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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韩略说 ——论“曹雪芹祖籍铁岭说”历史地理考证之失误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冯永谦逸夫 参加讨论

    辽东由于新闻媒体的报道,使我们了解到李奉佐先生所提出的“曹雪芹祖籍铁岭说”在东北古代建置上今地考证的新观点,他批驳了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金毓黻先生在其《东北通史》中之定位为谬误,并且还说《东北历史地理》所述亦有出入。而“他的观点一经发表,顿时在史学界引起轩然大波”[1]。李奉佐的意见由此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于是,我们开始对李奉佐先生的著作进行研究,发现他系统阐述这种观点的具体考证,均在其出版的关于曹雪芹家世籍地的《曹雪芹祖籍铁岭考》与《曹雪芹家世新证》两书中[2]。对李奉佐先生在其书中关于古代建置的考证部分,我们认为是错误的,不符合历史实际,因此,提出意见与作者商榷。由于篇幅所限,写了《汉代襄平、望平、辽阳今地考辨》一文,该文仅对燕秦汉时期李奉佐先生在书中提出的几处建置进行讨论,而对该书中关于后期的一些建置之地望则没有论及,仍有提出讨论的必要,故写成此文。现不拟多谈,仅就该书考证过的“三韩”问题,做一些探讨,以求其原本面貌。  
    一、辽金之“三韩”不在铁岭,而是在赤峰
    关于“三韩”之名的起源,本是战国以后汉代出现于朝鲜半岛南部的3个国家,最早见于《后汉书》的记载,《三国志》对“三韩”记载甚详,且颇为具体。但“三韩”在朝鲜半岛南部,其后与我国东北无直接关系。若讲“三韩”之名在我国东北地区的出现,是从辽代建有“三韩县”开始的。此事是辽圣宗开泰时伐高丽,以俘户置高州,统县一即“三韩县”, 这是我国东北古代的一处建置。这就是东北地区“三韩县”之由来。三韩县之地在何处,历来分歧不大,不过今《曹雪芹家世新证》等书提出了新观点,这就确有进一步辨析的必要。
    关于曹雪芹的籍地,在《红楼梦》的研究中,长时间以来是存在争议的,这个问题已经持续了多年,而争论也一时难以统一。不过笔者认为,铁岭应是曹雪芹祖籍地之一。但我们研究问题,应该实事求是,不能为了证明曹雪芹籍地为铁岭,就将历史上的建置进行毫无根据的任意考定,牵强附会,望文生义,这就有欠科学了。由于清人和曹寅报籍中有“三韩”字样,为了要使曹雪芹的祖籍在铁岭,《新证》等书的作者就想尽一切办法,将“三韩”考定在今铁岭,岂不知这样做就大错而特错了。
    《曹雪芹家世新证》一书中,特设一节《曹寅“三韩”考》,分七部分讨论“三韩”问题,并且主要是从历史地理的角度来考证的。在书中具体文字很多,笔者不能一一摘引,仅就几个重要观点做一些分析。书中第一部分即定名为《“三韩”之地在辽北》,目的明确。书中几乎全文引用《辽史·地理志》和《金史·地理志》关于“中京大定府”所属的“高州”和“三韩县”的记载,在其后接着说:“辽史所云,高州统县一,三韩县。三韩县为高州附郭县,即州治。金史云,三韩县即辽代迁三韩民所置的高州。二处记载其义相同。三韩即高州辖地”,最后结论说:“证明高州三韩县位于今铁岭地区与吉林省交界之地,即今昌图、梨树、怀德县地”,“足证今吉林省之怀德县、梨树县与辽宁省铁岭地区之昌图县为高州三韩县地”(俱见新证62页)。
    我们说,《新证》作者考证辽金之“三韩县”在铁岭,其立足是错误的,这是该书作者一心想证明曹雪芹祖籍在“铁岭”,就必须解决“三韩”的今地,于是就忽略了对历史地理的认真研究,未能明辨,因而致误。我们现在先看其致误的两点:
    (一)考证“三韩”在铁岭是错误的,最明显的一个问题,是该书作者忘记了高州和三韩县是属辽中京大定府。虽然作者在其书中摘引的《辽史·地理志》记载明确是“中京大定府”,可还是将属中京的州县,硬是送到东京道的辖境里来。我们知道,今沈阳、铁岭以至吉林省之怀德、梨树等地,在辽代并不属中京,而是属东京辽阳府;既然铁岭四周都是辽代东京道的辖地,怎么会在这个地区的里面反而会有属辽代中京道的“高州”与“三韩县”建置呢?我们知道,辽代中京道辖境最小,基本是以赤峰宁城县为中心,向东仅及辽宁的朝阳和锦州地区西部,阜新基本都不是其属地,而是上京道的范围,医巫闾山以东,则都属东京道,由此往东并北至吉林省皆为东京道所辖,这是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清楚的,如何能在铁岭确定“高州”与“三韩县”呢!
