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封建统治者是非常重视婚姻的,称为“人之大伦”,他们说: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诸如此类。当然,这是从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和利益来论证这种重要性的。 马克思主义者并不回避而且十分重视爱情婚姻问题的研究。爱情婚姻是社会的产物,它反过来又反映社会制度及其发展状况。所以,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爱情婚姻的性质和地位是不同的。我们要认识《红楼梦》中爱情和婚姻的描写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就要看一看爱情和婚姻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具有什么性质,占有什么地位,看一看它是怎样反映这个社会的。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经指出,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家庭,最初是人类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私有制发展起来,就成为所有制的从属关系,并且受所有制的支配。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生产还不发展,这就决定了宗法血缘关系还有相当大的力量,决定了婚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种血缘宗法的制度和婚姻关系从属于封建所有制,并且受封建所有制的支配和决定,但是反过来又是为巩固和维护封建所有制服务的。封建阶级思想家称婚姻是“人之大伦”,就是这种情形在观念形态上的一种表现。《红楼梦》中关于爱情婚姻描写的意义,就在于它以高度的艺术性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这一历史特点。 《红楼梦》的主题是描写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值得注意的是“四大家族”构成一个地主官僚集团,就是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的。 “四大家族”相互之间通过联姻的办法来巩固、扩大他们在社会上的政治和经济的利益,而在家庭的内部,他们又总是把子女的婚姻看成是家族的巩固、事业继承的大事来加以考虑和处理的。正是在这些地方,表现了封建所有制,封建政治与宗法婚姻之间的历史联系。正因为如此,恩格斯把王公贵族的结婚,称之为“一种政治行为”。这就从根本上表明了《红楼梦》关于爱情、婚姻的描写与《红楼梦》政治主题的一致性。 一 过去,我们分析《红楼梦》中描写的爱情和婚姻,一般多限于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个人物及有关事件,事实上《红楼梦》中关于爱情和婚姻的描写要丰富得多,广阔得多,而且只有把这丰富、广阔的内容揭示出来,才能充分认识《红楼梦》关于爱情、婚姻描写的思想和艺术上的意义。 在阶级社会中,婚姻总是阶级的婚姻,当然曹雪芹还不可能具有明确和自觉的阶级观点,但是他看到了并且在自己的作品中表现了这种不同阶级的婚姻。 我们先来看一看,《红楼梦》所描写的统治者之间的婚姻。这种婚姻表现了以下的一些特点: 第一,男性统治者的多妻制,这就是主子中的普遍的纳妾。恩格斯说:“事实上,一夫多妻制,显然是奴隶制度的产物,只有占据特殊地位的人物才能办到,……现在整个东方还是如此,多妻制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多妻主要是用购买奴隶的方法取得的。” 《红楼梦》描写的主子,都过着腐朽的多妻的生活,他们利用自己显贵的地位和拥有的财富,随意地收用女奴为妾。贾政有妾周姨娘、赵姨娘,她们原来都是奴隶出身。贾赦在这方面更加无耻,须眉斑白,还是“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女奴中略有些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他看上老太太房里的丫头鸳鸯,没有得逞,转身就花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嫣红。