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曹雪芹·畸笏·脂砚斋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郑庆山 参加讨论

    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脂砚斋和畸笏是此书的批者。然而,对曹雪芹作《红楼梦》是有争议的,脂砚和畸笏到底是何人,也其说不一。笔者从1994年5月2日到6月1日,摘录各抄本“脂批”,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结果分述于下。
    一、《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
    对这一认定引起争论,是因为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日‘金陵十二钗’。于是有人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修改者,而不是原作者。对这番话,脂砚斋当即作了澄清,他说:“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甲戌本的“楔子”,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开始,自是雪芹所撰。其他抄本,从“此开卷第一回也”开头,所加部分,在甲戌本中是“凡例”第五条,实际上是第一回的回前总批,当为脂砚斋所作。脂砚斋揭示了作者用了模糊手法,肯定了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著作权。
     《红楼梦》的前身是《风月宝鉴》。脂砚斋说: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睹新怀旧”其义甚明,《风月宝鉴》是旧稿,《红楼梦》是新作,后者增删修改前者而成。但这个“有”字有点模棱,遂被解释为雪芹只不过是这书的所有者。其实,是所有者,也排除不了同时又是撰写人。
     《红楼梦》中的诗,历来为人所称道,其作者当然也是曹雪芹。他为贾雨村写了一首怀“玉人”的诗:“未卜三生愿,频添一段愁。……”脂砚斋说道:“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有]传诗之意。”明言“此书”是曹雪芹写的,并揭明他撰写此书的某种意图。第二回有标题诗日:“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脂砚斋批道:“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说明雪芹善长写这类诗,此诗为雪芹所写,不言而喻。别人没有这种本领,因此书中缺少的诗,也必待雪芹补作。第七十五回回前批语页有脂砚斋的题记:“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书中宝玉、贾环、贾兰的诗均付阙如。脂砚斋倒是写过两首诗,一在甲戌本“凡例”之末,一在第二十一回回前批语之中。看来他是不想越俎代庖;做中秋诗,要求“不许用那些冰、玉、晶、银、彩、光、明、素等样堆砌字眼”,难度也很大。
     小说的第一首标题诗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脂砚斋有长批:“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末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赖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书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原矣。甲申八月泪笔。”此批是脂砚斋的绝笔。雪芹哭成此书,并为泪尽而逝;未成之书,仍待雪芹再世,是任何人代替不了的。
     例如第二十二回末,止于惜春之诗谜。其上有脂批:“此后破失,俟再补。”其后只有暂记宝钗之诗谜,而无其他叙述文字。有批语道:“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雪芹逝后五年,连这样的简单的收尾文字,畸笏也不能代补。
     当然,曹雪芹对《风月宝鉴》的五次增删也是真的。有的是主动的,有的是被动的。删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就是奉畸笏之命:“‘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正是《风月宝鉴》中的故事,是芹溪作的,故还叫他自己去删,方是顺理成章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本是第十三回的回目,与“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对得极其工整,因遵畸笏旨意删去,改作“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封龙禁尉的是贾蓉,所以改得有些费解了。
     既然删去秦可卿淫丧,改作她病死,那么,第十回“张太医论病细穷源”,自是后增的。第九回的结尾,舒序本有“贾瑞遂立意要去调拨薛蟠来报仇”的话;蒙府本和戚序本有双行批:“伏下文阿呆争风一回。”第三十四回又写薛宝钗想到薛蟠“当日为一个秦钟,还闹的天翻地覆”。可见第十回原来写的薛蟠闹事,也被删去了;代之以“金寡妇贪利权受辱”,主要是写金荣的姑到宁国府找秦可卿评理,从而引出秦氏患病。这重新写过的第十回,确是出于雪芹之手。把它与前后文字加以比较,也还不差。
    二、曹雪芹是贾宝玉的原型
    贾宝玉是小说的主人公,是作者曹雪芹的化身,就是说《红楼梦》有其自传性。这是这部小说的独特之处。要真正理解它,就必须正视这一特点;不能因为担心缩小了它的社会意义,就回避这个问题。
     甲戌本“凡例”的第五条,其中说道:“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饮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到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刚好四十岁。上溯十年,动手写作《风月宝鉴》时,正是三十岁,可算半生。“编述一记”,即《石头记》。
     当王夫人向林黛玉介绍贾宝玉时,开口便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这家里的混世魔王。”脂批:“四字是血泪盈面,不得已无奈何而下(此)四字,是作者痛哭。”说的是宝玉,为什么作者如此动情,下笔勉强?原来被批评的就是他自己。
     王夫人还把宝玉与袭人作过比较:“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脂砚斋说:“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明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愧,宝玉罪有万重矣。作者有多少眼泪写此一句,观者又不知有多少眼泪也。”极平常的叙述,批者却以为大有文章。小说人物之好坏,与作者何干?却作泪笔。不是自我悔恨,焉得如此?
