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崇高和优美是美学理论中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美学范畴。然而在对悲剧与前二者关系的研究中,相当多的中国当代美学家有着重悲剧崇高,轻悲剧优美的倾向。从哲学美学、心理学美学和文艺美学的角度,将悲剧崇高与悲剧优美进行多方比较,进而指出应该对悲剧优美的研究给予充分重视。 关键词 美学理论;悲剧;优美;崇高 崇高和优美是美学理论中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美学范畴。它们之间彼此矛盾却又互相依存,构成了美的两种基本形态,这两种形态以它们各有千秋的审美特征和不可替代的美感染力,存在于大自然、人类社会和艺术作品之中。然而,在悲剧美的研究中,我国几个不同派系的美学家都或多或少地将崇高和优美对立、割裂开来,以致于把崇高捧上了悲剧的宝座,而将优美赶出了悲剧的大门。这种重崇高、轻优美的悲剧观似乎不能完全揭示出悲剧的本质,“悲剧即崇高”这个被许多美学家公认了的命题,有它片面至少是不完善的地方。 李泽厚在一次美学讲演中,在谈到美学研究的范围和对象时,借鉴了朗费特所提出的三方面美学研究的主张,认为“现代美学实质上包括三个部分,或三个内容、三种成分、三种因素,即:一是关于美的哲学的探讨,一是关于审美心理学的探讨,一是关于艺术理论(艺术哲学)的探讨”[1]这种意见不失为一种科学的分析;但事实上,不少美学家却都是各执一端地从事着单方面的研究工作。单纯地只从一方面或一个角度去研究、探求一种美学现象,很难揭示出问题的实质和全部内涵。这就需要我们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地剖析每一个问题。下面笔者试以系统分析的方法,从哲学美学、审美心理学、艺术哲学三个方面,考察崇高和优美在悲剧中的区别与联系,进而肯定优美在悲剧中的美学价值。 一、从美的哲学的角度考察悲剧中的崇高和优美的同与异 “悲剧的美关键在于有冲突而得不到解决,而悲剧人物可以由于任何关系的矛盾而发生冲突,只要这种矛盾有自然基础,而且真正是悲剧性的。”[2]自从黑格尔把矛盾冲突作为悲剧的本质加以研究以来,愈来愈多的美学家都从不同方面阐释了“悲剧冲突”的理论。但不管这种冲突是伦理的,人性的,社会的;还是阶级的,时代的,历史的,只要是悲剧,就一定会象歌德论述的那样“可以由于任何关系的矛盾而发生冲突”。可见,矛盾冲突是悲剧中崇高和优美共有的一个本质特征。 悲剧崇高和优美的第二个共同特征,作为悲剧冲突的矛盾双方,必须是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的异已力量,其中具有正义性的一方必须是被非正义的一方暂时压倒,即通过斗争使矛盾双方的主导地位向相反方面转化。黑格尔的冲突说对悲剧研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他哲学思想中的妥协主义,导致了他悲剧理论的调和主义庸人气息的产生。他认为矛盾双方无所谓正义和非正义,善和恶,“在一切悲剧冲突中,我们首先必须抛弃关于有罪和无罪的错误观念,悲剧英雄们即是无罪的,也是有罪的”,问题的症结在于双方都是“片面的”,都要“陷入罪过的不正义之中”;同时,他也否认矛盾的转化是双方斗争的结果,而是因为“在冲突中互图否定对方的那些行动所根据的不同的伦理力量,得到了和解”[3],这各打五十大板的理论显然是错误的。 悲剧的崇高和优美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矛盾冲突的剧烈程度不同。悲剧中崇高所导致的矛盾冲突是剧烈性的。正义和非正义,善和恶,美与丑,在你死我活的刀光剑影中,呈现出一种水火不相容的激烈,尖锐,白热化的矛盾状态,双方经过残酷、艰苦的斗争,正义、善、美被非正义、恶、丑暂时压倒。