更加无耻的是,他竟把自己收用过的妾秋桐赐给儿子贾琏,作为对贾琏办事得力的“犒赏”。贾琏则终日干着“偷鸡摸狗”“眠花宿柳”的勾当,随意地蹂躏女奴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统治者这种堕落,直至违反自然地玩弄男童,第七十五回写的就是这种丑事。作者还特别指明,这是贾珍在居丧期间生出来的破闷的法子。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如此种种,在统治阶级中间,不仅完全被允许,而且正是统治者所维护的封建制度的产物,所以毫不奇怪,贾琏种种无耻的勾当,并没有受到贾母严厉的责备,相反,她却嫌凤姐醋意太重;“什么要紧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呢?从小儿人人都打这么过……”。现在听起来,祖婆婆对孙媳妇说出这样的话来,真叫人吃惊。但这种丑恶的行为,在统治阶级中间则是司空见惯的。在处理鸳鸯事件中,贾母责备贾赦,并非贾赦荒淫无耻的勾当引起她的厌恶,而是贾赦、邢夫人背着她算计自己称心得用的女奴触犯了她的尊严,并由此推开去怀疑王夫人、凤姐等人对她的孝心。贾母对邢夫人说得明明白白:“……我正要打发人和你老爷说去,他要什么人,我这里有钱,叫他只管一万八千的买去就是,要这个丫头,不能,留下服侍我几年,就和他日夜服侍我尽了孝一样”。 另一方面正如恩格斯所一再提醒我们的, “正是奴隶制与一夫一妻制并存,正是完全受男子支配的年轻美貌的女奴隶的存在,使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这种性质它到现在还保存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也是如此。正是这种性质,产生了中国封建社会妇女“从一而终”的残酷的封建道德。 《红楼梦》中的大奶奶李纨,就是这种道德的体现。李纨青春丧偶,心如古井,形同枯木,信奉《女四书》《列女传》之类的道德教条,“惟知侍亲养子,闲时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花团锦簇的大观园中,孤苦寂寞地度过了一生。“竹篱茅舍自甘心”,李纨恪守封建道德,抚孤成立,贾兰爵禄高登,因而赢得贾府统治者的赞美。但是作者并不是赞美,而是用同情的笔调描写李纨的命运: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 “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这是对封建婚姻制度很深刻的揭露。 第二,在封建所有制下统治者中间的婚姻,是以权衡利害的政治经济为基础的。由于夫妻双方的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同,必然造成夫妻之间和家庭中固有的无穷无尽的矛盾。在荣府主子中,由于各人的地位不同,他们所掌握的实际权力也有大有小。邢夫人是贾赦的续弦,又出身于庶族地主,她虽是长房媳妇,却没有什么权力;在夫妻关系上,也不得不屈从于贾赦的淫威。贾赦要讨鸳鸯为妾,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反对的,邢夫人却甘心充当贾赦的“说客”。王熙凤则不同,她出身子显赫的王家(王子腾从京营节度使,升任九省统制,最后做到内阁大学士),因此就可以这样气势汹汹地对贾琏说:“……你们看这个家什么石崇邓通的,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还够你们过一辈子呢!说出来的话也不怕臊,现有对证,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那一样配不上你们的。”这是以王家的财势傲视贾琏,贾琏在王熙凤面前,不得不“倒退一射之地。”以后王家也衰落了,这是构成王熙凤在贾府势孤力竭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随着私有制提出的财产继承权问题,产生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多子多孙是福禄的象征,妻子容忍丈夫纳妾是妇女的美德,“嫉妒”被认为是一种卑劣的思想行为,列为“七出”之条,如此等等。王夫人只有一个儿子宝玉,这是她安身立命的资本。邢夫人口上虽说无儿无女,落得清爽,其实正是她的心病,她只好容忍贾赦去胡作非为。王熙凤无论权势、才干都是压倒贾琏的,唯一的不足,致命的缺陷,就是没有养出一个儿子来。“七出”第一条就规定:“七出者,无子一也”,事关“宗祧”,它日益威胁着王熙凤在家庭中的地位,她日夜担心贾琏纳妾养出一个儿子来。