     小说写宝玉,雪芹用了很多自己的事迹。“宝玉因贾政在座,自是踧踖不安,偏又在他手内,因想:说笑话,倘或不发笑,又说没口才,连一笑话不能说,何况别的,这有不是;若说好了,又说正经的不会,只惯油嘴贫舌,更有不是;不如不说的好。”脂批:“实写旧日往事。”这“旧日往事”,自是雪芹之事。这是在大庭广众中发生的。
     还有在怡红院中发生的:宝玉为麝月篦头,“只见晴雯忙忙走进来取钱,一见了他两个,便冷笑道:哦,交杯盏还没吃,到上头了!”脂批:“虽谑语,亦少露怡红细事。”“露”者,泄露也。当为雪芹旧事。
     “凡例”中还有“何我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的话。这种“自愧”、“自悔”的话,屡见于以后的批语之中。如:“处处点出父母痴心,子孙不肖,此书纯系自愧而成。”再如:“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脂批:“骂死宝玉,却是自悔。”可见作者为宝玉原型。还有:“如堕落其中,则深负我从前淳淳警戒之语矣。”脂批:“看他忽转笔作此语,则知此后皆是自悔。”“自悔”云云,即属自传性小说,雪芹乃宝玉原型无疑。
    三、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
    《红楼梦》中有一处避家讳:“一时,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脂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雪芹避曹寅讳,寅是其祖父之故。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芳官所唱《赏花时》曲有异文。己卯、庚辰、蒙府、戚序诸本是“翠凤毛翎扎帚叉,闲为仙人扫落花”。杨藏、列藏、梦序、程高诸本第一句同,第二句作“闲踏天门扫落花”。这支曲子是汤显祖《邯郸记·度世》中的唱词,乃何仙姑在蓬莱仙境扫花见吕洞宾时所唱。“闲踏天门扫落花”是汤著,“闲为仙人扫落花”是曹寅诗注中的话。曹寅在其《些山有诗谢梦奉和二首时亮生已南旋》诗后自注:“予留别有‘愿为筇竹杖’之句,些山集青莲句有‘闲为仙人扫落花’,故及之。”李白《寄王屋山人孟大融》诗本作:“闲与仙人扫落花”。可见杨藏诸本据《邯郸记》校改;雪芹用曹寅引语,是其孙辈。
     但是,曹雪芹并不是曹颙之遗腹子曹天佑。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芹溪、芹圃,不闻有“天佑”之名。曹天佑曾任州同,亦不闻雪芹有此职务。否则,也许就不会有“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叹。曹天佑是曹颙的遗腹子,而曹雪芹是父母双全的,不然,岂得言“背父母教育之恩”?再如,小说写宝玉:“今日贾政在这里,便惟有唯唯而已。”脂批:“写宝玉如此,非世家曾经严父之训者,断写不出此一句。”亦言雪芹有父。曹雪芹有弟名棠村,曹天佑本人就是遗腹子了,弟从何来?