    由于该书作者对中京道之高州三韩县误指其地,从赤峰移到了铁岭,因此对其辖境内的自然地理也做了很大移位,并强作解释,遂出现更大的失误。作者说:“辽史载有‘土河’无‘涂河’,金史载有‘涂河’无‘土河’。‘土河’、‘涂河’当为同音异字。‘土河’即‘东辽河上源北大河’〔见《东北(按:误,应为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东辽河位于今辽宁省北部与吉林省交界处,在铁岭地区昌图县境内与西辽河会合”(见新证62页)。笔者于此先说明一下,即先弄清楚《新证》作者说考证“‘土河’即‘东辽河上源北大河’”的意见,是《<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考证的结果。经查,实无此事!最早由《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央民族学院编辑组于1979年6月印行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东北地区资料汇篇》铅印稿本,以及修订后于1988年9月由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即《新证》作者所说的谭其骧主编、张锡彤等著《<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在此两种书中均无“土河,即东辽河上源北大河”之语。当我看到这种说法时,深感惊讶!不知《新证》作者何据?是否将自己的意见强加到他人头上,以为自己的论点增加可信度?
    下面我们就谈土河问题。土河即涂河,是由于时代不同而形成的文字差异,《辽史》作土河,《金史》作涂河,其地在辽宁省建平县西境,是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喀喇沁旗、赤峰县与辽宁省建平县间的界河。宋人叶隆礼《契丹国志》在开篇《契丹国初兴本末》中说:“契丹其地有二水,曰北乜里没里,复名陶猥思没里者,其一也,源出自中京西马盂山,东北流,华言所谓土河是也。曰袅罗个没里,复名女古没里者,又其一也,源出饶州西南平地松林,直东流,华言所谓潢河是也。”这是说今老哈河与西喇木伦河。老哈河,汉魏时称乌侯秦水,隋代称托纥臣水,唐代称土护真水,辽金元时期称土河,契丹语称陶猥思没里,到清代其地为蒙古人居住,蒙语称老哈木伦,现在通称老哈河。老哈河发源于七老图群山中,由河北省平泉县流出,北流500余里和西喇木伦河会合,此二河共同构成西辽河上源的两支最大水系。西喇木伦河,辽代称“潢河”,有名的“潢水石桥”就在这条河上。这两条河是契丹族的“圣河”,是契丹族起源的河流,契丹族处在氏族社会时期、即最早形成的一个关于族源的传说就产生在这里:“相传有神人乘白马,自马盂山浮土河而东,有天女驾青牛车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叶山,二水合流,相遇为配偶,生八子。其后族属渐盛,分为八部。”[3]这就是形成契丹族古八部的原始传说。谁能说契丹族的最早活动中心地区是在铁岭或吉林梨树一带?《辽史》载:契丹族对潢、土二河“每行军及春秋时祭,必用白马青牛,示不忘本云”,这是何等神圣!土河怎么会在吉林省辽源市的东境北大河呢?这个地区是《辽史·营卫志》所说:“潢河之西,土河之北,奇首可汗故壤”吗?契丹族起源在吉林省的辽源地区吗?特别是属于上京道的“永州”,是文献记载地理位置最为明确的一座辽代州城,据《辽史·景宗纪》载:乾亨“三年三月乙卯,皇子韩八卒。辛酉,葬潢、土二河之间,置永州。”又《辽史·地理志》载:“乾亨三年,置州于皇子韩八墓侧。东潢河,南土河,二水合流,故号永州。”永州之今地,经考古调查发现,在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东境白音他拉乡所在地东南方十余公里的沙漠草原中,北距西喇木伦河约15公里,南距老哈河约20公里[4]。永州属上京道,不在辽源地区,土河的位置既是这样明确,《新证》作者考证却认为是“东辽河上源北大河”,真是闻所未闻!另在《曹雪芹家世新证》中“附件25”还附了一页《金史·地理志》三韩县的书影,于标题“大定府三韩县”下特别注出:“辽高州故地,有落马河、涂河、今铁岭昌图县北”(见80页)。这个注文也是根本不对的,昌图县北没有辽高州故地;涂河前已考明即今老哈河,在建平县西的赤峰市境;落马河,为辽代的名称,是今赤峰市境内一条东西流向的河流,现称阴河,也作英金河,在赤峰市区之北与锡伯河会,东流入老哈河,根本不是昌图北的河流。不知《新证》作者根据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二)考证“三韩”在铁岭又一个明显的错误,是高州的前身“唐代信州”的地理位置问题。《新证》作者在其考证中,将辽代的“信州”当成唐代的“信州”了!他说:“《辽史·地理志》云:‘高州,唐信州之地。’民国《铁岭县志》载:‘信州,按《盛京通志》:信州在铁岭县东北界。《辽史·地理志》:本越喜故地,渤海怀远府。’