王熙凤的办法是,除了严防贾琏之外,在身旁留着忠心于她的平儿,逼着平儿作了贾琏的“屋里人”。她这样做,也是用心良苦,处心积虑的,一是“显他贤良名儿”,不容纳妾,这在贾府的舆论是很难通得过的;二是“又拴爷的心,好不外头走邪”。总之,她容忍了一个年青美貌的平儿(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却挡住了贾琏再娶的企图,挡住了贾府和社会的舆论。这是王熙凤方面。贾琏方面呢?他则以子嗣为冠冕堂皇的理由,或明或暗地干着寻花问柳、招婢纳妾的勾当,终于发生了偷娶尤二姐的丑事。 描写贾琏偷娶尤二姐,占了全书三章的篇幅,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王熙凤得知贾琏偷娶了尤二姐,立刻就意识到这是对她在贾府权力地位的威胁。她乘贾琏外出的机会,把尤二姐赚入大观园。她耍尽阴谋诡计,伪装主动容纳,仿佛她比任何人更怕贾琏“绝后”,同时装出被误解和受委屈的样子,用以打消人们对她的不满和怀疑。她这一手果然奏了效,贾母称赞她:“你既这么贤良,很好。”邢夫人、王夫人等正在因她“风声不雅,深为忧虑,见她如此行事,岂有不乐之理。”总之,贾府合家之人都暗暗纳罕地说,看她如何这等贤惠起来。那知她外作贤良,内藏杀机,弄小巧借剑杀人,竟把尤二姐已成形的男胎活活地打下来。男胎打下之后,她还装作比贾琏更急十倍,说: “咱们命中无子,好容易有了一个,又遇见这样没本事的大夫。”于是天地前烧香礼拜,只求尤氏妹子身体大愈,再得怀胎,生一男子;一面又佯骂平儿非有福之人,无病也不见怀胎,如此等等。这里固然表现了凤姐阴险的心机,但也借此可以看出,子嗣问题对于凤姐的严重性。“赚尤”,是一个极为阴险毒辣的阴谋,是王熙凤为维护其在家庭中的地位所进行的惊心动魄的恶斗。曹雪芹正是通过这一典型事件,充分地描写和暴露了封建所有制基础上的家庭婚姻制度的矛盾和罪恶。 塑造众多的奴隶的形象,是《红楼梦》突出的思想和艺术的成就。作者塑造奴隶形象的时候,十分注意描写他们的爱情和婚姻。 封建统治者决定奴隶的命运,很自然也决定奴隶的爱情和婚姻。在贾府这个封建堡垒里,奴隶的感情、愿望、幸福丝毫不会得到尊重。他们不是把年青的女奴看作他们蹂躏的对象,就是把奴隶的结婚看成增加劳动力的手段。贾府制度:每年都放出女奴来配小厮。七十回描写贾府时近年关,总管林之孝就开了一个人名的单子,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单等里面放出丫头求配。林之孝在谈到奴隶们终身大事的时候说:“……”况且里头的女孩子们,大半都大了,也该配人的配人,成了房,岂不又滋生些人来。”其口气表明,他们把奴隶的结婚,看成是生产子孙出来继续为他们服务的马和犬的交配一样。就是这个制度,在统治者的实践中也没有被认真地执行过,有的被迫孤寡终身,有的被迫把青春埋葬在清冷的寺院禅堂之中,命运都十分悲惨。 奴隶的人身是不自由的。主子可任意地干涉和支配奴隶的婚姻。彩霞发放出来后,旺儿媳妇为儿子去求配,彩霞父母见旺儿的儿子是个无赖没有允许。旺儿媳妇转求凤姐,依仗凤姐之势迫使成亲,彩霞就这样嫁给一个酗酒赌博而且容貌丑陋、身无一技的旺儿小子,致使所嫁非人,终身不遂。这一回的回目就叫“来旺妇恃势霸成亲,”作者的倾向性也是非常明显的。 鸳鸯的遭遇又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贾赦强逼鸳鸯作妾,鸳鸯拚死反抗和巧妙地利用贾母对她的需要,使贾赦作践她的欲望不能得逞。但事情是否到此结束了呢?并没有。我们可以听一听贾赦是怎么对鸳鸯的哥哥说的: 我这话告诉你,叫你女人向她说去,就说我的话:“自古嫦娥爱少年”,他必定嫌我老了,大约他恋着少爷们,多半是看上了宝玉,只怕也有贾琏。果有此心,叫他早早歇了,我要他不来,以后谁还敢收,此是一件。第二件,想着老太太疼他,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服了他。若不然时,叫他趁早回心转意,有多少好处。 鸳鸯也自知贾母一死,难逃贾赦的手心。连“作正头夫妻去”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她作好准备,到至急为难之时,或是剪了头发作姑子,或是一死了事。鸳鸯的结局该是很悲惨的。高鹗的续书,鸳鸯的结局是殉主,这是对鸳鸯形象的歪曲。 奴隶在爱情、嬉姻上的不自由,这是他们阶级地位决定的。但是,就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阶级社会中,只有被压迫阶级中间,才能产生真正健康的爱情。作者描写的司棋和潘又安的相爱,就是一个很动人的故事。