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称小说是再现的艺术之一,用语言再现或一时代、或一阶层的生活。《红楼梦》所描写的生活、风俗为人所称道,由于时移事易,当时的习尚,今人难于了解,注释无疑是必要的。而注释不明其事便难释其义,欲明其事必须推因求源。语源是复杂仅靠典笈是不够的,许多源出于民间、民俗的词语,不为典笈所收载。但是有许多词语仍存活于口头,有许多词语赖以产生的习俗在民间仍有遗存,由流溯源在生活中依然可以找到源头。反之,由于“十里不同俗”,对生活民俗不甚了了,常生误注,且举几例用以证明:作家需要生活,注家也同样需要生活。 丢下钯儿弄扫帚·撒漫 第四十七回贾母说凤姐“丢下钯儿弄扫帚”,旧人文本注:“搁下这样,又做那样。就是说事情总做不完。”这里是夸赞凤姐勤谨能干,而不是说她“事情总做不完”。注者只从字面上下注,是不明其因不知语源之故。此语源于农事,秋收打场旧时没有扬场机械,只能用木掀扬起靠风力。需有一人在粮堆前将风未吹走落于堆上的杂物,用扫帚漫至堆边,而后迅即丢下扫帚拿起钯子搂走扫下之杂物,一人司扫、搂二事。“丢下钯儿又弄扫帚”。遂成口语,但多用来形容勤谨能干,而不用来形容事务繁冗。 [撒漫]第六十二回“袭人又本是个手中撒漫的”。新人文本注:“大手大脚,不吝惜财物”。此注是虽是,惜未揭示语源,读者仍难明其义·与前条同是出于农事:播种有按播、条播、撒漫播之不同。撒漫是最粗放的作业,信手漫撒,既费种籽又不宜田间管理,为现代农业所不取。由播种信手抛撒而引申喻人之不吝财物。 黄子·行子·行货子 第四十回刘姥姥骂板儿“下作黄子”。旧人文本注:“‘黄子’即‘行子’(第五十七回‘混帐行予’,‘行子’也说‘行货子’)。”如此释来,黄子、行子、行货子是同义词了。其实,这是三个意义不同的词. [行货子]行货原指备运的物品,后泛指东西、物件。在骂语讳言隐指时,略当于东西、家伙,如《水浒》“驴大的行货”。 (行子)实乃[行次],《红楼梦》第七十七回“风流行次”即是。与“行当”相近,第六回“不知是哪一个行当上的”。“行当”原指戏曲脚色类型。行次、行子则指职业类别,“七十二行”即行业之谓。 可知行子、行货不同于[黄子]。黄子乃卵之蛋白、蛋黄之黄。《红楼梦》傻大舅说:“我这一脚,把你们的小蛋黄子踢出来。”第六十三回说偕鸾佩凤打秋千“吊下来,栽出你的黄子来”。人本不能下蛋,这是以禽事喻人事;“下作黄子”与书中屡见的“下流种子”、“奴才秧子”、“美人眙子”、“人芽儿”等等,均属此类喻词。较“羔子”、“犊子”、“崽子”更甚一层,以植物未播之“种子”,初出秧芽;以动物胚胎、卵黄喻人与生俱来的胎里美或胎里坏。以黄子作骂语,今江浙仍有“鸭黄儿”,类似北语“王八蛋”。“鸭黄儿”指鸭乱淫所生之卵,《鸡肋篇》“浙人以鸭儿为大讳……鸭若一雄则虽合而无卵。须二三始有子”。《古今小说》有例:“你七老八老怕兀谁?不出去门前叫骂这短命的鸭黄儿。”新人文本据《文献通考》谓隋三岁以下,唐初生婴儿为“黄”,但未言明所以然。 抓子儿赢瓜子儿 第六十四回:“只见西边炕麝月、秋纹、碧痕、紫绡等正在那里抓子儿赢瓜子呢。” 《小说词语汇释》释“抓子儿”为“一种小儿女的游戏,把若干杏核或石子抓在手中,叫人猜射,即古人所谓‘猜枚’。” “???子儿”与古之“射覆”毫无关涉,把抓解为“抓在手中”叫人猜射的覆握,大误。抓在这里是动作,音chug。北方习俗抓子儿游戏也并不仅是小儿女,但限于女性,春正月成年乃至老年妇女也参加。抓子儿俗名曰“抓戛触哈”,显系满语Gacuha。据《清文汇书》“人、黄羊、獐、羊小腿定骨下突出的圆长骨,名背式骨,小孩子顽(玩)者。”《醒世姻缘传》“与小婶儿挝子儿”。《金瓶梅》二十四回:“宋蕙莲正和玉筲、小玉在后院挝子儿,赌打瓜子儿。”皆可证明抓子儿不限于小儿女。 抓法,两人以上也须先告么、抢头,顺大襟依次为序。先把子儿(戛触哈)铺撒在炕(或地)上,将“头”(用铜钱十数枚串起,或小布袋实以粮粒石子)高高抛起,在“头”落下前迅速地“抓”起地上“子儿”再接住“头”。须抓形状同一的“子儿”,(因骨为六面体, 除去两端过小外其他四面皆有名称腹背曰坑儿,背儿;两个侧面曰驴儿、珍儿。)触动其他“子儿”则犯规,由“下家”抓。(这里述其大略,玩法及规则甚繁。) 至于(赢瓜子儿)新人文本注“赢者用手打几下输者手心”,似也不明抓法之故,抓子时按瓜子为筹码,作为计筹之物。地上子儿抓尽时以瓜子儿结其代所得“子儿”多少,而后撒“子儿”重抓。手心不是每局立打,多是在终局时接瓜子儿(筹码)之数,再定输家该打手心多少。 高香·斗香 第四十二回[高香]新人文本注“优质线香”。是而不确。与普通线香相较当然质优,但其得名高香,不因质优,实因粗而高之故。多作重大祭祀之用。书中写“请些高香”,用请字足见其高贵。 [斗香]第七十五回“嘉荫堂前月台上,焚着斗香”。新人文本注:“多炷香聚捆扎堆成塔形,叫斗香。”非是。此注只言香而不及斗,斗是焚香的器具,或鼎或炉;宝玉找不到器具,只好“撮土焚香”。 《红楼梦》中焚香之斗是何形制虽然难于确指,但从旧时民俗仍不难找到相类的遗痕。旧时有特制瓦器之香斗,中插香层迭形似宝塔,斗上披以纸饰。无力购特制香斗者,则径用量器之升、斗,饰以“斗方”,上书“满斗焚香”四字;斗中满盛高梁,用以插香。前见《新民晚报》有篇短文《中秋节看大香斗》,述及上海中秋斋月之旧俗,说“斗中所竖高香,高可尺半”,可贝高香之高。更说到“庙前的大香斗之高香则粗如庭柱,高可一米又半:竖于缸内,固以木屑;置于高木架上,须架梯方可点燃”。虽则百里不同俗,但高香因粗而高故名,斗香为置香之器具则是无疑的。由此可见,注释所以不确,实因不了解民俗风情之故。因此吁请注家作注不必皆从古书中讨源,多从生活中和活人的唇舌上由流溯源(说不定恰是源头所在),揭出民俗与语源的关系,使读者增广见闻和更深刻理解作品。而要做到这一点,注家只有深入生活。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6/01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6/0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