《东北(按:误,应为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考定‘信州’在‘今吉林省怀德县’境。怀德县境内有东辽河,距铁岭之昌图县境约六十里”(见新证62页)。这是把《中国历史地图集》对“辽代信州”的意见,被《新证》作者当成是对“唐代信州”的考证定点了,因而导致其研究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我们知道,唐代是我国古代一个很强盛的王朝,但是对于当时的东北地区来说,却是统治薄弱,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建有地方政权,唐朝实行羁縻政策,因此,唐王朝的实际管辖范围,在东北地区其东境只到辽宁省朝阳地区。通过近50年的考古发现,也只有在今朝阳地区发现有唐代遗存,而其它地方则至今未见。由此可知,唐代的信州是在今朝阳以西,而不在铁岭或吉林梨树等地。
    《辽史》卷38《地理志》东京道辖有“信州”,据志是圣宗“开泰初置州,以所俘汉民实之”。金代沿辽未改,元代废而未用。信州在历史上记载较多,因此,没有湮灭,《松漠纪闻》、《全辽志》、《蒙古游牧记》、《东三省舆地图说》等都曾谈及,正像《新证》作者所引民国《铁岭县志》对辽金的信州也作了考证一样,大家都是知道的。但这个“信州”,不是唐代的信州,而是辽代的信州。这个城址,历来人们都知道。近年出版的《怀德县文物志》说:“在怀德县西北部的广袤平原上,有一座为人们所熟知的古城,即辽金时代的信州城址。解放前称为新集城,现称秦家屯古城。”[5]按“新集城”即“信州城”的音讹,可知信州之名历来都是这样称呼的[6],直至前此讹为“新集城”。
    《新证》作者把辽代信州当成唐代信州,这已经是使人难以置信,但又在此错误前提下,由于有辽代高州本“唐信州之地”的话,于是就将辽代属于中京道的高州,又移到东京道来,并且是移到辽代东京道的信州,这就更荒唐了。
    辽代高州在何地?经考古调查发现,辽代高州在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县太平地乡哈拉木图村,李文信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调查发现,并确定其为高州及三韩县。这座城址在老哈河北岸,墙为土筑,现在虽已颓坍残坏,但城址遗迹仍很明显,笔者往年考古调查曾至其地,在城址内见到很多辽金遗物,文化层也很明显。高州辖三韩县,倚郭,是州治所在地。
    据上所考,《新证》作者将三韩县(也包括高州)考定在铁岭或昌图等地,都是不对的。经多年考古工作者的调查和研究,辽代三韩县不在铁岭,而是在赤峰,即太平地乡哈拉木图村辽代古城址。  
    二、辽代韩州与双州,不在“三韩”之地
    《新证》作者在其书中《“三韩”之地在辽北》这一部分的考证中,除前引所考辽金“三韩”县外,还提出了“韩州在三韩之地”与“双州三韩之地”的考证结论。
    关于前一个论点,作者说:“八面城(韩州)所在的铁岭昌图之地当为‘三韩之地’”(见新证63页)。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对的。韩州在“三韩”之地,纯属望文生义,它们之间根本没有这种前后因袭的沿革关系。韩州,是辽代始建的,其地在今昌图县八面城村,至今城址犹存,历来出土遗物很多,均表明时代特征和其历史地位,清代曹廷杰已考证其为辽代韩州,已为学术界所公认。韩州隶属东京道,因此,韩州地就不得为同时代的、并且是属中京领辖的三韩县。而韩州建置较早,是“太宗置三河、榆河二州。圣宗并二州置”的。三韩县是“开泰中,圣宗伐高丽,俘三国之遗人置县”。岂有先建之州反会是在后建之县的地方之理?已知三韩县在今赤峰地区,而韩州在昌图境,因此,认为“韩州在三韩之地”的说法,是无法成立的。
    再说第二个论点,双州为“三韩之地”,这种认识也是不正确的。《新证》作者在考证这个问题时,又把引用材料给弄错了,《新证》作者说:“《辽史·地理志》载:‘双州保安军下节度,本挹娄故地,渤海置安定郡,久废。沤里僧王从太宗南征,以俘镇、定二州之民建城置州,统县一:双城县。’”接下去又说:“《辽史·地理志》载:‘定州保宁军,高丽置州,故县一,曰定东’。《东北(按:误,应是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考云:‘定州,附郭定东县,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以东。’知辽太宗南征‘俘镇、定二州之民’为朝鲜民,即‘三韩’人。双州、双城县乃俘‘三韩’民所置”。(见新证63页)
    首先说,双州是在太宗南征进兵中原时,沤里僧王从今河北省“俘镇、定二州之民建城置州”的双州之地在今沈阳市新城子区石佛寺村,是辽建国之初所建的一个州城,其时代很早。因此,它不应是晚在圣宗时才建的三韩县之地而建的州城。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若认为双州是在三韩之地建城,这恐怕是无法说得通吧!