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制度奴婢制度的枷锁,秘密相会,私赠信物,向封建婚姻制度和奴婢制度进行了大胆勇敢的挑战。事发之后,司棋在贾府统治者面前“毫无畏惧惭愧之意”,竟使王熙凤深觉诧异。潘又安被迫出走,司棋心中责备潘又安:“总是闹了出来,也该死在一处,他又是男人,先就走了,可见是个没有情意的。”司棋所重的是“情意”。不久,司棋也被逐出大观园,她向母亲表示:“他(指又安)到那里,我跟到那里,就是讨饭吃也是愿意的。”潘又安也是个重情的,他在外赚了钱回来,这时,他希望司棋不看重银钱,而是信守爱情的坚贞。这种精神,在贾府的统治者中间是没有过的。最后他们都以死表示对爱情的忠贞,向旧制度发出了强烈的抗议。 《红楼梦》中,众多奴隶的爱情故事表明:奴隶们在政治经济上处于低下的地位,但在精神上却远远地高出于统治他们的阶级。他们在充斥着荒淫无耻的贾府的灰暗的背景上,放射出耀眼夺目的光芒。作者这一方面的描写,具有很高的思想意义。 三 现在我们多花一点笔墨来谈谈叛逆者的爱情问题。关于宝黛的爱情,人们已经谈论得很多了。这里我们重点分析一下以下几个问题:爱情婚姻与继承权问题;宝黛爱情以及作者通过宝黛爱情提出“发泄儿女之真情”的性质和意义;贾府的统治者,特别是贾母对宝黛爱情的态度。 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对爱情和婚姻问题也是如此。如上已述,在封建社会,婚姻的缔结是完全依经济上政治上的利益为转移的, “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其它一切而成为婚姻基础的事情,在统治阶级的实践中是自古以来都没有的。”在《红楼梦》中,我们看到子女的婚姻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这正是封建所有制的反映。按照这个制度,长予可以取得经济上的继承权,次子、庶子只能得到其中的一小部分。马克思说:“继承权之所以具有社会意义,只是由于它给继承人以死者生前所有的权利,即借助自己的财产以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贾府这样的官僚地主家庭,不仅有经济的继承权,而且还有世袭爵位的继承权,这都是封建阶级的法律所明确规定了的。但事情总是两个方面的,子孙享受了经济、政治的继承权,而同时失去了爱情和婚姻的自由,他们的婚配必须由父母作主。这就是说,统治者把封建的婚姻制度作为维护地主官僚经济政治统治的一种手段,所以谁要是破坏了这一点,不仅是违反婚姻制度,而且首先是对神圣的封建所有制和封建的继承权的亵渎和侵犯。 贾宝玉的婚姻的重要性,是与贾宝玉在整个贾府的地位分不开的。贾宝玉是贾政的嫡亲长子(其时贾珠早已亡故),正在衰落的贾府统治者,寄希望于贾宝玉,希望他“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光宗耀祖,成为封建阶级的“继业者”。正是这一点,决定了贾宝玉在家庭中的突出地位。第五回,作者借荣宁二公之灵嘱托警幻仙子的一番话,很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故遗之子孙虽多,竟无一可以继业。其中惟嫡孙宝玉一人,禀性乖张,生情怪谲,虽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无奈吾家运数合终,恐无人规引入正,幸仙姑偶来,万望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亦吾兄弟之幸矣。 在这里,虚幻的形象表现了现实的深刻的社会内容。无论死了的荣宁两公之灵,还是活着的贾母、贾政、王夫人等人,都寄希望于贾宝玉,希望他能复兴家道,挽回颓运,成为封建事业的继承者。 关于贾宝玉的爱情、婚姻,作者一开始就提出“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问题。所谓“金玉良缘”,就是以经济特权和政治特权为基础的婚姻。所谓“木石前盟”,则是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叛逆者的婚姻。问题就是这样尖锐地摆着。我们前面已经分析了统治者的婚姻和奴隶的婚姻,它深刻地反映了几千年来古旧的封建社会的基础,而宝黛的爱情所反映的则是十八世纪前期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已经萌芽的资本主义的新因素,是过去所不曾有过和表现过的。 