     曹雪芹应该是曹左兆右页的儿子。将曹頫过继给曹寅,并继任江宁织造,是康熙的特恩遴选,其时是康熙五十四年。《红楼梦》写贾宝玉被害大病,隐寓家祸,宝玉十三。此事当影射雍正五年曹频被抄家。上溯十三年,恰是康熙五十四年。可以断定曹雪芹生于是年,名霑,正是曹頫天恩之义。小说中的贾政初为主事,后升员外郎,是宝玉之父。曹頫也是由主事升为员外郎的,是曹霑之父,因为宝玉是曹霑的化身,贾政是曹霑的化身。
    四、脂砚斋也是贾宝玉的原型
    曹雪芹在塑造贾宝玉这一形象时,又取材于脂砚斋,这从脂砚的自白中可以发现。“忽见贾珍走来,向他笑道:你还不出去,老爷就来了。宝玉听了,带着奶娘、小厮们一溜烟就出园来。方转过弯,顶头贾政引众客来了,躲之不及,只得一边站了。”脂批:“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一发笑。”此批最重要。明言书中之宝玉故事不仅取材于脂砚斋,而且是作者自写其照,一笔双关。
     书中贾宝玉的相貌,居然是脂砚斋的形容。“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脂批:“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他的穷愁潦倒的遭遇,应了《金瓶梅》中的话,所以伤痛。至于曹雪芹的丰采,靖藏本有批语。“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别。”脂批:“作者自己形容。”
     茗烟引导宝玉看《西厢记》等书,也是脂砚斋的故事。“茗烟见他这样,因想与他开心,左思右想,皆是宝玉顽烦了的,不能开心;惟有这件,宝玉不曾看见过。”脂批:“书房伴读,累累如是,余至今痛恨。”恐怕还有曹雪芹。所谓“书房伴读”,应是书童相伴脂砚、雪芹共读诗书。
     曹雪芹有弟,是否有兄不得而知。脂砚有言:“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鹡鸰”喻兄弟。可是书中写贾政“忽又想起贾珠来”,脂砚斋却“批至此,几乎失声哭出”。可见贾珠亦非虚拟,当是脂砚已故之兄。否则就是为了后面的话而动情:“又看看王夫人,只有这一个亲生的儿子,素爱如珍。”无论如何,脂砚都相当予宝玉,是宝玉的原型。
     畸笏批《葬花吟》时曾直截了当地指出:“不言炼句炼字词藻工拙,只想景想情想事想理,反复追求,悲伤感慨,乃玉兄一生天性。真颦儿之知己,则实无再有者。昨阻余批《葬花吟》之客,嫡是玉兄之化身无疑。余几作点金成铁之人,笨甚笨甚!”这是甲戌本的批语。庚辰本“追”作“推”,“嫡是玉兄”作“嫡是宝玉”,“笨甚”作“幸甚”。此批将作者和宝玉混为一谈,并称“玉兄”。所谓“客”,当是脂砚斋,说他是宝玉的化身,当然宝玉也就是他的化身。
     在他的另一条批语中,“客”就是脂砚斋得到了证实。“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凡是书题者,不可不以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名矣。”批语所称之“客”,“深知拟书底里”,显然为脂砚斋,且诗中已明言“脂砚先生”,只不过讳言其姓氏而已,脂砚先生与茜纱公子并提, “情无限”与“恨几多”为互文,正前批所谓此客的是宝玉之化身。
    五、脂砚斋与曹雪芹是兄弟行
    脂砚斋与曹雪芹有共同的生活经历,亲如一家,情同手足,关系至密,难解难分。少年时,共读诗书,同习书法,受人恭维。“众人都笑说:前儿在一处看见二爷写的斗方,字法越发好了,多早晚赏我们几张贴贴。”脂批:“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此时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皓首驼腰矣。乃使彼亦细听此数语,彼则潸然泣下,余亦为之败兴。”这是甲戌本的眉批。由甲戌上推三十年,是乙巳,为雍正三年。如果脂砚斋与曹雪芹同龄,年方十一,容易轻信别人的话。《红楼梦》的早期抄本及其批语用了不少帖写字。归纳甲戌本的这些字,与1985年上海书店出版的《书法字典》中的字加以比较,发现此本帖写字体为二王法书,与小说中言贾宝玉习钟王小楷完全一致。说不定脂、芹所用还是一套碑帖。
     有茗烟那样的书童,给他们买小说戏曲看——“书房伴读,累累如是,余至今痛恨。”年青时嗜酒,同制佳酿。“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脂批:“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这是己卯本的批语。上推二十年,为乾隆五年,当局解除了雍正一朝对曹家的迫害。
     青年时期,毋庸讳言,他们在儿女情方面也颇类似,甚至居然还有相同的风流韵事。“也不使唤众人,只叫四儿答应。谁知四儿是个聪敏乖巧不过的丫头,见宝玉用他,他变尽方法笼络宝玉。”脂批:“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反抱恨。盖四字误人甚矣。”这是脂砚之批。接下来有:“被误者深感此批。”此为雪芹之批。的确二人皆为聪敏乖巧的丫头所误。此批不言宝玉,直言作者,最能说明问题。
