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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峰对峙 双水分流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存少辉 参加讨论

    纵观两百多年的红学史,整个清代,旧红学对薛宝钗和林黛玉的评价,大致可以分为五派:一是奠黛抑钗派;二是奠钗抑黛派;三是对钗黛不分轩轾,可谓之全尊派;四是全抑派,认为钗黛都有不符合他们的标准之处;五是对钗黛二人都有所取又有所弃,在优劣问题上首鼠两端。[1](96)到了本世纪二十年代,新红学大盛,俞平伯先生认为“作者的态度不偏不倚”,对钗黛“无褒无贬,无左无右”,提出了钗黛“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2](34)的著名论断,并进一步提出“钗黛合一”论,认为“作者之写钗黛,是从不同角度去分写他的意中人,认为将二者结合起来,便是作者理想中的兼美。”[3](100) 红学家邓遂夫则进一步阐发认为“作者自始至终总是对称地、均衡地描写和和刻画钗黛这两个人物……总之,就像是绘画上表现同一个物体的两个不同侧面。在一种均衡、对称的布局中显出不同的明暗和色调对比。这比起单独描绘物体的来,自然会更具立体感与厚质感。”[4](121~122)新中国成立以后,李希凡、蓝翎则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阶级论的观点来研究钗黛问题,提示这两个典型形象互相对立的社会本质,指出林黛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而薛宝钗则是封建社会的卫道士,这几乎成了不移之论。实则各种论断都有其合理的成分,而这些歧见,正是《红楼梦》的开放性与对其解读的无限可能性使然。
    宝钗和黛玉,“她们超越了个人的命运而表达了人类的一些共同的情感与生命的体验,表现了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特定内涵”,“在这两个人物身上寄托着作者对现实世界的探索和对理想世界的追求”。[5]挥拳争钗黛优劣之公案早已成为笑谈,但读者仍然无法回避对二者的两难选择。“如果将国人‘娶妻当如薛宝钗’的现实功利目的排除在外,作为一种审美的观照和选择,应该说,尊林或是尊薛意味着的正是一种人生态度和人的存在方式的选择。”[6]然而,宝黛钗无一能够幸免悲剧的结局,“四大家族”都“树倒猢狲散”了,“千红万艳”也是“花落水流红”,“在《红楼梦》中,所有的人都是失败者。”[7](284)这显示了其悲剧的普遍性,显示出了人的存在悲剧。“如果林薛二人不是都具备着在人心上相当的重量而各有千秋,《红楼梦》这部大悲剧就不能成立了。注重现实的人们,你去喜欢薛宝钗吧!倾向性灵生活的人们,你去爱慕着林黛玉吧!人类中间永远存在着把握现实功利与追求艺术境界两派;一个人自己也常可能陷在实际福利与意境憧憬的矛盾中;林薛两种典型,正是《红楼梦》作者根据这种客观的事实所创造出来的对立形象。”[8](45)不论是对现实功利的注重,还是对精神寄托的追求,似乎都不足以成为对钗黛褒贬抑扬的理由,否则批评就会流于武断。面对现实的喧嚣与浮躁,我们应当平静地把钗黛及其所追求的爱情和婚姻同等地看待与品评。钗黛两个形象是作者对现实生活中人的两种存在类型的概括,也是人生两种相对的终极价值的形象体现。“我们应该把宝钗所追求的现实之爱与黛玉所追求的性灵之爱同等地对待,它们都是人类的正常情感在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两种类型和模式。不论宝钗还是黛玉,她们都是按着各自生活的环境和性格的逻辑在追求自己的感情归宿,这本书没有孰优孰劣的分别。”[9]然则似乎没有必要在对她们的评判上大打官司,大做文章。对此,重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判断!
