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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镜花缘》对传统性别观挑战的比较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姜平 参加讨论

    男女两性不平等的地位由来已久,早在《周易·乾》就提出:“坤至柔而动也。”而《易·系辞》提出:“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在天地、阴阳、尊卑、刚柔、清浊等二元对立思维中嵌入了“男女”这一概念,男女因而成为中国男权文化视野下的对立面。女人于是就从女娲造人、补天的神话世界中堕入凡尘,泯灭了原本勃勃的生命力,沦落到依附者的地位。汉代以后,“三纲五常”观念的不断深化,使男尊女卑这个原本不合理的性别制度被法典化、合法化,严重禁锢了女性的人身自由和精神自由,她们不仅丧失了政治、经济上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甚至在精神上也丧失了自我:在长期的社会文化的熏染下,她们不自觉地将男权中心文化对女性的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第二性的地位上。
    《红楼梦》、《镜花缘》都把矛头指向了男尊女卑这个千百年来让女子“动辄得咎”[1](P1)的性别制度,对男尊女卑的性别制度提出了挑战。《红楼梦》借贾宝玉之口道出:“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于女子,男子们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2](P143),“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2](P13)把代表男尊的阳“清”与代表女卑的阴“浊”彻底颠覆。《镜花缘》则借助武则天的谕旨,发表了攻击传统的思想:“朕惟天地英华,原不择人而畀;帝王辅冀,何妨破格而求。……况今日灵秀不钟于男子,贞吉久属于坤元。”[3](P42)肯定了女子的价值优于男子,对传统意识形态中男尊女卑的观念进行挑战。《镜花缘》对男尊女卑性别制度的挑战主要体现在让女子们走到广阔的社会上去争取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而《红楼梦》女子生活在贾府内,她们几乎没有机会在社会上行走,即使有那也只不过是从一个牢笼走向另一个牢笼,根本没有接触社会的机会,所以她们对男尊女卑制度的挑战仅限于家庭内。这就决定了两部小说表现挑战男尊女卑性别制度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一
    《红楼梦》对男尊女卑性别制度挑战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贾宝玉形象的塑造来冲击人们意识形态里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并对现实社会中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提出挑战。
    贾宝玉在贾府中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与贾府中的其他公子哥相比,他显得十分另类,主要表现在他对男子和女子的态度上。他一再声称: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憎恨和蔑视世俗男性,亲近和尊重似水的女子。在大观园内,贾宝玉和女性的关系不是建立在尊卑概念上的。作为男性的贾宝玉与各位小姐地位是平等的,作为主子的贾宝玉视丫环、女伶为人,尊重她们,并时常将自己置于弱位,构建了一种新型的“主仆”关系,在家庭的范围内实现了男女地位的平等。贾宝玉和女性的这种平等关系也不是建立在色与性的基础上的,贾母的一段感慨,就是最好的说明:
    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2](P727)
    可见贾宝玉对女性的亲近是发自内心的,姐姐、妹妹在他的眼里天真可爱,富有才情,他真诚地赞叹她们,关心她们的命运。他对女儿的关爱并不论高低贵贱,他同情平儿、香菱,替尤二姐担心,在丫环面前丝毫没有主子的架子。在外人的眼里,宝玉是尊贵的,可在有些下人的眼里,宝玉的地位竟然还抵不上他的丫鬟们:“他哪一件事不是听姑娘们的调停?他纵依了,姑娘们不依,也未必有用。”[2](P404)《红楼梦》用贾宝玉的形象对现实社会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提出了反抗,冲击着人们意识形态里男尊女卑的性别观,传达出强烈的男女平等的意愿。
