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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黛爱情婚姻悲剧——自我失落与创作失误的双重结果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朱永祥 参加讨论
上篇:自我失落
    一、“发乎情,止乎礼仪”:爱情与失落
    当代红学的《红楼梦》“反封建主义”说体系的理论前提和逻辑起点是这样二个先验的命题。
    “爱情反叛礼教!”
    “礼教扼杀爱情!
    不幸,它是偷换概念的产物!通常所说的爱情,实际上含两层、爱慕与交往首先是个体对某个异性产生了爱慕之情,它藏于心中,尚未向对方表达。这正是辞典对“爱情”一词的解释,其次是男女恋人相互交流爱恋之情,即通常说的“恋爱。”[1]正常的爱情,二者都应具备。如小红与贾芸的爱情。但前者是爱情的基本构件。瓦西列夫说:“真正的爱情即使得不到回报,也仍旧是爱情。我甚至认为它是更伟大的爱情。”[2]当代红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爱情”一词的,宝玉和黛玉相互“爱慕”,但没能相互“交往”,因此,宝黛爱情不是二者都具备的完整正常的爱情、对于前者,红学家们高度赞扬其叛逆了礼教;对于后者,他们要么视而不见,要么痛惜为“行动局限”。
    然而仔细检查“男女大防”之礼教的各种规范,恰恰是承认并宽容男女心中的“爱慕”之情(“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性情之大,莫若男女。”“好色,人之所欲”,“男生而愿为之有室,女生而愿为之有家”),而仅仅只是严禁未婚男女间的私相“交往”(“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也就是承认‘爱情’,禁止“恋爱”。礼教的反动性不在于禁止爱情,而在于禁止爱的交流与实现,也就是禁止“恋爱”,禁止男女交往,严格男女界限,“防淫佚”,纯风化。礼教的对立面不是爱情,而是“桑濮之勾挑”与“淫奔”。礼教的目的是为了“防淫佚”,纯风化。礼教的全部规范就在于二点:防止“私通”与“私奔”。
    因此,题头的命题应作严格限定,写作:
    “礼教禁止恋爱!”“恋爱反叛礼教!”
    现在我们可以明确地为宝黛爱情作出定性:宝黛所有的爱情(相互爱慕),恰恰是礼教所允许的,而礼数所严禁的“私通”与“私奔”,又恰恰是宝黛所认真奉行的,因此,宝黛就不是什么“叛逆”与“局限”的问题,而是守礼的程度问题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旦“私自”产生了爱情就是对社会提出“可怕的挑战”,那么几乎所有的青年人便都是勇敢的“叛逆者”了!如果一定要按贾母不许有“想头”的极端的道学规范,则大多数青年人便都无活路了!王夫人则承认:“女孩儿家长大了,哪个没有心事!”这就是礼教的现实态度。礼教不问你有没有“心事”,只问你是否“私通”、“私奔”。只要你“授受不亲”、“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或者更宽松到“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约”(《自虎通·嫁娶》),就被视为遵守礼法,也就是古人常说的一句话:
    “发乎情,止乎礼义。则圣人许之。”[3]
    爱情与礼教就这样通过一个·“止”而得至统一。就是说,爱情只要向礼教称臣就能披上合法外衣。
    封建社会的男子有极大的便利,一旦爱上某位姑娘,只须将心事“告之父母”或央媒说亲即可。“告者礼也。”如薛蟠看中夏金桂立即吵着要母亲央媒去说亲并最终成婚。这实际是“自谋”。用今天的话是“自主婚姻”。只因没有“自专娶”,礼教便不以为非,所谓“告而后娶”。这样“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只不过是个必须履行的手续而已。有如今天的结婚登记。
    从历代笔记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父母之命”并非绝对排斥儿女的意志,父母在行使决定权之前一般要听听儿女的意见。《红楼梦》50回写:跟贾环上学的钱槐“素日看上了柳家的标致,和母亲说了欲娶他为妻,也曾央中保媒人再四求告。柳家父母也情愿。争奈五儿执意不从,虽未明言,却行止中已带出,父母未敢应允。”柳五儿决意“只等三五年放出来,自向外边择婿了。”
    这清楚地说明着在“父母之命”下讨生活的青年人的意志。无论男女都有可能把握自己,或者成功地争取“父母之命”,或者迫使“父母之命”就范。除非你自我取消,从不表露自己的意志而拱手听任父母安排。
    二、林黛玉:外避“嫌疑”,内避“暖昧”
    直到今天,黛玉都被视作宝玉的“知己”。她实在拣了个便宜,误冠此美名,其实她不配!
    诚然,宝玉把她当作“知己”。看作精神上的家,每有精神苦恼便立即向她倾诉,以获得一分理解和一丝慰籍。可是却无不如对牛弹琴。不但得不到理解和同情,反倒弄得一肚子不决。她根本就不可能理解宝玉的追求与痛苦!36回,宝玉“识分定情悟梨香院”,是一次重大的人生危机(入世的)或者说人生觉醒(出世的)。她却和袭人一样,以为“又是从那里着了魔来”,也不便多问,反要宝玉去给薛姨妈拜寿。与宝玉竟如天人之隔!82回,宝玉不得不读书的第一天,一放学就飞奔到“知己”身旁,向她大诉“死而复生”的解放之感。她却兜头一瓢凉水,赶他去瞧瞧“上头”和别人,以尽孝道和礼节,不愿与宝玉显得有过于别人的亲密。致使宝玉不胜心寒:“我……只是闷得慌。这会子咱们坐着才把闷散了,你又催起我来”。接着她露出真面目,大赞“二爷如今念书了,比不得头里”,时而又大赞八股。宝玉才第一次发现“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势欲熏心起来!”两人完全是两股道上跑的车!
