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隐写的一部分史实,与汤若望有密切关系[1],本文拟就此作些简要论述。《宝玉原型考论》和《<红楼梦>中的顺治之弟考论》二文中涉及到汤若望的地方,本文不再重复。 一、关于中西历法之争 首先就使汤若望深受其害的中西历法之争的实质做些探讨。限于篇幅,在此不具体引用有关此事的一些著述的原文,只就其内容做些综合说明[2]。 此件事情的经过大致如下:汤若望1664年三月因脑溢血而半身不遂。秋天杨光先等人攻击汤若望及其同事南怀仁及钦天监中的李祖白等人犯有谋逆罪、散布荒谬的道德伦理和错误的天文历算。由辅政大臣鳌拜等人组成了最高审查集团,他们先是批准了刑部对汤若望等人处以绞刑的判决,后来在1665年三月又变之以凌迟处死之酷刑。巧得很,此时天上出现被古人认为不祥之兆的彗星。京城又突然发生了大地震,皇宫在地震中遭到破坏。这显然吓呆了清宫统治者。汤若望终于被释放。他的中国同事李祖白等五人由凌迟变为原判处死。汤的仆人潘尽孝也免去一死。这就是康熙朝初期著名的中西历狱事件的始末。 而事情真相,笔者据《红楼梦》提供的诸多信息来看,却并非如此。顺治本来传位于董鄂妃所生的皇四子,该人并没有死。但在孝庄文皇后操纵下康熙登上皇帝宝座。四子在学监中泄露了自己是帝位继承人的消息,汤若望又将顺治传位遗诏给同事们看过,于是导致了上述事件的发生。一切都是在孝庄文皇后的幕后操纵下进行的。目的只是打击康熙不是帝位合法继承人的舆论。 《红楼梦》中的有关信息这里不详细论述,因涉及的内容太广泛,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只举两个例子简单说明一下。 十首怀古诗第一首《赤壁怀古》,便是隐喻因帝位所有权问题而引发的这次冤狱。作者选用赤壁之战的历史借古托今,十分巧妙地隐写了作者亲身经历的因帝位继承权纠纷最终流落曹家的遭遇。 彩虹是康熙之位的象征(详见拙文《宝玉原型考论》)。虹的形状和半璧的形状近似。故可将虹喻为“赤璧”,谐音即赤壁。所以赤壁之战可隐喻有关康熙之位合法性纠纷的史实。赤壁之战孙刘联合败曹。四子在顺治的第二位皇后即仁宪皇太后的安排下,由康熙保姆孙氏领养到曹玺家,四子成了曹宣,孙氏成了曹玺嫡妻。作者以刘姥姥隐代仁宪皇太后。故孙刘联合败曹正好可隐喻仁宪皇太后(刘)与孙氏联合救助四子逃亡曹家的史实。 “赤壁沉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正是对这次纠纷中汤若望等人惨遭折磨之经历的写照。此谜所隐俗物有猜为蚊子灯、走马灯、法船、佛龛之类的。作者的十首怀古诗意在隐写无法直说的史实,重心不在所隐之物上。而与谜面相符的俗物又不止一件。所以只有同时与谜面隐写的史实相吻合的俗物才是真正的谜底。比如《钟山怀古》的谜底为耍戏的猴子,因为这是隐写四子的,他实际上生于l656年丙申属猴。“名利何曾伴汝身”扣他死后被追封和硕荣亲王之事。由此,可知《赤壁怀古》所隐俗物之一应为蚊子灯。因为蚊子谐音即文子,古代的文子被称为通玄真人,与汤若望通玄教师称号正符。因此蚊子灯作为谜底正好可突出此诗所隐史实中的主要人物。 凤姐迫害尤二姐事件,将孝庄不同意顺治纳弟媳董鄂妃,最后终于将她折磨致死,以致汤若望受审等不同时期有因果联系的事件集合到一起加以隐写。凤姐之语“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便是指杨光先受指使指控汤若望等人犯有谋逆罪。书中审案者为都察院,便是隐指鳌拜等辅政大臣。都察院为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置,为中央监察机关之总汇。以左、右都御史为长官,总领各道之监察御史。