关于在文艺作品中表现爱情,作者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在第一回,通过僧道的对话,曹雪芹指出在我国文学史上,“大半风月故事,不过偷香窃玉,暗约私奔而已,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而他自己作品中的人物,“其情痴色鬼、贤愚不肖者,悉与前人传述不同矣。”曹雪芹的这种比较,以及提出“发泄儿女之真情”这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所谓“发泄儿女之真情”,是与封建阶级思想家提出的“发于情,止于礼义”的教条相对立的。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持其封建秩序,提出“发于情,止于礼义”,简单地说,就是要把人的情感纳入封建纲常的轨道中去,防止做出违反封建阶级利益的越轨行为。封建思想家的这种反动说教,对当时文学艺术创作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清代许多小说如《野叟曝言》、《好逑传》中的风月故事,都是表现这种思想的。《好逑传》的作者自称“名教中人”,他的创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赞誉小说主人公水冰心铁中玉这样所谓“好逑中的出类拔萃者”以光名教。《红楼梦》则完全不同,与“发于情,止于礼义”相反,主张要发挥“儿女的真情”,在残酷的封建文化专制的高压下,表现了曹雪芹作为一个思想家艺术家敢于冲破顽固封建礼教和腐朽反动文艺的非凡的气魄和勇气。 第二,“发泄儿女之真情”,就是要摆脱封建阶级以经济和政治利益为基础的婚姻,而主张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前后,社会上流行的“才子佳人”一类小说,我们已经知道的如《平山冷燕》、《好逑传》、 《玉娇梨》、《吴江雪》、《飞花咏》、《赛红丝》等有二十多种之多,这类“风月故事”所描写和宣扬的大多就是以经济政治利益为基础的所谓“门当户对”的婚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夫荣妻贵被颂扬为人生的最高理想,这一类作品多以得中状元奉旨成婚作结束。 《红楼梦》作者通过宝黛所颂扬的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林黛玉不属于“四大家族”,孑然一身,寄居贾府。但贾宝玉没有嫌她无财无势,只一心一意爱她。同样贾宝玉被周围的庸众视为“混世魔王”,但林黛玉却视为“知己”。贾宝玉当着众人的面赞扬林黛玉,说她从不象薛宝钗那样劝他为官作宰,应酬世务,谈讲仕途经济。他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这表明他们的爱情已经开始摆脱了封建阶级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 通过爱情婚姻揭露科举官僚制度的罪恶,在文艺作品中,在《红楼梦》问世前,就已经出现过。这些作品的女主人公多数是含辛茹苦,支持自己的情人奋志功名。但他们一旦功成名就,得到的却是被抛弃的恶运。这些作品归罪于个人和个人品质者居多,细察起来,“夫荣妻贵”仍然被颂扬为理想的婚姻和理想的人生,《红楼梦》突破了这种传统的构思,把不满于封建制度,不满于科举制度作为爱情结合的基础,从而摆脱了以封建阶级的经济政治利益为基础的传统的腐朽观念,这种爱情和婚姻的观念是过去文艺作品所不曾表现过的。 曹雪芹通过宝黛等爱情提出的“发泄儿女之真情”具有如此丰富深刻的内容,那么,它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意义呢?这要联系曹雪芹生活的时代及当时思想领域的斗争来加以分析。 曹雪芹生活的年代,中国正处于封建社会的末期。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在思想领域大力鼓吹和提倡程朱理学、纲常名教,用以禁锢人们的反抗思想。朱熹在概括他的主张时说:“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去人欲。”他把人性分为两种,一是天命之性,又称“义理之性”,一是“气质之性”,又称“人欲”。“天命之性”是专指“理”言,是“纯善”的,并且是人人都具有的。朱熹所说的“天命之性”,其实指的就是封建道德,这就是说遵守封建制度纲常名教是人先天所固有的人的本性,并以此来论证封建制度和封建道德的神圣性、永恒性。朱熹又指出,对于一般人来说,由于受“气质之性”的影响,不仅没有把这些完美的道德实现出来,而且出现了越轨违礼的思想和行为:违反纲常,不守名分。