秘的世界)。这两个和尚和道士都是非凡人物,他们都知道该做什么,他们带走了宝玉,从此宝玉就失踪了。
     这就是小说的故事梗概。但是,如果你想知道我们还全然不知的中国人生活,那么你从这部小说中就可以得到了解。你会知道他们如何过平常的太平日子,如何与熟人聚会,如何交谈,如何请客,如何庆贺一年的初雪。同时,书中有些场面很难令人忘却,如父亲对宝玉的惩罚,就是一例。一场毒打使全家吓得发抖,只有祖母的出现才制止了这场惩罚,因为凶狠的父亲在她面前也是俯首贴耳的。又如准备接待一位嫔妃拜访的场面。这位嫔妃不过是宝玉的姐姐,现在却特意为她建造了花园亭榭,即使生身父亲也要跪接。
     小说的语言,是一种纯洁高雅的口头语言,当然并不都能听懂,但也不是完全听不懂。据说,这部小说的手稿出现以后,手抄本售价昂贵。以后出版了几个版本,其中第一个版本[2],其装帧之漂亮,是其他为人民出版的书籍所望尘莫及的。作为这部小说产生的影响的最好说明,是出现了不少仿制品,它们的书名有《红楼梦补》、《续红楼梦》、《增补红梦》、《红楼幻梦》、《红楼再梦》等等(瓦西里耶夫《中国文学史概要》1880年俄文版第159—160页。转引自《中国文学选读》1959年俄文版第656—657页)。
     除卡尔·居茨拉夫1842年《红楼梦或(梦在红楼)》一文外,这也许是欧美人对《红楼梦》的最早评论文字了。
     与前面提到的贾尔斯1901年的评论作对比,瓦西里耶夫的这段文字,在几个基本论点上都同贾尔斯是一致的。这就是:《红楼梦》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它全面反映了中国的社会生活,文笔流畅,艺术性高,等等。欧美人对《红楼梦》的这些早期评价,大约一直维持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新红学派”兴起以前。那时,“新红学派”发表了不少前所未有的考证文章和新的见解,促使欧美学人也都前进了一步。他们也都冲破了旧观点的樊笼,转而采用“新红学派”的种种说法。阿瑟·韦利为1929年王际真《红楼梦》英文节译本写的序言,就反映了这个情况。他说:《红楼梦》与过去的小说截然不同,它是中国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而且打破了中国小说传统的大团圆结局;《红楼梦》是一部完全意义上的自传体小说。至于俄国人,也许由于掌握的材料太少,我们一直要到三十年代,才再看到对《红楼梦》的重要评价。
    第一版《苏联大百科全书》第32卷(1936年版)《中国文学》条目中,说《红楼梦》展开了一幅贵族家庭生活习惯的广阔画面,有丰富的口头语言和优美的文笔,对人物进行了十分精采的心理刻画。整个小说充满着悲观主义,并以悲剧结尾,表明统治阶级经济和政治上的沦亡。这是一部描写垂死的封建贵族之家的史诗。
     评论虽着墨不多,但寥寥数语,却抓住了小说的艺术性和思想性这两个主要问题,并且第一次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来说明小说的内容。不过,俄国人对《红楼梦》的专门学术性论文,我们却要到1954年才能看到。这就是波兹特涅娃的《论小说〈红楼梦〉》一文。
     文章作者认为,小说开头和结尾(宝玉出家)都贯穿着佛教思想,其中也夹杂着一些道教思想:灵魂复活,前生注定,善恶报应。但是,不管有这样一些劝人为善的情节,这却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作者的宗教观念几乎对小说没有产生影响。这是小说的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基本矛盾。这个基本矛盾是作者的构思和他完成这个构思的手段(现实主义方法)之问的矛盾所造成的。
     可是,当曹雪芹把自己的人物从天上放到地下的时候,他们就变得有血有肉和生气勃勃。种种事件都是当时生活进程的必然产物。欢乐和悲伤不是来自超自然的力量,而是由种种特殊情况,如家庭或社会利益、个人之间的冲突、人物要求和当时社会道德标准之间的矛盾等等造成的。
     小说的两位主人公——宝玉和黛玉,形象十分鲜明。宝玉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但并不自私。他不仅善于忍受个人的痛苦,而且能敏感地觉察到周围人物细微的情感变化,帮助人家的不幸。黛玉温顺而多病。她同宝玉一起长大。她敏锐地觉察到了别人对她的态度,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孤儿,这常常使她感到难过。但最使她痛苦的,是她对宝玉日益增长的爱情。作者对黛玉倾注了他的全部同情。相反,几乎与黛玉一样美丽的宝钗,却缺乏天真和真诚,从小就胸有城府,注意自己的言行。
