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红楼梦》,发现了一宗奇事,便是第九十二回的“评女传巧姐慕贤良”,这一节描写的是:贾宝玉为王熙凤的女儿巧姐讲解《列女传》,却抓住了“曹”姓开了个很大的玩笑,而有“引刀割鼻”的说法。 如果《红楼梦》的作者真是曹雪芹,他为什么要用上“引刀割鼻”的引证,自己挖苦自己,自己开自己的玩笑呢?这不可能是毫没来由、毫无理由的。 原来《红楼梦》的著书人,正在彻头彻尾的作着“字形游戏”,而“引刀割鼻”则恰好是游戏手法之一,其他类似的游戏手法还很多,不只是“引刀割鼻”一端。 要明了著书人的“字形游戏”用意,就要从“评女传”这一件事说起。 ◎引刀割鼻字形游戏 第九十二回的完整回目是:“评女传巧姐慕贤良,玩母珠贾政参聚散。” 问题出在上半回,原文有如下的描写: ……巧姐便请了安,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巧姐道:“昨日听见我妈妈说,要请二叔叔去说话。”宝玉道:“说什么?”巧姐道:“我妈妈说,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不知道我认得不认得。我说:都认得,我认给妈妈瞧。妈妈说我瞎认,不信,说我一天尽子玩,那里认得!我瞧着那些字也不要紧,就是那《女孝经》也是容易念的。妈妈说我哄他,要请二叔叔得空儿的时候给我理理。” 巧姐所说的以上一番话是引子,所要引起的是下文: 贾母听了笑道:“好孩子,你妈妈是不认得字的,所以说你哄她。明儿叫你二叔叔理给他瞧瞧,他就信了。”宝玉道:“你认了多少字了?”巧姐儿道:“认了三千多字,念了一本《女孝经》,半个月头又上了《列女传》。” 《红楼梦》著书人的手法,先不说《列女传》而把《女孝经》放在前面,作为掩护;其实重心只在于《列女传》,是以接着便有如下的叙述: 宝玉道:“你念了懂的吗?你要不懂,我倒是讲讲这个你听罢。”贾母道:“做叔叔的也该讲给侄女儿听听。”宝玉道:“那文王后妃不必说了!那姜后脱簪待罪,和齐国的无盐安邦定国,是后妃里头的贤能的。”巧蛆听了,答应个“是!”宝玉又道:“若说有才的,是曹大姑、班婕好、蔡文姬、谢道韫诸人。”巧姐问道: “那贤德的呢?”宝玉道:“孟光的荆钗布裙,鲍宣妻的提瓮出汲,陶侃母的截发留宾,这些不厌贫的,就是贤德了。”巧姐欣然点头。宝玉道:“还有苦的,像那乐昌破镜,苏蕙回文。那孝的,木兰代父从军,曹娥投水寻尸等类,也难尽说。”巧姐听到这些,却默默如有所思。 以上的大段描写,究竟有些何等的用意呢?答案应该是:认字,是第一提醒。巧姐认了字不懂,宝玉要讲给她听,是第二提醒。真是讲给巧姐听吗?非也!是睢恐读者不懂,故而要提醒读者,为读者作解释。 然则主旨何在呢?首先是略提“脱簪待罪”,然后再略提“截发留宾”及“投水寻尸”,凡此仍然是掩护;其他的贤德及苦,也尽是泛说。实际上可以从巧姐之问看出,他既知有“贤德”这一回事,显然是早已了然于胸的了!所以要问,着眼点就是要让著书人写出如下的数语: 宝玉又讲那曹氏的引刀割鼻及那些守节的,巧姐听着更觉肃敬起来。 以上已点明了“曹氏的引刀割鼻”故事,也就是写到了扼要之点,当然可以截然而止了!但是,著书人惟恐过于明显,因此还要再接一段如下的浮文: 宝玉恐他不自在,又说:“那些艳的,如王嫱、西子、樊素、小蛮、绛仙、文君、红拂,都是女中的……”尚未说出,贾母见巧姐默然,便说:“够了!不用说了!讲的太多,他那里记得。” 当然是够了!不用说了!因为主要的“曹氏”与“引刀割鼻”,业已用尽“烘云托月”的方法写了出来,也就可以借重贾母的一语,如截奔马那样的适可而止了! 关于《列女传》,实际上仍是掩眼法。著书人提及的“曹氏”,应该是《女儿经》记述的曹文叔妻的故事。 