清沿明制,并以六科给事中归入都察院。都察院之主要职掌为规谏皇帝言行之失当,监察评论全国政治之得失,纠弹违法失职之大小官吏与处理受冤官吏及百姓之申诉。都察院的职能与辅政大臣的作用有相似之处。 作品又交代“都察院又素与王子腾相好”,这是从另一角度暗示都察院指代鳌拜等人。顺治原本让十一子辅佐四子继承皇位。所以十一子与鳌拜等人身份相同。王子腾、王子胜兄弟二人隐代十一子。十一子封王日干支丙子。丙五行为火,子五行为水。水克火。古人又称五行相克关系为相胜关系。则子水胜丙火即“子胜”。与子搭配的五行为火者只有丙。故“子胜”只能为“丙子”的隐语。故“王子胜”实为“丙子日封王”的隐语。顺治1661年一月二日壬子日写下让十一子辅佐四子传位遗诏。壬字近似于王字。故壬子的隐语为“王子”。胜、腾二字谐音即为“升腾”可喻人之发达,故王子胜与王子腾命名实为“丙子日封王的十一子壬子日发达”之意。所以都察院与王子腾相好的真正寓意是说这里的都察院指代与十一子身份相同的鳌拜等人。 现在我们回到史料中的汤若望冤狱中来。汤若望的第一条罪状是阴谋造反。但具体指控却纯为荒诞不经之论。比如说教友们佩戴的圣像和每户粘贴在门口的赡礼单,就是阴谋造反的标记。又说在澳门一带,还聚集着几万人,随时准备暴动。诸如此类信口雌黄的诬陷,显然无法成立,最后此项罪名只能不了了之。 但是当我们了解了《红楼梦》本事后,就会发现这条罪状实为汤若望等人蒙冤的真正原因。汤若望等人了解并泄露了康熙不是帝位的合法继承人这一隐秘,这一行为显然与颠覆朝廷,阴谋政变的罪名相符,只不过对汤若望等人指控的这一真实缘由无法拿到桌面上来罢了。汤若望等人的第二条罪状是邪说惑众,这主要是指汤若望等西洋传教士散布的基督教教义。这一罪名根源于中西文化的列立差异,可以说事出有因,不能以无中生有视之。但是,发人深思的是,这一罪名难道能够导致汤若望等西洋教士被判以死刑这样异乎寻常的严重后果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西洋传教士的存在,在当时并未达到蛊惑人心需要朝廷出面干涉的地步。尤其是深受顺治宠幸的汤若望若真的由此而获罪,便有悖常理。众所周知,顺治虽然与汤若望私人交谊甚笃,但却从未受基督教义所影响,尤其是死前主要是沉湎佛理。另外,如果汤若望等人的罪名当真由于邪说惑众,似乎不应连累钦天监中的汉人李祖白等一同构罪。再说,由此项罪名下涉及到的捣毁教堂、驱逐搁绑教士等作法后来都得到纠正,说明这些作法并非根源于中西文化的对立,而是另有缘由。 汤若望等人的第三条罪状是历法荒渗。中西历法之争,由来已久,吴明烜早在顺治十六年便上疏举报汤若望天算错误,结果反落了个“诈不以实”的罪名,险些被判了死刑。由此看来,这条罪状似乎最为名正言顺,好像事情真的是那么回事。其实不然。这期间发生的一件事最能说明问题。在汤若望等人经初审被判处死刑之后,曾进行了一次由中国、回回和西洋三种观测法同时预测日食时间的实际检验活动。结果南怀仁等人据西洋历法预测的日食时间与事实相符,最为正确。但是,对汤若望等人的处罚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又加重了:由绞刑变成了最残酷的凌迟。事情很清楚,朝廷只是希望南怀仁等人出现错误,从而为迫害他们寻找有力的借口。否则的话,西洋人正确的日食预报应该成为减轻或撤销他们罪名的理由和依据。 总之,强加在汤若望等人身上的三条罪名实际上都是不能成立的,倒是多少暴露了点事情的真相。许多事情只有结合《红楼梦》提供的信息才能产生新的认识。 汤若望等人被判处凌迟之后,被古人认为是不祥之兆的彗星出现,接着京城又发生了强烈的地震,在这种情况下孝庄文皇后意识到这是上天示警,对汤若望的处罚惹怒了天神。于是汤若望被从牢中放了出来。