    当代红学极力溢美黛玉,把“不劝”=“赞同”,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把两个外延不重合的概念全等。“不劝”可以是“赞同”,也可以是“不关心”,“毫无兴趣”[4]或者暂时顾不上说。黛玉正是后者。她先己后人。前期她全身心用于战“金玉”而无暇旁顾。当她终于觉得赢得了对“金玉”邪说的胜利后,才开始关心宝玉的成人大事,加入了说“混帐话”的阵营。当代红学“取舍再加抑扬”,对黛玉前期的“不劝”,极力溢美之,而对后期的“劝说”,却极力抹煞之,硬是不敢实事求是地承认黛玉说了“混帐话”,千方百计将黑说作白,甚至嫁祸于续作者。如果说,82回“赞八股”是高鹗可恶的篡改,那么,34回“你从此可都改了罢!"79回“又来了,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该是曹雪芹如椽巨笔所写的林黛玉的真实面目吧!
    实际上,不是薛宝钗,倒是林黛玉在一心一意地求婚。她的全部努力都不是为着爱情,而是为着自己的终身大事。为此,黛玉有两大心病:一是“金玉”邪说将她排斥于宝玉婚姻之外,二是“无父母作主”为她订亲。这是她通向婚姻之路的两个主要障碍。
    前期,她全副精力对抗“金玉”邪说,强大的“金玉”压力摧毁了她脆弱的神经。她明知宝玉“心里自然有我……岂是重邪说不重我的”,但由于强迫症,偏要将心理压力渲泄释放到宝玉头上,毫无道理地不断用“全玉”敲宝玉。她逼宝玉交心,与其说“排他性”,不如说“自私性”。为自己放心而不管心上人多么痛苦。直到宝玉终于赞“知己”赠手帕后,她才结束对宝玉的折磨。
    排除了“金玉”障碍后,她立即进行第二个战役。首先是化“敌”为友并迫不及待投入到薛家母女的怀抱。先是自我否定,与宝钗和解,对她大唱赞美辞。她以“情感的忏悔”得到“屈从权威”的满足,获得一种“甜蜜感”。[5]一一这就当代红学怎么也说不圆的“钗黛合一”。接着,她主动认薛姨妈为“娘”—当代红学疏漏了黛玉认“妈”的意义,忽视了黛玉一个极好的“自主婚姻”的事实。
    黛玉认“妈”,看似多此一举,实则是她谋婚的极重要的举动!排除“金玉”邪说后:“无父母作主”便是她无法逾越的大墙了。从某种角度说,黛玉的“想头”—想终身大事,实在是无父母所逼出来的。一般女孩儿勿须“想头”,父母自会替她作主。而黛玉已经十六了,尚待字闺阁,这是令任何女孩儿都惶恐不已的。因此,排除“金玉”障碍后,黛玉的痛苦主要是“怨女”的痛苦。因为“礼不束缚君子”。黛玉成功地以礼自守并没感到名教的压力。她所苦恼的不是贾母会反对“木石前盟”。她深信老太太与众人一样都赞成宝黛是天生一对好姻缘。只是至今仍“不见有半点意思”,而“自己身子不牢,年纪又在大了。"(82回)这使她一日不得安宁……终于命运出现转机。宝玉在“试莽玉”风波中公布了“木石一体”的决心,贾府上下一片“木石”呼声,正好薛姨妈“可怜她没父母”,对她特别疼爱“爱语慰痴颦”大赞宝黛“四角俱全”,欲为她作主,这时,她果断地开启了命运之钥,提出:“姨妈既这么说,我明日就认姨妈做娘。"(57回)接着又单方面极亲热地喊“妈”喊“姐姐”。(59回)—这就是黛玉努力把握命运争取婚姻的强有力的行动。她一生中最大的绝症“无父母作主”便为之扫除!不是吗,“妈”说“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57何)
    啊,黛玉陶醉了!她已经预感到幸福的降临。自己为之奋斗多少年的追求就要实现!可以放松了。她性格为之一变,开朗会笑,甚至还很有点调皮,因而也显得格外可爱。她正享受和体味着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当代红学对林黛玉的全部赞辞仅仅在这里才勉强适用!如果说黛玉“违背”了礼教,那不是因为有了爱情,而在于她敢于变相地争取婚姻,聪明地对礼教打了“擦边球”!只要不暴露“心事”就抓不到她“自谋”的把柄!这是她把握命运自我肯定之处。
    然而不幸得很!黛玉的悲剧也正在此。她全部的言行又都背离了自己的追求:对人,她努力用无“想头”打扮自己,坚避任何“嫌疑”;对宝玉,她坚拒任何“暖昧”,不许宝玉“造次”;对自己,她竭力遏制心中的自然欲望,不改正视自己心灵中“可耻的下流痴病”,正是由于她成功地外避“嫌疑”,内拒“暖昧”,自禁“想头”,她求婚的两大努力被她亲手破坏了!