     小说的主题,是宝黛之间的爱情。尽管这个爱情,和它的悲剧结尾一样,在小说开头就规定了,但它不是一见面就产生了的。作者展示了两位主角的成长过程和感情发展,用很多事件和抒情场面,来说明他们两人爱情的增长和巩固。
     但是,最后,这一对恋人的幸福,被自己的家庭破坏了。温柔之花林黛玉的生命,被儒家治家格言的残酷原则摧残了。
     作者在小说中,还描述了其他许多青年男女。他们有的上吊,有的投河,有的吞金,有的跳井,采取了各种各样的自杀方法,总之,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在痛苦和屈辱中死去的。要求绝对服从的严格家规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如此。小说置人公奢侈的生活、豪华的排场和他们悲惨的命运之间充满矛盾。
     作者用贾瑞贪恋风月身亡的故事,来说明吐俗情欲,特别是恋爱是有罪的。虽然如此,但小说还是把宝黛诗意般的恋情同其他人的恋爱冒险作了明确的区分。
     曹雪芹出身于纺织中心江宁,他的父亲足江宁织造,所以他有机会同纺织工厂主交往;作者正是通过一位商人之口,来说明封建贵族的挥霍无度和腐化堕落。这些使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作者表达了中国正在产生的资产阶级的观点,这个资产阶级同城市居民的其他阶层和农民,构成了当时无权的第三等级。不过作者的揭露,并没有号召人民举行起义,只是要他们克制、温和与谨慎。
     中国文学巨匠曹雪芹创造了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实际生活。他揭示了统治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和道德上的崩溃和中国封建家庭的内部矛盾。
    作者站在民主主义的立场上,表达了下层人民对封建压迫的反抗。他用通俗的人民语言,把小说贡献给了广大人民,并且在中国古典文学语言方面也创造了一座出色的纪念碑(见1954年莫斯科版《中国语法概要》前言)。
     总的说来,在欧美人写的《红楼梦》评论中,这篇文章是比较有份量的。它提出了不少问题,并试图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比较突出的有这样一些观点:作者世界观和现实主义方法的矛盾;贾府很多人的奢侈生活和他们悲惨命运之间的矛盾;作者认为世俗情欲是有罪的,但又对宝黛恋爱寄予无限同情;作者代表了当时第三等级的思想,等等。这些观点在当时(1954年以前)可以说都是比较新鲜的。
     1956年莫斯科国家文艺出版社出版了费德林的《中国文学》一书。该书第一章(文学遗产)中,对《红楼梦》作了简要评述。
     该书说,虽然小说主题是宝黛之间的爱情悲剧,但作者的构思远远超出了主题范围。《红楼梦》出色地描写了一个贵族家庭的历史,它不仅是一部世俗小说,而且象《儒林外史》一样,是一部社会小说。曹雪芹在悲剧性发展的过程中,描绘了一个贵族家庭复杂的生活场面。凡与贾家有关系的人,都受到儒教家规的迫害,这个家规的最高体现者,是史太君以及她的意志的忠实执行者王熙凤。贾家的寄生生活不仅毁灭了它的主要人物,而且也腐蚀了这个家庭的无数奴仆。曹雪芹在小说故事的整个发展中,有力地揭露了贵族生活的腐朽和挥霍无度,这证明作者客观上是站在反封建立场上的。
     1958年,苏联文学翻译界发生了一件大事,这就是出版了巴纳秀克翻译的《红楼梦》俄文全译本。虽然早在十九世纪,就有人把《红楼梦》译成英文,但多少年来始终没有一个英文全译本出现,而苏联却在1958年就出版了全译本,这不能不引起红学界的重视。正如1974年埃·米勒在《红楼梦》德文节译本后记中所说的:“这个译本的功绩,就在于为《红楼梦》赢得了广大的欧洲读者,也为小说赢得了人们对它的尊敬。”值得指出的是,直到目前为止,除俄文全译本外,在欧美大陆上还没有一部不是由华人翻译出版的西文《红楼梦》全译本(霍克思英文全译本,我们一直没有见到全书)。
     苏联著名汉学家费德林为1958年出版的《红楼梦》俄文全译本写了一个长序。费德林说:《红楼梦》描写了中国十八世纪一个封建贵族家庭衰落的历史。这个家庭利用前辈遗留下来的世袭爵位和富裕收入,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毫不顾及将来的命运。过分的挥霍,如为迎接元春而建造大观园和秦可卿的葬礼等,使贾府从农民剥削来的巨额收租,也无法抵补逐年的亏空。于是,贾赦、贾珍等人竞去做一些贪赃枉法的事,终于招致抄家和革职的惩罚。而贾政的做官经历,也揭示了封建官场的丑恶。这样,《红楼梦》的主题虽然是宝黛的恋爱悲剧,但作者的构思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从而使《红楼梦》变成了一部社会小说。小说虽然贯穿着关于灵魂不死和复生、尘世生活的变化无常、荣华富贵的罪孽等等道佛教思想,但作者在客观上还是站在反封建的立场上,深刻地揭露了十八世纪清朝社会的真实生活,批判了腐朽堕落的封建贵族。