朱熹把这一切违反纲常不守名分的思想行为称为丧天害理的“人欲”,从而提出了“存天理去人欲”的主张,要人人接受封建的教化,恢复人的本性,也就是使他们就范于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的精神枷锁。我们可以看出朱熹的理论,不仅论证了遵守封建道德是人的本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说明每一个人只要接受封建道德的教化,克服“气质之性”的偏颇,都可以恢复“天理”,恢复人的本性,成为圣贤,实际上就是成为统治者的顺民。朱熹的这种主张,体现了封建统治者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反对劳动人民提出任何超出地主阶级所给予的物质的要求,消灭劳动人民反抗斗争的思想。除此以外,清代封建统治者鼓吹和提倡程朱理学,还带有消灭封建阶级叛逆者及其被称为“异端”思想的深刻的新的阶级斗争的内容。 《红楼梦》并没有按照朱熹这种思想来描写人物,他所塑造的贾宝玉(包括林黛玉)的形象。与程朱理学所鼓吹的封建阶级的人性论正好相反。我们看到,封建教化、封建道德对贾宝玉这块石头已经失灵了。“宝玉终是个不安本分守理的人,一味纵心所欲”。贾宝玉的思想性格与封建秩序等级名分格格不入。他的性格中有一种要求从封建秩序、封建等级和封建礼俗束缚下解放出来自由发展人性的要求,表现出一种朦胧的自由平等的观念。对于这种性格,曹雪芹当时还不可能加以科学的分析。他有时用“痴”“呆”“疯”“魔”来解释,有时又用“意淫”二字来加以概括。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处处表现出与程朱理学鼓吹的人性论之间的对立。这是一种萌芽状态的民主主义思想和萌芽状态的资产阶级人性论思想。曹雪芹在爱情婚姻上强调“发泄儿女之真情”,也就是这一思想的表现。 在十八世纪的中国,出现贾宝玉这样思想性格的形象不是偶然的。当时,在旧的社会内部已经有了资本主义生产萌芽的新因素,特别是曹雪芹少年时代生活的江南地区,出现了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场手工业,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工场手工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曾经和封建秩序发生冲突”。这种冲突日益促使旧有阶级联系的松弛,封建宗法因袭观念的动摇,从而产生了萌芽状态的民主主义的新思想。贾宝玉这样的典型,就是在这样的土壤里滋生起来的。 第三,我们谈一谈贾府统治者,特别是贾母对宝黛爱情的态度。 《红楼梦》中的人物有言:“祖母溺爱孙子也是古今所有常事儿。”贾母对于贾宝玉的“溺爱”,是与希望贾宝玉成为家族的“继业者”这一点分不开的。但是问题在于,贾母对贾 宝玉的溺爱,是不是允许他的叛逆思想行为的存在和发展呢?自然贾母与贾政是不同的,她的溺爱常常使她看不清贾宝玉叛逆思想行为的危险性,甚至在客观上常常成为贾宝玉的保护者。但是,这绝不是说贾母可以允许贾宝玉的叛逆思想和行为的存在和发展。这位老祖宗对于宝玉的期望,一如贾政。有一次,贾母对江南甄府来的四个女人说过:“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下去了,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比大人行出来不错,使人见了可爱可怜,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气,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贾母的这番话很符合封建阶级的情和理,又很符合贾母这样人物的年纪、身份和地位,贾母王夫人的“爱”与贾政的“严”表面上完全不同,本质上倒是一致的。 贾母对于林黛玉大致上也是如此。 贾母对贾宝玉的婚姻具有决定权。现在我们先来看看贾母在婚姻问题上的观念,五十回写到贾府请了两个女先儿来说书,才开讲,贾母就打断了女先儿的书,发了一通议论,对“才子佳人”大加批评,主要意思是反对“自择配偶”。她先是指出这类文艺作品“不真实”,用来为自己阶级的男女辩白,接着就反诬做书人的不良动机:你写了才子佳人故事,就是妒人家富贵,就是也想一个佳人,这是很高明很厉害的手法。由此可见贾母在婚姻观点上是很顽固的。 有些同志把贾母的这一段话说成是直接针对宝黛爱情,是直接骂贾宝玉林黛玉“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仿佛贾母对贾宝玉、林黛玉如同凶神恶煞,这并不符合作品中贾母形象的实际情形,问题不在于贾母个人,而在于整个封建制度,在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阶级的观念。 