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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讳字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欧阳健 参加讨论

    一、脂本不避讳字无可怀疑
    胡适1927年以重价购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次年即发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报告这一重大发现,脂砚之名才喧腾于世,脂本(尤其是甲戌本)是“世界最古最宝贵的《红楼梦》写本”的观念也深印广大读者心中。不想三十四年以后,当红学研究者终于有幸得见此本之真面时,长期积蓄的观念,却不免动摇起来。
    产生动摇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甲戌本不避康熙皇帝的名讳:此本卷一第四叶“神仙玄幻之事”,第十叶“此乃玄机,不可预泄者”、“玄机不可预泄”,卷二第九叶“悟道参玄之力”等处的“玄”字,统统没有避讳。抄本文字的这种不正常状况,引起了红学家的注意。开始,有人怀疑“玄”字的最后一点,可能是藏书者所添补;此点若一旦得到确认,甲戌本的原本地位就可得以保全。然而,潘重规先生1980年亲自查看了原书,据报道:“从玄字笔势的起讫和墨色的浓淡,大家都认为玄字最后一点决非后人所添加。”(《中央副刊》1980年7月29日)冯其庸先生1982年也撰文记述了他于1980 年赴美参加首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借得甲戌本带回旅馆仔细检阅“‘玄’字不避讳其最末的一笔是否后加”的情况,他的结论是:“‘玄’字的末笔不是后加,是一气写下来的,所以‘玄’字不避讳是无可怀疑的。”(《漱石集》第328页)
    这样,问题就显得十分严重了:要么承认古籍鉴定中利用讳字断定版本年代的规律,放弃甲戌本和其他脂本是“原本”的观点;要么在承认甲戌本不避讳的前提下,恰当的论证这一现象无损于甲戌本和其他脂本《红楼梦》原本的地位。应该说,这是一项异常棘手的工作。因为所有的研究者都清楚的知道以下的事实:
    封建时代,避皇帝的名字,叫做“国讳”、“公讳”,历代皆然。但清代,由于满清统治者对汉族知识分子心存疑忌,所以避讳之制最为严格。不但在位的皇帝名字不能触犯,而且,“凡遇到列祖庙讳,满汉字概行敬避”。谁要是疏忽不避(更不要说有意不避),轻则杖责,重则“以大不敬治罪”,以至身首异处,酿成巨祸。我们在康、雍、乾三朝大量的文字狱档案中可以发现,其中许多案子,都是触犯了皇帝的尊严,在避讳问题上出了乱子。例如乾隆四十二年,浙江新昌县举人王锡侯案,就因为他的《字贯》一书的凡例,把康熙、雍正的“庙讳”和乾隆的“御名”字样开列,被定为“大逆不法”,杀了不少人。所以一般文人,遇到皇帝的名字,无不谨小慎微,诚惶诚恐,或改字,或空字,或缺末笔,甚至连偏旁的字都严格避忌。(陈诏:《〈红楼梦〉不避讳论》,《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1月版。)
    但是,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一无例外地选择了后一个方案,只是在表述上各有千秋罢了。
    二、评作者“有意犯讳”说
    多数研究者强调:“红楼梦的作者没有避讳,并非表示其不知避讳”,比如第二回写林黛玉幼时将其母之名“敏”读作“密”,第二十七回写红玉因避宝玉之讳改名小红之类(刘广定:《谈红楼梦的不避讳》, 《中国古典小说研究专集》5, 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年11月版),问题是“曹雪芹根本没有考虑避讳问题”,因为他“对避讳一事内心极度憎恶”,所以在写作时,不但不注意避讳,“有些地方,像是故意冒犯似的”(陈诏:《〈红楼梦〉不避讳论》。
    那么,《红楼梦》作者为什么要有意犯讳呢?各家的说法就不一样了:
    第一种说法是由于作者的反封建思想。论者认为:“避讳,是封建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避讳的目的,就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三纲五常’的封建秩序,以图巩固罪恶的封建统治”,而曹雪芹“对封建制度心怀不满,具有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在他的心目中,皇帝是人,不是神。《红楼梦》里,有许多地方表现他对皇帝的轻蔑以对时政的抨击”(陈诏:《〈红楼梦〉不避讳论》)。
    第二种说法是由于作者的反清思想。论者认为:“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反清的汉族志士”,“是像顾炎武、王夫之一流的人物。他构成一部最美妙的言情小说,把反清复明的真意隐藏在里面,让一般人沉醉在恋情小说之中,却含着辛酸热泪,希望有心的读者透视作者的隐语苦心,共同奋起来作拯救中华民族的工作。”(潘重规:《处处不避清朝国讳公讳的〈红楼梦〉》,《中央日报》“长河”版1993年12月21、22日)
    第三种说法是由于作者的不同于俗众的观念。论者不同意“认为曹雪芹藉《红楼梦》来表现其反传统观念,或‘叛逆性格’”的看法,以为“就‘不避讳’这件事而言”,只是“显出红楼梦的作者有与众不同的独立自由思考能力,并无涉于其他。曹雪芹不随俗避讳,并不表示他反对尊爱自己的亲长或皇帝,只是由于他觉得那些繁文缛节都是无意义的,没有必要遵行。”(刘广定:《谈红楼梦的不避讳》)
    第四种说法是作者为了巧妙地保护自己。论者以为,曹雪芹选择不避讳的手法,是“故意不暴露创作年限,故意混淆故事的时间概念,反复强调‘无朝代年纪可考’,这样,他就替自己的不避讳找到了安全的‘防空洞’。如果他像写历史著作一样,严格避讳,遇到康、雍、乾三朝皇帝的名字缺末笔,那末,这部小说的写作年代就不言而喻,它所讥刺的‘朝政’和‘时弊’也就更具有针对性,这不是自找麻烦吗?”(陈诏:《〈红楼梦〉不避讳论》)
    四种说法之中,第三说虽不赞成曹雪芹“叛逆性格”说,却又赞成不避讳之出于自觉,于是便设想是出于作者的“独立思考”;殊不知犯讳在那个时代是有性命危险的严重行为,并非繁文缛节,敢于公然奉行,是非到“叛逆”的程度不可的。第四说设想不避讳可以“掩盖”作者所处的年代,是把写作的年代同抄印的年代这两个概念混淆了。从写作的角度看,清代以前的著作,当然不会有避讳清代国讳的问题;但所有的著作如在清代抄印,同样必须避清代的讳,如千字文中的“天地玄黄”,就必须写成“天地元黄”,南京的玄武湖,也只能写成“元武湖”。所以,四说之中,唯第一、二说,可称之为有分重的“说”。
    那么,曹雪芹是否真的“对封建制度心怀不满”?是否真的具有“对皇帝的轻蔑”的叛逆精神呢?只要从脂本中摘录两段程本所无的文句,就可以找到答案:
    ……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甲戌本第一回)
    ……宝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载百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太平了。”(庚辰本第六十三回)
    俞平伯在比较有正本(戚序本)上面一段文字与程本的不同时曾说:“可怜!《红楼梦》才脱了‘优孟衣冠’,又带上‘方头巾’了。……贬恶诛邪,称功颂德,眷眷于伦常,岂真是‘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吗?这又是什么话!我从前曾说过戚本大谬之处甚多,凡这些地方都可以作证。这也并非传钞之误,实在是后来人有意加添改窜的。”(《红楼梦辨》)可以肯定,所谓曹雪芹的“反封建”,完全是论者期待值过高的表现,由此推想他之敢于犯讳,是难以成立的。
    至于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民族思想,所以敢于犯讳,也是脱离历史背景的臆断。假若《红楼梦》是顾炎武、王夫之一流的明代遗民的作品,他们在书中不避康熙的讳是可能的;但到了目今红学家所指的《红楼梦》成书的乾隆时代,就完全没有可能了。俞平伯先生在评论有正本(戚本)第六十三回写宝玉将芳官改名耶律雄奴一事说:“以作者底身世,环境,及所处的时代而论,绝不容易发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当时森严的文禁之下,也决不会写得如此拙劣。我以这三层揣想,宁认高本为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他并且推测道:“这数节文字底插入,似在高本刊行之后,我疑心竟许是有正书局印行时所加入的。因为戚本出世底年代,正当民国元年;这时候,民族思想正弥漫于社会,有正书局底老板,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红楼梦辨》)
