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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五回“千古风流造孽人”探析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杨宗红 参加讨论

    《红楼梦》戚序本、蒙府本、梦稿本第五回的开头有诗,云:“春困葳蕤拥绣衾,恍随仙子别红尘。问谁幻入华胥境,千古风流造孽人。”《现代汉语词典》解释“造孽”为“佛教用语,做坏事(将来要受报应)。也说作孽。”《红楼梦语言词典》释“造孽”为“佛教用语,指做坏事,造罪恶,将来会受到报应。”关于“千古风流造孽人”之“造孽人”,有人认为是秦可卿,也有人认为是贾宝玉。对“造孽”的内涵虽然各有解释,但大致不离佛教“作孽”之意。究竟谁是“造孽人”,他们缘何“造孽”?造了什么“孽”?本文将结合这首诗本身及小说文本对此加以阐述。
    一
    以蔡义江为代表的研究者认为,“幻入仙境的‘造孽人’隐指秦可卿”①。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如是说:“小说本有‘情孽’之说,则秦氏作为促使宝玉性意识觉醒的启蒙者,自然可说她宠爱并纵容宝玉在自己的闺房中卧榻上睡午觉,致使宝玉从此开启情窦,招至无尽的烦恼是‘造孽’了。”②执此看法者,还有赵景瑜、朱静、徐乃为等。赵景瑜分析“情天情海幻情身”时指出,“这首判词着重揭露出封建贵族家庭糜烂的生活,指出宁国府特别是秦可卿是淫乱的罪魁祸首。”③朱静则直接指出:“‘千古风流造孽人’指的是秦可卿”④,徐乃为也指出,“诗的结尾是对秦可卿的形象定格——‘千古风流造孽人’”⑤。
    秦可卿被称为“造孽人”,主要理由有二:一是她的风流婀娜符合诗中的“千古风流”四字,二是脂砚斋评语中出现的“淫丧天香楼”与第五回关于秦可卿的判词。在这两种“最重要的证据”之下,文中很多关于秦可卿的描写都被标上了“淫”的标签:秦可卿让宝玉在自己闺房睡觉,秦可卿卧室装扮,警幻仙子小名“可卿”,焦大“扒灰”的骂语,宝玉听秦可卿死而吐血,贾珍为她大办丧事等。
    单凭上面两个理由就捕风捉影,断言秦可卿“淫”,认定她是“造孽人”实在有些武断。不少研究者指出秦可卿并非是“淫”人⑥。秦可卿不“淫”,自然也就不是“造孽人”。笔者认为秦可卿不是“千古风流造孽人”之“造孽人”,还有以下原因:
    其一、从诗意来看,“春困葳蕤拥绣衾,恍随仙子别红尘”是指贾宝玉因困倦遂入秦可卿室内休息,并“恍惚”跟着似秦可卿的人进入太虚幻境。“春困”与“别红尘”的主语都是贾宝玉。“千古风流造孽人”是对“问谁幻入华胥境”的回答。即“幻入华胥境”的就是“造孽人”。从诗句本身及小说看,进入“华胥境”主人公是贾宝玉这一点毋庸置疑。
    其二、使贾宝玉“幻入华胥境”的行为主体,不是秦可卿,而是警幻仙姑。作为一个普通人,秦可卿不可能有《枕中记》中的吕翁给卢生一个枕头就可以让陆生入梦,使之经历世情冷暖的那种能力。她最初给贾宝玉安排的房间是“上房内间”,只因房中的《燃藜图》与“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诗句引起宝玉的反感与拒绝,秦氏才引他去自己的房间。在秦可卿看来,贾宝玉“能多大呢”?贾宝玉此时的年龄,周绍良认为是8岁,刘梦溪认为是11岁。应该说,对于还称得上小孩的宝玉,秦可卿并无邪念。宝玉进入太虚幻境,乃是警幻仙姑所为。小说如是写道:
    那宝玉刚合上眼,便惚惚的睡去,犹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一语未了,只见房中又走出几个仙子来……警幻忙携住宝玉的手,向众姊妹道:“你等不知原委:今日原欲往荣府去接绛珠,适从宁府所过,偶遇宁荣二公之灵,嘱吾云……如此嘱吾,故发慈心,引彼至此。先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之终身册籍,令彼熟玩,尚未觉悟。故引彼再至此处,令其再历饮馔声色之幻,或冀将来一悟,亦未可知也。
    由此看来,贾宝玉之入太虚幻境,是警幻仙子经由宁府时,受宁荣二公所托,“故发慈心,引彼至此”——也只有神仙才能使普通人幻入他预设的梦境。警幻仙子将宝玉引入太虚幻境,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她们的行为不属于“造孽”。
    其三、在《红楼梦》中,“风流人”颇多,并非只有秦可卿才“风流”。第二回中,道人称“待这一干风流孽鬼下世”,那么贾府中的众多女性皆是“风流孽鬼”了。小说中,直接以“风流”二字写人物的地方有:
    (1)(林黛玉)身体面貌虽弱不胜衣却有一段风流态度。(第三回)
