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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论《红楼梦》(二)——重读《关于曹雪芹》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永良 参加讨论

    《关于曹雪芹》是茅盾先生建国之后所写的一篇重要研究论文,发表于1963年。这篇文章篇幅较长,正文近万字,是一篇红学力作,深入、系统而精辟地论述了有关曹雪芹和《红楼梦》的很多问题,产生了较大影响。不仅文章正文很有意义,而且文末作者所加的14条附注,长达9000字,对有关红学的资料,作了细致的梳理,对于《红楼梦》研究也非常有参考价值。不仅如此,作者还在写了《〈关于曹雪芹〉第三次修改的几点说明》一文,分五点就对《关于曹雪芹》的修改,作了较详尽的说明,并表示“如续有意见提出来,很欢迎,以便考虑再作第四次修改”。[9]
     在《关于曹雪芹》中,茅盾先生对于曹雪芹和《红楼梦》的评价非常高。上文所说那些对《红楼梦》评论上的缺陷或云偏差,在本文中基本上都得到了纠正,这也说明茅盾先生红学观点的发展。
    这里先谈茅盾先生对曹雪芹的评价。
     茅盾先生在《关于曹雪芹》中,把曹雪芹与莎士比亚并称:
     世人艳称,历来研究莎士比亚的著作,汗牛充栋,自成一图书馆。这番话,如果移来称道曹雪芹及其不朽的巨著《红楼梦》,显然也是合适的。
     莎士比亚的身世乃至其作品的著作权,向来就是聚讼纷纭,直至今日还有人提出大胆的怀疑。曹雪芹在这方面,并不比莎士比亚运气好些。他“十年辛苦” 的结晶,在他生前固有“谤书”之嫌,仅在极少数的至亲好友中传观;而在他死后三十年间,《红楼梦》前八十回,虽已转辗传抄,盛行于当时的士大夫阶层,然而这位伟大作家的身世却淹没无闻。
     把曹雪芹及其《红楼梦》与世界著名文学家及其代表作相比,早在王国维时就开始了。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指出:“夫欧洲近世之文学中,所以推格代之(即歌德,笔者注)《法斯德》(即《浮士德》,笔者注)为第一者,以其描写博士法斯德之苦痛及其解脱之途径最为精切故也。若《红楼梦》之写宝玉,又岂有以异于彼乎!”[10]莎士比亚是世界上非常著名的戏剧文学大师,影响巨大深远。茅盾先生把中国的曹雪芹与英国的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可以想见曹雪芹在茅盾先生心中的地位。这样的比拟还是很有道理合适的。他们的创作,他们的著作权,他们的身世,等等,有很多问题都是学界向来所关注的。刘梦溪也曾指出:“甲骨学和敦煌学,在世界上有东方显学之目,如果说红学已成为当代显学,自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又说:“对一部作品的研究成为一门学问,世界上并不多见。如果一定找到例证的话,只有英国的大戏剧家莎士比亚可与之相匹比。英国有莎氏学,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也有莎士比亚研究专刊,每年要开规模很大的莎学讨论会。和《红楼梦》研究一样,莎士比亚研究也是公案迭起,漫无头绪,甚至著作权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至今有人怀疑世界上是否真有莎士比亚其人,如同曹雪芹的著作权不断遇到诘难一样,而且无独有偶,莎士比亚笔下的剧中人物也有四百多个,与《红楼梦》里的人物相仿佛,只不过莎翁笔下的人物分散在三十七个剧本中。《红楼梦》一部作品里就有四百多个。莎士比亚是世界性的学问,《红楼梦》研究也在变成世界性的学问。”[11]这番话,不仅对深入理解茅盾先生把曹雪芹比作莎士比亚的论述有所帮助,而且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茅盾先生的观点。
     茅盾先生在《关于曹雪芹》还非常赞赏前人以用古代作家比曹雪芹。在谈到曹雪芹的个性时,他认为敦诚以阮籍比曹雪芹比得好:
     敦诚的诗歌,屡次以阮籍比曹雪芹,一则曰“步兵白眼向人横”,再则曰“狂于阮步兵”,这不光是因为曹雪芹字梦阮,实在也概括了曹雪芹的身世和性格。在封建时代,愤世嫉俗的士大夫既痛心疾首于本阶级之腐化分崩,又不能毅然自绝于本阶级,往往以“狂”的面目,倾吐他的抑塞不平之气。说曹雪芹“狂于阮步兵”,大概指他的《红楼梦》的叛逆性十倍于阮籍的咏怀诗。