但是钦天监中的李祖白等五人仍然被处死,这显然是对知晓内幕的人的一种惩罚和对其他人的一种威慑。因为按常理既然事情的主要责任者都已免死,他们这些受牵连者就没理由仍被处死了。这几个人被处死的理由是因为对皇四子殡葬时刻选择不利。这条罪名本来属于汤若望名下,现在竟然由他们几个承担,这显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作法。在杨光先对汤若望的控告中,把荣亲王之事作为汤若望的罪名之一,倒是间接透露了这样一个真相:此次冤狱的起因与荣亲王有关。在为荣亲王选择葬期时,不用正五行,误用洪范五行,这大不吉利,以致祸及董鄂妃,她不久就大病不起,一命归西。接着又殃及世祖皇帝,致使他不满23岁就与世长薛。这就是杨光先指控汤若望的罪名之一。这种逻辑显然荒谬绝伦。不过这一罪名倒也反映了史实真相:董鄂妃之死与荣亲王有关,顺治之死或出家与董鄂妃之死有关。这就证明汤若望等人冤案的真正起因在荣亲王身上。 上述情况从一个侧面佐证了我们根据《红楼梦》得出的结论:荣亲王并没有死。如果他真的如史书记载的那样在1658年一月便死了,就决不会累及董鄂妃至1660年才死。世祖撰《孝献皇后行状》:“后于丁酉冬生荣亲王,未几王薨,朕虑后怆悼,后绝无戚容,恬然对曰:‘妾生是子时,遂惧不育致夭折以忧陛下。今幸陛下自重弗过哀,妾敢为此一块肉劳陛下念耶?’因更勉慰朕不复悼惜。”[3]顺治的话可以从反面看,若四子真的死了,董鄂妃一定极其悲伤。不过从中又可看出,以董鄂妃的深明大义,似乎不至于因丧子而永远悲伤。何况时间又是淡化悲痛的最好的良药。所以若董鄂妃之死真的与荣亲王有关,则必是由于荣亲王并没有死的缘故。 按照我们从《红楼梦》中得到的结论,汤若望的仆人潘尽孝及其儿子汤士弘即为顺治十一弟博穆博果尔和荣亲王,这一点在汤若望蒙冤之事中似可得到一定程度的佐证。汤若望在恢复自由后深致忏悔,在其寓所由教士宣读了由他亲自签名的悔过书,其中特别提到:“我尤其要自弹自劾的,是因为我对于我的仆人,过于纵容宽待了,他是差不多为一切的人们,尤其是为同在寓所中,同在城内所居住的耶稣会友们之所特别厌恶,并且为他的蛮横无耻,是我应负大部分的责任的。”“我觉悟,过继我的仆人底男孩为我的孙子,是犯了一种不智的与丑恶的过失的。”[4]一个仆人竟然如此为教会人士厌恶并蛮横无耻,看来此人非等闲之辈,大有背景。不过无论仆人多么粗俗,一般来说与此次冤狱无关,汤若望不应由此自责,按常理,汤若望过继仆人儿子为义孙,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供指责的地方,正如《汤若望传》中指出的那样:“由上述这种种的,就当时各方面的情形所发生的言词中,更可发生出来点事实,就是无一人,亦并无一位传教士,曾在这种过继的行动中瞧出了一点什么真可指责的情形来。这是与中国民族的观念完全相合的一件事体。汤若望的几位传教同人,向汤若望指责了一切可能的过失,可是至于说这一种过继的行动,在道德方面是不能容许的,的确没有一个曾主张过。”[5]汤若望对不应忏悔的事情表示忏悔自责,这就曲折地透露厂事情的真相:汤若望连累教友们遭到这次致命打击与他的这个仆人及其儿子有关。 杨光先在控告过程中大施贿赂手段,花费了白银40万两及一些珠宝,买通了许多办案官员。这一现象很能说明问题。杨光先哪来这么多的财力进行贿赂?况且对他来说有行贿的必要吗?如果财物来源于孝庄文皇后,是她在背后支持杨光先的作法,以利于定下汤若望等人的罪名,事情就十分合乎情理了。 汤若望此次蒙冤后,次年便死去。康熙亲政后不久此次冤狱便全部昭雪。杨光先被免职,后病死返乡途中。对汤若望的乎反也可说明事情本来就是另有缘由这一点,我们不是说封建统治者不能主动纠正自己的错误,不过若将这样一个突然蒙冤与迅速昭雪过程理解成全是主使人有意为之也不是不能成立的。