    (2)况(指冯渊)他是个绝风流人品,家里颇过得。(第四回)
    (3)(晴雯判词)风流灵巧招人怨。(第五回)
    (4)(秦钟)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更在宝玉之上。(第七回)
    (5)又有两个多情的小学生……只因生得妩媚风流,满学中都送了两个外号,一个叫“香怜”,一个叫“玉爱”。(第九回)
    (6)合族中虽有许多妯娌,……越显得凤姐洒爽风流,典则俊雅。(第十四回)
    (7)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又呆了。(第二十八回)
    用“风流”二字形容的人物还有尤三姐、司棋、薛蟠、贾芹等。抛开带有情色意义的“风流”(薛蟠、贾芹),则无论男女,皆可用这个词。秦可卿“擅风情,秉月貌”,风流婀娜,称得上“风流人”,但“风流人”并非只有秦可卿。宝玉作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自然也是“风流人”。虽然都是风流人,但只有“天下古今第一淫人”,才称得上是“千古风流”人。也就是说,“千古风流造孽人”应该是贾宝玉。
    其四、说秦可卿是“造孽人”不符合曹雪芹的女性观。《红楼梦》经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始终保持了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关怀与同情。所谓太虚幻境,也是位于“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所用之物乃是“群芳髓”、“千红一窟”、“万艳同悲”。金陵正副钗都是“薄命司”中的人,秦可卿正是其中一钗。作者对女性充满了敬佩与赞赏,他借宝玉之口说道:“(女儿)两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瑞兽珍禽奇花异草更觉希罕尊贵呢。”曹雪芹借《红楼梦》为“闺阁昭传”。在“女清男浊”情怀之下,兼有钗黛二人之美的秦可卿绝不是小说要否定的对象。在反复增删之中,仍旧可以看出作者对她的同情。由判语言秦可卿是“淫乱的鬼魁祸首”则是视女性为“红颜祸水”,曹公绝无此意。
    虽然《红楼梦》“假作真时真亦假”,但不能因警幻仙姑之妹名“可卿”就将警幻仙姑之妹与宝玉“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云雨巫山”看做是秦可卿与宝玉不正当关系的暗喻。“秦氏和警幻是两个既不类同也不容相混的人物形象”⑦,因为贾宝玉这个梦就将秦可卿认定秦可卿与贾宝玉有暧昧关系实在是“莫须有”。亦不能由脂砚斋批语中有“淫丧天香楼”句就断定秦氏淫乱。第五回美人自缢图及“情天情海幻情身”的判语,已有人认为是误读⑧。至于焦大骂语,没有定指,将它附会在秦可卿身上有些牵强。
    二
    言“造孽人”为贾宝玉者,以霍国玲姐弟《红楼解梦》、崔耀华等《红楼梦诗词曲正解》为代表。霍国玲姐弟都没有结合文本分析为何“造孽人”是贾宝玉,但他们提及贾宝玉对封建社会的叛逆。崔耀华等认为,“造孽人”宝玉“一干风流冤家”投胎入世的目的就是要“造劫历世”,为社会制造劫难。宝玉叫“混世魔王”、“孽胎祸根”就是此意⑨。
    按照上述观点,贾宝玉的“造孽”在于他对贾府的反抗,对封建社会的反抗———所谓的“造劫历世”。但笔者认为,贾宝玉是“造孽人”不假,但他只是痴迷于“情魔”,无心于文章经济而已,宝玉之“造孽”并不在于他的反封建性(其实,无论是作者还是宝玉都达不到这个高度)。
    虽然,宝玉有“混世魔王”、“孽胎祸根”的绰号,但他并不是真正的“混世魔王”、“孽胎祸根”。贾宝玉是女娲补天遗留下来的石头的幻形,这块“石头”为不能补天而遗憾。曹雪芹也好,顽石也好,都有补天的理想与抱负。他们要补的天,理所当然是封建社会的天。很多学者认为,贾宝玉并非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⑩。从小说中看,贾宝玉并未“背孔孟之道”。“在贾宝玉的心目中,凡是孔夫子说过的话,或是与圣人有关系的事物,都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11]“其实,宝玉种种‘偏僻’、‘乖张’,非但不是反儒,而且与孔子思想颇为相通。他厌恶官场,嘲骂‘禄蠢’,却从来没反对孔子。”[12]从深层上看,贾宝玉不仅不反封建,反而是一个真正的符合原始儒家要求的真人[13],是封建礼教的维护者。