     阮籍是正始诗人,“建安七子”之一阮瑀之子,与嵇康、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刘伶等人,被称为“竹林七贤”,《魏氏春秋》:他们“相与友善,游于竹林,号为七贤。”这实际是个“名士”集团,山涛、王戎后来投靠司马氏,其余五人都崇尚老庄,任性嗜酒,寄情山水,反对礼法名教,对司马氏的篡位夺权不满。他曾做多步兵校尉,后世称为“阮步兵”。《晋书·阮籍传》记载,他青年时期“好读书”,“有济世之志”,但生活在魏晋政权交替之际,由于不满司马氏集团,政治上采取不合作态度。他身处魏晋易代之际,政治环境险恶,稍有不慎便有杀身之祸。他为避免迫害。常常醉酒、佯狂。他曾用酣醉拒绝司马昭为其子向他女儿的求婚;他还“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视之”,表示他对名教礼法之士的清高和蔑视。阮籍的世界观有极大的矛盾,这是时代环境所造成的。他早年的“济世志”破灭后,内心充满痛苦。既不甘心随波逐流,又不能振翅高飞,于是就崇尚老庄,纵酒昏睡,采取明哲保身的处世态度。茅盾先生认为敦诚之所以“屡次以阮籍比曹雪芹”,“这不光是因为曹雪芹字梦阮,实在也概括了曹雪芹的身世和性格。在封建时代,愤世嫉俗的士大夫既痛心疾首于本阶级之腐化分崩,又不能毅然自绝于本阶级,往往以“狂”的面目,倾吐他的抑塞不平之气。说曹雪芹“狂于阮步兵”,大概指他的《红楼梦》的叛逆性十倍于阮籍的咏怀诗。
     阮籍是正始诗人,“建安七子”之一阮瑀之子,与嵇康、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刘伶等人,被称为“竹林七贤”,《魏氏春秋》:他们“相与友善,游于竹林,号为七贤。”这实际是个“名士”集团,山涛、王戎后来投靠司马氏,其余五人都崇尚老庄,任性嗜酒,寄情山水,反对礼法名教,对司马氏的篡位夺权不满。他曾做多步兵校尉,后世称为“阮步兵”。《晋书·阮籍传》记载,他青年时期“好读书”,“有济世之志”,但生活在魏晋政权交替之际,由于不满司马氏集团,政治上采取不合作态度。他身处魏晋易代之际,政治环境险恶,稍有不慎便有杀身之祸。他为避免迫害。常常醉酒、佯狂。他曾用酣醉拒绝司马昭为其子向他女儿的求婚;他还“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视之”,表示他对名教礼法之士的清高和蔑视。阮籍的世界观有极大的矛盾,这是时代环境所造成的。他早年的“济世志”破灭后,内心充满痛苦。既不甘心随波逐流,又不能振翅高飞,于是就崇尚老庄,纵酒昏睡,采取明哲保身的处世态度。茅盾先生认为敦诚之所以“屡次以阮籍比曹雪芹”,“这不光是因为曹雪芹字梦阮,实在也概括了曹雪芹的身世和性格”。而且进一步分析了曹雪芹的思想矛盾:“既痛心疾首于本阶级之腐化分崩,又不能毅然自绝于本阶级”,于是便以“‘狂’的面目,倾吐他的抑塞不平之气”。同时又指出“他的《红楼梦》的叛逆性十倍于阮籍的咏怀诗”。也可能由于受到茅盾先生这样分析的启发,至今还常有人写文章,把曹雪芹和阮籍进行对比分析。
     古人曾以李贺比曹雪芹,对此茅盾先生指出:
     曹雪芹的友好,都赞美他能诗善画,然而他的诗、画都失传了;《红楼梦》中诗词歌赋都是“按头制帽”,适合书中各色人物的身世、教养和性格,并不能代表曹诗的真面目。敦敏兄弟、张宜泉,都把曹雪芹同李长吉相比,这大概指诗的艺术风格。至于思想内容,则“诗胆如铁”一语,足供玩味。猜想起来,雪芹的诗,瑰丽奇俏有如李贺,而慷慨激昂胜于阮籍。
     曹雪芹能诗,但除了《红楼梦》之外,并没有完整的曹雪芹诗作流传下来,只有敦诚《琵琶行传奇》的题跋中,有两个断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
     余昔为《白香山琵琶行》传奇一折,诸君题跋,不下几十家。曹雪芹诗末云:“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亦清新可诵。曹生平为诗大类如此,竟坎坷以终。(《四松堂集》抄本,《鹪鹩庵杂志》)[12]
     一般认为曹雪芹诗的风格近似李贺,因为敦诚有《挽曹雪芹》诗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悼刘伶。”[13]李贺诗歌立意用典,遣词造语,富于创新,不同凡响;想象比喻,曲折含蓄;构思奇特,设想玄妙,夸张大胆;意境幽冷,喜用“鬼”、“泣”、“死”、“血”等意象;古风较多,近体严守格律,但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情况。从曹雪芹的这两句诗看,的确与李贺诗风相近。但茅盾先生却指出:“猜想起来,雪芹的诗,瑰丽奇俏有如李贺,而慷慨激昂胜于阮籍。”说得更贴切。