为震慑舆论,制造冤狱,事情平息后再来平反昭雪,历史真相恐怕原本就是这样。 综上所述,我们由《红楼梦》提供的信息再来反思汤若望死前遭受的冤狱,便有如上的结论。当然我们的结论无法由历史材料本身得到直接的证实。这也没有关系。《红楼梦》的史料价值并不比任何一部史书差。总之,汤若望蒙冤的事实真褶是:孝庄文皇后为了打击康熙不是顺治皇位的合法继承人这种舆论,在幕后策划并操纵了这次迫害活动。 关于潘尽孝和其儿子汤士弘即为十一子博穆博果尔与皇四子荣亲王的推测,是笔者据《红楼梦》中提供的信息做出的。这一推测有几处疑难需要加以辨明。据《汤若望传》,汤士弘1656年5岁,而笔者据《红楼梦》考得皇四子l660年才5岁,故二者显然不是一个人。我以为这是《汤若望传》中这种记载的来源即《汤若望回忆录》中有所避讳的曲笔所致。也就是说,汤若望不得不在回忆录中留下自己的仆人及其儿子与十一子及四子毫无关联的记载。这一点可由《汤若望传》中对另一件事的记载来佐证:“顺治皇帝对于一位满籍军人之夫人,起了一种火热的爱恋,当这一位军人因此申斥他的夫人时,他竟被对于他这申斥有所闻知的‘天子’,亲手打了一个极怪异的耳掴。这位军人于是乃因怨愤致死,或许竟是自杀而死。皇帝随即将这位军人未亡人收入宫中,封为贵妃。这位贵妃于l660年产生一子,是皇帝要规定他为将来的皇太子的。但是数星期之后,这位皇子竟而去世,而其母予其后不久亦溘然薨逝。皇帝陡为哀痛所攻,竟致寻死觅活,不顾一切。人们不得不昼夜看守着他,使他不得自杀。太监与宫中女官一共30名,悉行赐死,免得皇妃在其他世界中缺乏服侍者。全国均须服丧,官吏一月,百姓三日。为殡葬的事务,曾耗费极巨量的国币。两座装饰得辉煌的宫殿,专供自远地僻壤所召来的僧徒作馆舍。按照满洲习俗,皇妃的尸体连同棺椁,并那两座宫殿,连同其中珍贵陈设,俱都被焚烧。”[6]正如人们指出的那样,这位贵妃只能是指董鄂妃。顺治的其他妃子未有被封为皇贵妃及贵妃者,也未有一个妃子死时享受到这样的礼遇。并且只有董鄂妃正好死于该年。而董鄂妃所生四子死于l658年一月二十四日有确切的史料记载。那么关于满籍军人夫人的这种错误的说法如何会产生呢?这显然是汤若望为了避忌讳而故意在自已的回忆录中留下曲笔,从而交代出董鄂妃原本是另有丈夫的真相,有人据“满籍军人”与博穆博果尔身份不符这一点否定董原为十一子之妻。其实满籍军人的说法很有可能是汤若望暗示真相所留下的曲笔。据《汤若望传》,顺治曾因汤若望之请于1654年(若笔者推断正确,这个年代自然也应是曲笔)赏赐给潘尽孝一个军人的职衔。这样一来,董鄂妃原本是潘尽孝即十一子之妻的真相便在汤若望的有关暗示中披露出了点端倪。这样。董鄂妃1656年生皇四子,被汤若望记成l660年一贵妃生一子,汤士弘1660年5岁,被汤若望记成l656年5岁。就既暗示了些许史实,又没有触犯宫廷忌讳。 二、张道士考 第二十九回出现的张道士,便是隐写汤若望的。我们先看作品怎样来介绍他:“贾珍知道这张道士虽然是当日荣国府国公的替身,曾经先皇御口亲呼为‘大幻仙人’,如今现掌‘道录司’印,又是当今封为‘终了真人’,现今王公藩镇都称他为‘神仙,,所以不敢怠慢”,这段话把汤若望的基本特征全都溉括进去了。 道录司为管理道教事务的机构。作者以此隐喻汤若望工作的地方钦天监。汤若望在项治元年(1644年)便成为钦天监正,掌管钦天监印。作者以道士身份喻汤若望,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汤若望的天文历法工作涉及的对象即上天亦为道教最高统治者玉皇大帝所居之所,二是道家讲究长生不老,炼丹服药,成仙得道,十一子与四子寄身汤若望处,故汤若望就好比能使二人死而复生的神仙一样。《好了歌》句句不离神仙,就是隐写十一子诈死于世后寄身汤若望处。 “先皇御口亲呼为‘大幻仙人’”,这是指顺治在顺治十年(1653年)赐汤若望“通玄教师”称号之事:“皇帝敕谕太常寺卿,掌钦天监监正事汤若望:朕惟国家肇造鸿业,以授时定历为急务。……今特赐尔嘉名,为通玄教师,余守秩如故,俾知天生圣贤,佐佑定历,补数千年之阙略,成一代之鸿书,非偶然也。尔其益懋厥修,以服厥官,传之史册,岂不美哉!故谕。”[7] 1669年十一月十六日,康熙又发布了对汤若望的祭文:“皇帝谕祭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加二级又加一级,掌钦天监印务事,故汤若望之灵曰:鞠躬尽瘁,臣子之芳踪。卹死报勤,国家之盛典。尔汤若望,来自西域,晓习天文,特畀象历之司,爰锡通微教师之号。遽尔长逝,朕用悼焉。特加因卹,遣官致祭。呜呼,聿垂不朽之荣,庶享匪躬之报。尔有所知,尚克歆享。”[8]这就是作品中说张道士“又是当今封为‘终了真人’”所本。 至于说张道:上是荣国公的替身,则是因为荣国公指代清太宗皇太极,汤若望与他有相似之处的缘故。要说清这一点,需要将宁荣二府及宁荣二公的指代作用略加说明才行。 宁荣二公分别指代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努尔哈赤被谥为“定业高皇帝”,“定业”与“宁国”语义相同。宋徽宗2岁时被封为宁国公,以古喻今,宁国公便有隐写帝王的功用。宁国公名演,因为努尔哈赤建元天命即可汗之位时为一月一日,时为寅月,《玉篇》:“寅,演也”。据第二回交代,宁公有4个儿子,这是隐喻努尔哈赤建元天命后又有天聪、崇德、顺治、康熙四代。宁公子名为贾代化,已暗示我们这里所说的“儿子”是关于朝代年号的假话即“贾(假)代化(活)”了。宁公代太祖及天命朝,代化便可代太宗及天聪朝。则代化长子贾敷便可代崇德朝。此名谐音即为“假父”与“假儿”相对,进一一步暗示这里的父子只是朝代的隐语。贾敷既可代崇德朝。便同时又可代太宗。太宗死于崇德八年,而崇德阼为年号消亡于次年即顺治元年,若仍以崇德纪年便是“崇德九年”。这就是贾敷八九岁上死了的史实内涵。贾敬袭官喻顺治继位。贾敬不理家事,只在城外和道士胡闹正是隐写顺治在董鄂妃死后沉湎佛门,不理朝政的行为。顺治生于寅年寅月,死于寅月《尔雅·释诂下》:“寅,敬也。”这是贾敬命名的原因之一。顺治既是帝王,又是四子的父亲。《孝经》:“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这是贾教命名的又一原因。所以贾敬命名暗示我们此人原型是顺治,他是宝玉原型的父亲。 第七十六回尤氏讲了一个笑话:“一家子养了四个儿子:大儿子只一个眼睛,二儿只一个耳朵,三儿子只一个鼻子眼,四儿子倒齐全,偏又是个哑巴。”这是对宁公有四个儿子说法的照应。俞平伯先生当年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不过他无法作出解释。大儿子一个眼睛扣太宗建元崇德改国号为大清,一个眼则视物不清,用对偶法便扣“清”。二儿子一个耳朵扣太宗改元天聪,一个耳朵则闻声不聪,用对偶法便扣“天聪”。三儿子一个鼻孔喻顺治统一中原定鼎燕京,古代用五岳代五方,中原以中岳嵩山为象征。古代棚术以鼻为嵩山。所以两个鼻孔变成了一个鼻孔喻由满清与明朝共同拥有天下到满清入主中原,一统天下。四儿子哑巴喻康熙朝。因康熙朝五行代号为土[9],土精为石,宝玉衔玉而生即隐写他为此朝真正的帝王,而口中含玉则不能说话,形同哑巴。 按常理宁国公可指代努尔哈赤,荣国公为宁国公的弟弟就不能指代皇太极。其实不然。因为说二人为兄弟是就天命朝与天聪朝年号上的相似而言的。所以庚辰本第二回便不提二人是兄弟。荣国公指代皇太极,便为四子的爷爷。发现这一点,书中三处表面看起来似为笔误的细节的正确性才能被发现。据第二回交代,荣国公子代善,孙贾赦、贾政,则宝玉为重孙无疑。