    紫鹃央薛姨妈向老太太说亲,代她实现认“妈”的意图。她原可以假装生气走开以放纵紫鹃,但她却坚决阻止紫鹃,决不遗“嫌疑”于人。心腹婢女半夜谈心,明确说出她的心事并为她操心。她不懂得因势利导地说:“你疯了!去了几天,这些话不跟他说,跟我个姑娘谈什么作定……”,不,这不是林黛玉所为!她真正暗室不欺,任何时候也不可或失其无“想头”的道学面孔!—当代红学盛赞黛玉“率性”、“任真”。请问:这是什么性,又是什么真?这只能是自我扭曲的性、自我失落的真!她爱的执着与无“想头”的面孔形成极为刺目的对比!即使独自面对着心灵,她也绝不生一丝儿非分之想。她遏制心灵竟到如此地步,整部《红楼梦》除82回她想了终身大事外,你就看不到她还有过“想头”。因为多想难免流露。所谓“诚于中、形于外,君子必慎其独也。”(《礼记·大学第四十二》)
    黛玉对宝玉坚拒“暧昧”的结果,一方面阻止了宝玉“证心”,使他不敢造次,始终没能出口;另一方面禁锢了自己打“擦边球”的努力。她逼宝玉交心的全部努力都被蒙上小儿纠纷、小心眼的保护色,丝毫不敢接触实质问题。宝玉每有造次,她不是勃然大怒就是立即走开,采取自欺欺人的取消主义。而不知严肃地晓之以礼。向宝玉指明“告之父母”的正路。
    实际上,不涉“暧昧”黛玉也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赢得婚姻。她应当明白:婚姻的成败不在自己的努力,而在于宝玉有没有婚姻意识,争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取得合法手续。这可以说是中国青年男女的常识,何况心较比干多一窍的黛玉。然而她始终没有意识到宝玉的毫无婚姻意识,除了“证心”还是“证心”,却没能把精力用于对付宝玉顽固的缺乏现实感的少儿心态,把宝玉拒绝成熟的路堵死。
    “试莽玉”风波后,两人第一次见面,本应有一番思想交流与撞击,可是她“些微谈了,便催宝玉去歇息”。(58回)以后,他俩单独在一起竟十几次,都只“些微谈了”,从未进行过一次认真的思想交流。她完全可以欲近故远继续紫鹃的策略说:“哥哥一番苦心,妹妹深知。可是妹妹可怜一个孤人,无人作主,一年年大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妹妹走不走难说,总不能在你家一辈子!”这是大实话,毫不涉嫌疑暖昧,却无疑逼宝玉正视现实。
    但她坚避“暖昧”太严酷,无意中对宝玉说了“渔翁”“渔婆”便“后悔不及,羞的脸飞红”(45回),要她说这样的大实话,不啻干抹脖子,凡与“婚姻”、“终身大事”有关或可以引起联想的任何语言,绝不可对宝玉言之!她自我禁锢已近变态心理。“试莽玉”风波宝玉命在旦夕,全府惊惶,这时救命唯有黛玉亲去安慰,当然这有冒“嫌疑”的危险。在爱情与名誉,大德与小节取舍的关键时刻,崔莺莺毅然前去看望病危的张生:“顾甚清白,救才郎!”“如顾小行,守小节,误兄之命,未为德也”。[7]而黛玉却置宝玉性命于不顾,始终躲在潇湘馆,反倒“幸喜众人都……不疑到别事去”。(57回)。她幸喜的是宝玉的不避嫌没有牵连到自己!
    宝哥哥与爱情,我所欲也,名誉与品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哥哥与爱情而取名誉与品行也!
    宁失才子佳偶,不做名教罪人!这就是林黛玉的价值准则,也是她外避“嫌疑”,内避“暖昧”的必然结果!
    别林斯基深刻指出:“只要主人公为了道德法则的利益而战胜自己心中的自然欲望,那末,别了,幸福!别了,生活的欢乐和魅力!他就是生活中的死尸;他心爱之物就是心灵深处的忧伤,他的粮食就是痛苦,他唯一的出路不是病态的克制自己,就是迅速地死亡!只要主人公顺从自己心中的自然欲望,那他就是在自己眼睛里也是一个罪人。”[7]
    别林斯基这段话,正是林黛玉痛苦一生的生动写照。然而,林黛玉的悲剧比这更甚!虽然她并没有“顺从自己心中的自然欲望”,但她在“自己的眼睛里(仍然)也是一个罪人!”虽然就是按照礼教的最高标准“忧虽深而不碍于和”她也无可挑剔,但她却严厉遣责“自然欲”本身。“老太太,你白疼了我了!“(97回)临终前,她不敢象司棋那样以激烈的方式张扬自我,而是对贾母深深地忏悔,忏悔自己辜负了老太太的厚爱,有了“想头”,丧失了“女孩儿的本分”,除了“迅速度地死亡”别无选择。
    总之,林黛玉的悲剧性就在于,她虽然自觉而残酷地“止乎礼义”,却仍然不能原谅自己的“发乎情”,谴责自己不是“遏人欲于将萌”,而是遏人欲于“萌后”。《红楼梦》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唯薛宝钗。黛玉和宝钗,这是两个“止乎礼义”的楷模。她俩的区别不是什么“叛逆”与“卫道”,而是修养境界的高低不同。薛宝钗不存在或者说看不到“遏”的努力。她成功地“发皆中节”(朱熹《中庸章句》),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圣人境界。而林黛玉则有一个明显而痛苦的“遏”的努力!