     1962年,莫斯科东方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中国文学》一书,著者是索罗金和艾德林。书中对《红楼梦》作了比较扼要的评价。作者认为《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的最伟大成就,在小说这面伟大的镜子中,反映了整个阶级的命运和整个社会的生活。小说的主题很简单:富家子弟贾宝玉爱上了表妹林黛玉。家长不同意他们的婚姻,因为林太贫穷而且病弱。人们用欺骗的方法,把另一位亲戚薛宝钗嫁给了宝玉。这样,黛玉就悲痛死去,宝玉则削发为僧。作者的天才,就在于围绕着这一个简单的主题,刻画了真实的人生。
     在曹雪芹的笔下,这一对恋人的悲剧,是封建道德要求和人性自然要求矛盾的必然结果。薛宝钗是贤妻良母的典型,她与宗法式的生活方式有着血肉的联系,而温柔、敏锐和高傲的林黛玉则是置身事外的人。贾宝玉在专制、贪欲的家庭里,也感到自己是个局外人。父亲虽然使宝玉吃尽了苦头,但终不能使他成为皇帝的忠实奴仆,而去猎取功名。宝玉十分聪明,对旧的伦理传统又极端仇恨。同时,作者也没有把宝玉游离于他那个阶层之外。宝玉善良、有才华、关心别人疾苦,但他毕竟是一位少爷,娇生惯养,气使颐指。在他对年青女婢的态度中,这些特点表现得特别明显。
     在小说中,偶而也出现一些手艺人和农民的形象。作者听到了农村在苛捐杂税下的呻吟,并作了悲愤的控诉。但是他还不能通过相应的艺术形象,来体现自己对人民生活的理解。小说对农民的描写是浮光掠影的,有些地方甚至是理想主义的。
     《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心理小说,它的意义很难评价。问题不仅在于以后描写封建家庭崩溃的作品,没有一部不受曹雪芹的巨大影响。问题主要在于,这部小说激起了读者高尚和善良的情操,大大促进了中国社会的美学发展。
     1964年苏联《亚非人民》杂志第5期发表了孟什科夫和里弗金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新发现的红楼梦手抄本》。该文介绍了俄国汉学家瓦西里耶夫对《红楼梦》的研究和他所收藏的许多《红楼梦》版本。瓦西里耶夫认为,《红楼梦》写得太好了,所以必然会出现很多模仿本。模仿本虽然赶不上原本水平,但它们也一定会反映中国人民的生活和思想,因此,不能认为这些模仿本就毫无意义。文章说,俄国没有一个汉学家不关心《红楼梦》这部小说。彼得堡大学副教授巴波夫于1905年和1911年编辑了《中国文选》和《续中国文选》两书。他把《红楼梦》第二回到第五回选人该书,作为中国最优秀的著作供学生学习。这充分证明俄国汉学家对《红楼梦》的重视。
     文章提到一个事实,也许会使中国读者感到惊奇。在俄国各大图书馆内,都有善本或老版的《红楼梦》。据作者说,甚至在敖得萨科学图书馆这样次要的图书馆内,也保存着木版的《红楼梦》善本。这个情况也是很有意思的。
     但这篇文章最重要的地方,在于它扼要报导了一个新发现的《红楼梦》手抄本(以下简称《列藏本》)的各种情况。鉴于海外学者潘重规、柳存仁、陈庆浩等人对这篇文章已有所涉及。我不必在此重复,只要简单提一下就可以了。
     文章说,这个新发现的手抄本是1832年由一个名叫巴维尔·库尔梁德采夫的人从北京带到俄国的,现藏苏联科学院亚洲人民研究所(以后似改名为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
     手抄本一般情况。共80回,分订35册。用乾隆《御制诗》第四集、第五集中的页间衬纸抄写,而《御制诗》本文书页反而被拆开,反折,当作衬纸。
     手抄本构成。没有书名标题和里封面。文章作者认为在正文之前可能还有一册,当载有小说标题、序言和目录。作者开列了每册包含的回数和页数(如第一册包含第一回、52页,第二回、42页;第三十五册包含第七十八回、55页,第七十九回、61页,等等),这里从略。
     抄写情况。由四种笔迹抄写而成。无法考证出抄者姓名,姑且名以甲、乙、丙、丁。四人都以楷书抄写,甲的书法最好,抄得也最多。
     手抄本技术资料。抄本版式为18.5cm×25.5era。正文大小为12.5cm x 17cm。每页抄9行,每行一般为16字,但也有多到24字者。误抄处甚多。大多以墨笔改正,或贴补后重抄。