    第二,通过女性在家庭内当家做主来挑战现实社会中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
    儒家经典中男尊女卑的伦理思想以及儒家礼教中君臣父子的主从秩序,使得家庭中的男性家长,享有绝对的权威。而《红楼梦》一反传统的悖谬,让“父兄”、“丈夫”、“儿子”居于家庭权力结构的边缘地位,却让贾母、王熙凤和探春等几位女性居于家庭的中心地位,因而拥有了某种程度上的自主身份、地位和权力。[4]这些女子虽然难以走出深闺去干一番大事业,但在家庭的范围内,她们以才识、胆量使自己从被支配的命运中挣脱出来,避免了《金瓶梅》中女人们被西门庆践踏的悲剧,在实际的家庭生活中当家作主,占据着主导的位置,实践着对男尊女卑性别制度的挑战。
    然而,《红楼梦》女子有一个难言的伤痛,这伤痛蛰伏在探春的心里,像根针不时地扎向她的心灵,从而成为一个永远的痛。探春是《红楼梦》里最有理性的人物之一,对贾府内部弊病的针砭很有见地。她聪明能干,“精细处不让凤姐”[2](P426),其出色的治家才能深得王熙凤的赞赏。但是,由于封建家庭对庶出地位的轻视,使她在这个贵族家庭中处处感到压抑,充满壮志难酬的苦闷,在她内心深处渴望能像男人一样做自己想做的事,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2](P427),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可是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实现建功立业的途径竟然是改变自己的性别。于是乎,梦想终究只能成为一个无可与人道说的伤痛。《红楼梦》通过探春的形象表达了女子不可能参与社会的宿命感,对此,作者给予的只能是同情。
    第三,塑造了一批勇于抗争、勇于追求自主婚姻、勇于追求独立自主人格的女性形象,通过她们独立的言行去表现其对个体生命价值,人格尊严的追求,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赞美和同情,从而间接地传达出对男尊女卑性别制度的挑战。
    在《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及才子佳人小说中,我们看到女性的形象大都是男权视角下的女性形象,她们是男人按照自己的标准塑造出来的,严格说来“都不是‘正常’、真正的女性,女性在历史上从未获得过独立、主体的地位,从未挣到过真正做人的资格”[5](P45-46)。曹雪芹的《红楼梦》对女性的悲剧命运充满了同情,他以现实主义的笔锋描绘了封建宗法男权社会下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刻画了部分自我意识觉醒、追求个性与人格尊严的女性,如鸳鸯、晴雯、尤三姐、司琪等。这些丫鬟虽然地位卑贱,但是她们却尊重自己的意志与个性,并不甘当任人侮辱、任人宰割的角色,可以说是文学史上获得做人尊严的为数不多的女性。
    司琪与她表哥潘又安自由恋爱,“绣春囊”事件被查时,她的表哥胆小逃跑了,而她并不惭愧也为她不畏惧地面对。当她表哥回来后,她妈妈拒不将她嫁给表哥,她就一头撞死。她的刚烈成就了她的爱情,潘又安也徇情而死。相对于司琪而言,尤三姐的形象则更为光辉,她不仅有自己的择偶条件,而且她还能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为了自己的所爱,她立下誓言:这人一年不来就等一年,十年不来就等十年,若这人死了,再不来了,她情愿剃了头当姑子去,吃常斋念佛,再不嫁人。[2](P528)当柳湘莲怀疑她的清白提出退婚时,她不屑解释,选择了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她把自己的人格尊严看得比爱情,甚至比生命还重。
    这些女子最终的命运都让人扼腕叹息,在她们远去的背影中,我们却看到了一个个“大写”的人赫然挺立。而潘又安的殉情、柳湘莲的出家,就是对男尊女卑性别制度的最好反击。
    二
    《镜花缘》中的女子则把眼光从家庭投向社会,追求男女政治、经济地位上的平等。在思想上,《镜花缘》无疑有超过《红楼梦》之处,带上了近代启蒙思想的色彩。《镜花缘》挑战男卑女尊性别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四点:
    第一,在极力夸赞女子才能不低于男子的基础上,让女子走到社会上,实现自己在经济上的独立,从而获得与男子同等的经济地位。
    廉锦枫的父亲被遣送远戍死于异乡,家财因而耗尽。由于家中经济困难,“母病又发”[3](P62),廉锦枫勇敢地担起了养家的重任,并且日日伏缸习水性,终练得潜水绝技下海取参奉母,而只比她小一岁的弟弟对家庭却不见有何作为。其她如骆红渠、尹红萸、魏紫樱、徐丽蓉、姚芷馨、薛衡香等女子也是以自己的一技之长养活全家的,成为家中经济的支撑者。与《红楼梦》里的丫头、小姐们不同,《镜花缘》海外诸国的女子们走出家庭,靠着自己的才能在社会上谋生,她们在家庭中的实际作用甚至超过了男子,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地位。