    因此,林黛玉的悲剧是双重的悲剧。“止乎礼义”使她不敢赢得爱情和婚姻;“遏人欲于将萌”又使她不敢正视自己心中的爱情。林黛玉痛苦的一生,无非演述并证明了朱熹的一句话:“天理人欲,不容并立!”(《孟子集注》)
    三、贾宝玉:内不“私订”外不“作定”
    “这种灵魂不能使自己成为现实,不能使自己适应着当前的情况……听任外在情况牵着走。在这种缺乏现实感的情况下,他连摆在眼前的东西也应付错了。”(黑格尔《美学》)
    贾宝玉被作为一个伟大的“情种”歌颂了几百年。这实在是个历史的误会!实际上贾宝玉只不过徒有一段没有说出来的“心事”罢了!“又不敢告人,只好掩着。”(32回)只此而已。他“没有为‘爱的自由’主动去做些什么事……从来没有为‘木石前盟’畴划过一谋一策。”[8]礼教所禁止的,他绝不干。礼教所允许的,他也不干!就在这“两不干”中,他失掉了爱情,也失掉了婚姻!
    如果说,林黛玉的悲剧在于自歌失落,但她毕竟做了一定的努力,故赢得了人们同情的眼泪,那么,贾宝玉的悲剧则完全是自食其果,毫无任何值得同情之处!
    作者对宝玉的性格规定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行为偏僻性乖张”的“混世魔王”。同时作者又为他提供了一个排除一切逆质因素的爱的独立王国。比起那些苦于不能与佳人见上一面,说上一句话的才子们,宝玉真可谓“山川秀气所独钟”!因此这样一位白马王子与心爱的姑娘朝夕不离畅游在爱的天堂里,便没有任何理由找不到自己的爱情之路,赢得自己的心上人!然而不幸得很,他辜负了专门为他安排的女儿世界、奇怪地做了一个真正的“天下古今第一笨人”!
    天下古今从来没有象他俩这样青梅竹马朝夕不离十几年却隔膜如天人的恋人,除了黛玉的小性儿、好哭、诗才等人人皆知的特点外,他对心上人没有比旁人更多一点的了解,甚至连她家族中有什么人这样基本的事都不清楚!所以紫鹃的几句顽话便一下将其击倒,差点要了他的小命!然而“知己”就在身边,如此严重的大事,他也不进屋去向黛玉询问去证实一下。厄运袭来,一致共同向命运抗争!遗憾,各自的情况都不能交流,何谈思想和人生观勾通一致!黛玉之所以总是与宝玉争吵,始终对宝玉不放心,以至后来多次绝粒并最终自戕,甚至宝黛最终演悲剧:这一切的真正原因,都应该从两人严重隔膜不能勾通上寻找!假如他们能够有哪怕一丁点的交流与勾通,那么这一切将不复存在!质言之,宝黛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描述:(形体)近在咫尺,(思想)远在天边。
    当代红学最为激赏宝黛爱情,高度赞扬《红楼梦》和它的作者的,莫过于认为这是一对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建立起以叛逆思想一致为基础的爱情。真是绝妙的讽刺。他们取舍再加抑扬,竟象宝玉的应声虫!前期,宝玉高举反仕途经济大旗,以“混帐话”划线,由于严重隔膜和爱而溢其美,将黛玉的“没劝”夸大为“知已”;可是当黛玉真正多次说了“混帐话”后,他又爱而忘恶,不敢驳回,做了爱情的俘虏!
    然而他又并非爱情至上主义。他那巨大的爱心不愿毫保留地全部献给黛玉,总要慷慨地赐与别的任何女儿。他始终保持一种泛爱的“意淫”的心态,而没能调整到爱情的“专一”上来!似乎有一种“幽暗玄秘的力量……附在他身上……他要受它的决定和支配。”[9]弗洛伊德首次提出:性格是一种“以行为作基础……的追求体系。”[10]不幸,宝玉的行为与追求恰恰相互背离!他冠的是“乖张”“情种”名,行的却是守礼窝囊事!作为“古今天下第一淫人”,他没有能成为自己!
    在婚姻问题上,宝玉更是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黑格尔说:“一个真正的人物必须有勇气和力量,去对现实起意志,去掌握现实。”[11]如果宝玉是这样“一个真正的人物”,如果他懂得掌握自己的命运,那么,宝黛婚姻的钥匙正捏在他自己手里。如果他能把不厌其烦地向黛玉“证心”的精神用一丁点在谋婚上,那么,洞房花烛夜,披着红头巾的非林妹妹莫属!现实的(名教家庭的)大门早已为这个天之骄子敞开着。只须他明确地将心事公布出来,白于贾母,央其作定,贾母便别无选择!否则,“试莽玉,风波重演,任何意志也得无条件就范,或者请北静王作伐,“奉旨成婚”;最坏的,不过与家长撕开脸,打出定情物—两方手帕,以示忠情不二。“男德在义,女德在节”。就是闹到官府,也必为法津和舆论所称赞!总之,命运特别厚爱这个幸运儿,只须他轻轻启动一下命运之钥!