而优美的矛盾冲突则是舒缓性的。它不象崇高那样剧烈,有时甚至看不到悲剧主人公有什么强烈的抗争。如莎士比亚的悲剧《奥赛罗》中奥赛罗的妻子,她的悲剧是由埃古这一阴险狠毒的小人一手造成的。但剧作者没有直接展示埃古和她(包括她丈夫在内)面对面的生死较量,而是借轻信的丈夫之手,活活扼死她在甜蜜的梦中。她的死是那样安祥、怡静,几乎没作什么挣扎,但又是那样无辜,催人泪下。再如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又冷又黑的大年夜,又冷又饿的小女孩用旧围裙兜着谁也没有买过一根的火柴蜷缩在墙角里,她渴望着温暖,憧憬着一顿丰盛的晚餐,盼望着美丽的彩色画片,思念着温和、慈爱的奶奶。但残酷的现实,丑恶的社会撕碎了她用一根根火柴燃起的幻想,最后,她嘴上带着微笑,手里捏着一把烧过了的火柴梗,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人间。这难道不是一幕控诉人吃人的社会罪恶的悲剧吗?但谁曾见其中有什么激烈的矛盾冲突呢?即便是在以崇高为主体的悲剧中,矛盾双方的冲突也不总是那样激烈、紧张的,有时则也加进一些优美的因素,使矛盾冲突舒缓下来。如乔万尼奥里的《斯巴达克思》是一部奴隶起义的悲壮的史诗,奴隶(特别是角斗士)们与奴隶主贵族的斗争是残酷、尖锐的。无论是角斗士间的互相斗杀,还是起义战士反围剿的剧烈战斗都呈现出一种悲剧的崇高美;但我们从中也看到斯巴达克思与范莱丽雅的忍痛相别,范莱丽雅和孩子流泪守着斯巴达克思的骨灰瓮的情景。这种具有优美因素的悲剧美,是前者不可替代的。 2.悲剧人物所体现的实践主体的力量大小不同。以崇高为特征的悲剧人物,其结局虽是悲剧性的,但他在矛盾双方的激烈冲突中显示出主体的一种巨大力量。而具有优美特性的悲剧主人公,在与敌对力量相比中,相差悬殊,他们往往是孱弱的,纤小的;有时甚至是无能为力的。在中外文学艺术的人物画廊中,《长恨歌》中的杨贵妃,《悲惨世界》中的芳汀,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契诃夫描绘的万卡……这些人物没有嘉尔曼为追求自由而宁愿死于情人刀下的壮举,也没有以投河自尽来反抗凌辱的杜十娘那样的强烈行动。这样的悲剧人物能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强凌弱、富欺贫的社会现实和反面力量的残忍、凶暴。这些独特的审美作用、认识价值、教育意义都是不可低估的。 3.在矛盾冲突中所反映的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深刻程度不同。崇高的悲剧人物对未来具有一种乐观的信念,他们的悲剧强烈地展示了正义、善、美的最终和必然的胜利,深刻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埃斯库罗斯的《被绑的普罗米修斯》中的悲剧主人公便是这样一位人物。他“自愿地犯罪”,把天火给了人类,而自己默默忍受着宙斯加在他身上的苦难,但他没有一句抱怨的话,他宣称“宙斯的王权不打倒,我的苦难就没有止境”,他断言:“宙斯的统治不过是短促的时辰,因为他在天上为王的日子不会太久”,“这个当今的主人,很快就会不体面的被推翻”。普罗米修斯坚信自己的理想一定能实现,为这种理想而进行的斗争终将胜利。在这一悲剧人物身上,我们窥见了当时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以工商业奴隶主为代表的雅典民主派的理想和愿望,深刻地揭示了专制政治必亡,民主制度必胜的历史发展趋势,因此,马克思高度评价普罗米修斯为“哲学历书上最高贵的圣者和殉道者”[4]。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