     这两个年轻公子,在家可以为所欲为,但毕竟不谙世事,一走出家门,未免受骗上当,或生活不能自理,吃了苦头。脂砚斋有关薛蟠的批语就透露了其中的消息。“他既说的名正言顺,妈就打量着丢了八百一千银子,竟交与他试一试,横竖有伙计们帮着,也未必好意思哄骗他的。二则,他出去了,左右没有助兴的人,又没了依仗的人,到了外头,谁还怕谁;有了的吃,没了的饿着,举眼无靠。他见这样,只怕比在家里省了事,也未可知,”脂批:“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故特于此注明,使后人深思默戒。脂砚斋。”真正是一双难兄难弟。批语有署名,显得更加重要。
     他们是一家人,而且在一起生活,同炊共爨,因此对家中发生的大小事故才有目共睹。“奇文神文,岂世人想得出者。前文云‘一箱子’,若私自拿出,贾母其睡梦中之人矣。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笔,究竟不即不离也。”贾琏借当,通过鸳鸯从贾母处拿出一箱子银器,自是机密之事。二人居然皆曾经过,若非同居,是不可能的。
     三姑六婆更是妇女之间的事。马道婆“又向贾母道:祖宗老菩萨那里知道,那经典佛法上说的利害。”脂批:“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混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马道婆向贾母说这番话,自在内闱,只有两个小孩子同时在场,方能“旬句都是耳闻目睹”。
     抄检大观园也是真事。“王夫人又满屋里搜检宝玉之物,凡略有眼生之物,一并命收的收,卷的卷,着人拿到自己房内去了。因说:这才干净,省得旁人口舌。因又分付袭人、麝月等人:你们小心,往后再有一点分外之事,我一概不饶。因叫人查看了,今年不宜迁挪,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脂批:“一段神奇鬼讶之文,不知从何想来。王夫人从来未理家务,岂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隐隐约约已有无限口舌,浸润之谮,原非一日矣。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况此亦皆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与小说之离合悲欢窠臼相对。……”不但批者目睹亲闻,而且作者亲身经历,一并始末原由,无不通晓,如果不是他们自己家的事,他们不是当事人,怎么能够如此清楚。
     不但如此,二人关系之密切也是少见的。“宝玉道:太太倒不糊涂,都是叫金刚、菩萨支使糊涂了。”脂批:“是语甚对,余幼时所闻之语合符。哀哉伤哉!”这必是雪芹说的孩子话,脂砚也在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由此亦可证雪芹有母,王夫人就是他母亲的化身。
     “王夫人道:扯你娘的臊!又欠你老子捶你了。宝玉笑道:我老子再不为这个捶我的。”脂批:“此语亦不假。”雪芹有父,脂砚深知其父以及他们父子的关系,故加证实。
     “我也知道我如今不好了,但只凭着怎么不好,万不敢在妹妹跟前有错处。”脂批:“有是语。”这是宝玉对黛玉说的话。脂砚居然听说过,必然是雪芹对他说的。不是知己,岂肯述此衷肠!二人关系之密切,可想而知。“谁知你总不理我,叫我摸不着头脑,少魂失魄,不知怎么样才好。”脂批:“真有是事。”这是脂砚观察出来的。如果不是形影不离,体贴入微,焉知此儿女细故。
     “李妈妈听了这话,益发气起来了,说道:你只护着那起狐狸,那里认得我了,叫我问谁去!”脂批:“真有是语。”“谁不帮着你呢。“脂批:“真有是事。”能知雪芹房中之事之语,不是至近的兄弟,是不可能的。
     “前儿和宝玉顽,他输了那些,也没着急。下剩的钱,还是几个小丫头们一抢,他一笑就罢了。”脂批:“倒卷帘法。实写幼时往事,可伤!”这样的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批上一笔,一则人老怀旧,二则他们的感情太深了。
