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1、曲德来教授“屈瑕不是楚武王之子”的论证,很有说服力。 2、曲德来教授:“屈原庚寅日降神”说,难以成立。 3、曲教授承袭了赵逵夫先生《屈原先世与句亶王熊伯庸》论文中的毛病。 关键词 《离骚》、屈瑕、屈原、降神、句亶王 一、曲教授的论文有一点违反游戏规则 辽宁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学博士,曲德来的<《离骚》首六句王注商兑>一文。 ◇多写了几个字:“前贤未及者” 曲教授曰:[王注颇有疏失讹误,……今择其紧要而为前贤未及者,略加论说,以存真去讹,冀于屈原及《楚辞》研究有所助益。] ◇少说了几句话:文中的一些重要论点,前人已有论说,曲的论文中却只字未提。 如曲文中有“屈瑕不是楚武王之子”、“《离骚》中称述之“皇考伯庸”,乃指熊渠长子,他即是屈氏受姓之祖”等等。赵逵夫先生1985年发表的《屈原先世与句亶王熊伯庸》论文、1996年出版的《屈原和他的时代》中,早有完全相同的论述,可是曲文中,对赵先生的论文,只字未提。 当然曲德来教授不一定是抄袭赵文,而且曲文既有超越赵文之处,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二、曲德来教授关于“屈瑕不是楚武王之子”的论证很有说服力。 曲文曰:【王注中最谬者,为言屈氏受姓之一节。 王注云:“是时生子瑕,受屈为客卿,因以为氏。”“是时”者,谓都郢之时也。上文已述,都郢为文王时事,何得此时武王生子瑕?此不合于史者一也。其二,按照王说,屈瑕为武王之子,封在屈地,若果如此,屈瑕则为王室同姓之卿,即春秋时所谓的“宗卿”,何得称为“客卿”?“客卿”者,乃他国异姓之人受卿位于某国之谓也,如楚伍员仕于吴,苗贲皇、申公巫臣之仕于晋者。屈瑕如按王氏说,不得于楚称“客卿”。其三,《楚世家》明言都郢为文王时事,即使相信王说,是武王始都而文王又加修备,则亦必在武王晚年。武王元前740年立,元前689年卒,在位51年。如他始都郢为立后30或40年,屈瑕生于都郢之时,则亦不过一不及弱冠之童子,何得居于卿位而执楚国之政?其四,屈瑕始见于《左传》桓十一年(元前701年),即以莫敖为官称,姓屈氏。可见在此之前屈瑕就已经是莫敖而且早已得氏了。莫敖于楚为尊官,童书业先生说:“盖春秋初年至楚武王时,楚之执政者为莫敖。”③诚如所言,则莫敖相当于鲁、齐、郑、卫之正卿。查《左传》、《国语》所记各诸侯国事,春秋时未有父为诸侯而未逝,而子为“卿”职者。“公子”为卿,概在公卒之后。鲁之公子反、楚之公子围,都如此;而宋之华氏、皇氏,宋之七穆,更在数世之后。因之,屈瑕根本不可能是武王之子。 除上所述之外,屈瑕与武王非父子,更可由邓曼之言得以证明。桓公十三年《左传》记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认为屈瑕“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于是屈瑕轻敌致败,缢于荒谷。邓曼言中称官位而不名,要楚武王威莫敖以刑,严加告诫,这哪里是父母谈及儿子的语气,分明是以屈瑕为王朝尊官而颇为敬重。这证明屈瑕决非武王之子,而是王朝之重臣。《左传》所记莫敖,概为屈氏之人,显见莫敖为屈氏世袭之专门职务。屈瑕一出现在《左传》,就已经为莫敖了,当是从先辈那里继承来的。由上可知,屈瑕不是楚武王之子,屈氏得姓不由屈瑕,王逸关于屈氏受姓之因由的说法,是无凭之臆说。】 这一段论证。举证详实,推理严密,文字通畅,深入浅出。既有很强的罗辑性,又有很好的说服力。超越了赵文的同类论证。 但是,“屈瑕不是楚武王之子,屈氏得姓不由屈瑕”,“莫敖屈瑕是从先辈那里继承来的。”并不能证明句亶王熊毋康就是屈氏受姓之祖。 《淮南子•道應訓》:“屈商乃拘文王於羑里”。高誘注:“屈商,紂臣也。”淵源古老的“屈”氏早已存在。 楚国“屈”氏,源于何处尚有待探明。 三、曲德来教授独到的见解。 曲教授认为“惟庚寅吾以降”是[‘屈原选择“庚寅”日降神’。]. 曲教授曰:[“皇览揆余初度兮”……乃言皇考伯庸之神览察测度我初次降神之状况]。 笔者孤陋寡闻,看到“屈原庚寅日降神”的论说,不免疑窦顿生,要向曲教授请教。 1、曲教授曰:[‘屈原选择“庚寅”日降神’;“屈原,降神时以卜兆得名”]。 这是解读《离骚》呢,还是考证屈原的生平? 《离骚》中,只有“正则、灵均”,没有屈原。 曲教授是不是有“将《离骚》中的艺术形象,简单地与屈原等同”的毛病? 用“屈原”直接代替《离骚》作品中的主角,算不算“是暗换概念”? 2、把“降”解释为“降神”。是不是添字解经? 3、若按曲教授云:[屈原选择“庚寅”日降神,首先是遵从民族的习俗取信于民;其次,选择本民族祖先成神的日子,一来宠神其祖,二来显示自己特殊的能力,秉赋非常,从而取威于民。] 说“屈原降神”有这些明确的政治目的,应当是成熟的成年人的行为。 请问:此时屈原年龄几何?“初次降神”之前,他一直没有名字吗? 这是不是“以臆说代替正确理解和深入探讨”。 四、“屈原降神论”分析 曲教授在批评别人:“就逻辑上说,是暗换概念;就阐释上说,是以臆说代替正确理解和深入探讨。”