    第二,作者通过武则天当政和女儿国女性当政的具体事例,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女子应同男子一样有参加科举选拔、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权利,表达了女子参政的愿望,这是对男尊女卑性别观的最有力的冲击。
    李汝珍把武则天这个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搬入小说中,又设立了一个女子当政的女儿国,这本身就是对女子参政能力的肯定,是对男尊女卑性别观最有力的颠覆。在此基础上,他又让《镜花缘》中的少女们走向社会,不仅像男人一样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同时也能像男子那样参加科考,一扫《红楼梦》女子的压抑。文中浓墨重彩地描绘了武则天首开女试的盛况,表达了妇女要求走出闺门,步入社会,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理想。亭亭离开时说的一番话是女子参政意愿的积极表露:
    将来若花姐姐做了国王,我们同心协力,各矢忠诚,或定乐制礼,或兴利剔弊,或除暴安良,或举贤去佞,或敬慎刑名,或留心案牍——扶佐他做一国贤君,自己也落个“女名臣”的美号。日后史册流芳,岂非千秋佳话?[3](P395)
    虽然女儿国只是现实男权社会的投影,不可能超越男权制度,但作者通过一个女子之口直接表达了女子参政的热情,这是一个伟大的进步,确实需要大书特书的。比起《红楼梦》中贾母、王熙凤等人在家庭内的当家作主,《镜花缘》的女性当政、女子参加科考成就“女名臣”的设想可谓是大胆得多、也进步得多。
    第三,虚构一个君子国和女儿国,通过揭露男性给女性造成的痛苦,表达对男尊女卑的反抗,传达出对妇女命运的同情。
    作者通过君子国宰辅之口,间接地描绘了缠足的痛苦,抨击了女性缠足习俗的罪恶,批判了世人变态的审美观。作者又创造了一个女儿国,设置了这样一个情节:让林之洋被选去当王妃,让一个男子经历穿耳、缠足之痛。穿耳、缠足的过程描写得惨不忍睹,使林之洋这个未来的王妃“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这种痛苦恰恰是千百年来妇女所一直承受的。在这个虚构的女儿国中,李汝珍用“将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让男人成为女人去体验身为女人的痛苦。这个女儿国并没有《西游记》中的美人妖女,它不是生理上的易位,而是男女性别的易位,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易位,男人还是男人,不同的是他穿上了女人的服装,因而也就变成了女人。正如女性主义批评家、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在她的小说《奥兰朵》里告诉我们的:是衣服在穿我们,而不是我们在穿衣服。这种荒谬告诉我们:女人要承受比男人多得多的痛苦,仅仅因为你是女人。林之洋从男人变为女人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揭示了女人是怎样被变为女人的过程,这个“女人”当然不是生理性别意义上的女人,而是带有社会、文化特征的社会性别意义上的女人。《镜花缘》通过女儿国天才般地实践了波伏娃《第二性》所揭示的真理: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变成的。林之洋在变成女人的过程中所遭受的痛苦实际上就是那个时代所有女性遭受的,毫不留情地揭露了穿耳、缠足对女性身心所造成的伤害,表示了他对妇女命运的同情,显示了人道主义的思想。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作者提出了“惟世之君子尽绝其习,此风自可渐息”[3](P58)的方案,认为改变这个恶习的责任在男子的身上,奉劝男子不要为了自己变态的审美需要就把女性推入水深火热之中,在批判男子的同时是对女性的尊重,是女性主义意识的高扬。
    第四,通过武则天颁布的恩诏,给予女性以人道主义的关怀,表达了对女性的尊重。