    其次,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新证》作者将中原地区五代和宋时的“定州”(在今河北省)与辽代的“定州”(在今朝鲜)给混淆在一起了。该书说:“知太宗南征‘俘镇、定二州之民’为朝鲜民,即‘三韩’人。双州、双城县乃俘‘三韩’民所置。”这个说法之离奇,简直超出人们的想象!中原地区的“镇州”,唐代所置,经五代到北宋,其地为今河北省正定县;“定州”,历史悠久,自北魏以来历唐宋而至明清,直至民国初年才废州为县,将定州改为定县,历史上虽有短时期名称变异,但又恢复过来,而其地未改,即今河北省定县。特别是五代时,镇、定二州并不是“朝鲜民”所居,因此,沤里僧王从太宗南征,也无从在镇、定二州俘去“三韩”人建双州。《新证》作者的这种考证意见,岂不是离事实太远了吗!我们知道,辽代东京也有一个“定州”,不过这个定州有别于中原地区的“定州”,其地为今鸭绿江南的朝鲜平安北道义州之东,《辽史·地理志》对此州记载很清楚,它原是高丽所置,是“圣宗统和十三年升军,迁辽西民实之”后,升其军号为“保宁军”。这个州最初虽为高丽所建,但辽时其居民也不都是高丽人,其所以能建州还是因为迁有许多“辽西民”到该地,这样此“定州”也就不都是“三韩”人了。再说,辽代定州为圣宗时所建,是辽代中期的事,而沤里僧王从太宗南征去到镇、定二州在辽初,两者中间相距那么多年,如何去俘“朝鲜民”?而他们在辽初那次南征,辽军是去今河北省,并没有过鸭绿江到朝鲜半岛,怎么会俘辽代定州之“三韩”人来辽地建双州和双城县呢?
    《新证》作者在对辽金之高州三韩县及韩州、双州考证之后,结论说:“至此可知,今铁岭地区北至昌图县,南至铁岭县‘三韩’之地,谓‘三韩’为铁岭当无疑议”(见新证64页)。这纯属子虚乌有之事,是《新证》作者自己杜撰出来的,毫无根据。  
    三、关于乾隆《三韩订谬》指地的辨析
    《新证》作者为考证“三韩”之地在铁岭,在其所著书中特别另写一题论述乾隆《三韩订谬》。书中引用乾隆的话说:三韩“以方位准之,盖在今奉天东北,吉林一带,壤接朝鲜,与我国朝始基之地相近。”据此《新证》作者认为:“今铁岭所辖东部五个乡镇在明代为后金辖境。亦与弘历所云‘与我国朝始基之地’相合,今辽阳之地位于清代的奉天西南,更不是‘吉林一带’,……(辽阳)与‘三韩’之地无涉”(见新证65页)。
    这里我们要说的是,乾隆虽贵为天子,但并不是历史学家,也不精于历史地理,他的话不能作为考证的标准;其次这篇文章并非是考证三韩的今地所在,而是从民俗学角度辨几个民族对新生儿睡姿可能影响头型,认为范晔《后汉书》记“辰韩人儿生,欲令头扁,皆压之以石”之说为误。由此并不能证明今铁岭东部的5个乡镇“在明代为后金辖境”就是“三韩”。尤其是“附件23”这幅地图中,标题为“三韩在今铁岭地区不在辽阳”(见新证78页),竟在凡河上游今大甸子乡明长城通过之处,标注出“与国朝(清)始基之地相近”,其意表明这里即“三韩”之地,在同幅地图的下边“辽阳”定点处,也标注出“今辽阳不在奉天东北吉林一带,不是三韩”。于此,《新证》作者的用意就很清楚了,即“三韩”就在铁岭。但这是不对的,即使乾隆的话这么说,也没有具体到如《新证》作者所画“三韩”是在凡河上游大甸子乡明长城附近,再说这恐怕也不是乾隆的本意吧?满族兴起于建州,“三韩”在朝鲜半岛南端,若说与“始基之地”相近,还较近情理,但怎么考也不会定到铁岭来的,只能由建州往东、而不会往西到铁岭东面的明长城处为“三韩”的。如果我们读了《后汉书》、《三国志》,看到范晔和陈寿记载“三韩”在朝鲜半岛南端、东西是海、南近倭、北临乐浪郡的明确地理位置,铁岭既不靠海,又不在朝鲜半岛上的乐浪郡范围,其地怎么可能是“三韩”呢!即或乾隆指地有误,我们也不应跟着乾隆的错误说法跑,并且跑得比乾隆还要远,这不是更加失误么!在这个问题上,恐怕是《新证》作者又没弄清楚这个历史地理,而只想“三韩”不在辽阳的这个问题了。  
    四、明代与后金时期的铁岭,也不称“三韩”