    可悲的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他失落了自己的命运之钥,丧失了一个中国男子应有的基本常识,完全不知道还有“订婚”这回事!与黛玉外避“嫌疑”内避“暖昧”异曲同工,宝玉则严格地外不“作定”,内不“私订”。或者说与黛玉从不谈爱一心谋婚正相反,宝玉只知“证心”,从不谋婚!其结果是一次次丧失把握命运的机会,“连摆在眼前的东西也应付错了。”[12]
    57回“情辞试莽玉”,聪明的紫鹃为他赢来了一个极好的启动命运之钥的机会。这时,为救他的命,就是天上的星星贾母也会摘下来。紫鹃已把他逼到婚姻路上来,明确说林妹妹因要“出阁”才走。可是他少儿的认知结构同化不了这两个字,只死话叫喊“不许林妹妹走”完事。不敢要老太太赶决作定了,妹妹就走不成!任何时候他可以神智不情,绝不可以名教不清!
    黛玉苦恼的是鸳盟未定,一次次用“金玉”敲他,欲促其醒悟。可是他冥顽不化.情愿笨拙地一次又一次向黛玉毫无效果地“证心”,就不知要黛玉放心,唯有“作定”二字。
    总之,他可以说任何呆话、疯话、傻话、蠢话,唯独不说一句“订婚”的正经话!
    知子莫如母。“宝玉呆头呆脑不避嫌疑是有的,看起外面却还都是小孩儿形象。”(92回)王夫人准确道出了他始终长不大的本性。他的拒绝成熟简直到了令人绝对不能相信的程度。
    贾母多次大弹“金玉”调。他毫无警觉,反倒向宝钗笑笑以示祝贺。凡是涉及到他的婚事,甚至差点要将宝琴许配他,他都采取视而不见的驼鸟政策。“金玉”订婚已一年多,他还在继续玩弄少时的“游戏”,与黛玉参禅“证心”(91回)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早已被决定。其愚顽不化连小丫头都不胜鄙夷:“只会顽儿,全不象大人的样子!已经说亲了,还这么呆头呆脑!"(89回)
    这个小丫头也准确地刻画出他始终长不大的本性正由于他拒绝成熟,缺乏现实感,完全任人摆布,所以家长们非但不用受到良心的谴责与麻烦,反而非常爱护地轻而易举地为他选择了“金玉良缘”,在婚姻问题上,他虽然与家长的选择不一致,却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矛盾与冲突!”“老太太、太太哪里知道他们的心事”。家长是在一张“白纸”上选择的“金玉良缘”。
    最后,面对既成事实,虽然“心酸落泪……又恐老太太、太太生气,又不能撩开。又想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玉良缘’有定,自己也解了好些……又见宝钗举动温柔,也就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略转移在宝钗身上。”(98回)。转变之快,令人鄙夷!他忘记了“你死了我做和尚”的誓言。彻底背叛了黛玉,背叛了自己!
    总之,贾宝玉的悲剧在于自我失落,没有能成为自己—“古今天下第一淫人!”如果我们在黛玉身上看到了情与礼的斗争并最终是礼战胜了情,那么,在宝玉身上却不存在情与礼的两极对立,我们只能看到一个有着严重缺陷的“情”。
    四、悲剧,双重的自我失落
    科恩《自我论》说:“个人自我意识……表现在个人所尊奉和身体力行的道义原则上。”[13]如果宝黛努力争取“父母之命”并最终幸福成婚,那么便具有一个“礼教的自我”。这是第一度的人性失落。因为这是以不得“私通”、“私订”为原则的,也就是牺牲爱的“最高原则”—交流、认同、同一等为代价的。不幸的是,他们还有个再度的失落,将“礼教的自我”也失落了。他们“所尊奉和身体力行的道义原则”比通行的名教原则更严非人性!因此,他们的悲剧,只能看作是自食其果!
    这样,双重自我失落的贾宝玉和和林黛玉便没有任何资格谈什么“叛逆”、“新人”、“人性解放”、“个性自由”……
    这作,以描写宝黛爱情婚姻悲剧为重要内容的《红楼梦》便与所谓“反封建主义”、“初步民主主义”、“资本主义萌芽”等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说,我们从这一悲剧中看到了“人”的信息,那应该说:18世纪封建社会末期,中国人在提出“人性解放”、“个性自由”的口号之前,(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才提出的口号)首先有个获得自我的时代课题,从极端反动的道学禁锢下挣脱出来,重新恢复自我!这就是清代进步思想家反理学的宗旨。
    —这是我们今天从宝黛悲剧中所能看到的时代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这与作者的主观意图无关!作者的思想远远没有达到同时代进步思想家的高度!
    下篇:创作失误
    宝黛爱情婚姻悲剧的格局是建立在两个“不”字上的。首先是宝玉和黛玉尤其是宝玉不说出自己的心事,即所谓“作哑”,于是,家长便不知道他俩有心事,所谓“装聋作瞎”。两个“不”缺一不可,尤其是宝玉的“不说”,否则“木石前盟”成矣。然而按照人物性格逻辑与生活逻辑(即人情事理),他们谁也不会“作哑”、“装聋”,因为这不是人物的自主意志!这样,作者的创作就如履薄冰,他必须小心翼翼地控制着他的人物,时刻警惕着他们获得主体性。最后,作者成功了。然而人物却死了。人物成了受制于主题、受制于情节的傀儡!可以说,只要有一个人稍稍有一点主体性,悲剧的整个格局就注定破坏殆尽!