    从上面的分析看,宝玉似乎不是那个“千古风流造孽人”之“造孽”人。但事实上,小说文本与诗前的序则又表明“造孽人”就是他。戚序本、蒙府本、梦稿本前面还有一个回前总批:“万种豪华原是幻,何是造孽,何是风流。曲终人散有谁留,只爱蝇头,一番遭遇几多愁?点水根由,泉涌难酬。”联系小说,“万种豪华原是幻”既指贾宝玉进入的太虚之境为“幻”,也指现实繁华之幻。既然是“幻”,也就无所谓“造孽”与“风流”。“一番遭遇几多愁?点水根由,泉涌难酬”句,前者指顽石(或者神瑛侍者)尘世一游,后两句指宝玉与黛玉之间的木石之盟及黛玉下界还泪(事实上,在《红楼梦》中,顽石、神瑛侍者与贾宝玉名虽有别,实质“真假一体,虚实同构”[14])。这个总批与贾宝玉入太虚幻的经历都表明“幻入华胥境”的“造孽人”是贾宝玉。
    三
    古汉语中,“造”与“遭”相通。《汉语大字典》“造”字条义项中有:通“遭(zo),遭受。”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造,假借为遭。”又因“孽”与“业”音同,故“造孽”有时就是“遭孽”(遭业)。“孽”在《辞海》中有“坏事、罪恶”、“灾殃”、“病、害”的义项,所以,在特定的语境中,“造孽”即“遭孽(业)”,即遭罪,遭殃。当作为动词用时,“遭孽”的两个语素可合可分,比较灵活。明人郭御青《六壬大全》卷四《括囊赋》:“原夫黄帝遭孽于蚩尤,女降灵于风后……”[15]顺治年间朱又贞自题《幽恨集·序言》:“孤身遭孽,锁禁将载。”[16]清初小说《梦中缘》第十回:“沾襟泪点,泪点和血染。再不得湖上题诗,席间侍宴。天、天,今世里遭业愆。”[17]《珍珠舶》第八回:“是我命中犯着,合该遭此冤业。”[18]
    佛教词语“造孽”实际上包含了两个义项,即“作孽”(或“做坏事”),“受报应”。前者是因,后者是果,也就是说,“造(zào)孽”者“造”(zāo,即“遭”)其作孽之害。作为作恶的结果,自身受罪,自身“遭孽”。“造孽”意为“遭孽”,明清小说亦有例证:
    《春闺秘史》第七回:“被破身的女儿家,头一次与那要人命的阳物会面,又羞又痛,真是天下顶造孽的事情。”[19]《跻春台》卷一《义虎祠》:“我啥见你儿死得苦,又见你造孽,跟你打个报不平。”又卷三《解父冤》:“若妇人死夫,拿个‘节’字把你捆着,弄得孤孤单单,凄凄惶惶,话无人讲,事无人商,心惊胆颤,日短夜长,辗转不寐,泪湿枕裳,实为造孽,言之痛心。”[20]
    《海上花魅影》第十九回“随着月娥等收拾出一间房将邹小姐安顿好。一时并不见赵姨娘春云二人,问了方知为小脚不能逃难死的。华如听了心想,小脚女人真是造孽。”[21]
    在南方方言中,“造孽”也多指“遭孽”(或“可怜”)。四川、湖北、湖南方言中的“造孽”有“可怜”之意[22]。笔者的家乡湖北恩施,“造孽”主要义项也是“可怜”。如“他这么点大就死了娘,真是造孽巴沙的”。因此,《现代汉语词典》释“造孽”,其中一个义项即为“方言:可怜”。在这些方言区,当“造孽”表示“可怜”时,与“遭孽”不分,二词运用很随意。《红楼梦》也有大量使用南方方言的情况。据期刊网研究所见,《红楼梦》中,有云南方言,湖南方言,江淮方言,吴方言等。既然如此,那么《红楼梦》中的“造孽人”也就有“遭孽人”的可能。
    《红楼梦》中,关于“造孽”(或“作孽”,或“造……孽”)的还有十余处。但只有“千古风流造孽人”之“造孽”才有“遭孽”之意,这似乎显得与小说整体不协调。该诗在回前总批之下,是否为曹雪芹所作尚有疑问。刘梦溪认为,《红楼梦》第五回的这首诗及总评并非是曹雪芹所作,而是后人补的。梦稿本、戚序本、王府本、宁本有这首诗并不奇怪,因为它们比己卯、庚辰晚出得多[23]。林冠夫也指出,“春困葳蕤拥绣衾”等六首评点中的诗歌作者“颇难确定”。因为它(指前面所提“春困”这首诗)“很像是总批的组成部分。而且,这些诗所表现出来对《红楼梦》的理解深度和思想艺术境界,都比较平平。因此,这不大可能是出于曹雪芹之手而更像是脂砚斋等许多人的手笔。”[24]至于这个评点者脂砚斋是谁,争论也很多。莫非认为脂砚斋是骗子[25],欧阳健认为脂砚斋是刘铨福伪托[26],但无论脂砚斋为谁,他都是曹雪芹《红楼梦》的知己,其用语习惯可能与《红楼梦》有不一致之处,但在根本上则与曹雪芹思想想通。所以,评语中“造孽”与小说文本中的“造孽”不同是可能的。但作为《红楼梦》知音,他绝不会将贾宝玉当成具有“作孽”之意的“造孽”人。
    四
    那么,宝玉的“造孽”究竟在哪里呢?