     在《关于曹雪芹》中,茅盾先生对《红楼梦》作出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在世界的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库中,《红楼梦》不但居于前列,而且是出世最早的一部”;“《红楼梦》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优良传统而发展到空前的高峰”。
     关于《红楼梦》的思想意义,茅盾先生在《关于曹雪芹》中指出:
     曹雪芹生在屡兴文字狱的时代,而且是惊弓之鸟,不能不有所顾忌,故笔锋所指,首先在于通过贾宝玉,无情地抨击了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吃人的礼教,主子与奴婢不同的道德标准,误尽了人才的科举制度等等。其次则为揭露官僚集团的庸碌无能、上下勾结、贪赃枉法。荣宁两府宛然是当时封建政权的缩影。在这等级森严、馔玉炊金、诗礼揖让的小天地内,表面与实际,判若天壤:这里实际有的,是虚伪巧诈、争权夺利、剥削者的奢侈荒淫、被奴役者的血泪、被压迫者的反抗。这不是乾隆朝所谓“太平盛世”的具体而微的解剖图吗?
     由于我国上世纪60年代特殊的时代原因,这段话我们今天读来,似乎感到政治色彩强烈了一些。但是茅盾先生毕竟充分而深刻地揭示了《红楼梦》的巨大思想意义,这是十分难得的。比起《节本红楼梦导言》来,《关于曹雪芹》对《红楼梦》思想价值的评价则是高多了。特别是作者指出,“曹雪芹生在屡兴文字狱的时代,而且是惊弓之鸟,不能不有所顾忌”,但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还是“无情地抨击了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从中完全可以看出曹雪芹那无与伦比的胆识。尤为难得的是曹雪芹对封建社会罪恶的批判,并不是停留在现象本身,而是由表及里,透过现象,揭示了本质,所以茅盾先生认为,“中国古典文学中固多暴露封建社会罪恶的杰作,然而如此全面而深刻地从制度本身剥露其丑恶的原形,不能不数《红楼梦》为前无古人。”这“从制度本身”来“剥录”封建社会的罪恶,便使《红楼梦》的思想意义要远远高于一般作品。
     关于《红楼梦》的艺术成就,茅盾先生在《关于曹雪芹》中认为:“《红楼梦》继承而且大大发展了中国古典文学、特别是长篇小说的优良传统。”于是他便就《红楼梦》的“全书结构、人物描写、文学语言三端”,简略地论述了“其艺术的高度成就”。
    茅盾先生在《关于曹雪芹》中对《红楼梦》结构特点的论述,见解非常独到,特别值得注意。他指出:
     《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的结构,就局部而论,都相当严密,然而就整体而论,却就不是严格的有机的结构,而是若干可以独立的故事用松弛的纽带联系起来。《金瓶梅》的结构就前进了一步,但首尾照应,疏密相间的技巧,犹未臻完善。《红楼梦》结构上的完整与严密,不但超过了《水浒》,也超过了《金瓶梅》。
     对于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结构,茅盾先生是很有研究的,他的《谈〈水浒〉的人物和结构》[13]一文已经成了经典之作。在《关于曹雪芹》中,茅盾先生则把《红楼梦》的结构与《三国演义》、《水浒传》和《金瓶梅》等长篇小说进行了对比,认为尽管《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在结构上已经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是仍然有不足,“就局部而论,都相当严密,然而就整体而论,却就不是严格的有机的结构,而是若干可以独立的故事用松弛的纽带联系起来”。《金瓶梅》在结构上与《红楼梦》最为接近,但是它与《红楼梦》相比,亦有明显的缺陷,“首尾照应,疏密相间的技巧,犹未臻完善”。在茅盾先生看来,《红楼梦》的结构就“完整与严密”而言,则“不但超过了《水浒》,也超过了《金瓶梅》”。这样把《红楼梦》的结构放到小说艺术发展史中来探讨,所得出的结论,自然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讲到《红楼梦》的结构,就自然涉及到了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红楼梦》的“总纲”?对此,众说不一。