    从另一角度看,宝黛悲剧格局又是建立在作者不断地自我否定之上的。为了把情节导向终点,实现悲剧,作者不得不经常破坏自己已经塑造出来的人物性格。无视自己对人物性格所作的规定性。黑格尔说:“人物性格……必须是一个得到定性的形象,而在这种具有定性的状况里必须具有一种一贯忠实于它自己的情致所显现的力量和坚定性,……对于理想性格的表现,坚定性和决断性是一种重要的定性。[14]这应该是一个有机统一的过程,但作者却将其割裂开。或者说,作者注意到给人物以“定性”,但又不把“坚定性与决断性”看作是“定性”的重要标志,不让人物“一贯忠实自己的情致”。因此,他的人物性格与行为相背离,所谓“定性”成了贴在人物身上的标签,名与实不相符,表现为自我失落,莫名其妙地不懂得去争取和实现自己的追求。人物丧失主体性,不是活生生的真实人物。
    五、“作哑”:堵死宝黛的爱情之路
    我们知道人物“只有在根据自己的意志发出动作时,他才能对自己的行动负责。”[15]尤其是宝玉,主观上找不到任何必然如此的根据,他“并不作定、内不私订”,发出动作的意志外在于主体,限于篇帽,我们着重分析“赠帕。”
    宝玉的“诉肺腑”和“赠帕”,按文学惯例就是“私订终身”。“小物遂终身”是古代文学上的方便。作者当然很懂得这种手法。他正是以此取得结构功能上的作用。有了“诉肺腑”和“赠帕”,黛玉才结束对宝玉的“证心”,宝黛这条线才能退后。但是作者又不把它当作“私订终身”来描写,千方百计抹去其“私订”的性质。这里反映出作者在创作上的一个二难问题:一方面,人物性格的逻辑发展要求“私订”,要不惜一切实现婚姻,获得最高定性;另一方面,主题不允许人物沿着这条路发展下去。“情空”是以宝玉没能如愿采摘到人生美果为基础的。为此作者一方面偷偷抹去人物性格的重要定性—“坚定性和决断性”,强迫人物不是“一贯忠实于他自己的情致”,不懂得争取和实现自己的追求;另一方面又尽量模糊、减弱、取消他不得不写的人物行为中有此主题的信息。这里就是取消“私订终身”的性质。
    宝玉“赠帕”支走袭人特选晴雯,被红学家赞为成熟,是对封建爪牙的防范,对叛逆战友的信任。遗憾,两者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宝玉之所以“只是怕袭人”,就在于她立即就会明白“私相传授”的性质,而晴雯傻乎乎地不解何意。这才是宝玉所打的小九九!作者利用文学惯例手法深刻地刻画了人物:同黛玉一样,宝玉也绝不对任何人暴露“心事”。但是在具体描写中,他又巧妙地取消了此中的“私订”信息。把它描写为人物非自觉的行为。
    34回写得很清楚,宝玉开始并没想到送帕子,只是白去看看黛玉做什么。这何须提防袭人?为此他支走袭人特选晴雯是极端错误的。袭人与黛玉关系密切,黛玉甚至很尊重她,称为“嫂子”。宝玉也多次嘱托她常去潇湘馆看望黛玉。而晴雯则与黛玉很生疏,以至顾虑去了“白眉刺眼的”不好“搭讪”。显然,这一“错误的选择”不是出自人物的主体意志。它是作者特意营造的。正因为晴雯顾虑不好“搭讪”提出要送个东西什么的,才逼出了二方旧手帕。这样,作为晴雯去潇湘馆的由头,“手帕”不具有任何意义,顶多也不过反映着宝玉对黛玉的关心,只此而已!
    然而即使这样,读者仍然有理由认为这就是“私订”。为了彻底抹消“私订”的性质,作者又进一步剥夺人物主体性。“男女私相传授”、“小物遂终身”,这是每个大姑娘都明白的非常之举。晴雯充当了红娘,却“一路盘算,不解何意”(34回)她怎会不懂!当她勇敢地将自己的指甲和旧红绫袄“私相传授”宝玉时就承认,“论理不该如此。……”(77回)这还不够!一直隐退的叙述者于64回出现,直接将宝黛爱情关系定性为:“只是心中领会,从未曾当面说出。”作者不怕自相矛盾。“信物”在手,岂止海誓山盟!奇怪的是,当事人自己,无论是宝玉,还是惧怕“私相传递”的黛玉,谁都没有把这二方手帕当作“信物”。
    总之,作者堵死宝黛爱情之路,也就取消了宝黛走向家长对立面的可能。因为恋人们一旦“私订”后,自然便朝着“作成”的现实方向发展。于是,要么与家长一致,即家长同意;要么与家长冲突,即家长反对。前者合礼,后者叛逆。然而这两种结果作者都不要。他要的是另一种结果:既与家长不一致,又不与家长冲突。那只能是青年人并没有“私订终身”,家长便不用背“破坏”“扼杀”的恶名。
    六、“装聋作瞎:剥夺贾母们的“父母之心”
    作者为他先验的追求提供了这样一个逻辑因果关系:宝玉因始终未能“证心”,也就是尚未“私订”,所以便顾不上考虑“作定”的现实问题。而正因为宝玉无暇白于贾母,所以贾母们便无从知道他们的心事,不知道“木石前盟”。而宝钗各方面都优于黛玉,选择“金玉良缘”便是理所当然的。前因后果一环扣一环。这正是狄德罗所赞誉的“戏剧真实性的不变尺度。”[16]这里第二步最关键。有了宝玉的“作哑”,贾母们便可堂而皇之地“装聋作瞎”。