但是第五回警幻转述宁荣二公之语云:“其中惟嫡孙宝玉一人。”十六回秦钟与鬼判说:“不瞒列位,就是荣国公的孙子,小铝宝玉”,第二十九回张道士说宝玉长得像荣国公,贾母便说只有宝玉像他爷爷。这几处当然不会是笔误,而是基于荣国公指代皇太极,宝玉指代四子这一构思而产生的不易之辞。 如果说宁国公命名取义于太祖建元之月,而荣国公命名则取意于太宗改元崇德即大清皇帝宝座之曰:此日为1636年四月十一日《太宗实录》卷二十八),干支乙酉。纳音五行:“甲申乙酉泉中水。”《广韵》:“源,水泉日源。”《说文》:“泉,水源也。”则乙酉即“泉中水”为“源”。这就是荣国公名源的原因。 上述关于宁荣二公的分析,还可由其他六公的寓意佐证。这八公影射满洲八旗旗主,正是清朝政权结构的象征。镇国公牛清,镇字拆开为金字和真字,扣金人与女真人,加上清字合起来指代建立后金及大清的女真人政权。怍品中有东平郡王与西宁郡王,用对偶法“宁”复“平”。故宁国公扣平国公与齐国公、修国公、治国公合起来扣儒家的人格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这些爵位是以家族喻朝廷,实为清朝政权的隐语。《说文》:“顺,理也。”故理图公与治国公扣“顺治”,顺治生日干支甲午,午扣马,甲为天干之首扣魁,故治国公名马魁。其孙名为马尚,程本又作马尚德,谐音即“马上”和“马上得”这是喻顺治朝满人靠武力定鼎燕京,入主中原。可卿之死一石数鸟,从皇四子与董鄂妃之死来隐写四子是帝位继承人却又丧失了皇位。修国公与缮国公扣“修缮”喻帝位空缺需人继位,就好比炼石补天亦为一种修缮一样。治国公后为修缮二公,就把作品隐写的帝位之争的朝代交代了出来。脂批从六公名姓中解出十二地支,便是对康熙朝的一种暗示。因为十一二支扣一年十二月,而康熙朝承前春夏秋冬之序而贯穿之,一年芷是其指代符号。[10] 由宁荣二公所指代太祖太宗,可知宁荣二府指代皇宫。清朝皇帝居乾清宫,皇后居坤宁宫,用对偶法宁字复清字,故宁国府即为清国府。《礼记·曲礼下》:“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丽而朝。”故作品有此一笔:“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这是由贾府位置暗示其为皇宫。此外,古人以四季配四方,春天位东,秋天位西,太祖建元天命春天,故宁国府居东,太宗继父汗位秋天,故荣国府街西。 宁荣二府合起来指代皇宫,分开来则宁府指代皇宫,荣府指代亲王府。因为四子既是顺治的儿子,又被当成了十一子的儿子即亲王的儿子。所以惜春指代四子的皇子身份便由宁府抱养过来。由此,荣国公之荣字来源于四子的荣亲王身份。同时又关合太宗谥号“兴国”“显功”的说法。换言之,“宁国”扣太祖奠定基础的作用,“荣国”扣太宗发扬光大太祖事业的功劳。二府的不同指代作用巧妙地隐写了四子的身世特征。 知道了荣国公可指代清太宗,则张道士是他替身的依据也就不难发现了。首先,二人都生于1592年。其次,太宗是四子的爷爷。汤若望曾过继仆人的儿子即四子即汤士弘为义孙,也是四子的“爷爷”。 凤姐让张道士换巧姐的寄名符,这是隐四子在汤若望处寄身。宝玉在道士们的贺物中发现金麒麟,这是隐四子与十一子寄身汤若颦处。因十一子为麟趾宫贵妃所生,麒麟是其身份的象征。张道士说:“我拿出盘子束一举两用,却不为化布施,倒要将哥的这玉请了下来,托出去给那些远来的道友并徒子徒孙们见识见识,”这是指汤若望将顺治传位给四子的遗诏给同事们看了之事,“远来的道友”指那些远涉重洋的西洋人。汤若望只活了75岁,故说张道士80多岁只是蒙蔽人的谜语手法而已。 第二十二二回有“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之语。这是说四子“死后”寄身汤若望处,不久又与汤分离逃落曹家。