    《曹雪芹家世新证》的作者,在其书中考证“三韩”又有两个题目:一个叫做“明代之铁岭称‘三韩’”,另一个叫做“后金之铁岭称‘三韩’”。我们知道,今天的铁岭,辽代建为银州,金、元两代为新兴县,明代在洪武二十一年三月依元代旧疆置铁岭卫于鸭绿江南古铁岭城,后徙沈阳东南,洪武二十六年四月徙铁岭卫于沈阳、开元二地之间的古嚚(银)州,即今铁岭。至此,始称铁岭,直至现在。通过研究,可以说在历史上铁岭从未称过“三韩”。
    既然如此,为什么《新证》作者却说明代与后金的铁岭为“三韩”呢?原来是他们看到《奉天通志》的《金石志》中,有建于明万历四十二年的《凡河城重建永宁庵碑记》和后金天命十年的《重修永宁庵碑序》。由于碑文中有“三韩”字句,于是就认为铁岭在明清时期称“三韩”。其实,这是先入之见的看法,碑文中的“三韩”不指铁岭。
    那么“三韩”指什么?我们认为是泛称,是对一个大范围的称呼,是一个地区的代词。这个结果的造成,是明清时人对古代民族和地理概念的一个误认。明清时人没有将高句丽和三韩明确区分开,于是就把它们混淆在一起了。这里举一个例子,清初在平定吴三桂叛乱之后,康熙二十一年因“仰荷祖宗在天之灵”,康熙皇帝亲来辽东祭告太祖、太宗之陵。内廷供奉翰林院侍讲高士奇随行,他写了《扈从东巡日录》,在其临行前,很多朝臣为高送行并赠诗,高士奇说“友人宠斯行也,得赠行诗若干首”,收入其“日录”中。其中有清代著名的大学者徐乾学一首,诗中有句称:“辽海看绵旷,桥陵拜古蠲,圣情欢宴镐,庙略重巡边。石砮征时古,牛鱼入馔鲜,三韩风尚朴,百济地形便。”这次祭陵要去之地,徐乾学是清楚的,就是到辽东祭太祖、太宗之陵,地点为今沈阳、新宾,诗句中所指的事物,也都在斯地,但没有一处是指小地名的。辽海、三韩、百济,都是大地域。正是由于诗中“三韩”是具体指为辽东,所以李文信先生在读过“东巡日录”徐诗后批注说:“三韩、百济与满洲何干?有名学者毫无历史知识,一般诗人可知”[7]。一诗一批注,“三韩”所指为何,最明白不过了,还用再解释吗!此外,同书“赠行诗”中还有一位大理寺左评事高层云送高士奇的诗,有句云:“玉殿词臣重扈跸,建标天阔出三韩”,更是直接点出高士奇此次扈从东行是“出三韩”即到辽东地方去。由此可见,明清时期很多人都误认为辽东地区就是“三韩”。
    现在我们来看万历碑。碑文说:“三韩凡水之隈,一弹丸地,蕞尔小郭,有庵。”这是说庵的所在地方。但对这句话要做一个较合理的分析,才能准确地反映出其文义,不能只要见有“三韩”就认为是指该地。庵是建在明代的凡河城,凡河城是明辽东都司所辖铁岭卫下的一个所城,最近经考古调查与试掘,实测出“凡河城南北长534、东西宽418米,为较规整的长方形”小城[8]。因此说,庵所在之地的凡河城乃“一弹丸地,蕞尔小郭”,难道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么!因其是座小城,恐不为外界所知,遂于其前冠以较大的地理位置的概念,也是为文惯例,又因其是碑文,总要有点文学色彩,于是就用“三韩凡水之隈”来说明。“三韩”者,即“辽东”之代词也,“凡水之隈”,才是点出庵在“凡河城”凡水弯曲流转河旁的具体地方。从碑文后面署“凡河城备御以都指挥体统行事指挥佥事高中选撰”的落款结衔上也可以看出来,他说自己是“凡河城备御”,而没有称“三韩”,这与《新证》作者在对此考证说:“证明明代人称铁岭县为‘三韩’”(见66页),不知怎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们再来看天命碑。碑文说:“凡河有庵,名曰永宁,……不料戊午,三韩竟沉。景色萧条,丁壮凋零。极目千里,泪洒边庭。城池既覆,享视蔑人。”《新证》作者根据这几句话,认为:碑文“说的戊午年,即天命三年(1618年)凡河城沦陷于后金的事。天命三年后金攻陷抚顺后,继而攻陷铁岭县境凡河流域十一座城堡及四屯,使铁岭卫城处于孤悬之境。次年亦攻取之。‘不料戊午,三韩竟沉’之句,显然称铁岭县境为‘三韩’”(见新证66页)。