    曹雪芹具有哲人的慧悟性,又有史家的洞察力。在《红楼梦》中,薛宝钗、林黛玉这两个人物和贾宝玉一起,共同成为作者思想与感情的载体。她们身上蕴含了创作者的哲思与慧悟,被赋予了不同的象征意义,已经超越了她们作为贵族少女自身的地位、遭遇和命运,具有一种普遍性和共同性,体现着作者对人的生存处境和存在方式的思考与选择。薛宝钗与林黛玉并不是孤立的两个人,而是两个体系,贾宝玉在感情生活上,一直与钗黛两个体系相始终。正如清代评点家涂瀛所言:“袭人,宝钗之影子也。写袭人,所以写宝钗也。”“晴雯,黛玉之影子也,写晴雯,所以写黛玉也。”[10](70)也即袭为钗副,晴为黛影,其实还不止此,钗黛作为两个形象体系还有一系列“副本形象”(见李劼著《历史文化的全息图象——论〈红楼梦〉》)。曹雪芹将人性中纯真的一面加以丰富发展,通过艺术的虚构与夸张集中塑造成林黛玉这一形象;又将人性中世俗的一面加以丰满并典型化,概括并创造了薛宝钗这一形象。他的这种构思与创造无疑是深刻而新颖的。
    若不把薛宝钗与林黛玉完全看作是客观的生活人,而意把她们看作是作家心灵的产物、作者思想感情的载体,那么,“林黛玉、薛宝钗各代表……人性、特别是女性……性格的两个方面,也可称之为两极。”[11](324)从生理上看,两人一胖一瘦,一强健一羸弱,一如娇花一如软玉。宝钗生得“肌肤丰泽”,“容貌丰美”,“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而黛玉则有不足之症,身体面庞怯弱不胜,其形容与众各别:“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宝钗“鲜艳妩媚”,黛玉“风流袅娜”,她们代表了女性的两种美:雍容华贵的富态美与风露清愁的秀逸美。从“杨妃戏彩蝶,飞燕泣残红”这一回目来看,“环肥燕瘦”,作者明显地将薛宝钗和林黛玉比作杨玉环与赵飞燕。若拟之以花,则宝钗是国色天香的牡丹,黛玉是高洁秀逸的芙蓉,因此宝钗抽到的是“任是无情也动人”的牡丹花签,黛玉抽到的是“莫怨东风当自嗟”的芙蓉花签。恰如脂批所言:“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姣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12](64)总之,钗黛概括和象征了传统形式的两种女性美的价值观念。
    从她们与宝玉的关系上来看,宝玉与黛玉是姑表兄妹,宝钗与宝玉是姨表姐弟,她们都是以亲戚的身份投靠贾府的。但她们各自的经历和在贾府的处境却截然不同,这也就决定了二人在性格和行为上的差异。就出身和教养而言,黛玉出生于“钟鼎之家”“书香之族”,自幼因父母膝下无儿,“故爱如珍宝,且又见她聪明清秀,便也欲使她读书识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因此黛玉所受的教育是自由开放的,没有什么具体的指向和明确的目的,她博览诗书只是现于天性意趣,出于对美的追求和对性灵的认同。此外,由于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姐妹,孤苦伶仃寄居于外祖母家,她在世俗的情感中也得不到过多的安慰,只能在精神世界中寻求寄托。而敏感的个性又使她一向落落寡欢,“孤高自许、目无下尘”。自由的教养培育了她率真的性格,对于人情世故,她似乎从来留心不定期。羸弱的身体,高洁的人格,聪慧的天资,使她对外部世界的风雨阴晴极度敏感,对花落泪,对月伤怀。为了保护自己,黛玉又往往孤标自傲,语言尖刻,给人以“小心眼”,“行动爱恼人”的印象,使她大失人心,陷于孤立无助的境地。而宝玉虽钟情于她,关心体贴,低陪俯就,但又“爱博而心劳”,表面上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更兼“金玉”之说的阴影始终笼罩在她心头,遂与宝玉“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往往“情发一心”却“人居两地”,“一个在潇湘馆临风洒泪,一个在怡红院对月长吁”,使她饱受爱情的折磨。