    武则天十二条恩诏中,有五条是表彰孝悌与贞节的,这自然带有历史的局限性,是作者复杂女性观的表现。但其余七条确确实实包含了作者对女性命运的关怀,是当时条件下作者从自身认识出发所能设想出来的改变妇女命运的方法:释放大龄宫娥,让其适龄婚配;设立养媪院,赡养无依无靠的妇女;设造育女堂,照顾养育无依无靠的幼女;关爱寡妇,每月给予养老费;设立女科,专为妇女看病;妥善安葬妇女,不使其身体暴露在外。这七条恩诏,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女性的问题,根本改变女性卑弱的地位,但是它在医疗保健和社会福利方面给了女性最大的关怀,显示了对女性的尊重。即使从现在的眼光看来,它仍具有先进性。
    从《镜花缘》挑战男尊女卑的具体内容中,我们看到了其在挑战男尊女卑传统社会性别制度时对“男主内、女主外”的观念也提出了大胆的挑战,让女子们从家庭中走出来,投身到广阔的社会中,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一点,是《红楼梦》难以望其项背的。最后,《镜花缘》中的女子们全部回归家庭,自然,她们也丧失了她们之前所追求的人生价值。从两部作品的比较中,从《镜花缘》女子前后命运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有从“男主内、女主外”的限制中走出来,让男女各施其能,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等。我们可以设想这样的画面:让贾宝玉担任大观园、卞园的总管,安排才女们的起居等日常生活,让薛宝钗、探春、王熙凤以及燕紫琼、易紫菱、魏紫樱、孟紫芝、米兰芬等到社会上,运用自己所长,实现自己的价值,那该是多么美妙的画面。当然,我们也不能苛责古人,毕竟,他们不能揪着自己的头发让自己离开地球。
    三
    曹雪芹、李汝珍的生活年代正值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得到恢复和发展的时期,从明中叶就出现的思想启蒙运动得到进一步发展——与他们同时代的思想家戴震、纪晓岚等“站在新的理性思维的高度再一次喊出了人的个性自由与解放的要求”[6](P271)。在这个思潮中,曹雪芹与李汝珍吸收了《金瓶梅》、才子佳人小说中的合理内容,以关心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妇女为切入点,对传统的男尊女卑性别制度大胆地进行了挑战。但在《红楼梦》、《镜花缘》挑战传统男尊女卑性别制度的比较中,我们看到二者挑战的内容有很大的不同:《镜花缘》注重从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平等方面对男尊女卑的性别观提出挑战,而《红楼梦》注重从家庭内部地位的平等实现对男女尊卑制度的挑战。因此,这就决定了《红楼梦》中作者所欣赏的人物身上更多地充溢着追求个性与人格尊严的精神,而这却是《镜花缘》所缺少的。《镜花缘》女性身上缺少这种内在的品质,所以纵然她们获得了政治、经济地位上的平等,由于缺少对个性自由与人格尊严的追求,于是她们又主动放弃了这种平等,如唐小山的母亲征求她对自己婚姻的看法时,她反而把自己的婚姻完全交给了父母来决定;才女跟随丈夫踏上战场,丈夫战死,邵红英、林书香尚未有子女的六位才女自觉选择了以死殉节之路。
    曹雪芹、李汝珍的生活年代相差约五十年左右,为什么二者在性别观上有如此大的差异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作者对社会的认识不同。
    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可以鲜明地反映作者对社会的认识,而这个认识的深度与作家本身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曹雪芹、李汝珍写作时都处于生活穷困潦倒之时,可以说《红楼梦》、《镜花缘》都属于穷愁失志之作。曹雪芹“生于繁华,终于沦落”[7](P356),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他以一个因获罪被抄检的官宦家族子弟的身份进军仕途,成功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仕途经济之说对于他来说只是一种屠龙术,官场也是遥不可及的。从“锦衣纨绔”、“饫甘餍肥”沦落到“蓬牖茅椽,绳床瓦灶”[2]的境地,让他对当时的社会有了清醒的认识,他看到了社会的肮脏和黑暗,深切地感受到了人生的苦痛和世态的炎凉。再加上他性格耿直,愤世嫉俗,这些因素使他能够自觉地远离官场,蔑视权贵。曹雪芹的身世让贾宝玉一出现就“无材补天”,看透功名,厌恶官场,弃绝仕途经济之道,因此他在挑战传统性别观时表现出了对封建社会的清醒认识:女性平等地位的获得不可能是社会主动给予的,探春的感慨就是最好的说明,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他只能在家庭的范围内为女性争取一定的平等,可这个愿望最后也在宝玉和众女儿形象的毁灭中而灰飞烟灭。