    然而不幸得很,它是以人物丧失主体性为代价的。作者首先剥夺宝玉的成长权力,使他永远处于小孩儿形象,丧失了现实感才得以“作哑”。其次,又剥夺贾母们的“父母之心”,使他们无视贾府上下及自己心中的“木石”呼声,才得以“装聋作瞎”。
    “父母之心,人皆有之”(《孟子·滕文公》)最先看出宝黛俩“心事”的应当是贾母。她早已对他俩使用了“不是冤家不聚头”这一专指婚姻的语言。[17]王夫人也“看外面儿已瞧出几分来了。"(96回)“木石”呼声早已甚嚣尘上有口皆碑。唯独贾母们“装聋作瞎”。然而无论她们再怎么闭塞视听,面对着歇斯底里吼叫“不许林妹妹走”的宝玉,贾母们也不应该轻飘飘地只当作小儿顽话而不予理睬。任何有“父母之心”的长辈这时都会明白,应该立即给他俩订婚或者成婚,以防他再发病”。“无奈老太太太太反在情理之外,真聩聩!”[18]
    另一方面,又正是贾母们自己在极力推行“木石”政策,始终将二玉视为一体,给予二玉远远高于他人的特殊关怀。这就是说,在理智上,她们重宝钗,但在感情上,她们始终重黛玉。一句话,贾府无人不说宝钗贤,无人不说宝黛是天生一对好姻缘。
    因此,无论贾母们再怎么“装聋作瞎”,当她们终于有一天要议到宝玉的婚姻时,首先想到的只能是黛玉。如果她们不选择黛玉,那么,她们首先必须把黛玉抹去,从良心上从厉害关系上妥善排除黛玉后,才能开始考虑第二个人。她们应当明白这详做是非常危险的!质言之:宝玉的议婚,如果不承认“木石前盟”,只能是先“舍”黛玉,再“选”他人的二个过程。这是作者不应当回避的。
    遗憾,作者硬是回避了。也许是他处理不了既要舍弃黛玉又不使贾母们显得太恶这个二难问题,或者是他找不到拆散“木石前盟”的正当理由,于是作者只好强行砍掉“舍弃黛玉”的过程,将先“舍”后“选”的二个过程简化为一个纯粹的“选”。使贾母们完全是在一张白纸—不知道宝玉有任何心事—上选择的“金玉”。整个过程丝毫不见一点“木石前盟”的影儿,也没想到宝钗,更没进行过“金玉”与“木石”的比较,在毫无“金玉”偏见的情况下,先考虑张家姑娘,被否定后,才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由年轻记忆好的凤姐提出“金玉良缘”。于是,老太太便在“老背晦了”的笑声中彻底干净地抹消了拆散姻缘之嫌。
    七、“掉包计”:一场形同儿戏的木偶闹剧
    从逻辑的观点看,“掉包计”很成功。一环扣一环,给读者以合情合理之感。但那是以不考虑人物主体性为前提的。可以说,作者的全部努力都是为着这一刻:宝黛“成大礼”。同时,作者的全部心血也将注定毁于此刻。无论宝玉对他的创造者多么俯首贴耳,无论他再怎么拒绝成熟缺乏现实感,也决不会与其他任何女儿拜天地的!她只认林妹妹!否则,他一定会大闹,一定会重演“试莽玉”风波!这是作者对宝玉性格的规定性。
    任何有高度自觉的作家都会不得不承认人物的意志,而修改自己原来的构思。这正是为古今中外多少作家所兴奋不已的最佳创作境界。同时,一切具有反封建思想的作家,无不牢牢把握住这里的批判锋芒,激化叛逆者与封建家长的矛盾。然而,这一切对于《红楼梦》的作者统统都不存在。他是绝对的上帝,任何时候也不会“无能”到要听任人物胡作非为!他早就防备着宝玉会有这一天。这是他的高明处,但同时又是其无能处。他不是充分挖掘人物性格的内在因素,充分调动宝玉性格的“内在软弱性”,而是请出“机械神”,“用精神病代替健全的性格。”[19]很早,宝玉便莫名其妙地失去了通灵玉,成了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于是“掉包计”顺利进行。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宝玉清醒后,也只好接受既成事实。同时。黛玉必须适时死去,否则,宝玉仍要林妹妹。而现在,面对黛玉的亡灵,他只须痛哭几声,并不对新娘亲热就可获得心理平衡。因为,他不是自愿的,而是被人糊弄的。情节朝着既定目标顺利发展!冲突被取消了!
    当事者全部丧失主体性,谁也不知道这是在拿自己最疼爱的亲骨肉的性命开玩笑!唯袭人稍清醒,但她不是及时尽早地而是迟到成婚前夜才提出警告(这是作者特意安排的,意在逼出“掉包计”)。而且,她不是想法阻止和揭穿骗局,反而也加入自己所警告的“一害三人命”的大谋杀中,理智而尊严的宝钗对自己的委屈与不幸,冒名顶替与一个神经病不光彩地成婚,对此中的乖悖及危险一概不闻不问,十分清醒地任人摆布!最了解宝黛心声的凤姐,也拿他们的性命开玩笑。“凤姐奇谋真同儿戏。一时骗过,将来如何?”[20]但他们掉以轻心,全不当会事,贾母发话:“如今且不用理他……”他们一意孤行,全不考虑后果!