“缘法”谐音即“源法”,故丧失了与汤的爷孙关系即无“源法”,故为配合这一构思作者又为荣国公贾源起名为贾法。 三、马道婆及其它 下面再将涉及到汤若望的部分情节简单说明一下。 古人用二十八星宿分值十二个时辰,午时所当星宿之一为张宿。汤若望死于丙午年甲午日1666年农历七月十五日,年日转义为时,便扣午时。这就是隐写汤若望的张道士、张太医等人姓张的原因之。午为马,故张与马相扣。由此可推知与张道士之名相对的马道婆亦是隐写汤若望的。 马道婆掉个绢包而犯事隐写了汤若望将顺治传位给四子之事泄露而获罪,[11]而由马道婆捣鬼的凤姐与宝玉中五鬼之事,则是隐写四子在汤若望处成了顺治帝位继承人。 关于中五鬼如何隐喻宝玉为帝位继承人这层含义此处不论,只就其隐喻四子寄身汤若望处的含义略加说明。 俞樾《春在堂随笔》:“世间有《牙牌数》一书,言近而指远,占之,亦时有巧合者。余闻许子社言,杭人有为之笺注者,唯其中有‘五鬼闹判’一语,不知所出。以问余,亦无以应也。今乃知出于《西洋记》第九十回‘灵曜府五鬼闹判’即其事也。开卷有益,信夫。”[12]《牙牌数》一书何时产生,《红楼梦》作者能否见到,笔者不知。不过《蔓宝太监西洋记》中“五鬼闹判”情节作者十分清楚,并藉此隐喻四子寄身汤若望处应尢疑义。由宝玉中五鬼联想到“五鬼闹判”,再联想到《西洋记》,四子寄身西洋人汤若望处的史实便披露了出来。当然这一寓意是无法单独显示的,而是在与其它许多情节的寓意相互结合中产生出来的。 宝玉中五鬼情节与第四十回第一副牙牌是相互照应的。“这鬼抱住钟馗腿”,昆曲《嫁妹》中有五个小鬼扯衣抱腿同钟馗玩闹的情节,这与“五鬼闹判”的情节类似:“老大的只是判官一个,哪里打得那五个鬼赢?把头上的晋巾儿也打吊了,把身上的皂罗袍也扯碎了,把腰里的牛角带也蹬断了,把脚下的皂朝靴也脱将去了。”[13]按照作品中的射复式连环手法,这副骨牌的寓意与宝玉中五鬼的寓意应该相同。 这副骨牌中有一句:“凑成便是个‘蓬头鬼’”。此句与第五十二回中情节相照应,把这副骨牌的部分寓意表现了出来。第五十二回写晴雯有病,麝月说她:“病的蓬头鬼一样。”作品写宝玉让晴雯吸西洋鼻烟治病,这是喻四子在西洋教士汤若望处“复活”。《圣经》中有上帝用土造出亚当,吹生气在他鼻孔中使之成为活人的说法,这就引发了作者通过晴雯吸鼻烟来隐写四子“复活”于汤若望处的构思。 宝玉和林黛玉的关系,含义之一是隐写四子与十一子的关系。十一子与四子在汤若望处以仆人及其子的身份出现于史料中,故在这个意义上二人原先的身份及关系便消亡了。故第五十七回宝玉听紫鹃说黛玉要回家去后便指着屋内摆放的一只金西洋自行船叫道:“那不是接他们的船来了。”[14]这是表示在西洋人处二人的真实身份丧失了。 用典是《红楼梦》的重要手法,因为大量用典可以间接地影射作者无法直说的事实。《牡丹亭》为《红偻梦》所大量引用,这是因为这一典故的运用能十分贴切地影射十一子和四子在汤若望处“死后团圆”的遭遇。杜丽娘与柳梦梅的遭遇可类比十一子与四子遭遇。《牡丹亭》作者汤显祖可类比汤若望。显祖号海若,取典《庄子·秋水》:“望洋向若而叹。”这里的“洋”即海,若即海神,按照作品射复式连环手法,海字即洋字复望字,故汤显祖号海若可解出“汤若望”之名。 如前述,《赤壁怀古》的谜底即所打俗物为蚊子灯,因此物可扣汤若望的通玄教师之号。按照这种思路,我们自然可发现此诗尚可隐法铅、河灯之类物件而不限于蚊子灯。汤若望死于七月十五日,正是中元节。此日为民间祭祖日。家家追荐祖先亡灵,并有焚烧法船、放河灯等活动[15]。河灯是用纸扎成船和荷花等形状,中间燃以蜡烛。河中燃烧的法船与河灯。和赤壁之战中被火烧掉的战船多么相似。由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一场关涉帝位之争及四子流落曹家之结局以及汤若望之死日的纠纷被作者通过历史典故和民俗如此贴切地暗示了出来。