     我们认定脂砚斋和曹雪芹是兄弟关系,还可以看他们之间的称呼。脂砚称宝玉为玉卿、玉兄、石兄,可供参考。称石头亦为石兄。称雪芹为作者,有许多时候就直呼雪芹,这说明不了他们是兄弟关系。但有时,他称雪芹为石兄。如:“宝玉听了(麝月)这话,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因笑道:我这里坐着,你放心去吧。”脂批:“岂敢。每于如此等处,石兄何尝轻轻放过,不介意来。看官,又被批书人看出。呵呵!”表面看,批者说的是宝玉;实际上.说的是雪芹。“每于如此等处,石兄何尝轻轻放过”,说的正是生活中的雪芹。而小说中却写宝玉不介意,与实际人物心理、行为不符。他颇得意这一发现,揭穿说被他看出来了。所以,这里的“石兄”是称呼雪芹的。有时,他也称雪芹为“玉兄”。如:“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此处所谓“玉兄”,乃直指作者。作者称批者为“老货”。二人是兄弟行,方可以钗、颦为比。习惯上,被称作兄者,未必就是哥哥;而“老货”,则可能年龄略长。曹雪芹有弟无兄。其弟曹棠村是否亲手足,不得而知。有人认为雪芹不可能是曹頫之子,就是因为康熙五十四年时,曹頫年岁尚小,还没娶妻生子,更不用说有两个孩子了。所以,脂砚斋只能是曹雪芹的堂兄。
    六、脂砚斋是曹天佑
    从已经发现的曹家家世资料看,曹雪芹的这个堂兄只能是曹天佑。曹天佑之名,著录于《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在十四世下:天佑,颙子,官州同。另外,《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摺》(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中说:“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可见天佑为曹颙之遗腹子。“幸而生男”,“兄嗣有在”,得上天保佑,故名。
     脂砚斋是曹天佑的化名。从他的批语看,他是没有父亲的。“自从我父亲没了,这几年也无人照管教导。”脂批:“虽是随机而应,伶俐人之语,余却伤心。”这本来是贾芸说的话,脂砚斋见了却伤感,就是因为他也没了父亲,境遇正与贾芸相同。不但如此而已,“襁褓中父母叹双亡。”脂批:“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襁褓中已无父,正是曹颙之遗腹子曹天佑。看来其母马氏亦早亡,或难产之故。所谓“意真辞切”,殆无可疑。宝玉从病危中醒来,“贾母、王夫人等如得了珍宝一般。”脂批:“昊天罔极之恩如何报得?哭杀幼而丧亲者。”(甲戌本)“吴天罔极之恩如何报得?哭杀幼而丧父母者。”(庚辰本)如果说前一条是借史湘云的遭遇而抒怀,这一条可是因为宝玉了。脂砚斋无双亲,至为明显。
     脂批还有单言幼年丧母者。“王夫人便用手满身满脸摩挲抚弄他。”这“他”是宝玉。脂批:“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我们娘儿们不敢含怨,到底在阴司里得个依靠。”这是王夫人在宝玉遭毒打之后说的话。脂批:“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脂砚斋正是怀着人皆有母惟我独无的心情写这些批语的。
     能够证明脂砚斋就是曹天佑的还有一条批语:“忽见丫环来说,老爷叫宝玉。宝玉听了,好似打了个焦雷,登时扫去兴头,脸上转了颜色,便拉着贾母,扭的好拟扭股儿糖,杀死也不敢去。”脂批:“多大力量写此句,余亦惊骇,况宝玉乎?回思十二三时亦曾有是病来,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此批在第二十三回,脂砚斋言十二三时有惧父之病,与宝玉相同。第二十五回有“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的话,说明当时宝玉十三岁。可见脂砚与雪芹同龄。跟雪芹同时生于康熙五十四年的,目前看,只有曹天佑。天佑是个孤儿,只有依叔过活,跟雪芹都在曹左兆右页的教养之下。曹左兆右页好古嗜学,对子侄很严厉。正是他们十三岁那一年,雍正五年年底,曹頫被罢职抄家,入狱枷号,曹家败落。因此,抚今追昔,曹天佑有“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的感慨。
    七、畸笏是曹頫
    畸笏和脂砚的批语都有署名,而且年份不同,有的研究者却以为是一个人。靖藏本批语的公布,说明他们是两个人。“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此为脂砚之批。“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丁亥夏作批的是畸笏,甲申年脂砚已故,他们显然是两个人。