    我们于此暂且不说“三韩”是否为铁岭,先看一看戊午年的史事是否如《新证》作者所说,就可清楚“天命碑”所记“三韩”指的是什么了。戊午年,是公元1618年,为明神宗朱翊钧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努尔哈赤天命三年。在这一年里明和后金之间发生的大事,据《明实录》记载:万历四十六年四月,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誓师伐明。四月“甲辰(十五日,公历5月9日),建酋奴儿哈赤诱陷抚顺城,中军千总王命印死之,李永芳降”。“庚戌(四月二十一日,公历5月15日),总兵张永胤帅师救抚顺,力屈死之。”“丙辰(四月二十七日,公历5月21日),署兵部尚书薛三才奏,日者奴酋突袭抚顺,分兵四掠东州、马根单三堡,同日见克。”闰四月“癸亥(初五,公历5月28日),上谕兵部曰:辽左失陷城堡,殒将丧师,损威殊甚。”闰四月“甲子(初六,公历5月29日),上谕兵部曰:近闻虏众暂出边外,狡谋叵测,沿边将士,尤当十分戒备,以防再逞”。五月“丁未(二十日,公历7月11日),奴酋攻陷抚安、三岔口儿、白家冲三堡”。六月“辛酉(初四,公历7月26日),大学士方从哲言:奴自破抚顺之后,伏处月余,咸谓秋高复逞。不谓于前月初九,统领大众,将抚安三堡一时克去。昨塘报又谓,虏骑往南,由懿路东一带深入,总兵与中军虽驻凡河、懿路,而众寡不敌,万一懿、凡不守,则沈阳危,而辽阳以西,势且岌岌。”六月“癸亥(初六、公历7月28日),户科给事中官应震言:“奴先后克去六城,中间墩台多至一百一十五座,自抚顺至张家楼子凡三百里,渐不可支。”“癸亥,辽东巡抚李维翰奏:狡虏于前月二十二日出境,随于二十七日突出,四五日间,更番入犯,意在乘隙攻堡。赖有开原道冯瑗预撤边堡,凡赀粮人畜,归并大城,山寨屯民,早知趋避,以牧野无所掠。又见凡河、懿路二城,往来有兵防护,是以出境。”七月“戊申(二十二日,公历9月10日),奴酋攻克清河堡,守将邹储贤、张斾死之,……中军千把总韩天锡、何良有等二十员、民兵共约万人皆陷没”。八月“庚申(初四,公历9月22日),敕赐经略杨镐剑一口。先是,奴克清河,全辽震动”。“癸亥(初七,公历9月25日),兵科赵兴邦奏:总兵李如柏在辽阳,既知奴犯清河,乃舍清河而防懿路,出奇应敌,固如是乎。”同一天“癸亥,经略杨镐奏:贼陷清河,时叆阳千总陈大道、高炫等,闻风擅离城守,已经枭示。乃宽甸近逼虎口,城小兵单,人鲜固志,已令搬移辽阳,或暂移山城,粮米不能搬者,俱令焚毁,为清野之计。又近获奸细,知夷一二日欲犯沈阳,以待援兵之至”[9]。
    以上就是戊午年明与后金在辽东地区所发生的事情。从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三韩竟沉”与“凡河城”毫无关系!怎么能说凡河(也可包括铁岭)就是“三韩”呢?实际碑文“不料戊午,三韩竟沉”这句话,是指万历四十六年辽东发生的重大事变。因为从这一年开始,后金伐明,导致明朝灭亡!碑文是在此后之第七年写的,对这个结果是清楚的,怎么不是“竟沉”?在这一年,努尔哈赤伐明,明朝开始丢失辽东的大片土地和许多城堡,军民大量伤亡,损失惨重,已经是“全辽震动”,这不是“竟沉”是什么?我们从上引《明实录》也可以看出来,所说:“辽左失陷城堡”,“奴克清河,全辽震动”,丢一个凡河城能这样吗?再说此时凡河城未失。并且我们看到,《明实录》可以用“辽左”代替“辽东”,《永宁庵碑序》就不能用“三韩”代替“辽东”吗!再说,碑文已经说了凡河是一小城,弹丸之地,前边加以从属之大地域以表明其地理范畴,这是历来为文之惯例,这也是不可或缺的。其中并没有如《新证》作者在其书中所说的那么难以揣度甚至非常神秘的东西在内,如果不像他那样“挖掘”就无法使这些问题得到解释。
    下面,我们再用《新证》作者在其书中另引的一例来说明。作者为证明“三韩”是凡河,特别使用了蓟辽总督袁崇焕于天启七年(后金天聪元年, 1627年)给皇太极的信,其中说:“然汗家十年战斗,驱夷夏之人肝脑涂地,三韩膏血侵渍草野,惨极痛烈”(见新证66页)。作者据“三韩膏血”说:“袁崇焕所云‘三韩’系指辽北凡河流域惨遭杀戮的广大村民。”这个观点就更是问题了。我们先看一看到天启七年明与后金之间是一个什么形势,就知道袁崇焕所说的“三韩”指的是什么了。