    需要补充的是:
    一、“民族思想弥漫于社会”,并不起于民国元年,至少在1905年同盟会成立,宣布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为宗旨起,就已经大成气候了;
    二、指《红楼梦》为反满小说之说,虽于同期孕育酝酿,而显揭之则在民国以后。如光绪季年,吴兴孙渠甫撰《石头记微言》,“以为胜国顽民怨毒觉罗者所作也”(崔怀琴:《红楼梦解提要》),其稿无力付刊,至民国三年(1914)《香艳杂志》第一期载崔怀琴《提要》,世方知之(参见一粟:《红楼梦书录》第192页)。又,民国四年(1915 )广益书局石印本《红楼梦名家题咏》引阙名《乘光舍笔记》云:“《红楼梦》为政治小说,全书所记皆康、雍间满汉之接构,此意近人多能明。按之本书,宝玉所云‘男人是土做的,女人是水做的’,便可见也。盖‘汉’字之偏旁为水,故知书中之女人皆指汉人,而明季及国初人多称满人为达达,‘达’之起笔为土,故知书中男人皆指满人。由此分析,全书皆逆刃而解,如土委地矣。”(一粟:《红楼梦卷》第412页)民国六年(1917), 蔡元培《石头记索隐》出版,进一步鼓吹:“《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
    有趣的是,当此“革命家看见排满”(鲁迅语)之风正炽之际,亦即大批出自满人“秘藏”的抄本刊本,诸如《雪桥诗话》、《枣窗闲笔》、《四松堂传》、《绿烟琐窗集》竞相问世之时,《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是汉军旗人,其友朋皆为旗人显贵的舆论亦甚嚣尘上,形成了满、汉争夺一书的奇观。但这种斗争,与《红楼梦》之不避讳,并无必然的联系。且看晚清大批出自革命派作家之手的反清排满小说,其民族思想可以说发挥到极致,但其文字仍然很严格地避讳,此无他,书写的规范早已养成,原与民族思想无涉。所以,即便承认《红楼梦》有民族思想,也不能解释犯讳是出于有意。
    三、评通俗小说“无须避讳”说
    还有一种说法是,《红楼梦》之不避讳是出于无意识。此说的发明者是蔡义江先生,他说:“小说是通俗读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饱学之士,当然不会像官场行文或公开刊本那样恭肃谨慎,留心避讳。道光年间被俄国人从我国携走的列藏本,据文章介绍,原收藏者还在修补装订时,将乾隆《御制诗》拆开反折起来,作了这部‘淫书’的页间衬纸,这岂非比未避‘玄’字更大逆不道?然而事实就是如此。”(《〈史记〉抄袭〈汉书〉之类的奇谈》,《红楼梦学刊》1993年第3期)
    在极端重视避讳的时代,任何人要想识字写字,避讳字是必修的一课,因为它既规范了某一讳字必须遵循的特定规矩,又可以防止日后招来的无妄之灾,说抄手非饱学之士,就不会留心避讳,纯属想当然之词。
    同样的道理,所抄的不论是经史子集,还是通俗小说,抄手都会自然地予以避讳(除非是有意违犯),说通俗小说可以不避讳,是涉及到版本鉴定的普遍规律的大问题,是需要拿出版本的实物作为证据才能成立的。可惜此说的发明者,并未出示哪怕一件两件证据。
    小说既然要抄,目的就是为了流传,且不说那些“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的“好事者”,在大庭广众之间公然出售《红楼梦》抄本,决无犯讳的胆量,即便是诸家所藏之秘稿,也难得无人知晓。如乾隆某年那位苏大司寇,不是因为抄本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装订,遂尔公开了么?若其中果有不避讳之事,藏书者还敢拿出来一见天日么?纳兰性德《饮水诗词集》唯我跋尝记某笔记云:“某时高庙临幸满人某家,适某外出,检书籍,得《石头记》,挟其一两册而去。某归大惧,急就原本删改进呈。”(《红楼梦卷》第406页)此类传说,信者自多。既然已经深知《红楼梦》早为当位者注目, 焉敢草率从事以招罪愆?更何况据红学家考证,乾隆朝最早收有《红楼梦》抄本的,又是怡亲王、永忠、明义一班人呢?