     手抄本标题。手抄本没有封面,所以不知书名为何。但可根据每个回目前的标题作出判断。几乎所有回目前面都有石头记字样,如“石头记卷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拨痴理”。但也有例外,如第9、16、19、39、40这五回,回目前没有书名。第lO回回目前写的是红楼梦。第63、64、72这三回,书名在正文的末尾,成:“红楼梦卷第××回终”。
     批注。作者说,在这个手抄本中没有凡例和总批。只有眉批、双批和夹批。作者开列了这些批注的数目和它们所在的回次与页码,并把它们与其他手抄本的批注作了比较后说:
     1.第一回中的眉批没有其他手抄本多。这个手抄本只有三处,其他手抄本多达十三处。而且这三处中的两处所注释的正文,其他手抄本中并无批注。
     2.在这个手抄本的第一回中,夹批有十四处,而其他手抄本中只有一处。
     3.在这个手抄本的第三回中,眉批有四十三处,其他手抄本只有十五处。
     作者想以此说明,这个手抄本与其他手抄本很不相同。
     异文。与其他手抄本相比,这个手抄本的正文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例如,拿第三回开头二页同俞平伯、王惜时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对照,说明这个手抄本在两页中有十四处异文,其中只有两处是过去的抄本中有过的。而且有些异文相差很大。如这个手抄本第一回第五页,没有“说说笑笑”到“变成一块”一段文字,而只有:“来至石下,席地坐而长谈,只见一块”。这与最早的即1754年的手抄本完全符合。作者认为,这也许能间接证明“列藏本”最接近于曹雪芹的原稿。
     手抄本成书日期。作者发表如下看法。
     1.抄写此书时用的是乾隆《御制诗》第四集、第五集的衬纸,而没有用第六集的衬纸。第五集刻于1795年,第六集刻于1800年。故可以假定,此书抄成于1795年后,1800年前。
     2.假定此书不是抄写,而是修复整理,则成书年代还可往前推移数年,甚至一二十年。
     3.抄本中的重大异文与1754年版本接近,有利于作这种假设。
     以上就是孟什科夫和里弗金那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文中只介绍了“列藏本”的简要情况,并影印了六页抄本原文。作了一些考证,但未得出重要结论。到1977年,苏联有人对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并谈了不少补充意见。下面我们再来谈这个题目。
     七十年代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苏联对《红楼梦》的研究似乎也逐渐趋向于考证。如1970年莫斯科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世界文学中的教育问题》一书中,载有司契夫的《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中的物和人名的传统象征意义》一文。文中提到:“对小说中的象征意义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确切地理解作者的构思”;这种情况“特别适用于对三角恋爱中的三个主角(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服装和人名的描写”;“红色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旨,如果把小说主人公的住处名称同作者写这部不朽著作时所在的那个书斋的名称加以对比,就会发现曹雪芹对红色有特殊的理解。主人公的住处名叫‘怡红院’,意思是享受红色的院子;作者的书斋名叫‘悼红轩’,意思是悲叹红色即悲叹世俗情感的工作室”。如此等等。
     《莫斯科大学学报》(东方学类)1972年第一期刊载了林林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关于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中的象征意义问题》。文章对司契夫的意见提出了不同看法。林林认为,对小说中的象征意义进行分析,固然有助于更确切地理解作者的构思,但作者对服饰的描写并不一定包含什么特殊的意义。红色不能简单地照字面理解为红的颜色;红,还指年轻女子。所以“怡红院”应理解成“享受与女子交往的乐趣的院子”;“悼红轩”应理解成“为美女们服丧的书斋”。