    对于黛玉来说,随时随地皆有一种无家可归、无可依傍的孤独感,一种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宿命感。薛宝钗则是因为“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而进京待选的,因此她所受的教育是符合封建正统标准的。她出身于“皇商”世家,父亲早亡,哥哥的愚钝与不学无术,已趋衰败的家道,使宝钗不得不为母亲分忧解劳,帮着料理家务,这也主动形成和培养了她计较功利得失的性格与安排生活的能力。在贾府,薛家在经济上是独立的,一应日费供给都由自家开支,不存在对贾府的经济依附。宝钗上有母亲哥哥的关怀,下有丫头婆子的伺候,在贾府中别有一片自己的自由天地,进退有余。现实中有值得宝钗欣慰的东西,她不必为一句话和别人怄气,也不必为自己的身世而悲泣。令黛玉感到烦恼的许多东西在宝钗看来都无所谓。宝钗待人接物,显得落落大方,宽厚温和;为人处事,总是游刃有余,圆润自如。“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又“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长期的封建正统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使青春的热情正在她的身上收缩,退却为一种成年人的稳重和老练。不同的出身、教养和生存处境,决定了宝钗和黛玉性格行为上的差异。对此,王昆仑先生曾作过精辟的概括:“黛玉和她的情敌宝钗的性格完全是背驰的。宝钗在做人,黛玉在做诗;宝钗在解决婚姻,黛玉在进行恋爱;宝钗把握着现实,黛玉沉酣于意境;宝钗有计划地适应社会法则,黛玉任自然地表现自己的性灵;宝钗代表当时一般家庭妇女的理智,黛玉代表当时闺阁中知识分子的感情。”[13](97)涂瀛对钗黛的不同性情也作过精当的概括:“宝钗徇情;黛玉任性。宝钗做面子;黛玉绝尘埃。宝钗收人心;黛玉信天命,不知其他。”[14](69)由此,我们可以说:黛玉代表着对理想性灵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宝钗代表着对现实世俗生活的苟且与执着。
    就才情而言,宝钗与黛玉也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一个有“停机德”,一个有“咏絮才”;一个“魁夺菊花诗”,一个“讽和螃蟹咏”。宝钗不仅有诗才,更有治才,理家之才,还有符合封建规范的妇德。而黛玉除了诗才外,似乎别无他能,她也便缺失了所谓“德”。宝钗追求的是夫贵妻荣的世俗生活,黛玉追求的则是自然本真的性灵生活。宝玉与黛玉都坚定地走着一条他们所认同的违背世俗,拒绝同流合污的道路,这也就决定了他们的恋情必然以悲剧为结局。若我们把眼光放开一些,把宝钗与黛玉还原为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红尘中人,而不简单地作价值定位与倾向判断,那么,她们的追求都是无可厚非的,也不应作出孰是孰非的结论,因她们的追求都是合情合理的、符合人性的。正如朱伟明先生所言:“林黛玉与薛宝钗不仅属于不同性格类型的人物,而且也属于选择了不同的生存方式的两类人。在薛宝钗身上,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伦理人格精神的表现;而在林黛玉身上,我们看到的更多的,则是对自主人格的追求。”[15]
    从心理机制方面来看,宝钗与黛玉也显示出了明显的差异:感情与理智,率性与自制,热烈与冷静,献身与自保,锋芒毕露与藏愚守拙,恣情任性与安分随时,孤标傲世与认同伦理……她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心理机制,流露了作家对这两种心理机制和生存的困惑。宝钗体现的是一种认同精神,正是她对封建正统伦理人格的自觉追求和认同,确立了她在《红楼梦》人物体系中的独特的地位和价值。她身上凝聚着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 ,“具有我们民族所首肯的许多优美的人格素质:如入世而不避世,进取而不颓唐,温柔而不横蛮,宽容而不刻薄,诚笃而不虚伪,磊落而不势利,聪慧而不昏昧,端庄而不妖冶,素朴而不奢华,自制而不任性等等。”