    《红楼梦》第一回写青埂峰顽石动了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绛珠仙草因欠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情”,“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造历幻缘。”以此,“造劫历世”的“风流冤家”主要是绛珠仙草与神瑛侍者,其次是其他“风流冤家”———太虚幻境的女儿们。顽石也因此被携带下凡。第五回对联“地厚天高,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酬。”绛珠仙草下凡乃为林黛玉,神瑛侍者乃为贾宝玉,而顽石也就成了通灵宝玉。“造劫历世”实为“造历幻缘”,以造凡历劫了结“风月债”。因为“还泪”,黛玉父母早亡,自己又体弱多病,多愁善感,为宝玉泪尽而逝。大观园的其他女儿们———不管如何精明干练,美丽多情、聪明伶俐,才学满腹———最后都死的死,亡的亡。“那宝玉亦在孩提之间,况自天性所禀来的一片愚拙偏僻,视姊妹兄弟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他乐女子之乐,悲女子之悲。贾府女儿们的遭遇使之悲而悟,进而出家。
    回头再看第五回。用警幻仙子的话来说,宝玉太虚幻境经历的种种都是“以情欲声色警其痴顽”,以达到使之“觉悟”的目的。当幻境中的教导失败,宝玉必然再于尘世中去经历这样的考验。高鹗续书《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点明了曹雪芹原意:“岂知宝玉是下凡历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
    既然是“风流冤家”下凡历劫,了结“风流冤案”,自然非“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莫属。小说赋予贾宝玉痴情的秉性,又将他放置在“大观园”这样一个乌托邦的世界中,使之见识女儿们的美好,使之与她们同欢同乐。然而,“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晴雯因被诽谤而死去;林黛玉吐血身亡;迎春嫁给“中山狼,无情兽”,一载“赴黄粱”;“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远嫁;“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的道姑妙玉“无瑕白玉遭泥陷”;惜春出家,“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娇生惯养女巧姐沦落在“荒村野店”里“纺绩”……宝玉为女孩们“操碎了心”,每一个女子的不幸都成为宝玉的心头之痛。秦可卿死,宝玉“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金钏死,宝玉“五内摧伤”,唉声叹气,“恨不得此时也身亡命殒,跟了金钏儿去”。鸳鸯事件中,宝玉“着实替鸳鸯不快,只默默的歪在床上,任他三人在外间说笑。”当“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宝玉“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一重添,弄得情色若痴,语言常乱,似染怔忡之疾。”司棋被撵,宝玉“不觉如丧魂魄一般”。对于贾宝玉,大观园就是他的历劫之所。
    神仙下凡历劫是古代小说的一个母题。与其它小说不一样的是,《红楼梦》的下凡历劫不是在乱世,而是“盛世”,在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其历劫主题不是要乱世或救世,而是侧重于对世界的“悟”,让他们经历情色之后,悟其虚幻,重归真位。先经历美好的事物,然后经历美好的事物被毁灭之痛。固然,许多下凡历劫的主人公在历劫时也作孽,沙僧被贬下凡,吃过个取经的僧人;猪八戒因投错了胎,吃了猪母及其它猪兄弟姐妹,在云栈洞,也“只依本等吃人度日”。但贾宝玉之历劫,并没有作孽。他遵守原儒之道,对长辈孝,对兄长恭,对朋友信,对女儿们关爱。他因“风流冤案”下凡历劫,这种“前缘”注定了他对女性的欣赏与偏爱,注定了他要在女儿王国里混,在大观园中“历劫”。宝玉并未“为社会制造劫难”,反倒是经历了社会的劫难。他的“造孽”乃是历劫,“造孽”人实为“遭孽”人。
    总之,结合“千古风流造孽人”的语义环境与小说的主旨,“造孽人”应为贾宝玉,“造孽”意为“遭孽”。
    注释
    ①曹雪芹著蔡义江评注,《增评校注红楼梦第一辑》,作家出版社,2007年,第56页。
    ②蔡义江《红楼梦诗词典赋鉴赏》,中华书局,2005年,第35页。
    ③赵景瑜《传神文笔足千秋》,《名作欣赏》1982年第1期。
    ④朱静编《<红楼梦>知识问答》,华岳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124页。
    ⑤徐乃为《红楼三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52页。