手头没有《女儿经》,但却有一册内地出版的《改良女儿经》,以下是白话体的译文: 令女是三国时魏国夏侯文宁的女儿,曹文叔的妻子。文叔早死,令女受反动贞节观的毒害很深,怕家里人让她改嫁,于是就剪了自己的头发,割了自己的耳朵,表示决心不再嫁人。后来曹家全家被司马氏所杀,令女被接回娘家,家里人再次劝她改嫁,她又用刀割掉了自己的鼻子,表示守寡的决心,以保全贞节。 从以上的记述,可以获知除了引刀割鼻之外,另有剪发、割耳的两桩事实。又兼贾宝玉一连提及曹大姑、曹娥、曹氏三个曹姓女子,用以点明“曹”字,用意也就十分明显了!《红楼梦》的著书人,正要把一个“曹”字,施以剪发、割耳、割鼻等等的刑罚,然后成为“贾”字的上半部。而“贾”字再削去双足,则又是“曹”字的下半部了。 ◎贾代表假曹隐喻伪 于是,就牵涉到《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的问题了!致力于“红学”研究的潘重规、杜世杰两位专家,都是否定曹雪芹之说的,这两位专家已先行了一步。我则是发现了以上的挖苦“曹”字这一疑点之后,特地走访另一位“红学”专家李知其先生,方始破了疑团。 李知其先生著有《红楼梦谜》一书,由于是非卖品,外间不经见。承他见示之后,始知他在书中的第三章第七节,也指出“曹雪芹”只是化名,持论与潘重规、杜世杰两位先行者相同。李先生在专论作者的这一节里,便有如下的深中肯綮之阐释: 曹雪芹的“曹”字,所藏谜语很容易猜释。先从字形看,且拿一个代表假朝的“贾”字,按第二回所说的“凿牙穿眼”,及第六十七回所说的把“腿”给“打折了”,便可构成一个“曹”字。自然,又可以倒过来说:先拿出一个代表曹魏的“曹”字,按第九十二回所说的“截发”或“割鼻”,加上第一百十五回所说的“割舌头”,或第六十九回所说的“敲你的牙”,再依第三十回那句“抓住”“脚”,“两个都扣了环”,就可以成功一个“贾”字。(中略)再请细看第九十二回,出现“脱簪待罪”、“截发留宾”、“寻父尸首”、“引刀割鼻”等词语时,特别引述了曹大姑、曹娥、曹氏三人以点明一个“曹”字,并又出现“魏国”的“魏”字以映衬曹魏,岂似无意的笔墨? 李知其先生当面见告:“魏”谐音“伪”,因此怀疑“曹”乃是伪姓,曹雪芹并非著书人的真姓名。也就是: “贾”代表“假”;“曹”隐喻“伪”。 此外我还有另一发现,便是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下册“靖本传闻录”一章中,曾有如下的记述: 但“天香楼”一名,据说靖本正文却作“西帆楼”,并有批云:何必定用西字,读之令人酸笔(鼻?)。这是否足以说明靖本此回,还保留了某些原稿的痕迹,而后来作者索性就接受批者意见,连“西帆”二字也改去了? 按:如上的揣测完全不错,因为《红楼梦》书中有甚多“西”字,并未避讳。 正确的解释应该是:“贾”字的下半身,也给腰斩了!故而只剩下了一个“西”字,因此也就要“酸鼻”。 李知其先生同意了此一观点,认为“正是此意!” ◎列本出现 怪字照抄 字形游戏的非止一端,我的另一发现是:列宁格勒图书馆收藏的《石头记》抄本,已由中华书局印行出版,全书凡六厚册,我从书中的好多处,看到一个“又”字,有一种不同的写法,乃是上面是一画的“一”字,下面是“义”字。 于情于理,“又”字只应是两笔,篆文亦然。而列本的《石头记》却由书法最稚嫩的人抄成三笔,可知乃是按照原著照抄、照写。 也就是:原著就是把一个“又”字的上面一笔写过了头,成为“一”字。 这又是何等的用意呢?就教于李知其先生之后,获得了出乎意外、令人惊喜的答案。 原来是“文”字砍去了头,遂剩下了上面一画,下面凑上一个“义”字。 这又牵涉到书中一个小厮的姓名——潘又安;也就是第七十一、七十二回所写的司棋的那个吓得逃之天天的表弟。 李先生所著的《红楼梦谜》第二章第十三节,专谈“绣春囊”的问题,而有如下的分析: 第七十四回说司棋所得“绣春囊”原是她表弟潘又安给她的。