    至于用列藏本之“大逆不道”反证“玄”字可以不避,也是很不适当的类比,加之列藏本之是否于道光年间携往俄国,还大成问题(参见拙文《列藏本〈石头记〉辨证》,《明清小说研究》1993年第4期)。
    四、由讳字鉴别版本时代绝无例外
    陈垣先生《史讳举例序》指出,利用讳字,“可以解释古文书之疑滞,辨别古文书之真伪及时代,识者便焉。盖讳字各朝不同,不啻为时代之标志,前乎此或后乎此,均不能有是,是与欧洲古代之纹章相类。”脂本之不避“玄”字的讳,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它只能产生于不必避“玄”字之讳的时代,或在康熙之前,或在清亡之后。二则必居其一。从《红楼梦》的特殊情况看,前一个可能是不存在的。基于此一准则,我于1991年2 月撰成《重评胡适的〈红楼梦〉版本考证》,提出:“抄本不讳‘玄’字,且突然出现在清亡十六年以后的一九二七年,所以连是否为清抄本都是大可怀疑的,更遑论生活在乾隆朝的曹雪芹自己的批本了。”(《书目季刊》第二十五卷第二期,1991年9月出版)其后, 我在《脂斋辨考》一文中进一步判断甲戌本是“一个有意窜改了的伪本”,“第三代脂砚斋,就是为了迎合胡适考证的需要,在民国以后制造甲戌、己卯、庚辰三脂本的书贾,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恰好就是他们赠给我们的礼物,要从这一大堆作伪的材料中,去探寻‘脂斋何人’这个千古之谜,又怎能不令人慨叹是一个‘谁都休想解开’的‘死结’呢?”(《求是学刊》1992年第1期)拙见一出,褒之者誉为“震撼红学的新说”, 贬之者讥为之“《史记》抄袭《汉书》的奇谈”,而实际上,我只不过遵循以讳字辨别版本的真伪与时代的古老方法行事而已,要推翻这个判断,除非从根本上推翻以史讳鉴定版本的准则。
    重检以往研红论述,发现此一疑点早有端倪萌生。冯其庸先生1980年的《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凡例”》一文,从“凡例”的八大内在矛盾入手,得出结论说:“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凡例’本身的内在矛盾,自然也只能成为它最终被人们识破其伪造真面目的依据。”(《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 期)这里的观点是异常鲜明的:甲戌本的凡例,出于后人的伪造。
    但冯其庸先生又作出两个新的推断:
    一、“这个本子除去开头的‘凡例’和版口的‘脂砚斋’三字以及甲戌以后的脂评外,其馀部分都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抄阅再评本的文字,是现存曹雪芹留下来的《石头记》的最早的稿本。”这个判断,忽略了作者自己认可了的事实:“甲戌本的字迹特别端正”、“由一个人端楷一抄到底”:一句话,它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按照版本鉴定的定则,所谓伪本,不是指它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伪的;全部伪,是伪本,一部伪,也同样是伪本。既然已确认甲戌本有别于其他本子的构成自己独点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的凡例是作伪,就得承认甲戌本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伪本。
    二、“现存甲戌本抄定的时代,我认为是较晚的,它最多只能是乾隆末期或更晚的抄本。全书不避玄字讳,是标志它的时代不大可能是乾隆前期甚至也不大可能是乾隆末期的一个硬证。”此说既以讳字作为判定时代的“硬证”,则甲戌本之晚,不会只晚到乾隆前期、乾隆末期。康熙是清代的圣祖,他的讳,乾隆时要避,嘉庆、道光时要避,咸丰、同治、光绪、宣统时也要避,终清之世,统统要避──何时可以不再避了呢?唯有清亡之后的民国!
     冯其庸先生之所以不得不违反考证学的基本法则而勉强作出上述难以自圆其说的推论,其源盖出于他执着于脂砚斋其人的存在、脂砚斋早期评本的存在。相形之下,刘广定先生在探讨避讳时就已指出:“很多红学家认为‘脂砚斋’与红楼梦的作者很接近,对作者也很了解,其实未必如此。从五十二回批语‘寅此样(写)法,是避讳也’可知这位批者(脂砚斋?)知道作者先人中有名‘寅’者,对作者的思想及笔法,了解并不深。因为这位批者认为曹雪芹在此处避了讳,可以说明他是位强调避讳的人。然而他本人却直书‘寅’字,则知他不是曹寅的后人,故无需避讳。这一线索,当对探讨批者的身份,有所助益。”(《谈红楼梦的不避讳》)刘广定先生在这里可以说已经接触到了问题的实质,如果他再前进一步,就可以得出我十年以后得出的结论了。
    1993年12月31日
    注释:
    ①潘重规先生谓:“俞先生写红楼梦辨时,红楼梦甲戌、己卯、庚辰等抄本都未面世,俞先生只看见有正书局印行的戚蓼生序抄本,因此怀疑有正本老板作伪加入。但是比有正更早的己卯本、庚辰本赫然都有同样的这段文字。可见这是红楼梦底本的原文,不是有正老板的伪作。”(《处处不避清朝国讳公讳的〈红楼梦〉》) 潘先生有一个观念, 以为“红楼梦里的避讳问题,是在流传过程中逐渐严格起来的”,所以,“没有丝毫避讳的痕迹”的甲戌本是最早的;“有一半以上的玄字不避讳”的庚辰本是次早的,严格避讳的有正本倒变成最晚的了。上面已经证明,《红楼梦》有意犯讳说不能成立,则甲戌、庚辰本皆当晚于有正本。己卯本据说避怡亲王允祥之讳,故又称之为怡府本,其实此本“贾天祥正照风月鉴”之“祥”,就未避讳,可见“铁证”云云,并无确据。总之,俞平伯先生当年的断言,是完全正确的。
    原载:《红学辨伪论》)
    
    原载:《红学辨伪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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