    ⑥关于这一点,可以参看金玉德《秦氏是“淫妇”辨》(《吉安师专学报》1998年第3期),朱斌如《从秦可卿之死看秦可卿其人》(《德州师专学报》1992年第1期),张锦池《论秦可卿》(《红楼梦研究集刊》第6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⑦朱卫国唐援朝《“警幻仙姑即秦可卿”辨》,《兰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⑧可参考陈敬夫《情天情海幻情身———略论秦可卿形象的被误解》,《吉首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
    ⑨崔耀华、史红政、李彤《红楼梦诗词曲正解》,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第48页。
    ⑩参看谢传荣《贾宝玉反封建了吗?》(《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宋秀民《贾宝玉非“叛逆”说》(《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
    [11]陈玉书、张训《浅谈儒家思想在<红楼梦>里的反映》,《东岳论丛》1991年第2期。[12]马欣来《试论曹雪芹与儒家思想》,《山西师院学报》,1983年第3期。
    [13]冯震翔《论贾宝玉的儒家真面孔》,《红楼梦学刊》2011年第2辑。
    [14]李英然、孙文莲《真假一体,虚实同构———<红楼梦>:石头、神瑛侍者、贾宝玉、甄宝玉、通灵玉关系辨析》,《河北北方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5]曹福惊、张月明编著《大六壬精解》,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41页。
    [16]转引自段晓春《跋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藏朱又贞<幽恨集>》,《图书馆论坛》2010年第5期。
    [17]侯忠义等主编,董文成等校点《中国古代珍稀本小说7》,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年,第226页。
    [18][清]鸳湖烟水散人著《珍珠舶》,大众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68页。
    [19][清]紫阳道人编《春闺秘史》,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1年。
    [20][清]刘省三著《跻春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72、401页。
    [21][清]绿意轩主人著《海上花魅影》,(清)袁枚抄本。
    [22]可以参见张雪琴《“造孽”与“遭孽”二词辨析》(《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8年第7期)、王福堂《方言本字考证说略》(《方言》2003年第4期)、盛银花《安陆方言语法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王泽芳《湖南临武土话研究》(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07)杨俊芳《汉语方言形容词重叠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8)
    [23]刘梦溪《陈寅恪与红楼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页。
    [24]林冠夫著《红楼诗话》,山东画报出版社,2005年版,第150页。
    [25]《财经日报》,2005年11月28日,第E02版。
    [26]欧阳健《<红楼梦>“两大版本系统”说辨疑———兼论脂砚斋出于刘铨福之伪托》,《复旦学报》1991年第5期。
    (本文作者:暨南大学文学院博士后流动站、贺州学院;邮编:510632、542800)
    原载:《红楼梦学刊》二〇一二年第一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二〇一二年第一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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