试从司棋谐时忌的路子顺着想,潘又安这个名字有什么托意呢?先前在第七十一回及七十二回出现的潘又安,作者没有点出他的姓名,只含糊的说成是司棋的“姑舅兄弟”或“姑袁兄弟”,颇像第二十九回提到贾蓉新近续娶的媳妇时,也不提名姓,这样掩掩映映,岂似没有深意? 看来.“又”字似是文字斩去头上一点,“安”字是将文字的字斩去子,而换上一个与子有相反义的女字,是况犯文字罪人家的男子俱被斩首,女的没入官家为奴的意思。但为什么要让他姓“潘”呢?这回凤姐问王善保家的:“正是这个账竞算不过来。你是司棋的老娘,她的表弟也该姓王,怎么又姓潘呢?”真也“问得奇怪”了。其实作者故意借王熙凤多此一问,以引起读者思考“潘”字的藏谜。首句“正是这个账竟算不过来”,已点出雍正的正,暗示此时所说的是“维民所止”引致的文字狱那类血账。司棋是王善保家的外孙女儿,她的姑表兄弟姓潘,那有什么出奇?王熙凤出身于古老大家庭,什么复杂的亲属称谓没计算过? 哪儿会把姑表、姨表混作一家子的道理?看来多半是这个“潘”字并有藏谜的深意,所以作者让王熙凤说一句叫读者生疑的话。 然则“潘”一字的藏谜,又是何等的谜底呢?李先生续有如一的剖析: 且先把“潘”谐读作判,审判的判,又因审判的审和潘字颇有相同的笔画,拿“潘又安”看成是说审判文字似错不到哪儿去了。但我还是喜欢再审慎一点,多找一些附会作猜释。倘若读者同意说第四十五回,李纨和风姐有一句对话不是闲文,我就可多得一个索解。却说李纨问凤姐:“这诗社到底管不管?”凤姐儿笑道:“这是什么话? 我不入社花几个钱,我不成了大观园的反叛了吗?”结果是她到底“管”了。第五十回的凤姐虽然未有读过什么书,竞也会起一句诗:“一夜北风紧”,这儿的“北风”指北朝,也就是清廷。《东华录》载雍正帝于七年五月二十一日申斥吕留良所遗的日记:竟“称我朝或曰清,或曰北”;乾隆帝亦于二十年三月十三日,透露了胡中藻曾用“北风”一词讽清。凤姐而今用“紧”字来形容北风之声,是报道清廷加紧镇压的意思了。难怪这回的黛玉,在“北风紧”过去之后,咏了一句“无风仍脉脉”,暗用 《古诗十九首》那句“脉脉不得语”,脉脉是已写之写,“不得语”才是不写之写。宝琴哪会有听不明白的道理? 所以她立即按上一句:“不雨亦萧萧”,这儿“不雨”谐不语,表示同情黛玉的不敢语。可信潘又安的“潘”字亦可谐作“反叛”的叛。潘又安无论看成审文字、判文字、叛文字,都能帮助把“绣春囊”的谜语猜出来。何况潘又安给司棋的“字贴儿”是“大红双喜笺”,已暗示了文字有双关歌颂大明而讥刺满清的戏笔。读白话小说的文人若肯兼读一些历史,知道康熙年间有庄廷铣、戴名世、方孝标等文字大狱的惨剧,就不会怀疑何以不识字的王熙凤有本领把潘又安的信当众朗诵了。 ◎文字砍头 案字刖足 以上的剖析,可谓合情合理之至。否则抄书的人何以会“字照抄”,抄成了“文”字砍掉了头呢?可知原著正是如此写法。我的补充理解则是:“潘又安”即是“判文案”,象征了“文”字砍头,“案”字刖足,也正是针对当时多起的文字狱,滋生了极度的反感,因而利用一个小厮的姓名作出了暗示。 又按:庚辰本的“表弟潘又安拜具”句下,有“名字便妙”四字夹注。列本的句下夹注则是“名字更妙”。妙在何处呢?可以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又一个潘安。其二就是:“文案”二字的上砍头、下刖足。 单是这一种字形游戏,就可以窥知《红楼梦》一书的绝非苟作。书中类此的别有用心之部署,多到不可胜数。善读此书者只要循此方法,便能够探索出更多的命意所在。这也就是《红楼梦》的所以值得研究,所以成为“红学”的玄妙之处。如果只作“艳情”小说阅读,就辜负了著书人的“一把辛酸泪”了! 原载:《四海红楼》(下) 原载:《四海红楼》(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