     据林林考证,在《红楼梦》头二十回中,有十处详细描写了书中人物的服装:五次描写宝玉,两次凤姐,黛玉、宝钗、北静王各一次。在描写宝玉的五个场合中,有两次宝玉并没有穿红衣服。只有三次宝玉确实穿了红衣服,但这和当时环境都是相称的。如一次是为了做客,一次是过春节,如此等等。又如凤姐,她是荣国府最年轻的媳妇之一,她本来就喜欢穿鲜艳的服装,因此,她穿红色服装完全是正常现象。
     林林认为,《红楼梦》冲人名的象征意义是明显的。如作者一开头就利用了贾雨村和甄士隐这两个人名,以表示小说已经隐去了真实的情况。书中其他象征意义尚多,如作为宝玉前身的那块石头,躺在大荒山边的青埂峰下,当然是指“大谎”和“情根”。宝玉在梦中喝的茶叶“千红一窟”,当是“为一千个女子而一哭”;喝的酒叫“万艳同杯”当是“一万个美女具有同样的悲惨命运”。又如元春的四个姐妹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实际就意味着“原应叹惜”,早就预示着她们不太美妙的将来。而最重要的是书中男主角的名字贾宝玉,意思是假的宝玉,这可能意味着:这是一个对社会无用或为社会所不容的人。为了说明这一点,作者还创造了一个外貌、性格与贾宝玉完全一样的甄宝玉与他作对比。甄宝玉在作了一场同贾宝玉一样的大梦以后,彻底转变了,变成了一个攻读四书五经,一心向上爬的禄蠹,变成了一个贾宝玉所痛恨的那个社会的可靠分子和支柱,即变成了真宝玉。
     1975年苏联出版了《中国服装》一书,书中刊载了J1·兀·司契夫和B·J1·司契夫的一篇将近二万字的长文,题目是《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中的服装》。作者认为,《红楼梦》中对服装的描写,是曹雪芹重要的艺术手段之一。曹为什么要如此重视服装呢?原因有二。第一,他出身于江宁织造家庭,自小受环境的熏陶,对服装自然有很大兴趣和研究。第二,服装最能清楚地体现隐藏着人的本质的物质外壳,最能象征人生的变化无常和丰富多采。这是曹雪芹独创的艺术手段。作者把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与高鹗续的后四十回作了对比以后发现:曹描写服饰有一六九处,而高只有四十九处;曹有六十四处说明服装的料子,高只有十三处;曹有二十八处提到毛皮衣服,高只有七处;曹用了十四个专门术语来说明服装,高只用了四个;曹有八十一次说明衣服的色彩,并提到二十八种颜色,而高只有十七次,如此等等。作者认为,这足以证明曹在描写衣服方面有独到之处。
    《红楼梦》中人物的性格、关系和作用,是通过什么外在形式表现出来的呢?通过服装。接着作者就对宝玉第一次出场时的装束作了详细分析,证明曹雪芹在描写服装时具有哲学上的概括意义,而决不是一种客观主义的生活描写。
     作者认为,宝玉和宝钗过的都是尘世生活,他们的恋爱也是尘世恋爱。他们存在的主要形式是外壳,因此,曹雪芹着重描写了他们的外壳即服饰。林黛玉也是书中主角,但她是天上的人,是崇尚精神的人,外壳对她并不重要。她和宝玉的恋爱是一种精神恋爱,所以曹雪芹几乎没有描写她的外壳一一服饰。
     高鹗只在一个地方描写了宝玉的服装,那就是在第一百二十回中,贾政在船头上的雪影里看到宝玉“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贾政见状问道:“如何达样打扮?”作者认为,这样提问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所有荣宁两府的女孩子都穿过这种斗篷,甚至贾母也穿过。作者甚至认为.这里高鹗说的“大红猩猩毡斗篷”,改成红色僧袍,也许更符合上下文的意思。
     这就是两位司契夫对《红楼梦》中服装描写的考证概貌。我们且不谈这种考证是否正确。更重要的是,这种考证对研究《红楼梦》究竟有多大意义,是很值得怀疑的。
     1977年出版的《远东文学研究中的理论问题》一书刊载了潘英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论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3]列宁格勒分所收藏的〈红楼梦〉手抄本》。该文对孟什科夫和里弗金那篇文章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文章指出,中国现在知道的手抄本有九种,而“列藏本”可算是第十种。高鹗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刻本的序言中说:“是书沿传既久,坊问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据此可以断定,在《红楼梦》刻本出现以前,抄本可分成两类。第一类是书坊卖出来的手抄本,大多由一个人抄写而成。抄者文化水平低,错漏多。第二类是有名的文化人收藏的秘稿。