     从畸笏的某些批语看,他就是曹頫。“有不遵者,连罚十大海,逐出席外,与人斟酒。”畸批:“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也。”西堂为江宁织造府的书斋名。揣其语气,行此令似乎只有畸笏本人经过,即作者并不在场。“我先喝一大海。”畸批:“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壬午是畸笏批语的纪年。此批明确指出,用大海碗饮酒是在西堂生出了九台灵芝那天,因是祥瑞,举行庆贺。那当是曹家鼎盛之时。如今时不再来,因而生悲。那时作者尚未出生。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忆昔感今”,是经历过南巡的人的话。当书中说起江南甄家“接驾四次”,挥金如土,畸批:“真有是事,经过见过。”康熙六次南巡,四次都以曹寅任内的江宁织造署为行宫,曹頫皆是目击者。康熙末次南巡为四十六年(1707),雪芹、天佑皆不及见。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元妃省亲时,介绍元春和宝玉关系的一条批语:“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畸批:“批书人领至[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所谓“先姊”,当指曹寅之女曹佳氏,康熙四十五年适多罗平郡王纳尔苏,为嫡福晋。由此得知,其人早逝,曹家失怙。雍正四年,纳尔苏因罪革退王爵。次年,曹頫运送缎匹进京,因途中骚扰驿站获罪,被革职抄家,废为平民,因自称“废人”。曹寅的另一女,也于康熙四十八年入都,所嫁之婿,亦为皇子,任侍卫。她们的归省应皆在曹寅生前。曹寅逝世于康熙五十一年,雪芹、脂砚皆生于五十四年,是没有见到省亲盛事的。
    八、曹頫是贾政的原
    我们先来看《红楼梦》中对贾政的介绍:“次子贾政,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原欲以科甲出身的。不料代善临终时遗本一上,皇上因恤先臣,即时令长子袭官外,问还有几子,立刻引见,遂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嫡真实事,非妄拟也),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了(总是称功颂德)。”括号内的是批语。
     其次,再看有关史料。《康熙上元县志·曹玺传》有:“頫字昂友,好古嗜学,绍闻衣德。”“酷喜读书”正是“好古嗜学”的注脚。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的《覆奏家务家产摺》中说:“窍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曹寅诗《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之二:“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经义谈何易,程朱理必探。殷勤慰衰朽,素发满朝簪。”四侄即曹頫,“成材在四三”,对于曹頫和他的哥哥曹颀寄予莫大希望,并加以勉励,疼爱之情溢于言表。
     至于康熙赐曹頫主事并继任江宁织造一事,见于《内务府奏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摺》(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总管内务府谨奏:为请旨事。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初九日,奏事员外郎双全、物林达苏成额、奏事张文彬、检讨杨万成,交出曹颙具奏汉文摺,传旨谕内务府总管:曹颙系朕眼看自幼长成,此子甚可惜。朕所使用之包衣子嗣中,尚无一人如他者。看起来生长的也魁梧,拿起笔来也能写作,是个文武全才之人。他在织造上很谨慎。朕对他曾寄予很大的希望。他的祖、父,先前也很勤劳。现在倘若迁移他的家产,将致破毁。李煦现在此地,著内务府总管去问李煦,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颙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他们弟兄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对此,应详细考查选择。钦此。本日李煦来称:奉旨问我,曹荃之子谁好?我奏,曹荃第四子曹頫好,若给曹寅之妻为嗣,可以奉养。奉旨:好。钦此。等语。臣等钦遵。查曹颙之母不在此地,当经询问曹颙之家人老汉,在曹荃的诸子中,那一个应做你主人的子嗣?据禀称: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其中曹頫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爱他等语。……因此遵奉仁旨,详细考查,曹荃诸子中,既皆日曹頫可以承嗣,即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颙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衔。为此,谨奏请旨。等因缮摺。……奉旨:依议。钦此。”这就是小说中所说“问还有几子,立刻引见,遂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的全过程,所以批语才说“的真实事,非妄拟也”。升员外郎不知在何时,仅见于康熙六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内务府奏请严催李煦曹頫送交售参银两摺》,其中有“员外郎曹頫”之语。