    最先提出“总纲”来的是脂砚斋,他认为《红楼梦》第一回中“二仙师”所说的“乐极生悲,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皆空”,“四句乃一部之总纲”(甲戌本)。道光年间的王希廉则认为第五回“是一部《红楼梦》之纲领”。20世纪“文革”时,大概因为毛泽东主席非常看中第四回,并且在一次谈话中说:“什么人都不注意《红楼梦》的第四回,那是个总纲。”还特意举“护官符”来说明自己的阶级斗争观点[15] ,于是以第四回为总纲被定为一尊。今天学界一般认为前五回作为一个整体,在小说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才是《红楼梦》的总纲。
     其实最早把前五回当作不可分割的整体的正是茅盾先生。他在《关于曹雪芹》中说:
     《红楼梦》开头几回就把全书的结局和主要人物的归宿,用象征的笔法暗示出来。但是此后的故事发展,却又往往出人意外。以贾府的盛极而衰为中心,以宝、黛的婚姻问题为关键,细针密缕地组织进许多大大小小的故事,全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封建与反封建的斗争,统治集团的腐化、无能及其内部矛盾。这样的包举万象的布局,旁毅侧击、前后呼应的技巧,使全书成为巍然一整体,动一肢则伤全身。这是空前的高度成就。
     他所说的“前几回”,我们认为应该是指前五回。关于前五回具有总纲的性质,学界已有很多人予以注意,如段启明、刘上生等人已经在他们的论著中有所论述。[16]这前五回,每回既各有侧重,又彼此关联。第一回所演义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还泪”之说,便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悲剧的幻化和隐喻,而用甄士隐的小“荣枯”是贾府的大“荣枯”的暗隐和象征;甄士隐在家破人亡后出家,也象征着将贾府破败后宝玉的出家。第二回借冷子兴之口,介绍了贾府的概况、人物以及其关系,分析了贾府衰败的原因。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引出小说中许多主要人物,揭示其中主要人物的鲜明性格。第四回表面上看写的是“四大家族”的“一荣俱荣”,实则为写其“一损俱损”埋下伏笔。第五回的“太虚幻境”是现实世界的倒影和虚化。“十二钗判词”和“红楼梦曲”是对人物命运的概括和预示,与第一回的“好了歌”和“好了歌解”前后呼应,融为一体。另外,从第五到第六回有明显的过脉,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是全书结构的第一大转换,小说由总纲的概述而转向了对贾府的日常生活作细致的描写。第六回又有脂批云:“截断正文,另起一头。”此外,据脂批透漏,《红楼梦》原稿是以“警幻情榜”结尾,一干“风流孽鬼”在“浩劫历世”之后重返太虚幻境,到警幻案前销号归位。这种全书首尾呼应的设计,更证明了前五回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红楼梦》的总纲。前五回“囊括全书,提纲挈领,为全书的展开做了一切准备。这样的结构安排,使书中几百个人物,千头万绪的事件,既有自己发展前进的轨道,又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使百万言的《红楼梦》虽有如皇家宫殿,千门万户,复道回廊,但却井然有序,好想有意给读者一张绝妙的导游图”[17]。难怪茅盾先生认为“这样的包举万象的布局,旁毅侧击、前后呼应的技巧,使全书成为巍然一整体,动一肢则伤全身”,并进而赞美“这是空前的高度成就”。今天,学界对前五回在《红楼梦》中的结构,有这样基本一致的正确认识,当是受到了茅盾先生这段论述的启发的。
     这里我们还要特别注意的是,茅盾先生所说的“但是此后的故事发展,却又往往出人意外”。今日我们应该认真体会一下这话的意义。看中前五回,这本身是对的,但是也不能过分相信前五回,认为这就是所谓“雪芹原意”。如果在前五回中,作者把一切都安排好,以后所有情节,都要据此发展,那《红楼梦》还有什么看头!小说情节就应该既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这里笔者奉劝只要看到后四十回中稍有与前五回不能吻合的描写,就认定违背了所谓“雪芹原意”,是续书的败笔的人,还是仔细品味一下茅盾先生的论述吧!