     作者认为,按装帧和错漏情况看,甲戌、己卯、庚辰、甲辰、己酉本及郑振铎收藏本等抄本,都应该归入第一类,而高鹗修改过的“全集本”和“列藏本”都应该归入第二类。
     “列藏本”以行书、草书、楷书三种书法抄写而成(这与前面孟、里两人所说不同)。在某些章回的头几页,还保留着补贴痕迹,上面写有章回次序。这使人们可以得出与孟、里两 同志不同的假定:此书各同在合订成书以前是单独存在的。
     还有一个重要情况。孟、里两人假定,“列藏本”是以乾隆《御制诗》小的衬纸抄写的。但潘克拉托夫和潘重规则有不同的假定。此书用来抄写的根本不是什么《御制诗》的衬纸,而是普通的竹纸。时间长了,页边磨损,收藏者把抄本拆开修整后重新装订。这时才把《御制诗》书页拿来当衬纸。如果这个假定能成立,则抄本的成书日期当在《御制诗》第五集刻本之前。
     证明抄本拆开重订过的事实,是第六十五回部分书页散装在几个不同的章回中。这显然是重新装订时出现的错误。否则何以解释这种情况。
     孟、里两人假定成书年代是在1795年到1800年之间。但不应该忘记,1791年已经出现了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刻本。有了坊间刻本,而再去手抄《红楼梦》就不合乎逻辑。如果在此期间去修整和重抄手抄本,那就证明这个手抄本有重大的价值或者是一部秘稿。
     “列藏本”还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庚辰本和有正本第十七回和第十八回是分开的,但正文又作为一回出现,而且只有一个回目:“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在“全集本”这两回有两个目次,而且有两个回目。第十七回:“会芳园试才题对额,贾宝玉扣敏动诸宾”。第十八回:“林黛玉误剪香囊袋,贾元春归省庆元宵”。“列藏本”这两回是独立的,分法同庚辰本中的说明。但第十八回没有回目,第十七回的回目则与庚辰本、有正本同。
     第二,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未写完,到惜春谜处中断。附录(下一页)有薛宝钗谜,并有注云:“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在其他各抄本中,此回下面作了很多补充,且都有异文。据俞平伯的意见,这些补充文字作者原稿中都是没有的。在“列藏本”中,此处与庚辰本相同,但无附录和注。这再次使人觉得,“列藏本”是“红楼梦”最早的抄本之一。
     第三,在所有手抄本中,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特别引人注目,在庚辰本中,这两回:有一个共同的回目: “ 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有正本也分两回,且各有回目。第七十九回回目同上述回目。第八十回回目是:“美香菱曲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全集本”分回法与有正本相同,但第八十回的回目则又有异文:“懦迎春肠回九曲,姣香菱病入膏肓”。1791年程、高本第八十回采用了这个回目。“列藏本”没有分成第七十九和第八十两个回次,而只有第七十九一个回次,但包含着这两回的内容,其回目则又与庚辰本相同。
     第四,“列藏本”中的双批75和82(可能是苏联人对此书双批的编号——笔者)与庚辰本中的双批完全相同。所不同的,只是“列藏本”中并未提及批注者的姓名。此外,“列藏本”随着小说基本内容的发展而作了很多长注。根据很多学者的意见,这是曹雪芹原稿的特点。
     这是我们看见的一篇比较重要的苏联考证文章。对于我们并未看到“列藏本”的读者来说,这是有很大帮助的。
     此外,还有一些文章,如T·B·阿拉波娃的《曹雪芹的〈红楼梦〉是研究十八世纪中国瓷器的源泉》(载《〈中国社会和国家〉第五次科学代表会议》,1974年莫斯科版)、潘英的《〈红楼梦〉中反映的现实的历史可靠性》(载《远东文学研究中的理论问题》,1989年莫斯科版)等等,都比较重要,但苦于手头没有资料,就不能在这里一一介绍了。
    [1] 中国古代神话的人物,世界的创造者——瓦氏原注。
    [2]第一版出版于1965年。——瓦氏原注。
    [3]孟什科夫和里弗金l 964年发表的文章中,说是亚洲人民研究所,不知亚洲人民研究所是否就是东方学研究所的前身。
    原载:《红楼梦研究》1985年第1期
    
    原载:《红楼梦研究》1985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