因此他的作品不可能出现像《镜花缘》中女性获得政治、经济地位平等的镜花水月般景象,而是将社会的种种黑暗展示出来,关注人在黑暗现实中的抗争,把美好、纯洁的人性毁灭给读者看,从而批判了封建、传统的性别观对女性人格和精神的戕害。而李汝珍乃一介布衣,他博学多才,但厌恶八股文,所以一生没有获得功名,仅当过几年治河的小吏。就像唐敖一样,他原本是个胸怀大志有着满腔抱负的封建士大夫,欲通过科举取得功名,“立功于朝”[4](P29),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但是官场的腐败让他没有这个机会。于是他愤世嫉俗,在《镜花缘》里寄予了自己的心志:通过虚构的“小人国”、“两面国”、“无肠国”等将现实世界的假、恶、丑和种种可笑、黑暗揭露出来,同时他通过“大人国”、“君子国”、“女儿国”等来表达他理想中的世界。他的理想世界不是对现实世界的颠覆,而是对现实世界的修正,小说中百位才女的政治地位不就是通过科举考试取得的吗?只不过科举的内容不是他痛恨的八股文,而是诗赋。可见他不是反对科举制,而是把希望寄托在改变科举的具体方式来实现个人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的平等。他自己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这只能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镜花水月”,因此他展示给世人的只是一种先进的理念,而无法展示出更为深刻的细节。因为这个理念在现实世界是无法得到支撑的,所以他只能通过虚构的景象来表达。这就是《红楼梦》和《镜花缘》挑战男尊女卑性别观时出现差异的根本原因。
    第二,作者的创作目的不同。
    《红楼梦》第一回通过空空道人说明其创作目的是:“大旨不过谈情,亦只是实录其事”[2],是作者“一把辛酸泪”[2]的再现。这就决定了《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曹雪芹通过人物形象的细致刻画来表达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因此《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有血有肉,她们的性格、她们丰富的精神世界跃然纸上。而《镜花缘》只是李汝珍“涉笔成趣”、“以文为戏”[3](P594)的产物,他更注重的是自己才情的展示,缺少对人物形象细致的刻划,其笔下百名才女的形象并不丰满,她们来世上走一遭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功名梦,获得政治上、经济上的平等地位。可见,她们只是作者思想的传达工具。因此《镜花缘》中的女性是概念化的人物,是作者认为女性应该获得社会价值,即获得政治、经济地位上的改善这个观念的传声筒。
    《红楼梦》中的女子追求个性与尊严,但她们没有获得她们想要的政治、经济上的平等地位,《镜花缘》中的女子表面上获得了政治、经济上的独立,但她们却丧失了自己的个性与尊严,最终她们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平等与幸福。由此,我们得到一个反思:在与男尊女卑这个传统性别制度做斗争时,即使社会给女性们提供了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机会,但也要有自己主体意识的觉醒,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注释:
    [1]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2]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3]李汝珍:《镜花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4]注:关于这一点,笔者在《 <红楼梦>女性当家做主及其主体双重身份的探究》一文中论述过,这里不再赘述。
    [5]饶道庆:《红楼梦的超前意识与现代阐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
    [6]吴根友:《中国现代价值观的初生历程——从李贽到戴震》,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四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原载:《现代语文》2009/09
    
    原载:《现代语文》2009/0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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