     《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向来也是人们非常喜欢谈论的话题。蔡义江先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修订本)是这方面的代表性著作,书中的《论〈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代序)》一文,有“按头制帽,诗即其人”一节,云:
     曹雪芹立意在撰写《红楼梦》小说的同时,把在小说情节中确有必要写到的诗词,根据要塑造的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文化修养,模拟得十分逼真、成功,……。这里的关键在于小说中的诗词曲赋是从属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故事情节的描述的需要的,而不是相反。这是《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不同于一些流俗小说的最显著、最重要的特点之一,这些诗词曲赋之所以富有艺术生命力,主要原因也在于此。用茅盾同志所作的比喻来说,叫做“按头制帽”。[18]
     在《关于曹雪芹》中,茅盾先生是这样说的:
     曹雪芹的友好,都赞美他能诗善画,然而他的诗、画都失传了;《红楼梦》中的诗词歌赋都是“按头制帽”,适合书中各色人物的身世、教养和性格,并不能代表曹雪芹的诗的真面目。
    书中多少次的结社吟诗,制灯谜,多少次的饮酒行令,所以有的诗、词、灯谜、酒令,不但都符合各人的身份、教养和性格,并且还暗示了各人将来的归宿。
    
     在第一段话中,茅盾先生是在强调曹雪芹的“能诗善画”,认为《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是曹雪芹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而创作的,“并不能代表曹雪芹的诗的真面目”,言外之意是说曹雪芹的诗词水平是很高的。不过用“按头制帽”来说明《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适合书中各色人物的身世、教养和性格”,不仅非常贴切,也十分形象。在第二段话中,茅盾先生则进一步说明了《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的艺术作用,一是“符合各人的身份、教养和性格”,一是“暗示了各人将来的归宿”。这与《节本红楼梦导言》对《红楼梦》诗词曲赋的看法,有了很大的不同。在《节本红楼梦导言》中,茅盾先生对《红楼梦》的诗词曲赋评价较低,显得很偏颇;而在《关于曹雪芹》中,茅盾先生则改变了过去的看法,充分认识到了《红楼梦》的诗词曲赋在小说中的存在价值,这也足以表明茅盾先生是善于修正自己的看法的。
    其实茅盾先生所说的“按头制帽”,本是根据《红楼梦》中的话概括而成的,语见《红楼梦》第七十五回:
     贾母负手看着取乐。因见伺候添饭的人手内捧着一碗下人的米饭,尤氏吃的仍是白粳米饭,贾母问道:“你怎么昏了,盛这个饭来给你奶奶。”那人道:“老太太的饭吃完了。今日添了一位姑娘,所以短了些。”鸳鸯道:“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儿富余也不能的。”王夫人忙回道:“这一二年旱涝不定,田上的米都不能按数交的。这几样细米更艰难了,所以都可着吃的多少关去,生恐一时短了,买的不顺口。”贾母笑道:“这正是‘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众人都笑起来。[19]
     鸳鸯所说的“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儿富余也不能的”和贾母所说的“这正是‘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都是非常生动形象的。茅盾先生把鸳鸯的话概括成一个四字短语——“按头制帽”,既恰如其分地形容了《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善于表现人物的“身世、教养和性格”的特点,而且“按头制帽”一语本身使用频率也较高,近于成语。
    
    [9]见《茅盾全集》第27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3—116页。本文作于1963年6月16日,未公开发表。
    [10]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文学美学论著集》,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11]刘梦溪《红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第4—5页。
    [12]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6页。
    [13]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页。
    [14见《茅盾全集》第2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7—142页。本文最初发表于1950年4月10日《文艺报》第二卷第2期。
    [15]毛泽东1964年8月18日在北戴河谈话时指出:“《红楼梦》我至少读了五遍……是把它当历史读的。开始当故事读,后来当历史读。什么人都不注意《红楼梦》的第四回,那是个总纲。还有《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好了歌》和注。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讲护官符,提到四大家族:‘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金陵王;丰年好大雪(薛),珍珠如土金如铁。’《红楼梦》四大家族,阶级斗争很激烈,几十条人命。统治者二十几人(有人算了说是三十三人),其他都是奴隶,三百多个,鸳鸯、司棋、尤二姐、尤三姐等等。讲历史不拿阶级斗争观点,就讲不通。《红楼梦》写出二百多年了。研究红学的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可见问题之难。有俞平伯、王昆仑,都是专家。何其芳也写了个序,又出了个吴世昌。这是新红学,老的还不算。蔡元培对《红楼梦》的观点是不对的,胡适的看法比较对一点。”见龚育之等《毛泽东的读书生活》,生活、读者、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
    [16]见段启明《红楼梦艺术论》,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刘上生《中国古代小说艺术史》,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7]段启明《红楼梦艺术论》,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30页。
    [18]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修订本),团结出版社,1992年版,第9-10页。
    [19]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精装一卷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66—667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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