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六月后金军攻陷开原,七月攻占铁岭;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后金军攻陷沈阳、辽阳,袁应泰自焚而死,辽河以东大小70余城尽降,四月后金从萨尔浒迁都辽阳;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后金攻陷广宁,熊廷弼下狱论罪;天启五年(1625年),后金从辽阳迁都沈阳;天启六年(1626年),二月后金军围攻宁远城,袁崇焕率军民死守,后金军大败而退,八月努尔哈赤因炮伤致死,九月皇太极即位。在此之后,袁崇焕给皇太极信,在此之前和这中间经过多少战事,辽东地区绝大部分已为后金所有,抚顺萨尔浒之战,明军一役官员即死“三百一十余员名”,“阵亡军丁共四万五千八百七十余名”[10],这不惨烈吗?沈阳、辽阳之役,“实录”记载的场面亦颇惊心动魄,据史载辽阳城破后,努尔哈赤军“大杀在辽商贾五万人”[11],这还不够惨烈吗?凡河城有过这样的战斗?此时写信,袁崇焕把所有发生在辽东的惨烈战事都忘了,唯独只记得一个并没有什么名的、而且没有经过大战役的一个小小的所城,这是可能的吗?我们认为,此时的“三韩”正是“辽东”的代名词。因为这时的辽东,经过十年战争,大小百余战,大部分土地与重要城堡已全入后金之手,这时人们看到的可不只是“凡河城”!凡河城是一个什么地位?在明代有这么重要吗?明代与后金斗争的惨烈之状,是整个辽东,并不是“凡河城”。因此,“三韩膏血”,指为辽东,才是真实的写照。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
    五、明清以来所称的“三韩”指的是什么
    关于“三韩”一词,早期不多见,只是到了明清时才在一些文人中流行,有时出现在诗文中,有时出现在某些人的籍贯里。但这绝不像《新证》作者在其所著的书中说的那么复杂,说成是:曹雪芹的先人不报籍“铁岭”而报籍“三韩”,是清初皇帝下令不许使用旧名造成的。
    《新证》作者说:清太宗皇太极于天聪八年下令,“朕缵承基岂可改我国之制而听从他国!嗣后我国官名及城邑名,俱当易以满语,勿仍袭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备御等旧名。……其沈阳城称曰天眷盛京,赫图阿喇城曰天眷兴京。毋得仍袭汉语旧名,俱照我国新定者称之。若不遵新定之名,仍称汉字旧名者,是不奉国法,恣行悖乱者也,察出决不轻恕”(见新证74页)。因不许称旧名就使曹雪芹祖辈之人想出这个妙法,用“三韩”代替“铁岭”。
    不仅如此,接着又出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明铁岭卫是在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七月被后金军攻陷的,至康熙三年(1664年)六月设“铁岭县”,中间有45年时间。对这45年,《新证》作者说:“自1619年至1664年,‘铁岭’的建置在中国历史上消失了45年之久”(见新证74页)。这是因皇帝下令不许称旧名,而使铁岭45年没名。曹雪芹的祖辈曹世选等人因此时铁岭没名,他们不知道自己籍贯填写什么名称,《新证》作者就说:“曹世选、曹振彦、曹玺都是皇太极时期的人,他们岂敢冒天下之大不讳(韪)用已经废除的又是明时的‘铁岭’之名称为自己的籍贯?他们只能用前朝辽金时的‘三韩’代替‘铁岭’(见新证74、75页)。这真是超出人们想象之外的奇想!我们在前边已经说明了辽金时期的“三韩”不在铁岭,那么其时曹家的人或是为曹家写文章署其籍贯的人,怎么知道要用辽金的“三韩”来代替“铁岭”呢?他们又是怎么定的铁岭在辽金时期叫“三韩”?如果是这样,又产生一个问题,即铁岭在康熙三年已设“铁岭县”,可是当曹寅在34岁过生日时,被《新证》作者在书中大谈的韩菼写《织造曹使君寿序》,还写“三韩曹使君子清”,此时是康熙三十年,清朝设“铁岭县”已经二十七年了,已不存在“铁岭没名”和“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问题,铁岭早已有了自己的县名,可是为什么不写“铁岭曹使君子清”,却还冠以“三韩”呢?不称自己朝廷颁发的建置地名,而要用“前朝辽金时的‘三韩’代替‘铁岭’”,这就不冒天下之大不韪了吗?请问《新证》作者如何自圆其说!