    九、曹頫是雪芹之父
    既然曹頫是贾政的原型,雪芹是宝玉的原型,贾政是宝玉之父,那么,曹頫就是雪芹之父,也应该成立。但这种说法,有的论者认为“是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以‘自传说’比附得来的一个假设,至今尚未找到任何史料根据”。这种看法显然是受了批判自传说的影响。以脂批印证《红楼梦》,自传说大体还是符合小说创作实际的。史料就在脂批之中。例如,曹頫说:“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称芹溪、脂砚为“子”,是否因为他们确是他的子侄辈,而和一般的泛称有所不同?“能不痛杀”,就充分表现出他对子侄相继去世的那种极度伤痛的心情。雪芹逝世于壬午,脂砚逝世于甲申,也证明了靖本上的这条批语的真实性。
     再如:“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因为他是芹溪之父,故得发号施令。子遵父命,果然删改了。若是他人,未必惟命是从。
     还有:“此回将大家丧事详细剔画,如见其气概,如闻其声音,丝毫不错,作者不负大家后裔。”从口气看,此为尊长者之言,当为曹頫的批语。这是对作者雪芹的热情赞扬。
     再看:“再或可巧遇见他父亲。”畸批:“本意正传,实是曩时苦恼。叹叹!”“本意正传”云云,即实写其父子关系。面对小说,回顾当初,也为自己给儿子造成的苦恼而倍加感慨了。
     最后,他曾特意慰问过雪芹:“开生面,立新场,是书多多矣。惟此回更生更新,非颦儿断无是佳吟,非石兄断无是情聆(赏),难为了作者了,故留数字以慰之。”留语慰劳,看对作者的态度,似父子亲情乎?
     但话还得说回来,两个批者,写批语尚用化名,回避惟恐不及,哪里肯直接表露与作者的真正关系,所以云遮雾绕,要看清庐山真面目,谈何容易。
     红学界有人不接受曹頫是雪芹之父说的另一原因是,以为曹頫尚小。不到娶妻生子年龄。其根据有二:一是康熙五十四年《曹左兆右页奏谢继任江宁织造摺》中说:“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二是康熙五十七年康熙朱批中有“尔虽无知小孩,,的话。曹頫的话,有自谦的成分。对此职务,他也的确所知甚少。对于世事,阅历不多,在年老皇帝心目中,仍是一个不更事的孩子。这些固然说明曹頫当时年岁不大,但不足以说明他到底有多大。只可参考,不能用做考证材料。
     近年发现的《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载有曹荃、曹顺、曹頫、曹颜、曹颙的年龄,依次为二十九岁,十三岁,五岁,三岁,二岁。曹颙是曹寅之子(此文颙是曹荃之子),颜、顺、 是曹荃之子(此文顺是曹寅之子)。曹荃共有四子,三子颀四子頫那时尚未出生。曹颙康熙二十九年二岁,生于二十八年,至五十一年二十四,他却向康熙说“奴才年当弱冠”(弱冠为二十岁)(《曹寅之子连生奏曹寅故后情形摺》)。五十二年二十五,《江宁织造曹颙奏谢继承父职摺》中说:“窃奴才包衣下贱,年幼无知。”同年《内务府总管赫奕奏请补放杭州织造处物林达缺摺》中说:“又问曹颙,答称:我年轻,是小孩子,刚被放为彼处官员,看得桑额色当差年久等语。”二十四五岁当然不是恰好弱冠,也并非幼小,曹颙这样说,完全是当时的环境条件促使的。后来頫在同样境遇之中,说了类似的话,当然说明不了他真的“黄口无知”。所以。研究任何问题,都要放在具体的环境之中,提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下,去加以考察。
     曹佳氏出生在康熙二十七年,比曹颙早一年,故颙初名“连生”。康熙四十五年,曹佳氏出嫁时十九岁。曹頫不会刚好三四岁,向前提二三年,即六七岁,向前提三四年,即七八岁。况且三四岁时已学得了几本书数千字也嫌年龄太小,力所不及。因此,可以暂定三十七年为其生日的下限,到五十四年就有十八岁。实际年龄也许在二十左右岁。曹荃十七岁生曹顺,怎么能说
     关于曹頫的生年,吴恩裕先生在《曹雪芹红楼梦琐记》中,曾以批者(畸笏)曾闻曹寅所言“树倒猢狲散”之语推算,“假定寅死时(1712年)批者十五岁(只能假定再大,不能再小,若再小即不能领会上语之意矣)”,那么,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曹頫为十八岁。朱淡文女士在《曹頫小考》中,推定曹頫生于康熙三十五年至三十七年之间(1696--1698)。至五十四年頫已十九岁左右,早到娶妻生子之年。古人十六七岁即娶妻,纳尔苏娶寅女时即十七。
     《红楼梦》是一部痛史。因为曹家在曹頫手里败落了,雪芹方潦倒无成,由儿子代父亲来写这段衰亡史,抒写共同的伤恸之情,岂不是顺理成章的吗?而且只因如此,才感动了无数人的心。成为千古绝唱。如果是冷眼旁观者执笔,如果抒发的不是父子情怀,是不会如此动人心魄的。请设身处地想一想。