[16]宝钗的存在,是一种伦理人格的存在,作者对宝钗形象的塑造,是对现实人生深刻概括的结果。而黛玉体现的则是一种对自然本真的性灵生活的认同精神。他的所作所为,都只是为了那颗真挚的心。客观地讲,在黛玉所处的时代,她并不是什么深刻的思想家,更不是一个自觉的叛逆者。她只是崇尚自然,要求个性得到发展,追求性灵生活,厌恶封建势力的压抑与一切虚伪的东西,她的良知使得她与生存环境格格不入。也正因此,她和宝玉产生了心灵的共鸣,达到了精神的契合。在礼教森严的生存环境中,他们没有屈服,更没有逢迎,没有把灵魂交出来任人宰割,而是恣情任性,不失其赤子之心。爱情可以抚慰,却不能从根本上战胜孤独、消除孤独。黛玉的痛苦并没有因爱情而减轻,她的孤独并没有消融在儿女痴情中,反而是在爱情的矛盾发展过程中更加充分地表现了出来。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深刻隔膜,揭示出自主人格与封建礼教的尖锐对立,表现了人普遍的生存悲剧。尽管人们无法选择生存环境,但人们却可以选择生存态度,从而选择了生存方式。在险恶的生存环境中,在内心的孤独痛苦里,黛玉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内心化、情感化。通过这种方式,完成了她在现实环境中难以彻底实现的自主人格的追求。对于宝钗黛玉不同的心理机制,王蒙先生曾作过精辟的概括:“林黛玉与薛宝钗,既是两个活生生的典型人物,又是人、女性性格素质、心理机制的两极的高度概括。一边是天然的、性灵的、一己的、洁癖的,一边是文化的、修养的、人际的、随俗的……它们是作者对于人、对于女性、对于可爱可敬高贵美丽少女的统一而又矛盾分裂感受与思考,是作者的人性观、女性观、爱情观的精彩绝伦而且淋漓尽致的外化、体现。”[17](331)
    通过以上几方面对薛宝钗和林黛玉形象及意蕴的浅析,我们不妨可以如此理解:林黛玉与薛宝钗其实象征了人生的两种终极价值——“石”与“玉”。“玉”代表了“色[俗]界”生活所追求的现实、物质、肉体、世俗等等,以及“玉”这一象征性符号所蕴含的种种世俗欲求。“石”代表了“空[神]界”生活所追求的理想、精神、性灵、审美等等,以及“石”这一象征性符号所蕴含的自然本真的性灵追求。把钗黛抽象为人生的两种终极价值,这与贾宝玉的形象性格以及通灵宝玉“石玉二相”的象征意蕴也是相应的。“她们本身体现着统一的人性的两个方面……她们代表了人性最基本的‘吊诡[悖论]’,人性可以是感情的、欲望的、任性的、自我的、自然的、充分的、它表现为林黛玉;同时,人又是群体的、道德的、理性的、有谋略的、自我控制的、它表现为薛宝钗。”[18](341~342)钗黛作为两个终极,作为统一人性的两个方面的载体,它们是平衡的,它们的对立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统一,简单地作是与非的判断是武断的,轻率地作应该与否的价值选择也是粗暴的。当然,人们可以有自己的倾向和选择,而且这种选择是多维的、复杂的,这实际上也是艰难的人生抉择,我们的态度应是存异而不苛求同一。诚如李洁非先生所言:“薛林二人是作为两种对立的审美规范,人格理想和宇宙精神的化身而呈现的,贾宝玉这个人物的意义便是尝试某种取舍的可能性。”[19]事实上,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在不断选择和尝试钗黛之间某种取舍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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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吕启祥.老庄哲学与<红楼梦>的思辨魅力[J].红楼梦学刊,1993,(1).
    原载:《现代语文(文学研究)》 2007年第11期
    
    原载:《现代语文(文学研究)》2007年第1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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