    对“掉包计”的乖悖,前人与今人多有指责。王伯沉指出“十可异”,两家无媒妁“竟是偷娶”等[21]。贬续作红学家更批其“拙劣”,“它是这样凿痕毕露,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实在是一场可笑的闹剧。”[22].....
    总之,“掉包计”不是由“本身符合理性的、有辩护理由的东西造成的”[23]更不是“明明白白地正好是不可避免的根据充足的事物”。[24]而“是由荒缪反常的东西造成的”。[25]一场形同儿戏的木偶闹剧!因此,作者在艺术上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
    “他让人物所做的每一步,我们都必须承认,在同样程度的热情中,在同样的事态下,我们自己也会这样做。”[26]
    “他们的言行正是读者想象自己在同样情况下所要说的、所要做的那样。”[27]
    八、悲剧的主题
    当代红学把贾薛联姻解释为权与钱的联姻。因为恩格斯说了:“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的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28]所以宝黛悲剧是必然的!但将恩格斯针对欧洲封建骑士、王公的这段话,搬到高度集权的中国来就不那么适用。中国的婚姻极少是“政治的行为”。官员的职权乃朝廷委任,升迁贬谪全在朝廷,不可能“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的势力”。“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家再富贵,婆家也难染指。王子腾贵为相爷、权倾朝野,也没有给贾府增加一分势力。四大家族虽“连络有亲”、却各自兴衰沉浮。毫无政治背景的新科状元被权贵择为乘龙快婿。这在欧洲王公大族是不可想象的。与欧洲的“政治行为”不同,中国的婚姻原则是“门当户对”,而且常常不在富贵本身,主要在于一种门第血统和名义上的考虑。然而这也不是很严格。贾府长房长孙贾珍、贾蓉父子,都娶的是贫寒女。贾母也说:“不管他根基富贵……”。“金玉”议婚时,薛家已经衰败。败家子薛蟠正在牢中。若说权与钱联姻,恰恰舍林黛玉莫属。她独自拥有盐政官的巨大家产。只是被作者剥夺了而已!
    实际上,林黛玉与薛宝权,在贾母们眼中,不是什么叛逆与卫道,不是非宝钗不可,黛玉必不可,而是好与更好为问题。然而,无论宝钗怎么好,她有一条注定不如黛玉。这就是,对宝玉来说,林妹妹必不可去,任何人也不能取而代之!因此,如果贾府一定要娶宝钗,那么,作为妥协,有一条现实可行的选择,这就是把宝钗黛玉俩人同时娶进来,一夫二妻不分大小。这在生活和小说中多见。这应该是贾母、王夫人、宝玉、黛玉、宝钗等所有明智的人极乐意的。然而,唯独作者不乐意。那不是因为在叛逆与封建之间搞调和,而是主题不允许。因为采摘到人生美果的贾宝玉,就再也不会听从作者的指使走向儿女情空之路了。即使他被迫出家,也是个“情僧”,而不是对儿女情的否定。
    贾宝玉的人生之路经历了入世的和出世的双线平行发展的三部曲:人世的:追求—破灭一一否定;出世的:不明—痛苦一一觉悟。最终当他彻底否定世俗人生之时,就是他胜利实现出世之日。所以说,贾宝玉的人生目的(下凡入世),就是为了否定人生(超凡出世)。前期极重要的爱情婚姻生活,恰好跨跃了二个过程:以“追求”和“不明”开始,以“破灭”和“痛苦”告终。然而,他的人生之路还没走完,他不是为爱情而生,而是为众女儿而生。这就是他在黛玉死后自食其言没有立即当和尚的原因,因为他还有女儿可爱。只有在众女儿都烟消云散后,所谓“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他才会因彻底破灭而觉悟,彻底否定人生。
    这一宗教的主题框架决定了贾宝玉的爱情婚姻必须是悲剧。同时也决定了作者不能从现实生活中寻找悲剧的原因。为了实现这一先验的主题,作者不得不违背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
    注释:
    [1]《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爱情”是“男女相爱的感情”。“恋爱”是“男女相互爱慕的行动表现。”
    [2]基·瓦西列夫:《情爱论》104-105页三联书店,1981
    [3][20]陈其泰:《桐花凤阁评红楼梦》87回未批,95回后批。
    [4]舒芜:《说梦录》;25页,上海古籍,1982
    [5][德]霍克海默:《批判的理论》;107页,重庆人民出版社1989年。
    [6]董解元:《西厢记杂剧》卷回。
    [7]别林斯基:《诗的分类》
    [8]林楠:《论黛玉的觉醒和宝玉的蛰眠—从宝黛诗文创作看宝黛形象的差异》
    [9][11][14][15][19][22][24]黑格尔:《美学》一卷307-310页
    [10]弗洛姆:《追寻自我》66页,延边大学1987
    [12]黑格尔:《美学》二卷352页
    [13]科恩《自我论》27页
    [16]《狄德罗美学论文选》:4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17]邓云乡:《红楼风俗谭》95-96页举大量例子说明“冤家”是一句纯中国式的“罗曼谛克”的情语,是爱侣的“昵称”。中华书局1987
    [18][20]《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编》57回批,97回未批。
    [21]段启明:《红楼梦艺术论》:148-149页,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0。
    [23]高尔基:《论文学》6页,漓江文艺出版社
    [25]莱辛:《汉堡剧评》第32篇
    [26]约翰逊:《莎士比亚戏剧集·序言》
    [27]《马恩选集》4卷79页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1995 年02期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1995年0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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