    十、曹頫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
    曹雪芹写家史,有一些事并非他目睹身历,而是听曹頫或其祖母以及家中其他人的传说,甚至个别篇章有可能即出于曹頫或天佑之手。
     焦大醉骂,尤氏向凤姐解释说:“你难道不知这焦大的?连老爷都不理他的,你珍哥哥也不理他。只因他从小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吃,他自己喝马溺。不过仗着这些功劳情分,有祖宗时都另眼相待,如今谁肯难为他去。……”这里所说太爷,便是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和曾祖曹玺,出兵乃顺治六年随摄政王多尔衮出征山西大同平定姜壤叛乱。关于他远祖的故事,当然来自他祖辈和父辈人的传说。
     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说:“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曹頫批道:“‘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树倒猢狲散”是曹寅讲过的话。曹寅之友施闰章孙施琛《病中杂赋》诗:“廿年树倒西堂闭,不待西州泪万行。”原注:“曹楝亭公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今忆斯言,车轮腹转,以琛受公知最深也。楝亭、西堂皆署中斋名。”曹雪芹得知此语,还不是听曹頫说的。
     元春归省取材于曹佳氏省亲,曹頫身历其事。那时人们说的话,他还记忆犹新:“贾政亦含泪启道:‘臣草莽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徵凤鸾之瑞’。”曹頫批道:“此语犹在耳。”贾政所言为曹寅之语。雪芹并未亲闻。果为雪芹所写,当是曹頫所述。再如:“更使贾妃见之,知系其爱弟所为,亦或不负其素日切望之意。”曹頫批道:“有是论。”这种说法还不是得知于曹頫。
     曹頫关于省亲的批语似乎在说这段故事是他写的。如:“这些太监会意,都知道是来了。”曹頫批道:“难得他写的出,是经过之人也。”他自己是经过之人,雪芹并非经过之人。再如:“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 曹頫批道:“非经历过,如何写得出。壬午春。”前文说过,元春省亲系曹佳氏归宁,当曹寅在世时,雪芹并未亲身经历此事。照曹頫的说法,只有他才能写得出。
     但是,另外一条批语又把作者和批者区别开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进前,携手拦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曹頫批道:“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可见批书人并非作书人,又不能说这文章是他写的。因此,说曹頫参与了,说创作,主要是指他提供了创作素材。
     另外,脂砚斋也说过与小说写作有关的话:“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这段批语可作两种理解:一是凤姐点戏,曹天佑代为在戏目单上圈点所点之戏;二是凤姐点戏的文字是天佑写的。有人认为,受封建礼法所限,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中,脂砚斋是不可混迹于女人行列之中的。况且所谓点戏,根本就不用执笔圈点。但是,细审凤姐点戏这段文章,又无甚特别之处,又何必非由脂砚斋来执笔不可呢?既然此处可以操觚,那么,第二十二回末的收尾文字,也完全可以由他来补写了,为什么俟雪芹补作,最终还是一片空白呢。须知这条批语就是写在第二十二回之中。第二十五回写宝玉十三。作生日搭台唱戏,必在雍正五年以前,十一二的孩子,在自己家里跟大人一起看戏,似于礼无妨,该是可能的。然而,圈点戏名又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别人知与不知算得了什么,何必抱怨!总之,我认为《红楼梦》都是曹雪芹写的,不然,后三十回的断简残篇,为什么脂砚斋还有待于雪芹再世呢!如果说那任务太艰巨,为什么连修改一下第六十七回都做不到,而直到高鹗的手里才完成呢。
     1996年5月19日上午小满前两天
     下午18点30分第一声春雷小雨
     1998年1月23日修改于长春孤独居
     1999年6月17日改定于大连
    

    原载:《红楼梦的版本及其校勘》
    
    原载:《红楼梦的版本及其校勘》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