由此可见,作为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的贾母,她既爱贾宝玉和林黛玉,而又不允许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结合,这是一致的。因为这种爱,是一种封建宗法观念的表现,是以封建阶级的利益为基础的。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第一次进贾府,贾母一把搂入怀中,心肝肉叫着大哭起来。她对林黛玉“百般怜爱,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在贾府上上下下的人的心目中,都认为黛玉将是宝玉的配偶。这是真实的。但是矛盾总是作为过程展开的,情况在不断发生变化。第二十九回描写贾府到清虚观打醮,张道士要为贾宝玉说亲,贾母说道:“……你可如今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得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儿性格儿难得好的。”从这件事看,贾母似乎已无意于林黛玉了。更可注意的是,在这儿贾母表示婚姻只要姑娘模样性格儿好就行,是否根基富贵可以不管?当然,事实上在封建统治阶级的实践中,这种不管根基富贵的婚姻是从来没有的。在这儿,贾母只是要强调一下“模样性格儿,”也就是强调一下封建阶级对妇女的道德规范,并把它作为选择媳妇的一个标准。所谓“模样性格儿”也非贾母的什么发明创造,不过是封建阶级一贯鼓吹的“妇德”、“妇容”、“妇言”、“妇工”的通俗说法而已。但是从作者所描写的贾府所面临的问题看,贾母对于媳妇的选择不仅考虑根基富贵,而且强调“模样性格儿”,这也是贾母深明大义之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要以此来限制贾宝玉叛逆性格的发展,并使他成为贾府封建阶级的继业者。经过长期的考察,贾母等认为只有宝钗才是最妥当的,他们明明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有着生死不渝的感情,也置之不顾。这说明封建统治者所关心的不是双方的感情,而是封建阶级的利益。 自然,宝玉和黛玉也曾幻想过把终身幸福寄托在贾母身上。兴儿也说:“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就再无不准了。”宝玉、黛玉和兴儿受这种幻想、假象的欺骗是可以理解的。主张贾母赞成宝黛结合的同志是否多少也受这种幻想和假象的欺骗呢? 遗憾的是《红楼梦》是一部未竟之作。现在我们也已经无法确切地知道作者在八十回以后的艺术构思。莫非作者有意用这种幻想和假象掩饰事情的本质和真相,就是为了使幻想破灭,假象暴露,从而在思想上艺术上更加充分地暴露封建制度封建礼教的罪恶,造成更加强烈的悲剧效果?当然,这也是一种猜想,在文学艺术领域里,作家的想象和创造有着最广阔最自由的天地。对于曹雪芹这样独创的艺术家,对于《红楼梦》这样一部异想天开、戛戛独造的艺术作品,它的未完成作品的构思,又有谁能知道呢? 在文章的开始,我们就指出,爱情婚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反过来又反映社会制度及其发展状况,正如恩格斯说:“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来性质。”对《红楼梦》描写的爱情婚姻来说,难道不正是这样吗?贾王史薛“四大家族”,是以婚姻为纽带连接起来的官僚贵族的联盟,“金玉良缘”则是这一联盟的继续,“木石前盟”最后虽以悲剧结束,但它有力地表现出封建制度旧有关系的松弛和瓦解。新思想的萌芽,宝黛的爱情就是萌芽的民主主义思想的一种表现。奴隶们为了挣脱封建主子对他们的束缚和控制,为了争取婚姻的自由,也在进行着顽强的反抗。总之,《红楼梦》描写的爱情和婚姻,作为社会的细胞形态,表现出整个封建制度的阶级关系,表现出十八世纪中叶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及其末世的历史特点,和全书的其它部分一样,是封建制度正在衰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孕育时代的反映与产物。这就是《红楼梦》所描写的爱情婚姻作为政治历史小说的一部分所包含的历史内容和社会意义。 原载:《我读红楼梦》 原载:《我读红楼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