    我们再看皇太极下令的问题。谁都清楚,清朝在建立政权后,是改了官名,也改了一些地名,但也并未全改,铁岭实际就没改名,明代叫铁岭卫,清代叫铁岭县。再说一个王朝被另一个政权推翻了,前朝的地名就都不用了?形成一个时空上的空白,这是可能的吗?这在我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只有宣布改名的,才称新名,不然一律都叫旧名,这是历史惯例。如果真像《新证》作者说的那样,都没有了自己的地名,从此地到彼地去,自己都说不清了要到哪里,这还成世界吗?况且铁岭没有名字长达45年,这里的人们怎样生活?《新证》作者想过吗?可是该书却说:“皇太极所说的‘他国’即是‘明朝’。‘总兵、副将……’及‘沈阳城’、‘赫图阿喇城’都是明朝‘官名及城邑名’,皆不许用,如‘铁岭’、‘开原’等自然也不许用了。若用,则‘是不奉国法,恣行悖乱者也,察出决不轻恕’”(见新证75页)。此处《新证》作者又没认真分析研究,说铁岭、开原等名称都不许用了,其实是《新证》作者没有弄清楚皇太极此次下令的全部内容,在文告中,皇太极也只列出沈阳中卫城改称盛京,赫图阿拉城改称兴京,其下紧接着就说“俱照我国新定者称之。若不遵新定之名”,才是“不奉国法”等情。这跟《新证》作者说的完全不一样,铁岭也没有“新定”名,谁说不许再称原来之名了?没名长达45年之久,这是可思议的事情吗?果真如此,别说是偌大一个州县没有名不行,就是一个村屯没有名也是不行的,这不仅是使当地的居民活动不便,而对统治者来说问题就更大了,朝廷将无法进行其正常的统治行为,一个州县连个名称都没有,如何实现中央对地方的管理?这45年朝廷就没派遣官员?这个说法能立得住吗?事实上,这也不是曹雪芹祖辈报籍不称“铁岭”而报“三韩”的理由!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用《新证》作者在书中指出的那样:旧名皆不许用,那这45年之久这个地区岂不乱套了,有的人想起了用“三韩”,但这只能是少数人,那大多数人该用什么呢?能你用一个、他用一个,谁来统一?因此,我们认为《新证》作者在书中的繁复考证,对解决曹雪芹家世籍地的研究,只增加了混乱,且于事无补,反而削弱了对论题正确意见的力量。
    《新证》作者在书中还指出,有些铁岭籍人在其籍地上也报“三韩”,而不称“铁岭”,这是“确指铁岭为‘三韩’”,如“三韩郎廷佐”,诗人杨慰农,籍地也署“三韩”(见71、72页)。其实这是明清时期“文士”圈中流行的一种风气,是一种“儒雅”的表现,我国向来就有不直呼其名的传统,在籍地的报称上,长时间以来很多人都用过代称。三湘、八闽、岭南、山阴、中州等,使用的还少么?并且这种报称直到现在还在流行,见于许多人的各种作品里。随手拈起一例,书案边李仲元的作品就署“辽左李仲元”[12],他是沈阳人,曾任沈阳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沈阳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可是他署籍地不写“沈阳”,而是称“辽左”,能说“辽左”就是“沈阳”吗?在此,“三韩”和“辽左”还有什么区别吗!谈到这里,曹雪芹祖辈等人的署籍问题也就清楚了。这里再指出一点,就是《新证》作者在书中说:“曹寅之‘千山’、‘长白’,无论是‘雅号’还是寓其籍地,都不是确指今辽阳。曹寅之‘千山’无论指千朵莲花山,还是千山山脉,亦与今辽阳无涉。不可忽视之点是:鞍山市在今辽阳市之南,千山之千朵莲花又在鞍山之南,属于今鞍山市辖地。若以千山指行政建置,只能指今鞍山,不能指今辽阳。故‘千山’,‘长白’对于今辽阳,实在无法牵强”(见58、59页)。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古代鞍山是今辽阳辖地,鞍山出现建置是近代之事。1918年以前,鞍山还是一片田野,其年5月,日本于今鞍山市区建立制铁所,开始修建街道与居民住宅, 1919年鞍山新市街才形成。明清时期,鞍山没有行政建置,千山归辽阳管辖,此事一点都不牵强。至于“千山”、“长白”之争,那是《红楼梦》研究的事,笔者不欲置喙其间,故只指出其历史地理研究之误。
    最后再简括说明,“三韩”在东北确实存在过,即中古时期辽代建有“三韩县”,但其地不在今铁岭,而是在赤峰。双州与韩州,也不在“三韩”之地。明清时期所谓的“三韩”,也不指今铁岭,而是其时“辽东”的代词。笔者年届七旬,深恐思维不敏,所辨略如上述,如有不当,请识者教之。 
    注释:
    [1]《辽沈晚报》2003年7月10日发表《因质疑<东北通史>一说法,铁岭学者李奉佐苦苦查证三十年,“古襄平铁岭说”激起千层浪》一文。《辽宁老年报》2003年7月24日发表《李奉佐: 30年考证一地名》一文。这些文章,讲述其新观点的提出和对学术界的影响,因此不容不辨。
    [2]李奉佐:《曹雪芹祖籍铁岭考》,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12月版。李奉佐、金鑫:《曹雪芹家世新证》,春风文艺出版社2001年2月版。
    [3]脱脱:《辽史》卷37《地理志》上京道“永州”。
    [4]姜念思、冯永谦:《辽代永州调查记》,《文物》1982年7期。
    [5]怀德县文物志编写组:《怀德县文物志》,吉林省文物志编委会1984年12月版。
    [6]曹廷杰:《东三省舆地图说》中《怀德县即信州考》谓:“开原东北至信州三百十里,今有城,……土人犹呼为信州城。”
    [7]李文信:《李氏<辽海丛书>批注·<扈从东巡日录>批注》,辽沈书社《辽海丛书》影印本第五册, 1985年3月版。
    [8]铁岭博物馆考古工作队:《铁岭大凡河及附近地区考古调查与勘探报告》,《铁岭文博》创刊号, 2002年10月。
    [9]《明实录》卷565~574《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
    [10]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1。
    [11]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3《建州》。
    [12]李仲元:《李仲元书法集》,辽宁美术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作者简介:冯永谦,男, 1935年12月生,辽宁沈阳市人,现为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会秘书长。
    原载:《北方文物》2004年第3期
    
    原载:《北方文物》2004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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