元春省亲回写大观园“一色水瞒群墙,下面白石台阶,凿成西番草花样”。西番草即西番莲,由于此花可影射汤若望遭遇身份,故作者在这里有此一笔。汤若望生于公元1592年5月11日,为农历三月二十日,死于公元1666年8月15日,农历七月十五日,[16]生于春天,死于秋天,与西番莲的花期由春术至秋正相吻合。西番莲花丝长而向四面展开,从照片看,该花由向外辐射的十片细长花瓣组成,无沦从哪个角度看,似都有卜字在内。它的花蕊中间有一个像人头样的东西歪斜着,叶子有3~5个裂口,似乎人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佯子。此花原产南美巴西,明清之际传入我国。植物原名“受难之花”。[17]由上情况可知,西番莲作为受难之花正好可以隐喻汤若望死前所受的磨难。此一西番草细节的构思,寄托了作者对汤若望深深的哀悼。《红楼梦》中的水月庵喻汤若望处,取义“一切若水中月”,意谓十一子和四子在汤若望处原先的高贵身份便都成了水中月一样虚幻和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同时水扣汤,月扣望,中含“汤若望”之名。由此月宫便亦成了汤若望处的代名词。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惜春曲辞中“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的寓意了。 钟惺编辑《有夏誌传》卷一记嫦娥奔月有云:“……乃奔大荒之南,日月之山。山有二岩焉。日岩多暖,月岩多凉。嫦娥性喜清凉,心爱这个所在,着实幽雅。……乃构石为宫,于月岩而居之。旁有大娑婆树,有玉兔,不知此便是月宫。遂为月宫之神。”乐史《太平寰宇记》中云:“日月石在夔州东乡,西北岩壁间悬二石,右类日,左类月,月中空隙有婆娑树一枝。”由上可知惜春曲辞中的两方宝树实指月宫桂树,“上结着长生果”则进一步指出四子寄身汤若望处而获“长生”,正如嫦娥偷吃不死药而奔月宫一样。 注释: [1]关于作品本事,请参见拙文《宝玉原型考论》,《学习与探索》1997(5)。 [2]这些著述主要有:《康熙实录》、《汤若望传》(杨丙辰译和李兰琴著两种)、恩斯特·斯托莫著,达素彬、张晓虎译《“通玄教师”汤若望》、《清史稿·汤若望传》。 [3]引自张采田《清列朝后妃传稿》卷上,69页。 [4][5][6][7][8]杨丙辰译:《汤若望传》,商务印书馆]949年版,511页、512页、392页、323页、314页、537页。 [9][10]参见拙文《宝玉等人命名与康熙帝泣关系考》,《龙江社会科学》l996年1期。[11]参见拙文《“一从二令三人木”新考》,《学术交流》l996年3期。 [12]引自孔另境编辑《中国小说史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113页。 [13]引自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268页。 [14]引自人民文学出版社3卷本《红楼梦》脚注,l985年版,70页。 [15]参见《中国风俗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版,17页。 [16]关于汤若望生死日期,据达素彬,张晓虎译《“通玄教师”汤若望》。 [17]关于西番莲的知识,据刘占英《西番莲雕花的寓意》一文,《红楼梦学刊》1993年1期。 原载:《黑龙江社会科学》 1997年第5期 原载:《黑龙江社会科学》 1997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