的时候,为什么自己恰恰犯了这个毛病呢? 1、从总体上看。 ◇《离骚》是文艺作品,不是屈原的自传。 而曲教授总是用“屈原”,直接代替《离骚》作品中的主角。 ◇《离骚》首八句,段落大意,应该是写主角的身世和为婴儿的他取名。 而曲教授先把《离骚》首六句切割成若干小段,再钻到“字”“词”里去考证。“字”“词”的考证可能是对的,但是,从整体上看,放到段落里、联系上下文看就错了。不是词义错了,而是“不对号”。 2、从曲教授对“降”的考证、推论上看。 △曲教授曰:“凡言人、物自高,自上而下者,可称为降”。正确。 △曰:[“降”,乃降神之谓也],作为特例也对。 △曰:[“吾以降”者,“我降神”也。] 错! ◇曲教授的“神”字,无论从语句上讲,还是从释意上讲,都是添加的东西。属添字解经,不能成立。 “吾以降”者,简言之,“我降”也。从整体上看,从上下文联系起来讲,就是“我降生到人间”。 ◇这样解释,合不合“凡言人、物自高,自上而下者,可称为降”呢?完全符合。 《离骚》中的主角“灵均”,常与神、圣交游。“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他“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他“驷玉虬以桀鹥兮,溘埃风余上征;令羲和、驱望舒、使飞廉、鸾皇戒、雷师告、令凤鸟、令帝阍、令丰隆、求诸神女……”。 有此等神通的非凡角色,出生时当然称“降”。 把“惟庚寅吾以降”解释为“在庚寅之日我降生到人间”。不是很贴切吗? ◇即便用曲教授的“屈原降神”论,也能说得通。 曲教授说:屈原有“特殊的能力,秉赋非常”;又能“降神”,与五百多年前的“太祖” “皇考伯庸之神沟通赐以嘉名”。此等非凡之人出生之时,称“降”也不为过。 △曲教授说:“然对初生之婴儿即言风神器度、胸襟气度,终嫌远于情理,即使对屈原这样的诗人而言,他的第一声啼哭,也与其他婴儿没什么不同。” 曲教授此说 第一,把《离骚》中的主角,又转换为“屈原”。 第二,把今日的“平等观”强加于古人。 古代的帝王、神圣、伟人、名流等等,出生前后多有“异兆”,各类古籍中到处可见。书籍多是追记、追忆的产物,古人认为该有的多半会有的。所以记载中的“婴儿第一声啼哭”,伟人和凡人多半不同。悉達多太子(释迦牟尼)出生之时就没有啼哭。 ◇其实把“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解释为: 父亲看到我初生时的异兆,通过卜兆赐我嘉名。“兆出名曰正则兮,卦发字曰灵均”。——也能说得过去吧。 五、曲教授承袭了赵逵夫《屈原先世与句亶王熊伯庸》论文中的毛病。 △曲文曰:[依《世本》,则熊渠长子即庸,因为是长子,故又称为“伯庸”,与熊严长子名霜而称“伯霜”同例。至于何以名长子曰庸,则因为伐庸而胜,故名子以记胜也。此类命名,春秋及以前很平常。] △曰:[由此可以确定,《离骚》中称述之“皇考伯庸”,乃指熊渠长子无疑,而他即是屈氏受姓之祖。] 曲文此论,与赵逵夫先生《屈原先世与句亶王熊伯庸》论文的毛病完全相同。 其核心问题是: 第一、《离骚》中的“伯庸”是“正则、灵均”的皇考。不能直接等同为屈原的皇考。论文没有证明《离骚》中的“伯庸”,是屈原的皇考,是屈氏伯庸。 第二,更重要的是——说句亶王熊毋康(或曰熊伯庸?)“是屈氏受姓之祖”。——说熊氏变为屈氏,拿不出一点可靠的证据。 △说:“因为伐庸而胜,故名子以记胜也”。(赵文曰:[分明是熊渠伐庸取胜,以“庸”名其子,以旌其功。]) 熊渠“伐庸取胜”时,其长子毋康早以成人,不存在取名的问题。 △说:“熊渠长子即庸,因为是长子,故又称为“伯庸”,与熊严长子名霜而称“伯霜”同例。” (赵文曰:[楚人很早就有依排行加伯仲叔季习惯。“孟之名为庸”即伯庸。] ) “长”者可称“伯”、可称“孟”,而《世本》偏偏不称“伯”而称“孟”。故加不加“伯”字,也还是两可之事。若是根据中子名挚红,少子名挚疵,那么长子之名,也可能为“挚康(庸?)”,而不是“伯庸”。 △最后说:“可以确定,《离骚》中称述之“皇考伯庸”,乃指熊渠长子无疑,而他即是屈氏受姓之祖” (赵文曰:[屈氏由句亶王而来])。 光说“确定”、“无疑”,却拿不出一个可靠的依据。其结论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总之,论文中关键性的结论,列举的理由不充分,罗辑推理不严密。又与《史记》和三家注不合。故没有说服力;不能看作是确定无疑的科学结论。 参考资料: [1]曲德来“《离骚》首六句王注商兑”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98 (02 ) http://hbgaagri.gov.cn/c-03.htm(荆楚文化网 楚学新论→楚学论文→屈学类) [2]《评<屈原先世与句亶王熊伯庸>》 http://www.pkucn.com/viewthread.php?tid=112451&fpage=1&highlight=%2Blst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